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Politics)是指政府、政黨等治理國家的行為。政治是以經濟為基礎的上層建筑,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是以國家權力為核心展開的各種社會活動和社會關系的總和。政治是牽動社會全體成員的利益并支配其行為的社會力量。“政治”是政治學中最基本的概念。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加強基層政治監督調研報告四篇,歡迎品鑒!

第一篇: 加強基層政治監督調研報告
近年來,XXX紀委監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紀委全會精神,立足全區實際,堅持守正創新,大膽實踐探索,力爭把政治監督做細、做實、做深、做精。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突出重點,推進政治監督精準施治
XXX紀委監委堅持站在政治高度和全局高度,加強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戰略舉措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落實精神情況,對黨章黨規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各領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務推進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圍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繼續打好“三大攻堅戰”、落實“六穩”“六保”等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緊盯重點崗位、重點節點、重點問題,強化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既堅決查處腐敗行為,又及時發現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為受到誣告錯告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XXX紀委監委立足職責、擔當作為,把做好疫情防控監督工作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工全方位、無死角對全區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專項督查,以精準有效的監督執紀執法推動全區各級各部門履職擔當,全力構筑起抗擊疫情的“紀檢監督防線”。
二、完善布局,突出政治監督引領作用
堅持把政治監督貫穿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全過程,見人見事見細節。一是樹立靶向思維、堅持精準施治。不斷拓寬問題反映渠道,全面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梳理發現各類問題線索。強化問題線索分撥督辦,整合壯大辦案力量,推進交叉聯合辦案,區街聯動、區域協作辦案。對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快從嚴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侵害群眾利益的重點查處,持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去年以來,共處置問題線索XX個,立案XX件,同比增長XX%,結案XX件,結案率達XX%,處分XX人,留置XX人,移送司法XX人,留置及移送司法數量全市第X。二是堅定不移推進掃黑除惡“打傘破網”。嚴肅查處市紀委交辦的XXX案涉黑涉惡系列案件,共查處涉及的“保護傘”、“關系網”XX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以案促改補牢制度漏洞。抽調精干力量,全力配合市紀委監委查處XXX系統腐敗窩案,打響全市整治XX系統腐敗“第一槍”。在審查調查同時,注重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及時下發紀律檢查建議和監察建議,督促相關單位整改并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規范。
三、聚焦主業,推動政治監督做深做實
在對近年來的政治生態分析研判中,XXX紀委監委緊緊盯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瞄準“黨內政治生活”這個關鍵切口發力,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摸清監督重點與難點,補齊監督短板,在統籌聯動監督的基礎上,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創新監督方式,使監督更聚焦、更精準、更有力。
四、創新方法,促進政治監督常態化
堅持以協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政治監督工作的切入點,緊緊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把加強政治建設納入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內容,監督推動落細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進一步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去年以來,在制定出臺《XXX“廉情兩單雙告”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基礎上,創新實踐“四單一評”制度,實現了對各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動態監督、全程跟蹤、及時反饋,督促全區各單位部門履責、擔責到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新成效。
五、思想引領,夯實政治監督主陣地
聚焦思想引領,多點聯動推進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一是豐富拓展紀律教育陣地。固本培元、涵養正氣,加強“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持續強化紀律教育,不斷提升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召開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通報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組織參觀省市警示教育基地,讓廣大干部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繃緊反腐倡廉的“紅線”。二是堅守紀檢監察輿論陣地。充分利用“清風XX”、XX紀檢監察公眾號和中央省市紀檢網站,加大黨風廉政工作宣傳力度,全年共上報各類宣傳稿件XX篇,全面展示了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良好風貌和優良成果。三是創新提升文化陣地。集公園、廣場、社區、樓院“四位一體”的廉政文化宣傳陣地特色突出、成效顯著,全市首個廉政文化XX公園已經成為全市很多單位開展廉政教育的“網紅地”。
第二篇: 加強基層政治監督調研報告
根據縣紀委監委《關于1--2月份政治監督工作重點的通知》和《關于3月份整治監督工作重點的通知》的具體要求,**積極安排部署,分別于2月22日至26日,3月11-15日對各歸口監督單位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監督檢查重點
**及時組織人員對歸口監督單位民主生活會、社區中心“換屆”工作、反對餐飲浪費、優化營商環境、公務用車等分別開展了專項檢查,從監督檢查的情況來看,大部分歸口監督單位對上述重點工作重視,對相關文件進行了傳達學習,黨委(黨組、黨支部)及時安排部署,并貫徹落實。
二、檢查發現的問題
1-2月份政治監督檢查存在以下問題:(1)由于社區對選舉的宣傳工作不到位,部分選民對選舉法規了解少,導致一些選民對選舉不大關心,影響了參選率;(2)少數單位在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方面作了研究部署,但方法不多,效果不佳,離“光盤”的目標還有一定的距離。
3月份政治監督檢查結束后,尚未發現問題。
監督檢查結束后,**已將發現的問題現場逐條反饋給了各單位,并對各單位進一步加強整改提出了具體要求和意見建議,“回頭看”時已整改到位。
特此報告。
第三篇: 加強基層政治監督調研報告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強調,要一以貫之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一以貫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一以貫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方針和要求。三個“一以貫之”既是貫徹落實三次全會精神的原則性要求,也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政治監督的目標任務。近日,伊川縣紀委監委對履行政治監督情況進行了調研,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粗淺的建議。
一、存在問題
(一)監督主體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監督理念還需再轉變。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論英雄”的思維,不注重日常監督,不注重“四種形態”抓早抓小;有的認為政治監督過于寬泛,成績不易量化、不好評價,思想上不太重視。二是監督力量還需再聚合。在日常監督中,雖然重視統籌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四個全覆蓋,但是監督力量的聯動性、協同性還不強,銜接還不夠順暢。三是監督能力還需再提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一些紀檢監察干部還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離“政治過硬、本領高強、作風優良”的要求還有差距。如一些紀檢監察干部只熟悉黨紀條規,習慣從政治、紀律的角度思考,但對如何從法律層面開展工作,缺少思路方法。
(二)監督對象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近年來縣委巡察反饋情況來看,一是縣直單位政治偏差主要表現在: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下屬單位的監管缺失、貫徹落實中央等上級決策部署不及時不到位、中心組理論學習流于形式等。二是鄉鎮政治偏差主要表現: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基層黨建工作弱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突出、“四風”問題治理不徹底等。三是村居政治偏差主要表現在: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黨員日常監管不到位、鄉鎮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等。
二、粗淺建議
(一)針對監督主體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強化政治監督。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持把政治監督作為日常監督的首要任務,加強對聯系單位和鄉鎮遵守六大紀律、民主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三重一大”等監督檢查。堅持深化“三轉”,改變以“大案要案論英雄”的錯誤政績觀,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二是凝聚監督合力。統籌運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工作力量,加強銜接配合,實行信息共享,提高日常監督效率。綜合運用巡察成果、問題線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實、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狀況。著力提升監察監督全覆蓋能力,建立動態監督機制,推動監察監督向基層延伸。三是提升監督能力。深入組織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監察法,加強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加快干部隊伍深度融合,提高執紀和執法水平。加快紀檢監察機關信息化建設,融合各類監督信息數據庫,利用信息化技術開展日常監督。健全內控機制,規范監督手段,細化工作流程,嚴格約束執紀監督行為。
(二)針對監督對象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夯實主體責任。堅持行使權力和擔當責任相統一,抓住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這個“牛鼻子”,逐級夯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二是加大巡察整改回訪。針對巡察反饋的政治偏差,適時開展巡察整改回訪,提高巡察整改效果。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嚴格執行黨內問責條例,依規依紀追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問題。四是充分發揮派駐機構探頭作用。通過走訪調研、參加領導班子會議、年度民主生活會、組織述責述廉等,及時提醒督促各被監督單位持續深入抓好中央精神的學習貫徹。五是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疾。緊盯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號、裝樣子的錯誤表現,嚴肅查處空泛表態、應景造勢、敷衍塞責、出工不出力等突出問題,確保黨中央的方針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第四篇: 加強基層政治監督調研報告
按照省紀委監委將深入部分市縣對政治監督的開展情況進行實地調研的通知要求,我縣認真組織相關科室進行集中摸底調研,現將基本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政治監督的重點、難點和解決途徑
政治監督是指監督公共權力正當范圍內行使職權,主要任務是防止和懲治腐敗。加強政治監督,對紀檢干部自身的政治覺悟、政治素養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不僅要成為業務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擔當詮釋忠誠,用行動兌現承諾,確保本質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凈。
政治監督的重點是要堅持把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著力督促各單位強化黨的意識,加強黨的領導,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辦事多想政治規矩、處事多想政治影響、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動自覺;時刻提醒黨員干部做到“五個必須”,
一是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決不允許背離黨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聽從黨中央指揮,不得陽奉陰違、自行其是,不得對黨中央的大政方針說三道四,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
二是必須維護黨的團結,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要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于黨的同志,團結大多數,不得以人劃線,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別活動。
三是必須遵循組織程序,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匯報的匯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不能先斬后奏。
四是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跟組織討價還價,不得違背組織決定,遇到問題要找組織、依靠組織,不得欺騙組織、對抗組織。
五是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他們擅權干政、謀取私利,不得縱容他們影響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預日常工作運行,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一是覺得政治監督工作無從下手。紀委的監督工作即為政治監督,但大都是具體到違紀違法具體行為的監督,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意識缺失等方面感覺沒有抓手,沒有有效的途徑進行監督。甚至停留在開會強調政治紀律,但對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沒有一個量的標準,難以監督。
二是對政治監督的重視程度不夠。
二、履行監督責任存在的問題(一)深化“三轉”思想共識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單位主要領導習慣于把紀委當成黨委的工作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當成是紀委的事,導致紀委監督責任錯位、黨委主體責任缺位。有的職能部門還是指望靠紀委“牽頭”推動工作,或出于擔心管不了、怕擔責等動機,不愿履行責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紀委退出后,出現監管空檔。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三轉”存在怕得罪人、怕難出成績、怕影響晉升等思想顧慮,片面理解“有為才有位”,存在不想轉、不愿轉、不會轉的問題。
(二)紀委組織協調作用發揮不充分。在當前以治標為主、高壓反腐的大環境下,紀委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執紀監督作用日益彰顯,但紀委執紀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其他七大監督的協調聯動還不夠,對權力制約監督和反腐敗的整體合力還未形成,從某種程度上講,紀委由反腐敗的組織協調者變為事實上的“主力軍”。紀委在開展反腐敗組織協調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還不夠,存在靠人情、靠關系、靠個人魅力來協調的問題,與反腐敗協調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在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聯動辦案等方面的辦案協作機制還不順暢,成員單位的職能優勢、資源優勢、工作優勢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三)履行職責方式方法不適應。對下級紀委領導、督導和指導不夠,有的地方和單位難以把握上級意圖和要求,在工作中進退兩難。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線監督后感覺工作失去了抓手,難以及時發現問題,難以啟動執紀問責程序。有的抓作風建設滿足于抓工作紀律等淺層問題,對于人財物管理、收送禮金、說情風等深層次問題觸及不多。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執紀監督不夠,查辦案件工作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實體輕程序、重突破輕規范等問題,有的習慣于深挖細查、滴水不漏,追求查辦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夠,導致
“病樹”發展為“爛樹”。
(四)系統隊伍建設不到位。紀檢系統事多人少的矛盾較為突出。鄉鎮紀檢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常年高強度、高負荷、高風險開展工作,工作壓力和心理壓力較大。另外,紀檢干部整體素質還需進一步提升。復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適應查辦案件專業化的需要。
三、對策建議
? ? ? ?(一)厘清紀委職責,找準工作定位。在加強督導、傳導壓力上再加力度,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是否遵守和維護政治紀律的
“試金石”,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引導,切實增強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的意識,推動落實責任在全覆蓋、抓具體、抓細化上下功夫,實行條塊式分責、動態式傳導、差異式考核、連帶式追責。督促落實“兩個責任”清單任務,加強常態化的督導檢查,通過定期督導、專項督導、分層約談、通報曝光等方式,把壓力層層傳導到基層,形成發現問題、推動整改的閉環效應。按照工作目標化、目標項目化、項目責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在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評中突出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加強痕跡化管理。嚴格實施“一票否決”和“一案雙查”,增強落實責任的剛性約束。
(二)在查辦案件、嚴肅執紀上再加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的案件,確保紀律剛性約束,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在繼續嚴肅查處工程領域等重點領域案件的同時,力求在扶貧資金專項管理等案件查辦上取得突破,鞏固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要健全辦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規范,提高查辦案件規范化水平,保證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強化反腐敗組織協調,完善執紀執法部門問題線索移送和辦案協作機制,形成合力。
(三)在鞏固拓展、抓常抓長上再加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鞏固教“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進一步抓好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和落實,持續抓住關鍵時間節點、緊盯重點人員,以鍥而不舍、馳而不息的決心和毅力,堅決把目前作風轉變的好勢頭保持下去。完善改進作風長效機制,將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切實把制度約束轉化為紀律自覺,把規則要求轉化為擔當行動,根除“四風”問題病原體,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強化監督上再加力度,實現對權力的有效制約監督。加強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一把手”規范用權。加強農村黨員干部的監督,落實“三資”管理、“鄉財區管”、村務公開、票據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實防控村官廉政風險。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建立廉政談話、廉政約談、誡勉談話分級分類管理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對發現的問題早提醒、早糾正、早防范。扎實開展黨紀條規教育,充分利用紀委網站和公眾號加強宣傳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發現問題、問責追責上再加力度,有效發揮紀檢監察“再監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門監管責任清單,逐項明確責任內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到可視化、能公開、易考核。采取重點巡查、交叉檢查、信訪篩查、部門聯查、輿情倒查等方式,及時發現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中的問題,推動執紀監督由“過程監督”向“結果監督”轉變。協助黨委、政府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督促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對“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及時問責和查處。
(六)在健全機制、激發活力上再加力度,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為契機,改進完善機構人員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臺和后備干部隊伍庫。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大力實施干部素質能力提升工程,加強系統干部業務培訓和拓展訓練,加強實崗鍛煉,增強履職能力。完善紀檢監察干部實績考核機制,強化實績導向。構建優質高效內控機制,嚴防“燈下黑”,科學運用《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指導工作,進一步明確職責,規范監督執紀工作流程,切實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