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是指一年內降水相對集中的季節,即每年降水相對集中的雨季和雨季。季風氣候是中國氣候的主要特征。中國的降水主要是由東南季風帶來的。因此,中國的降水量呈現“ldquo從東南沿海到西北內陸逐漸減少&rdquo特征。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文章7篇 ,歡迎品鑒!

【篇1】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目的
為提高xx部處理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可視化數字化信息系統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保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部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1.3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基礎信息和重要信息系統,從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環節,采取多種措施,共同構筑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2)快速反應。在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準確的信息,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3)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以及“條塊結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及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部門職能,加強協調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職責。
1.4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及《xx礦總體應急預案》及xx部設備管理等管理規定,制定《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王晟秋
副組長:陳達才
成員:維護員及監控班長
2.2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編制、修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預案(2)通過本系統局域網絡中心及電信網絡機房交流等手段獲取安全預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時性地向局域網和用戶網絡管理部門發布;對異常流量來源進行監控,并妥善處理各種異常情況。
(3)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進行應急處置;負責調查和處置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及時上報并按照相關規定作好善后工作,
(4)負責組建信息網絡安全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培訓與演練。
3預警及預警機制
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風險,準備應急處置措施,建立網絡和信息系統的監測體系,控制有害信息的傳播,預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報機制。
3.1突發信息網絡事故分類
關鍵設備或系統的故障;自然災害(水、火、電等)造成的物理破壞;人為失誤造成的安全事件;電腦病毒等惡意攻擊等。
3.2應急準備
xx部監控中心明確職責和管理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班,確保到崗到人,聯絡暢通,處理及時準確。
3.3具體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穩定運行的機房環境,防火、防盜、防雷電、防水、防靜電、防塵;建立備份電源系統;加強所有人員防火、防盜等基本技能培訓。
(2)實行實時監視和監測,采用認證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虛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統采用可靠、穩定硬件,落實數據備份機制,遵守安全操作規范;安裝有效的防病毒軟件,及時更新升級掃描引擎:加強對局域網內所有用戶和信息系統管理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安裝反入侵檢測系統,監測惡意攻擊、病毒等非法浸入技術的發展,控制有害信息經過網絡的傳播,建立網關控制、內容過濾等控制手段。
4有關應急預案
4.1機房漏水應急預案
(1)發生機房漏水時,第一目擊者應立即通知監控中心,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若空調系統出現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調,清除機房積水,并及時聯系設備供應方處理,同時啟動備用空調,必要情況下可臨時用電扇對服務器進行降溫。
(3)若為墻體或窗戶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機房安全,同時安排通知綜合管理部,及時清除積水,維修墻體或窗戶,清除滲漏水隱患。
4.2設備、物資發生被盜或人為損害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設備或物資被盜或人為損害設備情況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保護好現場。
(2)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后,通知特保大隊、值班領導、派出所、一同核實審定現場情況,查看被盜或盤查人為損害情況,做好必要的錄像回放記錄和文字記錄。
(3)事發單位和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將有關情況向公與領導匯報。
4.3長時間停電應急預案
(1)接到長時間停電通知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通過辦公系統電話等發布相關信息,部署應對具體措施,要求前端在停電前停止業務、保存數據。
(2)停電時間過長的,啟動備用電源,保證監控中心正常運轉,如有必要及時報巡邏隊前網斷電地點實時監控。
4.4通信網絡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通信線路中斷、路由故障、流量異常、域名系統故障后,操作員應及時通知系統管理員,并停止前端一切行為操作,經初步判斷后及時上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管領導。
(2)領導小組接報告后,應及時查清通信網絡故障位置,并將事態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如外網應通過相關通信網絡運營商查清原因;內網故障及時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檢測故障區域,逐步恢復故障區與服務器的網絡連接,恢復通信網絡,保證正常運轉。
(3)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出具故障分析報告。
4.5不良信息和網絡病毒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時,信息系統管理員應立即斷開網線,終止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傳播,并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采取隔離網絡等措施,及時殺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來源。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6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后,網絡管理應立即啟動備用服務器系統,由備用服務器接管業務應用,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安排相關責任人將故障服務器脫離網絡,保存系統狀態不變,保持原始數據。
(2)網絡、監控中心應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重新啟動故障服務器系統;重啟系統成功。則檢查數據丟失情況,利用備份數據恢復;若重啟失敗,立即聯系相關單位,請求技術支援,作好技術處理。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7黑客攻擊事件應急預案
(1)當發現網絡被非法入侵、數據影響內容被篡改、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斷開網絡,并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接報告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核實情況,關閉服務器或系統,修改防火墻和路由器的過濾規則,封鎖或刪除被攻破的登陸賬號,阻斷可疑用戶進入網絡的通道。
(3)維護技術員應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恢復系統和網絡正常;情況嚴重的立即上報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8核心設備硬件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核心設備硬件故障后,網絡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查找、確定故障設備及故障原因,進行先期處置。
(2)若故障設備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監控中心維護員應啟動備用設備,保持系統正常運行;將故障設備脫離網絡,進行故障排除工作。
(3)網絡監控中心應在故障排除后,在網絡空閑時期,替換備用設備;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聯系相關廠商,認真填寫設備故障報告單備查。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9運礦數據損壞應急預案
(1)發生運礦數據損壞時,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檢查、備份運礦系統當前數據。
(2)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調用備份服務器備份數據,若備份數據損壞,則調用歷史備份數據,若歷史數據仍不可用,則調用異地備份數據。
(3)運礦數據損壞事件無法恢復時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開展相應的備用服務器。
(4)維護員待數據系統恢復后,檢查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的差別,重新備份數據,并寫出故障分析報告。
4.10雷擊事故應急預案
(1)遇雷暴天氣或雷暴氣象預報,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主管領導,經請示同意是否可以關閉部分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部分計算機網絡工作。
(2)雷暴天氣結束后、及時開通部分暫停服務器,恢復計算機網絡工作,對設備和數據進行檢查,出現故障的,及時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3)因雷擊造成損失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進行核實、報損、結束后做出書面報告。
5.應急處置
發生信息網絡突發事件后,相關人員應在3分鐘內向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恢復信息網絡正常狀態。
發生重大事故(事件),無法迅速消除或恢復系統,影響較大時實施緊急關閉,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業務部門。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原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及應急處置能力、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評估,根據應急處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協調和技術問題,改進和完善預案,實施針對性演練,總結經驗教訓,整改存在隱患,組織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收集、建立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內部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應急聯絡信息,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全體人員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裝備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建立并保持電力、空調、機房等網絡安全運行基本環境,預留一定數量的信息網絡硬件和軟件設備,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
7.3數據保障
重要信息系統均建立備份系統,保證重要數據在受到破壞后可緊急恢復。
7.4隊伍保證
建立符合要求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技術支持力量,對網絡接入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服務。
8監督管理
8.1宣傳、教育和培訓
將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為培訓內容,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技術準備培訓,提高技術人員的防范意識及技能。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公司系統范圍內的信息網絡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8.2預案演練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練,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通過演練,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3責任與獎懲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對各項制度、計劃、方案、人員及物資等進行檢查,對在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在部門二次分配中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更新
結合公司信息網絡發展配合相關制度的規定、修改和完善,適時修訂本預案。
9.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公司批準后發布實施。
【篇2】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扎實高效有序做好我鎮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充分認識做好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確保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有序開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及省、市、縣應急防治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鎮地質災害的分布規律、發育特點、主要誘發因素及危害程度,本著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一、二零一七年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7年是我鎮地質災害多發的一年,根據原來的地災危險點增加了12處地災危險點,全鎮共有地災危險點59處。由于采取了適當的措施,全年沒有地質災害造成傷亡。一是認真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回避轉移設置工程,完成危險回避轉移12戶。二是加強宣傳力度,加強思想認識加強地質災害危險的緊迫感。
二、制作依據。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大寅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及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大寅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陳曉旭。
常務副組長:楊睿。
副組長:吳輝、馀銳東、黃超、丁茜豐。
成 員:李自軍 李古祥 蔣 勛 王多國李衛 譚 。
王 勇 代忠先 王小林
各村書記和主任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副鎮長張敏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4月29日至10月31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0817-7788013 。
六、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一)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員網絡,各村(社區)要配備一名信息員,負責本村(社區)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信息報告程序:總支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后,各村(社區)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本村(社區)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并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布置警戒,制定保護范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并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 長: 丁茜豐
副組長: 李古祥
成員單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國土所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后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 長: 張 敏
副組長: 王 勇
責任單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國土所大寅環衛中心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 長: 丁茜豐
副組長: 王 勇
責任單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衛生院大寅市場管理所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 長: 余銳東
副組長:代忠先
責任單位:大寅派出所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九、應急保障工作
(一)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1、應急設備:鎮政府備有應急燈10個、對講機2部、應急車輛5臺(必要時可征用社會車輛)、裝載機2部、挖掘機4部、鐵鍬50把、十字鎬50把、編織袋1000條等應急設備。
(二)成立鎮突發事件先期應急處置小組。成員由派出所和城管辦全體人員組成。
(三)各村(社區)要自行組建在武裝部長帶領下的志愿者隊伍。
(四)鎮與各村(社區)都要準備緊急避難場所。農村可選擇在當地的中小學校,鎮里可選擇在廣場、敬老院、學校等。
(五)民政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人民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十、善后處理工作
(一)善后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和災害發生后,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濟援助災民,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所在村(社區)及各災害主管部門應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及開展減災工作的綜合情況,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以便向社會公布。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3、鎮民政部門要迅速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衛生部門要做好災害事故現場的消毒與疫情監控、痢疾防治工作;環保、水利、農業和建設部門要對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進行大氣、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環境監測,對因事件而形成的環境改變和污染及時提出應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復意見。
(二)社會救助: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事發地域內或全鎮范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司法部門負責對需要法律援助的機構和人員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災民。
(三)調查和總結:
鎮應急辦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和恢復重建等問題的分析評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調查、總結、上報;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鎮政府將有關情況的總結上報上級政府。對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十一、培訓和演練
(一)演習演練全鎮綜合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鎮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演練由各專業部門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和依靠群眾,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二)鎮應急辦和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在媒體上刊登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知識和報警電話,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技能,并有組織、有計劃地為公民提供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教育部門要把正確應對和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作為中、小學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制定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防災減災教育培訓應當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舉辦各類領導干部培訓班,應當開設綜合減災、緊急處置及防災救災組織指揮課程。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由專業部門負責培訓。
十二、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的;
(四)在突發公共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五)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十三、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3】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致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采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發布的內容、時間、方式等,并實施發布。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發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后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咨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后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后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于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后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并核準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于知道事件發生后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盡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發布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后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后,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布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4】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1〕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14〕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后期處置
4.6.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注:1.重要客運樞紐,是指除常規客運場站以外,還包括含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綜合運輸場站.
2.“以上”包含本數及以上,“以下”不包含本數。
【篇5】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63號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范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后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局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類型
全局主要事件類型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后勤保障,靈通信息和善后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群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于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范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于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后,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系,了解災情信息,接到災害預警后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匯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后,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并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損失及發展趨勢,采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干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布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并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并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持。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并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并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后,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并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摸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打開的箱柜、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煙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后,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向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置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索,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群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群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群體性沖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向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并經同意后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墻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并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并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后重建工作。根據災后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設備投入災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信息發布;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匯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干部群眾組成。
6.2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檢修、維護,保證設備隨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2、提前采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設備及零配件;
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局抗災減災后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匯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篇6】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后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后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于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后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并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匯報人姓名。
【篇7】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渡汛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景,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昌邑市關于切實加強汛期及洪澇災害后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開展雨季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防汛工作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牢固樹立確保我校師生汛期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實行防汛職責制,真正將汛期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師生安全渡汛。
二、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廣富
副組長:朱其平
成員:各級部主任
三、工作要求:
1、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強化領導,加強管理,落實職責。切實加強對汛期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以校長、支部書記為組長,學校副校長為副組長的汛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擔負汛期安全工作的領導職責,隨時分析汛期形勢,密切關注天氣情景,及時掌握氣象和汛情的預測預報,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必要的物資準備,處理解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確保學校安全渡汛。各成員要各司其職,本著對學校、對師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2、制定防汛安全預案,組織系列預案演練。
制定和完善防汛安全工作預案,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操作性,針對預案的設定情景組織預案演練,提高師生防范突發洪水的應急本事。遇到強對流雷暴天氣,學校立即緊閉門窗,拉閘斷電。領導小組成員、防汛搶險隊隊員、班主任、全體教師,要按照預案中的要求各司其職,各守其位,認真履行自我的職責。
3、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宣傳力度,對全校師生進行汛期安全教育,讓師生了解洪水的特點,使師生掌握逃險和自救方法,提高自我保護本事,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救護避險意識,掌握防雷擊、防洪水知識。發布校令,嚴禁學生到河邊、水庫、河溝、溪中玩水或游泳,防止意外溺水事故發生。異常對學生,成立小組,有組織的團體上下學,避免汛期發生危險。提醒師生雨天易出現滑坡、泥石流和山洪災害的地段注意安全。與學生家長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上學和放學經過的低洼路段,因大雨水漲,存在安全問題的,學校要派人員到現場護送過危險地段。對因大雨漲水不能到學校上學的學生,要求其在家自學。如果多數學生不能上學的,學校立即通知家長,告知停課,并向上級部門匯報。
4、進行安全防汛大排查,建立防汛周檢查制度。由學校領導安排組成巡視組,對校本部、各完小的校舍建筑、周邊圍墻、排水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自身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上報上級。每周對重點防范部位進行一次檢查,如校舍屋頂防雨,操場泄水管道的通暢,以及圍墻牢固等,每次檢查做好認真記錄,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留隱患。
5、對師生住宅情景進行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
切實關心學校每一個師生,了解和掌握各校師生(異常是退休老教師)是否住在危房里,對師生住房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調查,以便于在緊急情景下及時給予幫忙和進行妥善安置。
6、加強值班工作。
防汛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教師必須到崗。對夜值人員進行汛期安全教育,明確任務和職責,保證值夜人員與校領導的信息暢通。如出現汛情和險情,校領導在第一時間趕到學校,并組織好力量抗汛。
7、成立防汛搶險隊(以男教師為主)
隊長陳紹鵬、張建強,組員全體男教師。主要職責是擔當緊急情景下的防控、疏散、救援。防汛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系。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學校,聽從校長的指揮,奮力搶搬學校的教學物資,并確保學校師生安全。
四、具體防洪減災措施:
1、上級防洪抗汛預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洪抗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室、電腦室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洪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堅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景,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及時將學校抗洪救災報告教育局辦公室和鄉政府辦。
五、教學區防洪具體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人員迅速通知防洪領導小組,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迅速到位,各施其責,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教學樓各樓層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
2、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3、各負責人、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校醫及時到位并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六、防洪具體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教師迅速通知學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搶險隊成員及住校區工作人員必須迅速到位,參加指揮和救援工作。
2、教師和保衛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樓層較低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生活教師逐個檢查每個寢室,不漏掉一個學生。
3、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人員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