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入選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新聞傳播中心聯合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推出的2020年度十大反腐熱詞。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的文章18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
黃州區紀委實行派出機構改革,成立3個紀工委至今已經一年多了,隨著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不斷深入,監督檢查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難度不斷增加,要求不斷提高,紀工委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顯現.雖然3個紀工委成立時間不長,監督檢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尚處于探索階段,但是,在新形勢下,3個紀工委如何發揮好自己的職能,推進區直各部門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迫切地需要我們紀工委干部認真查找和研究當前監督檢查工作存在的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紀工委的監督檢查工作.
當前,3個紀工委監督檢查工作總體情況良好,不但完成了所管理聯系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積極配合完成區紀委機關各室的工作,緊貼區黨委、區政府的中心任務,以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在保證政令暢通,促進依法行政、貫徹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三重一大”和廉政勤政的落實,推動全區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紀工委監督檢查工作越來越多,范圍也越來越廣,尤其是區直各部門(單位)的民生工程、惠農項目、工程招投標、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和各類招考等,按規定均要求紀工委派員參與監督,監督在促進專項工作合法合規合理、公開公正公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面臨了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參與不夠深入和全面,缺乏深層次的有效監督.自成立以來,3個紀工委就將對區直各部門(單位)的“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的貫徹落實作為監督的重點之一,在區直各部門的要求下,許多工作紀工委都派員參與了監督,但是實際上事前、事后諸多工作并沒有在紀工委監督之下完成,此間工作流程、相關材料等信息紀工委沒有全面掌握,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難以把握,所以,即使紀工委參與了現場監督,也只能是程序上的監督,是走過場,對存在的問題難以及時發現和糾正.如招投標項目僅參與現場招投標監督,對其前期招投標對象的的申報資格材料、評估機構和所要招標采購的產品性能質量的確定,以及評估報告、底價的確認方式等信息事前并未審核,招投標的詳情基本是全然不知的情況下冒然參與現場監督,形同虛設.
二是重查輕糾,整改建議執行力度不夠.紀工委發現了問題后建議相關部門(單位)整改落實,但未引起被建議部門(單位)重視,依然我行我素,同樣問題反復出現,反復發生,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監察效果的運用,如有的單位從本部門(單位)或個人的利益出發,對違規違紀認識不到位,整改不徹底,對執行整改建議存在抵觸心理或置之不理,有的部門(單位)不能正確處理違紀者的功過關系,認為其在過去的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績,功大于過,因此在處理時下不了決心,失之于軟,失之于寬,以至在執行監察建議時出現推諉應付,重錯輕處,甚至有錯不處.
三是認識不足,監督檢查存在一定的阻力.有的部門(單位)以經濟發展為首要工作,沒有把監督檢查工作作為糾正問題的有效手段引起重視,而是看成是挑刺、找毛病,認為是阻礙他們的經濟發展.有的單位因人手不夠等原因,沒有配備專職監察員和成立監察室,紀檢監察工作由身兼多項工作的人員附帶著做,對紀檢監察工作和紀工委的監督檢查工作只是臨時應付一下了事.這些現象的出現說明有些領導干部政治素養還不夠高,對廉政建設認識還不夠深,亟待糾正和提高.
四是學習不夠,干部綜合素質有待提高.今年,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傅明山要求3個紀工委要將工作重點放在監督檢查上,由于紀檢監督檢查工作任務重,參與面廣,涉足諸多行業和領域,因此,必須提高紀工委干部的綜合素質,打造紀檢工作的“多面手”和“復合型”的人才,要深入學習金融、財會、計算機、規劃、建筑、招投標等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以所學指導監督檢查實踐,妥善應對復雜的工程建設、招投標采購、財務賬目、經濟運行等情況.然而,實際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學習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氛圍不濃、業務不精等情況.
怎樣加強和改進紀檢監督檢查工作,這是紀工委干部當前面臨的重大課題,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我們必須正視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著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堅持程序和實體并重,確保監督實效.實體監督側重于結果,程序監督側重于過程,二者不可偏頗.程序監督是重點,主要看組織實施單位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規范,必要時要深入實地現場監察組織實施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今年,區紀委制定了《黃州區紀委派出紀工委在監管部門(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巡查制度》、《黃州區紀委派出紀工委召開監管部門(單位)季度聯系會議制度》、《黃州區紀委派出紀工委對監管部門(單位)“三重一大”事項實施有效監督制度》等制度,明確了監督檢查范圍、程序、監督人員職責、違規問題和人員的處理辦法等,重點加強對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公開招錄、財務收支等活動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目的是使各類監督檢查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態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二是堅持全程監督,不留盲區.要對組織實施部門(單位)的工作部署、方案制定、資格資料審核和公告發布等安排準備情況進行事前監督;對職能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任務落實、問題整改、失職瀆職等組織實施過程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事中監督;對竣工驗收、后續服務、資料審核和歸檔等情況進行事后監督.要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實行事前提前介入,事中監督審核,事后全程跟蹤,加強巡視和監督,不留盲區和死角,重點加強源頭監管,及時發現問題,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強問題通報與整改并進,強化責任追究.針對群眾舉報,要及時組織核查,調查事實真相,妥善化解矛盾,查明問題環節,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按期答復信訪人.針對下達的監察建議,要改變重過程輕結果,重數量輕質量的狀況.一是要嚴格被執行部門(單位)整改報告制.要求他們對照監察建議內容逐條拿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客觀真實地反映整改結果,必要時附資料說明.二是強化責任制的落實.對下達到部門(單位)的監察建議,要求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負責人作出明確的整改承諾.此外,3個紀工委都建立了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臺帳,實行跟蹤監督,使監察建議落到實處,起到真正的監督作用.
四是堅持政策和業務理論的學習,提升執紀水平.紀檢監察工作不斷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同時也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業務,是紀工委干部必備的素質,也是履職的前提條件.必須堅持集中學和自學相結合,有針對性地學習金融、財會、計算機等專業知識和土地、規劃、招投標、政府采購、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不斷改善紀工委干部的知識結構,提高執紀執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講究工作方法,善于調動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著力打造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業務精通、公正廉潔”的紀工委干部隊伍.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2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是黨的十九大向全世界作出的莊嚴宣告,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呈現新特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有了新目標,黨的建設有了新要求,這也對各項工作適應時代提出了新的目標和任務。新時代檢察工作謀篇布局漸入佳境,如何站在轉型發展的新起點上肩負起在法治中國建設中承擔的法律監督的重要使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如何把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好,以新理念變革引領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推動檢察工作全面提檔升級,如何立足檢察職能,找準著力重點,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需每一位新時代檢察人深入思考。
一、新時代做好檢察工作的重要意義一是檢察機關的重大政治使命。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是由其履行政治責任、履職需要與工作實踐中客觀存在的問題所決定的。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準確把握大局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政策落實,保障和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二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必然要求。實現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不懈追求。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時,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找準檢察工作定位,高標準謀劃,進而通過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有效地將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與開展檢察工作融為一體。
三是檢察機關實現自身發展的現實需要。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與自身科學發展是有機統一的整體。只有提升隊伍的法學理論素養,建設一支高素質檢察隊伍,才能真正解決好自身發展中不符合、不適應、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才能真正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能,實現自身發展。
二、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探索對XX省各級檢察機關而言,自XX年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年以來,“發揮偵查監督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充分發揮公訴職能,依法推進產權保護,優化XX營商環境專項活動”“貪污賄賂案件刑事審判監督專項檢察活動”“服務營商環境,民事行政執行檢察監督專項活動”“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等五個專項檢察行動全面開展,各級檢察機關以做大做強監督主責主業為目標,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自身建設,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極大地維護企業、企業家的合法權利,切實提升企業家及其他營商主體的安全感、獲得感。
一是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積極開展“5個專項活動”。為打贏優化營商環境這場硬仗,各級檢察機關按照省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先后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發揮偵查監督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的實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促進營商環境優化領導小組,按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了上級檢察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會精神。切實將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完成任務的緊迫感,狠抓貫徹落實,切實將5個專項活動引向深入。
二是認真履行檢察職能,積極投身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突出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把支持和服務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動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緊密結合起來,嚴厲打擊了一批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團伙,依法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各類市場主體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的犯罪;
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
依法懲治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非法拘禁罪等。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
加大刑事檢察工作力度。加大對經濟新常態下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突出打擊以“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犯罪以及直接融資等領域利用金融監管薄弱環節實施的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強化對涉及市場準入、不正當競爭等問題的法律監督。重點監督違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以及適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財物不當等問題。
加大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力度。強化對“涉企”民事行政案件裁判、執行監督力度,加大對涉及土地征用、勞動糾紛、民間借貸等案件的監督力度,嚴厲打擊涉及引資項目行政審批的監督力度。通過“互聯網+陽光百姓工程”報備員培訓及調研指導工作,完成對涉農資金、項目的監督。并將發生在農村的土地征用、環境污染、移民搬遷、集體財產處置、鄰里糾紛等案件放在民行檢察的突出位置。積極穩妥推進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報道,延伸辦案效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充分利用網絡、報刊、“兩微一端”等方式,在法制宣傳過程中,深入企業等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及重大意義、工作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運用檢察建議、檢察官釋法說理等手段,增強辦理案件的社會效果等,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三、當前檢察工作面臨的困境分析在檢察實踐中,各級檢察機關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經濟、政治發展、服務民生以及化解矛盾等服務大局工作中做出了諸多努力和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時,我們也發現檢察工作在服務大局中仍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在今后的檢察實踐中加以解決和改進:一是部分檢察干警對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夠。個別檢察干警定位不高,不能準確把握履行檢察權和服務大局的深刻內涵,不能正確認識檢察權的人民性,不能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與行使法律監督職能的關系;
二是部分干警的素質水平無法與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相適應。個別檢察人員執法水平不高、執法方式簡單,不注意化解與案件相關的矛盾,不善于從各方利益結合點上考慮問題、謀劃工作,不善于抓住牽動全局的主要工作以及涉及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釋法說理的能力不足,法學專業理論儲備不足,不能在服從全局、有利長遠的前提下開展檢察工作;
三是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對措施制定抓得多,對措施的落實和跟進抓得少,難以實現最初的構想。對檢察工作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能及時掌握并制定落實相應措施,從而影響了檢察工作的科學創新發展。
四、用高水平法律監督來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必須始終服從服務順應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服從服務順應發展大局。”檢察事業只有緊跟時代發展步伐,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真正做到高點定位,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才能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進而實現自身的科學發展。理念一新天地寬。因此,在實踐中,檢察機關要緊緊圍繞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開展工作。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運用現代管理理念和科學管理方法,開展廉政風險防范管理,有效遏制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進一步推動我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促進和保障系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工作目標
把廉政風險防范管理作為加強系黨風廉政建設的切入點,加強廉政風險分析、監控和管理,能夠提前發現、有效預防、及時化解廉政風險,遏制腐敗的源頭,使系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三、系的廉政風險點
1、發展黨員。
2、系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策。
3、經費使用和管理。
4、學生成績管理、升留籍管理和畢業資格審核。
5、獎學金、助學金評選和發放。
6、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
四、落實廉政風險防控的具體措施
1、教育相關的人員要遵循相關的管理制度:(1)、《黨章》。
(2)、《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3)、學院學生管理制度。(4)、教學管理制度。(5)、人事管理制度。
(6)、農業技術系績效考核辦法。
(7)、關于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8)、關于課程管理的暫行規定。(9)、學生成績評定與補考管理的規定。(10)、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11)、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12)、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13)、眉山職業技術學院獎學金評定辦法。(14)、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助學金評定辦法。(15)、農業技術系獎學金評定辦法。(16)、農業技術系助學金評定辦法。
(17)、眉山職業技術學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評選辦法。
2、制定工作流程
(一)發展黨員
(1)、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3)、培養教育。(4)、定期考察和分析。(5)、集中培訓教育。(6)、確定發展對象。
(7)、政治審查。(8)、接收預備黨員前的審核、預審。(9)、對發展對象進行公示。(10)、確定入黨介紹人。
(11)、填寫《入黨志愿書》。(12)、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大會。(13)、指派專人進行入黨前談話。(14)、審批。(15)、上報上級黨委。(16)、反饋審批結果。
(17)、入黨宣誓。(18)、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培訓。(19)、提出轉正申請。(20)、審查、討論。(21)、審批轉正申請和支部決議。(22)、反饋轉正審批結果。(23)、將黨員發展材料上報。(二)系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策
(1)、召開系黨政干部會,拿出初步意見,再召開系務委員會來研究形成方案。(2)、上報學院相關部門和領導指示。
(3)、得到相關部門和領導的指示后,按指示要求辦理。
(三)經費使用和管理
(1)、由教學秘書統計出教師的工作量和承擔課程門數。(2)、由教學秘書統計出學生、領導、同行的評教結果。(3)、召開系務委員會,研究考核等次和各等次標準上報學院。(4)、學院決定后執行。
(四)學生成績管理、升留籍管理、畢業資格審核
(1)、學生實施教學后組織學生考試并由教師評定成績。
(2)、教師將學生成績報教研室主任初審簽字后報系,由系主任簽字后上報學院。(3)、學生升留級根據相應管理制度由系行政會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見,報學院教務處和學工部,由學院作出決定。
(4)、畢業資格審查由輔導員初審,系上審核,報學院相關部門。
(五)獎學金、助學金評選和發放
(1)、收集整理審查獎助學金評定對象資料。(2)、根據班級情況進行指標分配。(3)、召開班團干部等會議進行推薦。(4)、輔導員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初選名單。(5)、系上審查初選名單。(6)、系上進行公示。
(7)、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院審查批準。
(六)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
(1)、收集整理審查評定對象資料、查驗學籍、處分等資料。(2)、根據班級情況按學院評優規定確定指標數。(3)、召開班團干部、學生代表等會議進行推薦。(4)、輔導員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初選名單。(5)、系審查初選名單。(6)、系上進行公示。
(7)、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院審查批準。
結合本系工作特點制定相關崗位的工作流程圖,上報院紀委,接受師生們監督,促進本系黨員、干部、教師風險意識的增強。
3、加強廉正風險防控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1)、加強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廉潔從政教育。要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教育,開展理想信念、從政道德教育,開展優良傳統、優良作風教育,開展黨紀黨規、法律法規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要堅持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主題教育與分類教育相結合,先進示范教育與反面警示教育相結合,廉政理論學習與廉政文化滲透相結合,運用多種教育形式,著力提高教育效果。
(2)、加強教職員工的廉潔從教教育。要立足教職員工思想道德實際,做到廉潔從教“十不準”,大力開展師德師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做到教書育人、敬業愛生、廉潔從教、為人師表。樹立勤政廉政典型,發揮示范引導作用,形成“執教為民、廉潔從教”的氛圍。加強教職員工廉潔情況的考核,建立師德失范行為責任追究機制,保證廣大教職工廉潔從教。
農業技術系在未來的工作中,把開展廉政風險防范管理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列入系黨政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在全面推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上,確定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突出抓好人、財、物管理等關鍵崗位,著力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確保取得實效。農業技術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4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是黨的十九大向全世界作出的莊嚴宣告,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呈現新特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有了新目標,黨的建設有了新要求,這也對各項工作適應時代提出了新的目標和任務。新時代檢察工作謀篇布局漸入佳境,如何站在轉型發展的新起點上肩負起在法治中國建設中承擔的法律監督的重要使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如何把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好,以新理念變革引領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推動檢察工作全面提檔升級,如何立足檢察職能,找準著力重點,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需每一位新時代檢察人深入思考。
一、新時代做好檢察工作的重要意義一是檢察機關的重大政治使命。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是由其履行政治責任、履職需要與工作實踐中客觀存在的問題所決定的。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準確把握大局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政策落實,保障和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二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必然要求。實現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不懈追求。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時,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找準檢察工作定位,高標準謀劃,進而通過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有效地將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與開展檢察工作融為一體。
三是檢察機關實現自身發展的現實需要。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與自身科學發展是有機統一的整體。只有提升隊伍的法學理論素養,建設一支高素質檢察隊伍,才能真正解決好自身發展中不符合、不適應、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才能真正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能,實現自身發展。
二、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探索對XX省各級檢察機關而言,自XX年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年以來,“發揮偵查監督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充分發揮公訴職能,依法推進產權保護,優化XX營商環境專項活動”“貪污賄賂案件刑事審判監督專項檢察活動”“服務營商環境,民事行政執行檢察監督專項活動”“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等五個專項檢察行動全面開展,各級檢察機關以做大做強監督主責主業為目標,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自身建設,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極大地維護企業、企業家的合法權利,切實提升企業家及其他營商主體的安全感、獲得感。
一是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積極開展“5個專項活動”。為打贏優化營商環境這場硬仗,各級檢察機關按照省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先后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發揮偵查監督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的實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促進營商環境優化領導小組,按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了上級檢察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會精神。切實將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完成任務的緊迫感,狠抓貫徹落實,切實將5個專項活動引向深入。
二是認真履行檢察職能,積極投身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突出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把支持和服務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動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緊密結合起來,嚴厲打擊了一批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團伙,依法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各類市場主體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的犯罪;
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
依法懲治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非法拘禁罪等。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
加大刑事檢察工作力度。加大對經濟新常態下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突出打擊以“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犯罪以及直接融資等領域利用金融監管薄弱環節實施的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強化對涉及市場準入、不正當競爭等問題的法律監督。重點監督違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以及適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財物不當等問題。
加大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力度。強化對“涉企”民事行政案件裁判、執行監督力度,加大對涉及土地征用、勞動糾紛、民間借貸等案件的監督力度,嚴厲打擊涉及引資項目行政審批的監督力度。通過“互聯網+陽光百姓工程”報備員培訓及調研指導工作,完成對涉農資金、項目的監督。并將發生在農村的土地征用、環境污染、移民搬遷、集體財產處置、鄰里糾紛等案件放在民行檢察的突出位置。積極穩妥推進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報道,延伸辦案效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充分利用網絡、報刊、“兩微一端”等方式,在法制宣傳過程中,深入企業等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及重大意義、工作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運用檢察建議、檢察官釋法說理等手段,增強辦理案件的社會效果等,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三、當前檢察工作面臨的困境分析在檢察實踐中,各級檢察機關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經濟、政治發展、服務民生以及化解矛盾等服務大局工作中做出了諸多努力和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時,我們也發現檢察工作在服務大局中仍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在今后的檢察實踐中加以解決和改進:一是部分檢察干警對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夠。個別檢察干警定位不高,不能準確把握履行檢察權和服務大局的深刻內涵,不能正確認識檢察權的人民性,不能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與行使法律監督職能的關系;
二是部分干警的素質水平無法與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相適應。個別檢察人員執法水平不高、執法方式簡單,不注意化解與案件相關的矛盾,不善于從各方利益結合點上考慮問題、謀劃工作,不善于抓住牽動全局的主要工作以及涉及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釋法說理的能力不足,法學專業理論儲備不足,不能在服從全局、有利長遠的前提下開展檢察工作;
三是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對措施制定抓得多,對措施的落實和跟進抓得少,難以實現最初的構想。對檢察工作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能及時掌握并制定落實相應措施,從而影響了檢察工作的科學創新發展。
四、用高水平法律監督來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必須始終服從服務順應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服從服務順應發展大局。”檢察事業只有緊跟時代發展步伐,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真正做到高點定位,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才能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進而實現自身的科學發展。理念一新天地寬。因此,在實踐中,檢察機關要緊緊圍繞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開展工作。
(一)立足檢察職能,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一是依法查辦各類刑事犯罪。重點打擊嚴重暴力、“兩搶一盜”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突出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金融詐騙等嚴重影響民生穩定的經濟犯罪。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堅決懲治網絡傳銷、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網絡犯罪。積極參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堅決懲治挪用、貪污扶貧資金犯罪。深化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促進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二是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工作。認真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健全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積極投入重大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化解專項行動,把辦理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與化解風險、追贓挽損、維護穩定結合起來。立足司法辦案開展經濟風險研判,對可能影響經濟健康發展、存在風險隱患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預警預測,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對策建議。對于在司法辦案中發現的涉及經濟發展的體制性、政策性、策略性、方向性等重大問題,及時向黨委報告,提出解決建議。三是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大力開展專項行動,既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又堅決鏟除黑惡勢力土壤。始終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突出懲治橫行鄉里、欺壓百姓的黑惡勢力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干部,嚴肅懲治侵犯農民利益的“微腐敗”。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監察委的協調銜接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為奪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壓倒性勝利貢獻檢察力量。推動建立“掃黑除惡”長效機制,實現“掃黑除惡”的法治化、規范化和專業化。
(二)充分發揮檢察監督作用,營造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法治環境。一是不斷深化刑事訴訟監督。進一步完善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監督機制,推動實現司法辦案的公平公正。加大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漏罪漏犯、違法插手經濟糾紛等監督,促進刑事立案的謙抑審慎。加大對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違法采取強制措施等監督,健全檢察環節排除非法證據制度,促進刑事偵查活動的嚴格規范。加大對刑事審判活動及判決裁定的監督,確保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加大對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突出加強對服刑人員刑罰變更執行監督,有效維護刑罰執行的權威和公正。二是有效開展民事和行政訴訟監督。進一步加強對民事、行政審判,民事調解、執行等活動的監督,強化申訴案件息訴服判工作,不斷提升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質量、效率和效果,堅定維護民事行政裁判的既判力與公信力。突出監督重點,推動虛假訴訟監督常態化,加強財產刑執行監督,著力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假官司”“執行難”等問題。建立健全民事行政裁判文書的網絡監督機制、法檢信息共享機制等,堅持個案監督與類案監督、剛性監督和柔性監督相結合,著力形成立體多元的監督體系。三是積極探索違法行政行為檢察監督。強化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的行政機關在評估審查、審批流轉、證照發放等重點環節執法行為,以及征地拆遷、安全生產、資金補貼等領域違法行政行為的監督,突出圍繞履職中發現的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的監督,有效推動依法行政。探索開展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檢察監督工作,全力維護執法對象的人身權和人格權。
(三)拓展和創新服務企業方式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一是平等保護各類產權。準確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抓緊甄別、依法糾正涉產權的冤錯案件,嚴格規范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依法維護非公企業產權和合法權益。在司法辦案中嚴格把握罪與非罪、法律與政策的界限,增強企業家信心和財富安全感。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檢察等職責,發揮非公經濟法治護航中心、企業刑事風險防控中心的作用,形成保護企業權益的多層格局。持續規范自身司法行為,最大程度減少、避免辦案活動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加強與工商聯的溝通協調,鞏固和健全經常性、常態化互動機制,形成服務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的合力。二是深化金融檢察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始終保持對嚴重金融犯罪的高壓態勢,重點查處金融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身份便利和客戶資源實施的犯罪,加強分析金融市場發展和業務創新中出現的法律爭議和違法犯罪新手段,重點防范投資融資交易性風險和涉眾型金融犯罪風險,加大追贓力度,維護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資金安全。構建檢察機關與金融監管部門協作機制,深度開展金融犯罪風險預判預警,加大對新型疑難復雜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時提供防范金融風險的對策建議。不斷加大金融檢察人才培養力度,努力造就一支精通金融業務的復合型檢察官隊伍,全面提升金融檢察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和社會化工作能力。三是強化知識產權檢察保障創新創業。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司法協同保護,完善“兩法銜接”平臺,健全聯席會議、案件協調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機制,推動構建知識產權保護“綠色通道”。針對科技創新中出現的新類型犯罪、科技人員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等情形,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提供法律咨詢。對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完成創新任務中發生輕微犯罪、過失犯罪的,堅持依法從寬處理。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及時有效提供知識產權保護。
(四)履行公益職責,營造融合的共享環境。一是加大公益訴訟力度。準確把握法定案件范圍,重點辦理生態環境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努力保護好綠水青山和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進一步加大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力度,堅持刑事懲罰和維護公共利益的統一。二是擦亮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品牌。樹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最大公共利益的理念,完善未成年人司法辦案、法治宣傳和品牌發展三大體系建設,真正做到樹立品牌,打造亮點。探索構建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通過“專業+社會”的幫教機制,經濟、法律、心理“三位一體”的救助機制,公檢法一體化的聯動機制,實現對未成年人“有溫度”的司法。探索強制親職教育制度和公益訴訟制度,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教育職責,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三是保障特殊群體權益。在司法辦案和法律監督中,突顯檢察官公共利益代表保護人身份,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等,堅持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并重、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進一步完善“觀護矯正”基地,促進外來涉罪人員的平等保護。加強社會保障救助,推動構建弱勢群體維權保護網絡,加強與社會保險、民政救助、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法律援助等相關工作的銜接。不斷完善對被害人等司法救助機制。積極推動控告申訴檢察工作轉型發展,完善糾正和防范冤錯案件長效機制,不斷暢通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
(五)緊抓高水平隊伍建設,打造過硬檢察隊伍。將加強高素質隊伍建設作為突破法律監督工作瓶頸的重點來抓,制定干警加強法學理論學習的計劃,加大培訓力度,建立培訓檔案,結合崗位練兵、大比武等實踐活動,來增強干警運用法律知識破解實踐難題的能力。提高干警宣傳、釋法說理能力,培養干警做“多面手”,不僅能準確執行法律,嚴格依法辦案,還能積極主動做好釋法說理工作,通過法制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有序維權、依法合理表達訴求。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5
《監察法》正式施行以來,各級紀委監委嚴格對標,全面履責,監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還是存在一些制約基層紀委監委監督工作深入推進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下大力氣予以解決。
監督意識不強。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對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沒有切實將監督作為首要職責來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審查調查輕日常監督的傾向,以大案要案論英雄的想法比較濃烈,認為辦案是硬指標,只有辦理的案件數量多、大案多,才能體現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價值,而監督是軟任務、是“隱績”,即使開展再多,也無法從效果上進行評判,做與不做一個樣,做好與做壞一個樣。有的干部錯誤地把監察“全覆蓋”理解為“啥都管”,“監督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最終偏離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職責,影響了監督的效果。還有的紀檢監察干部片面認為,把監督作為首要職責,就會用監督替代審查調查,意味著懲貪治腐力度會減弱。這與黨中央和上級紀委監委關于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的要求是相違背的。正是由于在認識上存在偏差,導致監督的意識還跟不上,監督工作的開展往往比較滯后,有時甚至浮在面上,常態化的監督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出現了日常監督和調查處置“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狀況。
監督手段不多。在違規違紀行為隱蔽化、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的趨勢下,少數紀檢監察干部仍然缺乏創新的動力,在監督方式上還是沿襲傳統的聽匯報、看臺賬、搞測評的“三板斧”,對征地拆遷、重點工程、惠民扶貧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突出問題,運用審計監督、財務檢查等專業手段進行監督還不夠,對稅務部門的“稅控”系統、交管部門的“天眼”系統的運用還不充分,創造性開展監督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急需加強。個別干部對日常監督抓什么、從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別是對非黨員監察對象如何開展日常監督,還找不到有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對黨員干部8小時之外的監督缺乏有益探索。
監督力量不足。監察體制改革后,各地出現了監察對象人數增長與監督力量增加不匹配的情況。以硚口為例,監察對象總人數增加512.5%,但執紀監督干部僅增加54.8%,這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問題。客觀分析,硚口區還存在挖潛力不夠、借外力不足的問題。在4名同志被省市抽調、20余名同志先后投入到市監委指定管轄案件的辦理、多項考核檢查同步推進的情況下,沒有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潛力,各部室之間信息共享、溝通協作不夠,造成大量監督信息的閑置浪費,日常監督經常處于單兵作戰的狀態,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時,在借用公安、財政、稅務、審計等外部力量、發揮其職能優勢、形成區域性一體化監督合力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組織特別是社區紀檢委員和行風社風監督員的積極性調動不夠,發動群眾參與監督的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
監督的效果不佳。常態化的日常監督管理辦法不多,高科技手段運用不足,雖然聯合相關職能部門成立了多個專項工作監督檢查小組,但是發現的問題線索特別是高質量的問題線索不多。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都進行了反饋,也下發了整改通知,但對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依賴整改情況匯報材料的上報較多,通過開展“回頭看”實地了解整改效果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監督檢查工作的引導和震懾作用。運用典型案例到發案單位開展案件剖析還不夠及時和經常,警示教育效果不明顯,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良好氛圍尚未形成。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6
近年來,祿勸縣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一、 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干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干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還有一些黨員干部認為,監督只是紀委的事,與其他人和組織沒有任何關系等等。不論是監督者還是被監督者,普遍都對監督心有疑忌,導致信心不足。
(二)機制不完善,監督難度增加。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基層紀委往往是根據同級黨委政府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致使同級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紀委雙重領導體制的規定,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基層紀委書記又是同級黨委的一個成員,“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難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膽履行同級監督職責,致使基層紀委對同級黨委不敢監督、不愿監督、監督困難,從而使得基層紀委對同級黨委的監督缺乏權威性和威懾力,造成監督缺位。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干部考核、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于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于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近年來,祿勸縣紀委機關在落實“三轉”要求上基本上做到與上級同步,清理了議事協調機構聚焦主業,現正在逐步調整優化內設機構整合辦案主力,但在推動部門和鄉(鎮)街紀檢機構落實“三轉”要求上,鄉鎮街道紀委委員大部分仍為兼職,仍存在監督錯位缺位現象。黨委、政府在扶貧攻堅、項目建設等中心工作上,仍會安排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紀檢監察干部從事部分職責外的工作,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難以推脫。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紀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少。如:鄉(鎮)街道紀委雖配備了2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二是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不高,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不夠過硬,不懂辦案,不會辦案。三是部分基層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監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一)思想認識存在偏差,監督作用受到影響。一是部分紀檢監察干部存在“好人主義”思想,特別是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礙情怯面,顧慮重重,缺乏斗爭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監督,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職能職責和職業精神問題。二是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過分信任和依賴紀委,除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
(二)職責定位把握不準,監督職能難以發揮。部分基層紀委主業主責脈絡不清,導致在實際工作經常出現越位、缺位、錯位、失位問題。主要表現為:應由牽頭業務部門承擔完成的任務,基層紀委卻主動或被動的承擔,履行不該履行的職責;部分基層紀委對組織與協調的關系理解不透,注重組織,忽視協調,導致有些工作該分解的沒有及時分解,該督辦的沒有督辦,在治本抓源頭工作中形成責任虛化、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還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干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核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三、 基層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監督執紀問責,是紀檢監察機關的神圣職責,是從嚴治黨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動基層紀檢組織履行好監督責任,既是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也是困擾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難點。當前,針對部分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推進“三轉”、聚焦主業中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方面推動其落實監督責任。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是要深刻認識基層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缺一不可,只有不斷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不斷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才能保障紀委監督責任的權威性,確保紀委監督責任的有效發揮。二是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系,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是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實紀檢體制改革“兩為主”“兩覆蓋”等具體工作要求,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報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規范鄉鎮紀委書記、派駐部門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切實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派駐機構紀律審查工作的領導。制定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分類考核辦法,列出責任清單,嚴格目標剛性考核。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部門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舉措。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和中央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突出紀委接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的雙重領導,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職責,圍繞“準確定位、科學履職,聚焦主業、突出重點,強化職能、確保實效”的總體要求,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將紀委的主要職能轉變到協助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協助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當好黨委的參謀助手;要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責,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等主責主業工作上來,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以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為工作重點,既不以落實監督責任代替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也不在行使監督責任中干擾黨委的領導地位。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了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探索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系統)協作辦案模式,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履行好監督責任,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是保障,要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紀檢干部隊伍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通過開展業務培訓、討論交流等活動,不斷拓寬紀檢干部的思維和視野,切實增強執紀監督、案件查辦和綜合業務素質能力。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防止“燈下黑”, 對失職瀆職、以案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不護短,不遮掩,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遷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為全面落實監督責任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7
問題1: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編制少、不專職。
在鄉鎮,分管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無法做到和人大主席、紀委書記一樣專職,抓黨建工作的時間和精力無法保證。鄉鎮基層治理辦、組織辦、黨校等機構沒有實體化。人手少工作量大,鄉鎮班子成員不想分管組織工作,年輕干部不想成為組織員,優秀干部不想進入區委組織部。
問題2:機關黨建工作“弱化”。
個別機關黨組織設置不夠規范,如職能變動,沒有及時調整,個別支部黨員已不足3名,但還繼續保留,不能開展正常的組織生活。機關系統黨委雖有建制但沒編制,從事日常黨務工作的黨務干部都是牽頭單位的業務骨干兼職,造成缺少時間和精力去抓黨務工作。有的機關黨組織找不到以黨建促業務的抓手,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兩張皮”問題,黨建與業務難以形成強大的發展合力。
問題3:“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薄弱
“兩新”黨組織覆蓋率低,組建黨組織數量少,部分“兩新”組織以經營業務為主,且少有管理層人員擔任黨組織負責人,因此對黨建工作不夠重視,平時沒有正常的組織生活,沒有固定的黨員活動,“三會一課”不健全,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缺失,黨組織形同虛設。
問題4:農村集體經濟薄弱,農村支部凝聚力不強
從目前我區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干部現狀來看,文化程度總體不高,做經濟工作的經驗也不豐富,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尤其是缺少懂經濟、有頭腦,有拼勁能夠帶領一方群眾致富的領頭人,導致村干部威信不高,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不強。
建議1:科學配置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編隨事走,與編辦聯合發文增加基層黨務工作人員編制。從精神上、物質上、政治上多關心關愛基層黨務干部。
建議2:嚴格對照黨章,按照科學管理、有效運行的原則規范機關黨組織設置。機關系統黨委班子成員可以由改非領導職務且熟悉黨務工作的干部擔任,專門從事黨務工作,解決有建制沒編制問題。出臺《機關黨建工作考核評議辦法(試行)》,每年對機關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進行量化考核,此外,每半年開展1次機關黨組織抓黨建工作的專項督查,促進黨建工作目標有效落實。
建議3:通過單獨組建、掛靠組建、區域聯建、行業統建等方式,加快“兩新”黨組織組建步伐。對“兩新”黨組織的班子管理、組織建設、黨內生活等工作建立規范化指引和量化考核辦法,加強監管,逐步把黨建工作轉向具體化、制度化。
建議4: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納入鎮黨委書記和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能力的責任意識,集中投放人力、財力、物力,推動形成一批集體經濟示范村和明星村,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從機關、企事業單位精準選派“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助推精準扶貧,激活村級集體經濟。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8
近年來,xx市紀委監委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紀委全會部署,聚焦主責主業,不斷轉變執紀觀念,創新執紀方式,加大紀律審查力度,以扎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成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然而,工作發現,在監督執紀過程中,也還存在著諸多困難和短板,亟待解決,具體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基層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還需持續加強。基層紀檢監察隊伍配備雖然按編制要求配備到位,但面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務,人員緊張、力量不足問題仍然突出,同時,面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紀檢監察干部的專業化能力還需繼續提高,懂法律、金融、財會、計算機、寫作等專業人才缺少,一些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知識還不夠豐富、監督執紀問責能力還不夠強,在監督執紀中過程中存在發現問題難、甄別問題難、解決問題難的問題,與之不相適應的是,當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參加系統性業務培訓不多,業務知識得到有效補充途徑較少;很多干部長期在同一部門甚至在同一崗位工作,知識結構單一,接觸面狹窄,一定程度上影響工作開展。同時,少數紀檢干部責任對“熟人”社會監督存在思想顧慮,擔當意識不強,瞻前顧后、怕得罪人,容易致使查案不深入、執紀不到位等問題發生。
二是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執紀觀念、工作方式還未完全適應紀檢監察工作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一些紀檢干部習慣于原有的思維慣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監督責任的過程中仍用老套路,未能真正將全面從嚴治黨的理念貫穿到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管理、紀律審查和案件審理等環節,在紀律審查各個環節還沒有完全體現抓早抓小、關口前移、動輒則咎。如: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認識還不全面,對做深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以案促改推進動作還不夠連貫,還沒有形成以案“壓責任、除風險、改制度、抓治理”逐步遞進、制度化常態化的良性局面;有的習慣原有的工作模式,存在重案件查辦,輕日常監督的思想誤區,對查辦腐敗大案要案主動性強、積極性高、投入精力大,但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認識不到位,忽視了對苗頭性、傾向和輕微違紀問題處理;有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思想工作水平不高,不會或不善于黨章黨紀、理想信念和事實證據去教育說服黨員干部,沒有做到審查調查“力度”和思想教育“溫度”的有機結合。
三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的方法、手段相對單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執紀效果。一方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主要通過查閱資料、個別談話等方式完成,監督檢查方法不多,形式單一,發現的問題“面”上的多,有價值的問題線索較少。同時,監督檢查多停留在發現問題上,對發現問題的跟蹤整改落實和督促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較少,監督檢查成效還需繼續提升。比如:在“四風”問題的監督上,紀檢監察采取的方式多是明察暗訪,而隨著少數“公款吃喝”轉入“地下”,如不依賴群眾群眾舉報,紀檢機關限于人員精力,很難發現類似隱形“四風”問題。另一方面,在審查調查工作中,縣級紀檢監察機關缺乏像公安、檢察等機關的專業技術手段,同時,對非黨員的企業人員、社會人員也沒有強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對審查突破造成難度和壓力。同時,反腐敗協調機制運轉不夠順暢,遠遠沒有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基層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的力度不大,質量不高。受限于工作力量、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制約,基層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的力度還不夠大,震懾效應還需加強。。如:近三年以來,xx紀委監委共受理信訪舉報xx起,其中,涉及扶貧領域信訪舉報xx起,占比xx%,分別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各類問題xxx起、xxx起、xxx起,xx起、xxx起,呈現遞增趨勢,反映出群眾身邊扶貧領域腐敗問題仍易發多發,以案示警的震懾作用還沒有深入人心。同時,鄉鎮紀委存在著日常監督“帶電”不足,發現問題的精準度不高等問題,今年以來,xx紀委監委受理的扶貧領域問題線索中,通過專項檢查、日常監督途徑發現的問題線索有xx條,僅占比xx%,表明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監督乏力的問題,有的不敢監督,也有的不會監督,絕大多數鄉鎮紀委主要承辦上級轉辦案件,本級受理或主動監督發現的問題較少,發現高質量問題線索的能力還需繼續提高;有的執紀審查欠缺剛性,有時存在查不深入、查不徹底問題,容易因舉報人對調查結果“結而不服”而造成重復訪,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查調查公信力。
二、對策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大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力度。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注重從信訪舉報、輿情反饋、巡視巡察和日常監督中摸排線索,按照程序管理和分配線索,并加強跟蹤督辦,對受理問題線索逐件跟進核查,做到問題查清查透、追責問責到位,確保辦案程序規范,辦案手續齊備。同時,在同時案件質量上下真功夫,堅持速度服從質量,穩扎穩打、步步為營,確保查清查透,嚴格處理到位,切實提高成案率,堅決減少腐敗存量,重點遏制增量。
二是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反腐敗協調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使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切實履行監管職能,承擔相應的監督責任。找準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好“監督的監督”的作用,督促各部門及時移送、高效處置在集中檢查、督查調研、日常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共同推動形成嚴密高效的監督網絡。
三要突出抓實紀律審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持續發揮震懾作用。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把查處問題與督促整改結合起來,對查處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定期進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壓責任、建機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要把嚴格追責問責作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撒手锏”,嚴格追責到位,確保責任追究到事到人,堅持“一案雙查”,落實“責任終身追究制”,實現責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要加強隊伍建設。注重以黨建工作為引領,開展多層次、多崗位業務培訓,不斷強化調查研究能力、學習思考能力,增強紀法思維、辯證思維,提高干部執行政策水平、執紀執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錘煉嚴實深細作風。強化全縣紀檢監察工作“一盤棋”的工作理念,加強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室的督促指導力度,采取以干代訓、掛職鍛煉等多種方式提升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加強干部培養,培養鍛煉優秀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讓干部經風雨、見世面、長才干、壯筋骨,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在重大斗爭一線學真本領、練真功夫。完善內控機制,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者“零容忍”,堅決防范被“圍獵”,堅決防止“燈下黑”。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其他各方面監督,始終做到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9
市__辦紀檢監察工作在市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下,堅持以理論為指導,積極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開展廉政教育、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推行黨務政務公開等活動,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_體系建設,進一步改進了機關作風,增強了服務意識,提高了隊伍素質。現將20__年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抓學習,教育的基礎性作用得到鞏固
加強學習是筑牢拒腐防變的重要途徑。一年來市__辦黨組結合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及“創先爭優”活動,精心制訂學習計劃,合理安排時間。通過學習,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及時了解了當前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的最新形勢和動態,促進大家從思想深處對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不斷深化。
(一)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將創先爭優活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與__廉政文化建設緊密結合,組織開展讀書思廉、觀紅色經典和歌詠活動,盡情謳歌黨的光榮歷史和豐功偉績,進一步增強干部的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加強警示教育。組織機關黨員干部定期觀看電教片,接受警示教育。通過學習教育活動,全辦黨員干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廉法從政意識明顯增強,從思想上筑起了防腐反腐的牢固防線。
二、抓創建,懲防體系建設得到完善
辦黨組在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方面積極主動。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要求,對全辦各項工作、各個崗位進行認真梳理,明確了工程項目、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三個廉政風險防空點,建立了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的責任體系,進一步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任務,增強工作合力,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具體做法是:
(一)落實黨務公開,黨組織工作透明度增強。完善了黨內情況通報、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做到能公開的均公開,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切實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實行政務公開,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我辦將審批事項、審批流程、辦結時限全部向社會公開,并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進駐政務大廳,實現了“首問負責,一站式審批”目標。
(三)加強制度建設。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有關人、財、物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各項制度、規定、辦法,對公務接待、公車管理、選任用人等環節全面規范。
(四)加強監督制約。
1、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度。辦黨組始終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是大額經費開支、干部任免和獎懲,以及__審批事項和涉及__全局性的工作,都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會或主任辦公會、行政辦公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并做到議事有規則,會議有議程。黨組成員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參與集體領導。
2、落實民主會制度。為了保證民主會的質量,辦黨組在每次召開民主會前,印制《征求意見表》發至各縣(區)__辦、辦機關各科及直屬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對反饋回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并發給領導班子每位成員。班子成員逐項開展對照檢查,查擺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同時,還把民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在全辦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3、辦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的年終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辦領導班子向參加民主測評的干部群眾通報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_的工作情況。班子成員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了書面述職述廉,接受干部群眾的評議和監督。四是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加大查辦案件力度。進一步拓寬群眾參與__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定期排查信訪舉報線索。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切實做好信訪件的初核與調查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通過各項制度落實,我辦班子成員之間,領導與一般干部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形成了相互制約的良好監督機制。
三、抓管理,機關效能建設得到加強
(一)制定新舉措、激發新活力。重點圍繞機關“效率、作風、執行力”等關鍵詞,把治庸治懶治散作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重要突破口,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查找問題,研究問題根源和解決辦法,大力整治干部隊伍中作風不實、效率不高、執行不力、為政不廉等庸懶散問題,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不斷深化和推進辦效能建設。
(二)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結合__工作實際,認真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__干部隊伍政風行風建設,及時調整充實了辦行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針對去年行評工作中存在的差距,認真受理和辦理群眾的投訴和舉報,抓好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20__年我辦召開兩次行評座談會,邀請_代表、政協委員、其它人士20多人對我辦政風行風進行評議,對大家提出的問題、意見給予了圓滿答復和解決。
四、抓責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得到落實
(一)及時部署。年初以來,辦機關和辦屬各單位自覺地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通過黨組學習(擴大)會、黨員干部職工大會等,認真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并結合實際,對本單位落實20__年任務進行及時安排。
(二)細化任務。辦黨組《20__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_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明確了7個方面19項任務的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參與單位,完成時限。
(三)認真落實。機關各科室、辦屬各單位把分解到本部門、本單位的反腐倡廉和懲防體系工作任務進行再分解,切實落實“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全辦上下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021年,__機關反腐倡廉和紀檢監察工作總體成效顯著,__干部在正確行使權力、自覺遵守廉政紀律等方面有明顯增強,涌現了大量嚴格依法行政、勤奮敬業,作風嚴謹,遵守廉政紀律的好人好事,__機關紀律嚴明、文明辦公、秉公執法的良好形象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贊譽。但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主要是教育針對性不夠強,機關廉政文化建設特色不夠,對干部行政行為的監督覆蓋面還不夠全面等。這些問題,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實加以解決。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0
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層紀委(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紀檢組)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建設,又要督促檢查,落實懲罰和預防措施。中紀委提出新形勢下的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問題,這是基于黨章和反腐敗斗爭實踐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的明確要求。
一、基層紀委(紀檢組)在落實監督責任過程中面臨的困難與問題
紀委的監督責任既是黨章賦予的權力,又是紀委的重要職責,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緊緊圍繞“三轉”要求,把監督責任牢牢扛在肩上,強化使命擔當,讓監督責任落地生根。但實際工作中,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責任時,還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一)同級監督難。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監督的難題長期存在,主要存在三個障礙。
1.思想上有障礙。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作為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一些基層紀委書記把履行同級監督職責與服從同級黨委領導剝離開來,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怕得罪人、怕丟選票”的思想坎難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膽履行同級監督職責。如有的派駐紀檢組長,在監督同級黨委(黨組)時,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向上級紀委報告,怕受到“愛打小報告”的指責;向班子成員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別人反感,思想顧慮壓力大。
2.制度機制上有障礙。黨章等法規制度明確了監督要求,但配套的監督制度不完善、未跟進,缺乏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同級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抓與不抓一個樣、抓好抓壞一個樣”現象客觀存在。
3.實踐層面上有障礙。少數基層領導干部在口頭上接受監督,思想和行為上卻規避監督,如少數基層部門,班子成員與派駐紀檢組長之間產生一種“防備”心理,工作聯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無形的墻,產生少數派駐部門紀檢組長“邊緣化”、坐“冷板凳”現象,制約著基層同級監督職能作用發揮。
(二)“四風”根治難。當前,作風建設成效顯著,但病源還在、病根難除,停留在“不敢”層面。
1.“不能”的制度籠子不夠嚴密。監督機制、預防制度制訂數量多、執行效果低、發揮作用小、問題突出。同時,有的制度設計不符合實際情況、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工作的連貫性不強,執行中難度增大。如辦公用房標準在5年內進行了3次調整,但有的部門在辦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門領導干部把原來的超標辦公室隔開,投資購買一些辦公用品,在門頭上掛個“班子會議室”或者“接待室”之類的牌子來應付檢查。辦公用房清理本身監督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但在實施過程中無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監督難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風規定,制度制訂得好,廣大黨員干部擁護得多,但在基層想一下子根治則比較困難,如嚴禁午餐飲酒規定,對于農村黨員干部,受民風習慣影響,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來“事多面廣”、難監督難問責,群眾監督的參與度也不高,給執紀監督工作帶來了難度。同時,新形勢下出現的“公款吃喝進農莊”、“帶彩娛樂進家庭”、“電子禮品卡”、“快遞送禮”等“隱身衣”、“換馬甲”問題,再加上“為官不為”、“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但事仍難辦”現象等等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給作風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
3.“不想”的自律環境沒有形成。基層黨員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帶頭踐行作風規定的思想自覺,從近幾年查處的幾起典型案例看,少數基層黨員干部面對作風規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開監督不被發現。同時,“刮風論”、“過頭論”、“影響論”等錯誤的思想意識仍然存在,這些都為根治“四風”帶來負面影響。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層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認為有些工作只有紀檢監察機關參與,才具有合法性和權威性,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如一些鄉鎮在征地拆遷、項目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有時甚至直接充當監管主體和執法主體,使基層紀委往往在現實生活中扮演著“督查員”、“開山斧”、“滅火隊”等角色,很難聚焦主業,結果是“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導致紀委工作任務繁重。
(四)監督不到位。有些基層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樂當“泥瓦匠”和稀泥,不敢當“鐵匠”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檢查,懲治腐敗力度不夠。有的地方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有些基層紀檢干部抓防微杜漸工作不夠。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時松時緊,未形成常態,對黨員干部中的不良風氣和苗頭傾向制止不力,早發現早處置機制不完善,使一些單位作風問題糾而復生,難以根治。
(五)自身建設弱。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1.基層紀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少,且部分基層紀委班子機構還不健全。如有的鄉鎮紀委班子不健全,雖然配備了2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有的由于沒有適當的人選,紀委班子難于配齊。另外,雖然有編制,但單位上沒有適合進入紀檢隊伍條件的人,年輕的要么不是黨員或其它條件不符,符合條件的不是年齡偏大就是其它要求達不到,導致紀委班子出現人員編制空位問題,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造成“小馬拉大車”現象。
2.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作風不過硬。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作風飄浮,律已不嚴,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差,辦關系案,人情案,對一些不正之風不抵制,甚至還參與其中。
二、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XX書記在中紀委三次全會報告中把紀委的工作職責簡要表述為“監督、執紀、問責”6個字,這也是各級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本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基層紀委沒有理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主要領導過分依賴。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
(三)有的基層紀委不敢大膽履職。由于體制原因,各級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基層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有的紀檢干部只求平穩,不愿履職,把紀檢崗位當作個人升遷的跳板,對本職工作漠不關心,“主業、副業”嚴重倒置,敷衍塞責,不負責任,工作推一下,動一下,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有的紀檢干部業務不通,不能履職,對工作無所用心,心中無數,知識結構單一,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難以適應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趨勢,導致監督責任難以落實到位。
三、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組織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十九屆中央紀委全會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落實“兩個責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責任清單制度,扎緊責任體系“籠子”的基礎上,要把“考核、問責”這根“牛鞭子”作為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重要手段,出臺“兩個責任”考核辦法,健全責任考核體系。在總體規劃上,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以上級黨委為考核主體的“主體責任”考核,變紀檢監察工作績效考核為以上級紀委為考核主體的“監督責任”考核;在“主體責任”考核份量設計上,應與經濟社會發展考核平行,結果運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應以定性定量科學、注重實績、方便操作為目標;在責任追究上,建立剛性的問責追責機制,突出考核追責、問題倒查追責、履職不力追責三個重點內容。通過強化考核和追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
(三)監督執紀工作要有新舉措。推進監督方式轉變,及時出臺“紀檢監察機關再監督實施辦法”,實現“監督與再監督”的無縫對接,避免出現“工作空檔”和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現象。建立紀委統籌、歸口監督、紀委再監督再檢查的工作體系和工作鏈條,不斷提升監督效果,切實實現紀委事中監督向事后監督、監督事向監督人的轉變。
(四)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突破。強化頂層設計,出臺“兩個為主”、同級監督、縣級紀委機關內設機構等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運行規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探索鄉鎮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方案,針對鄉鎮紀檢干部職能不專、隊伍不穩的實際問題,建議參照“法、檢”機構改革模式,推行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明確的工作路線圖,實現鄉鎮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員專職專責,“人、財、物”上收縣紀委管理。
(五)持續改進作風要成新常態。履行好監督責任,強化作風督查是切入點和突破點。要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市、縣委十不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明察暗訪、問責處理、通報曝光、整改落實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同時從“四風”問題延伸下去,抓好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文風會風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制度化。
(六)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探索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系統)協作辦案模式,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七)監督機制、體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監督責任,健全機制制度是關鍵,要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的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探索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部門機構的有效途徑。發揮好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的監督職能,定期聽取履行監督職責情況匯報,研究制定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組以縣紀委考核為主的考核辦法,保證紀檢監察干部大膽履職。用好責任追究這把“殺手锏”,對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倒查追究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的監督責任,增強責任追究的剛性。
(八)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履行好監督責任,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是保障,要認真落實XX書記“對自身的監督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的要求,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紀檢干部隊伍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通過集中業務培訓,以案代訓等形式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防止“燈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1
人民調解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為基層解決民間糾紛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決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當前人民調解工作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適應改革發展大局的需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做出新的貢獻,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筆者結合山東省新泰市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對人民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做了比較細致的調研。
一、新泰市人民調解工作基本情況
近年來,新泰市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為信訪分流、為公安減壓、為法院減負、為群眾解憂”的作用,全方位構建大調解體系,不斷完善調解機制,堅持工作制度化、內部運作程序化、獎懲制度化的規范化工作機制,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規范化、法制化發展。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預防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第一道防線日益穩固。
1、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不斷健全。大力加強了市、鄉、村三級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市、鎮、村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機構,市里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2009年成立,2011年合署辦公),鄉鎮街道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村社區充實人民調解委員會力量。積極拓寬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在青龍路市場設立市場專業調解委員會,在市人民法院設立聯合調解中心,成立市級醫療、交通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5個。目前,全市共有調解組織1177個、其中人民調解委員會1064個,共配備專兼職調解員3225人,形成了遍布城鄉、協調聯動的立體化矛盾糾紛調解組織網絡。
2、人民調解工作制度不斷完善。健全完善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崗位責任、糾紛登記、糾紛排查調處、糾紛信息傳遞與反饋等制度,形成一套適應形勢要求和工作實際的制度體系,切實保障依法開展人民調解活動。同時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的“三調聯動”新機制,建立起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平安協會民間調解銜接配合、良性互動的大調解機制,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工作制度、調解活動、協議書效力確認“四個銜接”,豐富和完善了“大調解”工作格局。在鄉鎮街道設立“人民調解員超市”,當事人根據需求自主選擇信任的調解員為自己服務,大大提高了調處效率。制訂印發了《新泰市人民調解員以案定補經費保障實施意見》(新司發[2012]16號),實行人民調解“以案定補”制度,充分調動人民調解員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成效不斷提高。建立鄉鎮人民調解聯席會議制度。由分工書記牽頭,整合綜治、信訪、公檢法司、民政等有關部門,組成聯調聯動辦公室。落實鄉鎮(街道)每半月、村居(社區)每周一次會議制度。堅持村居每周、鄉鎮街道每半個月、市每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采取普遍排查和重點排查、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圍繞黨委、政府關注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適時開展重要節點社會敏感時期集中排查調處工作。2016年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533起,調處成功率98%以上,防止民轉刑29起,涉及91人,預防集體性上訪22起,涉及179人,較好地發揮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當前調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制約瓶頸
1、聯調聯動機制有待健全完善。各種調解資源之間的信息聯通、糾紛聯排、力量聯動、矛盾聯調的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還有許多工作要做;部分村和單位在矛盾排查上報中不細不全,有漏查漏報現象;在聯動聯調中,個別部門和單位不能堅持參加每周的聯席會議,造成對矛盾糾紛的化解調處方案不能及時出臺,使矛盾糾紛的調處陷入被動。
2、村級調解工作薄弱。村級調委會建設不規范,軟、硬件設施嚴重缺乏,調解制度不健全,口頭調解協議多,制作規范調解協議書少,缺乏嚴肅性和社會公信力;村級人民調解隊伍結構、層次不合理,多數由本村干部兼任,且身兼多職,很難有足夠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大多調委員會成員業務不精,缺乏法律知識,知識層次較低。
3、調解工作經費不足。實際運作中,人民調解經費短缺仍然是導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不夠,培訓、宣傳工作難于開展最直接的原因。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少(目前新泰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10萬元),還有部分鎮村“個案補貼”、“以獎代補”難以執行,挫傷了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影響和制約了調解工作的開展。
4、調解工作方式、手段滯后。部分調解員在化解社會矛盾的方式方法和業務素質能力還有欠缺,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沿襲傳統調解工作的方式、方法開展的,調解手段側重于“情”與“理”的運用,而不注意“德”與“法”的結合,因而調解效果不明顯。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重“調”輕“防”現象,沒有較好地發揮人民調解預防糾紛的作用,對一些多發性、易發性糾紛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現了再去調解,造成調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夠理想。
5、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隊伍建設亟需加強。當前,矛盾糾紛已由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等民間常見性矛盾糾紛,向土地承包、征地拆遷、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新型矛盾糾紛轉換。這些新型的矛盾糾紛大部分專業性較強,現有的調解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調解員專業知識欠缺,調解規范化程度不高,影響了調解質量和效果,亟需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建設。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下一步,人民調解工作總體思路是:大力發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著力打造品牌調解室和明星調解員,細化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措施,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聯動工作體系,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完善多元化解機制,打造聯調聯動工作升級版。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對較大矛盾糾紛逐案研究確定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工作方案和辦結時限,做到一個案子、一套班子、因案施策、一抓到底。形成市、鎮有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村有調委會,組有調解員的工作網絡,建立齊抓共管,協同作戰,上下聯動,信息暢通的“大調解”格局,打造多角度、全方位、廣覆蓋、立體化的聯調聯動工作升級版。
2、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培育壯大專職調解員隊伍。健全完善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在現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意見要求積極行動,工作做實,成立拆遷糾紛、土地糾紛、城市管理矛盾糾紛等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擴大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覆蓋面,按照人民調解的程序和制度受理糾紛,化解矛盾,為廣大群眾表達訴求提供一個新的平臺,對特定行業和專業領域出現的難點、熱點矛盾糾紛的及時有效化解,維護全市和諧穩定。出臺《關于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立人民調解員人才數據庫。
3、探索新型調解方法,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和優勢,繼續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完善鄉鎮街道矛盾糾紛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廣泛開展常態化、動態化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認真做好熱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要節點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完善調解員準入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開發使用公益性崗位等手段,大力發展專職調解員隊伍。加強調解文化建設,探索電視調解、網絡調解、品牌調解等新型調解方法,突出打造品牌調解室和明星調解員,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4、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經費保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及時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對人民調解指導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員的補貼經費,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財政預算,落實“以案定補”獎勵措施,充分調動調解員積極性,保障人民調解工作的正常開展。
5、創新管理模式,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管理。探索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管理,制定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分類管理辦法,將人民調解員劃分為首席人民調解員、高級人民調解員、中級人民調解員、初級人民調解員四個等級,根據人民調解員的現實表現、工作業績、社會影響、資歷學歷等情況,經考核后分別頒發相應的人民調解員證書,實行掛牌調解,推進調解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制度化,不斷優化、健全人民調解隊伍結構。
6、加強人民調解信息化建設,開通建立“民調通”。借助現代信息技術,促進互聯網技術與人民調解工作的深度融合,彌補工作缺陷,在學習借鑒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積極落實經費,制定責任目標,有序推進建立“民調通”信息化工作平臺。部署開展“互聯網+人民調解”活動,利用“民調通”信息平臺,及時上報沒有調解成功或有可能激化的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或民轉訪案件的發生,實現民調工作的及時性、高效性,確保矛盾糾紛在第一時間調處,全面提高全市人民調解信息化工作水平。
7、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人民調解隊伍整體素質。加大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力度,制訂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將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方式等納入計劃,確保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完善矛盾糾紛調解員分級培訓體系,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依托市委黨校,對鄉鎮平安協會會長、矛調中心專職副主任和村調解委員進行矛盾糾紛化解專題培訓,對村支部書記、主任的黨校培訓中增加矛盾糾紛化解的課程,平時利用以會代訓的形式,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講解,不斷提高化解矛盾糾紛分的能力和水平。
8、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人民調解,提升專業化調解水平。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特別是涉及面廣、影響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解,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化解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規范調解程序,逐步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制度的銜接,繼續落實非訴調解司法確認制度,建立人民調解情況溝通協調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調解協議被人民法院維持、變更、撤銷的情況,聽取合理化建議,不斷改進人民調解工作,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和調解成效。
新時期下,加快發展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是歷史賦予的使命,也是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必然結果。今后將不斷完善工作平臺建設,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努力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縱深發展,為社會和諧穩定與平安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2
從《黨章》、《監察法》對紀委、監委職責的界定中不難看出,監督是紀檢監察工作的主基調,是根本職責、首要職責。分析查找履行監督首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是有效履行監督職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前提。
存在問題
《監察法》正式施行以來,各級紀委監委嚴格對標,全面履責,監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還是存在一些制約基層紀委監委監督工作深入推進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下大力氣予以解決。
監督意識不強。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對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沒有切實將監督作為首要職責來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審查調查輕日常監督的傾向,以大案要案論英雄的想法比較濃烈,認為辦案是硬指標,只有辦理的案件數量多、大案多,才能體現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價值,而監督是軟任務、是“隱績”,即使開展再多,也無法從效果上進行評判,做與不做一個樣,做好與做壞一個樣。有的干部錯誤地把監察“全覆蓋”理解為“啥都管”,“監督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最終偏離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職責,影響了監督的效果。還有的紀檢監察干部片面認為,把監督作為首要職責,就會用監督替代審查調查,意味著懲貪治腐力度會減弱。這與黨中央和上級紀委監委關于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的要求是相違背的。正是由于在認識上存在偏差,導致監督的意識還跟不上,監督工作的開展往往比較滯后,有時甚至浮在面上,常態化的監督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出現了日常監督和調查處置“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狀況。
監督手段不多。在違規違紀行為隱蔽化、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的趨勢下,少數紀檢監察干部仍然缺乏創新的動力,在監督方式上還是沿襲傳統的聽匯報、看臺賬、搞測評的“三板斧”,對征地拆遷、重點工程、惠民扶貧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突出問題,運用審計監督、財務檢查等專業手段進行監督還不夠,對稅務部門的“稅控”系統、交管部門的“天眼”系統的運用還不充分,創造性開展監督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急需加強。個別干部對日常監督抓什么、從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別是對非黨員監察對象如何開展日常監督,還找不到有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對黨員干部8小時之外的監督缺乏有益探索。
監督力量不足。監察體制改革后,各地出現了監察對象人數增長與監督力量增加不匹配的情況。以硚口為例,監察對象總人數增加512.5%,但執紀監督干部僅增加54.8%,這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問題。客觀分析,硚口區還存在挖潛力不夠、借外力不足的問題。在4名同志被省市抽調、20余名同志先后投入到市監委指定管轄案件的辦理、多項考核檢查同步推進的情況下,沒有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潛力,各部室之間信息共享、溝通協作不夠,造成大量監督信息的閑置浪費,日常監督經常處于單兵作戰的狀態,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時,在借用公安、財政、稅務、審計等外部力量、發揮其職能優勢、形成區域性一體化監督合力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基層黨組織特別是社區紀檢委員和行風社風監督員的積極性調動不夠,發動群眾參與監督的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
監督的效果不佳。常態化的日常監督管理辦法不多,高科技手段運用不足,雖然聯合相關職能部門成立了多個專項工作監督檢查小組,但是發現的問題線索特別是高質量的問題線索不多。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都進行了反饋,也下發了整改通知,但對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依賴整改情況匯報材料的上報較多,通過開展“回頭看”實地了解整改效果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監督檢查工作的引導和震懾作用。運用典型案例到發案單位開展案件剖析還不夠及時和經常,警示教育效果不明顯,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良好氛圍尚未形成。
對策建議
解決監督執紀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彌補工作短板,不斷推動監督執紀工作深入、健康發展,需要緊緊圍繞監督這個首要職責,定位向監督聚焦,責任向監督壓實,力量向監督傾斜,依規依紀依法把監督職責履行到位,確保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無死角”。
強化教育,科學統籌。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有什么樣的理念,就有什么樣的行為。一要站穩政治立場。強化政治監督的理念,將落實“兩個維護”、踐行“四個意識”、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區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抓手,促進黨內政治生活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二要加強教育培訓。持續深化“三轉”要求,重點加強黨章黨規黨紀和監察法的宣傳學習,通過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方式,促使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明確職責、轉變觀念,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監督工作的能力,強化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切實把監督作為首要職責、第一職責,抓在日常、嚴在經常。三要織密監督網絡。繼續深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合理調配監督力量,實現人員配備、后勤保障等向監督工作傾斜,真正實現對所有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以及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讓廣大黨員干部習慣在“聚光燈”下工作和生活,努力營造和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創新方式,完善制度。制度是根本,創新是制度發揮作用的基本保障。一要找準薄弱環節。突出問題導向,直擊日常監管的痛點,百姓關注的重點和多年困擾的難點,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完善舉措,推動制度落實,達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目的,讓腐敗無處藏身。二要明確職責定位。堅持“督促不包攬、監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的原則,制定監督清單,細化監督專責,實行精準發力,做好對職能部門日常監督、監管的再監督、再檢查,用好黨紀和國法“兩把尺子”,當好“裁判員”,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三要堅持創新驅動。定期分析信訪件,找準群眾關心的問題和監督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完善“云端硚口”漢水清風專欄功能,開通微信“一鍵舉報”監督平臺,聽取群眾呼聲,回應群眾訴求,探索對黨員干部8小時之外的監督,以監督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積極探索派駐機構監督工作新機制,加強駐在單位辦公監督、重點立項監督,推行節點巡查監督、熱點跟蹤監督、難點聯合監督,帶著“望遠鏡”,拿起“顯微鏡”,切實發揮“探頭”和“哨兵”作用,推動監督單位政治生態持續改善。
整合力量,提升質效。群眾滿意不滿意是評價工作成效的唯一標準,而提高群眾滿意度的關鍵在于提升質量和效果。一要拓寬監督渠道。探索開展立體式監督,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充分借助和發揮稅務、交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力量,突出協作配合,形成監督合力,讓監督執紀更加精準有效。二要突出監督重點。聚焦“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聚焦責任制檢查考核,確保監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實效。三要強化責任追究。對監督檢查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尤其是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處理一起、通報一起,強化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以強有力的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地,助力形成崇尚擔當、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切實增強群眾的認同感和滿意度。四要強化警示教育。加強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剖析,及時到發案單位開展警示教育,讓嚴格監督成為保持高壓態勢的重要組成部分,釋放全面從嚴、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
爭取政策,補齊短板。解決當前制約紀檢監察工作深入發展所有問題的關鍵在人。一要解決溝通不夠的問題。定期不定期與上級紀委監委取得聯系,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和工作要求,在執紀監督、日常監督重點難點問題,以及關乎監督工作正確方向的重大問題上,多請示多匯報,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二要解決力量不足的問題。積極爭取上級紀委的支持,由省、市紀委協調省、市編辦,在人員招錄政策的制定方面適當向基層傾斜,助力解決當前制約基層發展的人少事多的難題。同時,借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契機,建立政治巡察專員制度,配齊配強巡察隊伍,出臺區級派出派駐機構改革指導性意見,加強派出派駐力量。堅決貫徹落實湖北省《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意見》,向街道派出監察室,與街道紀工委合署辦公,健全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監察信息員隊伍,不斷壯大和充實紀檢監察隊伍。三要解決能力不足的問題。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分層次、分類別組織審查調查業務培訓和監督業務培訓,重點開展運用“四種形態”、把握運用政策、強化日常監督的專項培訓,補齊監督短板,讓監督更有力有效,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3
為進一步搞好干部實績考核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考核方法,達到考實評準的目的,縣委組織部調研組先后有選擇有針對性地深入到部分鄉鎮和縣直重點監控及業務部門開展了調研活動。
調研組深入各部門就考核制度、方法、程序等方面的問題與入考對象座談研討,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并詳細聽取了各單位各部門目標運行情況匯報。
此次調研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一是入考對象提出的一些意見和建議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際意義,給我們啟發很大,同時通過相互交流、溝通,消除了部分入考干部對考核工作和考核結果的誤解,統一并提高了認識,加深了工作聯系,這為今后干部實績考核工作順利開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二是通過與入考干部面對面地交流研討和深入實地查看,了解和掌握了部分入考對象更多的第一手資料,對重要目標的運行情況有了較深刻印象,為年終進一步考實評準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三是對考核人員是一次學習過程,以往更多的只是在年度考核當中,單是程序化地聽我們考核人員如何要求和操作,而很少有機會深入到具體部門或環節,因而,得到的結果性的東西多,而過程性的東西知之甚少,這次調研則完全從另一個角度與考核對象進行雙向交流,從而在實踐中增長了業務知識。
一、聽取的意見和建議
這次調研活動得到了參與單位與單位領導班子和參加座談人員的足夠重視,他們本著對縣委、政府以及考核部門認真負責的態度,從被考核者的角度,對實施幾年來的干考工作給予充分的肯定,同時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㈠給予肯定的方面
⒈大家一致認為干考制度自實施以來切實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通過制定下達目標,落實目標責任,對目標實施監控考核,推動了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發展,達到了正確評價干部、識別干部和使用干部的目的。這項制度導向性強,激勵約束機制比較健全,是對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好方式,應該長期堅持下去。
⒉對幾年來考核方法的逐步改進和完善給予了充分肯定。對近幾年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結果比較認可。
⒊對2014年鄉鎮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目標給予好評,認為目標設置比較合理,較之以前有較大的改進。刪除了沒有實際意義或不便于考核操作的考核目標,目標重點突出,符合工作實際。
⒋對調研組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的工作作風和求真務實的工作方法評價很高,通過考核方與被考方直接見面的方式,交換意見、溝通情況,密切了雙方的工作聯系,有利于今后干考工作的順利開展。
⒌對縣委在對幾年來考核認定的個別“誡勉”干部的對待和處理上反映良好,認為有力度、很及時,起到了警示和教育干部的積極作用。
㈡建議改進的問題
目標設置方面:
⒈經濟建設類目標,往往至上而下下達,目標值過高,容易造成虛假浮夸。
⒉定性類目標的標準要求過于籠統繁雜,不便于考核評價,有些涉農目標不便監控考核,只能從入考單位自行上報數字,如采用,則難免出現數字水份,使結果失真,不采用,則目標形同虛設,無實際意義。
⒊重點目標所占賦分權重盡管幾年來不斷調整,但仍然偏低,應有所調整。
年終考核方面:
⒈考核組的組成規格應該提高,否則入考單位重視不足。參與年終考核驗收的組織、宣傳、紀檢、政法等部門如考慮基層接待壓力,隨同考核組一并考核驗收,最低每個部門的驗收人員應保證在2人以上,以減少隨意性。
⒉參與民主評議人員的層面還需擴大,要有各個方面的代表參加,以增強民主測評的可信度。
⒊事關“一票否決”的目標要嚴肅對待,該否的一定要否,體現考核工作的嚴肅性。
⒋副職干部的評優比例還應提高,否則不利于調動占大多數副職干部的積極性。
⒌考核結果的運用力度還應加大,要獎懲分明,考用結合,切實發揮激勵導向的作用。
二、改進的措施及建議
調研活動結束后,調研組及時對反映上來的意見和建議逐條進行梳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㈠目標制定要科學合理,要堅持“至上而下、至下而上,上下結合”的目標制定程序,目標項目設置要因地制宜,切合入考單位實際,不要求完全與上級(盟對縣)目標對等下達;要突出鄉鎮年度工作重點和縣直部門行業特征。對個別意義不大,不好考,也考不實的目標盡量刪除,加大目標權重向重點目標傾斜力度。
㈡負有監控職能的主管部門,尤其是涉農部門在制定和下達目標任務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簡單地將上級目標任務分解了事,要結合鄉鎮工作實際、經濟基礎、自然狀況等加以確定。對所負責的部門監控考核要嚴肅認真,落實責任制。經常深入實地檢查督促,將平時監控與年終考核有機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擠出水份,防止虛報浮夸,提供的結果才能具有說服力。
㈢參加民主評議人員的范圍要適當擴大,要吸收各個層面的代表參加(如人大代表、退休老同志、勞動模范、基礎群眾等),提高評議結果的可信度。民意測驗結果要與上評下、下評上、個別談話等情況有機結合、綜合運用,以修正誤差。對縣直執法執紀或負有管理只能的部門、涉農部門以及綜合服務部門,在年度考核中有必要采取下評上和行業互評的方式,充分印證其職能發揮情況,這也是糾正行風,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
㈣進一步提高考核結果評價的合理性。目前的入考單位按分類考核較科學合理,在同類別內嚴格考核綜合得分排序劃分檔次也比較合適。對縣直部門考核評價時,同等情況或結果,評優應傾斜于一線實際工作部門(負責全縣整體工作的業務部門)。為強化實績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應實行“末位淘汰”制度,即每個類別考核組對排序在本組最后一位的入考單位應劃為實績一般或實績較差檔次。
㈤副職干部評優比重應該調整,還應提高副職干部在優秀檔次中所占比例。
㈥為了增加年度考核的嚴謹性和突出時效性,年終考核時間應在12月31日以后進行,便于有些內容的核實印證,有利于掌握全年情況,有助于考實評準。
㈦要進一步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逐步達到考用結合,防止出現考用兩層皮顯現。對評為實績突出的班子和優秀領導干部除頒發獎狀證書外,還應堅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體現實績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4
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層紀委(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紀檢組)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建設,又要督促檢查,落實懲罰和預防措施。中紀委提出新形勢下的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問題,這是基于黨章和反腐敗斗爭實踐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的明確要求。
一、基層紀委(紀檢組)在落實監督責任過程中面臨的困難與問題
紀委的監督責任既是黨章賦予的權力,又是紀委的重要職責,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緊緊圍繞“三轉”要求,把監督責任牢牢扛在肩上,強化使命擔當,讓監督責任落地生根。但實際工作中,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責任時,還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一)同級監督難。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監督的難題長期存在,主要存在三個障礙。
1.思想上有障礙。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作為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一些基層紀委書記把履行同級監督職責與服從同級黨委領導剝離開來,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怕得罪人、怕丟選票”的思想坎難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膽履行同級監督職責。如有的派駐紀檢組長,在監督同級黨委(黨組)時,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向上級紀委報告,怕受到“愛打小報告”的指責;向班子成員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別人反感,思想顧慮壓力大。
2.制度機制上有障礙。黨章等法規制度明確了監督要求,但配套的監督制度不完善、未跟進,缺乏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同級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抓與不抓一個樣、抓好抓壞一個樣”現象客觀存在。
3.實踐層面上有障礙。少數基層領導干部在口頭上接受監督,思想和行為上卻規避監督,如少數基層部門,班子成員與派駐紀檢組長之間產生一種“防備”心理,工作聯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無形的墻,產生少數派駐部門紀檢組長“邊緣化”、坐“冷板凳”現象,制約著基層同級監督職能作用發揮。
(二)“四風”根治難。當前,作風建設成效顯著,但病源還在、病根難除,停留在“不敢”層面。
1.“不能”的制度籠子不夠嚴密。監督機制、預防制度制訂數量多、執行效果低、發揮作用小、問題突出。同時,有的制度設計不符合實際情況、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工作的連貫性不強,執行中難度增大。如辦公用房標準在5年內進行了3次調整,但有的部門在辦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門領導干部把原來的超標辦公室隔開,投資購買一些辦公用品,在門頭上掛個“班子會議室”或者“接待室”之類的牌子來應付檢查。辦公用房清理本身監督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但在實施過程中無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監督難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風規定,制度制訂得好,廣大黨員干部擁護得多,但在基層想一下子根治則比較困難,如嚴禁午餐飲酒規定,對于農村黨員干部,受民風習慣影響,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來“事多面廣”、難監督難問責,群眾監督的參與度也不高,給執紀監督工作帶來了難度。同時,新形勢下出現的“公款吃喝進農莊”、“帶彩娛樂進家庭”、“電子禮品卡”、“快遞送禮”等“隱身衣”、“換馬甲”問題,再加上“為官不為”、“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但事仍難辦”現象等等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給作風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
3.“不想”的自律環境沒有形成。基層黨員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帶頭踐行作風規定的思想自覺,從近幾年查處的幾起典型案例看,少數基層黨員干部面對作風規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開監督不被發現。同時,“刮風論”、“過頭論”、“影響論”等錯誤的思想意識仍然存在,這些都為根治“四風”帶來負面影響。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層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認為有些工作只有紀檢監察機關參與,才具有合法性和權威性,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如一些鄉鎮在征地拆遷、項目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有時甚至直接充當監管主體和執法主體,使基層紀委往往在現實生活中扮演著“督查員”、“開山斧”、“滅火隊”等角色,很難聚焦主業,結果是“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導致紀委工作任務繁重。
(四)監督不到位。有些基層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樂當“泥瓦匠”和稀泥,不敢當“鐵匠”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檢查,懲治腐敗力度不夠。有的地方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有些基層紀檢干部抓防微杜漸工作不夠。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時松時緊,未形成常態,對黨員干部中的不良風氣和苗頭傾向制止不力,早發現早處置機制不完善,使一些單位作風問題糾而復生,難以根治。
(五)自身建設弱。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1.基層紀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少,且部分基層紀委班子機構還不健全。如有的鄉鎮紀委班子不健全,雖然配備了2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有的由于沒有適當的人選,紀委班子難于配齊。另外,雖然有編制,但單位上沒有適合進入紀檢隊伍條件的人,年輕的要么不是黨員或其它條件不符,符合條件的不是年齡偏大就是其它要求達不到,導致紀委班子出現人員編制空位問題,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造成“小馬拉大車”現象。
2.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作風不過硬。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作風飄浮,律已不嚴,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差,辦關系案,人情案,對一些不正之風不抵制,甚至還參與其中。
二、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王歧山書記在中紀委三次全會報告中把紀委的工作職責簡要表述為“監督、執紀、問責”6個字,這也是各級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本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基層紀委沒有理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主要領導過分依賴。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
(三)有的基層紀委不敢大膽履職。由于體制原因,各級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基層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有的紀檢干部只求平穩,不愿履職,把紀檢崗位當作個人升遷的跳板,對本職工作漠不關心,“主業、副業”嚴重倒置,敷衍塞責,不負責任,工作推一下,動一下,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有的紀檢干部業務不通,不能履職,對工作無所用心,心中無數,知識結構單一,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難以適應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趨勢,導致監督責任難以落實到位。
三、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組織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落實“兩個責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責任清單制度,扎緊責任體系“籠子”的基礎上,要把“考核、問責”這根“牛鞭子”作為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重要手段,出臺“兩個責任”考核辦法,健全責任考核體系。在總體規劃上,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以上級黨委為考核主體的“主體責任”考核,變紀檢監察工作績效考核為以上級紀委為考核主體的“監督責任”考核;在“主體責任”考核份量設計上,應與經濟社會發展考核平行,結果運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應以定性定量科學、注重實績、方便操作為目標;在責任追究上,建立剛性的問責追責機制,突出考核追責、問題倒查追責、履職不力追責三個重點內容。通過強化考核和追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
(三)監督執紀工作要有新舉措。推進監督方式轉變,及時出臺“紀檢監察機關再監督實施辦法”,實現“監督與再監督”的無縫對接,避免出現“工作空檔”和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現象。建立紀委統籌、歸口監督、紀委再監督再檢查的工作體系和工作鏈條,不斷提升監督效果,切實實現紀委事中監督向事后監督、監督事向監督人的轉變。
(四)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突破。強化頂層設計,出臺“兩個為主”、同級監督、縣級紀委機關內設機構等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運行規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探索鄉鎮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方案,針對鄉鎮紀檢干部職能不專、隊伍不穩的實際問題,建議參照“法、檢”機構改革模式,推行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明確的工作路線圖,實現鄉鎮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員專職專責,“人、財、物”上收縣紀委管理。
(五)持續改進作風要成新常態。履行好監督責任,強化作風督查是切入點和突破點。要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市、縣委十不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明察暗訪、問責處理、通報曝光、整改落實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同時從“四風”問題延伸下去,抓好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文風會風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制度化。
(六)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探索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系統)協作辦案模式,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七)監督機制、體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監督責任,健全機制制度是關鍵,要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的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探索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部門機構的有效途徑。發揮好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的監督職能,定期聽取履行監督職責情況匯報,研究制定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組以縣紀委考核為主的考核辦法,保證紀檢監察干部大膽履職。用好責任追究這把“殺手锏”,對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倒查追究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的監督責任,增強責任追究的剛性。
(八)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履行好監督責任,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是保障,要認真落實王歧山書記“對自身的監督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的要求,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紀檢干部隊伍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通過集中業務培訓,以案代訓等形式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防止“燈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5
基層黨建工作要堅持“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工作思路,不斷超越自我,找準基層黨建工作的著力點,全面提升黨建工作水平,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基層黨建工作要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兩者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為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一、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意義
基層黨建是各項工作的龍頭,做好新形勢下的基層黨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
步入“十三五”征程,我黨帶領人民群眾開始了新一輪的發展實踐。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深入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新的問題、新的挑戰不斷呈現,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適應新形式、新要求,不斷加強和改善基層黨建工作,推動基層步入科學發展的軌道,才能為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利保障。
(二)鞏固執政地位的需求
基層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決定著國家的現代化進程。只有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才能使我黨正確帶領人民不斷前進,使我黨永遠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不斷加強和改進基層黨建工作,是進一步打牢黨的工作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三)滿足群眾期盼的要求
人民群眾是我黨執政的力量源泉,基層黨組織的工作要堅持圍繞為群眾服務這一重心。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和生產生活的改變,人民的物質文化需求發生了深刻變化,基層黨組織必須充分發揮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切實了解人民群眾的需求為群眾服務到位,才能持續提升基層黨組織影響力,更好地實現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二、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
基層黨建是整個黨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基層黨組織是執政黨的工作基礎,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但現在就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建設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對基層黨建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
當下一部分同志認為基層黨建就是組織一下學習,發展幾個黨員,工作一般,要求不高;一些黨務干部對黨建工作熱情不高、工作不實,認為經濟工作和業務工作是硬指標,黨建工作是軟任務,黨建工作擺不上應有的位置;有的單位抓黨建工作完全是流于形式,被動應付,對黨的工作漠不關心,對黨的活動缺乏積極性。一些黨務工作者對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自身職責認識不夠,不能正確把握工作方向。
(二)黨建工作運行機制和工作方法缺乏創新
一是管理關系脫節。基層黨委與基層黨組織是松散型的指導關系,責權不掛鉤,缺乏實施管理的必要手段,在實踐工作中,號召力不強,工作難開展;二是監督職能缺乏,缺少應有的抓手。黨務干部隊伍建設匱乏,黨務干部兼職多,專職少,部分人忙,部分人閑,造成有的干部職責不清,心理不平衡,影響了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三)活動內容、方式陳舊,組織生活松懈
相當一部分基層黨組織活動形式不靈活,僅滿足于政治說教,在工作中,繼承不夠,創新不多。一些黨員干部抱著“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心理,不思進取、安于現狀,致使部分黨員干部黨性不強,理想信念動搖,脫離群眾。黨務工作方面仍存在方式單一、內容單調、技術輻射源弱、覆蓋面少,各類資源、各個要素缺乏有效整合,沒有產生黨務工作的整體優勢。
三、加強基層黨建的對策建議
(一)基層黨組織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
落實新舉措,在工作創新上下功夫。組織工作要牢固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和能力意識,創新工作機制、工作載體和工作方法,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尋求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創新點”。基層黨組織要進一步創新載體、抓形式多樣化,要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只有在探索新思路、開創新方法、解決新矛盾方面狠下功夫,經常分析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做到超前預見,主動適應,才能使基層黨組織始終保持鮮明的時代特征和旺盛的生命力。
(二)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教育引導作用
基層黨組織必須切實加強支部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廣泛宣傳黨的主張和精神,加強黨的信仰教育,大力弘揚愛國主義、艱苦奮斗的精神,積極教育引導廣大黨員群眾。認真開展“學習型組織”、“學習型黨員”創建活動,不斷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干部群眾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素質,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創新力,堅持黨的紀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切從實際出發,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全面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增強執行力。
(三)培養吸收優秀青年干部入黨
要注意發現培養吸收基層優秀青年,特別是青年干部入黨,努力把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干培養成新的黨員,把黨員培養成業務骨干,使黨員成為促進工作發展的第一資源。要按照穩定隊伍、優化結構、提高素質的要求、充分發揮年輕黨員的積極性,給他們分任務、壓擔子,從中經受鍛煉。
(四)抓政治和業務學習,提高黨員的綜合素質
在基層黨員干部中深入落實“兩學一做”教育,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爭當表率,堅持用黨章的要求保持黨員的先進性,自覺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堅持用黨章規范言行,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及群眾工作紀律和工作、生活紀律,做到令行禁止。用嚴明的紀律管住自己、凈化自身,做到忠誠、干凈、擔當,進一步增強基層黨員隊伍的綜合素質。
(五)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必須在體現黨員先鋒作用上下功夫
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最直接、最現實、最具體的是通過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反映出來。基層黨組織應在建設高素質黨員隊伍上發揮積極引導作用。一是做培育先鋒模范黨員的教育基地。思想覺悟高、工作能力強、奉獻精神好是新時期先鋒模范黨員的基本標準,圍繞這一目標,充分利用理論中心組和黨校等載體,抓住干部培訓的有利時機,創新學習方式,借助各種方法,展開學習培訓。認真學好黨章,堅定理想信念。學好專業知識,勝任本職工作。學好其他知識,拓展服務本領。把黨員打造成為解決各種困難和問題,帶領群眾謀發展、干事業、樹正氣的能人、強手、楷模。二是做先鋒模范作用發揮的管理中心。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發揮需要通過一定的形式和載體展現出來。通過加強對黨員創先爭優評比、黨員形象展示、黨員技能大賽、主題實踐活動、主題教育活動等設計和管理,為黨員發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提供廣闊的舞臺。三是做深化模范作用效果的推動機關。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創新考核辦法,通過定時間、定責任、定任務、建臺帳、定期公示、集中表彰等,促進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進一步發揮。通過樹立典型,廣泛宣傳,在全社會形成學先進、做先進、爭先進的濃厚氛圍,引導群眾向先鋒模范黨員方向發展。
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更是經濟發展的堅強后盾,承擔著動員群眾、組織群眾,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實現各項目標任務的職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是經濟發展的堅強后盾,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穩定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6
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如何決定著紀檢監察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影響著紀檢監察作用的發揮,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信心.據基層調研發現,部分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問題表現
(一)干部思想不穩定.基層尤其是鄉鎮紀檢干部思想不夠穩定,產生不滿情緒.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很辛苦,從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討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鄉鎮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當地黨委政府工作業績,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經濟待遇也不高,與某些部門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機會少,提拔機會更少.
(二)隊伍建設不完善.鄉鎮紀委目前雖然配備了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及紀委委員,但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紀委委員都是兼職,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從事當地黨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鉆研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查辦案件更是無從下手.派駐紀檢組,目前派駐的一般只有一個組長,沒有其他工作人員,發揮不了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作用,影響了紀檢監察各項職能的發揮.
(三)業務素質不全面.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推進,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任務越來越艱巨.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基層鄉鎮紀委書記是從其他行業和部門調任或提任過來的,沒有具備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更沒有案件查辦能力和水平,缺乏專業人才,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直接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二、原因分析
(一)認識存在誤區.一些鄉鎮(或基層單位)形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自己任內的政績,對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特別是案件查辦工作重視、支持不夠;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除紀委書記專職外,副書記、專干及紀委委員都是兼職,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責任心不夠強,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
(二)體制機制不暢.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較弱,當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和治理體制決定了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而且鄉鎮紀委書記是副科級配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鄉鎮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力度和質效.另一方面鄉鎮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脫貧攻堅、惠農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務,又必須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領導.既要接受他們的領導又要對他們進行監督,開展工作難度大.
(三)業務能力不強.鄉鎮紀檢干部非專業人員較多,崗位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識結構單一,協調能力不強,真正能“戰斗”的更少,執紀監督方式方法滯后,業務素質參次不齊.加之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審計、財經等專業知識了解不深,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水平低,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心無力,紀委委員角色意識虛化.
(四)“三轉”不夠到位.雖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跟中央步伐,大力推進“三轉”,但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人專職不專”“名專實不專”,工作中仍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不良現象,加之一些鄉鎮的人員職務等調整變化太快,導致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三、對策建議
(一)強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教育為核心,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信心,增強斗志,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同時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拒腐防變的楷模,成為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模樣.
(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采取走出去的辦法,有計劃地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機關參加業務知識培訓、跟班輪訓和參與辦案,提升“實戰”能力.對新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崗前培訓外,還需經常舉辦業務培訓,促其加快從不懂到較懂到精通的進程,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每個紀檢監察干部都能成為業務精通、知識全面的多面手,從而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履行職責的能力、駕馭全局的能力、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勵機制保障.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的規格,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提高紀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鄉鎮紀委書記等各個層次紀檢監察干部的級別待遇.同時,為基層紀檢干部提供寬松的工作環境,讓干部有作為,鄉鎮黨委、政府要盡量少抽調和借用紀檢干部.進一步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徹底改變派駐機構有名無實、形同虛設的尷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工作業績突出、綜合素質良好的,優先考慮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7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監察體制改革以來,XX市監督對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黨員,XX名監察對象。面對這么多的監督對象,如何對其實施精準有效監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存在問題
發現問題是監督工作的生命線。從目前監督工作來看,2020年,XX市紀委監委處置的XX件問題線索中,日常監督發現問題線索XX件,僅占比XX%,這說明我們的監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偏差。黨章規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法規定,監委是履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無論是紀委還是監委,監督都是第一任務、第一職責,都要求堅決把監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政治機關的定位把握不準,不善于從政治上審視、分析和查處問題,重審查輕監督,認為辦案是硬指標、監督是軟任務,無論是監督檢查室還是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都忙于辦案而疏于監督;有的對監督的“再”監督認識不到位,出現監督“越位”、外行監督內行的現象;有的擔當精神不強,主動亮劍不夠,認為監督容易得罪人,導致監督弱化、虛化。
(二)職責不清,權限職能有交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專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方式,使監督更加有力。但是,《規則》對紀委監委各監督主體誰來統籌、職責分工、如何協作等沒有詳細規定。比如:第十二條規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黨風政風建設的綜合協調,做好督促檢查、通報曝光和綜合分析等工作。而監督檢查室具體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與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作風監督的職責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時,監督檢查室的日常監督和派駐機構的派駐監督在對象、內容上邊界模糊,職責定位不夠清晰,監督關系沒有理順,導致出現“九龍治水”、無序監督,或推諉扯皮、無人監督,或多頭監督、資源內耗問題。
(三)機制不暢,統籌運行有阻力。黨中央一體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紀律、監察、派駐、巡視“四個全覆蓋”的監督格局,為強化監督職責提供了重要支撐。實際工作中,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專項監督的安排部署、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室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市委巡察辦負責巡察監督,但是“四個監督”各管一塊、單兵作戰、行無定式,沒有打破孤島、聚攏五指,致使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辦與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之間沒有實現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室對派駐機構的聯系指導作用沒有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專項監督上無力統籌“四個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列席會議、聽取匯報、廉政檔案、意見回復等常規的監督方式均有點題,但在實踐運用中,各監督主體普遍感到茫然,監督辦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監督效果不佳。比如:監督檢查室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但是僅僅實現了檔案見面、材料掃描,對監督對象的性格特征、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并不了解,這種粗放式的監督,形式大于內容;派駐機構在派駐監督上缺乏全局觀念,未將“病樹”“歪樹”放在“森林”的整體之下分析研判,對駐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和班子情況心中無數、畫像不準;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上依賴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不會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束手無策。
二、原因分析
從監督方面的諸多問題可以看出,監督乏力已經成為制約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匹配”。
(一)能力素質和監督理念不匹配。從實際情況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與當前形勢還不相適應。一是監督意識不強,不會督。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監察法要求和“四種形態”標準對成倍增加的監察對象開展日常監督,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思維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日常監督、派駐監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慮不深不細。三是擔當意識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會影響,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在開展監督工作中拉不下臉、下不了手,弱化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
(二)職責權限和監督格局不匹配。從表面看,“四個監督”是簡單的1+,但目前4個1+小于4,因為各監督主體的職責權限不能有力支撐起“四個監督”一體化的格局。一是組織架構上,沒有指導統籌“四個監督”的領導機構,監督缺少研判、規劃統籌,導致各監督主體各說各的,各干各的,沒有同向發力。二是職責定位上,監督職責、監督領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現了重復監督或無人監督的困境和尷尬。三是人員力量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監督檢查室的人員力量不足,在保障辦案的前提下,很難有精力開展監督工作。
(三)制度體系和監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監督工作尚處于探索創新階段,沒有可以“照單”監督的制度體系。一是監督重點上,“四個監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沒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側重點,相互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機制還不完善。二是監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監督比較規范外,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如何請示報告、如何發現線索、如何整改落實均沒有現成的制度規范。三是監督方式上,習慣于按老套路、老辦法開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監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監督對象上,派駐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對象基本相同,對各自的監督層級和監督重點沒有明確的區分,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監督實效不匹配。盡管XX市紀委監委機關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和各部室每年進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細,致使監督工作沒有動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導向上,以案件數量論英雄,讓監督工作“出力不討好”,從主觀上喪失了對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標設置不科學,讓考核顯失公平,致使監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結果上,由于監督工作“一體兩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數量化,以發現問題的數量論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監督工作的資料稱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建立科學公正的考核體系。
三、思考與建議
落實XX市委“XX”部署,推動XX高質量轉型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紀檢監督作保障。下一步,我們將從“五個方面”,做實做細監督職責。
(一)更新監督理念。做好監督工作必須剛柔結合,同頻共振。一方面要樹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增強監督的主動性,通過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激勵感召等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干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懲前毖后”的方針。堅持懲治才是最嚴厲的監督,提高監督發現問題能力,提高談話函詢轉初核比例,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嚴厲懲治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真正讓紀律帶電、監督長牙。
(二)緊盯監督對象。將監督見諸日常,需要既見“樹木”、又見“森林”。一是要突出“關鍵少數”。聚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加強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黨委決策部署、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二是要管住“絕大多數”。在盯住重點的同時,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級、各個領域,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維護全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創新監督機制。重塑權責清晰、順暢高效的監督工作秩序需要破舊立新,才能開新局。一是要破除“單打獨斗”的舊思想,確立“聯合作戰”的新理念。統籌推進紀律、監察、派駐和巡察“四個監督”,使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互相配合、各有側重,形成統一調度、協調配合、銜接有序的監督體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變”的舊套路,確立“四位一體”新機制。制定《關于充分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首要職責的實施意見》《“四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細則》《監督人員統一調度工作辦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監督主體在監督機制上環環相扣、全面貫通,實現“聯”“駐”“巡”三者的優勢互補、效果疊加。
(四)改進監督方法。做好新時期監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路徑。一是聯合監督。采取“駐守式”與“檢查式”監督相結合,“駐點”與“聯片”監督相結合,點穴式與常規式監督相結合,實現統籌協作,發揮集團作戰優勢。二是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實現動態監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監督。運用問題線索排查、廉政檔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列席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四是專項監督。圍繞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時間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相關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監督效果。監督工作既要善于發現外在問題,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實現標本兼治。一是要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監督的第一道關口,用好“第一種形態”,發揮監督“發現、預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變成大錯。二是要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監督工作的落腳點,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推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時,做好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通過“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發揮監督的震懾作用。
新一輪駐村幫扶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篇18
近年來,東和鄉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尤其是基層紀委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一、 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干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干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一些鄉鎮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
(二)機制不完善,監督難度增加。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從目前工作開展情況看,監督方式單一、老套的問題依然存在。如責任制考核是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單一、考核內容和指標設置不夠科學等,導致考核中發現不了問題,實現不了監督。部分鄉鎮紀委重監督檢查,輕責任追究,導致監督檢查流于形式;部分紀檢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鉆研紀檢監察業務,導致監督底氣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很多鄉鎮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一些重點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書記作為黨委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干部考核、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于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于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一是鄉鎮工作點多、面廣、量大,情況復雜,各部門都存在人手不夠的現象,鄉鎮紀委書記雖是專職的,按照“三轉”要求,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實際上還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紀檢監察工作上,還得必須服從鄉鎮黨委安排,除紀檢監察工作外,鄉鎮紀委書記還得參與其他工作,無法保證有足夠精力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監督工作難以深入。鄉鎮紀委副書記和其他紀委成員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同時,還存在兼職其他工作,甚至兼職多項工作。大多鄉鎮紀委存在專職人員不專干,兼職人員不愿干的問題;二是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高。目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熟悉金融、財務、審計、法律等專業的人員較少,在從事紀檢業務之前,大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或是系統的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對紀檢業務知識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等問題。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強,直接影響到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發揮;三是鄉鎮紀委查辦案件能力不足。在現實工作中,鄉鎮紀委不具備查辦大案要案的能力。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核實,不擅長發現一些深層次、本質性問題。信訪件成案率不高。不愿辦案、怕得罪人的現象比較突出。由于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崗位變動快,對業務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造成鄉鎮紀委辦案能力低下,案件查辦質量不高。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從紀檢監察干部履行監督職責所需具備的條件來看,不懂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層紀委工作人員少,如:東和鄉紀委雖配備了3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同時業務水平不高,這就極其容易造成監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紀委的工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這也是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鄉鎮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職責界限劃分不明,監督作用受到影響。鄉鎮紀委沒有厘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機關依賴過度,監督職能難以發揮。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體制原因,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鄉鎮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干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核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三、 基層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鄉鎮紀委能否保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任職能,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至關重要。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二在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系,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手段。紀委要完善監督檢查機制。明確檢查范圍、對象、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檢查中綜合運用聽匯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問卷調查、走訪查看等多種形式。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考核標準、指標體系,一年分一次或兩次單獨或綜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與專項檢查為依據,建立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通報并與獎懲掛鉤。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突破。一紀委要制定年度目標責任分解。圍繞責任分解、督促檢查、倒查追責抓好落實。要強化案件查辦,堅持有案必查,將主要力量傾向辦案,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二持之以恒抓作風,打好“持久戰”,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預警提醒;對干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三選取典型案例宣講、參觀監獄警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四強化監督檢查,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了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健全能力提升體系和內部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的意識。強素質,提升能力擔當;健全業務例會制度、履職培訓制度、調查研究制度、交流學習制度、以案代訓等制度。樹形象,提升責任擔當;認真落實油田公司紀委“兩個一半”精神,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收集建議,梳理案件調查,規范執紀行為。嚴律己,提升廉潔擔當。加強對紀檢干部的監督,防止“燈下黑”,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