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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三篇

                  時間:2022-03-18 寫作知識 點擊:

                  應急(yìngjí),應對突然發生的需要緊急處理的事件,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3篇

                  【篇一】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響應標準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響應標準

                  (一) 臺風: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警報,預計未來將有熱帶風暴登陸或影響我國沿海;或熱帶風暴已經對我國沿海海面及陸地造成影響;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警報,預計未來將有強熱帶風暴登陸或影響我國沿海;或強熱帶風暴已經對我國沿海海面及陸地造成較大影響;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警報,預計未來將有臺風、強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國沿海;或者臺風、強臺風已經對我國沿海海面及陸地造成重大影響;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警報,預計未來將有超強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國沿海;或者超強臺風已經對我國沿海海面及陸地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二)暴雨: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內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雨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暴雨可能或已經引發城鄉漬澇,對交通、鐵路、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一定影響;
                  2個及以上省(區、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內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雨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內的部分地區將達到暴雨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暴雨可能或已經引發城鄉漬澇,對交通、鐵路、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較大影響;
                  2個及以上省(區、市)同時發生洪澇災害;
                  1個省(區、市)發生較大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大中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或小型水庫發生垮壩;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內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雨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暴雨可能或已經引發城鄉漬澇,對交通、鐵路、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重大影響;
                  1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2個及以上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內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雨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暴雨可能或已經引發大面積城鄉漬澇,對交通、鐵路、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三)暴雪: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雪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內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雪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導致交通、鐵路、航空、電力、通訊受到一定影響,牧區牲畜安全受到威脅。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雪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雪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將達到暴雪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鐵路、航空、電力、通訊受到較大影響,牧區牲畜安全受到較大威脅。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雪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雪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鐵路、航空、電力、通訊受到重大影響,牧區牲畜安全受到重大威脅。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暴雪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暴雪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鐵路、航空、電力、通訊受到特別重大影響,牧區牲畜安全受到特別重大威脅。

                  (四)寒潮: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潮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寒潮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牲畜、家禽和熱帶、亞熱帶等經果林及有關農作物、水產品造成一定損失。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潮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寒潮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將達到寒潮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牲畜、家禽和熱帶、亞熱帶等經果林及有關農作物、水產品造成較大損失。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潮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寒潮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牲畜、家禽和熱帶、亞熱帶等經果林及有關農作物、水產品造成重大損失。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潮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寒潮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牲畜、家禽和熱帶、亞熱帶等經果林及有關農作物、水產品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五)海上大風: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海上大風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仍將達到海上大風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在沿海地區出現較高風暴潮潮位,對相關水域水上作業、過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鐵路、電力、航空、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不利影響。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海上大風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仍將達到海上大風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將達到海上大風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在沿海地區出現較高風暴潮潮位,對相關水域水上作業、過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鐵路、電力、航空、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較大影響。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風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仍將達到海上大風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在沿海地區出現較高風暴潮潮位,對相關水域水上作業、過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鐵路、電力、航空、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風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仍將達到海上大風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在沿海地區出現較高風暴潮潮位,對相關水域水上作業、過往船舶安全及交通、鐵路、電力、航空、通訊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六)沙塵暴: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沙塵暴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沙塵暴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空氣污染,使交通運輸、航空安全、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沙塵暴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沙塵暴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將達到沙塵暴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空氣污染,使交通運輸、航空安全、群眾生產生活受到較大影響。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沙塵暴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沙塵暴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空氣污染,使交通運輸、航空安全、群眾生產生活受到重大影響。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沙塵暴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沙塵暴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空氣污染,使交通運輸、航空安全、群眾生產生活受到特別重大影響。

                  (七)低溫冷害: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露風、倒春寒等低溫天氣預報,預計2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分地區可能出現對當季主要農作物和經濟作物產量形成有一定影響的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或者上述地區范圍內已經出現此類天氣并可能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導致5%以上、10%以下的減產。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露風、倒春寒等低溫天氣預報,預計2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分地區可能出現對當季主要農作物和經濟作物產量形成有較大影響的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或者上述地區范圍內已經出現此類天氣并可能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導致10%以上、20%以下的減產。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露風、倒春寒等低溫天氣預報,預計2個以上省(區、市)大部分地區可能出現對當季主要農作物和經濟作物產量形成有重大影響的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或者上述地區范圍內已經出現此類天氣并可能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導致20%以上、30%以下的減產。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寒露風、倒春寒等低溫天氣預報,預計2個以上省(區、市)大部分地區可能出現對當季主要農作物和經濟作物產量形成有特別重大影響的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或者上述地區范圍內已經出現此類天氣并可能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導致30%以上的減產。

                  (八)高溫: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高溫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3天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高溫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群眾健康產生威脅,農作物生長受到一定影響,城市用電開始緊張,出現拉閘限電情況。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高溫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3天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高溫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3天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將達到高溫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群眾健康產生較大威脅,中暑患者開始增多,農作物生長受到較大影響,城市用電較緊張,拉閘限電頻率開始增加。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高溫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3天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高溫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群眾健康產生重大威脅,中暑患者明顯增多, 經濟、社會活動受到重大影響,城市用電明顯緊張,拉閘限電頻率明顯增加。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高溫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3天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高溫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對群眾健康產生特別重大威脅,中暑患者爆發性增多,經濟、社會活動受到特別重大影響,城市用電特別緊張,拉閘限電頻率顯著增加。

                  (九)干旱:

                  1.?Ⅳ級響應。當2個以上省(區、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區綜合氣象干旱等級已經達到重旱等級,且預計未來7天及以上干旱仍將持續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或者 2個以上省(區、市)已經同時發生輕度干旱,且干旱仍將持續,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2.?Ⅲ級響應。當2~5個省(區、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區綜合氣象干旱等級已經達到特重旱等級,且預計未來7天及以上干旱仍將持續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已經造成2個及以上省(區、市)同時發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災害,多座大型以上城市正常供水受到較大影響,一座大型城市發生嚴重干旱。

                  3.?Ⅱ級響應。當6~8個省(區、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區綜合氣象干旱等級已經達到特重旱等級,且預計未來7天及以上干旱仍將持續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已經2個以上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干旱或一省(區、市)發生特大干旱;多個大城市發生嚴重干旱或大中城市發生極度干旱。

                  4.Ⅰ級響應。當9個及以上省(區、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區綜合氣象干旱等級已經達到特重旱等級,且預計未來7天及以上干旱仍將持續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已經造成5個以上省(區、市)發生特大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發生極度干旱。

                  (十)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強對流天氣預報,且預計2~5個省(區、市)大部地區未來3天及以上仍將出現持續的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或者2~5個省(區、市)大部地區已經連續2天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而產生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天氣形勢3天及以上仍將持續或加強,且已經造成人員傷亡、房屋損毀、供電及通訊設施損壞和農作物絕收。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強對流天氣預報,且預計6~8個省(區、市)大部地區未來3天及以上將持續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或者6~8個省(區、市)大部地區已經連續2天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而產生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天氣形勢3天及以上仍將持續或加強,且已經造成人員較大傷亡,房屋損毀、供電及通訊設施較大損壞和農作物大量絕收。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強對流天氣預報,且預計9~12個省(區、市)大部地區未來3天及以上將持續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或者9~12個省(區、市)大部地區已經連續2天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產生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天氣形勢3天及以上仍將持續或加強,且已經造成人員重大傷亡、房屋損毀、供電及通訊設施重大損壞和農作物較大面積絕收。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強對流天氣預報,預計13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地區未來3天及以上將持續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或者13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地區已經連續2天出現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產生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天氣形勢3天及以上仍將持續或加強,且已經造成人員特別重大傷亡、房屋損毀、供電及通訊設施特別重大損壞和農作物大面積絕收。

                  (十一)霜凍: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霜凍預報,預計48小時內2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溫度降到0℃以下、-3℃以上可能對當季主要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影響的霜凍天氣;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仍將持續2天及以上,可能或已經對當季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影響,減產幅度在5%以上,10%以下。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霜凍預報,預計48小時內2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溫度降到-3℃以下、-5℃以上可能對當季主要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較大影響的霜凍天氣;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仍將持續2天及以上,可能或已經對當季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較大影響,減產幅度在10%以上,20%以下。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霜凍預報,預計48小時內2~5個省(區、市)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溫度降到-5℃以下可能對當季主要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重大影響的霜凍天氣;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仍將持續2天及以上,可能或已經對當季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重大影響,減產幅度在20%以上,25%以下。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霜凍預報,預計48小時內6個及以上省(區、市)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溫度降到-5℃以下可能對當季主要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霜凍天氣;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仍將持續2天及以上,可能或已經對當季作物產量形成、熱帶和亞熱帶作物安全越冬產生特別重大影響,減產幅度在25%以上。

                  (十二)大霧:
                  1.?Ⅳ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霧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大霧橙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機場、港口、主要公路每天封閉4~6小時。

                  2.?Ⅲ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霧橙色警報,且預計未來48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大霧橙色警報標準或未來48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將達到大霧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機場、港口、主要公路連續封閉7~9小時。

                  3.?Ⅱ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霧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大霧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運輸受到重大影響,機場、港口、主要公路連續封閉10~12小時。

                  4.?Ⅰ級響應。當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霧紅色警報,且預計未來48小時以上上述警報區的大部地區仍將達到大霧紅色警報標準;或者上述天氣已經出現,且已經導致交通運輸受到特別重大影響,機場、港口、主要公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十三)其他需要發布響應的情況:

                  1. 當2個及以上省(區、市)的大部地區遭受氣象災害,且相關省(區、市)已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但應急響應工作已超出1個省級氣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需中國氣象局協調協助處置時;

                  2. 當氣象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或敏感時間,對敏感人群產生影響,引起較大社會反應時,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篇二】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水平,最大限度地減災避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原則。

                  2、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堅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的原則。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服從人民政府的安排,有義務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3、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防災與救災并舉、以防為主的原則,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4、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

                  5、各縣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陜西省防御與減輕滑坡災害管理辦法》、《陜西省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縣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氣象災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連陰雨、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卷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在商洛市境內開展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指揮機構組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氣象災害應急非常設協調指揮機構(以下簡稱指揮機構)設在本級人民政府,市級指揮機構辦公室設在本級氣象部門。

                  指揮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授權的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長,氣象、計委、商務、民政、軍隊、公安、財政、國土資源、城建、市政、交通、電信、水利、農業、林業、衛生、環保、安監、廣播電視、電力、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2、職責

                  政府職責:組織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組織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指揮機構職責: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重大事項;完成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氣象主管機構(指揮機構辦公室)職責:督查、落實指揮機構的重大決定;為本級人民政府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的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增雨(雪)、消霧、防雹、防霜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實施雷電防御安全作業;具體協調處理和及時報告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中的有關情況;承擔其他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相應職責;完成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職責: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和管理權限,做好氣象災害應急的有關工作。

                  (1)計劃、經貿部門:調配物資、醫藥用品,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供應;

                  (2)軍隊、公安部門:參加搶險救災,并做好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工作;

                  (3)民政部門:組織核查災害損失情況,管理分配上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4)財政部門:做好應急資金以及應急撥款的準備;

                  (5)建設部門:組織對災區城市中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

                  (6)交通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港口、航道、空港和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7)電信部門: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

                  (8)水利、農業、林業、國土資源、環保部門:及時提供水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環境監測等信息;對易于發生氣象衍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

                  (9)衛生部門: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水、食品等;

                  (10)廣播電視等部門: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其他媒體做好相應的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11)電力部門:負責協調電力企業應急工作和電力供應保障工作。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預測與報告

                  (1)市、縣區級氣象部門應當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及時提供警報、實況和氣象災害情況。

                  (2)市、縣區級氣象部門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

                  其他有關部門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經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并抄送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2、預警預防行動

                  市、縣區級人民政府收到本級氣象主管機構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屬于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做好啟動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預警支持系統

                  市、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和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氣象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氣象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4)建立氣象災害應急綜合指揮系統,提高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互聯共享氣象災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保證指揮機構緊急調用救災資源。

                  4、預警級別的確定

                  按照災害性天氣氣候強度標準和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為四級預警:

                  (1) Ⅳ級預警。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預報預測出現暴雨(雪)、沙塵暴、重大氣象干旱、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高溫、強冰雹、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4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達4級、強雷電災害、強龍卷風等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省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出現、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人數5人以上,小于10人;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小于5萬人;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小于5000間。

                  (2)Ⅲ級預警。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預報預測出現暴雨(雪)、沙塵暴、重大氣象干旱、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高溫、強冰雹、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4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達4級、重大雷電災害、重大龍卷風等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省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出現、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人數10人以上,小于30人;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小于10萬人;倒塌房屋5000間以上,小于1萬間。

                  (3)Ⅱ級預警。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預報預測出現特大暴雨(雪)、強沙塵暴、特大氣象干旱、強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強高溫熱浪、強冰雹、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5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達5級、特大雷電災害、特大龍卷風等特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特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已出現、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人數30人以上,小于50人;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小于30萬人;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小于10萬間。

                  (4)Ⅰ級預警。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預報預測出現特大暴雨(雪)、強沙塵暴、特大氣象干旱、強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強高溫熱浪、強冰雹、等極端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極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已出現、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人數50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30萬人以上;倒塌房屋10萬間以上。

                  五、應急預案啟動和響應

                  1、應急預案啟動

                  (1)市、縣區級人民政府確認發生或可能發生Ⅳ級預警以上氣象災害的,決定啟動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將啟動預案的決定向社會公布并上報上級人民政府。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由氣象部門發布。

                  (2)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以屬地化為主,按照氣象災害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程度和區域范圍,分兩級啟動。

                  縣區級啟動:當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Ⅳ級預警標準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決定啟動本級應急預案;

                  市級啟動:當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Ⅲ級預警標準時,設區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本級應急預案。

                  2、應急響應

                  (1)市級應急響應,市氣象災害應急協調指揮機構指揮長主持召開災害性天氣會商,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負責人參加,做出相應的工作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同時上報省政府;情況特別緊急的,由市政府研究部署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措施。

                  市政府派工作組赴一線慰問并指導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及時在各新聞媒體發布《氣象災害情況通報》。

                  (2)縣區級應急響應,由各級指揮機構依照本級應急預案,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響應程序并組織實施。

                  (3)氣象災害在本行政區域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當地人民政府可通過上一級人民政府協調向鄰近行政區域人民政府請求災害應急救助。

                  3、信息共享和處理

                  (1)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氣象主管機構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2)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及時將本地氣象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地區通報。

                  (4)氣象災害涉及境外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

                  4、應急通信方式

                  (1)參與氣象災害應急的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下一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將值守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

                  5、緊急處置

                  氣象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指揮機構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氣象部門

                  災情發生地氣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發布啟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監測、現場服務等工作,并參與現場搶險救災;

                  根據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及時向上級主管機構、本級人民政府和指揮機構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2)相關部門

                  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救災現場;

                  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據指揮機構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

                  6、動員社會力量

                  (1)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力措施,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2)其他組織或個人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安排,主動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7、氣象災害評估

                  (1)氣象災害發生地的市、縣區級氣象部門負責組織氣象災害評估。

                  (2)跨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共同的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或者其指定的單位負責組織。

                  (3)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

                  (4)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8、新聞報道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機構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災情和救援情況等信息。

                  媒體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信息,必須使用指揮機構統一發布的信息。

                  9、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終止,由指揮機構提出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六、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1)民政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2)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在對受災情況、恢復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進行恢復重建。

                  2、社會救助

                  (1)設立氣象災害救助基金,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救助基金。基金的來源、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向捐助人和社會公眾公開。

                  (2)紅十字會、慈善基金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組織應當廣泛動員和開展互助互濟和經常性救災捐贈活動。加強與國際紅十字會等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吸納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個人捐贈的救助款物。

                  3、氣象災害成因分析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專家對氣象災害成因進行分析,并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同級人民政府備案。

                  4、災害保險

                  (1)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盡快做出賠償。

                  (2)鼓勵災害事故發生單位、保險公司和公民積極參加災害事故保險,有關部門應當為本部門專業救援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七、應急保障

                  1、通信與裝備保障

                  (1)以現有的氣象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有線和無線、地面和衛星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穩定可靠的氣象信息通信系統。

                  (2)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

                  (3)地方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現場建立移動式氣象監測站或現場氣象服務保障系統,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4)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養護,配置備份系統,建立健全緊急保障措施。

                  2、應急支援與實施保障

                  (1)加強城市應急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實施防御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卷風等防護工程的建設和應急維護,注重城市緊急疏散避難場所和相關配套工程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完善緊急疏散避難場所的指示標志。

                  (2)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和管理氣象災害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軍隊、武警、公安、衛生等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

                  (3)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對災情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維護救災現場治安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交通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道路設施進行搶修,并根據救災需要,及時開通水上和空中緊急運輸;必要時,指揮機構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4)衛生部門及時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現場救護,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工作。

                  (5)計委、商務及民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救助物資儲存、調運制度,確保救災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3、技術儲備與保障

                  (1)市氣象部門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依托相應的氣象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4、宣傳、培訓和演習

                  (1)氣象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宣傳。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教育。廣播、電視、文化、教育等有關部門應當配合氣象部門開展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社會教育。對本部門的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訓。

                  (3)市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各種氣象災害應急演習。氣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演習。

                  5、監督檢查

                  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及時到位。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單位,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八、附則

                  1、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對在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對因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2)責任追究

                  氣象部門及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和《陜西省氣象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發生氣象災害后,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市氣象部門應當結合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適時對本預案進行周期性評審與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

                  (2)縣區人民政府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并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3、解釋

                  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分為較大、重大、特大、極大四級,較大、重大標準由省氣象主管機構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特大、極大標準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另行制定。本預案由市級氣象主管機構制定并負責解釋。

                  4、發布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雖然摸不著,看不見,但的的確確是一桿實實在在的秤。真與假,善與惡,美與丑,盡在秤桿上可以看出;人心的大小,胸懷的寬窄,撥一撥秤砣全然知曉。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可太近。

                    與人太近了,常常看人不清。一個人既有優點,也有缺點,所謂人無完人,金無赤足是也。初識時,走得太近就會模糊了不足,寵之;時間久了,原本的美麗之處也成了瑕疵,嫌之。

                    與人太近了,便隨手可得,有時得物,據為己有,太過貪財;有時得人,為己所用,也許貪色。貪財也好,貪色亦罷,都是一種貪心。

                    與人太近了,最可悲的就是會把自己丟在別人身上,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忘了回家的路。

                    這世上,根本沒有零距離的人際關系,因為人總是有一份自私的,人與人之間太近的距離,易滋生事端,恩怨相隨。所以,人與人相處的太近了,便漸漸相遠。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不可太遠。

                    太遠了,就像放飛的風箏,過高斷線。

                    太遠了,就像南徙的大雁,失群哀鳴。

                    太遠了,就像失聯的旅人,形單影只。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有時,先遠后近;有時,先近后遠。這每次的變化之中,總是有一個難以忘記的故事或者一段難以割舍的情。

                    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忽然間近了,其實還是遠;忽然間遠了,肯定是傷了誰。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如果是一份信箋,那是思念;如果是一個微笑,那是寬容;如果是一句問候,那是友誼;如果是一次付出,那是責任。這樣的距離,即便是遠,但也很近。

                    最怕的,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就是一句失真的讒言,一個不屑的眼神,一疊誘人的紙幣,或者是一條無法逾越的深谷。這樣的距離,即便是近,但也很遠。

                    人與人之間最美的距離,就是不遠不近,遠中有近,近中有遠,遠而不離開,近而不相丟。

                    太遠的距離,只需要一份寬容,就不會走得太遠而行同陌人;太近的距離,只需要一份自尊,就不會走得太近而丟了自己。不遠不近的距離,多像一朵艷麗的花,一首悅耳的歌,一首優美的詩。

                    人生路上,每個人的相遇、相識,都是一份緣,我們都是相互之間不可或缺的伴。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雖然摸不著,看不見,但的的確確是一桿實實在在的秤。真與假,善與惡,美與丑,盡在秤桿上可以看出;人心的大小,胸懷的寬窄,撥一撥秤砣全然知曉。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可太近。

                    與人太近了,常常看人不清。一個人既有優點,也有缺點,所謂人無完人,金無赤足是也。初識時,走得太近就會模糊了不足,寵之;時間久了,原本的美麗之處也成了瑕疵,嫌之。

                    與人太近了,便隨手可得,有時得物,據為己有,太過貪財;有時得人,為己所用,也許貪色。貪財也好,貪色亦罷,都是一種貪心。

                    與人太近了,最可悲的就是會把自己丟在別人身上,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忘了回家的路。

                    這世上,根本沒有零距離的人際關系,因為人總是有一份自私的,人與人之間太近的距離,易滋生事端,恩怨相隨。所以,人與人相處的太近了,便漸漸相遠。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不可太遠。

                    太遠了,就像放飛的風箏,過高斷線。

                    太遠了,就像南徙的大雁,失群哀鳴。

                    太遠了,就像失聯的旅人,形單影只。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有時,先遠后近;有時,先近后遠。這每次的變化之中,總是有一個難以忘記的故事或者一段難以割舍的情。

                    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忽然間近了,其實還是遠;忽然間遠了,肯定是傷了誰。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如果是一份信箋,那是思念;如果是一個微笑,那是寬容;如果是一句問候,那是友誼;如果是一次付出,那是責任。這樣的距離,即便是遠,但也很近。

                    最怕的,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就是一句失真的讒言,一個不屑的眼神,一疊誘人的紙幣,或者是一條無法逾越的深谷。這樣的距離,即便是近,但也很遠。

                    人與人之間最美的距離,就是不遠不近,遠中有近,近中有遠,遠而不離開,近而不相丟。

                    太遠的距離,只需要一份寬容,就不會走得太遠而行同陌人;太近的距離,只需要一份自尊,就不會走得太近而丟了自己。不遠不近的距離,多像一朵艷麗的花,一首悅耳的歌,一首優美的詩。

                    人生路上,每個人的相遇、相識,都是一份緣,我們都是相互之間不可或缺的伴。

                  【篇三】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增城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3
                  1.1編制目的.........................................................................31.2編制依據.........................................................................31.3適用范圍.........................................................................31.4工作原則.........................................................................42.氣象災害應急組織指揮體系....................................................4
                  2.1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42.2指揮部辦公室.................................................................5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52.4各鎮街職責...................................................................103.應急預警.................................................................................11
                  3.1氣象災害應急預警級別................................................113.2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監測和發布....................................114.應急響應.................................................................................13
                  4.1響應級別.......................................................................134.2響應機制.......................................................................134.3響應類別.......................................................................14
                  —1—

                  4.4災情搜集及上報...........................................................204.5應急結束.......................................................................225.恢復重建.................................................................................22
                  5.1制訂規劃.......................................................................225.2調查評估.......................................................................225.3征用補償.......................................................................225.4災害保險.......................................................................226.應急保障.................................................................................23
                  6.1通信與信息保障...........................................................236.2應急支援與保障實施...................................................236.3經費保障.......................................................................236.4宣傳、培訓和演習.......................................................247.附則.........................................................................................24
                  7.1責任與獎懲...................................................................247.2預案實施時間...............................................................24


                  —2—

                  1.總則1.1編制目的
                  為加強我區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氣象防災減災等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由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建立統一指揮、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系,保證增城區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增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氣象災害是指由于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干旱、灰霾、強對流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等的災害。
                  在本區行政區域及所轄流域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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