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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0篇

                  時間:2022-08-21 寫作知識 點擊: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0篇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公司經理、各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各項目部經理是本公司、本區域(專業)公司、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各單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各級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九條?各單位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一條?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公司工程部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體系及管理網絡

                  第十四條?公司及各區域(專業)公司應建立以經理(主要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生產決策、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建立以分管領導為首的各級安全技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經費保證體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門為主的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檢查保證體系;建立以黨、工、團貫穿于施工全過程的政治思想、群眾監督檢查保證體系,形成層層負責、專群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網絡。

                  第十五條?公司成立以經理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重大的安全生產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活動。

                  各區域(專業)公司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分析、預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綜合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單位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

                  各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協調相關事故處理,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工程部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各區域(專業)公司應結合各自實際,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土建、電氣、機械專業人員,歸口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各項目部應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各班組應設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對班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進行查處和糾正,負責班組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的落實與檢查。

                  第十七條?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論和知識,要熟知黨和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熟知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要能夠熟練應用現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應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八條?各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各區域(專業)公司具體管理。各單位要支持并幫助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工作,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第十九條?公司、各區域(專業)公司、各項目部必須按照“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原則,健全和充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足額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動力、機電、大型機械設備、大型安全設施的管理,要把對租賃的大型機具設備、大型安全設施的管理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管理,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公司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審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負責審定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公司副職和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并批準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按規定審批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費用,并對其投入的有效實施進行監督。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6、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7、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狀況。

                  第二十二條?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3、組織領導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6、領導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審定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7、負責組織對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報告。

                  第二十三條?公司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總工程師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先進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2、審核、批準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審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方案,審定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制定生產崗位塵毒、噪聲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或規劃。

                  4、指導并參與對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5、參加事故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提出技術上的改進措施。

                  第二十四條?公司總會計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執行國家關于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

                  2、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情況實施監督,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費用到位。

                  3、對各單位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繳納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況實施管理,并適時組織做好公司安全生產效益分析工作。

                  4、支持各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審核各類事故費用支出。

                  第二十五條?各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各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本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對本單位職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負責。

                  2、領導組織實施本單位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規劃及實施計劃。

                  3、認真執行“五同時”規定,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匯報,分析、預測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落實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4、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保證其正常運轉。

                  5、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督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嚴格遵守有關用工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含外包隊)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組織領導。

                  7、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進行監督和落實,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8、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協助事故調查,制定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條?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

                  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監督檢查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安全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4、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落實實施。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7、做好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發生時現場保護工作,并協助事故調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區域(專業)公司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

                  2、主持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執行,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3、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及大型臨時設施、特殊施工設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并監督其實施,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結果負責。

                  4、主持重點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領導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攻關,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對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建立申報、審批制度,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并負責其實施。

                  6、組織并主持對各種重大安全設施、設備的審查和驗收。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并督促有關單位或部門落實整改。

                  8、參與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條?各區域(專業)公司總會計師(財務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1、執行公司關于各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安全生產基金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

                  2、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進行監督,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費用到位。

                  3、做好對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并監督其執行。

                  4、適時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效益進行分析,認真做好“兩制”建設。

                  第二十九條?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其負責的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把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實施納入施工計劃。

                  2、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體系,并領導其有效運行。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確保本項目安全管理達標。

                  3、組織做好本項目各類人員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

                  4、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

                  5、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足額投入,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認真履行承、發包合同,及時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協調與管理工作。

                  7、及時報告本項目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認真做好對事故現場的保護,配合做好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條?項目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時糾正安全生產中的違章行為。

                  3、組織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檢查指導安全技術交底與安全設施驗收工作。

                  4、組織參與每天的現場安全巡視,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5、認真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督促有關人員做好對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6、發現傷亡事故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及時上報。

                  第三十一條?項目主管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嚴格落實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及大型臨時設施、特殊施工設施的施工方案,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與設計負責。

                  4、組織并參與對安全防護設施的交底與驗收,履行驗收手續。

                  5、對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變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等要及時上報,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并做好培訓和交底。

                  6、參與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并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7、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三十二條?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并檢查監督執行。

                  2、負責并參與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實,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3、負責對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和行為進行查處;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及時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現場存在重大隱患的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有權下達停工整改決定。

                  4、組織做好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與考核工作。

                  5、負責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工作及活動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對現場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及危險廢棄物的管理;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防護器材、急救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7、及時、如實地進行事故報告,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三條?項目施工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對所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包工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如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對規程、措施、交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落實,隨時糾正作業違章,對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落實效果負責。

                  3、對所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強化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狀況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指揮。

                  4、負責對所轄班組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其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管理部門或其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做好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現場保護及上報工作。

                  第三十四條?項目材料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對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裝飾、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料具及設備等,保存有關產品介紹及說明資料,及時審查其產品的合格證明材料,并做好全檢或抽檢工作。

                  2、嚴格按國家標準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并向主管部門提供采購情況,接受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檢查。

                  3、加強與安全管理部門或人員的協調,及時做好對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及漏電保護器等特種防護用品的審定、驗收工作。

                  4、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現場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儲工作,加強對項目防火防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運輸、發放和回收管理。

                  第三十五條?項目機械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做好現場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及維修、保養工作。

                  2、建立健全現場租賃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設備租賃單位及時做好對設備運行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3、認真做好對新購及大修、維修回場后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檢查與把關,做好對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出廠合格證及完整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現場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的專業檢測和檢驗。

                  5、制止并杜絕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設施的使用。

                  6、組織制定現場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好對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7、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涉及中、小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運行及施工內容的會審,提出有關安全的具體建議,并負責督促落實,確保實施。

                  8、參與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的性能等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條?勞務隊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按規定及項目部的要求配備足夠的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嚴格履行勞務用工手續,做好本隊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隊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制止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

                  4、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現場人員的變動情況,監督并確保使新進場人員都能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崗前安全教育。

                  5、做好對本隊各工種人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監督落實其執行情況。

                  6、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對本隊人員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7、做好對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現場保護,做好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第三十七條?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堅持班前安全活動,經常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

                  4、做好對本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報告有關部門或領導。

                  5、認真做好本班組新進場人員的進場教育和崗位教育工作。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第三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任務是: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活動,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標準及安全生產政策的擬訂工作。

                  2、綜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公司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公司所屬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發布,對公司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組織、協調公司管理范圍內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項目經理的安全資格審核等工作。

                  5、監督檢查各單位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有關設備、材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

                  6、監督檢查各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7、擬訂公司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工作。

                  8、負責對公司重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研究,審定并最終做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工程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在公司經理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督促并支持各區域(專業)公司積極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做好對職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工作的落實。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對其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對各單位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實施監督管理。

                  5、組織并參與安全生產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整改。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做好公司管理范圍內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的登記建檔工作,定期對公司級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檢測、評估、監控,制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監督各區域(專業)公司做好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各級工會組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性能檢查,督促有毒有害場所作業人員及時得到勞動防護。

                  11、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專職管理人員的技術素質。

                  12、監督檢查各單位環境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13、掌握主要施工過程的火災特點,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對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暢通。

                  14、做好各單位對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采購、管理工作的監督。

                  15、做好工傷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督促落實事故單位復工前的現場整改,并組織驗收。

                  16、做好有關安全生產舉報的受理工作,并做好對舉報事項的調查核實,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十條?公司技術質量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督促落實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2、對各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工藝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方法,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3、組織并督促各區域(專業)公司做好對操作人員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4、參與各單位對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使用過程中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編制工作,并監督其執行。

                  5、負責組織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研究。

                  6、負責對參與重大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鑒定,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7、按規定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落實。

                  第四十一條?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監督各單位認真做好對新進場工人(包括實習生、代培生、農民工等)的各類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到對干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的考核內容中去。

                  3、按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各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4、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5、認真落實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照有關制度落實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第四十二條?公司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并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健康、安全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

                  3、督促各級工會組織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支持公司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并提出建議。

                  4、參加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公司的安全建設,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5、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6、認真貫徹落實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有關條例、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檢查作用,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第四十三條?公司財務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總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滿足標準要求。

                  3、對各單位項目承包責任制和項目經理責任制中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建立安全生產基金,辦理安全獎、罰款手續。

                  第四十四條?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的任務是:分析、預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綜合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其主要職責是:

                  1、依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結合自身實際,負責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的起草。?

                  2、綜合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和監督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對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監督,協調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5、監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有關設備、材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

                  6、監督檢查所屬各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及其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7、負責對本單位重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研究,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安全生產方面重要獎罰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五條?各區域(專業)公司施工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在編制、檢查和評價生產計劃的同時,認真編制、檢查和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做好施工生產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銜接、配合,防止事故發生。

                  2、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衡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對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的項目必須視同生產計劃優先安排。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實施工作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時間保證。

                  3、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安排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施工生產活動,應及時予以制止。

                  4、教育施工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管理納入施工全過程中。

                  5、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通知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活動和安全生產檢查,掌握所屬各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提出改進意見,并監督落實整改。

                  7、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參加臨時用電工程的設計和安裝驗收,參加一般及大、中、異型腳手架的安裝和驗收,參加自制中小型機具設備及各種設施和設備投入使用前的驗收,參加大型機具設備、設施的檢查與驗收,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有關部門或人員解決落實。

                  8、負責做好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的登記建檔工作,定期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檢測、評估、監控,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對經營承包與安全生產掛鉤以及穩定安全生產隊伍等提出建設性意見,對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向領導匯報,督促解決。

                  10、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各區域(專業)公司技術質量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針對工程特點,及時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環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后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制定解決方案。

                  4、制定并組織實施施工工藝管理規定,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5、組織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使用過程中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并組織實施。

                  6、參加因工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十七條?各區域(專業)公司工會組織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并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監督本單位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健康、安全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對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有權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

                  3、認真組織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向本單位領導或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對本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安全生產獎、罰的意見或建議。

                  4、參加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本單位的安全建設,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5、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6、認真貫徹落實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有關條例、規定,發揮工會組織的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的職能作用,促進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第四十八條?各區域(專業)公司財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以及公司財務部的統一安排,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總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本單位及所屬各單位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滿足標準要求。

                  3、對本單位項目承包責任制和項目經理責任制中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合同中規定的獎、罰內容進行落實。

                  4、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建立本單位安全生產基金,辦理安全獎、罰款手續。

                  第四十九條?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任務是:監督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協調相關事故的處理,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依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制度,結合本項目自身實際及社會要求,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規定。?

                  2、綜合管理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本項目安全生產形勢,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領導。協調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制定措施,并監督實施。

                  4、組織制定本項目各職能部門、各管理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組織對其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5、組織本項目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6、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落實對隱患的整改。

                  7、做好對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落實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8、做好本項目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對有關設備、材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

                  9、協調各方關系,做好對本項目安全、文明達標創建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10、負責對本項目重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研究,及時向其上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提出安全生產方面重要獎罰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十條?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1、為推進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程,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對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考核管理。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實施組織和領導,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應逐級進行。

                  3、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制度等。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對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各區域(專業)公司組織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每半年對其下屬各單位組織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5、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及公司所屬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考核重點:

                  ①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②安全生產規劃的制定和監督執行情況;

                  ③安全生產投入的監督落實情況;

                  ④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及實施效果;

                  ⑤專業安全管理隊伍的建設情況;

                  ⑥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⑦年度傷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

                  ⑧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及群防群治情況;

                  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⑩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管理情況。

                  6、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考核重點:

                  ①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②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③安全設備、設施配備維護情況;

                  ④專職安全生產人員配備情況;

                  ⑤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⑦安全防護費用的投入情況;

                  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及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⑨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情況;

                  ⑩年度傷亡事故控制情況。

                  7、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標準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實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包括80分)~90分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保證項目中,如有一項不得分,總考核成績為不合格。

                  8、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要納入公司及公司所屬各單位的目標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結束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將對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區域(專業)公司的考核情況予以通報,并依據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條款進行獎懲兌現,獎優罰劣。

                  第五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例會: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所屬各區域(專業)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落實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4、各項目部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5、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6、各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協調,落實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和部署,完成對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8、各單位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五十二條?安全生產檢查: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區域(專業)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項目部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施工用電、深基坑支護、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第五十三條?總、分包及聯營隊伍管理:

                  1、實行總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進行監督檢查。

                  2、錄用分包隊伍,要引入競爭機制,由公司統一錄用,并制定考核標準,錄用的分包隊伍要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納入公司管理。

                  3、總、分包單位間簽訂經濟合同時,必須明確安全責任指標、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和現場防護要求,必須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應明確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4、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

                  第五十四條?安全教育、培訓: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各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各單位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法人代表、各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于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施工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各項目部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

                  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各施工隊(聯營隊)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施工隊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五十五條?班組安全活動:

                  1、為不斷提高職工的全員安全意識,必須堅持班組安全活動的制度化、經常化。

                  2、各班組堅持每日班前安全活動的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并堅持每日班中跟蹤檢查、班后講評。

                  3、班前安全活動的內容要根據班組承擔工程的特點、施工部位、人員情況、天氣變化、周圍環境等有針對性地進行,可采用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整理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檢查機電設備、維修安全設施、清理周圍環境、排除不安全因素等多種方式。

                  4、每周五或周六為“班組安全活動日”,各班組要對本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同時還要對本班組全體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學習有關安全知識。“班組安全活動日”的內容和形式要結合實際,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

                  5、班組安全活動工作要充分利用時間,因地制宜,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有實效。

                  第五十六條?安全技術管理:

                  1、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應逐步完成由傳統管理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的轉變,要不斷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所有工程開工前,都必須針對工程結構形式、施工工藝、施工機具、周邊環境和氣候等特點,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水下作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大型機械設備拆安、壓力容器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工程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等,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各區域(專業)公司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

                  3、對危險性大、高溫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長的工程,應單獨編制季節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以搞好高溫炎熱季節的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電工作,搞好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工作。

                  4、各項目部應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①工程開工前,項目主管工程師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工程負責人及施工員進行交底。

                  ②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員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班組長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一位施工作業人員。

                  ③各級安全技術交底要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分別存檔備查。

                  ④施工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

                  ⑤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組織進行施工作業。

                  5、各單位必須嚴格按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完整、標準、規范。

                  第五十七條?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公司所屬各項目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砼輸送泵、攪拌站及物料提升機等)由公司機械租賃公司統一管理,公司工程部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機械租賃公司應在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向設備使用單位做好書面交底,設備使用單位應在機械租賃公司的指導下,按交底書的要求,做好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設備進場所需的道路、場地、設備基礎施工圖、預留預埋等)。

                  3、機械租賃公司負責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大型機械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4、機械租賃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大型機械設備作業有關的起重、信號指揮、司索、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機械租賃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機械租賃公司應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的要求,認真做好對與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管理有關的安全技術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并及時報設備使用單位備查。

                  6、設備使用單位應配合機械租賃公司做好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強迫大型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7、機械租賃公司對大型機械設備的拆、安、頂升、加節等作業僅限定在公司已經取得拆、安許可的省、市范圍內;在公司未取得拆、安許可的省、市范圍內,大型機械設備的拆、安、頂升、加節等作業,由機械租賃公司選擇具備當地拆、安許可的專業隊伍完成,機械租賃公司負責對其專業隊伍實施監督與管理。

                  8、機械租賃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第五十八條?安全評估、報監、報表:

                  1、各區域(專業)公司應在其所施工工程開工前,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辦理開工項目的安全監督手續,并及時為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各區域(專業)公司應嚴格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督促項目部做好對項目的階段安全評估(安全核驗)工作,做好對項目安全達標及文明創建工作的領導。

                  3、各區域(專業)公司應指定專人,及時、認真、準確地做好各類安全生產報表。

                  第五十九條?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各項目部應依據要求,并結合現場實際,制定項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標,落實責任,分解到人,保證其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

                  2、施工現場進出口處應單獨設置警衛室,警衛人員要認真負責,室內保衛制度齊全,記錄資料完整。

                  進出口處醒目位置應設置規格統一、內容齊全的施工標牌:

                  ①施工單位簡介及工程項目負責人姓名、監督電話;

                  ②工程概況;

                  ③施工現場平面圖;

                  ④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與監理單位名稱;

                  ⑤其他應當注明的事項。
                  3、各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應合理,施工區與辦公區和生活區要嚴格分隔,各區域間應滿足防火間距。現場滅火器材配置要合理,衛生責任區要責任到人,劃片包干,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應分類堆放,并及時清運,要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

                  4、各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應予硬化,做到平整、暢通,道路入口處、交叉處應設指示(導向)牌,危險地段應設警戒標識,夜間設紅燈示警。

                  7、各施工現場應設置供、排水設施,施工場地不得積水,輸水管道不得跑、冒、滴、漏。

                  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應進行沉淀處理,未經沉淀處理的,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設施,不得有泥漿、廢水、污水外流,不得妨礙周圍環境。

                  8、各施工現場的材料、機具等應嚴格按平面布置圖的要求布置,各種料具要嚴格分類,堆放整齊,并掛牌標識。易燃、易爆物品要專庫存放,并加強管理。

                  9、各施工現場應按安全標志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和安全標語。

                  10、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中,其噪聲和振動應符合城市環境噪聲標準,夜間施工的,應到當地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要做到施工不擾民。

                  11、禁止在施工現場露天熔化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

                  12、施工現場堆放、使用砂石、粉煤灰等散裝建筑材料,應遮蓋或灑水壓塵。裝卸散裝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拋揚。

                  駛出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清理車輪泥沙,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13、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或場所不得與職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同職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施工場所及職工宿舍應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施工場所或者職工宿舍的出口。

                  職工宿舍區內應有滅蠅滅鼠措施,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氣中毒設施,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于2m2,應設置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每室應不超過20人,室內應通風無異味、無垃圾,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輪流衛生值日。

                  14、職工食堂應辦理衛生許可證,灶臺、賣飯口等部位要鑲貼瓷磚,室內通風、排氣、排水設施應保持良好,生熟食品分開,無蠅無鼠。

                  食堂從業人員要定期體檢,要持有效健康證上崗。

                  15、各施工現場應設置保溫、加蓋、上鎖的開水桶,要保證飲用水的安全與衛生。

                  16、各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紗門、紗窗,墻面刷白,地面抹灰,專人打掃,定期消毒,高層作業應至少每三層設便溺設施。

                  17、職工生活區內應設文化室、淋浴室,為職工的學習、洗澡創造條件。

                  各項目部要經常對職工進行衛生防病教育,并應配備急救員,備有常用藥品和急救器材。

                  18、各施工現場要認真做好內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搞好社區共建。

                  第六十條?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1、各單位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各單位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第六十一條?危險作業管理

                  1、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危險作業必須編制嚴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

                  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深基礎、人工挖孔樁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勘察,摸清作業環境條件,要充分考慮地下可能出現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氣體、塌方、漏電、斷繩、落物等諸多不安全因素,保證各類裝置完好、靈敏可靠,人工挖孔樁作業人員連續作業每班不得超過2小時。

                  深基坑邊坡支護要經力學計算并經審核、審批。槽、坑、溝、井邊設圍護,1m以內不得堆土,1.5m以內不得存放材料、機具。

                  4、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5、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頂升、加節等工作,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隊伍完成。

                  6、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7、現場動火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要指定專人監護。

                  8、起重吊裝作業,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四周不得有障礙物,保證起重機械設備、吊具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業前須經試吊檢驗。

                  9、拆除作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嚴禁順序顛倒,不得傷及毗鄰,腳手架和模板拆除應按設計,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則,嚴禁向下拋擲。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保護

                  1、各單位必須認真做好女職工經期、孕期、生育期及哺乳期的保護工作。

                  2、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工作。

                  3、定期對女職工進行健康檢查,發現婦科疾病患者及時治療。

                  第六十三條?工傷事故管理:

                  1、公司對工傷事故實行統一管理。

                  2、工傷事故報告應采取快報方式,逐級完成。

                  事故現場負責人(或現場目擊者)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話、電報、電傳等最快方式,向公司工程部或公司領導進行報告。

                  公司領導應在接到事故現場負責人的報告后,立即向局工程部(或局領導)進行報告,同時責成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重傷事故的報告不超過24小時,死亡事故的報告不超過4小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搶救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拍照或錄像、寫出詳細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方可移動現場物件,待調查組確認調查取證完畢,充分記錄后,方可清理現場。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事故隱瞞不報,不得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調查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

                  5、事故調查處理文件、圖紙、照片、錄像等資料應長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進措施,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安全科學研究。

                  6、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雖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按傷亡事故上報和查處,不得隱瞞不報。

                  7、事故調查完畢,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建議,由發生事故單位負責落實與處理。

                  8、各單位必須按規定,認真填寫工傷事故報表和月度工傷統計報表,不得瞞報或遲報。

                  第六十四條?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

                  1、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范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公司實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以建立一種獎懲結合、賞罰分明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努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實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區域(專業)管理”、“一崗雙責(既對分管面負責,又對分管面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的原則。

                  3、否決內容:公司黨、政、工每年全方位目標考核后所授予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各種先進榮譽稱號和物質獎勵(兌現)等。

                  4、否決對象:符合否決條件的單位(集體)及單位負責人、責任人在本年度無安全責任事故時本應獲得的先進榮譽稱號及物質獎勵(兌現)等。

                  5、否決條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被一票否決:

                  ①發生一次及其以上死亡、重傷事故或由于人為原因造成一次經濟損失超過3萬元的。

                  ②沒有完成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

                  6、每年由公司工程部向公司經理辦公室和公司黨委、公司工會等單位提出否決意見。

                  7、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本規定,并根據當地政府部門的要求,嚴格實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

                  第五章  獎?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罰,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予以追究。

                  第六十六條全年無死亡、重傷事故,負傷頻率不超標、無重大機械責任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各項安全管理全面達標,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幾點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及上級文件精神。

                  2、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關心、支持安全部門的工作,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

                  3、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特種作業、安全技術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責任明確,并逐級落實到位。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安全措施經費滿足需要。

                  5、勞務隊伍的錄用、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并簽定和落實了安全生產合同(協議)。

                  6、實現安全生產責任狀目標,實現年度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指標。

                  7、上級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工地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50%以上,現場防護按標準,無重大事故隱患。

                  8、未因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工作存在問題被上級部門予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責令停工整改,未被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未被業主或總承包單位予以投訴。

                  9、各類安全生產報表等及時、準確、迅速,無遺漏。

                  獎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各1000元、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各800元、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2000元、項目其他人員800元。

                  獎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各1000元、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各800元、安全管理負責人1000~2000元。

                  獎公司工程部經理1000元、工程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800元、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經理1000~2000元。

                  凡與公司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狀的,按責任狀的規定予以兌現。

                  第六十七條?建設部及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市安全大檢查時,無不合格工地,被查工地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高于當地平均管理水平的,公司將分別予以獎勵。

                  1、建設部(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安全大檢查時,受到建設部(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通報表彰,或獲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并頒發獎牌或榮譽證書的,公司給予獎勵:

                  獎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800元、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各600元、項目其他人員600元。

                  獎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安全管理負責人各500元、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各400元。

                  獎工程部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經理各400元、工程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300元。

                  2、所在市安全大檢查時,受到所在市通報表彰,或獲得所在市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秀工地”稱號,并頒發獎牌或榮譽證書的,公司給予獎勵:

                  獎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600元、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各400元、項目其他人員400元。

                  獎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安全管理負責人各400元、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各300元。

                  獎工程部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經理各300元、工程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200元。

                  第六十八條?由于重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受到當地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表揚的,公司將給予受表揚項目部3000~5000元的獎勵。

                  第六十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時,對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予以獎勵,獎勵單位(集體)2000~3000元,獎勵個人1000~2000元。

                  第七十條 公司對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所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對預防重大事故、排除險情有功及奮不顧身搶救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有功的單位或個人,經所在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核準,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核后,公司將予以獎勵,獎勵單位(集體)4000~8000元,獎勵個人2000~5000元。

                  第七十一條?公司每年將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公司將對被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獎勵標準同公司其他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標準一致。

                  第七十二條?公司對發生責任事故的所在單位將予以罰款。

                  1、一年內,因責任原因,死亡一人,罰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30000元;因責任事故,重傷一人,罰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5000~10000元。

                  2、一年內,因責任原因,死亡或重傷超過一人次的,對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的罰款從第二人次起加倍。

                  3、凡因責任原因,一次造成多人傷亡或構成四級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將對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按每死亡一人罰款600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100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2000元的標準予以處罰,罰款數額累計計算。

                  第七十三條?公司對責任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予以追究,并進行罰款。

                  1、一年內,因責任原因,造成一人重傷事故的:

                  罰事故所在項目的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各500元、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各400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員各300~500元、事故直接責任人員500~1000元。

                  罰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各500元、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各400元、安全管理負責人300~500元。

                  罰公司工程部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經理各50元、工程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40元。

                  2、一年內,因責任原因,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的:?

                  罰事故所在項目的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各2000元、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各1600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員各1000~2000元、事故直接責任人員2000~4000元。

                  罰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各2000元、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各1600元、安全管理負責人1000~2000元。

                  罰公司工程部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經理各100元、工程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80元。

                  3、一年內,因責任原因,造成死亡和重傷事故超過一人次的,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罰款,從第二人次起加倍。

                  4、一年內,因責任原因,造成一起多人傷亡或構成四級重大安全事故的:

                  A、對事故所在項目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40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10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20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B、對事故所在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32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8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16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C、對事故所在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員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2000~40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500~10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100~20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D、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員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4000~60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1000~20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200~40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E、對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40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10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20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F、對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32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8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16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G、對事故所在區域(專業)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2000~40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500~10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100~20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H、對公司工程部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經理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20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10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5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I、對公司工程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的罰款按每死亡一人罰款160元、每重傷一人罰款80元、每輕傷一人罰款40元的標準處罰,罰款累計計算。

                  第七十四條?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所在區域(專業)公司、項目部的有關責任人員予以1000~5000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未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2、對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或在事故調查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嫁禍他人的。

                  3、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時,每出現一個不合格工地的。

                  4、未依照本《制度》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5、未依照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現場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工作存在死角的。

                  6、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7、未編制施工方案或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生產作業的。

                  8、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9、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驗收通過的,或對已經批準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10、未依照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對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發現,致使隱患長期得不到改正的。

                  11、阻撓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或對已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的。

                  12、非專業資質隊伍實施對大型機械設備拆、安作業的,或對已投入使用的重大安全設備、設施未經取得專業資質機構的檢測合格的,以及其他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未經檢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13、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藝、設備、設施的,或對安全設備、設施未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14、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使用未經檢測、檢驗及檢測、檢驗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

                  15、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16、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險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17、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未進行評估,安全技術資料嚴重缺項的。

                  18、進行土方開挖、爆破、吊裝、砼澆搗及各類拆除等作業時,未予以申報、審批,或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19、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大型機械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的。

                  20、分包隊伍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或未與分包隊伍、承租單位簽訂安全協議的,或未在分包合同、承租合同中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的,或未對分包隊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

                  21、多家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的生產活動,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查與協調,并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的。

                  22、與從業人員簽訂免除或減輕其安全事故責任合同的。

                  23、儲存或使用危險品的車間、倉庫與職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內,或者與職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4、生產場所和職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或者封閉、堵塞生產場所或職工宿舍出口的。

                  25、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項目監督手續的,或未按規定做好項目安全評估(安全核驗)的,或未按國家規定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的。

                  26、施工現場未按規定實行封閉管理,無安全防護措施的,或未按進度、季節等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的,以及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存在嚴重缺陷和隱患的。

                  27、未按規定架設、安裝和使用施工機具、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的。

                  28、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衛生標準,揚塵、廢水及噪聲等得不到有效治理,危及作業人員健康及安全的。

                  29、施工現場未按規定設置醒目施工標牌或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機具、材料及設備布置不符合施工現場平面圖要求,隨意設置或亂堆亂放的。

                  30、因施工造成沿線單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礙和交通阻塞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31、職工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標準和環境衛生作業要求的。

                  32、深基坑施工不采取防護措施,危及毗鄰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安全的。

                  33、臨街、臨近高壓線、地下管線或動力設備附近施工,未按規定進行防護的。

                  34、現場動火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或消防設施不能滿足完好、有效條件的。

                  35、忽視現場安全管理,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違章作業的。

                  36、未按規定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或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的。

                  37、未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或各類安全生產統計報表上報不及時、不準確的。

                  38、未按規定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或班組安全活動無實質內容的。

                  39、對各類安全生產獎罰故意不予落實兌現的。

                  40、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對符合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實施獎勵或表彰的。

                  第七十五條?對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中出現不良現象的單位和個人,公司予以處罰。

                  1、公司給予對在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中被罰款或被通報批評的單位1000~2000元的罰款。

                  2、公司給予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當地省、市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或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曝光,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工程的項目部3000~5000元的罰款。

                  3、公司給予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筑安全監督機構給予警告,責令停工整改的工程的項目部2000~4000元的罰款。

                  4、公司給予對在建設部組織的全國安全大檢查中,低于當地平均分數的工程的項目經理2000元的罰款,給予項目有關責任人員1000~2000元的罰款。

                  5、凡出現上述四種情況之一者,各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主管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負責人當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獎不予兌現。

                  第七十六條?公司對各類列入重點工程的項目實行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管理,對不能按時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責任目標的工程的項目部及所在區域公司予以處罰:

                  罰項目經理、專(兼)職書記、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1000元、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管工程師各800元、項目其他管理人員600元。

                  罰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專(兼)職書記、安全管理負責人各1000元、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各800元。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違章蠻干、不聽勸阻、不服從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從業人員予以罰款處理。

                  1、第一次違反者,罰款100~200元;第二次違反者,罰款加倍;對屢教不改者的罰款金額,以所犯次數和第二次罰款數額相乘計算,并調離工作崗位。

                  2、危及他人安全與健康,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除按上述要求進行違章罰款外,還要承擔受害者的醫療等費用。

                  第七十八條?對因他人違章造成個人傷害,或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傷害的,公司不予罰款。

                  第七十九條?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的來源:

                  1、從科技基金中列支。

                  2、各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罰款。?

                  第八十條?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的管理:

                  1、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由財務單獨列帳,專款專用。

                  2、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于本《制度》所列的各種獎勵及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的其他有關安全方面的獎勵。

                  3、安全獎勵基金的使用權為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經理審核,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審批。

                  第八十一條 對單位的罰款不得攤入成本,對個人的罰款要當場付款,特殊情況可由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獎金中扣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予以報銷。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三章 工程安全制度

                  一 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識和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

                  1.2 培訓主體

                  安全培訓包括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負責組織對職工及其公司中層、基層干部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1.3.1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各生產、運營部門領導進行安全培訓,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基本技術知識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1.3.2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1.4 員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組織的“三級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牽頭,各部門負責組織新進職工、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即對新入職的員工、來公司參加實習培訓人員、新調入的人員等進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公司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險區域分布情況;

                  3)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4)公司制訂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規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產史,及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案例;

                  6)燃氣安全知識;

                  7)安全衛生技術基本常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點是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公司的特點、安全運營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知識及急救常識、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等。教育時間每人不少于8學時。受教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由經營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門。

                  1.4.4 各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組織的部門教育

                  1)了解本部門概況,職能范圍、業務流程及其對公司生產經營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操作的部門,應組織學習與之相關的安全要求與操作規程;

                  3)學習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介紹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教訓;

                  4)教育重點是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狀況等)、預防事故的措施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本部門常用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時間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學時,經考試合格后部門方能任用。不及格者應補考,補考不及格者,部門有權退回經營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須補課。

                  5)如未進行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安排上崗造成事故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安全宣傳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包括宣傳資料、用戶咨詢、標語、電影、幻燈片、報告、講座、黑板報、簡報、展覽、參觀、現場會等;

                  二 安全檢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目的

                  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并清除生產運營中存在的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

                  查安全思想認識、查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查安全運行設施、查員工安全保護意識、查各種事故隱患、查勞動安全作業環境、查事故處理情況。

                  2.3安全檢查形式

                  2.3.1 全面安全大檢查

                  2.3.1.1 由公司安委會組織,由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生產、技術的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公司檢查小組;

                  2.3.1.2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及節假日、氣候變化、季節等特點每年組織進行12次以上(一般每個月組織一次);

                  2.3.1.3檢查重點內容為場站、特種車輛、輸配系統(燃氣設施)和重要燃氣用戶(商業用戶和工業用戶),檢查基礎檔案臺帳和事故隱患;

                  2.3.1.4檢查組發現隱患,應及時對此隱患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落實。

                  2.3.2月度安全例行檢查

                  2.3.2.1由安全部、辦公室、工程部、運營部等部門聯合組成安全例行檢查組,對重點要害部位、燃氣設施及場站進行檢查;

                  2.3.2.2每月組織一次,可與全面安全大檢查并檢;

                  2.3.2.3檢查重點是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制度執行情況、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員工安全保護意識、各種事故隱患、勞動安全作業環境,以現場查看為主,檢查組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班組、站點限期整改。

                  2.3.3周安全檢查

                  2.3.3.1由工程現場管理員、運營班組長、場站站長(班組長)及專兼職安全管理員等組成,各自對責任區進行周安全檢查;

                  2.3.3.2每周組織一次,可與月度安全例行檢查并檢;

                  2.3.3.3檢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

                  2.3.4安全突擊檢查

                  2.3.4.1技術質量安全部按照公司布置或自行組織進行專項抽查;

                  2.3.4.2時間不定,可與月、周安全檢查并檢;

                  2.3.4.3抽查重點是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及現場查看、查閱基礎資料和臺帳、了解公司布置任務完成的情況,形成專項檢查報告。

                  2.3.5日常安全檢查

                  2.3.5.1技術質量安全部對公司所有燃氣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試運轉、竣工驗收、保養檢修、大修及停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和監護;

                  2.3.5.2各職能管理部門根據部門實際,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對儲罐、鋼瓶、鍋爐、壓力容器、運輸車輛等燃氣設備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專業檢查;

                  2.3.5.3各級員工在各自業務范圍內,應經常進行崗位安全檢查,抵制違章指揮,杜絕違章操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各級領導對上報的隱患必須認真予以處理。

                  2.3.6入戶安全檢查

                  2.3.6.1公司組織技術、運營和客服人員,對各類燃氣用戶進行入戶檢查;

                  2.3.6.2每年組織對用戶進行1-2次的入戶檢查,可與平時入戶檢修(必須履行檢修手續)并檢;

                  2.3.6.3重點是對燃氣用戶表具、灶具、熱水器、采暖爐及立管、膠管等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統計和處理占壓、封堵、偷氣等違章用氣行為,發放正確使用燃氣的宣傳資料。

                  三 安全交底制度

                  3.1 布管安全:

                  3.1.1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機械在起重期間,非施工人員嚴禁靠近。

                  3.1.3起重機械在作業過程中,距離施工場地25米外,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3.1.4施工人員在掛鉤時,必須佩戴手套,嚴禁把手放在掛鉤處,避免造成劃傷、夾手事故的發生。

                  3.1.5布管車在運輸過程中,除司機外,其他施工人員嚴禁乘坐布管車輛。

                  3.1.6在布管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將管材捆扎牢固,避免滾管,滑管事故發生。

                  3.1.7起重機械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非專業人員嚴禁上車操作。

                  3.1.8起重機械在操作期間,必須由專業人員指揮。

                  3.1.9起重機械在操作過程中,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3.2 焊口組隊安全:

                  3.2.1在進行焊口組隊期間,施工人員必須將倒鏈架固定結實,避免事故的發生。

                  3.2.2磨口人員在進行磨口期間,必須佩戴眼睛,避免鐵屑,鐵銹進入眼睛。

                  3.2.3施工人員在對口期間,嚴禁將手放在管口處,避免夾手事故的發生。

                  3.4 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間,非焊接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避免刺傷眼睛。

                  3.4.2非電焊操作人員嚴禁進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業前,施焊人員必須身穿焊接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街頭時;更換保險時;轉移工作地點,搬動電焊機時;焊機發生故障,需要進行維修時。

                  3.5 挖機操作安全:

                  3.5.1挖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

                  3.5.2操作挖機時必須集中精神。

                  3.5.3挖機操作人員必須定期對挖機進行檢修和保養。

                  3.6施工用車安全:

                  3.6.1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停靠有序。

                  3.6.2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減速慢行。

                  3.6.3施工車輛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

                  3.6.4施工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3.6.5嚴禁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

                  3.6.6嚴禁施工車輛司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3.7夜間施工安全.

                  3.7.1夜間施工時,必須安裝警示燈。

                  3.7.2夜間施工時,施工車輛必須配備照明設施。

                  3.7.3夜間作業人員必須配備有效的照明設備。

                  3.7.4應急車輛必須保持性能良好,并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3.7.5林區夜間施工時,嚴禁吸煙。

                  3.7.6夜間施工時,必須有3人以上,禁止單獨施工。

                  3.7.7夜間施工用電設施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看守,確保用電設備和人生安全。

                  四 施工用電及防火安全制度:

                  4.1 用電制度

                  4.1.1在使用發電機械前,必須對發電機械進行檢查。

                  4.1.2施工接電,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4.1.3線路破損、老化必須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4.1.4線路要避開各種可燃物體,避免引起火災的發生。

                  4.1.5電線接頭時,必須用絕緣膠布纏繞,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

                  4.1.6角磨機等用電時,必須有專用的連接插頭,不得直接將電線塞進插座。

                  4.1.7電工要對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經常檢修,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4.2 防火制度

                  4.2.1各場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并定期檢查,確保滅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間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現場及辦公場所的電線布置應由具有電工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布設,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拉接電線。

                  4.2.4指定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的安全監督

                  五 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5.1燃氣立管敷設在外墻時,經常要進行攀登作業、懸空作業、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及上下交叉作業。一些洞口、臨邊及外墻,雖然都設置了防護欄桿、安全網及腳手架,但是高空墜落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對高空作業必須進行技術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所有安全標志、工具和設備等,在施工前逐一檢查,做好對高空作業人員的考核、持證和體檢。

                  5.2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為保證不出紕漏,不發生安全事故,還要做到以下幾點:

                  5.2.1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做到及時解決,必要時停止作業;

                  5.2.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各類安全措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5.2.3現場的水、雪、冰霜等必須清除搭設防護棚和安全設施;

                  5.2.4設立警戒區并有專人防護。

                  5.3在高層建筑外墻立管的安裝作業中,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極易遭受墜落物的打擊,造成人身傷害。為有效防止物體打擊,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不得隨意堆放物品,

                  5.4高處堆積物必須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須按指定地點、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腳手架及高空中拋接物體,材料、機具的傳送須配有安全繩,在危險的區域必須有可靠的圍護設施和有明顯的禁入標志,并加強監督和檢查。

                  5.5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于重型機械的拆裝、重大構件的吊裝、運輸、機械保養、修理作業,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機械安全的措施。

                  5.5.2認真進行機械安全檢查。包括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 消除隱患 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還要進行機械施工條件、現場環境的檢查。

                  5.5.3杜絕機械責任事故。應杜絕由于操作不當、違章作業、維護保養不當、修理質量不合格、帶病運轉、管理不嚴、保管不善、指揮失誤等造成機械損壞、人員傷亡的機械責任事故。

                  5.5.4機械設備發生故障后,應由專人排除,嚴禁操作人員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機械在運動中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和調整作業。

                  5.5.6操作人員在機械上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5.6挖掘作業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氣管道施工時,要進行大量的挖掘作業。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土壤結構、硬度、地下水位、天氣等影響,開挖管溝及溝內作業時易發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5.6.1.1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氣象、水文地質資料、地下管道資料 編制好挖掘作業方案;

                  5.6.1.2施工作業時,如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或未預料到的各種管道或電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上報;

                  5.6.1.3開挖管溝時,要按規定的坡度放坡,由于條件限制無法放坡的,必要時設立支撐、支架;

                  5.6.1.4及時排除管溝積水。

                  六 安全隱患管理制度

                  6.1 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管理程序進行審批,以正式文件發布實施;

                  6.2 明確各崗位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6.3 形成有效檢查制度,分為日常檢查與周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

                  6.4 隱患檢查前要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方法和要求等。

                  6.4.1 隱患排查前需要進行認真策劃,由具體人員來確定具體排查工作方案;

                  6.4.2 特定的一次隱患排查,要有具體的要求和目的。

                  6.4.3 每次隱患排查,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體的排查范圍; 6.4.4 排查方法的選擇和確定需要充分考慮本公司客觀實際、相關要求,保證排查方法可行并滿足要求;

                  6.5 應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

                  6.5.1 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評估方法,確定事故隱患等級;

                  6.5.2 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臺帳應反映隱患發現的時間、內容、存在的部位、等級、整改時限、責任人等相關內容。

                  6.6 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6.6.1 隱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員(包括各種外部人員)、所有活動(常規和非常規的)、所有場所(公司內部場所以及外部租賃場所等)、所有設施(建筑物、設備及工器具等),同時還要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和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

                  6.6.2 專項或專業檢查可以針對特定的對象,但要對特定對象界定范圍所涉及到的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全面排查;

                  6.3 在一特定時間段內,各種檢查必須要覆蓋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

                  6.4 應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6.4.1綜合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6.4.2專業檢查主要是對特種設備、電氣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避雷設施、儀器儀表、自動控制設施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機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行等時期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6.4.3 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檢查。

                  6.4.4 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對節日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

                  6.4.5 日常檢查包括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1工程技術部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1在經理領導下,主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執行人負責工程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技術問題,主持本部門日常工作安全管理部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問題;

                  1.2組織制定、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進行不定期檢查;

                  1.3組織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門站、氣化站、瓶組氣化站等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處理員工提出的正確意見;

                  1.4組織部門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管線及其附屬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1.5及時上報本部門生產運營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1.6建立部門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兼職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班組安全管理員的作用。

                  1.7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分析本部門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運營中存在的問題。

                  2.技術資料崗安全生產職責

                  2.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并對燃氣專業知識有所掌握;

                  2.2 設計前期正確分析、合理規劃設計方案,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3 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會報警,學會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

                  2.4 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3工程施工崗安全生產職責

                  3.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3.2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3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3.4 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3.5 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3.6 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會報警,學會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

                  3.7 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3.8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3)

                  企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1.一般規定

                  1.1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前必須要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1.3任何人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1.4處在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1.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1.6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1.8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1.9進行兩班作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10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11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2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2機械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3.管理職責

                  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審批公司設備購買,租賃合同、同時審查合作對象是否在集團《合格供方名錄》內、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3.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3.4項目機管員: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下記錄,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3.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4.設備采購和租賃
                  4.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采購或租賃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3設備采購前,按安全、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的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4.4嚴禁采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嚴禁采購和租賃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機械產品。

                  4.5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5.設備的安裝和拆卸

                  5.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拆裝,要求必須具備拆裝能力、持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或邀請具有相關業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5.2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拆裝作業指導書,負責拆裝的工程人員和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建立健全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必須持證上崗。

                  5.3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如實做好記錄。對在拆裝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4凡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本單位檢驗部門并經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拆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7對于拆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一級部門組織驗收:送外實施的,必須雙方共同組織驗收。

                  6.設備的驗收檢測

                  6.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1)、合同或任務書。(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6.2設備到貨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還需查驗廠家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設備設計的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及使用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對于特種施工設備,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

                  6.3各種機械設備驗收,應備下列技術文件:(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4)安裝操作規程;(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7)其他注意事項

                  6.4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7.設備的檢查使用

                  7.1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7.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7.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7.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7.5施工設備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識;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雨棚等防雨裝置。

                  7.6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機長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7.7特種施工設備和大中型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技術規程,并取得國家統一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8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7.9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7.10實行設備出勤簽證制,必須由現場調度或設備管理人員簽字后,設備方可出勤或運轉。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7.11實行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設備安全風險金,并落實到作業隊、班組、單機(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8.設備的保養

                  8.1一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8.2二級保養: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8.3三級保養: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8.4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9.機械設備的維修

                  9.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9.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9.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9.4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9.5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10.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10.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10.2設備報廢手續: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朮部確認并簽署意見。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朮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10.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4)

                  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進口食品進貨驗收制度

                  第一條 對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進口葡萄酒都需要嚴格實行索證索票制度。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具體如下:

                  (一)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二) 由本公司自己直接從國外進口的食品,一般向原產國比較知名或信譽好的企業進貨,進口符合國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嚴格審核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各類的資料,同時配合好國內的檢驗檢疫機構對食品做好檢驗。本公司對下列細節詳細核查。

                  1、出口國官方出具的衛生證書;

                  2、原產地證書;

                  3、葡萄酒品質檢測報告、葡萄酒等級證明;若為獲獎產品,需提獲獎證明;

                  4、葡萄酒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是否符合規定;

                  5、葡萄酒裝瓶日期證明;是否在保質期限以內。

                  6、集裝箱號、鉛封號是否一致;裝箱單、發票等國家要求的相關單證。

                  第二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一) 食品進口商需保存如下進口檔案材料:貿易合同、境外付匯憑證、提單、根據需要出具的國(境)外官方相關證書、食品成分檢測報告、等級證明、獲獎證書等文件副本。檔案以同一采購合同為單位進行歸檔。

                  (二) 食品進口商需對進口食品檢驗檢疫結果檔案進行歸檔保存,包括各批次進口食品的報關單、衛生證書、商檢化驗單等文件正本。檔案以同一采購合同為單位進行歸檔。

                  (三) 其中對于檢驗檢疫結果不合格的進口食品的信息及處理記錄應專門保留。

                  (四) 記錄的保存記錄實行專人、專柜保管,如需查閱,查閱人須在查閱前辦理登記,查閱后要及時送還,并在有關記錄上簽字。

                  第三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進口和銷售管理制度

                  為掌握進口食品來源和流向,確保進口食品可追溯性,加強食品進口記錄和銷售記錄的監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食品進口記錄

                  (一) 對于各批次的進口食品據需要做好相關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進口食品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貨值、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原產地、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及在華注冊號、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編號、名稱及聯系方式、貿易合同號、進口口岸、目的地、根據需要出具的國(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權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書編號、報檢單號、入境時間、存放地點、聯系人及電話等內容。記錄格式見附件1。

                  (二) 進口商需保存如下進口記錄檔案材料:貿易合同、境外付匯憑證、提單、根據需要出具的國(境)外官方相關證書、報檢單的復印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衛生證書》等文件副本,并由專人保管。

                  (三) 記錄的收集及保存

                  1. 進口部門的有關管理人員負責收集進口記錄及單據,按進口合同編號順序逐一歸檔,保證進口報檢清關整套單證完整性。

                  2. 記錄的保存實行專人、專柜保管,如需查閱,查閱人須在查閱前辦理登記,查閱后要及時送還,并在有關記錄上簽字。進口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2年。

                  第二條 進口食品銷售記錄(食品進口后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

                  (一) 銷售記錄的內容包括下列信息:銷售日期、食品名稱、規格、數量、重量、生產日期及批號、購貨人/單位、購貨人/使用人地址及電話、出庫單號、食品召回后處理方式。記錄格式見附件2。

                  (二) 銷售單據的填寫要求如下:

                  1. 字跡清楚,內容真實,完整,詳盡,不得用鉛筆填寫。

                  2. 填寫及時,準確,不得提前或錯后填寫。

                  3. 不得隨意撕毀或任意涂改,確實需要更改時,需在錯處劃一橫線后,在其旁邊重寫,簽上姓名,日期并蓋章。

                  4. 簽名(蓋章)須填全名,不得只寫姓氏,印章須清晰可辨。

                  (三) 記錄的收集及保存

                  1. 銷售部門的有關管理人員負責收集銷售記錄及單據,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與收發貨臺帳進行核對,不得有誤。銷售記錄需保存購銷合同、銷售發票留底聯、出庫單等文件原件或者復印件,自用食品的收貨人還應當保存加工使用記錄等資料。

                  2. 收集后的記錄及單據要逐頁核對,特別是關于產品去向及產品特征的項目。如有疑問須及時與有關文件貨發貨,運輸憑證相核實,并將情況備注于備注項下,核對人簽字后歸檔。

                  3. 記錄的保存記錄實行專人、專柜保管,如需查閱,查閱人須在查閱前辦理登記,查閱后要及時送還,并在有關記錄上簽字。進口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2年。

                  第三條 銷售對象投訴及召回記錄

                  銷售對象投訴及召回記錄應當包括涉及的進口食品名稱、規格、數重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召回或者銷售對象投訴原因,自查分析、應急處理方式,后續改進措施等信息。記錄格式見附件3。

                  風險信息報告制度

                  以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為目標,本著“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溝通、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為實現主動應對、及時反應、有效處理、全面控制,切實抓好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主動監測制度,做到“早發現”。

                  收集風險信息。指定人員對進口食品官方網站食品安全信息、境外和總局通報的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對收集到的信息應當認真篩選分析,對需要采取處理措施的要同時實施,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第二條 對工作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要做到“早報告”。

                  1.核準信息:對工作中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盡力核準,確定信息來源、主要內容,判斷信息真偽,對可能導致后果做出初步判斷。預計會對公眾產生危害的要及時報送主管食品監督部門。

                  2.報送要求

                  總的報送原則是及時處理、及時報送,但報送信息要準確、詳實,如:信息概述、信息來源、收集時間、產品種類、產品數(重)量、產品流向、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聯絡方式)、判定標準。

                  第三條 配合食品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風險信息“早處理”,如問題食品召回。

                  第四條 對研判定性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要按照統一格式通報有關部門。實行日零報告制度,有效跟蹤動態,做到“早預警、早溝通”。涉及相關部門監管職責范圍或一時不能明確監管范圍的風險信息,應當主動和相關部門通報協調,特別是報告地方政府或牽頭管理部門,但不得事先對外發布信息或意見。


                  附件1

                  食品進口記錄

                  收貨人名稱: 收貨人備案編號:

                  填表人: 審核:

                  附件2

                  進口食品銷售記錄

                  收貨人名稱: 收貨人備案編號:

                  填表人: 審核:


                  附件3

                  進口食品銷售對象投訴及召回記錄

                  編號: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5)

                  /br>目標考核辦法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項目經理、項目部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項目每月、班組每周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于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項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項目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于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項目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并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學習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于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安全檢查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科學的評價項目部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情況,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

                  1.巡視檢查:由項目部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的登高作業、三寶四口、臨邊防護、機械安全、施工用電進行經常性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班組每日上班前15分鐘進行班前安全提示,對當天作業環境安全情況、注意事項、安全防護用品進行交待和檢查。

                  3.項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處、公司以及上級主管單位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5.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擬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并作好相關記錄。對重大隱患,應立即停工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實現安全生產的途徑。班組必須做好此項活動。

                  1.每個班組每天上班前15分鐘,由班長認真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活動,總結前一天安全施工情況,結合當天任務,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記錄。

                  2.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或特殊部位的施工,應組織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資料的學習。

                  3.對班前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周圍環境等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進行作業。

                  4.班組長每月5日前要將上個月安全活動記錄交給安全員,安全員檢查登記并提出改進意見之后交資料員保管。


                  施工現場急救措施

                  現場急救是在施工現場發生傷害事故時,傷員送往醫院救治前,在現場實施必要和及時的搶救措施,是醫院治療的前期準備。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做好三件事:

                  ① 有組織地搶救傷員;

                  ② 保護事故現場不被破壞;

                  ③ 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各種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觸電急救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首先迅速拉電閘斷電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導電材料,將觸電人與接觸電器部位分離開,然后抬到平整的場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負責人報告。

                  2.摔傷急救

                  當有人自高處墜落摔傷時,應注意摔傷及骨折部位的保護,避免因不正確的抬運,使骨折錯位造成二次傷害。

                  3.食物中毒急救

                  發現飯后多人有嘔吐、腹瀉等不正常癥狀時,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并撥打急救電話120。

                  亞硝酸鈉是攪拌混凝土的添加劑,其形狀很像食用的大粒鹽,有人叫它“工業用鹽”,它是一種有毒物質,千萬不要當作食用鹽使用。

                  4.煤氣中毒急救

                  冬季采暖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統一安裝爐具并設專人負責管理;不得隨意安裝爐具,防止發生煤氣中毒。

                  發現有人煤氣中毒時,要迅速打開門窗,使空氣流通或將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現場急救并及時送往醫院。

                  5.毒氣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發生中毒時,井(地)上人員絕對不要盲目下去救助。必須先向下送風,救助人員必須采取個人保護措施,并派人報告工地負責人及有關衛生主管部門。現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應及時撥打119、110或者120求救。

                  6.發現火險的處理方法

                  當現場有火險發生時,不要驚慌,應立即取出滅火器或接通水源撲救。當火勢較大,現場無力撲救時,立即撥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項目經理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對及時舉報火災隱患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200元/班,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有關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監督小組,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十不燒”的規定。

                  11.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2.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13.在施工現場生產作業區域內禁止吸煙,違反一次除寫檢討外,并罰款500元。


                  治安保衛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治安保衛的法律、法規、標準,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2.加強防盜、防火,維護職工作業環境不受破壞,協調處理職工矛盾,保持施工現場祥和氣氛。

                  3.嚴格執行佩帶出入證制度,禁止無證人員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4.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5.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收人員需進行暫住證等資格審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項目組。

                  6.嚴禁小孩、婦女在工地內停留。

                  7.工地內嚴禁打架、賭博、酗酒及大聲喧嘩,如發現有此現象應加以制止,及按規定對當事人進行懲罰。


                  門衛制度

                  1.門衛人員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擅離職守。

                  2.嚴格執行佩帶胸卡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須出示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本工地,嚴禁小孩、無關人員進入工地。

                  3.嚴格監督進入現場人員正確配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腳和打赤膊人員進入工地。

                  4.嚴禁賭博、酗酒、打架、斗毆、賣淫嫖娼等丑陋現象發生。

                  5.做好材料保衛工作,嚴防偷盜行為。凡出入車輛須經檢查后,方可放行。

                  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防止各類破壞行為。

                  7.加強現場巡視,嚴防火災發生。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部。

                  8.加強對外來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協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衛生工作,搞好工地環境衛生,嚴禁亂丟、亂倒垃圾。及時向項目經理部反映有關情況。

                  9.協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來民工管理工作,如發生嚴重的打架斗毆、偷盜等惡性事件,應及時向附近派出所報警,或打110報警。


                  衛生管理制度

                  1.劃分區域負責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2.施工現場辦公室、倉庫、職工宿舍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班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擺放整齊。

                  3.廚房衛生整潔,符合衛生檢疫要求,炊事員須持定期體檢健康證,上崗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個人衛生和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做到生熟食品隔離,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4.保證供應符合衛生飲用水,茶水桶加蓋鎖。

                  5.廁所必須落實專人清潔,保持時時清潔,便槽不得有積垢,嚴禁隨地大小便。

                  6.工人作業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嚴禁隨地丟垃圾,污水、廢水不外溢。

                  7.車輛進出清洗干凈,不污染道路。


                  工地生活區管理制度

                  為維護本區工人利益,保證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訂如下制度:

                  1.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定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2.嚴禁在本生活區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執行用電用水制度。室內不準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早上7點鐘以后要關燈,用完水以后要關閉水龍頭。

                  4.工人入住本生活區,必須由班組長申請,經項目部領導簽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5.工人進場應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退場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

                  6.愛護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每周進行一次環境衛生大清理,各班組必須派人負責本責任區的清潔工作。

                  7.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將視情節給予罰款。

                  以上守則,請自覺遵守。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嚴格控制火源

                  1.施工現場建立集中吸煙區。

                  2.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3.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器,嚴防電器線路引起火災。

                  4.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圖,落實消防器材,掛設防火標志。

                  四、木工加工場及支模板的電鋸旁必須每班清掃木屑、刨花,運到地面指定地點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項目經理、技術人員、施工員、質安員、工人組成義務消防隊。

                  六、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傳黑板上宣傳發生火災事故的教訓。

                  七、建立定期防火檢查,更換滅火器藥劑。

                  八、每個宿舍明確防火責任人,禁止使用電爐、煤油爐及大于60W的燈泡、禁止用電熱棒燒水、禁止在宿舍燃燒紙張物品。

                  九、施工現場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易爆材料堆積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十、施工現場夜間配有照明設備,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安排義務消防隊值班。

                  十一、同各班組簽定防火安全協議書。

                  十二、施工現場用電,嚴格執行《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設物或堆放可燃物。


                  施工現場防揚塵、防噪聲污染措施

                  一、施工現場防揚塵措施

                  1.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閉的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撒造成揚塵。施工垃圾要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2.拆除舊建筑物時,應配合灑水,減少揚塵污染。

                  3.施工現場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規劃和設置,可利用設計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臨時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門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層夯實,路面鋪墊焦渣、細石,并隨時灑水,減少道路揚塵。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盡量安排庫內存放,如露天存放應采用嚴密遮蓋,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以減少揚塵。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適當配合灑水,杜絕揚塵。

                  6.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游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配備專用灑水設備及指定專人負責,在易產生揚塵的季節,施工場地采取灑水降塵。

                  二、施工現場防噪聲污染的各項措施

                  1.人為噪聲的控制

                  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2.強噪聲作業時間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于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盡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圍群眾的工作,并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施工。

                  3.強噪聲機械的降噪措施

                  (1)牽扯到產生強噪聲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業(如預制構件,木門窗制作等),應盡量放在工廠、車間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產生的噪聲。

                  (2)盡量選用低噪聲或備有消聲降噪聲設備的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等)要設置封閉的機械棚,以減少強噪聲的擴散。

                  4.加強施工現場的噪聲監測

                  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測,采取專人管理的原則,根據測量結果填寫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


                  不擾民施工措施

                  為保證讓施工現場周圍的單位、居民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以下不擾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點至早上六點,原則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動,特別是噪聲較大的施工活動,以免影響周圍的單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該時段內施工作業,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圍的單位、居民或居委會的同意,并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施工許可手續。

                  2.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廢水、廢氣等有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的,應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處理,不可隨意傾倒、排放。

                  3.施工現場車輛進出場時,要避開每日上、下班(學)時段,不要造成施工現場周圍交通不暢或發生事故。

                  4.施工現場材料的運輸車輛要沖洗干凈,方可進出現場,運送散裝材料的車輛要有防止散落、飄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圍地面。運送砂、石的車輛在卸車時,要避開居民休息時段,以免卸料噪音影響他人休息。

                  5.施工過程中若造成周圍環境地面及空氣污染,應及時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清理、整改。

                  6.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對其造成影響。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邊挖坑,一定要設防護,夜間要設照明和警示燈。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應設置封閉的防高空墜物走道,并懸掛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紀守法,嚴禁施工人員騷擾附近單位、居民。

                  8.施工現場要公布施工投訴電話,虛心接受他人批評意見。

                  9.要經常與當地單位、居委會保持聯系、交流情況,經常征求其意見,及時消除施工給帶來的擾民隱患,切實做好文明施工。


                  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同時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隱患繼續擴大。

                  2.參與組織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及協調工作。

                  3.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

                  4.指導生產班組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實施。

                  7.督促有關部門人員按規定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

                  8.會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工保護工作。

                  9.監督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工(段)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對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負責。

                  2.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查執行情況。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懲罰意見。

                  3.領導本工段班組開展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經常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4.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保護現場,立即上報,積極搶救,參加事故調查,提出防范措施。

                  5.監督檢查工人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項目負責人領導和組織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其職責如下:

                  1.在組織管理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預案制度。

                  2.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負責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監督使用情況,防止資金被挪作他用。

                  3.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保護作業人員生產與健康及財產的損失。

                  4.定期組織專項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發現隱患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5.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要經考核合格,領取操作證后方準獨立操作,對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

                  6.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組織編制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7.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現場演練,熟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及協調工作。

                  8.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所提出問題應及時解決,或按規定權限向有關領導和部門提出報告,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支持安全員工作。

                  9.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10.做好對女工特殊保護的具體工作。


                  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負責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費在項目的落實情況。

                  3.按照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4.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的手續。


                  人事勞資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把安全技術作為對職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職工上崗、轉正、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選拔及人員調動工作。

                  3.參與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參加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的醫務鑒定工作。

                  4.關心職工身體健康,注意勞逸結合,嚴格審批加班加點。

                  5.組織新錄用職工進行體格檢查;通知安全技術部門教育新職工,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崗。


                  材料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設備動力部門是企業領導在設備安全運行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對本企業設備安全運行負有具體指導、檢查責任。

                  1.負責本企業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2.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3.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自制、改造設備的規定,對自制和改造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4.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凡安裝、改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時,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

                  5.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的制造和安裝,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應按固定資產的設備進行管理。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

                  2.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時,考慮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和塵毒、物理因素危害等問題;組織試驗過程中,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在正式投入生產前,做出安全技術鑒定。

                  3.在產品設計、工藝布置、工藝規程、工藝裝備設計時,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標準和規程,充分考慮到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4.負責編制、審查安全技術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承擔勞動安全科研任務,提供安全技術信息、資料,審查和采納安全生產技術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6.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職工的技術教育與考核,推廣安全技術方面的先進經驗。

                  7.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從技術方面找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生產計劃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生產調度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召開生產調度會以及組織經濟活動分析等項工作中,應同時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2.編制生產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在實施、檢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實施、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完成情況。

                  3.安排生產任務時,要考慮生產設備的承受能力,有節奏地均衡生產,控制加班加點。

                  4.做好企業領導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熟悉并認真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及有關規定,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程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達標)的情況,并付諸實施。

                  2.組織工程項目的定期安全檢查、巡回檢查、季節變化等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后要組織復查,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3.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專業性較強的作業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工程項目必須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組織施工。

                  4.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當發現有重大事故隱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要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匯報,必要時有權命令撤出作業人員,搶救財產。

                  5.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對采購的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的質量、性能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并提出保證質量和安全的有關建議,指導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7.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本工程項目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協助有關領導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及整改工作。

                  8.監督檢查分包經濟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標的落實,有權建議有關領導對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施工隊伍不得分包工程。

                  9.會同設備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等設施使用前進行驗收并作相應記錄。


                  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負責具體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并認真貫徹執行。

                  2.定期主持召開車間、科室領導干部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研究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措施,新建工程項目要做到安全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把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

                  5.督促技術部門對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儲存、運輸等環節提出安全技術要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6.定期布置和檢查安全部門的工作,協助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7.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出技術方面的鑒定。

                  8.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其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對重要的經濟技術決策,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經費。

                  4.審定新的建設項目(包括挖潛、革新、改造項目)等,應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產的“三同時”規定。

                  5.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并做好記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7.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進廠后的公司、項目、班組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10.組織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詳見附表)

                  八、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九、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財務部

                  財務部組織機構崗位內設: 會計

                  主管→主管會計

                  出納

                  財務主管崗位職責

                  一、認真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事實求是,廉潔奉公。

                  二、負責制定并實施公司的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

                  三、負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四、負責審核費用報銷單,審核銷售單及各種收、支原始憑據。

                  五、每天接收海口、內縣貨款及對帳并出平衡表。

                  六、與銷售文員交接客戶欠單,與部分客戶對帳,月底核對客戶應收款。

                  七、審核、監督各種款項的收支,做好財務核算,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降低費用支出。

                  八、認真核對往來帳款,定期清理企業呆帳、壞帳,及時監控、催收應收帳款,做到帳實相符。

                  九、定期做好產品采購價格及各項費用市場詢價調查工作。

                  十、做好公司財務及相關檔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

                  十一、每天向總經理匯報公司帳戶余額,合理調配資金。

                  十二、負責進項、銷項發票的管理監督,做好合理納稅工作。

                  十三、做好公司財產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負責合同原件及返利單據的簽收、保管,監督合同執行、供應商返利統計審核工作。

                  二、負責審核采購付款單、借款單,每天憑證的復核。

                  三、協助編制收、付、轉會計憑證。

                  四、發票進項、銷項的統計管理。

                  五、負責每月盤點表的制作,參加實物盤點,根據盤點結果出具盈虧報告并進行賬務處理。

                  六、月底應收賬款的核對,銷售欠單的核對。

                  七、負責結轉損益,編制財務報表,做好財務結賬工作。

                  八、負責與部分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九、搞好會計憑證的裝訂、歸檔工作,保證憑證整齊、整潔、不丟失。

                  十、完成公司及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會計1崗位職責

                  一、審核倉庫報送的單據,錄制商品入庫、退貨、盤盈、盤虧單。

                  二、負責累計贈送單的簽收、統計、核準。

                  三、負責開具銷售發票。

                  四、及時、準確編制收、付憑證,協助編制轉帳憑證。

                  五、參加庫存的盤點,盤點數的錄入,月末出具盤盈、盤虧單 。

                  六、參與會計憑證的裝訂、歸檔工作。

                  七、完成公司及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會計2崗位職責

                  一、財務單據的整理,日銷售報表的打印、勾對。

                  二、及時、準確編制轉帳會計憑證,協助編制收、付會計憑證。

                  三、核銷應付款,月底核對應付款余額。

                  四、打印會計憑證。

                  五、參與會計憑證的裝訂、歸檔工作。

                  六、完成公司及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出納崗位職責

                  一、負責日常備用金的保管及周轉。

                  二、做好貨款的清算工作,及時錄入貨款回籠單、編制銷售退貨單。

                  三、整理原始單據并及時向總經理報送費用報銷單。

                  四、及時編制銀行日記帳,月末及時打印銀行對帳單及相關的銀行單據。

                  五、參與財務單據的整理,銷售日報表的勾對及會計憑證的裝訂。

                  六、月末協助核對應收款。

                  七、完成公司及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6)

                  企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1.一般規定

                  1.1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前必須要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1.3任何人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1.4處在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1.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1.6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1.8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1.9進行兩班作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10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11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2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2機械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3.管理職責

                  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審批公司設備購買,租賃合同、同時審查合作對象是否在集團《合格供方名錄》內、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3.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3.4項目機管員: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下記錄,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3.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4.設備采購和租賃
                  4.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采購或租賃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3設備采購前,按安全、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的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4.4嚴禁采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嚴禁采購和租賃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機械產品。

                  4.5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5.設備的安裝和拆卸

                  5.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拆裝,要求必須具備拆裝能力、持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或邀請具有相關業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5.2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拆裝作業指導書,負責拆裝的工程人員和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建立健全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必須持證上崗。

                  5.3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如實做好記錄。對在拆裝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4凡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本單位檢驗部門并經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拆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7對于拆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一級部門組織驗收:送外實施的,必須雙方共同組織驗收。

                  6.設備的驗收檢測

                  6.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1)、合同或任務書。(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6.2設備到貨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還需查驗廠家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設備設計的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及使用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對于特種施工設備,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

                  6.3各種機械設備驗收,應備下列技術文件:(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4)安裝操作規程;(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7)其他注意事項

                  6.4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7.設備的檢查使用

                  7.1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7.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7.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7.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7.5施工設備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識;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雨棚等防雨裝置。

                  7.6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機長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7.7特種施工設備和大中型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技術規程,并取得國家統一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8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7.9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7.10實行設備出勤簽證制,必須由現場調度或設備管理人員簽字后,設備方可出勤或運轉。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7.11實行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設備安全風險金,并落實到作業隊、班組、單機(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8.設備的保養

                  8.1一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8.2二級保養: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8.3三級保養: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8.4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9.機械設備的維修

                  9.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9.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9.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9.4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9.5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10.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10.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10.2設備報廢手續: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朮部確認并簽署意見。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朮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10.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7)

                  起重機有限公司 Q

                  QMS – 標準 QG/ A09-2012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發放編號:

                  受控狀態:

                  修改狀態: A

                  編制: 審核: 批準: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一、安全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安全直接關系到企事業的發展和員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公司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安全第一”、“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的管理理念,建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安全管理機構,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獎懲制度制度公司的安全工作持續進步以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二、安全組織機構

                  為確保安全工作能夠持續有效地開展,公司特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具體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員:

                  三、安全目標

                  為指導公司安全工作的開展特確定公司安全目標如下:

                  年度重大傷亡事故率:0

                  一般事故率: ‰

                  安全保險簽定率:100%

                  四、安全職責

                  1. 總經理為公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各項安全工作的開展、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2. 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目標的審定、監督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在安全方面具有否決權。

                  3. 辦公室為公司安全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訂、修改和報批,負責年度安全目標的制定、分解、組織檢查和考核,負責員工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安全防護用品以及安全標識的提供和使用檢查,負責按照國家、地區、行業相關安全保障政策以及公司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獎懲。

                  4. 科技部負責根據有關標準結合企業交際制訂有關安全規范。

                  5. 制造部負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生產、采購運輸過程及勞動現場的有效落實,負責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和安全使用,負責在本部門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檢查。

                  6. 各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門和區域的具體落實。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人身和財產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部門安全目標的分解落實,有權對違反制度的行為和個人及時進行制止、處置和上報。

                  五、安全規程

                  1. 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未達到要求不得上崗。

                  2. 特殊安全崗位未取得相關合格有效證件不得上崗。

                  3. 工作前必須配備和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4. 飲酒后不得進入生產現場。

                  5. 工作期間不得嬉笑打鬧。

                  6. 工作時不得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情。

                  7. 生產區域禁止吸煙和違章從事明火作業。

                  8. 生產現場禁止穿著涼拖和高跟鞋,電氣作業應穿絕緣鞋,高空作業應穿著硬底鞋。

                  9. 生產現場禁止穿著裸露、寬松易纏繞衣物。

                  10. 男工不得留長發、女工須將長發置于帽內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11. 不得穿著化纖服飾和底部帶釘的鞋及攜帶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易燃易爆區域。

                  12. 嚴禁戴手套操作旋轉設備。

                  13. 有顆粒飛濺場所必須帶護目鏡或面罩。

                  14.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應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具。

                  15. 高空或有易墜落物體下必須配戴安全帽。

                  16. 從事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等安全裝置。

                  17. 未經安全檢查過的設備和裝置不得接收和使用。

                  18. 有毒、粉塵場所必須按規定規定使用避風除塵設備。

                  19. 正在確使用防護保險裝置并不得任意拆除。

                  20. 正確按照操作規程、工藝規程操作。

                  21. 禁止以拋擲方式傳遞工具以免傷人和損壞設備。

                  22. 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氣維修人員維修。

                  23. 禁止帶電拆卸、安裝及修理電氣設備。

                  24. 局部照明或手提燈必須采用安全電壓(36V),潮濕工作場所應用24V或12V。

                  25. 電氣設備著火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或干砂熄滅。

                  26. 焊接處理裝過易燃易爆物質的器皿或設備應先進行清洗,以免發生爆炸事故。

                  27. 禁止使用非絕緣工具推拉保險或刀閘。

                  28. 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須配用漏電保護器。

                  29. 安全電壓燈具必須與使用電壓相符。

                  30. 清理、檢修、高速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31. 危險區域或作業時應設置警戒區、掛警示牌。

                  32. 未經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任意拆除安全、警示裝置。

                  33. 禁止設備(施)超速、超溫、超載運行。

                  34. 設備運轉時禁止跨越或觸摸其運動部位。

                  35. 禁止以手或其它身體部位代替工具操作。

                  36. 內貯有壓力的容器不得隨意修理。

                  37. 各種氣瓶須用專用推車運輸并且應固定好。

                  38. 易燃易爆物品應專人定置管理且有消防裝置。

                  39. 止在消防器材、配電裝置周圍堆放物品。

                  40. 禁止在高空作業時任意擲扔物件。

                  41. 機動車行駛時禁止裝卸物品。

                  42. 機動車輛應按規定載人、載物。

                  43. 禁止攀登吊運中的物件,禁止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44. 使用吊車時應捆綁牢靠并確認運行范圍內無障礙物。

                  45. 登高作業應有人監護,應確認梯子及安全帶完好,梯子架應有防滑措施 且與地面呈55°~60°角。

                  46. 通道處必須保持暢通,不能有障礙物或進行作業。

                  47. 多人同時作業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每個人有責任保護好他人。

                  48. 物品及工具應定置擺放確保安全。

                  49. 禁止啟用查封、報廢設備。

                  50. 工作地要保持清潔,地面不得有油物或易滑物質。

                  51. 設備或電動工具使用后或離開時應關閉電源。

                  52. 工作需要穿過機器時不得觸碰機器轉動和電氣部分。

                  53. 發生事故應沉著冷靜周圍人員有責任立即搶救傷員,消除事故并及時報告。

                  54. 身體不適或有病時應及時請示領導不得強行操作。

                  55. 遵守其它未盡的安全防護規程。

                  六、安全獎懲

                  為增強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實現預防為主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本公司實行安全獎懲制度,具體如下:

                  一、 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安全指標與部門、人員的任用、工資獎金直接掛鉤。

                  二、 全年完成安全指標,實現安全無事故,公司將根據效益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并在對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時作為完成的主要業績。

                  三、 當月完成安全指標、實現安全無事故、現場未發現安全隱患和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可給予制造部和車間主要負責人每人100元獎勵。

                  四、 如發生一般性事故或一般性違反安全制度或檢查發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將視情況給予制造部、生產車間主要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200元以內的罰款。

                  五、 如發生嚴重事故或嚴重違反安全制度或檢查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將給予制造部、車間主要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500元以內的罰款并追究相應責任,直至停職、調崗或辭退。

                  六、 對及時制止、消除危險事故發生、避免重大人身財產損失的人員由辦公室申報經總經理批準給予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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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八、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8)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范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范、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么做“,而“為什么要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布后,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抵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于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了解執行情況并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范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于知識、經驗的局限,難免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

                  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桿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采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復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后應將標志牌取下,電纜頭桿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志牌時不許在本桿上作業;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桿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桿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第二十二條: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00元;

                  2、對于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00元;

                  3、對于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00元。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9)

                  企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停電B驗電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桿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采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復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后應將標志牌取下,電纜頭桿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志牌時不許在本桿上作業;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桿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桿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第七條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第二十二條: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00元;

                  2、對于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00元;

                  3、對于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00元。

                  企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

                  1.編寫目的

                  為了保障電力設施安全良好正確運行,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滿足生產經營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整改,降低電力設施不完好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和浪費,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各生產制造車間、管理科室。

                  3.引用文件

                  無。

                  4.名詞術語

                  無。

                  5.職能職責

                  5.1.設備部門職責

                  5.1.1.負責公司用電設施管理工作,負責保證公司用電設施正常運行。

                  5.1.2.負責安全用電管理組織機構的建立建全,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5.1.3.負責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5.1.4.負責對全公司用電設施的使用進行檢查。

                  5.1.5.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外委維修工作。

                  5.2.安全部門職責

                  5.2.1.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執行。

                  5.2.2.負責組織《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培訓。

                  5.2.3.負責對用電設施的安全狀態進行評價。

                  5.2.4.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結果進行裁定。。

                  5.2.5.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提出激勵建議。

                  5.3.使用單位職責

                  5.3.1.負責本單位用電設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負責本單位用電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5.3.3.負責本單位用電設施自檢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負責本單位部分用電設施的維修工作。職能科室由機修車間維修。

                  6.控制內容

                  6.1.電工作業人員技術條件

                  6.1.1.從事電氣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電氣安全管理規程》、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及國家有關的電氣管理規定。

                  6.1.2.必須參加國家認可部門進行的電工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電工作業。

                  6.1.3.禁止非電工人員從事任何電工作業。

                  6.1.4.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6.1.5.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6.1.6.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及急救措施。

                  6.2.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6.2.1.安裝電器設備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6.2.2.必須采用兩級及以上漏電開關。

                  6.2.3.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時,其線路上嚴禁裝設開關、熔斷器,及任何斷開零線或地線的保護電器,并做重復接地。所有的用電設施外殼和人身所能接觸及到的、與用電設施相連接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6.2.4.嚴禁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6.3.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A停電、B驗電、C掛接地線,即“三措”。沒有經過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6.3.1.停電

                  6.3.1.1.停電操作時,應先停負荷,再拉斷路器,最后拉開隔離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線路作業應停電的范圍:

                  與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

                  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和同桿非同一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到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

                  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標志牌,作業完畢后應將標志牌取下。

                  6.3.2.驗電

                  6.3.2.1.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后,在裝接地線之前必須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器使用前應先確認其功能良好;

                  6.3.2.2.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并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6.3.2.3.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6.3.3.掛接地線

                  6.3.3.1.線路驗明無電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6.3.3.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先放電;

                  6.4.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6.4.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6.4.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6.4.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6.5.臨時用電安全

                  6.5.1.臨時用電必須使用部門申請,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安技環保科批準方可實施。

                  6.6.安全用電管理具體內容

                  6.6.1.電纜線路

                  6.6.1.1.電纜線路主要由電力電纜、終端接頭、中間接頭及支撐件組成。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電纜終端頭、中間接頭的外殼與電纜金屬護套及鎧裝層均應良好接地。

                  6.6.2.配電柜

                  6.6.2.1.配電柜內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柜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6.6.2.2.保護線連接可靠。

                  6.6.2.3.觸電危險性大的環境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6.6.2.4.配電箱應堅固、完整、嚴密,箱門上噴涂紅色“有電”字樣或紅色危險標志。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6.6.2.5.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應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6.6.2.6.配電箱、配電盤應經常進行巡視和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變色;配線是否破損;各部連接點是否牢固;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缺陷及時處理。此外,還應經常進行清掃除塵工作。

                  6.6.2.7.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6.6.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設備

                  6.6.3.1.手持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鉆、手砂輪、沖擊電鉆等工具。這類設備的安全使用條件是

                  Ⅰ類0類設備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措施。

                  Ⅱ類、Ⅲ類設備沒有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的要求。

                  6.6.3.2.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或地線)不應單獨敷設,而應當與電源線采取同樣的防護措施,即采用帶有保護芯線的橡皮套軟線作為電源線。

                  6.6.3.3.移動式電氣設備的電源插座和插銷應有專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頭。

                  6.6.3.4.絕緣電阻合格,帶電部分與可觸及導體之間的絕緣電阻Ⅰ類設備不低于2MΩ,Ⅱ類設備不低于7MΩ。

                  6.6.3.5.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6.6.3.6.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6.6.4.電焊設備

                  6.6.4.1.電焊時應當戴帆布手套、穿膠底鞋。在金屬容器中工作時,還應戴上頭盔、護肘等防護用品。

                  6.6.4.2.固定使用弧焊機的電源線與普通配電線路要求相同,移動使用弧焊機的電源線應按臨時線處理。

                  6.6.4.3.弧焊機的電源線上應裝設有隔離電器、主開關和短路保護電器。

                  6.6.4.4.電焊機外露導電部分應采取保護接零(或接地)措施。

                  6.6.4.5.弧焊機一次絕緣電阻不應低于1MΩ,二次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MΩ。

                  6.6.4.6.移動焊機時必須停電。

                  6.6.4.7.露天使用的電焊機應有防潮措施,機下應用干燥物體墊起,機上有防雨罩。位于溝槽附近的焊機應防止土埋。

                  6.6.4.8.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側接線柱防護罩安裝要牢固。

                  6.6.4.9.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橡套纜線,其長度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6.6.5.照明

                  6.6.5.1.生產現場照明燈線路的敷設,除護套纜線外,應該分開設置或穿管敷設。

                  6.6.5.2.辦公室、宿舍的燈,每盞應設開關控制。燈具對地面垂直距離不應低于2.5m。

                  6.6.5.3.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6.6.5.4.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24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橡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6.6.6.接地、接零及防雷保護

                  6.6.6.1.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器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6.6.6.2.當外接電源時,應首先了解外接電力系統中電氣設備采用何種保護,方可確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不可盲目行事。

                  6.6.6.3.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時,零線應不小于相線的1/2。零線不得裝設開關和熔斷器。

                  6.6.6.4.用電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采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多股鋁線。

                  6.6.6.5.接地線或接零線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應設在明顯處,導線不應承受拉力。

                  6.6.6.6.采用接零保護的的單相220伏電氣設備,應設有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

                  6.6.7.停電和送電

                  6.6.7.1.線路故障和設備檢修,需經有關領導,調度室和設備能源科的許可方可停電。

                  6.6.7.2.停送電應由專職人員負責,嚴禁非工作人員任意停送電。停電作業時,要穿長袖衣服,用防護用品,站在專用的絕緣物上操作。操作時要由技術熟練和對本系統設備熟悉的人監護。停電先停負荷側,送電先送電源側,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6.6.7.3.高壓變配電因檢修或工作需要而停電時,要將線路上的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拉開,并在停電設備可能發生感應電壓的部件接地線。電容器放電后接地,對施工設備的進出線各相進行驗電,確認設備無電。

                  6.6.7.4.工作人員必須在停電設備的范圍內作業,并與帶電部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并在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處懸掛禁牌,設專人監護,著裝安全,保護用品齊全方可開始作業。

                  6.6.7.5.作業現場工作人員除正常檢修工作人員外,還要有專人巡回檢查和監護。各部位監護、檢查人員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許隨便離崗。

                  6.6.7.6.作業完畢在恢復供電前,要對工作范圍進行全面認真檢查,接地線,短路線,及各種安全保護設施要全部拆除,供電線路、變配電設備上無任何遺留材料、工具、雜物等,通知所有作業人員撤離工作地點,由作業組長檢查無誤后辦理送電手續,有關領導下達送電命令后方可恢復供電。

                  6.6.7.7.變電站線路跳閘時,有重合裝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強送;無重合裝置的,不得試送,必須經線路運行管理單位確認確無斷線,方可按正常程序送電。

                  6.6.7.8.變電站出現線路接地信號后,應立即判明接地線路,按調度命令停電并通知運行管理單位巡線處理。

                  6.7.電氣作業中注意事項

                  6.7.1.禁止非持證電工裝接電氣設備。

                  6.7.2.嚴禁任何人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6.7.3.破損的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調換,禁止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6.7.4.禁止利用電熱和燈泡取暖。

                  6.7.5.設備檢修切斷電源時,嚴禁任何人啟動掛有警告牌的電氣設備。

                  6.7.6.禁止用水、煤油沖洗擦拭電氣設備,禁止用壓縮空氣吹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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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安全目標
                    第一條:公司安全目標:杜絕職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外部勞務用工因工死亡事故;無機械設備或火災等造成一次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事故;年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年負傷率控制在3‰以下。確保無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監部門通報批評或業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
                    第二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公司領導和各級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應負的崗位責任,進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質量監察部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管理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公司各級人員主要職責:
                    公司經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制度。負責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與人員等資源的配備,并保證其正常實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效益、工期、進度的關系,做到齊抓并進。
                    3、組織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分管領導/總工程師: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及業主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技術規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項目施工任務概況,掌握工程的重、難點項目,負責組織審查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性,并檢查落實情況。
                    3、組織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4、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制定改進措施,并督促執行。
                    項目經理:
                    1、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依據工程合同,合理組織生產。
                    2、確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合理配置人力、物資、設備、資金等生產要素,組織開展標準化工地建設。
                    3、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時解決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4、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措施,搞好安全防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勞務安全管理的規定,嚴格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7、組織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安全監督員
                    1、服從上級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和各種安全技術規范,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對施工現場區域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及警告牌的設置進行檢查、管理,對《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及隱患通知單組織落實改進。
                    3、落實“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檢查、工后有總結)制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4、積極開展各項安全活動,認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傷亡事故要做好保護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
                    安全質量監察部
                    1、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實。
                    2、制訂、修訂、頒發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
                    3、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及時分析安全工作形勢,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議,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督促安全生產與管理,組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制定整改措施,監督消除事故隱患。
                    5、組織公司開展安全工作競賽、評比活動,實施安全獎懲事宜,大力宣傳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
                    6、組織施工事故的搶救、搶險與調查,制定處理意見和制訂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四條:建立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
                    1、公司根據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培訓。
                    2、開展“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教育,特殊條件下作業教育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記錄,公司所屬項目部在施工前,組織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使施工人員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教育的內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為主,還應進行安全新知識教育,高溫防暑、冬季取暖安全、節假日安全的各項教育。
                    4、對新工人采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及調換工種的人員,應當先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五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持“三工”制度,杜絕“三違”,實行“三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重點部位和重大危險源,依據法規,嚴肅處理各類違章行為。
                    3、安全檢查的形式:安全質量監察部組織,各項目部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參加。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還將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及上級檢查開展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四章 現場安全管理
                    第六條: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工程開工前,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組織檢查驗收安全準備工作,確認合格后方能開工。驗收的內容包括:施工組織是否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內容設計;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標是否確定;進場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經過驗收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種工序是否制訂相應安全措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是否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施工安全標志是否按規定設置等。
                    第七條:施工現場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掛牌施工,明確安全責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齊,電力線架設符合安全要求,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道路暢通,現場整潔,并做到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五條:加強設備管理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容易對人體發生傷害的部位,必須安裝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建立管理使用、運行、修理制度,不帶故障工作,防止機械設備故障傷人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現場配電室、電纜線必須有安全防護,指揮必須制定防護方案,報安監站、監理審批后實施,高空作業安全設施齊全,外墻腳手架有詳細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對各種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運輸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護和緊急避險措施。
                    第七章 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對外部勞務必須實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對分承包方進行評價時,對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進行評價,選用合格分承包方。在與其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獎罰的條款。
                    二、公司對招用的零散勞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明確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違約責任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條款,對其納入全員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工程指揮部應根據《建筑法》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的規定,加強對外部勞務的安全管理。
                    一、指揮部應對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尤其要監督檢查分承包方的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必須堅持先培訓,后持證上崗。
                    三、監督檢查分承包方積極推行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執行“三工”安全制度,與公司同步開展“安全月”、勞動競賽和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等活動。
                    四、監督檢查分承包方安全生產的內業資料管理,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生產中認真抓好落實。
                    第八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十八條:事故報告。凡發生一次2人及以上負傷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或各類死亡事故;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企業外傷亡事故及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事故,發生事故單位應立即用各種快報方法報公司。原因及責任一時難以查清的,也要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報公司,待查清原因責任后,重新補報。
                    第十九條:事故調查。事故發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配合上級部門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故責任;提出 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凡發生的各類事故,各單位在上報調查報告時,要提出對有關人員的處理意見,附單位主管領導的檢查書及事故現場的照片、事故現場圖。發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業外部人員傷亡事故,除按上述規定辦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故裁決書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因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國家、上級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傷亡事故處理結案一般在15日內處理完畢。特殊情況按上級指定的時間結案。
                    第二十一條:嚴格事故報告和事故統計紀律。指揮部嚴格按上級有關事故報告、事故統計的規定辦理,按程序及時準確的報告,做好事故統計報表。
                    第九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三條:獎勵。①獲濟南市標準化工地、局“安全標準工地先進單位”,指揮部一次性獎勵安全管理人員人均1000元,施工隊4000元;②全部實現指揮部安全工作目標,指揮部年底對安全管理人員實行人均1500元的獎勵,施工隊獎勵5000元;③獲總公司及以上安全標準工地先進單位,指揮部一次性獎勵安全管理人員人均1800元,施工隊6000元。
                    第二十四條:指揮部發生事故,按下列標準實施經濟處罰。
                    1、發生一次因工負傷3人以上的事故,每負傷1人罰施工隊5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300元。
                    2、發生一次因工重傷事故,每重傷1人罰施工隊10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400元。
                    3、發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施工隊20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500元。
                    4、發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罰施工隊40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600元。
                    5、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經濟處罰。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由責任隊賠償,并一次性處罰施工隊10000—20000元,處罰安全責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500元。
                    6、對各類事故的責任人的處罰比照安全責任人處罰金額的2倍處罰。
                    7、以上獎勵和處罰,由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下發通知,主管領導鑒字確認后由財務部負責執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年四月一日執行,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二)
                    1、總則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人身傷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在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依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1.2、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的,也要給以批評和處罰。
                    1.3、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4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2、獎勵
                    3.1 全年無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獎勵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在安全生產、安全監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可給予1000元以上的獎勵。
                    3.2 發生重大險情, 及時采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生或事件擴大, 使工廠轉危為安或發生事故后, 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視情況可給予10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3.3 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預防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病, 改善勞動條件和企業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進技術工藝, 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效的;大膽糾正違章, 制止冒險作業,在年度安全與消防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個人, 經工廠領導批準給予榮譽獎和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3.4 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項獎勵金額, 應專款專用, 根據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或貢獻大小, 分別給予獎勵, 不得平均發放。
                    3.5 凡被公司授予安全生產或消防安全先進個人的, 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3、處罰
                    3.1發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極為嚴重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重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做以下處罰:
                    (1) 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2)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或留用察看處分。
                    (3) 對責任者所在車間級領導給予行政降級至開除留用察看處分。
                    (4) 對事故責任廠級行政正職、有關分管副職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5) 根據應負責任情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直至撤職(引咎辭職)。
                    3.2發生責任性工傷事故、設備事故和火災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做以下處罰:
                    (1) 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半年至一年的處分。
                    (2)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開除、留用察看半年處分。
                    (3) 對責任者所在車間級領導給予記過至撤職處分。
                    (4) 對事故責任行政正職、有關分管副職給予行政警告至降級處分。
                    (5)發生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事故,以及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內重復發生責任性重大事故,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
                    3.3 有下列情節之一, 每發生一次, 對責任部門、車間、班組的正職或主管領導, 扣罰500元至1000元, 責任個人按情節輕重和造成損失大小, 扣罰500元至1000元。
                    (1) 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部門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2) 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的。
                    (3) 上班前飲酒或上班期間飲酒。
                    (4) 在廠內吸煙的(允許吸煙的會客室、吸煙室除外)。
                    (5) 對國家安全監察部門、消防部門、工廠各級部門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未按時按要求整改的。
                    (6) 不履行本部門或個人安全責任造成工廠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擾亂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
                    3.4上述獎懲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虛假或隱瞞事故情節的,一經查實,除撤消獎勵,加重處分處理。
                    3.5 事故責任者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相關性的法律責任。
                    附件:
                    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和不按規定著裝及使用防護用品的表現
                    1. 現場違章操作
                    現場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典型表現:
                    (1) 任意拆除設備(施)的安全裝置、儀器、儀表、警示裝置的。
                    (2) 設備(施)超速、超溫、超載荷運行。
                    (3) 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4) 設備運轉時,跨越、觸摸或擦拭運動部位。
                    (5) 調整、檢修、清掃設備時未切斷電源,裝卸模具、夾具、刀具、工件,測量工件時未停車。
                    (6)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鐵屑)。
                    (7) 沖壓、木料加工、壓鑄作業時,手進入危險區域。
                    (8) 工作結束時未斷開設備電源開關和設備供電電源開關,未關閉各種氣源、水源(特殊要求者除外)。
                    (9) 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0) 啟用查封或報廢設備。
                    (11) 高空作業時,任意擲扔物件。
                    (12) 檢修電氣設備(施)時未停電、驗電、接地及未掛警示標志牌操作。
                    (13) 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及要求不符。
                    (14) 其他不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者。
                    2. 現場違章作業
                    現場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典型表現:
                    (1)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上崗作業。
                    (2) 特種設備未經法定單位定期檢驗。
                    (3) 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 新安裝設備(施),未經安全驗收就進行生產作業。
                    (5) 未按規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檢查設備(施)或設備(施)帶故障,安全裝置不齊全便進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動力配電箱、板、柜周圍堆放物體且違反堆放間距規定。
                    (8) 危險作業未經審批或雖經審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實。
                    (9) 在禁火區域內吸煙或違章明火作業。
                    (10) 在有毒、粉塵等作業場所進餐、飲水、吸煙;未按規定使用通風除塵設備。
                    (11) 用汽油、柴油等危險物品擦地板、設備、衣物或向下水道泄倒廢油。
                    (12) 危險作業時,監護措施未落實及未設置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
                    (13) 職業禁忌癥者未及時調換工種。
                    (14) 發現隱患,未排除、報告、冒險作業。
                    3. 不按規定著裝和使用防護用品
                    現場未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使用工具的典型表現:
                    (1) 生產現場穿背心、短褲、或敞開衣襟、打赤膊、打赤腳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裝束。
                    (2)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轉機床。
                    (3) 工作時有顆粒物飛濺時,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4)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等作業場所穿化纖服裝操作。
                    (5) 高處作業或在有墜落物體下方交叉作業時未戴硬質安全帽。
                    (6) 高處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7) 有毒有害作業未按規定配戴防護面具或耳塞。
                    (8) 帶電拉高壓跌落保險開關或隔離刀閘時未使用合格絕緣工具。
                    (9) 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未配備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密閉容器內檢修時,未使用Ⅲ類手持電動工具。
                    (10) 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三)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的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照法令法規之外,還需參照本制度落實執行。
                    四、安全管理由各級管理人員及公司主要安全責任人監督監督實施,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及消防管理小組。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工作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積極采取有效防止及搶救措施。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必要的情況下可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吸煙。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啟,工作時間不得上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隔離管制),除生產必要的數量外,不得攜帶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情況,做到每個工作時都有人巡查。倉庫及生產現場的電器、電箱、油類、紙箱(片)、泡沫等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分開放置1米的距離,防止連續燃燒。
                    十三滅火設備應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練掌握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前方務必留有寬敞的通道,嚴禁放物)。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認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確認附近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隨時檢查監督。
                    十六、電器設備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要經常確認,下班時并再次檢查為安全狀態才能離開。
                    十八、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和增接電器設備時都應請示上級人員后通知專人辦理。
                    十九、工廠所有安全通道要隨保持暢通,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檢查和督導改善。
                    二十、首先發現起火的人要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消除火源。如關閉電源或消除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即協同滅火。
                    二十一、火災時部門主管要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工廠消防隊員,必要通知附近單位戒備。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權衡以公司力量不能控制時,要立即關閉防火門窗,人員從消防安全通道撤離,以免火勢蔓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尋救專業隊伍的幫助。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參與人員應一面救火,一面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這樣容易撲滅。
                    3、先救人再搶物,搶救物品時要先搶賬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為原則。
                    4、在火煙中搶救要用濕手巾掩住口鼻,放低身體逃離。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竊盜防范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之櫥柜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衛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并注意詢查和觀看其行為舉止。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于規定時間段在工廠內巡邏,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尋求幫助協同采取措施。
                    二十八、部門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要先取得相應的手續或者放行條。保衛科憑證驗貨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于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后關閉門窗,并確認上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后要保護好發現場,報有關單位協助偵察。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三十二、氣象機關發布臺風警報后,保衛及有關單位人員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臺風動向,并及時轉告總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風災、水災、地震接近本地區前,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戶,如有特別防范設備,亦應及時檢查是否運行正常。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的電源或煤氣。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要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的遮蓋。
                    5、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要緊急修繕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的藥品及干糧應對傷害的救治。
                    9、人員應撤離到安全的地方,隨時注意情況的發展,必要時再次撤退。
                    三十四、工廠房舍有被洪水沖及之處,要采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五、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三十六、災害發生前和發生中全體人員要聽從安全管理小組的指揮,并協助采取應急對策。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要及時將受傷者送勞動保險指定醫院或就近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帶腐蝕性的化學原料時,必須使用安全工具,避免與身體直接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要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并警示立即離開。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協助人要隨時觀察隨聯絡。
                    四十五、玻璃、鐵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以免傷人。
                    四十六、不得穿著松馳衣褲和披長發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設備。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應盡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銳工具要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并佩戴眼鏡。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操作者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工廠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操作,未經允許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其它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了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性,隨時告知其屬下操作者。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電源開關,送電時再開啟之前,要先通知各用電部門。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后行。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非專業人員和未確認斷電前嚴禁作業。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點檢有無異狀,無異狀時才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管的準許,并聽取說明后始可操作。
                    五十八、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后起動操作。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應轉動停止后進行,但在特別許可時另行處理。
                    六十、如無必要應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量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于壓力計、溫度計、萬用測試表及其他計量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并在其規定的示度范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緊急警報發布,人員組織行動規定制度如下
                    六十七、緊急情況下工廠內全體人員要聽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做到有序掩蔽和撤離,可能情況下攜帶重要文件、賬冊、財務報表、貴重物品等進入指定地點或安全的地方,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本制度經上級批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必要時相關部門做出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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