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是調查研究的簡稱,通過各種調查方式系統客觀的收集信息并研究分析,對各產業未來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為投資或發展方向的決策做準備。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金融行業主題教育調研報告【匯編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金融行業主題教育調研報告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以貨幣流通和社會信用總和為內容的金融在社會資金的籌措和分配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金融作為一國社會資金流通系統的基本組成部分,對經濟的增長和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調節控制作用。
中國金融業發展壯大的歷史,就是一部打破“大一統”金融體制,轉型為多層次、多主體、多元化的金融業的歷史。正是得益于三十余年金融業的改革發展,在**年的全球金融危機中,中國金融業不但全身而退,更反超了西方的金融巨頭。與GDP規模位居世界第二相一致,中國金融業成長為國際金融體系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力量。
中國產業調研網發布的中國金融行業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2020-2026年)認為,**年,金融市場各項改革和發展措施穩步推進,產品創新不斷深化,市場制度逐步完善,金融市場對于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得以進一步發揮。**年,債券市場共發行人民幣債券11.0萬億元,同比增加22.3%。截至**年末,債券市場債券托管余額達35.0萬億元,同比增加18.0%。**年,銀行間市場拆借、現券和債券回購累計成交302.4萬億元,同比增加28.5%。**年,貨幣市場利率波動幅度減小,利率中樞明顯下行。**年,股票指數和兩市成交量均大幅增長。
《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三五”規劃》確定了“十三五”時期金融改革發展總體目標。根據規劃目標,“十三五”時期,中國金融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將保持在5%左右。
《中國金融行業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2020-2026年)》對金融市場的分析由大入小,從宏觀到微觀,以數據為基礎,深入的分析了金融行業在市場中的定位、金融行業發展現狀、金融市場動態、金融重點企業經營狀況、金融相關政策以及金融產業鏈影響等。
《中國金融行業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2020-2026年)》還向投資人全面的呈現了各大金融公司和金融行業相關項目現狀、金融未來發展潛力,金融投資進入機會、金融風險控制、以及應對風險對策等。
第2篇: 金融行業主題教育調研報告
隨著第三方支付的不斷更新迭代,第三方支付除了扮演信用中介角色外,還具備支付清算與融資功能。隨著時代的發展需要,它成為了集網上支付、電子支付、電話支付、充值卡支付、代收代付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支付平臺。2006年,相關網民調查結果顯示:八成以上的網民正在使用第三方支付進行網上交易而不擔心其交易風險。
2010年,央行出臺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確立了第三方支付相關的配套管理辦法,通過審核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式把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始納入國家金融監管的領域內。2011年5月26日,對于第三方支付而言,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日子。央行正式發放首批27張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平臺帶來的高收益吸引了眾多企業的加入。截止2015年,央行分8批發放支付牌照,中國人民銀行記錄在冊的支付牌照數量為267家。2015年以后,由于央行停止支付牌照的發放,支付牌照在一夜之間成為各方爭奪的"香餑餑",,特別是互聯網行業。因為互聯網行業的資金流水,用戶余額,用戶數據等信息關系著平臺的命運,因此誰也不想把這些數據交給其他第三方支付平臺。如今,人工智能的普及宣告第三方支付的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聲波支付、臉部支付、指紋支付漸漸普及,而與其有著密切相關的互聯網經濟也即將迎來一個新的偉大的時代。
根據中研普華研究院報告《2019-2025年中國金融科技行業深度分析及發展預測報告》統計分析顯示:
一、行業保費收入
中國保險市場發展前景廣闊。全球經濟復蘇和中國經濟穩中向好的態勢為保險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激發保險需求進一步釋放,保險監管部門糾偏厘清了行業定位和發展方向,科技驅動行業迎來新機遇。可以說,我國保險業發展面臨著良好的形勢。
從2011年以來,中國保險業原保費收入不斷增加。2017年,保險市場發展穩中向好,全行業共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3.66萬億元,同比增長18.4%。根據保監會公布的數據,2018年上半年,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22369.40億元,與2017年同期相比減少了770.75億元,同比下降3.33%。
保險業的發展、互聯網的普及、電子商務日益成熟、傳統銷售渠道增長乏力等因素為互聯網保險的快速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2012-2018年,我國互聯網保費收入不斷增長,從111億增長到1889億。其中,2013和2014年保費增速是最快的,分別達到187.6%和169.8%。
圖表:2015-2018年中國互聯網行業保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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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中研普華
二、保費收入結構
2018年互聯網財產險和互聯網人身險分別實現保費收入在互聯網保險保費總收入中占比分別約為29%和71%。
在互聯網保險業務中,互聯網財產險占互聯網保險整體保費收入的比例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與之對應,互聯網人身險占互聯網保險整體保費收入的比例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2015年時互聯網人身險保費收入占比首次超過互聯網財產險。
近兩年,互聯網保險保費收入結構趨于穩定,互聯網人身險保費收入遠高于互聯網財產險保費收入。實際上,無論是互聯網保險,還是整個保險行業,人身險業務保費收入增量占行業保費總收入增量的比例(即保費增量貢獻率)都是逐年增加的,而財產險的保費增量貢獻率則逐年下降。
互聯網保險保費收入結構趨于穩定則說明,傳統人身險企業前期借助互聯網渠道快速、低成本地接觸海量客戶,推動人身險企業降低運營成本的“線下”到“線上”轉移的發展方式已進入瓶頸期。
圖表:2015-2018年互聯網保險保費收入結構
第3篇: 金融行業主題教育調研報告
摘要:在目前的經濟實踐中,金融領域稅收政策的不完善既影響了金融的改革和開發,也對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不利影響,改革我國金融業稅收政策勢在必行。本文主要圍繞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主體稅種,探討了我國金融稅制中存在的問題,我國金融稅制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已經影響到了金融企業的積極性和經營效率,金融稅制的改革已勢在必行。
關鍵詞:金融稅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原則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2007年我國金融業進入全面開放的新階段,中資銀行開始面臨外資的全面競爭。而我國金融稅制仍具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的痕跡,金融企業存在稅負偏重、稅種選擇不合理、稅負不公等問題。適時調整、改革金融企業稅制,使之適應市場經濟和全球化的趨勢,既是時代的需要,也是促進我國金融業和金融市場發展的必然。目前,我國的金融稅收制度存在著種種缺陷,不能適應金融業的發展要求,隨著銀行業全面放開日程的逼近,金融稅制的改革勢在必行。
1中國現行金融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國金融領域中許多問題的發生與現行金融稅制的不健全有關。現行金融稅制存在的第一個主要問題是稅負偏高。目前在中國從事金融業務,主要涉及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具有稅收性質的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其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從性質上說都屬于在交易環節征收的流轉稅。
1.1流轉稅負擔不論從事何種金融業務,原則上統一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并按照規定的營業稅稅額附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①營業稅稅率2002年為6%,2003年降為5%。②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因納稅人所在區域而不同,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在其他區域的,稅率為1%。由于金融機構一般都坐落在城市或者縣城、建制鎮內,所以實際適用稅率多為7%或者5%。③教育費附加統一按照3%的附加率征收。
印花稅則因交易憑據的不同,稅率和稅基都不盡相同。雖然與其他稅種相比,印花稅的稅率很低,但是它一般按照涉及的交易額(如貸款合同金額)全額向交易的雙方征收,所以,從貸方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借方的借款成本的角度來看,印花稅也占有一定的稅負比例。
綜合考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即使營業稅稅率下調至5%,一般金融業務的流轉稅綜合稅負也在5.5%以上。特別是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雖然目前已經降為2‰(最高的時候曾經達到5‰),但是與其他印花稅稅率比較仍然很高。這樣,金融機構從事證券買賣,既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又要繳納稅率相當高的印花稅。
1.2企業所得稅負擔中國的金融企業原則上同其他企業一樣繳納稅率為33%的企業所得稅(外資金融機構則同其他外資企業一樣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且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可以享受一定的所得稅優惠)。
1.3個人所得稅負擔個人所得稅從兩方面影響金融業務:
一是對個人投資者從事金融產品投資所實現的收益征稅。
二是對金融企業的職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在國內,金融行業的工資水平比較高;與國外同行業相比,中國金融企業的職工人數偏多。因此,工資成本是影響金融行業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個人所得稅稅負偏高間接地提高了金融行業的人工成本,從而影響了金融行業的競爭力。
2關于中國金融稅制改革的初步建議
2.1降低銀行業的營業稅稅負,擴大征收范圍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為了避免產生大的震動,銀行業的營業稅稅率可以在2003年降至5%的基礎上,繼續逐步調低。在銀行業的營業稅稅率進一步調低的基礎上,可以考慮對所有的貸款業務均按照利差收入征稅。同時,對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征收營業稅。這樣做既可以規范稅收制度,又可以有效地促進銀行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有利于內資銀行與外資銀行在平等的條件下展開公平競爭。
2.2對金融衍生工具征稅
2.2.1對于保險業帶有投資收益性的險種,可以考慮將投資收益納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
2.2.2調整融資租賃業務的稅收政策,為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提供一個公平的稅收環境。在制定和實施與投資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時,建議將具有投資性質的融資租賃視同固定資產投資,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如固定資產投資抵免政策)。對融資租賃業務征收營業稅的時候,應當取消對本幣融資的歧視,即允許租賃公司貸人的本幣利息支出同外幣利息支出一樣在計征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營業稅時沖減租金收入。對于回租業務,應當針對其業務特點調整稅收政策,以消除多重征稅問題。
2.3統一企業所得稅,降低稅負
2.3.1建立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均采用統一的計稅依據和稅率,取消單獨對外資企業給予稅收優惠的做法,平衡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所得稅負擔。
2.3.2企業所得稅前的扣除項目應當按照國際通行的財務、會計準則設計,不合理的稅前扣除規定應當修改。原則上,與企業經營有關的支出和費用都應當允許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對于工資和壞賬核銷等對金融企業影響較大的扣除項目,應當進行適當調整,計稅工資的規定應當取消,壞賬核銷標準應當適當放寬。
2.3.3為了適當降低企業的所得稅名義負擔,順應近年來國際上企業所得稅稅率普遍下降的趨勢,建議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實行15%、20%和25%的三級超額累進稅率。
2.4調整個人所得稅
2.4.1目前發達國家普遍對個人從事證券交易所取得的資本利得征稅,只是在征稅方式和負擔水平上存在差異。從中國證券市場的現實情況看,在規模和技術上已經具備了對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征稅的條件,可以對證券交易的資本利得征稅。在稅收政策上,應當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線投機。因此,可以考慮對長期投資者的所得實行較低的稅率,對短期投資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稅。
2.4.2將現行的按月、按次分項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模式改為國際通行的按照年度和綜合收入征收為主、按次分項征收為輔的模式;制定合理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此類項目應當充分考慮納稅人及其贍養人口的生存與發展的基本需要;適當降低稅率,最高邊際稅率可以考慮定為40%。
2.5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借鑒國際經驗,為了減輕證券交易中交易環節的稅收負擔,可以考慮在適當時機進一步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稅率,直至取消證券交易印花稅。
至于1994年稅制改革時擬開征而至今未開征的證券交易稅,現在看來仍然不宜開征此稅,甚至可以考慮取消這個稅種。如果確有必要對證券交易征稅,也可以考慮用營業稅征之(現行營業稅已有這方面的規定)。
2.6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為了簡化、規范稅制,平衡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費負擔,建議取消目前僅對內資企業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由此而減少的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教育資金可以通過規范的、符合國際慣例的其他稅種(包括中央稅和地方稅)籌集。將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稅范圍擴大到外資企業的主張似不可取。
最后,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上述各項稅制改革、調整措施的實施都應當充分考慮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和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并采取相應的配套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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