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高考應急預案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高考應急預案3篇
第一篇: 高考應急預案
北大附中成都為明學校中高考安全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中高考考點安全應急處置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確保2016年中考本校考點工作順利圓滿完成,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 長:樊 瑞
副組長:彭銀翔、曹 征、廖 平
成 員:夏洪瓊、龔紹富、曹 征、周繼軍、楊永成、賴紅英、陳國勇、陶前龍、余慶輝、馬軍禮、曲令新、何楊菠、何 丹、張 平、李淑娟、龔文才、尹國輝、徐波
(二)工作小組
組 長:彭銀翔
副組長:曹 征、陳國勇、廖 平
成 員:夏洪瓊、龔紹富、周繼軍、楊永成、賴紅英、陶前龍、余慶輝、馬軍禮、曲令新、何楊菠、何 丹、張 平、李淑娟、龔文才、尹國輝、徐波
二、中高考時間:
高考時間:2016年6月7日至9日;中考時間:2016年6月13日至14日
考試地點:按教育局通知地點
行車路線:北大附中成都為明學校——考場
三、宣傳發動:
校辦、各試場監考教師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并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學校各部門主任等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考點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縣教育局。同時上報城關派出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
(2)采取切斷電源、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第二篇: 高考應急預案
高考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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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
?????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確保廣大考生利益,建立、健全各級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指導思想
????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提高高考期間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積極應對高考中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及工作原則
(一)安全應急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考務工作人員??高三年級主任及班主任
突發安全事故報告校內電話:
(二)工作原則
1.統一思想,防范在先,準備充分。
2.發現問題,即時上報。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
4.應急工作快速靈敏反應,力求將突發事件遏制在萌芽狀態。
四、各類應急情況處理預案
(一)發生學生生病應急處理辦法
1.預防措施
每天要求考生注意起身后及時打開門窗通風,多喝開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適當放松,多休息。
2.處置辦法
一旦發生考生生病(如拉肚、發燒等),班主任老師要及時把學生送到相應的醫護人員處就治,如果問題比較嚴重,應立即送到區人民醫院。
(二)考生食物中毒預防處理辦法
1.預防措施
(1)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化學藥品中毒的宣傳,結合實際情況,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廣大師生食物的衛生意識,防止中毒發生。
(2)伙管處要對餐飲操作間及工作人員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報衛生防疫部門。?
2.處置辦法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及時將其送往學校醫務室就地急救,并第一時間通知“120”組織急救。
(2)學校主考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等。立即將有關信息報告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時注意不造成人為恐慌!不擴大事態。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三篇: 高考應急預案
? 學校高考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根據《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制定我校食物中毒應急預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長邢國勝(后勤主管校長)
全面負責處理食物中毒事故,向教育局、市衛生防疫站報告食物中毒情況。
副組長吉樹林(德育工作主管校長)
負責食物中毒人員的救治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理工作。
成員李國華(政教處主任)鄭偉強(安全管理處主任)
負責食物中毒人員的救治,聯系救治醫院和車輛,協助處理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理。
隋小云(校醫)
負責食物中毒人員的臨時救治和中毒人員排泄物的采集。
周彥華(總務處主任)
桑未恒(總處處副主任)
負責發生食物中毒食堂的封存和從業人員的監控,處理食物中毒事故。
董彥敏(食堂管理員)
負責衛生食物中毒食堂的封存,現場保護、配合衛生防疫部門調查取證。
史紅艷(食堂管理員)
負責發生食堂中毒食堂從業人員的監控。
二、報告
1.發生食物中毒時,中毒者應立即向班主任或同學報告病情,由班主任或知情同學向學校食物中毒應急組織報告。同時將中毒人員送學校醫務室臨時救治。報告電話
2.應急組織接到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后,立即互相通知,應急組織人立即按其職責進入應急狀態。
3.根據食物中毒的情況,由組長向上級報告,內容中毒人數、中毒時間,基本癥狀可疑食物,出售可疑食物的食堂。
4.任何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
三.救治中毒人員
1.醫務室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病員后,現情進行臨時救治。同時向食物中毒應急組織報告,做好中毒者去醫院治療的準備工作。
2.政教處工作人員負責聯系救治病人的醫院和救護車輛,護送中毒人員去醫院治療。并及時電話通知學生家長。
3.值班校醫在臨時救治中毒者的同時,采集中毒人員的排泄物,以便進行化驗,并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四、封存可疑食物及生產銷售的食堂
1.接到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后,總務處工作人員負責對發生食物中毒可疑食堂,可疑食物進行封存,令其停止生產、出售可疑食物。
2.保留現場,收回售出的可疑食物。配合市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樣品。
3.對發生食物中毒的食堂從業人員實施監控。記錄當餐次食堂上崗人數及名單,接受調查。
五、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理
1.發生食物中毒的食堂必須接受市衛生防疫站的調查、取證和處理。
2.根據《食堂承包合同》和《食品衛生責任狀》的內容,學校對承包人和擔保人進行責任追究。
3.學校對造成食物中毒的直接責任人進行追究。
六、預防食物中毒措施
1.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樹立“以人為本、食品衛生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誠信經營,規范操作,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食品的采購嚴格《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嚴禁采購一切有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食品及原料,從源頭上做到萬無一失。
3.嚴格食品貯存“分類、隔墻、離地、上臺上架”的原則。嚴禁一切有毒有害物品進入食堂。
4.從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藁城九中食品從業人員操作規范》的規定,做好食品的出售工作。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患有妨礙食品衛生安全的疾病時立即下崗休息,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6.各食堂認真做好值班工作,防益防投毒。
7.非工作人員一律禁止進入食堂和售飯間,不在食堂會客、待客、不帶小孩子進入食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