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一個中文詞,是指流行病的發生和發展。重癥病例中較大的流行包括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和2019年冠狀病毒病COVID-19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反洗錢工作思考和建議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反洗錢工作思考和建議
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是信訪工作中的一個熱點也是難點問題。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了《關于做好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精神,結合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實踐,筆者對如何做好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澄清的啟動。澄清工作可由以下兩種方式啟動。一是承辦部門建議。承辦部門核查認定為失實檢舉控告,經綜合分析,認為有必要進行澄清的,在充分征求被舉報人意見后,提出澄清工作建議。二是被舉報人申請。被舉報人認為失實檢舉控告對其造成不良影響,需要組織予以澄清的,根據屬地和干部管理權限書面提出澄清申請;申請應列明基本情況、失實檢舉控告的主要內容、澄清訴求等。紀檢監察機關對于經核查認定確屬失實檢舉控告,可以澄清的,應當依承辦部門提出的澄清建議,或依被舉報人提出的澄清申請,啟動澄清程序。
澄清的審核。承辦部門在提出澄清建議時,應結合被舉報人的履歷、職務影響、工作一貫表現、群眾口碑、廉政檔案、所在部門行業領域政治生態等情況,并充分征求擬澄清對象及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意見,進行必要性研判。為避免基層操作標準尺度不一、綜合效果達不到預期等問題,在堅持“誰核實誰澄清”原則的同時,可由縣級以上紀委監委對澄清方案進行審核。其中,對澄清工作涉及的信訪舉報被認定為誣告陷害的,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黨委或者紀檢監察機關批準。縣級以上紀委監委信訪舉報部門可以商請案件審理等部門對澄清方案進行聯合審查,重點審查承辦部門核查認定失實檢舉控告的程序、事實和結論,審查澄清工作擬采用的方式方法,充分論證澄清工作的政治、紀法和社會效果,形成聯審意見。涉及重要崗位領導干部,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擬公開澄清的,必要時呈報同級黨委同意。
澄清的實施。承辦部門應當在審核通過后,按審批方案實施澄清。實施澄清應堅持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線,澄清內容主要是核查的結果,不得涉及核查工作細節,不得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不宜向社會公開的內容。澄清對象應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上講清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情況和個人思想認識,自覺接受組織監督,正確對待群眾監督。承辦部門及澄清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可通過適當方式對澄清對象進行回訪,了解其工作表現、思想認識等情況,鞏固澄清工作效果。承辦部門應將澄清相關情況及時通報組織人事部門,相關材料及時存入干部廉政檔案,并按照閉環管理要求建檔立卷交信訪舉報部門集中保管。
第二篇: 反洗錢工作思考和建議
今年年底,新的村黨支部和第十一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又要開始了。村“兩委”換屆選舉是村級組織建設的內容,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前幾屆的實踐中,我們發現村“兩委”換屆選舉在選民登記、候選人條件、賄選查處等方面出現了新情況、發生了新變化、產生了新動向、暴露出新問題。本人在oo街道連續不間斷工作26年,從oo鎮政府到oo街道親歷多屆村“兩委”換屆選舉,結合oo街道實際,現對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存在的問題作如下分析與思考:
一、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存在的問題
oo街道地處oo縣城中心,轄90個行政村,12個城市社區,3個村改居社區,人口10.2萬人。現有黨員3200多名。地理位置優越,經濟條件好,但由于城市建設的需要,拆遷村多,居住分散分散,情況復雜,每次村“兩委”的換屆選舉工作都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上屆選舉,有的村矛盾較為突出,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歷史遺留的問題和矛盾不好處理。諸如村務問題中的土地占用補償的發放、工程招標、低保申報、惠農政策落實等方面,平常沒及時處理或沒處理好,積累了矛盾和問題。一些村在如何管理和分配這些利益問題上,村干部以及村干部與村民之間頻發矛盾。有的村民為了個人利益或局部利益,借口村里的歷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采取各種手段阻止或破壞選舉,每到選舉前就蠢蠢欲動,制造麻煩。換屆不成功或難度較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村內遺留問題較多,對換屆選舉工作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
(二)因換屆上訪上訴問題不易解決。由于有的村在換屆過程中急于求成、圖省事、怕麻煩,對一些必要的程序進行了省略,操作環節不夠嚴謹,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村民意見較大,并通過電話、信件等形式上訪上訴。同時,由于在選舉過程中涉及利益沖突,個別村民借機預謀無理上訪、纏訪,甚至出現干擾換屆選舉工作的行為,影響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有個村,因為某個競選人沒有當選,就不停地上訪、纏訪,不讓我當村主任,我就不停地反應村內存在的問題,逮著誰就咬誰,給整個街道上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動。
(三)村“兩委”班子運作不好協調。有個別村干部片面理解村民自治,新當選的村委會成員認為自己是村民大會選舉的,對村中事務應由村委會說了算,我行我素脫離黨的領導,搞“自治”。使黨支部的核心領導作用難以發揮,尤其是對財務管理,黨支部對村委會缺乏監督手段,對集體收入的支配及費用報銷等“誰說了算”而鬧意見,影響了村兩委的團結協調。
(四)竟選目的日益多元不好調控。以往換屆選舉中,大多數參選者是為了為村民、百姓干點實事,但也有少數人出于“私利”而參與竟選。有的出于“私利”參與竟選;有的是為了“名”,光宗耀祖;有的為了“利”,認為村干部可支配的資金增多,當上村干部有利可圖;有的認為可以利用當上村干部的便利,在本村土地審批、村內建設等項目上求“近水樓臺”,牟取私利;有的是為“保護既得利益”;有的是為混熟人,找上級好辦事;有的是為了“氣”,與其他村干部爭高低,樹己威,求認同。竟選目的不同,使一些村干部當選后,方法簡單,紀律松馳,作風飄浮,脫離群眾,損害黨群干群關系。
(五)政策法規不明確,賄選現象不好處理。賄選現象由于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呈現出愈演愈烈趨勢,嚴重影響著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公正性。出現一些不正常現象不好查處,如送一條煙、請一頓飯,甚至送少量現金等不正常現象,算不算賄選;有的賄選情況無人舉報,即使舉報了也拿不出證據。這些現象既無法規條文也無文件規定,導致對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中送錢送物現象難以得到真正追查處置,進而縱容了拉票行為,破壞了選舉的公正性。對“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或者未經村民會議依法選舉成為村委會成員的”,雖然有“視情節,由有關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理”的規定,但對“有關機關”沒有作進一步的界定,責任不清,致使“有關機關”推諉,一些違法行為無法得不到及時處理。
(六)好的村級領導班子不易選出。有的村現有村干部普遍年齡偏大,學歷偏低,村級后備干部資源普遍缺乏,選擇余地不大。年輕人干不了,能人不愿干。即使有年紀輕、文化程度較高的農村青年參加竟選,也會因為多年打工、讀書在外,不在村上居住,缺乏群眾基礎,同時缺乏較為強大的經濟實力而難以被選出來。因此,干部年輕化、知識化難以實現。農村婦女參選參政,因為選舉辦法的要求,從上屆開始得到了很好的轉變。
(七)村“兩委”候選人不好確定。一是一些“能人”不愿當“村官”;二是個別村長期不發展新黨員,不愿使用有能力的年輕人,致使黨員隊伍年齡老化,黨員文化素質偏低,合適當村支部書記的人難找;三是少數原任村干部雖然經驗豐富,能力強,也曾辦過不少實事、好事,但由于在平時的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出力不討好,失去了一部分群眾的擁護和支持,選不進村級領導班子;四是一些優秀的后備干部由于鍛煉的機會少,又沒有當任過村干部,群眾了解不多,再加上在選舉時,對群眾宣傳不夠,不能獲得大多數群眾的支持。
(八)外出選民參選熱情不好調動。部分外出村民認為:“我一個人不能決定選舉結果”、“反正人不在村里,選舉誰都無所謂”。因此,多數外出農民。外出務工的農民不愿意回家參選的人數愈來愈多,如何確保選舉人數過半數,如何保證外出選民依法進行委托投票,成為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新難題。有的外出選民只采用口頭委托方式,造成在家的父母、兄妹、夫妻之間爭著委托填寫選票,致使委托失控。有的村對外出選民所在地不知道,如果既不找落實,又無解決辦法,就會造成外出選民返家索要自己的“選舉權”而造成被動。
(九)宗族派性勢力干擾不易避免。宗族派性勢力在農村普遍存在,特別是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時表現得尤為突出。不同家族、派性之間的矛盾在選舉時集中暴露出來。各自為政,互相攻擊,把村級組織換屆視作宗族、宗派勢力的比拼,惡意承諾,選票誤投,民意誤導,使贊成票難以過半,致使選舉難以成功。有個別候選人考慮到自己當選的可能性不大,就“我干不成你也別想干”,故意在選舉中搗蛋。不少農民看問題,首先是家庭,其次是家族,再次是宗族。家族、宗法、姓氏影響正常的選舉工作。如祭田壩村的熊、羅兩姓,素來恩怨相斗,到換屆選舉時,雙方都想讓本姓的人當選為村委會主任,于是明爭暗斗,相互攻擊,嚴重影響村級組織換屆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黑惡勢力干擾換屆。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加快,村莊拆遷的連續推進,有的人為了招攬工程,謀取私利,在村兩委換屆時召集一些社會閑散人員把持村兩委換屆選舉,讓大多選民敢怒不敢言,嚴重影響了選舉的公平性。
二、解決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存在問題的思考
(一)明確加壓,強化黨組織對換屆工作的領導。樹立強勢組織意識,不管白貓黑貓,一定抓住好貓,不管苦果澀果,一切服從效果。健全目標責任體系,強化黨組織的領導,為換屆選舉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實行街道班子成員聯系社區,一般干部包村責任制;選舉工作開始前,做好村財清理審計、干部考察、村情民意調查等準備工作。做到:一是及早抓換屆前的調查摸底工作。在換屆選舉準備階段,提前近半年時間深入各村調查摸底,制定下發《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情況調查表》,摸清各村“兩委”班子情況、黨員干部情況、群眾認可度情況以及村情民意等情況,為換屆選舉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同時,通過民主測評方式,掌握廣大黨員和群眾對本村兩委主要領導工作實績的評估,把握黨員、干部、群眾的思想動態,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及早開展集中整頓。對排查掌握的換屆選舉工作可能難以開展的重點村、難點村,及時研究對策,并采取措施,分類進行集中整頓,及時化解可能影響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各類不利因素;三是先易后難。為了保證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確定幾個換屆選舉容易村先行換屆,為全面鋪開積累經驗,掌握主動權;四是先行進行村黨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提前一個月左右選出村黨支部委員會,選出主心骨,推動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
(二)廣泛宣傳,強化對選民民主法制意識的引導。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提高他們參與選舉的積極性是保證換屆選舉成功的前提。做好每一個層面的工作,引導村民把注意力集中到換屆選舉工作中來,對在家的村民,突出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基層組織選舉條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實在的形式,比如高音喇叭、代表會議、宣傳車、報紙、標語等,引導他們認識換屆選舉的意義和作用。對外出的選民,采取指明其家人發信函、打電話等方式,將換屆選舉工作的準備和進展情況及時告訴他們,爭取他們回村參加選舉,對不能回家現場參選的村民,依法制定嚴格的代票辦法;對干預換屆選舉的宗族、幫派,堅持正面教育,多方疏導,對他們提出的問題進行認真解答,打破他們的利益同盟;對黑惡勢力干預換屆的,公安部門要堅決給與打擊。同時,注意加強對選民的思想教育,教育他們珍惜法律賦于自己的權利,增強自主意識、竟爭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旗幟鮮明地引導他們既按照上級的要求,又符合自己的意愿,推薦和選拔好村干部,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質好、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的人選進村級領導班子;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對那些問題多、矛盾深、班子軟、群眾散、工作難的重點村的換屆選舉工作重點抓,多渠道、多形式地化解各類矛盾,解決各類問題,確保選舉工作順利進行。對賄選問題不能抱以寬容的心態,要堅決糾正“賄選是一種進步的表現”、“是與國際接軌”的錯誤認識,或以“難界定、沒證據、難查處”等理由任其發展。對于賄選拉票的問題,必須抱以正確的態度,嚴肅治理,堅決遏制。通過典型案例和多種形式宣傳賄選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導竟選人及選民正確行使權利,對那些不聽勸告的人,要嚴肅查處,按有關規定處理,殺一儆百。
(三)嚴格把關,強化對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首先嚴格法律程序,確保換屆選舉工作質量。在選舉實施階段,嚴格程序,依法操作,并直接接受群眾監督,使選舉工作真正實現“陽光操作”和“陽光選舉”,努力贏得群眾的信賴和支持。
1、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制定嚴格、詳細的選舉政策,對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詳細界定,大問題統一標準,以利增強基層工作的可操作性。
2、在操作過程中堅持因村制宜原則、確保穩定原則和強化黨組織領導原則,重點把好“三關”:一是把好選委會產生關;二是把好推選關;三是把好正式選舉關。
3、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分類有序推進,確保選舉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在充分調查了解、吃透上情、摸準下情的基礎上,按照試點先行、典型帶動、由易到難、分批實施的辦法,對各村進行分類排隊。首先是確定選舉工作試點村,由街道抽調人員進行駐村指導,在工作實踐中摸索經驗,做出樣板,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明晰的選舉方案,一切服從選舉,一切規范到方案中去;把村班子堅強、村委干部威信高、能保證順利過渡的作為第二批;把村兩委班子齊全、能夠正常開展工作的作為第三批;把宗派矛盾突出、村情復雜、工作難度大的村作為最后一批。然后按照村情類別抓好第一批,推進第二批,謀劃第三批,最后集中力量、攻堅克難、綜合整治剩下的第四批。
4、強化監督,化解矛盾,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扎實穩妥進行,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對工作做得扎實、成績突出的進行通報表揚。對態度不端正、工作拖拉落后的予以批評。對因換屆選舉引發群眾上訪的問題,責成專人負責,及時處理,能當場明確答復的當場明確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認真做好回訪調查。對上訪者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該改正的改正,該推倒的推倒,給上訪者一個滿意的答復,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保證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對情況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多、工作難度大的村,堅持不怕揭蓋子,不怕捅簍子,找準癥結,因村施策,采取思想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認真加以解決。建議發揮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作用,引入司法公證制度和選舉觀察員制度,利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資源到選舉竟爭激烈或易發生糾分的村監督觀察選舉全過程,保障選舉公正,減少矛盾。
第三篇: 反洗錢工作思考和建議
門難進,事難辦,臉難看,一度是對官僚主義者最形象的比喻,如今卻可以拿來比對于小區大門。其大約的情形如下,盡管快遞小哥戴了口罩,也配合測量體溫,甚至比平時更加注意快遞車輛所載貨物進入小區之后的“守秩序”,然而可惜的是,小區大門就是不讓你進,理由唯一一個,疫情嚴重,請你配合。
接下來的情形則如下:受疫情影響,許多市民“宅”在家中,網購成為消費主流,而線上下單量也隨之呈現爆發式增長,不少小區門口出現快遞物品扎堆的現象。扎堆者,蜂擁而至呈包圍狀也,以如此陣勢,小區門口豈不形成另一個極大的傳染源?
還有另一種情形需要引起官方、民間以及菜鳥驛站經營者的注意。小區內快遞柜形同虛設,或者根本沒有設置快遞柜,這讓“菜鳥驛站”形成規模。而形成規模之后的菜鳥驛站絕非三三兩兩門可羅雀,而是在封閉空間內形成快遞散貨貨架。好一點的菜鳥驛站經營者自覺在疫情期間將快件取出后再送到取件者手中,而不自覺且無疫情防控意識者則直接讓買家到菜鳥驛站封閉空間內自行自助取件,如此以來,貨物本身衛生不能保證安全,散貨貨架更不能保證快遞件衛生安全,這等同于形成了一個病菌傳染源。盡管這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擺在面上的隱患,但包括購物平臺、快遞鏈經營者、官方管理者以及菜鳥驛站經營者一概對此熟視無睹,任由安全隱患時時刻刻存在,且無任何人加以過問改正,如此下去,與主觀傳播病毒何異?
解決這個問題的兩條途徑,其一,快遞員直接與客戶對接見面,將貨物直接物歸原主。此一途徑因“上班族”缺少時間而存在短板,只適用于居家一族。其二,存放在小區快遞柜內,由客戶自由取件,而這樣的形式在疫情之前除某些未設快遞柜小區之外一直實行。然而,如前述,一個“進門難”,令快遞小哥“望門興嘆”。
快遞小哥說:去年每天可以送三百單,現在只能送一百單。其實這只是一種表面現象,疫情當前,唯有快遞業的正常運轉,才是解決居民衣食住行中最重要兩項“衣食”無憂的唯一途徑。沒有電商經營者,沒有快遞業,就沒有抗疫的勝利。之所以快遞送單縮水,恰恰是因為公眾對取件“最后一公里”之病菌隱患存在極大擔憂。那么,快遞“最后一公里”卡脖子,有官方管理者的懶政,有小區的“門難進”“臉難看”,也有快遞業鏈條“最后一公里”的設計短板,比如任由菜鳥驛站在封閉空間內取送快件。在小區內設置一個快遞柜,何其難哉?讓快遞小哥在疫情防控嚴格檢查基礎上進入小區送快遞,何其難哉?由此可見,官僚主義不止存在于官場,同樣存在于一些小區物業。
第四篇: 反洗錢工作思考和建議
一、開展反洗錢工作的必要性
(一)反洗錢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
在我國,洗錢一方面造成直接的財富流失。例如,1994-1998年間,廈門遠華走私案頭目賴昌星將走私所得120億元人民幣洗往加拿大;廣東開平中行許超凡等人貪污挪用公款4.83億美元并將其中大部分洗往國外;黑龍江中行高山案中3.6億元人民幣流到境外……這些資金大部分已無法追回,損失的無疑是國家和人民的財富。同時,顯而易見,洗錢也助長了貪污腐敗、侵占國有資產、金融詐騙、走私和偷逃稅款等犯罪的發生,這些犯罪又使國民經濟遭受更巨大的破壞。
另一方面是,洗錢會危害國家經濟金融穩定。首先,洗錢活動會造成資金的異常流動,影響利率和匯率的正常形成,擾亂金融市場,干擾國家的宏觀調控。其次,為了避免被監測,很多洗錢活動放棄單純的資金劃轉形式轉而選擇實業投資、金融投資,甚至更為復雜的復合方式。這些投資并不以創造價值為主要目的,它們會使有關行業不遵循市場規律和國家產業政策而調整,卻只隨著黑錢的流動而興衰變化,造成國家經濟結構的畸形發展和經濟動蕩。例如,洗錢活動往往追逐過熱的市場,比如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因為那里資金流動量大,監管滯后于市場膨脹。而這一行為的結果是,市場因受洗錢行為的“追捧”而出現更多泡沫、更難于監管。再如,目前比較泛濫的娛樂場所、地下賭場等,也都拜洗錢活動所賜而“方興未艾”。因而,反洗錢就是保護國民經濟、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
(二)反洗錢是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需要
十七大報告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第二個具體目標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報告指出,民主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決策公開化,即“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要“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而透明化正是洗錢分子最不希望看到的。特別是有國家公務人員身份的洗錢分子,會千方百計地掩蓋決策過程,企圖在決策的各個環節制造混亂,以便利用職權最大限度地攫取財富并“清洗”享用,同時逃避法律的制裁。這些人是推動民主進程最頑固的勢力。
此外,洗錢也對國家的法制建設提出了挑戰。洗錢不但刺激其它犯罪,而且給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掩蓋了犯罪的蹤跡,為犯罪分子享用贓款、逃避打擊甚至擴大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為司法機關及時發現犯罪、查獲罪犯、順利追繳贓款設置了障礙。同時,打擊洗錢犯罪本身也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所以,反洗錢工作也以促進民主和法制建設為目標。
(三)反洗錢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需要
十七大報告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而洗錢活動與其它犯罪交織,不僅滋生了拜金主義、助長了不勞而獲的惡習、破壞了社會信用基礎,而且還引發了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的泛濫。靠黃、賭、毒洗錢,以洗錢養黃、賭、毒在我國呈上升勢頭。打擊洗錢,有助于剔除糟粕、掃除垃圾,推動和諧文化建設。
(四)反洗錢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需要
十七大報告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而洗錢和與之共生的黑社會、恐怖主義和制毒販毒等犯罪活動無時無刻不在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等建設目標構成威脅。反洗錢,將切斷這些犯罪行為的資金鏈條,抑制犯罪,使社會向和諧邁進。
(五)反洗錢是中國進一步擴大開放、融入國際社會的需要
十七大報告以專門的章節闡述了中國和平外交、共同發展的對外政策。“9.11”以后,國際反洗錢合作已經被提升到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國際政治穩定的戰略高度,是國際關系中重要元素之一。許多重要國際多邊合作機制,如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等,均將預防和打擊洗錢與恐怖融資作為重要議題。
大力推進反洗錢工作、積極參與反洗錢國際合作,對于促進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展示我國改革開放的決心、維護我國負責任大國的形象等,都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同時,反洗錢的國際合作,勢必促進我國金融監管、司法、信息技術等多個領域的對外交流,成為國際交往和其它領域合作的切入點。
(六)反洗錢是推進黨的建設的需要
十七大報告最后一部分著重強調了黨建工作尤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在我國,與洗錢聯系最為緊密的犯罪就是貪污腐敗。近年查處的貪腐大案,幾乎都與洗錢密切相關。洗錢給意志不堅定者提供了想象的空間,給貪污腐敗分子提供了退身之路,只有割除洗錢的毒瘤,才有可能治愈貪污腐敗的頑疾。
二、做好反洗錢工作的方法
(一)反洗錢工作必須與時俱進地求發展、求更新
為了逃避打擊,洗錢分子無時無刻不在窺視著制度的漏洞和人為的疏忽,也尋求著新的清洗途徑。所以,反洗錢工作必須要強調發展,及時變革、不斷完善、與時俱進。
1.立法上應繼續求發展。
雖然我國剛剛頒布了《反洗錢法》和《《刑法》修正案(六)》,但仍不足以應對當前復雜的反洗錢形勢。兩部法律還需進一步完善。
《反洗錢法》雖然將“特定行業的非金融機構”也列為反洗錢義務主體,但對于該類主體的所指范圍、反洗錢義務、被監督管理的辦法等,留下了“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議題。這對于各部門的協調合作能力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也給未來“有關部門制定”的結果的法律效力帶來了不確定因素。
另外,《反洗錢法》對于國家反洗錢監督管理機制、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權限、各部門的協作方式等內容的規定不夠明確。這會造成反洗錢監督管理上的缺位或者沖突。
《刑法》雖經過不斷修訂,但對洗錢罪的的定義仍過于狹窄。一是上游犯罪范圍偏窄。《刑法》第六次修正雖將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擴充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7類犯罪。而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四十條建議提出了20類犯罪。就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論,販賣人口、制假售假、偷稅漏稅等犯罪也都與洗錢密切相關。二是洗錢犯罪主體范圍偏窄。現行《刑法》在列舉洗錢行為方式時,特意使用了“提供”、“協助”等限制性概念,從而排除了實施七類上游犯罪的正犯,而只將洗錢犯罪主體的范圍限于協助這七類犯罪分子實施洗錢的人。國際上有關法律文件如《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則將相關所有正犯、共犯和協助其洗錢的人都列為洗錢罪的主體。三是洗錢罪的主觀構成要件范圍偏窄。現行《刑法》描述洗錢罪的主觀構成要件為“明知”是七類上游犯罪收益而協助洗錢的。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明知”的認定將十分困難,會給洗錢分子很大可乘之機。建議效仿英、澳等立法條文,在“明知”后列上“應知”、“能夠合理推知”、甚至“有理由懷疑”。
2.機制上應繼續求發展。
目前我國的反洗錢監管采用的是人民銀行牽頭的聯席會議協調機制。其優點是參與的部門廣泛,基本涵蓋了與洗錢有關的所有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缺點是組織松散,難以形成合力。
作為國家反洗錢主管部門的中國人民銀行非“行政”部門,在各個行業的行為“乏力”。而且,人民銀行不是其它聯席會議成員部門的行政上級,無法指令其迅速有效行動,造成“三管”(重復或沖突管理)或“三不管(無人管理)”,或者貽誤戰機,給狡兔三窟的洗錢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國家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的成立是一個值得稱道的發展方向。設立一個專職的、獨立的國家反洗錢機構是目前國際反洗錢發展的趨勢。但是,目前我國的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的下屬單位,其獨立性和專業性還有待加強。
(二)反洗錢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反洗錢工作中的以人為本有兩層含義,一是服務大多數人,二是依靠大多數人。洗錢不同于盜竊、搶劫等犯罪,洗錢犯罪危害的一般不是具體某個人,而是社會上的大多數成員,最終損害的是普遍的國家利益。而且,普通的個人往往無力與洗錢犯罪斗爭。所以,要有效的預防和打擊洗錢就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這就要求我們大力開展反洗錢的宣傳教育工作。目前這方面的工作還相當不夠,很多群眾還不了解洗錢的概念及其危害,不具備反洗錢的基本常識,不能主動發現洗錢線索和舉報洗錢行為,有些人甚至還抵觸金融機構實施的反洗錢措施。
在反洗錢的主戰場金融機構及與反洗錢有關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我們更應該調動人的能動性,加強宣傳培訓,使從高管人員到普通員工都能從被動到主動、從抵觸到自覺地開展反洗錢工作。
以人為本也要求我們反洗錢監督管理者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充分考慮人性的因素。比如制定相關法律規章時注意保護公民的合法隱私權;認識到不同人群的生產生活和消費理財方式也不同;在督促相關機構、人員開展反洗錢工作時要承認其利益立場,比如企業以盈利為目的,個人關心的是薪酬待遇,因而,在下發“規定”、“辦法”的同時,還應積極采取多種獎懲激勵方式引導而非命令其盡職盡責。
(三)反洗錢工作必須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開展
首先,要協調國民對反洗錢重要性的認識與反洗錢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之間的關系。反洗錢是需要全社會的參與,要常抓不懈。只有得到社會各方的支持,反洗錢工作才能長期有效地開展。開展宣傳教育,與檢查調查一樣,都是重要的反洗錢工作內容。
法律法規與實際操作相協調。法律法規間要相互協調一致,內容要詳細準確、科學適用,可操作、便于操作;實際操作中要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嚴格執法。目前某些法律規章尚有不適合操作之處,也有實際工作中未嚴守規章制度的現象。應立即完善法律法規,而后要求嚴格執行。
反洗錢監管體系協調運作。人民銀行及其它所有反洗錢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互為補充,結成一張網,而非散成一盤砂。每個部門也要協調本部門的其它業務與反洗錢專項工作間的關系。
協調反洗錢監管部門與金融機構及與反洗錢有關的特定非金融機構間的關系。實際檢查工作中我們發現,在反洗錢斗爭中,某些機構是被動地站在監管部門一方,實則站在另一方為疑似洗錢的行為解釋開脫,監管部門與這些機構反而成為對立面。兩者的關系應該協調為指導與被指導、幫助與被幫助、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才能高效地開展反洗錢工作。
協調各機構開展反洗錢與他們開發、維護客戶之間的關系。機構與客戶都應該認識到,反洗錢是金融機構和與反洗錢有關的特定非金融機構的法定職責,也是客戶作為公民的自覺義務,反洗錢不是給客戶帶來麻煩,而是為了維護金融穩定、機構安全,更好更持久地服務客戶,為客戶負責。
與反洗錢國際組織、其它國家協調合作。洗錢往往是跨境活動,反洗錢需要多國的配合。而且僅從相互學習借鑒反洗錢經驗的角度,國際合作也是必不可少。我國剛剛成為FATF正式成員,然而,加入并非一勞永逸,FATF會定期對成員執行FATF“40+9項建議”的合規性進行評估。因而,對外的反洗錢合作,要保持協調持續。
要持續地開展反洗錢工作,還要協調人力、財力、技術等資源的配置。反洗錢工作專業性強,涉及領域廣,目前我國這方面人才奇缺。隨著科技的發展,反洗錢的戰場已擴展到信息技術領域及虛擬網絡,要求有力的技術支持。同時,大量信息的采集分析、理論研究、調查分析、檢查指導、宣傳培訓等更需要充足的經費保障。
(四)反洗錢工作必須采用統籌兼顧的方法
首先要統籌反洗錢的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投入包括財力、人力、技術、甚至國際政治手段等等一切為反洗錢而投入的國家和社會資源。產出則是以上提到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國際關系、黨建等多方面收益。我們堅信,開展反洗錢工作,長期來看,產出必將遠大于投入。但是,我們仍要合理地使用資源,大力開展工作增加產出,統籌安排,達到效益最大化。
順利開展反洗錢工作還要統籌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比如,承擔反洗錢的監管任務,勢必占用很多行政部門的精力和資源,而這些部門并不是以反洗錢為主業。此時,國家應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將反洗錢工作成效納入其中,使整個社會受益的同時,大力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部門也受益。這種顧全整體也照顧到局部的統籌兼顧的方法,同樣適用于金融機構和與洗錢有關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內部。對于因認真履行反洗錢職責而影響其它業務的部門和員工,應給以補償。再如,金融機構可能因開展反洗錢工作而在短期內損失了客戶,出現了當前利益與打擊洗錢維護金融穩定從而最終受益的長遠利益之間的矛盾。此時,對于反洗錢工作開展的好、降低了金融風險的機構,金融調控和監管部門可以考慮在再貼現成本、業務審批等方面給予一定特惠,兼顧相關機構的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