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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15篇】

                  時間:2022-05-18 工作匯報 點擊:

                  該方案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具體、周密、可操作性強。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文章15篇 ,歡迎品鑒!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精神,推動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科學布局服務網絡,切實發揮服務功能,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安寧療護服務需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開展第二批安寧療護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函﹝2019﹞483號)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目的

                    緊緊圍繞“建體系、促服務”的總體思路,持續擴大醫養結合服務供給側改革,激發社會資本參與安寧療護服務積極性,推動全省安寧療護試點工作高起點謀劃、高品質推進、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協作密切、運行高效的整合型安寧療護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年內啟動,兩年見效,有效覆蓋”的總目標,全力推進蘭州、白銀、金昌國家級安寧療護試點城市創建工作;以全省失能老年人綜合評估工作為基礎,以數據為支撐、需求為導向、機構為依托,合理布局,同步創建省級安寧療護試點市縣;探索建立長期照護險制度,逐步完善安寧療護政策保障體系;認真落實安寧療護機構基本標準、管理規范和實踐指南,研究制定安寧療護機構收治對象標準;加快專家團隊、管理團隊、照護團隊建設和培訓,加快安寧療護人才儲備;做好試點創建尤其是經驗提煉工作,合理布局、系統推進,逐步建成架構穩定、標準規范、作用明顯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堅持政府主導地位,發揮職能部門在制定規劃、出臺政策、規范市場、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引導作用,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形成有序公平競爭,營造政府、市場、社會共同推進安寧療護工作發展的良好格局。

                    (二)強化管理、完善機制。將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在為試點單位做好服務上,注重事前政策引導、事中事后監管約束和優待政策落地落實。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潛力和活力,提高安寧療護服務分類別保障和市場化運作水平。

                    (三)需求導向,以人為本。以臨終患者及其家屬為中心,將提高生命質量、善終圓夢的需求放在首位。多學科協作模式并行,減少無意義的過度治療,減少資源浪費,關注疼痛及其他癥狀的控制與緩解,提供心理、精神及人文關懷。推動普遍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協同發展,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安寧療護服務需求。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基線調查

                    依托省老年健康服務信息平臺采集到的基礎數據和全省失能老年人綜合評估信息數據,分析本地區總體需求,資源配置,意識形態,社會輿論現狀;分析本地區機構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供應能力和利用能力;分析本地區安寧療護現有政策措施、工作機制、隊伍建設、標準規范和健康宣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供需問題。

                    (二)建設服務體系

                    1.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安寧療護服務。依托省腫瘤醫院建設甘肅省安寧療護中心,探索安寧療護前沿科學,為基層安寧療護機構提供學術培訓和技術支撐;各地要結合基線調查情況,科學分析,合理布局,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開設臨終關懷科,開展機構安寧療護服務;鄉鎮衛生院、基層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可探索建立安寧療護病床或居家安寧療護病床。

                    2.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安寧療護服務。倡導重點在醫養結合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安寧療護服務機構,逐步形成以公辦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社會、機構、家庭多元聯動的“一核多元”安寧療護服務體系。

                    (三)明確服務內容

                    發展和加強康復、老年病、長期護理、慢性病管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服務,完善治療-康復-長期護理-安寧療護(喘息服務)服務鏈。以“提高臨終患者生命質量”為目標,為生命終末期老年患者提供切實有效的減輕身體、心理痛苦的診療、護理服務,并對患者及其家屬提供相應的人文關懷、心理疏導。

                    (四)建立工作機制

                    不斷完善安寧療護配套政策、服務標準、管理規范、監管體系;暢通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之間的轉診、會診機制;探索建立機構與居家安寧療護之間的銜接、轉介機制;探索建立安寧療護遠程指導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安寧療護(喘息服務)病區(中心、科、室);探索制定安寧療護治療和護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推動將居家和機構安寧療護服務費用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長期照護保險以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范疇;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對安寧療護服務中所需止痛、鎮痛、麻醉等藥品,在嚴格遵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的同時,給予政策支持,完善安寧療護藥品保障機制。

                    (五)加強信息化支撐

                    加快全省老年健康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建立老年健康服務信息分享機制,發揮信息化在安寧療護工作中全程跟進、階段服務、效果評價、數據支撐的積極作用,為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建設提供大數據支撐,為機構布局、規劃設計提供決策依據。

                    (六)加強隊伍建設

                    依托省醫養結合領導小組專家庫,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寧療護專家庫;加快高等院校、中職院校(技工學校)護理學科建設,加強醫養結合機構普通護理員升級培訓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共同參與安寧療護服務。持續加大培訓力度、創造留人環境、提升照護質量,不斷充實安寧療護護理人員隊伍。

                    (七)加強宣傳教育

                    借助全媒體平臺,以“人性化”“柔性化”的宣傳方式,深入開展安寧療護相關理念和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更好地促進全社會客觀理性認識和接受安寧療護工作。

                    五、階段劃分

                    (一)確定試點(2019年8月)。各地要以基線調查數據為基礎,優選推薦2-3家設施條件好、專業水平高、綜合能力強的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作為省級試點,候選名單于8月10日前上報省衛生健康委老齡健康處。省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專家審核遴選確定首批省級安寧療護試點單位。

                    (二)專題培訓(2019年8月-10月)。依托省腫瘤醫院建立省級安寧療護中心和實訓基地,邀請省內外專家授課,集中開展安寧療護師資骨干培訓。試點單位建立安寧療護培訓基地,有計劃、分層次組織多樣化培訓,盡快組建一支高效專業、思想過硬、構成合理、分工明確,有愛心、能奉獻、懂業務的專業化安寧療護服務隊伍。

                    (三)試點實踐(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各試點單位要嚴格按照《安寧療護中心管理規范(試行)》《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等文件要求,就嚴、就高、就細開展試點工作。各地要結合地區實際,按照方案要求,對試點單位加強指導,做好服務,推動試點工作有效落實。試點單位實施方案于2019年9月底前報送省衛生健康委老齡健康處。

                    (四)階段總結(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各地要按照“年內啟動,兩年見效,有效覆蓋”的要求,做好全程跟蹤分析、分類督促指導,幫助解決試點中的重大問題,認真總結本地區安寧療護試點工作開展情況,提煉典型經驗做法,每年11月底前形成專題總結報告。省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專家對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評估,召開總結交流會,選取優秀試點單位命名省級示范基地,以帶動全省安寧療護工作深入推進。

                    (五)完善提升(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思路,不斷探索促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的有效形式,找準制約發展的關鍵點,研究、發現并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政府、社會、個人責任,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提升服務能力,提高監管水平,推動安寧療護服務實現“有效覆蓋”,進一步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安寧療護工作納入健康甘肅戰略部署及老年健康和醫養結合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任務之中,積極發揮牽頭、研究、協調、督促作用,形成部門間通力合作、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認真做好試點單位全過程監測評估和考核評價,確保試點單位如期完成各階段任務。

                    (二)完善制度保障。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積極推動醫療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提高基層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為建立和實施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打下良好基礎。要積極推動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并逐步將部分醫養結合服務內容和安寧療護服務內容納入長護險保障范圍,為服務提供單位、患者家庭減輕壓力,進一步帶動社會力量參與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安寧療護機構)。

                    (三)開展督導考評。要圍繞本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工作安排和具體要求,依托甘肅省老年健康服務信息平臺,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預期性指標、重點任務的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監測評估,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推動安寧療護工作。各地要將安寧療護試點工作作為本轄區加快推動醫養結合快速發展重點任務,補齊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短板的重要舉措,強化責任擔當,建立督導制度,制定考評辦法,健全問責機制,每年開展一次專項督導與考評,對工作開展不力的,要啟動問責機制。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2

                    9月9日下午,鳳陽縣召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多部門協調會議。縣委政法委、縣衛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殘聯、司法局、教體局、融媒體中心、疾控中心、婦計中心、兩家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等單位的分管負責人及聯絡員出席會議。

                    會上,縣衛健委對鳳陽縣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匯報,縣疾控中心對《中共鳳陽縣委辦公室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鳳陽縣開展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及《關于印發鳳陽縣2020年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進行了詳細解讀。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就試點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細致地分析討論,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為下一步工作推進理清了思路。會議還對下一步試點工作開展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會議強調:一是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是一項系統、復雜的綜合性工作,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作配合,對照任務分解表,認真落實部門職責,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與試點工作辦公室及時對接,報送信息。三是加強督導評估,縣委政法委、衛健委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督促整改,進一步夯實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根基,扎扎實實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鳳陽人民。并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突出亮點,打造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鳳陽特色。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3

                    (1)強化組織保障。成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適時召開工作會議,研判工作推進情況,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高質量推進。截至目前,累計召開培訓會議5次、部門協調會議4次、工作調度會議3次。

                    (2)開展社會活動。采取播放宣傳視頻、發放宣傳資料、開展心理健康課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自試點工作啟動以來,全縣共計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活動40余次,分發宣傳資料3萬余份,各心理咨詢室接待來訪咨詢群眾430余人次。

                    (3)關注重點人群。組織專業醫師深入中小學校、企事業單位開展心理健康知識講座,講授常見心理健康知識,剖析相關易感心理情緒問題。對中小學校60余名師生進行個體心理測評,了解心理精神狀況,針對性進行心理疏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先后7次組織專業醫師深入到病例轄區居民家中和集中醫學隔離點,為居民、醫學觀察人員、密切接觸者等開展個體心理訪談和心理疏導。

                    (4)進行科學調查。結合全縣工作實際制定精神衛生流行病學調查方案,統籌有關部門和鄉鎮力量,隨機抽取部分村或居委會作為調查點,每個調查點抽取一定住戶,每戶抽取1名常住居民,對其進行一般情況調查、心理衛生知識水平和精神障礙篩查等問卷調查,以掌握全縣各種精神障礙的患病率、精神衛生服務費用和精神衛生知識知曉率等情況。截至目前,全縣共調查1503名常住居民。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4

                    為進一步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優化整合和有效利用縣域醫療衛生資源,增強縣、鄉、村三級醫療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完善分級診療制度,打造以人為本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努力推動“健康郎溪”建設,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意見》(皖政辦〔2019〕15號)及《安徽省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操作指南(試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全國衛生健康大會精神,加快推進健康郎溪建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推動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深度整合縣域醫療服務資源,有效融合公共衛生資源,促進縣鄉一體、鄉村一體管理,進一步密切醫共體利益共享責任共擔機制、高效運行管理機制,促進縣域醫共體向緊密型過度和發展,重構和升級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現醫療衛生服務上下貫通,醫療和預防有效融合,整體提高全縣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和使用效能,實現發展方式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

                    二、工作目標

                    在2019年我縣試點建設郎溪縣人民醫院與新發鎮中心衛生院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基礎上,2020年實現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全覆蓋。權責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協作機制和責權一致的引導機制趨于完善,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基本建立,并有序運轉。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履約質量進一步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縣域外住院人次占比比2019年下降10個百分點,縣域內就診率(住院)基本達90%以上,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小病不出鎮(鄉)”。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加強黨委、政府組織領導,按照業務相關、優勢互補、雙向選擇、持續發展等要求,兼顧既往形成的合作關系,統籌安排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緊密型縣域醫共體。

                    (二)堅持機制創新。堅持政府辦醫主體責任不變,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創新體制機制,逐步理順財政投入、醫保支付、藥品供應保障、人事管理等,進一步落實牽頭醫院人事、經營及財務自主權,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機制。

                    (三)堅持分級診療。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下沉優質醫療資源,提升基層服務能力,逐步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管理,加快推進醫防融合,構建有序就醫、分級收治的新格局,方便群眾就近就醫,減輕群眾負擔。

                    四、建設內容

                    按照“兩包三單六貫通”的建設路徑,圍繞實現五個“一體化”,落實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促進醫療資源共享、服務能力共同提升。

                    (一)改革管理體制,實現機構一體化。

                    1.成立兩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

                    郎溪縣人民醫院、郎溪縣中醫院分別牽頭,整合郎溪十字鋪茶場醫院、9所鄉鎮衛生院及轄區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組成兩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

                    牽頭醫院設立醫共體辦公室、人力資源發展中心、財務核算中心、審計中心、醫療保險結算管理中心、醫療服務質量控制中心、健康促進中心、中心藥房、信息管理中心、后勤服務中心、績效考核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并明確各部門崗位和職責。

                    鄉鎮衛生院保留法人資格,法定代表人由牽頭醫院院長兼任。鄉鎮衛生院增掛“牽頭醫院名稱+鄉鎮(街道)名+分院”牌子;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增掛“牽頭醫院名稱+醫療共同體成員單位”牌子。逐步推行民生工程村衛生室由轄區鄉鎮衛生院主辦。

                    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加入醫共體。

                    2.逐步調整優化醫療資源布局。

                    將原郎溪縣人民醫院、郎溪縣中醫院和宣城和平醫院牽頭的三個縣域醫共體調整為郎溪縣人民醫院和郎溪縣中醫院牽頭的兩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構成為:郎溪縣人民醫院與郎溪十字鋪茶場醫院、建平鎮衛生院(南豐分院)、新發鎮中心衛生院(東夏分院)、飛鯉鎮衛生院(幸福分院)、畢橋鎮衛生院和凌笪鄉衛生院組成郎溪縣人民醫院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郎溪縣中醫院與十字鎮中心衛生院、濤城鎮衛生院、姚村鄉衛生院、梅渚鎮中心衛生院組成郎溪縣中醫院緊密型縣域醫共體。

                    3.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調整成立郎溪縣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簡稱醫管會),由縣長任主任,分管副縣長任副主任,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等為成員。縣醫管會代表縣政府行使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出資人的舉辦職責。醫管會下設辦公室,縣衛健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牽頭醫院院長由縣醫管會聘任,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管理。牽頭醫院副院長由院長提名,經縣衛健委黨組研究通過后,提請縣醫管會聘任。牽頭醫院充分行使醫共體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落實用人自主權,完善激勵保障措施。落實醫共體業務發展自主權。各鄉鎮衛生院設立院長、副院長,由牽頭醫院推薦、縣衛健委任命。

                    加強醫共體內各單位黨組織及群團組織建設。牽頭醫院黨組織受縣衛健委黨工委領導,實行醫院黨組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設立黨委的牽頭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分設,院長是中共黨員的,同時擔任黨委副書記,行政班子其他成員是黨員的原則上應為院黨委委員。醫共體成員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接受牽頭醫院院級黨組織的領導。醫共體成員單位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接受牽頭醫院群團組織領導。

                    (二)改革運行機制,實現管理一體化。

                    1.密切利益共享機制。打包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建立緊密型利益紐帶。

                    (1)醫保基金打包。縣醫保局將基本醫保基金按醫共體人頭總額預付,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當年籌資總額扣除增量資金風險金(與上一年相比籌資增量10%)、大病保險基金和意外傷害補償基金等進行預算,98%作為醫共體按人頭總額預算基金,交由醫共體包干使用。預付醫共體資金包干使用,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結余資金由醫共體成員單位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分配份額與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掛鉤。

                    (2)基本公共衛生資金打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醫共體人頭總額預算,及時足額撥付醫共體,交由醫共體統籌用于醫防融合工作,強化疾病防控,購買服務,考核結算,量質并重,醫防融合,做實健康管理,減少醫保基金支出。

                    2.密切管理運行機制。建立政府辦醫責任、內部運營管理、外部治理綜合監管三個清單,實行清單制管理,厘清責任邊界,明晰運行關系。

                    (1)建立政府辦醫責任清單。按照政府辦醫的領導責任和保障責任,建立辦醫清單。清單明確政府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規劃、發展、建設、補助、債務化解等內容。

                    (2)建立醫共體內部運行管理清單。充分發揮牽頭醫院“龍頭”作用,健全醫共體內部管理體系。鄉鎮衛生院實行“事業一類保障、二類績效管理”,在投入渠道、資產屬性和職工身份三個不變前提下,實現醫共體內部運行管理“三個統一”:人財物等資源三要素統一調配、醫療醫保醫藥等業務統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運維。醫共體各成員單位建立嚴格轉診疾病目錄,促進能力提升與分級診療。醫共體內部按照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強化分工協作,分級收治,統一運營管理,建立防病就醫新秩序。

                    (3)建立外部治理綜合監管清單。按照政府對醫療機構的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行風建設,建立綜合監管清單,厘清監管內容、監管要素、監管流程等,完善外部治理體系。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依法行政、規范執法。

                    3.密切服務貫通機制。圍繞鄉鎮居民看病就醫問題,在專家資源下沉基層、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藥品供應保障、醫保補償、雙向轉診、優化公共衛生服務等六個方面上下貫通,有效緩解基層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1)專家資源上下貫通。促進縣鄉醫務人員雙向流動順暢,縣管鄉用,實現鄉鎮居民在鄉鎮衛生院可以享受到縣級醫療專家服務。

                    (2)醫療技術上下貫通。統一醫療服務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進服務同質化,保障鄉鎮居民在鄉鎮衛生院能看得好病,解決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Ⅰ、Ⅱ類手術等問題。推進縣域醫學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影像診斷中心、心電診斷中心、遠程會診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等業務中心建設。

                    (3)藥品保障上下貫通。牽頭醫院加強醫共體中心藥房建設,醫共體內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統一藥品采購供應、藥款支付和藥事服務,保障鄉鎮衛生院藥品有效供應和合理使用。

                    (4)補償政策上下貫通。完善醫保補償政策,按照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要求,支持分級診療,保障鄉鎮居民在鄉鎮衛生院享受到更高水平的醫保補償標準。

                    (5)雙向轉診上下貫通。暢通雙向轉診綠色通道,需要轉診的患者,及時上轉縣級醫院,安排專人跟蹤負責。疾病康復期,順暢下轉鄉鎮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康復治療。

                    (6)公衛服務上下貫通。融合疾控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資源,實現醫防融合,讓鄉村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享受到優質的婦幼保健、慢病管理、計劃免疫等公共衛生服務。建立疾控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機構專業人員下沉駐點服務機制。

                    (三)加強能力建設,實現服務一體化。

                    1.加快縣級醫院能力提升,做到“縣要強”。縣人民醫院要以“三五創建”為抓手,不斷加強學科建設和內涵建設;縣中醫院要發揮自身優勢,結合我縣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不斷加強中醫特色科室建設,拓展醫養結合服務功能。縣級醫院要積極對接上級醫院,通過“醫聯體”、“科聯體”等模式,提升外轉率較高及“100+N”病種的救治能力,確保縣域內患者“留得下、治得了”。通過開展“府院”合作框架下的醫聯體建設,進一步促進縣級醫院提升服務能力。

                    2.實施鄉鎮衛生院分類管理,做到“鄉要活”。根據各鄉鎮衛生院的服務人口、區位和基礎條件等實際情況,將其分為綜合型、醫防型、公衛型鄉鎮衛生院三類,實行分類管理,嚴格標準建設。自2020年起,縣財政對一、二、三類鄉鎮衛生院予以專項補助。綜合型鄉鎮衛生院要力爭達到二級綜合醫院水平,業務范圍進一步拓展;醫防型鄉鎮衛生院要達到一級甲等醫院標準;公衛型鄉鎮衛生院要達到一級醫院標準,提供全科醫療、中醫藥服務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全面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牽頭醫院要按照鄉鎮衛生院分類管理和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要求,建立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制度和考評體系,切實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服務水平。

                    3.加強村級衛健隊伍建設,做到“村要穩”。對空殼村和即將成為空殼村的民生工程衛生室,采取鄉鎮衛生院招聘,實行“鄉聘村用”,定向進駐村衛生室,明確最低服務期限。推進實施村醫免費定向培養三年計劃,加強村醫隊伍建設。牽頭醫院購置健康巡診車,成立若干巡回醫療幫扶服務隊,以巡診、義診等形式到村衛生室開展面對面幫扶指導;加強村醫理論、技能培訓,每年對村醫輪訓不少于50學時。充分調動村醫、村衛健專干,委托鄉鎮衛生院與鄉鎮衛健辦共同對村(社區)衛健專干和村醫進行考核管理。

                    (四)加強分工協作,實現利益一體化。

                    1.明確各類機構功能定位。牽頭醫院主要承擔區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與培訓,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診治及轉診,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提供專業公共衛生服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督管理職能。鄉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提供接續性醫療衛生服務,并按要求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負責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的培訓等。村衛生室在鄉鎮衛生院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履行健康守門人的職責,承擔行政村、居委會范圍內人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普通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初級診治、康復及健康管理等工作。

                    2.實現上下機構雙向轉診。牽頭醫院制定分級診療病種、常見病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標準,嚴格控制100+N、50+N病種的患者外流,完善雙向轉診流程,充實分級診療管理人員,實現醫共體成員單位有序轉診。鼓勵牽頭醫院通過醫聯體、專科聯盟、遠程醫療等模式與省級醫療機構聯合,實現與上級醫療機構之間的順暢轉診。

                    3.發揮醫保資金杠桿作用。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調動縣域內醫療機構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按病種付費等支付方式,防控欺詐騙保行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部分,由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按6:3:1進行再分配,促進醫共體主動控制費用、節約醫保資金,使醫療、醫保、患者三方利益相容。

                    (五)強化關口前移,實現醫防一體化。

                    1.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療機構就醫環境,優化功能設置布局,合理調配診療資源,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加強醫療質量、醫療費用控制中心建設,實現質控范圍全覆蓋。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規范診療行為,優化診療流程,增強患者就醫獲得感。推進優質護理服務,探索開展延續性護理服務,將醫療機構護理服務延伸至居民家庭。強化醫德醫風建設和行業自律,強化醫務人員法治意識。關愛醫務人員身心健康,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營造全社會尊醫重衛良好氛圍。

                    2.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不斷優化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執行方案,以實施“兩卡制”為契機,強化項目績效考核,持續提升服務質量。牽頭醫院成立健康管理中心,實施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全程健康管理,推行常見病多發病健康教育處方,推動以“疾病治療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為中心”轉變。積極探索居民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基本藥物治療免費政策。

                    3.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牽頭醫院建立“1+N+N+1”團隊,即縣、鄉、村三級醫生+衛健專干組成“家庭醫生服務團隊”,采取“聯合簽約、組團服務”模式,做到縣級醫療機構診療“專業性”、鄉鎮衛生院防控“統籌性”、村衛生室服務“可及性”有效結合。對家庭醫生上轉的患者實行免掛號費、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服務,對下轉的慢性病和康復期患者進行醫療服務跟蹤和指導。加強管理與督查考核,不斷提高家庭醫生簽約履約率和服務質量。

                    4.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依托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健全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在鄉鎮衛生院建立中醫館,推廣適宜技術,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加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與發展。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20年5月底前)。縣級研究出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文件,召開啟動大會;牽頭醫院成立籌備組,制定組建方案和配套制度,召開醫共體成立大會。

                    (二)實施階段(2020年5月-12月)。按照“兩包三單六貫通”建設路徑,圍繞實現“五個一體化”,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

                    (三)提升階段(2021年)。在對2020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分析困難和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出臺具體改進措施,促進分級診療制度進一步健全,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結合衛生行業特點,完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引進管理辦法,不斷加大衛生人才引進、培養力度,確保人才“引得來、留得住、能發展”。允許公立醫院采取校園招聘方式招聘人才,招聘對象畢業時限可放寬兩年。醫共體擁有內部人事管理自主權,按照鄉鎮衛生院編制周轉池制度實行編制統籌、崗位統籌,實行“縣管鄉用”“鄉聘村用”,并根據崗位需要,進行人員統一調配。牽頭醫院根據實際需要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擁有臨聘人員招聘自主權。

                    (二)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牽頭醫院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單位基本建設、設備配置、重點學科建設、人才引進與培養、符合政策的離退休人員費用、人員經費、政策性虧損補助、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等公共服務,由縣財政按相關政策要求承擔。整合相關醫療資源多渠道化解公立醫療機構債務。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公共衛生專業機構加強能力建設。

                    (三)健全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對醫療服務價格進行動態調整,合理提高體現醫療衛生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逐步提高醫療服務在收入中的比例。完善醫共體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階梯式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引導患者向基層流動。 

                    (四)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推行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經縣醫管會批準后,由縣財政予以安排,院長薪酬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公立醫院黨委書記薪酬比照執行。醫共體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醫務人員待遇保障“兩個允許”的要求,不斷優化薪酬結構,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并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醫務人員傾斜。鄉鎮衛生院院長和職工的考核與薪酬分配辦法由牽頭醫院根據不同情況分類制定,調動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探索實行鄉鎮衛生院院長年薪制。縣疾控中心、婦女兒童保健中心績效考核比照鄉鎮衛生院執行。

                    (五)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覆蓋全縣的標準統一、架構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醫療衛生和健康一體化信息平臺,實現居民健康信息存儲及電子病歷、臨床路徑、診療規范及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并與醫療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銜接,推動全縣醫療衛生健康信息資源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和建設“健康郎溪”的重要舉措,是我縣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統籌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協調解決運營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及時解決改革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完善政策措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職,按照“兩包”和“三單”要求,大力支持開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醫保管理部門要將醫保資金實行按人頭總額預付,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及時足額預撥到位,體現分級診療的改革要求。財政部門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及時足額撥付,由醫共體統籌用于醫防融合工作。縣衛健委負責統籌指導實施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縣域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能力建設。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負責落實編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事項等。宣傳部門要積極營造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社會氛圍。

                    (三)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任務圖,按照任務時間節點倒排工作進度、責任到人、抓緊落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辦室將對本項工作進行全程跟蹤督導,對未按方案要求認真落實和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將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發現違紀、違法行為將嚴肅查處,切實做到有責任、有監督、有落實,確保我縣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5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和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要求,指導各地做好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提升試點地區基層人員的心理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制定本培訓方案。

                    一、培訓對象

                    本培訓方案主要針對我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地區開展社會心理服務的基層工作人員,包括: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村衛生室從事全科醫學、公共衛生、精神障礙防治的專兼職醫務人員。

                    (二)街道(鄉鎮)、居(村)委會及相關部門基層工作人員:街道(鄉鎮)或居(村)委會工作人員,網格員、民警、民政干事、殘疾人專職委員,及社區救助站、職業康復站工作人員等。

                    (三)學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基層工作人員: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密切相關的教師、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工會(共青團)等基層組織工作人員。

                    二、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使受訓人員掌握以下技能:

                    (一)了解精神心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在倫理規范的指導下開展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工作。

                    (二)熟悉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相關的基礎知識,常見心理問題和精神障礙的主要表現特征,生活應激與壓力管理的相關基礎知識等。

                    (三)掌握一定的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能力,掌握基本的宣教方式方法,幫助群眾獲取專業精神心理服務資源。

                    (四)能夠初步運用一般的人際溝通技巧和基本的心理干預方法,為具有常見精神心理問題的人群、重點人群、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協助其解決日常問題;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協助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開展應激管理和心理支持。

                    三、培訓原則和方法

                    (一)實效性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緊密結合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注重培訓實效。

                    (二)分類培訓原則。針對不同層次、不同工作內容的基層人員,選擇不同的培訓模塊,提高對基層心理服務工作的指導性和引領作用。

                    (三)培訓方式靈活性。結合社區工作實際,采取案例示范、角色扮演、情境模擬、小組討論等形式,增加學員的參與度,提高培訓質量。

                    四、培訓大綱及主要內容(共計32學時)

                    培訓內容采用“8+X”模塊化設計,所有受訓人員需要參加8個基本模塊的培訓,并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需求,選擇特定的附加模塊進行培訓。8個基本模塊如下:

                    (一)基礎知識模塊(4個學時)。與社會心理服務相關的基本概念和知識。1.心理健康概念,心理健康素養的基本內涵,心理保健的原則和方法,異常心理的區分標準和原則,心理健康與軀體健康的關系等。2.精神心理問題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如《精神衛生法》《民法典》《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等相關內容要求。

                    (二)科普宣教模塊(2個學時)。科普宣教的基本原理、方法,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資源的獲取途徑等。

                    (三)問題識別模塊(4個學時)。聚焦于提升基層社會心理服務人員對常見心理問題和精神障礙的理解、識別和轉介能力。1.常見精神心理問題的識別:如失眠、焦慮、抑郁、癡呆等精神障礙主要表現特征;2.家庭(鄰里)一般心理沖突的識別及原因分析。

                    (四)人際溝通與干預模塊(8個學時)。主要包括與具有常見心理問題及精神障礙人群的溝通原則,通過有效的溝通建立雙方的信任關系,及時識別有關心理問題或精神障礙,在此基礎上運用常見的心理干預方法提供支持和幫助。1.常用的有效溝通原則和具體方法:有效溝通的一般原則,同理心與理解,傾聽與表達;提問與引導式發現,沖突管理和高難度溝通技巧等。2.常用的心理干預方法:支持性心理干預技術、心理教育、認知及行為干預一般策略等。

                    (五)生活壓力與應激管理模塊(4個學時)。主要包括:1.應激(壓力)的定義,應激人群的常見反應、心理問題和精神障礙的識別。2.應激的應對和自我管理技術:應對應激的資源,應激的一般處理方法,重大公共事件下應激的處理方法,壓力的自我管理技術。

                    (六)精神康復管理模塊(2個學時)。主要介紹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訓練和管理等相關知識:如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訓練的意義、類型;精神康復服務的對象、原則和主要方法;精神康復人群家屬的協作;康復人群的社會化等。

                    (七)重點人群服務模塊(4個學時)。主要針對兒童青少年(留守、流動、困境)、孕產婦、老年人(失獨、無贍養、傷殘)、慢性病患者、殘疾人等人群的心理特征、主要心理問題、心理健康狀況的評估、心理支持和解決問題技能等。

                    (八)特殊人群服務模塊(4個學時)。主要針對基層無業人員、流浪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等特殊人群的心理特征、常見心理問題、心理支持和解決問題技能等。

                    針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增加風險評估與轉診培訓模塊(4個學時):包括社區常見精神疾病患者自殺、沖動和暴力風險的識別與評估,緊急處理的基本技巧,轉診指征、途徑和方法等。

                    針對基層其他工作人員,根據其工作需要增加相應的培訓模塊。

                    五、培訓考核方式

                    在培訓結束后進行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針對本次培訓的意見建議、既往實踐案例分析、培訓心得等。可對完成受訓學時和問卷調查的學員給予培訓學時證明。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6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賀蘭,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實施健康賀蘭戰略,促進民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銀川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賀蘭縣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社會治理體系、精神文明建設,融入平安賀蘭、健康賀蘭建設。搭建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將心理健康服務作為健康細胞工程(健康社區、健康學校、健康企業、健康家庭)和基層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健康賀蘭評價指標體系。全縣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明顯下降。具體工作指標包括:

                    (一)依托村(社區)綜治中心等場所,規范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為村(社區)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以村(社區)為單位,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達80%以上。(牽頭部門政法委)

                    (二)中小學100%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有條件的學校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中等院校依據中小學標準建立)。學校心理咨詢室建成率達到100%。

                    (三)各黨政機關和廠礦、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等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員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全縣建成不少于8個示范心理咨詢室。

                    (四)逐步在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開展心理健康服務,鼓勵和引導醫療機構培養或引進心理健康服務專業人才,100%精神專科醫院設立心理門診,60%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心理咨詢中心或開設心理門診。

                    (五)建立規范的社會心理服務示范基地,開展規范的專業培訓,規范發展社會心理服務機構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規范、行業管理和行業自律,促進心理服務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行業監管覆蓋率達100%。培育發展一批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為大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支持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人才培訓和培養,建成1個規范化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

                    (六)建立健全心理危機干預隊伍,成立1支覆蓋全縣的心理危機干預團隊,積極與自治區寧安醫院、銀川市精益達戒毒醫院有限公司對接,納入 24小時公益心理援助平臺。

                    (七)加強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精神執業(助理)醫師數量,10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專兼職精防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 

                    (八)嚴重精神障礙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0%以上。

                    (九)鼓勵和支持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心理人才服務平臺,強化心理服務人才的實踐技能培訓,提升心理服務人才隊伍數量和質量,全縣每10萬人口心理服務社會專業人員達到25人。

                    (十)依托現有資源,探索建立與完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服務體系。以鄉鎮(街道)為單位,按照覆蓋率30%的要求,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形成醫院-社區相銜接、康復機構與社區管理相結合的專業康復服務模式,吸引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參與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在所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中,必須開設康復科(室)。使居家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

                    (十一)充分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空巢、喪偶、失獨、留守老年人,孕產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孤兒,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覆蓋率達到60%以上。

                    (十二)利用各種傳播媒介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宣傳,組織開展心理健康知識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家庭服務活動,持續提升公眾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校學生、城市居民、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85%、85%、70%、50%以上。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原則。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全面普及和傳播心理健康知識,強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識,加強人文關懷和生命教育,消除對心理問題的偏見與歧視,最大限度消解社會戾氣,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個人極端事件風險。

                    (二)堅持突出重點原則。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對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的領導責任,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重點在建體系、帶隊伍、優服務、強宣傳上下功夫,不斷建立健全我縣社會心理服務網絡。

                    (三)堅持問題導向原則。針對日益凸顯的民眾心理健康問題,加大心理健康問題基礎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規范發展心理治療、心理咨詢等心理健康服務。

                    (四)堅持注重實效原則。從我縣實際出發,堅持滿足群眾當前需求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全民心理健康素養提高和個體心理疏導相結合,滿足不同群體心理健康服務的多層次需求,促進心理健康服務科學、規范、有序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搭建基層心理服務平臺。由縣委政法委負責,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社會心理需求。充分發揮綜治信息系統平臺優勢,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開展社會心態預測預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在村(社區)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對居民摸排各類心理問題,及時疏導化解。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務要求的場所,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釋惑、心理咨詢等服務。

                    (二)開展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充分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空巢、喪偶、失獨、留守老年人,孕產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孤兒,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

                    (三)開展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縣委政法委、衛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基層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結合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討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加強人文關懷,促進社會融入,對有勞動能力者積極提供就業引導,提升其適應環境、重返社會的能力。

                    (四)健全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教育部門進一步加強各類學校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的建設力度。

                    1.中小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養學生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可持續發展,積極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中職學校等依據中小學標準)。

                    2.學前教育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開展以學前兒童家長為主的育兒心理健康教育,及時發現學前兒童心理健康問題。

                    3.教育主管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本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現有經費渠道,為教師和學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

                    4.各類學校要建立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職教師為骨干,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融入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要密切與村(社區)聯動,及時了解遭受欺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學生情況,并提供心理創傷干預。要創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提供方式,通過“校社合作”引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或心理服務機構,為師生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務。要定期對教師開展心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師心理疏導工作。 

                    (五)開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文明辦協調各相關部門,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依托條件較好的心理咨詢站點,整合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資源,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對村(社區)、學校等基層心理咨詢站點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建設測評考核范圍。

                    (六)健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網絡。鼓勵規模較大、職工較多的黨政機關和廠礦、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等依托本單位黨團、工會、人力資源部門、衛生室,設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通過定期舉辦培訓班、大講堂等多種形式,對員工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規模較小企業和單位可通過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對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要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舉辦職場人際關系、情緒調節等方面公益講座,提升員工心理健康意識,掌握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和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通過員工心理測評、訪談等方式,及時對有心理問題的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干預,必要時聯系專業醫療機構治療。

                    (七)建立重點區域心理服務場所。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在刑滿釋放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司法所、社區矯正場所、救助管理站、信訪接待場所等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服務。

                    (八)規范發展社會心理服務機構。政法委、民政、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要探索支持、引導、培育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訂管理、規范、監督、評估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相關措施,促進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為群眾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逐步擴大服務覆蓋面,并為弱勢群體提供公益性服務。社會心理服務機構要加大服務技能和倫理道德的培訓,提升對心理行為問題的服務能力和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

                    (九)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整合現有資源,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能力。通過平安醫院創建、等級醫院評審等,推動綜合醫院普遍開設精神(心理)科,對軀體疾病就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評估,為有心理行為問題者提供人文關懷、心理疏導等服務。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開設心理門診,為患者提供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的服務。婦幼保健院要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中醫醫療機構要開設中醫心理等科室,支持中醫醫師在醫療機構提供中醫心理健康診療、咨詢和干預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推廣老年癡呆適宜防治技術。各醫療衛生機構要運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的空間和內容,并通過醫療聯合體建設,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注重培育醫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其在醫患溝通、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方面優勢,強化醫療服務中的人文關懷。

                      (十)完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組織。鄉鎮(街道)基層治理辦公室、衛生健康、公安、民政、殘聯等單位要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使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以上。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區)“兩委”成員、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做好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十一)完善醫療與康復相結合的全程服務模式。率先落實民政部等4部門《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意見》,按照“病種治療在醫院,康復管理回社區”的原則,完善“民政殘聯牽頭、鄉鎮(街道)主辦、衛生健康提供技術支撐”的社區康復工作機制。建立家屬學校(課堂),對患者家屬開展護理教育等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家屬進行心理安慰、心理輔導;建立綠色通道,患者在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可通過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診。

                    (十二)開展精神障礙人群救助管理。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制度,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定點救治救助政策,引導嚴重精神障礙人群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規范治療。通過財政補助、民政救助、殘聯資助、醫療救助、慈善援助、機構減免等方式,建立健全嚴重精神障礙救助制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實行“一站式”服務,個人自付不超過10%,超出部分實行政府兜底。

                    (十三)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務平臺。依托自治區心理咨詢熱線、12320公共衛生公益熱線或其他途徑,通過熱線、網絡、APP、公眾號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平臺。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擴大心理援助平臺的社會影響力和利用率。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加強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隊伍的專業化、系統化建設。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組織開展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及時處理急性應激反應,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發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復重建過程中,對高危人群持續開展心理援助服務。

                    (十四)開展心理健康測量篩查評估。規范制定各類心理健康量表,對操作人員規范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加強實踐操作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組織專業人員到社區、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重點人群的心理健康測量、篩查和評估,及早發現有心理障礙或潛在病癥的對象,及時作出預警提示并提出干預對策。

                    (十五)開展心理咨詢治療干預服務。采取心理晤談、心理輔導、心理咨詢、心理治療和心理干預等個性化干預措施,選擇科學性心理干預方法,對心理創傷、心理缺陷、心理障礙等嚴重心理問題人群開展針對性的心理咨詢和治療干預。

                    (十六)開展基層心理疏導化解服務。發揮綜治信息系統平臺優勢,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開展社會心態預警預測,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在村(社區)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網格管理員、人民調解員、志愿者等,對居民摸排各類矛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

                    (十七)發展心理社會服務社會專業隊伍。制定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心理學和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培訓,提高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水平。

                    (十八)提升心理咨詢專業服務隊伍。開展心理咨詢人員實踐操作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定期開展督導,提高其專業化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和支持心理咨詢人員為公眾和有心理問題的人提供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務。

                    (十九)培育心理治療專業人才隊伍。加快引進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和心理治療師專業培訓,提升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數量和服務水平;通過臨床心理知識繼續教育、技能培訓、技術指導,提高綜合醫院全體醫務人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師對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進行識別和轉診。

                    (二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建立心理健康專業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的合作機制,形成連續性的服務鏈條,實現共同發展。開展行業規范、行業管理和行業自律,促進心理服務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十一)開展心理健康社會志愿服務。由衛健局牽頭成立全縣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協會,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心理教師、心理專業學生等加入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并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技能培訓,健全獎勵表彰機制,積極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

                    (二十二)開展突發事件心理援助服務。要積極主動開展心理危機干預服務,重點對經歷重大變故、重大災害、重大危機、重大意外等情況而產生重大心理創傷者,或原有心理輕微異常或心理異常潛質者受內外環境刺激而導致自殺傾向、自殺經歷、心理崩潰、心理焦慮等嚴重心理障礙開展危機干預服務,加強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隊伍的信息化、專業化、系統化建設,突發事件心理援助服務響應及時率100%。

                    (二十三)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科普宣傳。衛生健康、宣傳、網信辦、科技局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健全包括傳統媒體、新媒體在內的科普宣傳網絡,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智慧賀蘭、賀蘭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及考試平臺等)等,廣泛宣傳“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科普知識,在公共場所播放心理健康公益宣傳片、心理健康公益廣告,各村(社區)健康教育活動室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組織志愿者定期參加科普宣傳、熱線咨詢等志愿服務。持續提升公眾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

                    (二十四)組織心理健康知識“五進”活動。針對普通人群組織開展心理疏導、心理保健、心理衛生、心理調適等心理健康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村(社區)“五進”服務活動,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市民(農民)講習所開展心理健康公益講座。

                    (二十五)開設心理健康宣傳廣播欄目。在縣廣播電臺開設心理健康欄目,依照大眾化、通俗化、普及化標準,定期邀請心理健康專家講述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實現線上廣播交流互動,搭建一個聽眾疏解心理困惑、釋放內心壓力的平臺,節目內容突出季節性、時效性、可讀性的基本需求。

                    (二十六)建立心理健康宣傳微信公眾號。推進“互聯網+心理健康”服務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微信公眾號,設置健康測評、心理咨詢、健康科普、心理FM、線上讀書會等欄目,每年推送各類信息不少于300條。同時,根據不同服務人群拓展設立健康微信群3個,提供心理健康知識科普、咨詢答疑、互動交流等服務,并定期舉辦“心理健康沙龍”“健康熒光跑”等線下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鄉鎮(場)、各責任部門必須站在對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負責、對維護社會大局安全穩定負責的高度,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把開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創新社會治理的重點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內容、實現源頭治理的重大舉措,按照“黨委負責、政府主導、共同參與”的總體要求,切實把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擺上重要位置,真抓實干,確保實效。

                    (二)強化組織實施。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平安賀蘭、健康賀蘭、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目標管理和綜治考評內容。成立賀蘭縣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衛生健康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委政法委、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信訪、殘聯等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健康局。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解決試點工作重難點問題。并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各類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納入賀蘭縣黨校培訓。

                    (三)加大經費保障力度。積極爭取上級財政安排的專項補助資金。加大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財政投入,縣財政局要根據國家和銀川市配套情況按1:0.5提供配套經費,2019年財政適當予以補助,從2020起年預算資金保障到位,以保證心理健康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設施建設、政府購買服務等工作順利推進。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公益性服務籌資渠道,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政策和激勵措施,保障心理健康服務工作有效落實。

                    (四)加強政策扶持。通過政策引導和項目支持,培育發展醫療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縣民政、衛生健康、縣委政法委等部門根據居民需求,確定適宜社會組織參與的項目,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科普宣傳、心理疏導等服務。

                    (五)注重督導考評。要將試點建設納入平安賀蘭、文明城市、健康賀蘭創建中,有效整合和優化資源,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定期對試點工作進行督導、考評,善于挖掘推廣基層創新經驗,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確保完成各項試點工作任務。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9〕28號)精神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建設試點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為重點,以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路徑開展醫共體建設試點,保障群眾更好更公平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實現縣域醫療衛生高質量發展和“健康四川”奮斗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健康優先。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醫共體建設作為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的重大改革任務,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堅持政府主導、保障公益。優化縣域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完善發展體制機制。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和財政投入,切實維護和保障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

                    3.堅持縣鄉融合、鄉村一體。創新縣域醫療衛生組織形式和供給方式,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實現發展同心同向、資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標同質、服務優質高效。

                    4.堅持關口前移、資源下沉。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以基層為重點,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推動以治療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持續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三)工作目標。

                    2019年每個市(州)至少1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到2020年,初步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有效運行的整合型醫療衛生體系,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服務能力明顯增強,縣域就診率力爭達90%,基層門急診人次和住院人次占比分別較試點前提升不少于5個百分點,基層有能力開展的技術、項目不斷增加,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小病不出鄉”。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整合型服務體系,實現架構共同體。

                    1.整合縣鄉醫療衛生資源。組建以縣級醫療機構為牽頭、其他若干家縣級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成員單位的醫共體。醫共體數量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牽頭醫院原則上為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若人口較少、縣級中醫醫院能力較弱、確需組建一個醫共體的縣域,要向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鼓勵社會力量辦各類醫療機構加入醫共體。

                    2.推動優質資源下沉。促進醫共體牽頭機構與縣域外城市優質醫療資源建多種形式的醫聯體,開展專科聯盟、遠程醫療、教學科研等多方式協作,提升醫共體醫療服務能力與管理水平。

                    3.推進縣鄉村一體化。將政府或集體辦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醫共體統籌建設和管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后的非建制衛生院和衛生室,由醫共體負責延伸服務。

                    4.構建大健康服務圈。醫共體牽頭機構要組建健康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任務的落實和技術指導。可探索公共衛生管理機構職能整合。鼓勵醫共體為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點人群提供醫養護一體化服務。鼓勵探索衛生+體育、衛生+教育等大健康服務模式。

                    (二)創新醫共體管理體制,實現管理共同體。

                    1.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在縣級黨委、政府領導下,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發揮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牽頭推進職責,會同機構編制、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醫保等部門及牽頭醫療機構、醫共體成員單位代表建立部門間配合協調機制,統籌醫共體的規劃建設、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

                    2.明晰權責任務清單。組建醫共體后政府辦醫主體責任不變、支持力度不減;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不變;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原有行政建制、醫院性質、人員身份不變、人事(勞動)關系不變;承擔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職能不變,發展中醫藥和婦幼保健事業力度不弱化。試點縣要制定醫共體協調機構與衛健等相關部門、衛健等相關部門與醫共體、牽頭醫院與成員單位管理的三張權責清單,明確各自權責。

                    3.建立健全內部治理結構。醫共體名稱由當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定設立條件的,可核準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醫共體成員單位繼續保留法人資格。醫共體領導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醫共體黨的領導,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4.落實內部管理自主權。醫共體內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經營管理和提供服務,行使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方面的自主權。

                    (三)改革完善運行機制,實現利益共同體。

                    1.完善人才使用機制。醫共體內事業單位性質的縣級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編制分別核定,編制總量由醫共體統籌使用。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按規定實行崗位管理,依照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競聘上崗、人崗相適的原則,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靈活用人機制,促進醫共體內人員合理輪崗、有序雙向流動。新進在編人員戶籍關系可留在醫共體牽頭醫院所在地,人事檔案由牽頭醫院或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要,按規定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

                    2.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按照“兩個允許”的要求,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醫共體單位完善醫務人員收入分配辦法,以崗位為基礎,績效為核心,打破醫院、層級和身份界限,建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內部分配機制。薪酬分配要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及基層醫務人員傾斜,合理拉開差距。適當提高下沉到基層的醫務人員收入水平。鼓勵對醫共體和成員單位負責人實行年薪制。

                    3.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完善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完善總額控制辦法,提高總額控制指標的科學性、合理性,總額控制指標應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傾斜。實行了財務、信息、結算一體化的醫共體,可實行醫保“一個總額”,在醫共體內共濟調節使用總額指標。配套完善醫共體醫保考核辦法,把分級診療相關指標納入考核范圍。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共體間公開平等的談判協商機制,“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醫共體自我管理的積極性。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完善差異化醫保支付政策,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到基層首診,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探索適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逐步推行基層中醫門診常見病按病種支付。按照國家和省藥械采購政策,探索建立醫共體內統一采購賬戶、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配送、統一采購價格、統一支付貨款的采購方式。

                    4.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和控總量、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強監管的路徑,通過壓縮與控制藥品耗材虛高價格和不合理使用、控制過度檢查檢驗等方式騰出空間。醫共體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仍執行現行價格管理模式,中央在川、省屬在蓉公立醫院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省級醫保部門管理,其余公立醫院按屬地由市(州)醫保部門管理。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合理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調動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積極性。做好與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和財政投入等政策的銜接,確保醫療衛生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四)促進資源協同利用,實現服務共同體。

                    1.統籌集約配置資源。鼓勵醫共體行政、業務、后勤、物流配送等常設部門統一設置、運行和管理,提高服務效率。建立醫共體成員單位醫用耗材與藥品的流轉體系和溯源體系。鼓勵牽頭醫院建立開放共享的醫學影像、心電診斷、臨床檢驗、病理檢驗、消毒供應、遠程會診等中心,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區域互認。加強醫共體內部和醫共體之間床位、號源、設備的統籌使用。

                    2.暢通雙向轉診路徑。明確上下級醫療機構疾病診療目錄,制定醫共體內外轉診管理辦法。鼓勵上級醫院制定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實施治療,處方自由流動,實現上下級醫療機構臨床用藥協同聯動。引導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層就診,探索對部分慢性病簽約患者提供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服務。探索醫共體牽頭醫院取消門診輸液試點,引導輕癥病人到基層就診。鼓勵醫共體上級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分時坐診,相應診療科目實行備案制。醫務人員在醫共體內執業,不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執業機構備案手續。

                    3.促進醫防整體融合。建立以家庭醫生為主體、全科專科有效聯動、醫防有機融合的健康管理服務模式。做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扎實開展健康教育、重點人群健康體檢、婦幼保健、計劃免疫等工作,加強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按要求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促進醫共體由“治已病”為重點向“治已病”與“治未病”并重轉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對醫共體公共衛生服務的指導與管理,推進疾病三級預防和連續管理。

                    4.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醫共體各成員單位信息系統融合,實現數據共享及醫保結算一體化,為實現醫保總額預付創造條件。推進醫共體資源配置、業務經營、效率監測等數字化運行。促進電子病歷和電子健康檔案的連續記錄。鼓勵醫共體開展互聯網診療,提供分時段預約、遠程會診、在線支付、檢驗結果推送等服務。推廣應用人工智能技術。

                    (五)統籌核心要素資源,實現發展共同體。

                    1.加強醫共體能力建設。加強牽頭醫院重點學科和專科專病建設,統籌發展醫共體其他成員單位醫療技術,防止牽頭醫院一家獨大造成新的發展不平衡。根據人口結構變化和群眾疾病診治需求,合理確定基層機構發展目標和能力標準,因地制宜差異化發展,滿足常見病、多發病診治服務需求,鼓勵基層開展與能力相匹配的手術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成立區域中藥制劑中心,促進區域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研發申報、委托配置和推廣運用等。

                    2.發揮財政資金效益。根據醫共體建設發展需要和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助政策,原渠道足額安排對醫共體成員單位的補助資金,確保醫共體發展建設資金來源有保障、可持續。按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5〕255號)要求,實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醫共體服務常住人口總額預算,由醫共體統籌管理和使用,年初預撥部分工作經費,績效考核后發放。

                    3.財務集中統一管理。醫共體內部財務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員單位財務單獨設賬。牽頭醫院為三級醫院的要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加強醫共體經濟運營管理。加強醫共體內審建設,自覺接受審計監督。按照資產處置相關規定,允許醫共體統籌調配醫療設備設施。盤活醫共體國有資金使用效率,醫共體成員單位提取的事業發展基金,可統籌用于醫共體醫療業務發展。

                    (六)落實監督監管職責,實現責任共同體。

                    1.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建立醫療質控管理體系,組建質控機構,承擔成員單位醫療質控,在規章制度、技術規范、人員培訓等方面執行統一標準,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規范基層機構的醫療技術操作,逐步實現醫共體內醫療服務同質化、民事責任協議化。

                    2.健全考核評價體系。以公益性為導向,制定醫共體績效考核方案,突出職責履行、醫療質量、費用控制、運行績效、醫德醫風和群眾滿意度,加大對基層服務能力、健康扶貧等公益性指標權重。同時要堅持中西醫并重,確保按中醫特點和實際考核中醫藥服務工作效果。考核結果與管理團隊任免、財政補助、醫保支付、薪酬總量等掛鉤。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構建成員單位責任共同體。鼓勵第三方機構參與綜合監測評價。

                    三、時間進度

                    (一)啟動階段(2019年8-11月)。召開省級試點工作啟動會,開展基線調查。各試點縣11月底前制定細化方案并啟動試點,做好政策培訓與宣傳,形成推動改革良好氛圍。

                    (二)實施階段(2019年12月-2020年12月)。省級建立協調機制,適時進行指導、評估,召開研討、培訓交流會。市(州)加強部門聯動和政策協同銜接,開展工作指導和督導。醫共體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實施建設。

                    (三)評估總結(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總結評估后再擴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縣要充分認識開展醫共體建設的重大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權責清單,協同各方力量,研究解決工作中的苗頭性問題。市(州)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和指導,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合力推進試點工作。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完善配套政策,落實規定動作,加強監測評估,確保改革不走樣。鼓勵先行先試,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和發展模式,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三)做好宣傳發動。正確引導輿論,讓人民群眾和醫療衛生人員充分了解醫共體建設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取得實效。深入挖掘和培育典型,宣傳推廣好的經驗。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8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6〕148號)等文件精神,改善本市臨終患者生存質量,提升臨終患者生命尊嚴,構建機構、社區、居家相銜接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夯實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的最后一環,決定在本市實施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并結合實際制定以下試點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群眾自愿、多方參與的原則,結合我市醫養結合工作基礎,堅持點上突破和面上推開相結合,系統謀劃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實施路徑,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到2022年,基本建立安寧療護政策體系、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需求的專業化安寧療護隊伍;初步構建梯度有序、分工合理、運行高效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打造形成一批安寧療護服務示范點;逐步形成安寧療護發展環境全面優化、服務形式和供給主體多元、價值理念普遍認同接受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服務內容

                    通過多學科協作模式,為疾病終末期或老年患者臨終前提供疼痛及其他癥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并對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以提高患者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地離世,減輕家屬痛苦,促進社會和諧。

                    (二)建設服務體系

                    探索以市級安寧療護技術指導中心為引領、縣級安寧療護中心或病區為支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護理院、醫養結合機構等開展安寧療護服務為主體,構建安寧療護服務網絡,推動建立起主體多元、功能健全、模式多樣、服務規范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安寧療護服務列入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基本服務內容。

                    確定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杭州市腫瘤醫院作為市級安寧療護技術指導中心,探索安寧療護前沿科學,為基層醫療機構提供業務培訓、技術支撐、指導轉介服務等。各區、縣(市)至少明確一家基層醫療機構開設臨終關懷(安寧療護)科,完善基礎設施,組建專業團隊,開展機構內和居家安寧療護工作。并選擇工作推進有力且成效明顯的單位,作為市級安寧療護試點單位。鼓勵有條件的其他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護理院和醫養結合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探索安寧療護服務聯動機制,發揮上級醫療機構技術優勢,暢通雙向轉診及會診機制。

                    (三)建立工作機制

                    1.健全聯動機制。建立多部門聯動的安寧療護工作機制。探索建立機構和居家安寧療護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做好社區居家安寧療護服務,探索機構與機構間、機構與居家間暢通合理的轉介制度。鼓勵試點機構與其他醫院加強業務聯系,鼓勵醫共體、醫聯體牽頭單位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互享,便捷提供健康檔案、患者轉介、遠程服務,提高安寧療護服務質量。

                    2.健全工作制度和評估機制。根據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和《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完善安寧療護服務相關制度,指導相關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探索建立進入安寧療護階段的標準和服務規范,建立規范化、專業化的安寧療護服務模式,健全科學的安寧療護評估和質量評價體系。

                    (四)強化制度保障 

                    1.構建服務項目價格體系。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探索制定安寧療護相關服務項目,醫保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相關醫療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確定安寧療護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屬于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有項目收費;屬于關懷慰藉、生活照料等非醫療服務的,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收費標準由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自主確定。

                    2.完善醫保相關政策。探索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居家和機構安寧療護服務項目費用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逐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3.保障藥物配備。對安寧療護服務中所需的止痛、鎮痛、麻醉等藥物依政策給予支持。構建科學合理的藥物配送監管機制。

                    4.加大相關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開展安寧療護服務的相關政策,有條件的可探索建立對安寧療護機構或床位的建設等補貼。探索對開展安寧療護服務的醫療機構和人員實施鼓勵政策。

                    5.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拓寬融資渠道,提供政策支持,優化政府服務,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安寧療護服務機構,提供安寧療護服務。

                    (五)加強隊伍建設

                    1.組建多學科團隊。組建包括醫學、護理、心理、營養、藥學、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在內的多學科專業安寧療護服務團隊。

                    2.加強教育培訓。促進安寧療護人才培養,在醫學教育培訓工作中增加安寧療護有關知識技能的教育,不斷促進醫務人員提升安寧療護理念和能力,并正確傳播安寧療護理念和知識。加強安寧療護適宜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寧療護機構的醫療照護質量。

                    3.建立專家庫。成立市級安寧療護專家庫,發揮專家的指導作用,加強與省內外專業機構和專家團隊的交流和合作,為全市安寧療護工作提供業務支持。

                    4.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共同參與安寧療護服務。發揮相關學會、協會、老年大學等作用,積極開展以安寧療護為主要內容的公益服務;組織、鼓勵如社工、義工、志愿者等社會組織和公眾積極參與安寧療護服務。鼓勵退休醫務人員投身安寧療護事業。

                    (六)加大宣傳普及

                    廣泛開展宣傳和科普教育,通過制作宣傳視頻和海報、舉辦論壇和講座等各種豐富多彩的形式,宣傳普及安寧療護的知識和理念,推動安寧療護理念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和接受,營造全社會廣泛關注和支持安寧療護服務的氛圍。

                    三、實施步驟

                    (一)試點啟動階段。(2020年6-7月)

                    1.開展基線調查。對本市安寧療護服務現狀開展基線調查,重點摸清機構和居家提供安寧療護服務情況、相關政策措施、安寧療護服務提供者的認知和服務情況、患者及其家屬的需求、社會輿論情況等,結合實際,理清思路,明確市場需求。

                    2.確定試點單位。根據各地各單位申報,遴選市級試點單位,夯實安寧療護機構建設,探索符合區域情況的規范化、專業化安寧療護服務模式。通過試點先行、案例推廣等實踐經驗的積累,積極穩步推進整體工作。

                    (二)探索推進階段。(2020年8月-2021年12月)

                    1.強化學習培訓。組織試點單位相關人員外出考察學習安寧療護先進經驗,并邀請國內及省內安寧療護知名專家授課,為不同層級的工作人員提供多樣化培訓。

                    2.強化業務指導。加強對各區、縣(市)、相關醫療機構安寧療護試點工作指導,督促各試點單位按照國家《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和《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等文件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創新安寧療護模式和運行機制。

                    3.強化協調對接。根據各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適時召開全市試點工作推進會、現場會,深入推進試點工作。

                    (三)總結推廣階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1.總結經驗。各試點單位要認真總結本地區、本單位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形成總結報告。

                    2.跟蹤評估。建立評價體系,開展評估和跟蹤分析,定期進行總結完善。

                    3.培育典型。積極開展安寧療護示范點創建工作,對試點工作推進有力且取得顯著成效的試點地區和單位工作經驗進行總結,建立示范基地,以點帶面,逐步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成立本市安寧療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安寧療護試點工作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各區(縣、市)、試點醫療機構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為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創造良好政策環境,統籌推進本地區、本單位試點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本市安寧療護試點工作的總體設計與組織協調,做好全市安寧療護服務體系、管理體系與支撐體系的總體設計,協同各相關部門,共同推進與落實試點各項任務,牽頭做好試點評估,確保完成試點任務。

                    市醫療保障局負責研究與安寧療護服務相配套的收費與醫保支付機制,支持醫療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

                    市民政局負責將安寧療護服務納入本市養老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安寧療護服務中所需的止痛、鎮痛、麻醉等藥物依政策給予支持,構建科學合理的藥物配送監管機制。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在現有資金渠道內,按有關規定對安寧療護服務開展試點工作所需經費給予補助,推動安寧療護服務順利實施和推廣。

                    各區、縣(市)衛生健康局及相關部門負責轄區內安寧療護服務體系構建,落實試點各項任務,加強過程管理、目標管理和全過程績效管理,及時評價與總結試點成效,確保切實落實試點各項要求。

                    (三)加強督導檢查。把安寧療護試點工作作為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作為加強和改善民生的重點工作內容,列入工作考核目標,采取得力措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定期對試點主要任務落實、政策措施實施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認真分析試點工作中存在的新問題、新情況,分類指導,不斷優化試點工作成果,提高財政資金績效。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9

                    為發展我縣安寧療護服務,提高疾病終末期患者生命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健康需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安寧療護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函〔2019〕483號)和《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安市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吉府辦字〔2019〕9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保障基本、統籌發展的原則,合理配置并整合醫療機構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慢病健康管理、養老服務等各項服務功能。探索研究符合我縣實際的安寧療護相關政策和工作機制,結合醫養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工作,推動安寧療護工作發展,為疾病終末期患者在臨終前控制痛苦和不適癥狀,提供生理、心理、情感、精神等方面的照護服務,改善患者生命質量,維護患者尊嚴,減輕家屬痛苦,促進社會和諧。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服務體系。將安寧療護工作納入縣級區域衛生規劃。鼓勵人民醫院、中醫院、醫養結合機構、民營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等機構,根據自身實際,增設安寧療護床位和開展居家安寧療護服務,探索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通過“民辦公助”等多種模式推動形成舉辦主體多元、服務形式多樣的安寧療護體系。

                    (二)明確服務內容。參照國家《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安寧療護中心管理規范(試行)》《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進行安寧療護服務準入、服務規范、監督評估和質量評價等研究,探索符合安福實際的安寧療護體系和運行模式。以“提高臨終患者生命質量”為目標,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切實有效的減輕身心痛苦的診療、護理服務,并對患者及其家屬提供相應的人文關懷。

                    (三)探索制度保障。一是構建價格體系。探索制定安寧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推動心理疏導、上門服務等項目納入收費范圍。逐步將居家和機構安寧療護服務費用納入其他補充醫療保險范疇。二是保障藥物配備。對安寧療護服務中所需的止痛、鎮痛、麻醉等藥物給予政策支持,并加強監管。建立科學合理的藥物配送流程。三是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落實安寧療護試點專項經費。縣財政統籌安排安寧療護專項經費,對試點完成評估達標單位給予獎補。四是建立暢通的轉介機制。鼓勵試點機構與其他醫院腫瘤科、老年科、急診科等相關臨床科室加強業務聯系、建立醫療聯合體,為符合安寧療護進入標準的患者建立暢通的轉診通道,使安寧療護患者能在醫院病床、老年護理床位、安寧療護床位、居家病床之間合理轉介。五是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拓寬融資渠道,提供政策支持,改進政府服務,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安寧療護服務機構,提供安寧療護服務。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做好安寧療護崗位培訓及繼續醫學教育。在繼續醫學教育上,應充分考慮安寧療護從業人員的需求,增加安寧療護有關知識技能的內容,保障人才供應。探索建立完備的安寧療護服務團隊,成立安福縣安寧療護專家組,推進醫務人員多點執業和退休醫師執業注冊工作,鼓勵其投身安寧療護事業,引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積極參與安寧療護志愿工作。

                    (五)加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輿論宣傳和科普教育,通過制作宣傳片、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安寧療護的知識和理念,提高社會公眾對安寧療護的認知度、接受度,積極營造文明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實施步驟

                    1.試點啟動階段(2019年10月底前)

                    一是制定試點方案。研究制定安福縣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試點任務。二是開展基線調查。縣衛健委、縣醫保局和試點醫療機構要對安寧療護機構服務現狀開展基線調查,重點摸清機構和居家提供安寧療護服務情況、相關政策措施、安寧療護服務提供者的認知和服務情況、患者及家屬的需求、社會輿論情況等。三是確定試點機構。我縣安排縣人民醫院為試點醫院,試點單位要按照試點工作內容和要求盡快確定科室及工作人員,在12月底前啟動試點、開展服務。

                    2.探索推進階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

                    一是加強學習。試點單位要認真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特別是國家第一批安寧療護試點地區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二是強化業務指導。加大對醫療機構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分類指導力度,督促試點單位嚴格落實安寧療護有關要求,扎實開展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創新安寧療護模式和運行機制。三是召開推進會。根據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適時召開工作推進會、現場會,深入推進試點工作。

                    3.總結推廣階段(2020年6月至7月)

                    縣政府將適時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召開工作總結交流會,對試點工作推進有力、成效顯著的工作經驗進行總結推廣,并建立示范基地。

                    四、職責分工

                    縣衛健委:牽頭推進安寧療護試點工作,明確目標任務和實施進度,組織開展全縣性培訓、質控、督導、驗收和調研。結合安福實際,積極探索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

                    縣財政局:落實縣直醫療機構安寧療護試點專項經費。

                    縣民政局: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對醫養結合機構建設護理型養老床位,按相關政策進行獎補。

                    縣醫保局:合理確定試點單位醫保總額。將部分安寧療護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疇;探索將安寧療護服務與長期護理保險有效銜接;協調制定安寧療護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對符合本縣醫療救助政策的疾病終末期患者給予救助。

                    縣市場監管局:對開展安寧療護服務的機構加強藥物監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縣衛健委主任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市監局、縣衛健委分管負責同志和縣人民醫院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安寧療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積極推進安寧療護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強安寧療護知識理念宣傳教育,向社會各界傳播舒緩醫療、臨終關懷等方面的理念,積極推動安寧療護及生命教育的推廣與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寧療護試點工作氛圍。

                    (三)落實工作保障。要積極探索促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的有效形式,積累工作經驗;要充分發揮先行先試的特點和優勢,找準制約發展的關鍵點,集中力量,爭取有所突破;要把安寧療護試點作為健康安福建設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推進,在人、財、物上給予優先保障。

                    (四)嚴格督查考核。試點機構要認真總結安寧療護試點工作情況,定期向安寧療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衛健委)報告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縣衛健委要把該項工作納入醫療機構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加強檢查考核和效果評價,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進我市建設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各項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圍繞文明武漢、健康武漢、平安武漢的總體戰略布局,著力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的平臺、機制、隊伍、能力、重心和綜合治理等方面建設,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社會治理主體心理疏導服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識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養躍上新臺階,重點(特殊)人群心理健康問題得到有效干預,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呈明顯下降趨勢。
                    (二)具體指標
                    1.全面建設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普遍設立社區(村)社會工作服務站(心理咨詢室),2020年底之前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心理咨詢室)建成率達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80%以上。城市、農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50%以上。
                    2.市屬高等院校普遍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按照師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中小學校建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兼)職教師,2020年底之前配備率達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90%以上。
                    3.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者以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單位職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2020年底之前配備率達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80%以上。
                    4.精神衛生專科醫院開設心理門診實現100%全覆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心理門診,2020年底之前開設率達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40%以上。
                    5.依托武漢市委黨校(武漢行政學院)、武漢社區干部學院建設武漢市黨政干部、社區(村)干部心智拓展實訓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領作用的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和社會化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發展培養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詢技能的社會工作者(師)隊伍。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線上線下社會心理服務平臺
                    1.組建四級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建立市、區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區(村)社會工作服務站(心理咨詢室)的四級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完成規范化建設任務。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區(村)社會工作服務站、綜治中心、職工之家、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青年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作用,為職工、老人、婦女、青年、兒童、殘疾人等重點(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務。(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2.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平臺。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德育工作計劃,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面向師生開展心理篩查、輔導與咨詢,為遭受欺凌、校園暴力的學生提供心理創傷干預。市屬高校要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配備專職教師,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支持在漢高校聯合相關醫療機構建立校內精神(心理)科門診。中小學普遍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積極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示范學校和合格學校,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平臺。公安等重點行業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專(兼)職人員,開展心理健康評估和危機干預等服務,每年至少為職工及其服務對象舉辦1次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并根據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其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者購買服務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場人際關系、情緒調節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武漢社區干部學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培訓內容。(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市殘聯,市委黨校〈武漢行政學院〉,各區人民政府)
                    4.規范發展線上心理援助服務平臺。通過網站、APP、公眾號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平臺。招募一批心理咨詢專業人才,充實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熱線工作力量,常態化開展7×24小時服務,每年開展不少于4次系統性培訓。建設市、區、街道(鄉鎮)三級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服務站)相互對接的遠程心理會診機制,試點推動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基層心理咨詢室加入遠程會診體系。(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區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長效機制
                    1.建立社會心態監測預警機制。按照智慧城市頂層規劃,依托武漢市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大數據信息庫,增加心理體檢、心理課程、在線咨詢等心理健康服務模塊,實現心理預警功能。定期組織有關醫療機構、心理服務行業協會、各部門服務熱線等對市民心態開展分析研判;發揮市、區綜治信息系統平臺作用,定期對特殊人群重點人員開展風險評估。(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團市委,各區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組建市心理危機干預專家隊伍,建立衛生健康等重點行業部門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隊伍,每年至少開展2次培訓和演練,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后心理應激障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吸毒戒毒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和問題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風險對象持續開展心理援助服務,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發生。(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團市委)
                    3.建立心理服務行業監管機制。成立市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有序規范行業從業行為、人員管理、收費標準、信息保護、督導考評、檢查申訴等具體內容,促進行業組織規范發展,提升行業組織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培育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
                    1.培養職業化隊伍。加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引進力度,著力培養行業領軍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務專業從業人員數量,建立專業化督導機制。繼續實施精神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等,提升精神科醫師數量和服務水平。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置醫務社工部,通過招聘或者購買服務等形式,培育醫務社會工作者隊伍。(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人民政府)
                    2.發展專業化隊伍。委托在漢高校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訂制化培養一批心理服務專業人才,壯大專業化隊伍。組建市級社會心理服務專家組,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質量控制。鼓勵引進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高端人才,并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在職稱、薪酬待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建立完善績效工資內部分配辦法,體現公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師的技術勞務價值。(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培育社會化隊伍。依托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心理醫院)、心理行業協會等,分級分類對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等心理健康服務人員開展培訓,遴選培訓考核合格人員進入市級人才信息庫。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訓力度,健全獎勵激勵機制,規范管理志愿隊伍。(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
                    (四)提升社會心理服務能力
                    1.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加強綜合性醫療機構與精神衛生專科的合作,構建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的心理聯絡會診機制。婦幼保健機構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強對孕產婦、哺乳期婦女抑郁癥知識的普及和篩查。加強非精神科臨床醫師心理健康服務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早期識別能力。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發展在線問診、互聯網醫院,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層醫療機構和特殊場所心理服務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精神衛生機構的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等。切實做好特殊場所被監管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心理健康輔導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區人民政府)
                    3.增強廣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識。加強心理健康宣傳平臺建設,在地鐵等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活動,廣泛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健康理念。(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加強重點(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務
                    1.構建重點人群心理援助體系。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上下聯動的三級心理援助服務體系,市級成立心理援助技術指導專班,各區設置區級心理援助服務專員,街道(鄉鎮)設置心理援助服務心理專干,統籌指導同級衛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門開展心理疏導社會工作服務,構建心理需求人群篩查發現、心理支持、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閉環式心理援助的服務機制。(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開展重點人群日常評估及干預。對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屬、康復患者及其家庭、醫療衛生機構一線醫務人員等重點群體常態化開展心理健康狀況評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狀況評估檔案;引導有需要的重點人群,通過心理援助平臺獲取心理測評、心理咨詢等自助式專業服務。對存在明顯心理問題的個體,及時轉介至醫療機構接受專業援助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工作。在街道(鄉鎮)一級成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加大病情不穩定患者的個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區康復機構與精神衛生機構快速轉介工作機制,確保居家患者社區康復參與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訂武漢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各區、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適時召開啟動會議,積極推動開展培訓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區、各相關部門采取以點帶面、突出重點、全面推進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舉,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三)評估驗收階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對照標準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時提交驗收申請,做好相關現場和資料準備工作,接受國家、省級評估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成立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后),負責統籌協調、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各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研究制訂具體工作措施,統籌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加大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公益性服務的籌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
                    (三)強化督導評估。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納入平安武漢、健康武漢、文明城市建設的考評內容,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并細化分解到各區、各相關部門。建立工作信息報送機制和工作評估機制,市領導小組對各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聯合調研評估,及時了解各區、各相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陳邂馨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李濤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陳紅輝 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市衛生健康委黨委第一書記
                    羅平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嚴宏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李輝 市信訪局副局長
                    陳輝 市委黨校秘書長
                    夏春胤 市教育局副局長
                    夏俊 市公安局副局長
                    彭莉莉 市民政局副局長
                    李詩高 市普法辦主任
                    袁運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徐冬先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賀敏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鄭云 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張新興 市市場監管局總經濟師
                    李宗華 市政務服務與大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蓋松梅 市總工會副主席
                    隋鵬 團市委副書記
                    杜小彩 市婦聯副主席
                    黃麗琴 市殘聯副理事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鄭云兼任。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1

                    建立一個架構

                    以1+N模式組建醫共體。1指縣級二甲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院、婦保院),由其牽頭;N既包括轄區內鄉鎮、社區機構,也包括政府或集體辦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同時不排斥有意愿的社會辦醫機構。打破原有縣鄉村機構各自為陣的體系架構,從而形成一家人。

                    實施兩個打包

                    完善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醫保資金打包。醫共體實行醫保“一個總額”,在醫共體內共濟調節使用總額指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醫共體常住人口總額預算,由醫共體統籌管理和使用,年初預撥部分工作經費,績效考核后發放。

                    制定三張清單

                    試點縣要制定醫共體協調機構與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與醫共體、牽頭醫院與成員單位管理的三張權責清單,明確各自權責,以實化醫共體管理、運行與監管體制機制。

                    確保四個不變和一個不弱化

                    組建醫共體后,政府辦醫主體責任不變、支持力度不減;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不變;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原有行政建制、醫院性質、人員身份不變;承擔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職能不變;發展中醫藥和婦幼保健事業力度不弱化。

                    實行五個統一

                    信息化統一:推進醫共體各成員單位信息系統融合,實現數據共享及醫保結算一體化。

                    財務管理統一:醫共體內部財務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員單位財務單獨設賬。

                    藥械招采支付統一:醫共體內采購賬戶、用藥目錄、采購配送、采購價格、支付貨款統一。質量控制統一:醫共體建立醫療質控管理體系,組建質控機構,承擔成員單位醫療質控,在規章制度、技術規范、人員培訓等方面執行統一標準,規范基層機構的醫療技術操作,逐步實現醫共體內醫療服務同質化。

                    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統一:醫共體行政、業務、后勤、物流配送等常設部門統一設置、運行和管理。

                    建立六大中心

                    牽頭醫院建立開放共享的醫學影像、心電診斷、臨床檢驗、病理檢驗、消毒供應、遠程會診等中心,實現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區域互認,從而實現縣域內資源集約配置。

                    落實七個自主

                    落實醫共體內編制總量統籌使用、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的自主權。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2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根據青浦區衛健委、青浦區政法委等十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青浦區社區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進我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推動、綜治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格局,從源頭上預防矛盾風險、培育理性平和社會心態,努力打造平安練塘、健康練塘。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生活節奏明顯加快,人們思想觀念、價值取向多元,心理應激因素日益增多,焦慮癥、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緒潛滋暗長,以報復社會、制造影響等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時有發生,嚴重沖擊正常的社會心理,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按照工作要求,我鎮將全面開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疏導機制和干預機制建設,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建成與我鎮社會發展和功能定位相適應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新時期社會治理整體水平。
                    二、工作任務
                    將社會心理服務納入練塘鎮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按照“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原則,在全鎮構建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組織完善、平臺健全、人員齊備的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網絡。
                    (一)推進心理咨詢室建設
                    堅持統籌推進,依托村(居)委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專兼職的心理咨詢師,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務。以村(居)為單位,心理咨詢室建成率2020年底達60%,2021年底達100%。同時,完善4家中小學和1家健康企業心理咨詢室建設。
                    (二)推進心理健康服務
                    1、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在各村(居)委或衛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利用各類宣傳主題活動日,通過各種媒體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組中開展心理健康有關活動。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65%以上。
                    2、落實在冊在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5%以上,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率達85%以上,在冊精神分裂癥患者治療率達85%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綜合評估及分級分類服務管理覆蓋率95%以上。進一步提升陽光心園康復服務,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70%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合家屬護理教育培訓,對70%以上的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
                    (三)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隊伍建設
                    在區精神衛生中心的指導下,建立起家庭醫生團隊、衛生干部、綜治隊員、民警、助殘員等人員組織的心理服務管理隊伍,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培訓和指導等主題活動,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地提供救助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關系調適等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
                    (四)健全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機制
                    加強綜合管理,推進關愛幫扶舉措,落實好疑似患者線索調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調動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線索排查排摸小組的作用,充分發揮群防群治力量,開展動態排查,及時上報排查信息,對疑似患者協助做好到專業機構就診工作,對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時進行信息核查,及時納入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社會心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鎮事業辦。
                    (二)加強宣傳教育。利用新媒體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強基層心理健康促進與服務力量,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營造社會氛圍。
                    (三)落實工作保障。參照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要求,加大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投入力度,將工作經費列入鎮財政以及部門財政預算,從人、財、物上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四)完善獎補政策。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以獎代補監護責任,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水平。
                    (五)強化督導考核。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把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列入綜治平安考核的內容,采用評估、督導、考核、激勵、懲戒等措施,對因工作不重視、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并追究有關領導干部責任。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由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對各村(居)、企事業單位落實本方案的情況開展月度督導評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報。通過建立定期通報形式,推廣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練塘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
                    附件
                    練塘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
                    按照《青浦區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由黨政負責同志任組長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名單如下:
                    組 長:陸秋根(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肖 菁(副鎮長)
                    倪爭艷(副鎮長)
                    組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佳妮(社區管理辦) 葉 洲(社會事業辦)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 沈慶華(綜治辦、綜治中心)
                    張志清(練塘派出所) 陸麗麗(信訪辦)
                    肖 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社會事業辦,辦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葉洲兼任,蔣輝、崔金煌、陶婉婷、李順輝為辦公室成員。
                    下設工作組,由蔣輝、崔金煌擔任組長,俞春明、魯曉麗、陸葉秀、徐梅芳為工作組成員。
                    今后,上述成員如有變動,由該成員單位繼任者自然替補。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3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精神,按照蘇州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蘇州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探索具有吳中特色的社會心理服務模式,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吳中,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居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依照《精神衛生法》《健康中國行動》和《“健康蘇州2030”規劃綱要》等法規政策,堅持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問題導向、注重實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則,強化黨委政府領導和部門協作,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建立健全心理服務網絡,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強化危機干預規范管理,逐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心理健康服務需求,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提高獲得感,提升幸福感。為蘇州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吳中經驗與吳中樣本。
                    二、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公平可及、科學完善、運行順暢、規范高效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社會治理體系、精神文明建設,融入平安吳中、健康吳中建設、融入文明吳中實踐。建立健全黨政領導、部門協同、專業支撐、社會參與的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機制,堅持源頭預防、動態管理與應急處置相結合,搭建“蓋邊沉底”的社會心理服務網絡,形成普遍服務為前端、監測預警為中端、精準干預為末端的“社會心理健康全程服務鏈”。將心理健康服務納入健康城市評價指標體系,作為健康細胞工程(健康社區、健康學校、健康企業、健康家庭等)、基層平安建設和新時代文明實踐的重要內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極端案(事)件發生率。
                    三、工作任務
                    通過實施六大社會心理工程,落實十八個工作項目,開展全區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務,建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社會心理服務網絡。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養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識傳播機制。加強健康社會心態公益宣傳,提高公眾“健康自己,快樂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科普知識,理性認識社會心理問題。建立吳中區心理健康專業團隊,搭建專業機構與媒體的交流平臺,協同開展各類健康科普活動,加強對健康教育內容的指導。專業機構組織編制針對重點人群、重點心理健康問題相關知識和信息指南并向社會發布。(區委宣傳部、區衛健委牽頭,區教育局、區文體旅局配合)
                    2.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科普活動。依托“健康吳中聯播平臺”“吳老師心理咨詢公眾號”等心理健康科普平臺,擴大心理知識宣傳覆蓋面,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公共場所的“六進”活動。依托“智慧有線”平臺,推進社會心態公益宣傳進村入戶,借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已有的視頻端口,播放公益廣告及心理健康知識。各村(社區)健康教育活動室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各鎮(街道)通過投放戶外廣告、宣傳燈箱等形式開展社會宣傳工作。到2021年,全區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至少達到60%。(區委宣傳部、區衛健委牽頭,區教育局、區城管局、區總工會、區科協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勵專業機構、學會、協會開展多種形式培訓活動。提高居民心理問題早期識別能力,提高群眾心理健康意識,采取科學方法緩解壓力,重視睡眠健康,培養科學運動的習慣。消除居民對精神心理問題誤解和歧視,正確認識抑郁、焦慮等常見情緒問題,關注家庭成員心理狀況,出現心理行為問題要及時求助;關懷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減少歧視。到2021年,全區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至少提升到20%。(區衛健委牽頭,區科協、區婦聯配合)
                    (二)社區心理健康促進工程
                    4.搭建基層心理服務平臺。依托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綜治中心等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場所,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統一標識、統一流程,2021年底三級建成率均達到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中心、連心家園等機構應確定心理健康服務專(兼)職人員,通過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組成服務團隊,提供多層次社區心理健康服務,并建立定期例會和培訓制度。各部門打造心理服務品牌,提供社區弱勢群體心理支持服務,為退伍軍人、貧困、空巢、喪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孕產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兒童、孤兒、特殊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實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預防和干預,為失能、失智、高齡獨居老年人提供日常關懷和心理支持服務。(區委政法委牽頭,區衛健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吳中公安分局、度假區公安分局、區殘聯、區科協、區婦聯、團區委配合)
                    5.提供社區精神康復服務。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銜接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加強精衛機構對社區康復機構的指導。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加強人文關懷,促進社會融合,積極為有勞動能力患者提供就業引導,提升其適應環境、重返社會的能力。到2021年,實現100%的鎮(街道)開展社區康復服務,100%覆蓋有社區康復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屬享受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心理疏導服務。鼓勵團體、個人開辦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以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形式納入康復體系。(區民政局牽頭,區衛健委、區殘聯配合)
                    6.建立重點人群個案管理機制。暢通訴求渠道,摸排各類矛盾問題,對糾紛群體提供心理輔導,及時疏導化解矛盾;主動排查發現疑似心理行為問題人員,并引導其到專業機構就診;完善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個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到2021年,制訂個性化疏導方案,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覆蓋率達到60%。(區委政法委牽頭,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吳中公安分局、度假區公安分局、區衛健委、區科協、區婦聯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開展高風險對象心理疏導服務。根據各部門工作特點,公安、司法行政、信訪、殘聯、婦聯等部門應在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司法所、社區矯正場所、信訪接待場所等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面向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危機干預和轉診等服務。(吳中公安局、度假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信訪局牽頭,區衛健委、區殘聯、區婦聯配合)
                    8.加強嚴重精神障礙綜合管理。到2021年,各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工作,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在冊患者治療率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獎勵制度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制度,合理補償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建立由村(社區)“兩委”成員、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病情不穩定患者及其家庭實施個案管理,開展精分患者應用長效針劑試點服務。100%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家屬學校(課堂),開展患者家屬護理知識培訓和住院患者家屬心理輔導,同社區康復機構密切協作,建立病情復發患者轉介綠色通道。(區衛健委牽頭,區委政法委、吳中公安分局、度假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殘聯配合)
                    (四)校園心理健康促進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區文明辦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指導中心,整合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資源,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和心理咨詢服務,對村(社區)、學校等基層心理咨詢站點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依托市級心理健康科普體驗館,為青少年及其家長提供放松情緒、減輕壓力環境。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考核范圍。(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教育局、區衛健委、團區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區教育局應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積極為師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創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提供方式,通過“校社合作”引入吳老師心理咨詢團隊、蘇老師心理咨詢團隊與外援服務團隊等方式,為師生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務。定期對教師開展心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師心理疏導工作。探索醫教融合,打通精神科專科醫院與學校之間的壁壘,信息共享,協同治療與心理咨詢。(區教育局牽頭,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各中小學按照《蘇州市中小學規范化心理輔導室建設標準》,開展規范化輔導室建設,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將心理健康教育與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結合,培養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可持續發展,100%在校師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機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開展以學前兒童家長為主的育兒心理健康教育,及時發現學前兒童心理健康問題。特殊教育機構應結合聽力障礙、智力障礙等特殊學生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心理品質。(區教育局牽頭,區衛健委配合)
                    12.實施學校心理行為問題篩查評估干預工作。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定期對學生開展心理評估。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與精神專科醫院建立轉介服務工作機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指導中心建立綠色通道。建立學校與村(社區)間的聯動機制,關心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心理健康,及時了解遭受欺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學生情況,并提供心理創傷干預。(區教育局牽頭,區委政法委、區衛健委、區民政局配合)
                    (五)職業人群心理健康促進工程
                    13.做好職業人群心理健康服務。規模較大且職工較多的廠礦、企事業單位要依托黨建中心、醫務室等開展心理健康服務,規模較小的企業和單位可通過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實施員工心理援助計劃(EAP),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舉辦職場人際關系、情緒調節等方面公益講座,提升員工心理健康意識,掌握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和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各單位定期開展心理健康調適服務,定期為基層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執法人員等職業群體傳授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和情緒、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每年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講座,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員提供心理援助。(區總工會牽頭,區衛健委、吳中公安分局、度假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團區委配合)
                    (六)社會心理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建立吳中區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全區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技術指導、日常推進、考核評估、隊伍培訓等工作。建立部門間社會心理健康相關信息交流合作與共享機制,繪制“社會心理服務資源一張圖”,發揮社會心理風險預測、試點工作決策支持、績效評估等功能。(區衛健委牽頭,區委政法委、區宣傳部、區科協配合)
                    15.完善專業心理服務網絡。通過平安醫院創建、等級醫院評審,推動綜合醫院普遍開展心理(精神)科建設,對軀體疾病就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評估,為有心理行為問題者提供人文關懷、心理疏導等服務。精神衛生中心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心理(精神)科門診執行“點對點”工作支持,開設心理門診為患者提供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的服務。婦幼保健機構應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加強與精神衛生中心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推廣老年癡呆適宜防治技術;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全區孕產期、殘疾人等重點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務覆蓋率達85%。鼓勵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參與心理健康服務。(區衛健委負責)
                    16.提升醫療機構心理服務水平。醫務人員掌握與崗位相適應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對相關疾病的患者及家屬輔以適當心理調整。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促進與教育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醫務人員參與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的積極性。鼓勵醫療機構開展睡眠相關診療服務。(區衛健委負責)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專業隊伍。建立社會心理專業人才、社會心理咨詢人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四類專業隊伍,建立分層次人才評價機制,向政府相關部門開放信息,優先從專業隊伍中選擇人員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建立社會心理服務專業隊伍,開展重點領域社會心理服務、技術指導和科研攻關等;建立社會心理服務心理咨詢師隊伍,制定從業人員工作能力評估規范;建立社會心理服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加強社會工作者社會心理服務能力培訓和認證工作;建立社會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積極動員群眾、康復患者、患者家屬加入志愿者隊伍,并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愛心銀行促進志愿服務持續、穩定發展。(區衛健委、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委政法委、區民政局、團區委配合)
                    18.完善社會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平臺。組建區級專業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工作機制,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區級專業心理危機干預隊伍納入全區應急系統,定期開展培訓和協同應急演練。整合區心理援助熱線、區婦聯服務熱線、團區委服務熱線等聯絡資源,建立心理援助溝通機制,加強人員培訓,合理分工、科學轉介,提升心理援助平臺服務有效性。充分發揮網格化聯動優勢,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開展社會心態預測預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區衛健委、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委政法委、吳中公安分局、度假區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區婦聯、團區委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吳中區成立社會服務體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黨政負責同志任組長,政法委、宣傳部、教育、民政、司法、財政、人社、城管、衛健、應急管理、信訪、殘聯、市場監管、文體旅、工會、團委、婦聯、科協、公安等部門負責人及鎮(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名單見附件1),明確職責分工,加強資源整合。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研究試點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試點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制訂年度計劃、實施方案,組織落實各項試點工作。各鎮(街道)成立相適應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二)成立工作小組
                    成立吳中區社會服務體系試點工作小組(名單見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有關部門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試點工作協調和業務指導評估工作。試點實行項目化管理機制,采取相關單位派駐聯絡員、外聘專職人員等方式,負責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項目管理工作。組織心理健康、精神衛生、教育、社會工作、公共管理等領域專業人員,建立試點專業組,設立心理健康素養、心理咨詢、心理危機、嚴重精神障礙管理四個專業組,建立定期例會及重點問題會商機制,推進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建設,開展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心理健康促進與教育等工作。
                    (三)落實工作經費
                    參照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要求,加大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力度,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開展試點工作,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公益性服務的籌資渠道,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政策和激勵措施。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推動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四)強化督導考核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試點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辦法,定期對各部門、各鎮(街道)開展督導評估。對重視不足、工作進展緩慢、工作質量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領導小組將于2021年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區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4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總體要求,根據贛州市衛健委等十四部門《關于印發〈贛州市開展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衛健字〔2019〕51號)精神,結合縣情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認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按照《精神衛生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堅持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的原則,強化黨委政府領導和部門協作,建立健全服務網絡,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全民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1年底,全縣形成較為完善的“黨政統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專業支撐、群眾受益”的工作格局,各領域各行業普遍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基本建立預防、治療、康復和心理健康促進工作體系和服務網絡,心理健康服務全面融入社會治理體系、精神文明、平安石城和健康石城建設,建立社會心理危機服務預測、預警、預防機制,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顯著下降。

                    (二)具體目標 

                    1.縣、鄉、村三級健全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機制。成立石城縣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建立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小組。 

                    2.依托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普遍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為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以村居(社區)為單位,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達80%以上。 

                    3.100%的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有條件的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 

                    4.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等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員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心理服務。 

                    5.精神專科醫院設立心理門診,綜合醫院設置心理咨詢中心或開設心理門診。著力培育發展一批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為大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利用各種資源,建立二十四小時公益心理援助平臺,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 

                    6.加強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每10萬人口精神執業(助理)醫師配置達到2.8 人,每10萬人口心理服務人員配置達到25人。 

                    7.依托現有資源,建立完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服務體系,形成醫院與社區相銜接、康復機構與社區服務相結合的專業康復服務模式。建立1—2個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站。 

                    8.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校學生、城鎮居民、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 90%、90%、70%、5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普及

                    1.開展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健全包括傳統媒體、新媒體在內的科普宣傳網絡,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開辟心理訪談欄目,廣泛宣傳“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科普知識。縣電視臺、電臺、報紙等主流媒體每年定期開展心理公益宣傳。(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縣衛生健康委配合)

                    2.開展心理健康知識“五進”活動。組織開展心理健康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等活動,在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各村居(社區)健康教育活動室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向居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面向單位內部干部職工開展經常性心理健康知識科普,經常邀請心理專家舉辦心理健康知識專題講座,引導廣大群眾提高心理健康意識。(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教科體局、縣衛生健康委、縣科協分別負責)

                    3.開展心理健康志愿科普宣傳服務。組織有一定心理知識背景的青年志愿者、平安志愿者、文明志愿者等群體定期參加科普宣傳、熱線咨詢等志愿服務。(團縣委、縣委政法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文明辦分別負責) 

                    (二)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平臺

                    4.依托政法綜治系統建設心理服務平臺。在縣級綜治中心開辟“心防工作區”,規劃設立談心室、心理測量室、情緒宣泄室、音樂放松室、團隊活動室等功能區域;在鄉、村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公安、司法等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在公安監管場所、刑滿釋放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社區矯正監管中心等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工作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服務。(縣委政法委牽頭負責,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分別負責)

                    5.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平臺建設。鄉鎮中小學以上學校設立標準的心理輔導室,有條件的學校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心理咨詢室和心理測量室、團體活動室、沙盤游戲室、繪畫涂鴉室、音樂放松室、情緒宣泄室等專用輔導教室。(縣教科體局負責)

                    6.完善未成年人心理服務平臺。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建設納入文明縣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考核范圍,協調相關部門在縣級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依托條件較好的心理咨詢站點,整合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資源,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建設“石城縣青少年心理科普夢工廠”,打造現代化青少年心理知識科普基地。(縣文明辦、團縣委、縣科協分別負責)

                    7.完善醫療衛生系統心理服務平臺。綜合醫院設置心理咨詢中心或開設精神(心理)科,配齊專(兼)職心理咨詢醫生,對住院患者、醫務人員和就診患者等開展心理服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心理咨詢室,配備 1名以上專(兼)職心理咨詢醫生或精防人員;暫時不具備條件的,鼓勵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與心理咨詢專家簽訂服務協議。(縣衛生健康委負責)

                    8.完善心理援助服務平臺。通過網絡、手機 APP、微信公眾號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平臺。發揮好縣心理援助熱線的作用,安排心理服務專業人員二十四小時接線提供心理咨詢服務。(縣衛生健康委、縣委政法委分別負責)

                    9.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托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普遍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培養心理服務骨干隊伍,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分別負責)

                    (三)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工作機制 

                    10.強化專業機構能力建設。加大投入,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實施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將縣第三人民醫院打造成為區域性的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中心,新增精神衛生病床位161 張,新增醫養床位150張,病床總數達到510張。推動精神衛生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探索建立各級醫療機構間的人才合作交流機制,實行同質化管理,提升基層精神衛生和心理服務能力。(縣衛生健康委、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人社局分別負責)

                    11.落實有獎監護制度。每年定期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危險等級評估,健全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獎監護機制,三級以上患者監護獎勵不少于每年3000元,三級以下患者不少于每年500元。(縣委政法委、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12.落實聯合隨訪走訪管理制度。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安派出所、鄉鎮駐村居(社區)干部和村居(社區)干部為主,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使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以上;對病情不穩定患者,建立由村居(社區)“兩委”成員、綜治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衛生健康委、縣殘聯分別負責)

                    13.規范收治和救治工作。規范送治、入院、治療、接回、康復、報賬等收治流程,保證收治工作無縫銜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精神殘疾康復和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銜接,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加大對生活困難患者的救助力度,切實保障殘疾軍人、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精神障礙患者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縣衛生健康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醫保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分別負責)

                    14. 構建醫療與康復相結合的全程服務模式。落實民政部等四部門《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意見》,按照“病重治療在醫院,康復管理回社區”的原則,建立醫療康復體系,為在院和出院居家維持治療的患者提供康復服務。依托民政、殘聯、衛生健康等部門或社會力量開辦專業康復機構。在所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開設康復科(室)。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提供社區康復服務,使居家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幫助患者早日回歸社會。有條件的可探索“陽光家園”等康復服務模式,為有勞動能力的精神殘疾患者提供就業崗位,讓他們有機會和能力走向社會。康復機構與醫療機構建立綠色轉診通道。(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縣殘聯、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分別負責)

                    (四)推進心理服務專業隊伍健康發展 

                    15.實施心理服務隊伍專業化培訓。實施精神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提升精神科醫師數量和服務水平;各部門和單位結合部門、行業特點開展心理服務人員技能培訓,培養適合本部門、本行業的心理服務人員。(縣教科體局、縣衛生健康委、縣人社局分別負責)

                    16.充分發揮社會心理服務人員作用。開發心理健康服務相關的社會工作崗位,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參與心理健康服務。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地提供心理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分別負責) 

                    17.建立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有關部門和單位向社會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導志愿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鼓勵和規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務的發展。特別是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學校心理教師、心理專業學生等加入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縣衛生健康委、縣委政法委、縣教科體局、團縣委分別負責) 

                    18.建立心理服務隊伍考核管理機制。縣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協會應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探索建立適合行業特點的心理服務人員培訓、準入、評價、考核、晉升、淘汰機制。教科體部門應著力推進心理學科教研室建設,將精神科納入特殊崗位設置招聘政策,對重點醫學院校畢業生開辟綠色通道。(縣衛生健康委、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教科體局分別負責) 

                    19. 健全行業組織并加強管理。推進縣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協會規范化建設,發揮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的樞紐作用,衛生健康、政法、教科體等部門應指導心理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能力建設,有序開展心理服務機構和人員摸底調查、行業服務規范制訂和實施、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督導等工作,心理服務專業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和倫理規范。增強心理健康數據安全的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防范因違反倫理、安全意識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妥善保護個人隱私。(縣衛生健康委、縣委政法委、縣教科體局、縣人社局分別負責) 

                    (五)加強各類群體心理健康服務

                    20.強化機關事業單位心理服務。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其他用人單位應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干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訂實施干部職工心理援助計劃,每年至少組織干部職工開展一次(高風險崗位每年開展1—2次)心理風險篩查,提供健康宣傳、心理評估、教育培訓、咨詢輔導等服務,傳授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和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為干部職工主動尋求心理健康服務創造條件。對處于特定時期、特定崗位、經歷特殊突發事件的干部職工,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和援助。(縣總工會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21.強化學校心理服務。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融入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學前教育機構應當關注和滿足兒童心理發展需要,保持兒童積極的情緒狀態,讓兒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納,獲得安全感;中小學應當重視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社會實踐等相結合,全面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培養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可持續發展,每班每月至少有一個心理課時。特殊教育機構應針對學生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心理品質;共青團等組織應與學校、家庭、社會攜手,開展“培育積極的心理品質,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的心理健康促進活動,提高學生自我情緒調適能力。密切與村居(社區)聯動,及時了解遭受欺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學生情況,并提供心理創傷干預;創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提供方式,通過“校社合作”引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或心理服務機構,為師生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務;定期對教師開展心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師心理疏導工作。(縣教科體局牽頭負責,團縣委、縣婦聯、縣衛生健康委配合)

                    22.強化老年人、婦女和兒童心理服務。通過培訓專兼職社會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會力量等多種途徑,為空巢、喪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及婦女、兒童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悲傷撫慰、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加強對孕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定時期婦女的心理關懷,對遭受性侵犯、家庭暴力等婦女及時提供心理援助。鼓勵婚姻登記機關、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組織等積極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縣婦聯、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分別負責)

                    23.強化殘疾人心理服務。發揮殘疾人社區康復協調員、助殘社會組織作用,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知識,為殘疾兒童家長、殘疾人及其親友提供心理疏導、康復經驗交流等服務;通過開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鄰里守望”等群眾性助殘活動,為殘疾人提供心理幫助。(縣殘聯牽頭負責,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配合)

                    24.強化特殊人群心理服務。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消除對特殊人群的歧視,幫助特殊人群融入社會;縣政法、公安、司法、民政、衛生健康、信訪等部門要高度關注流浪乞討人員、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社會吸毒人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言行極端人員、信訪重點人員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強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提高其承受挫折、適應環境能力,制訂個性化疏導方案,預防和減少極端案(事)件的發生;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的覆蓋率達到90%以上。(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縣委信訪局分別負責)

                    25.強化醫療護理中的心理服務。護理院、養老機構、殘疾人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要積極引入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力量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培育醫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其在醫患溝通、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方面優勢,強化醫療服務中的人文關懷;婦幼保健機構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婦兒保健工作中;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開設中醫心理等科室,支持中醫醫師在醫療機構提供中醫心理健康診療、咨詢和干預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推廣老年癡呆適宜防治技術。(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縣殘聯分別負責)

                    (六)建立社會心理監測預警和危機干預機制

                    26.充分發揮綜治信息平臺優勢,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開展社會心態預測預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評估風險,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風險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在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組織開展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及時處理急性應急反應,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發生。在突發事件善后和恢復重建過程中,對高危人群持續開展心理援助服務。(縣委政法委、 縣公安局、縣衛生健康委、縣殘聯分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好縣委、縣政府同意成立的我縣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試點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縣委政法委、縣衛生健康委、縣發改委、縣委宣傳部、縣教科體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醫保局、縣人社局、縣信訪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總工會、縣殘聯、團縣委、縣婦聯等單位,要及時與市級本行業主管部門聯系,根據各自職責與市同步分頭負責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試點工作,各鄉鎮、各單位要明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縣衛生健康委、縣委政法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試點工作,牽頭成立跨部門、跨行業的專家委員會,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縣委政法委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內容;縣衛生健康委牽頭心理健康服務相關工作,制訂行業發展相關政策和服務規范,指導行業組織開展工作;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媒體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縣發改委負責將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教科體局負責健全各級教育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等部門負責完善系統內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重大警務任務前后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組織開展有關重點特殊人群等的心理健康相關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引導與管理城鄉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和康復機構建設,推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縣財政局負責統籌全縣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并監管使用;縣衛生健康委負責落實心理健康服務保障政策,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完善心理健康服務項目價格政策;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老齡、信訪等組織負責職業人群和兒童青少年、婦女、殘疾人、老年人、信訪等特定工作對象的心理健康服務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

                    積極統籌資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經費需求,支持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開展;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開拓公益性服務籌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三)推進機制創新

                    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力度,對從事精神衛生的人員在績效分配時給予政策傾斜;創新培訓機制,強化對現有人才的培養和轉崗培訓,加大基層醫療機構心理咨詢人員的培訓力度;創新“互聯網+社會心理服務”“雪亮工程+社會心理服務”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務網站、心理自助平臺、移動心理服務應用程序等,通過網絡平臺向不同人群提供針對性服務。

                    (四)加強督導評估

                    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平安石城、健康石城、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依職責分工進行不定期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跟進、督促整改;縣衛生健康委、縣委政法委根據國家和市試點工作評估方案,制定縣試點評估細則并按要求開展評估工作。

                  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篇15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探索社會心理服務模式和工作機制,依據呼市衛健委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社會治理體系、精神文明建設,融入平安和林格爾、健康和林格爾建設。建立健全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搭建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將心理健康服務納入健康城鎮評價指標體系,作為健康細胞工程(健康社區、健康學校、健康企業、健康家庭)和基層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明顯下降。具體工作指標包括:

                    (一)依托村(社區)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為村(社區)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以村(社區)為單位,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達80%以上。

                    (二)高等院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有條件的學校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

                    (三)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及用人單位規模達到4000人以上應當設立專職心理咨詢服務人員,不能設立專職人員或規模在4000人以下的,應當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工作人員逬行心理咨詢服務和心理健康體檢。特別是從事服務業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購買心理咨詢服務和心理健康體檢等服務。

                    (四)縣人民醫院、蒙中醫院開設心理門診。培育發展一批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為大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利用各種資源,建立24小時公益心理援助平臺,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

                    二、主要措施

                    (一)搭建基層心理服務平臺。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治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等要求,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務要求的場所,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釋惑、心理咨詢等服務。基層綜治中心等要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社會心理需求。充分發揮綜治信息系統平臺優勢,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開展社會心態預測預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在村(社區)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網格管理員、人民調解員、志愿者等,對居民摸排各類矛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空巢、喪偶、失獨、留守老年人,孕產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孤兒,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政法委、衛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結合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制訂個性化疏導方案,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的覆蓋率達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加強人文關懷,促進社會融入,對有勞動能力者積極提供就業引導,提升其適應環境、重返社會的能力。

                    (二)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的建設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建設,按照師生比不少于1:4000配備心理專業教師,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開展心理輔導與咨詢、危機干預等。中小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養學生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可持續發展,積極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學前教育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開展以學前兒童家長為主的育兒心理健康教育,及時發現學前兒童心理健康問題。特殊教育機構要結合聽力障礙、智力障礙等特殊學生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心理品質。教育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現有經費渠道,為教師和學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職教師為骨干,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融入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要密切與村(社區)聯動,及時了解遭受欺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學生情況,并提供心理創傷干預。要創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提供方式,通過“校社合作”引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或心理服務機構,為師生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每年對教師不少于兩次心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師心理疏導工作。文明辦協調各相關部門,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依托條件較好的心理咨詢站點,整合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資源,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對村(社區)、學校等基層心理咨詢站點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的建設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考核范圍,夯實文明城鎮創建工作基礎。

                    (三)健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網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及用人單位等依托本單位黨團、工會、人力資源部門、衛生室,設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或通過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每年不少于一次心理健康體檢。從事服務業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購買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心理咨詢服務和心理健康體檢等服務。要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舉辦職場人際關系、情緒調節等方面公益講座,提升員工心理健康意識,掌握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和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通過員工心理測評、訪談等方式,及時對有心理問題的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干預,必要時聯系專業醫療機構治療。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在公安監管場所、刑滿釋放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司法所、社區矯正場所、救助管理站、信訪接待場所等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服務。

                    (四)規范發展社會心理服務機構。衛生健康委牽頭,政法委等10部門要積極培育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參與心理健康服務,并研究制訂管理、規范、監督、評估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政策措施,促進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向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用人單位、基層組織及村(社區)群眾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逐步擴大服務覆蓋面,并為弱勢群體提供公益性服務。社會心理服務機構要加大服務技能和倫理道德的培訓,提升對心理行為問題的服務能力和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

                    (五)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整合現有資源,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能力。通過平安醫院創建、等級醫院評審等,推動縣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對軀體疾病就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評估,為有心理行為問題者提供人文關懷、心理疏導等服務。婦幼保健機構要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勵蒙中醫院開設中醫心理等科室,支持中醫醫師在醫療機構提供中醫心理健康診療、咨詢和干預等服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推廣老年癡呆適宜防治技術。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運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的空間和內容。鼓勵醫療集團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服務,提高服務質量。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培育醫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其在醫患溝通、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方面優勢,強化醫療服務中的人文關懷。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務平臺。依托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或具備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等方式,通過熱線、網絡、APP、公眾號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平臺。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擴大心理援助平臺的社會影響力和利用率。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加強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隊伍的專業化、系統化建設。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組織開展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及時處理急性應激反應,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發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復重建過程中,對高危人群持續開展心理援助服務。

                    (七)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傳網絡。宣傳部、衛健委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健全包括傳統媒體、新媒體在內的科普宣傳網絡,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門戶網站、徼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等,廣泛宣傳“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科普知識。積極組織開展心理健康進學校、進企業、進村(社區)、進機關等活動,開展心理健康公益講座。在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各村(社區)健康教育活動室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組織志愿者定期參加科普宣傳、熱線咨詢等志愿服務。城市、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50%以上。

                    (八)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工作機制。各鄉鎮、政法委、衛生健康、公安、民政、殘聯等單位要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使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以上。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區)“兩委”成員、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做好醫疔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貫徹落實民政部等4部門《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意見》,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使居家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轄區建立綠色通道,患者在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可通過社區康復機構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快速轉介。

                    (九)發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隊伍。要探索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措施,開發心理健康服務相關的社會工作崗位。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開展心理學和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培訓,提高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地提供救助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關系調適等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

                    (十)培育心理咨詢人員隊伍。研究制定吸引心理學專業背景人員和經過培訓的心理咨詢人員從事心理健康服務的相關政策,設置相關工作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務的可及性。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和支持心理咨詢人員為公眾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與科普知識宣傳,為有心理問題人群提供心理幫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務。同時,開展實踐操作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定期開展督導,提高心理咨詢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十一)發展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隊伍。衛生健康委要引進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務專業人員。通過精神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等,提升精神科醫師數量和服務水平。縣醫院(含蒙中醫院)要通過培訓、繼續教育等形式,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臨床心理知識培訓,對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進行識別和轉診。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師心理健康服務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臨床醫師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早期識別能力。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對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等給予技術指導,對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進行治療和心理干預等。

                    (十二)組建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隊伍。政法委、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向社會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導志愿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鼓勵和規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務的發展。要對志愿者開展心理健康相關培訓,健全獎勵表彰機制,支持其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特別是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高校心理教師、心理專業學生等加入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

                    (十三)健全行業組織并加強管理。政法委、衛健委、教育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要整合轄區社會心理服務資源,完善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指導心理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能力建設,有序開展心理服務機構和人員摸底調查、行業服務規范制訂和實施、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督導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務專業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和倫理規范。衛生健康等十部門在試點過程中要注意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妥善保管。加強心理健康數據安全的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防范因違反倫理、安全意識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護個人隱私。發揮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的樞紐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的合作機制,形成連續性的服務鏈條,實現共同發展。研究制訂心理服務機構和人員登記、評價等工作制度,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和享受財政資金資助的社會心理服務機構進行考核評價,逐步將機構服務數量、質量等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和林格爾縣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圖  亞  副縣長

                    副組長:喬  波  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成  員:李全貴  政法委主任科員

                            劉迷所  宣傳部副部長

                            曹海軍  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郝永旺  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伊俊文  教育局局長

                    李生棟  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云  楠  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主任  

                    陳  勇  民政局局長

                    秦少飛  司法局局長

                    魏  斌  財政局局長

                    馬志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郭銀良  文化旅游體育局局長

                    云福珍  醫保局局長

                    王建功  總工會主席

                    張海清  共青團縣委書記

                    武榮華  婦聯主席  

                    武俊偉  殘聯理事長                    

                    馬俊偉  城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白  皓  盛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張曉旭  新店子鎮黨委書記

                    郭鵬飛  巧什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王建平  舍必崖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李瑞麗  大紅城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孟東升  羊群溝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云  青  黑老夭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王  軍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健委,辦公室主任由喬波兼任。領導小組要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解決試點工作重點難點問題。政法委、衛健委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試點工作,牽頭成立跨部門、跨行業的專家委員會,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政法委要將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內容。衛健委要對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宣傳部、政法委、衛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政府辦(信訪)、殘聯等部門加強部門間交流合作與信息共享。各行業各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心理健康服務的領導,開展相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二)加強政策扶持。研究制定體現心理健康服務技術勞務價值的相關政策措施,增加崗位吸引力,調動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政策引導和項目支持,培育發展醫療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為公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服務。創新心理健康服務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務網站、心理自助平臺、移動心理服務應用程序等,通過網絡平臺向不同人群提供針對性服務。民政、衛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門根據居民需求,確定適宜社會組織參與的項目,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科普宣傳、心理疏導等服務。將心理健康相關機構納入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培育發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務為工作重點的社會組織。

                    (三)加強經費保障。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開展試點工作。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公益性服務的籌資渠道,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政策和激勵措施,推動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四)督導評估。政法委、衛生健康、教育等有關部門,定期對試點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對于工作完成差、重視不足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五)加強聯絡。請各有關單位于10月25日前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分管領導及一名聯絡員(姓名、單位、職務、聯系電話)報送至15661087723@163.com。

                        附件:和林格爾縣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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