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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版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手冊集合4篇

                  時間:2020-03-22 工作匯報 點擊:

                  黨支部: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層單位,是黨的各項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團結群眾的核心,是教育黨員的學校,是戰勝困難的堡壘,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發揮著核心作用。正式黨員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層單位,一律設立黨支部。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完整版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手冊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完整版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手冊

                    前言

                    本工作手冊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XX市市級機關黨支部建設綱要》以及《市XXXX局黨委關于進一步嚴格和規范黨的組織生活的實施意見》,梳理了黨支部建設規范,包括黨支部的職責任務、黨支部組織設置及選舉工作、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風廉政建設、黨務工作臺賬管理、黨支部考核等六方面內容,供各黨支部工作參考。

                    第一章黨支部的職責任務

                    一、黨支部性質、目標及主要任務

                    (一)性質

                    黨支部是黨的組織基礎;黨支部是開展黨的活動、落實黨的工作、體現黨的戰斗力的基本單位;黨支部是黨聯系和服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

                    (二)目標

                    緊緊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兩大任務,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管黨責任,在推動XXXXXX行政事業改革發展過程中,按照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的標準,扎實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支部建設,不斷強化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主要任務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5.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7.協助黨組(黨委)管理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門對行政領導干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行政干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8.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二、黨支部黨員大會職責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是黨支部的最高領導機關,在黨支部中享有最高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其主要職責是:

                    (一)定期聽取、討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二)討論并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如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在本部門(單位)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的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等。

                    (三)選舉產生新的黨支部委員會及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增補和撤銷黨支部委員。

                    (四)討論決定黨支部的其他重大問題。

                    三、黨支部委員會職責

                    黨的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黨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涉及部門(單位)發展的重大事項安排,保證監督行政工作的正確方向和任務的完成。

                    (三)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實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定責到人到崗。

                    (四)做好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搞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

                    (五)處理好黨支部的日常事務,按期向黨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六)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群眾生活。

                    四、黨小組職責

                    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直接接受黨支部的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黨支部的要求,組織黨員學習。

                    (二)組織黨員貫徹執行支部的決議和上級指示,分配黨員的工作,指導黨員的活動。

                    (三)按時召集和主持開好黨小組會,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做好群眾工作,及時反映群眾的要求和意見。

                    (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黨支部反映本小組的情況。

                    (五)按時收繳黨費。

                    五、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黨支部書記在基層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委會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召集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支部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指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安排黨支部工作計劃,將黨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二)深入實際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作風、學習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按時召集支部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揮黨支部的集體領導作用,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對違法違紀的黨員及時處理。

                    (三)認真做好黨員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四)組織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和執行情況,了解執行中的群眾反映,按時向支委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六、黨支部副書記主要職責

                    支部副書記是支部領導核心的主要成員之一,書記在時,副書記是書記的主要參謀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員所承擔的工作外,還要對有關的委員的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書記不在時要代替書記抓全面工作,保證支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負責召集支部黨員大會;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議;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問題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二)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上級黨組織匯報。

                    (四)抓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爭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

                    七、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一)提出黨支部的組織建設、黨員管理規劃,提出黨小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和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會。

                    (二)提出組織生活的內容和要求。配合支部書記制定黨支部“三會一課”的實施計劃,檢查組織生活落實情況。

                    (三)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紀檢委員、宣傳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具體組織開展爭創先進黨支部、先進黨小組,爭做優秀黨員的活動。搜集和整理黨小組、黨員的先進事跡,向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獎勵黨小組和黨員的建議。負責評議黨員、評議黨支部的具體工作。

                    (四)正確掌握發展黨員方針。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提出發展黨員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的手續。做好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時辦理預備黨員轉正手續。

                    (五)協助黨支部書記做好黨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負責干部考核等具體工作的實施。

                    (六)負責經常性的組織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收繳黨費,做好黨員統計工作,接轉黨員組織關系等。

                    八、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一)根據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結合本單位的思想實際,提出宣傳教育意見,擬定思想教育的計劃和建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以及文化業務知識,按時組織黨課教育,協助組織委員抓好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圍繞本部門(單位)的中心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

                    (四)搞好黨內信息宣傳,辦好支部園地、維護好黨建網、落實好黨務公開等宣傳工作。

                    九、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一)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三)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四)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五)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和上級黨組織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第二章黨支部的組織設置和選舉工作

                    一、設置原則

                    (一)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黨支部。

                    (二)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委員人數不應超過或等于本黨支部正式黨員的半數,一般以3-7人為宜,可以設立組織、宣傳、紀檢、保密、青年等方面的委員。黨的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5年。

                    (三)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

                    (四)黨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以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5年。

                    (五)黨支部黨員超過20名的,應當劃分黨小組,黨小組的人數不少于3人。黨小組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不是黨的一級組織。

                    (六)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部門,經基層黨委批準,可與鄰近部門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

                    二、設立程序

                    (一)向上級黨組織提出建立黨支部的請示。請示的內容包括:本部門(單位)的工作性質、人員數量等簡要情況;現有正式黨員、預備黨員的數量;建立黨支部的依據和理由;所建黨支部的性質;黨支部委員會組成人數、候選人預備人選和委員設置方案等。

                    (二)上級黨組織批準成立黨支部后,原則上采取公推直選的方式,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或者等額選舉產生支部書記。

                    (三)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對委員進行分工。

                    (四)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結果。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選舉依據;黨支部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的簡要情況,黨支部委員會選舉書記、副書記的情況以及黨支部委員的分工情況。

                    (五)上級黨組織批復后,黨支部或黨支部委員會開始工作,履行職責。

                    三、選舉工作

                    (一)原則

                    1.選舉應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

                    2.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任務

                    1.按期改選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5年。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后,必須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果有特殊情況和正當理由,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

                    2.補選黨支部委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缺額,應予補選:黨支部委員因故調離,或本人辭職,黨支部委員離休退休或患嚴重疾病不能履行職務的;黨支部委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

                    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因故調離,而本屆黨支部委員會任期未滿的,可以補選書記或副書記,上級黨組織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任命新的書記或副書記。

                    3.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

                    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必須是在黨員中有威信和受到信賴的正式黨員,一般應由黨支部黨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被選人不限于本支部范圍內的黨員,只要是黨代表大會所屬黨組織范圍內的黨員,都可以被選為代表。具體選舉工作應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進行。

                    (三)形式

                    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黨內選舉,就候選人與應選人名額而言,有兩種形式:

                    1.等額選舉:一般只限于書記和副書記的選舉;

                    2.差額選舉:黨支部委員會委員要實行差額選舉,其中委員會委員的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

                    (四)程序

                    黨支部換屆選舉主要程序參見附錄一,有關文件模板參見附錄二至五。

                    第三章黨的組織生活

                    一、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的主要途徑。

                    (一)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行使議事、表決、選舉、監督權利的會議。

                    1.基本要求: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不設黨小組的,每個月召開1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數以上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或其他委員主持。

                    2.會前準備

                    (1)由黨支部委員會確定議題。

                    (2)將時間、議題和要求等通知全體黨員。

                    (3)全體黨員都應參加黨支部黨員大會,如個別黨員因故請假,黨支部應盡可能在會前聽取其對議題的意見,并把意見在黨員大會如實轉達。

                    (4)根據需要,可邀請黨外人士或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列席會議。

                    3.會議程序

                    (1)一般應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2)主持者應報告本黨支部黨員的應到數、實到數、缺席數,說明個別黨員缺席的原因。

                    (3)應按預定的程序進行。圍繞中心議題充分發表每個黨員意見。對需要作出決議的議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

                    4.會后工作

                    (1)黨支部黨員大會所作出的決定、通過的決議,按規定需要上級黨組織審批的,需報上級黨組織審批。上級黨組織審批后,黨支部應及時向黨員公布。對個別因故沒有到會的黨員,黨支部應及時傳達。

                    (2)黨支部黨員大會作出的決議或決定,會后要制定措施,分工負責,確保落到實處。

                    (3)黨支部重要的黨員大會應及時起草簡訊,經黨支部書記審核后,進行黨務公開。

                    (4)將黨支部黨員大會形成的材料整理歸檔。

                    (二)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會議由全體支委會成員參加,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會議議題一般包括:1.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2.討論、研究黨支部工作計劃、總結、重要活動的安排和部署等。3.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教育方面的問題。4.研究培養、發展新黨員方面的問題。5.討論研究協調工、青、婦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三)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會議由小組全體黨員參加,由黨小組長主持。主要內容是:1.組織黨員學習。2.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3.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4.開展民主評議活動。5.研究發展黨員工作。6.評選優秀黨員。7.討論對黨員的處理和處分。

                    (四)黨課:是黨組織以授課形式定期對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性、黨的理論知識、時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年初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黨課教育計劃。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要講一次黨課。黨課的載體和形式在傳統的集中講授、現場教育、報告會等基礎上,可以不斷探索創新,發揮好遠程視頻、互聯網、QQ、微信、微博等現代化信息平臺的積極作用,鼓勵創設“微黨課”等有效的教育形式,增強吸引力。

                    二、民主生活會制度

                    民主生活會是黨員和干部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重要方式。通過民主生活會,可以促進同志間的團結以及黨的廉政建設,防止腐敗現象發生,進一步促進工作。

                    (一)時間要求:黨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確定主題。如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或者對突發事件處置失當,經紀律檢查、巡視巡察和審計發現重要問題以及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等情況的,應當專門召開民主生活會,及時剖析整改。

                    (二)主要內容:主要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其他重要問題等,進行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主要負責同志要在民主生活會上通報班子成員受到談話函詢情況;被談話函詢的黨員領導干部,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深刻檢查,受到提醒的應當作出整改表態,沒有問題的說明談話函詢情況即可。

                    (三)基本程序:確定主題—征求意見—談心交心—撰寫對照檢查材料—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制定改進措施—報告和通報。

                    三、組織生活會制度

                    組織生活會是以黨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召開,全體黨員參加,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1次,也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會議次數。主要步驟程序是:

                    (一)組織學習。明確組織生活會的主題,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開展學習。

                    (二)談心談話,征求意見。黨支部班子成員之間必談,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廣泛談,提倡黨員之間互相談。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建議。黨支部書記要帶頭談、帶頭聽取意見。

                    (三)查找突出問題。黨支部班子和黨員要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黨支部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列出問題清單。

                    (四)召開支委會。黨支部書記代表支部班子說明征求意見和查擺問題情況,集體研究提出整改措施。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作自我批評,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

                    (五)召開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會議時間應提前3天報上級黨組織,上級黨組織將視情安排專人列席會議。

                    (六)制定整改措施。黨支部及班子成員要分別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事項、具體措施和責任時限;黨員要作出整改承諾。整改內容和完成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七)匯總報送材料。組織生活會后,黨支部要將班子的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和民主評議黨員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指通過對黨員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黨員和群眾的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每個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的評議,并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民主評議黨員活動一般每年開展1次。

                    (一)原則

                    1.實事求是。民主評議黨員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2.民主公開。要發揚民主,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讓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并認真聽取黨外群眾的評議意見。對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理意見要與本人見面,并允許其申辯。

                    3.平等原則。黨員在評議標準面前人人平等。

                    (二)評議內容

                    重點圍繞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遵守黨的紀律情況,組織黨員對照黨章規定和不同崗位的具體要求,評議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學習、遵紀守法、服務群眾、作用發揮等方面,檢查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今后努力方向。

                    (三)步驟程序

                    1.學習教育。組織黨員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相關文件精神,了解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要求和目的方法。

                    2.自我評價。黨員要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以“四講四有”為標尺,自覺檢查言行,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及思想根源,在是否合格上進行認定。自評前,要廣泛開展談心談話,主動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認真、如實地寫好個人總結材料。

                    3.民主評議。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對黨員一人一評。個人進行自我批評、作出自我評價。黨員互評要直截了當提具體意見,不搞無原則紛爭。民主測評采取發放測評表的方式,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種等次,對黨員進行投票測評。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分黨小組進行。

                    4.組織評定。黨支部結合評議情況,綜合分析黨員日常表現,給每名黨員評定等次并以適當方式向本人反饋,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對評為“優秀”的黨員要予以表揚,對評為“合格”的黨員要肯定優點、提出希望和要求,對評為“基本合格”的黨員要指出差距、幫助改進,對評為“不合格”的黨員,要立足教育幫助,促進轉化提高,作出相應組織處置。

                    五、支部主題黨日制度

                    (一)組織形式

                    “主題黨日”活動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可以以黨小組為單位進行。原則上由黨支部書記召集,根據需要或特殊情況,也可由基層黨委統一部署安排。

                    (二)時間安排

                    黨支部確定每個月的某一天為主題黨日(例如每月第一個星期五),組織黨員集中開展活動。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遇有特殊情況,活動時間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活動內容

                    支部主題黨日活動要緊扣“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貼近黨員思想工作生活實際,與“三會一課”緊密結合,主要圍繞以下內容開展活動:

                    1.組織學習討論。深入學習黨章黨規、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傳達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開展學習討論,幫助黨員武裝頭腦、指導實踐。

                    2.開展現場教育。充分運用紅色資源、警示教育基地,通過誦讀黨章、重溫入黨誓詞、參觀革命紀念地等形式,深入組織開展現場教育。

                    3.開展黨性分析。嚴格執行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制度,組織引導黨員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進行黨性分析,明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民主議事決策。研究決策黨支部年度工作、階段性任務、自身建設等重大事項,嚴格落實黨務、政務公開制度,定期公開決策過程和結果,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5.服務黨員群眾。組織黨員開展志愿服務、走訪慰問、結對幫扶、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等活動,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落實黨內關懷幫扶制度,幫助生活困難黨員解決工作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四)活動要求

                    黨支部要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和紀實管理,要設計黨日“菜單”,做到年初有計劃、季度有主題、每月有安排、活動有記錄、工作有總結。黨日活動既要有“黨味”,強化政治性、體現莊重感,讓黨員從中得到鍛煉、受到熏陶,又要靈活多樣、豐富多彩,吸引黨員積極參加、有所收獲,切實增強感染力、吸引力、針對性、實效性。

                    六、談心談話制度

                    (一)黨支部要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活動。談心談話原則上采取相互約談的形式,一對一、面對面進行,做到坦誠相見。內容以交流思想、交換意見、提醒幫助為重點,實現消除隔閡、緩解壓力、強化精神激勵的目標。

                    (二)黨支部書記和黨支部委員會成員之間談心談話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黨支部委員會成員之間談心談話每半年不少于1次;黨支部書記與黨員群眾之間談心談話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支委會成員與黨員群眾之間談心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黨支部委員會成員要主動接受黨員和群眾約談。提倡黨員之間和黨員群眾之間相互談心談話。按要求做好談心談話記錄。

                    (三)黨員和群眾遇到以下情況,黨支部書記必須或者委托副書記主動約談:工作變動、受到表彰或處分、遇到困難或挫折、出現矛盾或意見分歧、有信訪或舉報、群眾有不良反映、黨員離任退休。必要時,黨支部書記可約請上級黨組織派人一起參加談話。

                    (四)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時,按照要求組織黨員開展談心談話。

                    七、支部共建制度

                    (一)黨支部應結合自身工作職能和服務需要,至少確立1個共建工作對象,并根據工作協議要求,加強與協議單位(部門)黨組織的溝通聯系,積極幫助其解決黨建、業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黨員的溝通交流,增進聯誼。每年應組織開展1至2次學習交流、工作研討或為民服務活動。

                    (二)可以和業務領域相近、工作聯系緊密的單位(部門)簽訂共建協議,按照“職能聯動、融合互動、互利共贏”的原則,通過橫向合作開展黨建活動,促進工作合力形成。一般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此類共建對象一般為同級或上級單位(部門)黨組織等。

                    (三)可以和有業務指導關系或服務關系的單位(部門)開展共建,按照“服務幫帶、按需對接、促進提高”的原則,通過縱向合作開展黨建活動,有效提升業務水平和發展能力,協助職能履行和傳幫帶作用的發揮。此類共建對象一般為同級或下級單位(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

                    (四)可以和具有區域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特點的單位(部門)開展共建,按照“資源共享、優勢聯合、和諧共進”的原則,通過內外合作開展黨建活動,促進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此類共建一般采取“跨職能、跨行業、跨地域”的活動方式,共建對象一般為街道(鎮)、居委(村委)會、部隊(學校)黨組織、有業務聯系的企事業單位或社團組織等。

                    第四章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

                    一、發展黨員工作

                    (一)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規定,堅持入黨自愿原則、個別吸收原則以及“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要求,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二)發展黨員工作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預備黨員的接收,預備黨員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轉正。具體工作程序參見附錄六。

                    二、黨員管理

                    (一)黨員管理應堅持從嚴治黨、注重實效、制度規范,堅持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管理和服務相結合、繼承與創新相結合。

                    (二)黨員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三)黨支部應發揮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了解和掌握黨員基本情況和學習生活情況,關心黨員的成長和進步,及時解決黨員中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

                    (四)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上級黨組織開具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上級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

                    三、黨費收繳和使用

                    (一)黨支部應按時、按規定上繳黨費,做好黨費收繳記錄和情況公開。

                    (二)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1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組織批準后,困難的黨員可以少交或者免交。預備黨員從黨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三)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四)支部開展黨員教育活動,可以按黨費使用有關規定,報請上級黨組織在留存黨費中予以列支。

                    四、思想狀況分析

                    (一)黨支部要建立思想狀況分析機制,把準黨員群眾思想脈搏。黨支部每年至少全面分析1次黨員群眾思想狀況和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情況,形成思想狀況分析報告。

                    (二)在日常思想狀況分析時,要根據黨員群眾家庭狀況、經歷資歷、文化程度、經濟狀況、社會交往等情況,定期進行思想狀況分析研判,注重區別不同對象、因人而異,做好“一人一事”的分析,做到“見人見思想”,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增強工作實效。

                    (三)黨支部要針對思想狀況分析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強教育引導,注重綜合運用協商、調解等辦法,聽取合理訴求和意見,幫助黨員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把思想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黨內關懷、幫扶、激勵

                    (一)黨內關懷、幫扶、激勵應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普遍關愛與重點幫助相結合;

                    2.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幫扶相結合;

                    3.堅持保障享受權利與督促履行義務相結合;

                    4.堅持實事求是、與時俱進。

                    (二)黨支部應建立困難黨員登記制度。每年結合黨員統計臺賬,特別是對生活困難黨員、老弱病殘黨員等特殊群體黨員做好深入細致的調查摸底工作為黨內開展結對聯系、扶貧幫困、生活救助等提供準確的信息。

                    (三)黨支部應通過定人聯系、適時家訪等形式,主動對生活困難黨員做好救助工作。可按上級黨組織的統一安排,申請慰問金、慰問品等困難補助。

                    (四)黨支部要關心黨員在政治方面的成長和進步,平時既要肯定黨員優點,也要實事求是指出缺點,提出希望和要求,注重把黨員中的優秀人才推薦到更合適崗位。在各類先進評比表彰中,積極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第五章黨風廉政建設及黨內監督

                    一、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每季度應開展1次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

                    (二)督促黨員領導干部落實“一崗雙責”;

                    (三)明確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項目,抓好黨員廉潔從政、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四)每半年召開1次黨員大會,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聽取黨員意見和建議;

                    (五)檢查黨員執行黨章和遵守黨規、黨紀的情況;

                    (六)向上級黨組織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落實述責述廉制度;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項目

                    (一)項目制定

                    1.每年年初,對容易產生廉政風險的重點領域,查找廉政風險點及其表現形式,經黨支部黨員大會研究討論,形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項目。

                    2.對風險進行評估和研判,有針對性地確立1至2項重點責任項目,報上級黨組織。

                    (二)中期評估

                    3.每年年中,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梳理評估黨風廉政建設重點責任項目的工作進度。

                    4.收集整理責任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印證性材料。

                    5.黨支部書記對項目執行情況作出點評,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

                    6.形成有關記錄,向上級黨組織進行報告。

                    (三)審議評價

                    1.每年年末,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對黨風廉政建設重點責任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報告,黨員提出意見。

                    2.意見匯總后,由黨支部書記作出評議,并提出黨支部評價意見。

                    3.總結提煉責任項目推進過程中取得的實際成果,形成制度化文件。

                    4.形成有關記錄,向上級黨組織進行報告。

                    三、黨內監督

                    (一)黨支部應當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履行下列監督職責:

                    1.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2.了解黨員、群眾對黨的工作和黨的領導干部的批評和意見,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3.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發現黨員、干部違反紀律問題及時教育或者處理,問題嚴重的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二)黨員應當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履行下列監督義務:

                    1.加強對黨的領導干部的民主監督,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意見和訴求;

                    2.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問題;

                    3.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領導干部活動,勇于觸及矛盾問題、指出缺點錯誤,對錯誤言行敢于較真、敢于斗爭;

                    4.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堅決反對一切派別活動和小集團活動,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四、黨員干部經常性提醒和批評

                    黨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

                    (一)有違背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范(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問題反映,群眾有意見的;

                    (二)不經常參加組織生活、不按期交納黨費、不認真完成黨組織交辦的任務、黨員意識和黨的意識淡化、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好的;

                    (三)工作作風漂浮、工作方法簡單,影響干群關系,群眾有反映的;

                    (四)不能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言行舉止與黨員身份要求不相一致,造成一定影響的;

                    (五)違反行業、部門或單位的規章制度,基層意見較大的;

                    (六)不認真履行職責,效率不高,推諉扯皮,基層有意見的;

                    (七)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

                    五、對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理

                    (一)限期改正。對不合格黨員作出限期改正的處置,必須經過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限期改正的時限為一年。

                    (二)勸其退黨。勸告黨員退黨,需要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三)黨內除名。除名包括對自行脫黨者除名、對要求退黨者除名和對被勸告退黨而堅持不退者除名。除名應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宣布,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或者批準。

                    六、處理違紀黨員

                    黨支部在接到本單位紀檢部門關于違紀黨員處理的通知和相關材料后,應及時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作出處分決定,具體規范如下:

                    (一)會前準備

                    1.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審閱違紀黨員的相關材料,統一思想認識。必要時,可邀請紀檢、人事部門的同志列席會議,進一步介紹相關情況。

                    2.起草黨支部大會的議程。

                    3.起草黨紀處分的決定(草稿)。

                    4.黨支部書記與違紀黨員談話,幫助其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同時聽取本人對黨紀處理的意見或申辯,并說明享有的權利。

                    5.向本單位紀檢部門報告會議準備情況,邀請其派人參加。

                    6.發出通知,要求全體黨員參會。

                    (二)參加人員

                    1.黨支部大會由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參加,違紀黨員(被依法羈押除外)應參加黨支部大會。

                    2.如有黨員確實不能參加,需向黨支部請假并得到批準,對缺席黨員,應事先征求其對違紀黨員處理意見。

                    (三)會議程序

                    1.主持人報告應到會黨員人數、實際到會黨員人數、列席人員和大會的議題、議程等。

                    2.所在單位紀檢部門、黨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報告案件調查情況和黨紀相關規定,提出處理建議。

                    3.違紀黨員檢討或申辯。因羈押不能出席會議的違紀黨員,對黨紀處理的意見或申辯,由黨支部指定專人代為轉達。其他黨員也可以為違紀黨員作證和辯護。

                    4.與會黨員對處分意見發表看法,通過討論,形成基本共識。

                    5.對黨紀處分決定進行表決。黨支部指定專人宣讀處分決定(草稿)。與會黨員對處分決定表決,黨員有贊成、反對、棄權的權利。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分決定須經應到會黨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方為有效。

                    6.主持人宣布處分決定。

                    7.主持人結合違紀案例作出總結,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8.黨支部大會結束后,形成會議紀要和正式處分決定,并由違紀黨員簽字。

                    9.及時將黨紀處分事項報上級黨組織審議和審批。

                    七、黨務公開

                    (一)黨務公開是指黨的組織將其實施黨的領導活動、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有關事務,按規定在黨內或者向黨外公開。

                    (二)黨支部應當公開以下內容:

                    1.學習貫徹黨中央和上級組織決策部署,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情況;

                    2.任期工作目標、階段性工作部署、重點工作任務及落實情況;

                    3.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開展黨內學習教育、組織黨員教育培訓、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等情況;

                    4.換屆選舉、黨組織設立、發展黨員、民主評議、召開組織生活會、保障黨員權利、黨費收繳使用管理以及黨組織自身建設等情況;

                    5.防止和糾正“四風”現象,聯系服務黨員和群眾情況;

                    6.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作出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情況;

                    7.其他應當公開的黨務。

                    第六章黨支部工作臺賬管理

                    一、基本要求

                    黨支部工作臺賬是開展黨建工作的真實記載,應全面、系統地反映黨建工作,內容應真實、準確、清晰、完整。黨支部應明確臺賬管理員,及時對內容進行補充更新。黨支部工作記錄采用統一的記錄簿,由專人進行記錄,要求字跡工整,真實地記錄會議的內容和過程。

                    二、記錄方式

                    采取紙質文檔為主、電子文檔為輔相互結合的方式。

                    三、內容

                    (一)人員名冊:黨支部黨員名冊、入黨積極分子名冊、統戰對象名冊等。

                    (二)工作記錄:“三會一課”及民主評議黨員情況記錄;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和在基層黨建聯系點開展工作情況記錄;人員思想分析狀況及談心談話等思想工作記錄;黨員志愿者服務活動、黨支部共建活動記錄;黨員黨費繳納、黨員獎罰、黨內幫扶、黨員變動情況記錄;黨支部其他活動記錄,包括視頻、圖片等形式。

                    (三)計劃總結:黨支部年度工作、學習、活動計劃,黨支部年度工作責任清單,工作總結、述職報告等材料。

                    (四)文件材料:各級黨組織的文件、制度,請示報告批復材料、學習教育資料、先進事跡材料、表彰獎勵材料、換屆選舉材料、發展黨員材料和其他活動的專項材料、圖片等。

                    (五)黨務公開資料。

                  第二篇: 完整版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手冊

                    1、積極開展學習,加強對黨員進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的學習,永葆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和號召力。

                    2、加強建設,培養后備力量。

                    在注重學習的同時,我們更加培養德才兼備的青年人,積極引導他們向組織靠攏,培養他們參政的意識,計劃今年吸收2-3名同志加入黨組織和培養3-5名后備干部,增加新鮮血液壯大支部力量。

                    3、繼續引導村民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為創造和諧社會而努力奮斗。

                    4、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堅持做好禁違、控違及村民組土地征用等管委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5、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加大矛盾排查工作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始終把矛盾處理在萌芽狀態,保持社會穩定。

                    6、進一步推進“雙培雙帶”先鋒工程和“聯培幫帶”工作,結合千名黨員學科技活動,針對我村實際情況,力爭使每名黨員掌握1-2門農村實用技術,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

                    7、加強對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時刻掌握人口信息,堅持做到“一上二扎”杜絕多胎的原則,確保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開展。

                  第三篇: 完整版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手冊

                    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手冊

                    (試行)

                    規范化黨支部工作內容

                    一、黨支部的主要任務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級黨組織的決議。

                    2、與行政班子共同解決本單位各項業務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保證完成本單位所擔負和確定的各項任務,積極為本單位發展出謀獻策。

                    3、加強班子自身建設,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組織的工作和活動的方式方法,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4、圍繞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5、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6、組織好政治理論、科學文化、業務知識的學習。

                    7、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8、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設“四有”干部職工隊伍。

                    9、加強四個文明建設,認真組織各項活動并取得成效。

                    10、加強對本單位群團組織的領導,支持這些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群眾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

                    11、主動加強與轄區單位黨組織的溝通聯系,密切聯系群眾,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鼓勵和支持群眾在鹿城改革、發展和穩定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促進全鎮各級黨組織協調發展。

                    12、負責實施對黨員的監督,執行黨的紀律,加強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對違反黨章有關規定的黨員進行處理。

                    痕跡要求:黨建工作計劃(上報)、半年(一年)工作總結(上報)、學習記錄、學習心得體會(農村、社區黨支部至少“兩委”班子成員每人1年不少于2篇)、調研文章(每年上報1至2篇)、黨建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其他需要上報的材料。

                    二、黨支部書記的基本工作職責

                    1、負責召集、主持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討論研究本單位四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問題,并負責檢查貫徹落實的情況。

                    2、組織班子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抓好班子的自身建設。

                    3、積極配合行政主要領導,完成好經濟建設等各項工作任務。

                    4、積極研究和探索做好新形勢下黨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徑,不斷提高黨支部的工作水平。

                    5、抓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6、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掌握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協調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三、基本工作制度

                    (一)黨支部組織工作制度

                    1、“三會一課”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原則上每三個月至少要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或增減,它的主要任務是:

                    ①傳達、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單位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②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③討論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④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⑤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會前要做好充分準備,議題要明確,中心要突出,并將會議內容、要求等通知全體黨員。

                    ⑥會議中要充分發揚民主,會議主持人要引導大家圍繞中心議題,認真開展討論,黨員要從黨的事業出發,實事求是,積極發表意見,暢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議。決議必須經本支部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對于經過討論還不能統一認識的問題,不要急于作出決議,會后可進一步醞釀,下次會議再議,必要時可以報告上級黨組織。

                    ⑦黨員大會形成決議后,支委會尤其是支部書記要堅決帶頭貫徹,認真實施,并于下次黨員大會上報告。

                    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的一般程序

                    (1)會前準備會(支委會)

                    ①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確定支部黨員大會的議題、時間、地點;

                    ②將會議的議題、時間、地點和要求通知全體黨員。

                    (2)統計到會人數(支部委員)統計到會人數(告知書記),并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3)宣布開會(主持人:支部書記)

                    ①宣布開會;

                    ②提出議題。

                    (4)開展討論會(全體黨員)

                    全體黨員圍繞會議議題開展討論,闡述個人意見。

                    (5)形成決定(大會)

                    ①要對議題形成決議時,書記提請與會黨員表決,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

                    ②支部委員統計并宣布表決結果,作好記錄

                    (6)宣布閉會(主持人:支部書記)

                    作好會議記錄的整理歸檔

                    支部委員會議

                    支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指示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教育管理黨員,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設;進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群眾組織的工作;處理支部的日常事務,按期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以及監督保證經濟、行政工作的正確方向和任務的完成。

                    (1)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或增減,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①按照規定,需要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問題,貫徹上級黨組織和本支部黨員大會決議的組織實施意見;

                    ②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③對生產、經營、行政工作的保證、監督措施;

                    ④黨組織自身建設的措施;

                    ⑤黨員、職工隊伍思想狀況分析以及針對性開展工作的措施;

                    ⑥群眾組織工作的問題;

                    ⑦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討論的問題。

                    (2)會前要做好準備,確定議題,就討論研究的問題通知各委員準備意見可提出方案,會上要充分發揚民主,發揮集體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

                    (3)支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的制度,書記不能搞“一言堂”,討論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上遇到重要意見分歧時,不要匆忙作決定,應當通過調查研究,反復討論,統一認識,然后再作決定。

                    (4)決議之后,要按照分工負責的精神,支委分頭組織落實,支部書記負責全面的檢查督促,并按制度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召開支部委員會的一般程序

                    (1)會前準備(支部書記)

                    ①按照上級指示精神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議題,準備初步意見和方案;

                    ②時間地點和議題通知各委員。

                    (2)宣布開會(支部書記)

                    ①向與會人員講明議題和討論要求;

                    ②支部委員負責會議記錄。

                    (3)展開討論(支部委員)

                    圍繞議題,充分發表自已的意見。

                    (4)適時歸納(支部書記)

                    在各位委員充分討論,發表意見后,歸納正確的意見。

                    (5)形成決議(支委會)

                    在需要對議題形成決定時,到會人員超過支委半數時,由支部書記提出表決,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

                    (6)明確分工(支部委員)

                    ①具體落實支委會的決定,要做好明確分工;

                    ②閉會。

                    ③支部委員整理記錄歸檔。

                    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或增減。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是:

                    ①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以及科學文化知識;

                    ②定期召開黨小組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組織、督促黨員按時參加黨的各種活動,按時收繳黨費。

                    ③檢查黨員執行黨的決議,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況,向支委反映黨員、職工的要求以及關心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

                    ④協助支部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及鑒定,培養入黨積極分子,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⑤聽取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紀律和作風的匯報,并及時向支部匯報。

                    ⑥組織黨小組的黨員積極貫徹支部的決議,發揮黨員在學校三個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召開黨小組會的一般程序

                    (1)會前準備(黨小組長)

                    ①根據支部安排和小組實際,確定會議內容,開會時間和地點;

                    ②將有關要求提前通知黨員;

                    ③準備有關資料。

                    (2)召開黨小組會(黨小組)

                    ①學習上級有關文件、要求;

                    ②黨員匯報思想、工作情況;

                    ③圍繞會議內容開展討論;

                    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⑤有必要時進行民主表決;

                    ⑥分析群眾思想。

                    (3)歸納小結(黨小組長)

                    ①黨小組長收集有關情況;

                    ②歸納、總結會議情況;

                    ③形成文字材料。

                    (4)向黨支部匯報(黨小組長)

                    將有關會議情況向黨支部匯報。

                    (5)整理資料(黨小組長)

                    黨課

                    上黨課是對黨員進行黨性、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其他經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黨員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

                    (1)黨課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2)黨課的內容,要根據黨在不同時期的中心任務和要求進行安排。當前,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黨員進行黨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理論素養,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3)黨課教育內容由支部統一安排。

                    (4)為了提高黨課的質量,支部應指定專人,聯系實際,認真備課,可以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討論,如中心發言,專題討論、演講以及作業、測驗、知識競賽等形式,幫助黨員加深對學習內容的理解。

                    痕跡要求:黨員大會、支委會、黨課使用上級黨委配發的《黨支部工作記錄簿》,要記錄清楚會議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參加人數、缺席人數及原因、會議的主要內容、黨課講話稿和具體內容。記錄字跡要清楚,一律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黨小組會由各支部準備統一記錄本,由黨小組長負責記錄。

                    2、民主生活會制度

                    認真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每半年、黨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遇到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化解矛盾,增進團結,增強民主生活會的思想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村(社區)黨支部按照《楚雄市村級班子履職情況評議分析會議制度(試行)》(市黨辦通[2004]21號)執行。

                    痕跡要求:書面報告會前準備情況(議題、參會范圍、召開日期)、班子及成員履職情況總結、會議過程、征求意見匯總情況、會議中查找出來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和會后工作落實情況。

                    3、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評議內容按上級黨組織安排并根據當前形勢和任務對黨員的要求來確定。評議過程包括學習教育、自我評價、黨內評議(黨外征求意見)、組織鑒定和總結整改等環節。對黨員評議要堅持黨員標準,要客觀、公正、全面、準確。評議結果分優秀黨員、合格黨員、不合格黨員三個檔次。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程序

                    (1)學習教育(黨支部)

                    ①組織學習《黨章》、《準則》和上級有關文件;

                    ②對黨員進行黨員標準的教育,并與理想宗旨教育、黨規黨紀教育、勤政廉政教育等結合起來。

                    (2)自我評價(黨員本人)

                    每個黨員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對照黨員標準、條件和評比細則,在黨小組會或支部大會上,總結一年來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一分為二,肯定成績,找出問題,制定改進措施。

                    (3)黨內評議(全體黨員)

                    召開黨小組會或支部大會,在黨員自評的基礎上,認真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肯定成績,指出缺點和不足,提出要求,對黨的員的表現做也實事求是的評議。

                    (4)群眾評議

                    選擇公道正派,敢于發表意見的群眾代表評議委員,采取座談會、個別談話、定量測評等方法,聽取群眾對黨員的反映,并將黨內外群眾的主要意見及時反饋給黨員本人。

                    (5)調查核實

                    ①召開支委擴大會,聽取黨員自評、互評和群眾評議情況,對反映出來的黨員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形成事實材料;

                    ②組織黨員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

                    (6)組織考察

                    支委會根據評議和調查對黨員進行綜合分析,做出書面鑒定,對被大多數黨員和非黨群眾評為不合格的黨員,提出初步處置意見,報上級黨組織預審,并將黨內外評議意見和組織考察意見與本人見面。

                    (7)不合格黨員的材料預審

                    根據黨支部上報的不合格黨員的材料和處理意見,進行認真審核,重點把握事實是否清楚,理由是否充分,處理是否恰當,并將預審意見反饋給黨支部。

                    (8)黨員大會

                    ①報告民主評議黨員的情況;

                    ②推薦優秀黨員;

                    ③討論對違紀黨員的處理意見;

                    ④討論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理意見,表決認定后,填定《處置不合格黨員登記表》。

                    (9)向上級報告評議情況

                    ①報告民主評議黨員的情況;

                    ②推薦優秀黨員;

                    ③討論對違紀黨員的處理意見;

                    ④討論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理意見,表決認定后,填定《處置不合格黨員登記表》。

                    (10)審批(黨委)

                    ①審定優秀黨員名單;

                    ②審閱不合格黨員及違記黨員處理報告和其他有關材料,逐個進行認真討論后審批。領導干部還要按干部管理權限上報審批。

                    (11)總結整改(黨委或黨支部)

                    ①總結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②分析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③宣布處理不合格黨員的決定。

                    (12)歸檔(黨支部)

                    經黨組織審查蓋章后的下列材料歸入本人檔案:

                    ①《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

                    ②《處置不合格黨員登記表》及主要事實依據材料

                    ③《優秀黨員登記表》及主要事跡材料。

                    痕跡要求:評議記錄、黨委下發文件(附表冊上報)、評議工作總結(上報)。

                    4、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

                    根據《黨章》和上級有關規定,基層黨支部每三年進行一次改選換屆。進行選舉時,實行差額選舉,無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半數以上才能當選。在不到換屆改選期間,支部委員有缺額時要及時補選,或由上級黨組織任命。

                    基層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的程序

                    (1)決定換屆(黨委)

                    ①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后及時換屆;②做好換屆選舉的決定。

                    (2)向上級黨委請示(黨委)

                    書面報告內容:①換屆的理由及時間;②下屆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名額;③選舉辦法和差額的比例。

                    (3)審查并下發批復(黨委)

                    ①審查換屆理由是否充分,時間安排是否得當;委員和書記名額是否合理;選取舉辦法是否符合《黨章》規定;②下發批復,同意召開黨員大會換屆選舉。

                    (4)召開支委會或擴大會(支委會)

                    ①集體總結本屆黨支部的工作;②討論下屆支部委員會班子的初步人選;③將初步人選向上級黨委匯報,并征得原則同意。

                    (5)做好換屆等工作(黨支部)

                    ①成立換屆籌備小組;②起草工作報告;③擬定具體日期安排;④擬定選舉方法(草案)。

                    (6)召開支委會或支委擴大會(支委會)

                    ①討論并修改工作報告;②聽取籌備工作小組匯報籌備工作情況;③研究決定換屆的日期、議程等有關事

                    (7)對黨員進行換屆教育(支部大會)

                    ①講清換屆改選的意義、計劃安排和要求;②組織黨員學習《黨章》、《準則》的有關部分。

                    (8)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支部大會)

                    ①致開幕詞;②通過會議議程;③黨支部書記作工作報告。

                    (9)黨員討論工作報告(全體黨員)

                    ①討論工作報告;②提出修改意見。

                    (10)黨支部擴大會(黨支部)

                    ①聽取各黨小組對工作報告意見,并修改工作報告;②布置醞釀討論候選人的工作。

                    (11)醞釀討論候選人(黨支部或黨小組))

                    ①討論選舉辦法(草案);②醞釀候選人建議名單(候選人可自下而上的提名,也可由上屆黨支部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建議名單);

                    (12)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黨支部)

                    ①聽取各黨小組(黨支部)醞釀候選人情況匯報;②確定候選人名單(含不少于20%的差額);③修改選舉辦法。

                    (13)黨員大會選舉(主持人)

                    ①通告選舉辦法;②通過監票人;③按選舉程序進行選舉;④宣布選舉結果。

                    (14)召開第一次支委會(召集人)

                    ①由上級黨組織指定召集人;②無記名投票選舉黨支部書記;③討論各委員的具體分工。

                    (15)向上級黨委報告改選情況(黨支部)

                    報告內容:①換屆改選概況;②當選的黨支部委員、支部書記名單以及每個人的得票數。

                    (16)審批(上級黨委)

                    ①經集體討論后下發關于報批單位的黨支部書記的批復;②將批復報上一級黨委備案。

                    (17)歸檔(黨支部)

                    ①有關改選的資料;②上級黨委的批復。

                    痕跡要求:相關記錄、請示及文件。

                    (二)黨員教育和管理制度

                    1、黨支部要建好黨員活動室和黨員電化教育播放點,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和業務知識,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技能,教育黨員正確認識自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痕跡要求:有一間黨員活動室、有“黨員活動室”牌子、有一面黨旗、有一定數量的桌椅、有制度上墻、有一批電教設備、有一批黨報黨刊、有《黨員電化教育記錄簿》(一個季度不少于一次)、有電化教育心得體會。

                    2、加強對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

                    ①建好黨員檔案;②把每個黨員編入黨支部過組織生活。黨支部每學期至少分析一次黨員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掌握黨員思想動態,做好黨員的日常管理。對外出時間較長的黨員(時間超過3個月),黨支部要采取一定方式及時向他們傳達黨組織指示精神和黨支部決議,黨員外出超過半年的要轉臨時組織關系,半年以內的要帶黨員證明信。對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離退休黨員,不勉強他們參加組織生活,黨組織可指定黨員負責與他們聯系,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精神,并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③黨員外出務工、經商等,必須先向支部報告時間、地點、活動項目及流動范圍。外出時間半年以上的轉正式關系,不足半年的轉臨時關系,無固定地點,未轉組織關系的黨員,每季度向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學習、工作情況,并根據自己收入按比例交足黨費。

                    痕跡要求:有黨員花名冊(半年核對一次)、有流動黨員登記表(上報)。

                    3、加強對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新入黨的黨員,應在鎮黨委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開始繳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以月工資收入(稅后)為基數按比例交納,具體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下發的《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執行(市組發[2008]3號《關于轉發中組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及省委組織部、州委組織部貫徹意見的通知》)。黨費收繳以黨支部為單位,黨支部要按規定將黨費上交鎮黨委,每季度公布一次黨費交納情況。

                    痕跡要求:黨費測算、收繳、公示記錄。

                    4、組織發展制度。抓好支委“一帶一”制度的落實,努力建設一支數量相當、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打牢發展黨員工作的基礎。制度黨員發展計劃,認真培養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做到季考核、年調整。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和有關規定發展黨員,履行入黨程序和手續,實行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把好新黨員質量關。加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按期討論他們的轉正問題。

                    根據鹿城鎮實際,原則上“七一”、新年各討論發展一次黨員。

                    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1)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人)

                    ①本人自愿向黨組織提出申請;②對于團支部推薦的入黨對象和未提出入黨申請,但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骨干,應吸收他們參加一些黨的活動,使其逐步提高認識,自愿提出入黨申請

                    (2)建立登記簿(黨支部)

                    對于申請入黨的同志,黨支部要建立登記簿,列入培養計劃,經常對他們進行教育。

                    (3)確定積極分子(黨支部)

                    對于已向黨組織提出申請,各方面符合條件的同志,要經小組提名,黨支部討論確定為積極分子,并確定二名正式黨員為培養聯系人。

                    (4)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簿》(黨支部)

                    對已確定的積極分子,黨支部要迅速指定培養人為其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簿》,交黨支部統一保存。

                    (5)培養教育(黨支部)

                    ①建立積極分子自學小組;②組織他們聽黨課或參加培訓班;③吸收他們參加發展黨員的支部大會、新黨員的宣誓大會及一些活動;④交任務、壓擔子,使他們在實際工作中經受鍛煉。

                    (6)定期考察(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

                    對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還要定期進行考察,由培養人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寫到《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簿》上,并由黨小組、黨支部簽署意見。

                    (7)確定并上報發展計劃

                    對于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考察的入黨積極分子,首先要通過座談了解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然后黨小組提出意見,重點進行培養教育,發展計劃經黨委審查后報上級黨委備案。

                    (8)參加黨委組織的培訓

                    對于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考察的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要組織他們參加上級黨委組織的黨的基本知識短期培訓班,沒有經過培訓的,原則上不能發展。

                    (9)確定發展對象

                    對于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培訓成績合格,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后,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確定為發展對象,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7天)。

                    (10)政審(黨支部)

                    政治審查內容:①申請人的政治歷史情況;②申請人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和表現;③申請人在工作、生活、學習中的表現;④家庭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情況。政審的辦法,必要的函調和外調以及檔案審查。

                    (11)向黨委(黨總支)報告(黨支部)

                    對已上報列入發展計劃的對象,黨支部要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負責任地向上級組織報告發展對象情況,包括個人檔案,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簿》考察綜合意見,支委會討論意見和發展對象的思想匯報,是團員的應有團組織推薦意見。

                    (12)預審(黨委組織部門)

                    預審要求:①審查培養、考察和政審材料是否齊全,有無違背有關發展黨員規定的地方;②支部填寫并上報《楚雄州發展中國共產黨員預審登記表》;③經審查,合乎上述各種程序要求的下發《入黨志愿書》。

                    (13)填寫《入黨志愿書》(申請人介紹人)

                    培養人向發展對象解釋志愿書中的各項內容。志愿書一般由申請人親自填寫,入黨介紹人指導,填寫要規范,字跡要清楚,不允許涂改,志愿書填寫后,由黨支部審閱。

                    (14)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大會(黨支部)

                    接收預備黨員的黨員大會的內容:①申請人讀《入黨申請書》;②介紹人介紹培養經過,并發表意見;③支委會發表意見;④大會討論;⑤黨員表決,做出決定。

                    (15)填寫黨支部決議上報黨委(黨小組或黨支部)

                    填寫支部決議時應注意應到和實到正式黨員、預備黨員人數,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數,通過決議日期,并由支部書記簽名蓋章,有黨支部的單位須經黨總支審議簽署意見后,15天內上報黨委。表決同意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方能通過。

                    (16)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黨組織負責人)

                    座談前認真審閱發展對象的《入黨志愿書》及有關資料,座談對象主要有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黨員、群眾、座談內容為發展對象的政治品質,思想覺悟,工作表現,培養情況,有時要找個別人員進行單獨了解,是團員應向團組織征求意見

                    (17)與發展對象談話(掛點領導、黨委組織員)

                    著重了解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現實表現,并對黨的基本知識進行抽查,然后將座談情況和意見向發展對象反饋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談話后應認真負責填寫談話情況和談話人意見。

                    (18)召開黨委會審批(黨委)

                    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過程中,要堅持標準、嚴格審查,集體討論、逐一審批(原則上三個月內討論審批)。

                    (19)填寫“上級黨委審批意見(黨委組織部門)

                    對審批同意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應注明預備期起止的具體時間(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并交給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并填寫《預備黨員通知書》通知黨(總)支部。

                    (2)與預備黨員談話(黨支部)

                    ①向預備黨員介紹黨支部情況,提出要求;②編入黨小組參加活動;③填寫黨員花名冊。

                    (21)預備黨員入黨宣誓(黨委或黨支部)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應在支部大會通過并經上級黨組織批準接收為預備黨員后及時舉行。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總支)組織進行。

                    (22)預備黨員轉正(預備黨員)

                    本人主動以書面形式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申請,其內容包括:①說明入黨、預備期滿的時間;②對自已在預備期的表現做出全面的總結,說明成績與不足之處,尤其是入黨時同志們提出的缺點,在預備期間改正了沒有;③寫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近期轉正的報告。(內容要真實,報告應在預備期滿前交給黨組織)

                    (23)黨支部審查及意見(黨委(黨支部))

                    ①黨小組對組內預備黨員進行認真討論;②提出對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供黨支部參考;③黨支部意見,并提交黨員大會討論。

                    (24)形成決定(支部大會)

                    ①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匯報主要優缺點,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說明的問題;②黨小組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工作思想情況和小組意見;③支委會介紹預備黨員的表現和對他們進行教育考察的情況;④黨員討論,肯定優點,指出缺點,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轉正,并舉手表決;⑤將表決結果填入《入黨志愿書》。

                    (25)審批(黨委)

                    ①黨支部將黨員討論結果報告上級黨委;②黨委3個月內研究審批,填寫《預備黨員轉正通知書》,并通過黨支部,黨支部在支部大會上公布。

                    接收新黨員支部大會程序

                    (1)召開黨員大會(黨支部)

                    ①支部書記主持會議;②應到黨員必須達到支部黨員人數的一半以上才能開會;③入黨申請人及介紹人必須到會。

                    (2)宣讀發展名單(支部委員)

                    ①支部委員宣讀支委會確定發展對象名單;②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3)申請人匯報(發展對象)

                    ①申請入黨者宣讀《入黨志愿書》中自已填寫的部分;

                    ②根據需要向黨組織說明有關問題。

                    (4)發表意見(介紹人)

                    (5)向全體黨員匯報(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

                    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代表支委會匯報對申請人的審查情況和確定發展的意見。

                    (6)討論(黨員)

                    ①到會黨員對申請人的情況討論,發表意見;②申請人談對大家所提的意見的認識及今后的決心。

                    (7)大會表決(黨支部(黨委))

                    ①提議黨員進行舉手表決;②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議。

                    (8)閉會(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

                    ①支部委員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②支部大會后15天內報送黨委(設總支的先由總支審批)。

                    痕跡要求:討論記錄(積極分子、發展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員發展情況登記表》、《楚雄州發展中國共產黨員預審登記表》、《入黨志愿書》。

                    (三)黨支部議事制度

                    1、集體領導原則

                    凡屬黨支部的重大問題、重要決策事項,都須由集體討論決定,如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作出決定時,事后要向黨支部報告。在委員會里,要堅持少數服從多數,避免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要共同維護黨支部班子的團結,形成黨支部班子堅強的領導核心。

                    2、成員分工原則

                    黨支部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結合本職,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執行集體的決定,接受組織的檢查監督。

                    3、黨支部會議議事范圍

                    (1)對鎮黨委重要會議精神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2)對鹿城發展的重大問題和全鎮四個文明建設發展規劃提出意見和建議。

                    (3)審定支部黨建計劃,確定黨建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

                    (4)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有關事宜。

                    (5)確定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聽取其對分管工作的報告和總結,并對其提請審議的重大事項作出相應的決議,以及檢查、指導和監督其實施。

                    (6)審定本黨支部的重要制度,協助本單位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4、保密原則

                    支部委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凡黨內討論的問題,并明確必須保密的或者沒有傳達任務的問題,必須保守黨的機密,不得隨便外傳,否則視為違反黨的紀律。

                    四、省、州、市各級長效機制按下發相關文件精神執行,并力爭每年有1至2個亮點。

                    五、各黨(總)支部按照此手冊要求做好各黨小組的標準化建設。

                  第四篇: 完整版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手冊

                    一、為使黨的基層組織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促進醫院的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工作手冊》。

                    二、此工作手冊用于基層黨支部學習黨內各類制度、記錄黨的各種會議和黨的各種活動。

                    三、各黨支部要按照要求及時填寫,認真做到字跡清楚,內容充實,填寫時要按程序進行。

                    四、此工作手冊為黨支部的原始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丟失,并保持此工作手冊清潔完整。

                    五、此工作手冊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負責保存,如黨支部換屆或出現其它變動,須進行材料手續的交接。

                    五、此工作手冊是黨支部的專用工作手冊,不得挪作它用。

                    六、此工作手冊一年更換一本,手冊用完后,由基層黨支部自行保存,以便上級組織檢查和指導支部今后工作。此工作手冊由醫院黨委統一發放。

                  熱門標簽: 黨支部建設標準化手冊 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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