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是整個調查工作,包括計劃、實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過程的總結,是調查研究人員勞動與智慧的結晶,也是客戶需要的最重要的書面結果之一。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2年區信訪工作的調研報告范文(通用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2022年區信訪工作的調研報告
加強企業工會工作是工會推動經濟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著力點,是工會應對企業出現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迫切需要。當前,隨著中國經濟迅猛發展,新生企業如雨后春筍,市場競爭越演越烈,人力資源緊缺且工資和保險福利要求較高,原材料能源價格也不斷上漲,為加強新形勢下的工會工作,進一步探討新形勢工會工作的思路方法和途徑,深入了解了情況,摸清底數,特別是進一步掌握了廣大職工群眾的思想動態,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以及工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研究相關情況變得至關重要,成為奠定今后工會工作的基礎。近期,我就推進非公企業工會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鎮街道工會聯合會新組建工會組織9家,完成任務的90%,發展會員1080人,完成任務的150%。現在,街道轄區共組建有工會47家,其中,單獨建會的39家,區域性聯合工會6家,行業性工會聯合會1家,區域性工會聯合會1家,共涵蓋非公企業和個體戶327戶,占應建會單位總數的96%,會員總數為1.968人,占職工總數的96%。本次調研活動中,我抽選了39家生產經營正常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進行調查。200份調查問卷顯示:70%的職工愿意加入工會組織,有5%職工持不愿意或無所謂態度;職工對本企業工會評價滿意的占10%,比較滿意占35%,一般化不滿意占55%;希望工會組織為職工維護權益,替職工說話辦實事的占60%,組織開展文體活動和勞動競賽的各占5%。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40%職工認為只簽訂了工集體勞動合同,60%職工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否正常增長85%認為不定期增長,50%認為增長幅度太小;權益方面95%認為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60%認為按照法律規定時間工作,10%認為經常加班,10%認為嚴重超時工作;針對權益受到侵害時首先找誰調查顯示40%職工直接找企業領導,5%職工表示先找單位工會,3%采用其他途徑解決。文體生活方面30%職工表示有文體活動,70%職工表示文體娛樂活動開展得少。
調查表明:
一是街道轄區內重點非公企業已全部組建了工會組織,有效地把職工團結在黨領導下的工會組織,擴大了黨的群眾基礎;
二是非公企業職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定、工資協商、安全生產、勞動時間、文體活動等在各非公企業均有不同程度的落實和開展,非公企業工會組織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作用還是不大;
三是目前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均為兼職,因以企業其它工作為主,無精力來思考和推進工會工作,工會影響力不大,職工滿意率低;
四是非公企業基本未有建立專門的工會帳戶,開展工會工作的經費支出需經企業主同意方可進行,制約了工會工作的自身發展;
五是非公企業職工對其工會還寄予更多愿望,非公企業工會必須要有所作為才能滿足職工群眾需求。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工會組織不規范,工會干部兼職是非公企業工會形同虛設的根本原因。
近年來,各鄉鎮工會按照《企業工會工作條例》,本著“先組建、后規范”的工會組建工作辦法,對新建非公企業及時組建了工會組織。由于一味的追求完成工會組建任務,重組建,輕管理,造成一些非公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成為名副其實的“牌子”工會;還一些非公企業工會班子的產生缺少民主程序,職工知曉率低,使一些職工對工會組織認識模糊;一些企業工會有牌子,有人員,但沒有具體辦公地點和工會經費,使工會干部難以開展工作;非公企業工會主席普遍由企業行政人員兼任,工會工作行政上以包代攬,使職工很少聽到工會的聲音。
(二)工會主席處境尷尬是非公企業工會職能作用難以發揮的關鍵原因。
目前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具有兩重身份。一種是員工身份,與企業主存在租傭關系,端著老板的“碗”;一種是發言人身份,是職工群眾的代言者,替職工說話;身份尷尬是目前這種機制產生的工會主席無法發揮職能作用的關鍵。一些企業不給非公企業工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造成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參與決策難和平等協商難。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無報酬,參與維權風險大,企業工會受企業行政或企業主左右,工會工作缺乏主動權和監督權。
(三)思想認識不到位,是企業工會工作難以開展的內在原因。
“維護企業依法經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企業業主、工會組織和以及員工應當共同樹立的工作理念。但一些企業主只注重生產經營,追求利潤,對員工的一些權益沒有給予保障,甚至認為工會是組織員工和自己搞對立,開展工會工作增大企業成本,影響企業生產,對工會工作采取推拖甚至阻止;另一方面企業工會和員工往往只考慮滿足自身的要求和權益,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生死存亡認為是企業主個人的事,與已無關,表現在不履行合同、不愿參加保險、不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廠規廠紀。同時,大部分非企業工會干部任職前沒有工會工作經歷和業務培訓,缺乏政策法律知識,缺乏方法和技巧,缺乏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難以處理好企業和員工之間的矛盾,工作有顧慮,工會作用難以發揮。
三、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非公企業工會規范化建設。
當前非公制企業工會大多數是按照“先組建,后規范”而成立起來的,作用發揮與職工期望還不相適應,因此加強非公企業工會規范化建設是非公企業工會發揮作用的基礎性保障。
一是要有具體辦公地點。非公企業要為企業工會干部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設備,有條件的企業要為工會配置職工信訪接待室和調解室,便于企業工會開展工作。
二是要有“獨立”的工會主席和民主產生的工會班子,確保有人員依法開展工會工作。
三是要有工會經費,單獨設立工會經費帳戶,采用先征后返辦法,依據工會經費收繳有關規定,由地稅足額代征上繳非公企業工會經費,將收繳經費總額60%返非公企業工會,保證非公企業工會工作正常運轉。
四是要有一套管用的工會工作制度,使企業工會工作有章可循;通過加強規范化建設使非公企業工會達到“四有”,最終實現“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按章理事”。
(二)推行非公企業工會干部選聘派駐制度。
選聘專職工會干部派駐到非公企業開展工作,這是非公企業工會發揮作用關鍵所在。采用“社會化招聘、派遣式用人、契約式管理”的方式,從社會招聘具有一定群眾工作經驗和工會工作知識,能夠勝任企業工會工作人員。通過先培訓,后派駐到非公企業工會或者中小非公有制企業聯合會開展工作。也可聯合組織部門選聘專職人員“一肩挑”企業工會主席和黨組織書記,派駐企業開展黨建和工會工作,真正實現“黨工共建”。工資報酬采用企業工會經費拿一點,上級黨工組織補一點,本級財政撥一點“多個一點”方式予以解決,使企業工會專職干部工資不再依附企業。實行雙重管理,以聘任方垂直管理為主,明確工作職責,按照“維護企業依法經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原則,建立派駐工會干部量化考評機制。采用選聘派駐非公企業專職工會干部做法,將有力解決目前非公企業工會主席“端老板碗受老板管”怕丟掉飯碗不敢作為;兼職沒報酬,出力不討好,兩頭受氣,不愿作為;沒經過專業培訓,工會知識匱乏,開展工作辦法少,不會作為的尷尬局面。
(三)積極為促進企業發展貢獻力量。
非公企業工會要緊扣新時代工運工作主題,發揮職能,找準切一點,積極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做好“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文章,多做一些鼓勁的事,凝聚職工人心的事,堅決杜絕企業工會組織與企業方“兩張皮”搞對立。企業工會組織既要做企業職工“維護者”,也要做企業與職工矛盾的“調解員”;既要替職工說話辦事,又要幫助企業參與職工管理;既要維護職工勞動生活工資基本權益,又要教育職工愛崗敬業,認真完成崗位任務。兩者都要兼顧,一個都不能偏廢。真正讓企業與職工共謀發展,共促發展,共享企業發展成果。
(四)落實集體協商維權機制,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落實集體協商維權機制是非公企業工會發揮作用有效手段。非公企業工會必須強化源頭參與,就職工工資,勞動時間、福利待遇等方面與企業方進行平等協商后達成一致鑒定集體合同。在簽訂集體合同時,非公企業工會要在廣泛收集職工和企業方的意見或建議基礎上,與雙方反復協商后,擬定協商議題和合同草案。可推行綜合性集體合同,也可推行專項集體協議;上級工會組織要聯合勞動、社保、安監部門開展集體合同簽訂及履約情況檢查,對沒簽訂集體合同的企業要責令要及時簽訂;對照合同條款落實不到位的,運用勞動法律監督整改意見書、勞動法律監督處理建議書制度,對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及時督促糾正。組織開展“要約承諾活動”企業方就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進行承諾,企業職工就遵守企業規章制度,超額完成工作任務進行承諾。
(五)扎實推進非公企業“職工之家”建設。
非公企業工會要以“建家”活動為載體,積極為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為企業打造先進企業文化。當前新生代農民工不再光是為了掙錢,還追求精神文化生活,根據這一特點,非公企業工會要督促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娛樂活動場所和設備,開展豐富多采的群眾活動。以活動增強活力,以活動促進維護,以活動擴大影響,在營造文明和諧、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中充分發揮導向作用,激發企業的團隊意識和職工的能動精神,實現企業以人為本、職工以企為家的高度融合。企業工會要把建家與開展“雙愛雙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豐富建家內容,拓寬建家領域。摸清職工家庭生活狀況,建立困難職工動態管理檔案,積極開展扶貧濟困、結對幫扶、金秋助學、職工互助等多種形式的工會送溫暖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和工會的聯系,協助企業做好特困職工最低生活保障、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大病重病職工醫療救助、困難職工子女上學等工作,幫助他們渡過生活難關,當好困難職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和第一幫助人。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困難幫扶基金。真正把企業工會建成職工“溫暖之家”。
第2篇: 2022年區信訪工作的調研報告
為探尋信訪發生原因,掌握處訪有效措施,穩控信訪未來走勢,近期,我們以某鎮的信訪情況為依據,進行調查研究。對全*鎮1-4月份信訪事項進行統計歸類,整理內容,分析原因,總結處訪方法,歸納處訪經驗,對當前農村信訪情況進行總結和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現象的新特點
1-4月份,全鎮到縣走訪數量為16件,到鎮走訪16件,先后有兩人去省申訴,發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兩次。
從統計上看,當前信訪工作呈現鮮明的新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集訪數量相對增加。1-4月份,全鎮共發生6次集訪,占信訪總數的16.67%。集訪主要發生在農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層機構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組村民,為了爭得一份機動地單獨供本組收益,先后組織兩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要求確認一二審法院判決錯誤。機構改革中落聘人員、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訴求,都是集訪的高發人群。
(二)越級訪更加突出。全鎮除到鎮走訪外,發生的去縣訪、進京去省訪都是越級訪,不經鎮,不經縣,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進等村民。信訪的層級性被弱化,突發性增強,給預測和應對工作增加難度,給基層人民政府工作帶來很多被動,也增加解決信訪問題的社會成本。
(三)無理訪日趨嚴重。全鎮發生的進京去省訪都屬無理訪。如劉湘君上訪的“民師”待遇落實問題,經縣市兩級信訪部門處理,形成結論,否定了他的錯誤認識,但他仍不死心,繼續上訪,以市信訪局工作人員曾傷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訪局復核意見為由對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為對象去省走訪。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組村民所反映的問題經法院反復處理,形成定論,但他們就是不予認可,固執已見,突然地發起進京申訴,增加信訪工作代價。
(四)民主訪比較集中。在全部信訪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對村組的作為不滿意,懷疑他們的公正,認為他們侵權,反映出民主權利意識的增強,主要表現在:沒有按規定給予土地承包權或者說給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損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利益;村政務財務不公開,剝奪村民知情權;在調處村內矛盾上不積極、不公平等。
(五)利益訪現象十分典型。在上訪中,都是為著利益,而且是個人利益,很多上訪人希望通過信訪獲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額外的利益。如主動要求政府辦理城鄉“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補償村準、要求政府給予經濟幫助等。新南村七組村民在村統一分配土地時以虛報人口方法多獲取59畝土地,對外發包收益,村集體糾正收回,在經法院審判敗訴后,他們競到最高院上訪,企圖奪回土地。
二、信訪新特點的成因分析
信訪新特點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變化的結果,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新發展具體反映,折射出我縣市場經濟發展迅猛,城鄉物質文化進步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縣經濟發展、文化活躍、思想解放、環境寬松、以民為本發展思路的明顯成效。信訪是穩定情況的“情雨表”,多發的信訪雖然暴露出很多不穩定因素,但也充分證明了發展的持續與高效,發展規律告訴我們,伴隨著發展,新矛盾、新問題一定會出現,這是利益變化引起的必須結果。比如我鎮的國投土地平整項目建設,關系到土地的重新劃分,涉及有關人的具體利益,難免有人通過信訪表達請求。在機構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們走上信訪的道路。所以,信訪是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現象,只要充分認識并認真對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開展工作。
正是以民為本理念的強化,我們強調服務與誠信,弱化管理與監督,理解并寬容群眾的不合理請求,對他們偏執甚至錯誤的行為只是加以說服教育而不是制裁與懲罰,導致信訪方便快捷,成本較低,成為人們主張權利,維護利益的重要選擇,信訪數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內不會減勢。
環境的寬松加上信息時代信息的開放,群眾思想活躍,想法豐富,加上市場經濟的影響,人們權利意識增強,利益觀念強烈,恥于利而榮于義的思想進一步弱化,積極爭取應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該得利益,使得利益訪現象非常典型。
為了減少恐懼心理帶來的精神壓力,許多群眾在人多壯膽心理作用下積極利用集訪方式來實現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眾為了制造聲勢,增加政府壓力,人為地串訪集訪,導致集訪的相對增多。
多少年來官情結在群眾心目中始終存在,認為官大好辦事,權重辦成事,在“告御狀,眾官怕”心理驅使下熱衷于進京進省上訪,造成越級上訪的高發。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為村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規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體,在某些方面難以操作,不能完全滿足現實生活需要。比如對村組法律地位問題,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作為村內的村民小組能否有自己獨立的土地等財產,現實生活中,很不統一。有的村以組為單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個標準,分包土地。有的村,組里有自己的實體,收益為本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屬財產沒有組屬財產。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則與籠統,引發歧義與爭議,產生上訪。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處理事務淡化程序、不公開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眾合理懷疑,引發信訪。更有部分村組干部作風不務實,工作不積極,服務不到位,群眾有意見,只好上訪。
極少數群眾不能正確對待歷史,不能擺正歷史與與現實的關系,總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過去,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昨天,從而產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著眼于當前和今后,不可能調整過去。一些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代課老師,他們不感恩當初組織上的照顧,讓他們成為先進分子,從普通群眾中脫穎而出,從事非農業勞動,有一份體面的崗位和當時不錯的收入,反而以組織欠債的心理要求補助安置、幫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資,或者主張支付養老金,用現時的政策回去調整過去的事情。在這些根本不可能落實的主張不能實現時,就理直氣壯地上訪。
三、應對信訪新情況措施探析
信訪是發展的伴生物、附屬品,是解決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是保護并實現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訪,既不熟視無睹,束之高擱,也不大驚小怪,草木皆兵,要認真對待,積極應對,因勢制宜,對癥下藥,努少消除信訪,為發展掃清障礙。
(一)正確評價,理性判斷。目前,黨和政府重視信訪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工作責任,暢通人民群眾表達意愿,維護權利的渠道,必須全力建設好這項惠民工程。在評價信訪問題上應堅持理性判斷,正確評價,既不能將信訪等同于工作責任,也不能將信訪視同無理取鬧,正當的信訪是群眾困難,應認真研究解決,無理的信訪是市場經濟利益化的表現,應從解訪工作中冊除。對照這個標準,當前在評價信訪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數主義的不足,沒有區分和辨別正當訪和無理訪,科學性與公正性欠缺。在評價穩定質量上,不能單以信訪發生數量為標準進行考核,而是要區分正當訪與無理訪,只能將正當訪的數量作為考核指標,將不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糾紛、無理謀求不正當利益的無理訪排除考核指標之外,如此,提高評價的科學性與公正性。在評價一個地區的信訪工作業績時,也不能單以信訪總量作為考核標準,而是要結合人口、經濟建設指標等各種因素綜合評價,以合理的判斷,公正的考核調動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性,推動信訪維穩工作深入開展。
(二)因勢制宜,靈活處理。對待上訪要主動迎接,不可回避拒絕。要暢通信訪渠道,讓群眾信訪有路走,有門進。只有這樣,才能將矛盾留在身邊,否則造成矛盾升級,越級上訪,不但造成工作被動,而且為處理增加成本和難度。對待信訪,要耐心接待,掌握情況,分析原因,尋找策略,切不可閉目塞聽,敷衍了事。對于各種信訪事項,要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加強教育疏導,分流無理信訪;認真履行職責,解決正當信訪。對于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積極主動地幫助解決,不能認為平白無故地為他人辦事是勞而無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辦服務事。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給予答復,把上訪始終控制在手中。要提高處理糾紛和矛盾的技術水平,因勢制宜,靈活多變,以各種變通方法解決棘手難題,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曾為發展作出犧牲的群眾,把他們從求償的上訪路上拉回來。
(三)依法辦事,公開公正。治標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隨著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辦事,陽光行政已成為時代新潮,形勢要求我們必須辦事公道,公開透明,否則群眾就有理由懷疑我們所做的工作,就會制造不必要的上訪。從上訪統計情況看,上訪多發的村,大都存在辦事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夠的問題,對群眾報告不足。我們處理事情,開展工作一定要樹立群眾眼睛最亮的理念,時時想著讓群眾知情和參與,不要怕煩,不要嫌累,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為聰明,蒙混過關。村務,特別是村財務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評議監督。土地林木等集體重要財產的處分一定要征得群眾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實把民主管理落到實處。對于村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權利義務問題,在法律政策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建議縣政府以《意見》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議定方法解決,用村規民約彌補法律的不足。要學會用法律思維分析研究問題,依靠法律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教育和動員群眾走依法解決矛盾道路,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文明規范地調整好各種利益關系。
(四)齊抓共管,多措并舉。息訪工作事關全局,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各方參與,齊抓共管,任何單兵作戰都事倍功半,甚至無功而返。各個部門,各個成員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種優勢,為解訪獻計出力,在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責任誰負責原則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門間、人員間的互補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補充地完成任務。信訪綜治部門要積極受理上訪,主動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訪情況,掌握上訪原因,提出解決建議,根據對口原則,將需處理事項及時交辦有關部門和個人。相關部門要根據“誰家孩子誰家抱原則”積極主動地受領信訪案件,迅速履行職責,妥善解決問題。在解決措施上,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包括在宣傳教育上求過關,在機制責任上增壓力,在獎懲激勵上生動力,著力完善息訪止爭的長效機制。要注重在鄉風民俗上找途徑,在親情友誼上尋突破,不斷豐富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方法。要堅持依法治訪,健全工作機制,規范處訪程序,及時治理各種無理訪、非正常訪,切實發揮黨紀法律在處訪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訪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
第3篇: 2022年區信訪工作的調研報告
興慶區工會在上級工會和興慶區區委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充分發揮興慶區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街道困難職工(農民工)維權幫扶站、社區困難職工(農民工)維權幫扶站“三級”維權幫扶平臺作用,積極做好來信來訪人員的調解幫扶工作,努力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全方位為困難職工服務,做到了幫扶工作的經常化、社會化、規范化。
一、基本情況
興慶區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二月份共受理職工訴求24件31人。其中討要工資6件,家庭生活困難3件,勞動保護1件,社會保險1件,其他咨詢類13件,集體訪1件。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2月份到幫扶中心訴求的職工中,反映的主要問題是討薪和生活困難申請。根據訴求,我中心都一一核實情況后,做了相應的處理和回復。
三、情況分析(即形成問題的原因)
1、少數非公企業經營者對《勞動合同法》思想上認識不到位,履約意識不強。
2、雖然勞動者本人的維權意識增強了,但是維權過程中仍存有困難。
四、具體措施及建議
職工利益訴求問題的處理,歸根結底就是要及時幫助、解決處理好職工反映的實際問題,使職工滿意,個人的權益得到保障。為更好地關心信訪職工生活,解決職工實際困難,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積極利用三級幫扶網絡(社區-街道-幫扶中心),盡量使職工(農民工)與企業所發生的矛盾在基層得到解決。對于職工所反映的問題給予詳細登記,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聯系,尋求解決辦法。
二是堅持主動維權,增強服務意識。通過經常下基層深入街道、企業,在開展其他工作的同時做好法律宣傳工作,提高企業管理者和勞動者的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從源頭上避免或減少企業侵權案件的發生。
三是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搭建工會組織與職工聯系的橋梁。職工訴求無小事,為了確保職工訴求暢通,我們對職工反映的問題都要求及時處理,做到有問必答,有求必應,有案必受,受后必記。同時督促企業做好職工培訓工作。通過開展職工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技能,不斷提升廣大員工的標準化生產與規范化操作能力、掌握新技能的能力和安全生產能力,為實現科學管理和安全生產、推進自主創新奠定堅實基礎。不斷調動和激發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為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