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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體系包括
摘 要: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就是通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不斷扎緊了黨規黨紀制度的籠子,提高了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但要實現黨的十九大報告所確立的 “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目標任務,確保中國共產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還需進一步深刻認識新時代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意義。
關鍵詞: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國家保障
中國共產黨在90多年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體系,尤其是在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法規制度方面逐步形成了系統配套的黨規制度體系。但離“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1]的總體目標尚有差距,離習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2]的新時代要求尚有差距。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現上述目標要求,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
一、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習近平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3]毫無疑問,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和最大優勢,黨的建設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其它制度緊密相連、不可分割,構成完整統一的制度體系。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各項制度都要通過黨組織的掌握和運用發揮作用,各項體制機制都要通過黨內法規制度的正常運轉得到實現。就此而言,沒有黨的建設制度現代化,就沒有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運用國家制度管黨治黨是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指出:“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3]在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各方面事務的過程中,運用黨內法規提升黨管理自身事務的能力是關鍵所在。通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構建系統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增強黨的各級組織和干部依法辦事、按制度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實現黨自身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 全面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進而有力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
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有利于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 從根本上保證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社會主義方向,保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社會主義屬性。習近平指出:“推進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賦予社會主義新的生機活力。這里面最核心的是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偏離了這一條,那就南轅北轍了。”[4]全面深化改革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需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建立社會參與機制”[5]。一句話,建立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相適應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推進改革措施有效落實的重要組織保障。
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保障
社會總是在在矛盾運動中前進的,有矛盾就有斗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在黨內外進行具有許多具有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必須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必須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習近平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地指出:“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緊密聯系、相互貫通、相互作用,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偉大工程,要結合偉大斗爭、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來進行,確保黨在世界形勢深刻變化的歷史進程中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在應對國內外各種風險和考驗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全國人民的主心骨,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2]這是在中國發展進入新時代的歷史條件下思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總體思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在“四個偉大”中具有決定性作用,而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又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黨的領導工作制度建設的重要構成。因此,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結合偉大斗爭、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來進行,必須為實現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歷史使命服務。
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必須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略,從根本上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與軟的問題。習近平指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6]以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略,一要建立系統完備、務實管用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長期以來,黨內法規制定領域存在碎片化、隨意化、應急化傾向,黨的建設各領域法規覆蓋不全面、比例不平衡現象也比較突出,不同層級法規、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之間還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容易造成法規使用的銜接不暢,妨礙了黨內法規作用的正常發揮。因此,黨內制度建設“要堅持宏觀思考、總體規劃,既要注意體現黨章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規制度相銜接,提升法規制度整體效應”[7]。二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做到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從嚴治黨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8]。“思想教育要結合落實制度規定來進行”,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法規制度認同和執行的自覺性,“使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成為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為發揮法規制度作用提供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三是健全完善法規監督執行機制,明確法規運行程序和違規責任,為法規的貫徹執行提供有效保障。習近平高度重視黨內法規的貫徹落實,他指出:“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現在,我們有法規制度不夠健全、不夠完善的問題,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規制度并沒有得到嚴格執行。”[9]習近平同時強調監督機制對于落實法規制度具有重要意義,他指出:“抓好法規制度落實,必須落實監督制度,加強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要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
三、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近代以來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優秀成果,是現代社會治理的有效方式。黨內法規雖然不能歸入國家法律體系,但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依規治黨是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必須統籌推進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一體建設,這是黨深刻總結歷史經驗得出的重要結論。鄧小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指出:“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10],突出強調了黨規黨法對國家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沒有嚴格的黨內法規制度或者法規制度執行不到位,都會使依規治黨成為空話,影響黨內政治生活和其他各項建設的正常開展,影響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最終影響國家法治建設的推進。
堅持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保證。一方面必須將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按照法定方式上升為國家意志;另一方面必須不斷增強黨領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中央黨內法規制度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提出“完善黨領導國家法治建設的黨內法規”,將“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健全黨領導法治建設的制度和體制機制” 確定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以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升黨領導國家法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應當健全和完善黨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開展工作所應遵循的法規制度,促進四個法治建設領域領導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
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和國家法律相互銜接、協調一致,共同構成組織嚴密的制度體系。一方面,不能將黨的主張和國法規定、黨的文件和國家法律、黨的紀律和國家強制混為一談,要始終堅持“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黨規和國法的內在統一性,建立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統籌協調機制,確保二者在價值理念、具體規范和具體實施方面的內在統一,保證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有效運轉。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N.人民日報,2017-6-26
[2]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N.人民日報,2017-10-28
[3]習近平.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J].求是,2014(1)
[4]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習近平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論述摘編[M].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
[5]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N].人民日報,2014-10-29
[6]習近平就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N].人民日報,2016-12-26
[7]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讓法規制度的力量充分釋放——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并發表講話[N].人民日報,2015-6-28
[8]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M].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
[9]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M].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
[10]鄧小平文選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4年
【篇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體系包括
當再次閱讀《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時,我心中感慨無限。《制定條例》的出臺給人民群眾釋放了一個信號:我黨必將從嚴治黨!
我們以前經常說“依法治國”,那么,《制定條例》的出臺則提出了“依法治黨”。也就是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和黨的法規來規范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為,通過黨的各項具體制度來保證國家的憲法和黨章成為黨組織和黨員的最高行為準則。《制定條例》的公布使得依法治黨有了更強有力的保障。目前,在我黨內部,仍然有不少黨員出現了思想上的腐化和作風上的歪風邪氣,這非常不利于我黨根基的穩固、內部同志的團結,更不利于我黨生機的長久保持。而《制定條例》毫無疑問有利于肅清黨內不良風氣,增加我黨的純潔性。
因此,要明確責任,主動作為,始終把“兩個責任”扛在肩上。堅決要守紀律講規矩,堅定維護中央權威的自覺性;堅定履行“兩個責任”的自覺性。”“兩個責任”是落實從嚴治黨的根本保證,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也就無從談起。
【篇三】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體系包括
5月27日,新華社授權公布了兩部黨內法規,一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一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我當即對這兩部法規的內容進行了閱讀,心中感慨無限。
這兩部法規的出現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它告訴世人,中國共產黨第一次擁有了正式的、黨內的“立法法”。其實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國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而這次的《制定條例》則是對《暫行條例》的一個補充和修訂。
而與此同時,為了黨內法規備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還同步制定了《備案規定》。
在得知這兩步法規的頒布后,我還對網絡輿論進行了一個觀察,發現許多群眾歡欣鼓舞,認為這是黨的一大進步,是促進我黨廉潔作風的盛行,是提高黨內科學化水平建設的重大舉措,更是提高我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能力、水平的一個有力武器。
這兩部黨規的公布,就像一個牢籠,它讓過去喜歡鉆空子的某些權力欲望被禁錮在這個權力的牢籠里面,讓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的行為進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規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會影響我黨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風,這對加強我黨的建設、保證黨的各項工作規范進行和黨內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備案規定》是根據《制定條例》而產生的,它的出現能夠確保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與黨章、黨的理論、路線、方針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還對法律、憲法的一致性,對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都是一個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這就說明,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必須要加大黨內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如我們最基本的黨內法規——黨章。與此同時,我們還應加強監督和檢查力度,做好對過去黨內法規的一個備案、清理和實施評估等工作,將不符合現有憲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據實際情況來增減制度,讓我黨組織和黨員的行事都能實現一個約束化、制度化,讓人民群眾看到我黨執行能力的一個強健化,確保我黨永葆生機!
【篇四】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體系包括
根據贛州公司黨委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等三部黨內法規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羅坳廠支部近期召開了黨員大會,組織全體黨員對三部法規進行了逐條逐句的原原本本學習,本人也利用業余時間重復學習進行了加深鞏固、消化吸收。通過學習,我對“堅強的黨性、優良的黨風、嚴明的黨紀”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進一步提高了政治素養和黨性修養,更加堅定了理想信念,強化了宗旨意識,凈化了思想品德,轉變了工作作風。
黨中央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査規定》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三部黨內法規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大舉措。
作為一名黨員,我們要干字當頭、實字為先,帶頭認真學習貫徹,自覺要黨紀政紀約束自己,落實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決心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學習,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積極學習和思考新形勢下黨的新思想新政策、新舉措,并領會其精髓,用于指導實際工作。
二是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強化自身執行力。堅持學以致用,使學習教育貫穿于作風建設始終。同時,將理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相結合,不斷增強處理棘手任務的能力和經驗,提高全面工作能力。
三是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工作責任心。對于上級指派的各項任務狠抓落實,一切從整體利益出發,以大局為重,以謙虛的態度,務實的精神去處理問題。面對困難要積極解決,避免拖拉,不斷增強全局觀念和團隊意識。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爭使自己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方面有所進步,進一步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做一名名副其實的共產黨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