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音是徐ǎ npìn。在漢語中,意思是選擇和使用。出自鄭冠英的序言。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中小學學校選聘班主任、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實施辦法的文章5篇 ,歡迎品鑒!

中小學學校選聘班主任、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實施辦法篇1
一.雙聘宗旨
為激發教師參與學校優質發展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增進教師間的團隊合作意識,推動教師專業深度發展,優化師資配置結構,促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做到人盡其才,事得其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效益,促進學校持續發展。借鑒兄弟學校的成功經驗,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則
1.科學配置:
(1)以促進每個年級各學科持續發展為基礎,協調三個年級以及同年級異班級各學科之間的均衡發展。
(2)各年級的課任教師配置崗位由學校校長室、教務處決定。
(3)科學合理地安排好年級及職能部門人事,確保年級工作和條塊工作和諧深入地開展;
2.逐級聘任:
(1)校長室聽取多方建議后,綜合討論選聘分管行政;
(2)校長室及黨支部在班主任競聘上崗的基礎上,選聘各班班主任;
(3)由班主任選聘班級課任教師;
3.雙向選聘:
(1)教師根據自己的教學實際和意向選擇在某一年級任教,同時還可提出擬擔任某些職務及崗位的申請意向;
(2)校長室教務處選聘各科教師。班主任在此基礎上選聘班級課任教師。課任教師確認任職崗位。
(3)教務處匯總全校雙向競聘結果,交校長室通過后實施。
4.綜合裁決:如有部分崗位未能順利完成雙向選聘,由校長室教務處根據雙向選擇情況、教師工作態度、能力與教學實績等,參照各年級選聘結果對部分教師部分崗位作出相應聘任協調。
三.聘任條件
1.受聘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有良好師德;
2.遵紀守法,有從事教育教學或學校內其他工作的能力,身體健康;
3.履行職責,能勝任或基本勝任本職工作的在職教師(對有以下情況的教師可認定為不勝任該年級教學:①同軌平均分差異大,②其他不能勝任原因。)
4.嚴謹治學,努力進取,堅持在職研修,接受繼續教育,不斷學習新知識,吸取新的教學方法,運用新技術,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5.關心和愛護學生,不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人格,能客觀公正地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聘用范圍
1.本校在編的教師均屬應聘對象,均具有同等競爭上崗的資格;
2.新分配的畢業生或新調入的教師由學校統一安排工作;
3.學校中層以上領導任課安排由校長室研究決定,并與擬教學班級班主任協調。
五.聘任程序
1.學校公布各年級各學科崗位數。
2.符合條件的教師在每學年結束填寫下一學年《應聘意向書》,意向書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及其他兼職崗位。
3.應聘者應在意向書上認真填寫所履行的職責和做好工作的設想與措施,意向書作為是否聘用和應聘后工作檢查的依據之一。
4.新學年開學前完成聘任工作。
六.受聘人員的管理和未聘人員的安置
1.受聘人員的管理:
教師在聘任期間,應該積極履行教師職責,認真研究教育教學,努力爭創一流教學業績。
如任職期間出現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給學校工作造成一定損失的,或者教學效果差,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校長室有權作出調整。
2.未聘人員的安置:
校內轉崗:經考核合格但未被聘任相應教學崗位的教師,可參加學校空缺的其他非教學崗位和教輔崗位的聘任工作。
七.附則
1.所有教學崗位均一年一聘,聘期一年。
2.本方案解釋權在校長室。
八.本聘任制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中小學學校選聘班主任、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實施辦法篇2
為加強班主任的工作和管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教職成[2010]14號)和《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教基[2009]12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班主任聘任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應聘對象:全體在職教職人員。
二、班主任的任職條件:
選聘班主任應當在教職人員在職條件的基礎上突出考查以下條件:
1、作風正派,心理健康,為人師表;
2、熱愛學生,善于與學生、學生家長及其他任課教師溝通;
3、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教育引導和組織管理能力。
三、班主任的聘任要求:
1、班主任由學校在在職教職人員中選聘,聘任者須經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培訓后方可上崗;原則上助理班主任任期滿一年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2、在校教職人員要服從學校班主任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因身體原因者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應在每年6月1日前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3、無特殊原因一年或以上未承擔班主任工作者,應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鼓勵班主任連任。
4、原則上懷孕24周或以上者、生育后一年內的教師可以不承擔班主任工作。
四、班主任的聘任方法:
1、擔任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凡已被聘為班主任的教師,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聘。
2、由校長負責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聘任工作。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聘期由學校根據專業學制等決定。
3、每個班級必須配備一名班主任,學校根據需要可以配備助理班主任。每一屆為一個班主任聘任周期,原則上一名教職人員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
4、班主任聘任一般按三種方式產生:(1)個人申請;(2)學生管理工作需要;(3)符合班主任選用條件(按排序順選)。德育處提交班主任人選方案,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最后由校長簽發聘書、校辦備案。
5、班主任任職期間,因故確實無法承擔班主任工作的,由個人提出申請并經校長辦會議研究決定卸任。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可中途增聘班主任。
6、在班主任任職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而導致學生管理工作出現嚴重后果者,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中途解聘。
7、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需職稱評審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
8、每年班主任人選安排在年齡、性別、職稱、職務、教學工作等方面盡可能做到合理搭配。
五、班主任的管理辦法
1、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貼和績效加分,具體按學校現有辦法實施。
2、建全班主任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和考核機制,定期組織對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崗位聘任、評優、進修和外出培訓的重要依據。
3、在學校選拔中層干部時應優先考慮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優秀班主任。
4、凡拒聘班主任工作的教師,三年內取消其評優、職稱聘任等資格。
5、凡任職期間中途被解聘的班主任老師,取消其當年評優、職稱評聘等資格。
6、學校建立健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妥善處理班主任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支持班主任工作。
六、本管理辦法于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中小學學校選聘班主任、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實施辦法篇3
為提前做好迎接2018級新生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強對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班主任盡職盡責做好各項工作,確保新生開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組:
工作小組由學保科、烹飪旅游學部、商務信息學部、汽車與電子學部、基礎與幼兒教育學部組成.
學保科根據當年學校招生計劃,制定編班表,確定選聘班主任名額;各學部根據專業需要,提出班主任人選建議;學保科與各學部對初定班主任人選進行審核,提出班主任人選建議上報學校.
二、聘任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民主監督的原則;
4.堅持自己申請,聘任小組考核并聘任的程序;
5.堅持雙向選擇,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聘任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四、聘任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無私奉獻精神,關心和熱愛學生;
(2)熱愛學生管理工作,對工作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3)能服從學校安排,嚴格按職責范圍要求進行工作;
(4)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為人師表;
(5)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辦法:
(1)班主任聘任工作,每一學年為一個班主任聘任周期,始聘時間為每年八月份.
(2)每學年末,由學保科公開選聘新任班主任,凡符合條件的教職工自愿申請.學保科、學部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和個人意愿初步確定班主任名單,然后報學校辦公會研究通過,最后由學校頒發聘書.
(3)正常情況下,每位老師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最多不超過兩個班級(兩個不同年級在校班級或一個在校班級及一個實習班級),特殊情況下,如班主任聘任人選不足,可最多同時擔任三個班級班主任(兩個不同年級在校班級、一個實習班級).對已擔任班主任的老師再次申請擔任新班班主任的,由學保科根據班主任工作能力、班級管理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達標再進行聘任.
(4)如學部專業新任班主任自愿申請人數不夠,對于學部確實沒適合的人選,由學保科從其他部門選調人員擔任班主任.對于指定的班主任人選,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聘.
六、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予以解聘:
1.對班級工作不負責任,不能很好地履行班主任職責,學生反響強烈,經調查核實確定不適合再擔任班主任者;
2.因工作失職或班級管理效果差,經談話后仍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
3.有嚴重違反師德行為者;
4.因校內工作崗位變動,不適合繼續任職的;
5.在班主任學年考核中不合格者.
凡考核不合格被解聘處理的,本年度班主任工作年限不予計算.解聘由學保科提出解聘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中小學學校選聘班主任、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實施辦法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教師和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堅持立德樹人,促進班主任隊伍建設和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號)、《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2005〕2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教黨〔2013〕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班主任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學生班級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者、指導者和實施者,對學生樹立正確的成長成才觀、學業指導與學風建設、生涯規劃與指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條班主任由專任教師和黨政管理干部擔任。鼓勵學校領導,知名專家、學者等擔任班主任。
第四條各院(系)須為一、二年級各班配備班主任,原則上每個班配備1名。由學校領導,知名專家、學者等擔任班主任的,可配備具有相關學科專業背景的助理1名。工科試驗班宿舍導師參照班主任對待。
第五條班主任和輔導員應團結協作,互為補充地做好班級學生工作,輔導員應為班主任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章選聘條件與工作職責
第六條班主任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熱愛學生工作,熟悉掌握教育規律、思想政治工作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敬業意識。
3.具備相關學科專業背景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第七條班主任選聘堅持組織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原則,具體條件由各院(系)根據基本條件制定。選聘結束后應在學校備案。
第八條班主任具有以下職責:
1.成長成才觀教育。能夠通過多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世界和中國發展大勢,正確認識中國特色和國際比較,正確認識時代責任和歷史使命,正確認識遠大抱負和腳踏實地,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使其自覺把個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國家和民族的事業中,把遠大抱負落實到實際行動中,為“中國夢”的早日實現不斷努力。
2.學業指導與學風建設。能夠發揮自身優勢,通過班會、座談會、研討會、談心談話等形式,開展學業答疑、方法輔導、課外科技活動指導等工作,幫助和指導學生激發學習動力,明確學習目標,掌握學習方法,增強創新意識,提高創新能力,樹立誠信意識,營造良好學風。
3.生涯規劃與指導。能夠指導學生科學地進行職業生涯規劃設計,引導學生明確職業理想,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指導學生構建合理的知識結構,掌握必備的職業技能。
4.成長困難學生幫扶。能夠關心、關注、關懷在家庭經濟、心理發展、學業成長等方面特別困難的學生,協助輔導員科學合理地解決學生實際困難,幫助學生健康成長、圓滿完成學業。
第三章考核與管理
第九條班主任的管理堅持校院兩級管理,以學院(系)為主的原則。
學校為班主任配發工作手冊,工作手冊是考核的重要依據,班主任須如實記錄、按期提交。學校適時搭建網上工作平臺。學院(系)須制定管理考核細則,組織對班主任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第十條班主任參加班會等班級集體活動和談心談話、學業輔導等指導活動,原則上每學年均不少于10次。
第十一條班主任考核實行學期考核制,考核具體由院(系)黨委(黨總支)根據學生評價和班主任工作手冊記錄情況組織實施。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第十二條學校每學年按13%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獎勵標準按照學校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須有不少于1年的班主任經歷并考核合格,破格晉升、直聘、特聘的不受此限制,但評定后需按本辦法補充相關經歷。教師職稱評審條件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五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中小學學校選聘班主任、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實施辦法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我校班主任隊伍建設,規范班主任工作,提高全員育人意識,建立良好的校風學風,促使學校學生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班主任是由學校班主任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選聘并委派到學生班級兼職從事學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的人員,是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是學校教師隊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班主任的遴選、聘任、管理、考核由學校學生處、團委、人事處、教務處、考核辦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各系部負責。
第二章任職條件
第四條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及較強的政治鑒別力。
第五條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和奉獻精神,處理班級事務公平、公正,關心愛護學生,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第六條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努力學習并掌握從事班級管理工作必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遵循教育規律,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開展學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溝通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
第三章工作職責
第七條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執行學校的各項決定,組織和指導學生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指導學生開展主題班會和專題教育活動。
第八條負責班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政治理論學習并進行必要的輔導;積極開展理想信念、遵紀守法、文明禮貌、誠實守信、勞動觀念等教育,耐心細致地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學生積極參與各類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第九條認真做好班級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學生學習《學生手冊》,學期開學兩周內制訂班級工作計劃,負責做好班委會、團支部的組建、換屆及學生干部的選拔、培養工作;做好入學教育、軍訓、貧困生建檔、綜合素質測評、推優評先、獎(助)學金評定等工作;協助部系做好學生學籍注冊及核查、升留級、休學、復學、轉學、退學和學費收繳等工作;耐心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對學生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及時調查了解,并根據有關規定向部系提出處理意見,做好違紀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畢業生的思想教育、擇業(就業)指導及就業推薦工作;做好學生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及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期末進行班主任工作總結并上交總結材料。
第十條加強學風建設。加強與任課教師的聯系和溝通,深入學生中,科學地指導學生學習,及時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及時反映和解決學習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同時做好學生學習成績的管理及學期成績分析工作。抓好學生上課出勤率,每天要掌握學生到課情況,作好記錄,配合任課教師做好課堂教育建議,嚴肅課堂紀律;深入學生班級和宿舍,與學生談心交流,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激發學習動力,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堅持參加學生班集體活動,關心愛護學生,熟悉和掌握學生的基本情況,并及時向學生家長通報學生在校表現,爭取家長對學校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支持與配合。
第十一條加強班風建設。注重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能力,堅持每月至少一次的班會制度,總結班級工作,引導和創建團結友愛、勤奮好學、勇于創新的良好班風。
第十二條配合部系黨、團組織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選拔培養和考察推薦工作;支持并協助系學生會、團總支的工作,指導班委會、團支部制定適合本班實際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參加班主任例會,督促班委會、團支部按時完成學校、部系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防范;保持通訊暢通,對學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應立即到場協助處理,并及時向部系及有關部門報告;重視并做好特殊情況學生的教育幫助及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和部系做好學生早操、自習、考試紀律、課外活動、作息情況等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加強學生的校紀校規和考風考紀教育,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第十五條教育督促學生維護良好校園環境及教室、宿舍和個人衛生;參加公益勞動;配合做好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班主任工作記錄,詳細記錄班級大事、班級紀律衛生和班級活動開展的情況,每學期末將班主任工作記錄上報部系備查。
第十七條注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關心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協助學校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指導工作。
第十八條發揮好學校、部系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完成學校各職能部門和部系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四章配備與管理
第十九條每個教學班原則上設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每屆任期為一年。特殊情況下一個班主任可兼管兩個或多個教學班。
第二十條班主任隸屬于系部分管學生的副主任管理。班主任工作是青年教師基層鍛煉的重要途徑,為搞好班主任的工作,所聘用的班主任要堅持每天坐班制度。
第二十一條系部分管學生的副主任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主任工作例會,布置和檢查班主任工作,聽取班主任對班級工作的匯報。班主任在聘用期間,因出差或其它原因離開工作崗位,需向系部分管學生工作的副主任請假,因特殊情況離開班主任崗位達一個月以上者,應提前向系部分管學生工作的副主任提出,并經學校班主任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委派他人代理履行班主任職責,并報學生處備案。
第五章考核與待遇
第二十二條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學校班主任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總體安排,時間定在每學年的最后一個月。各部系成立3~5人組成的班主任考核小組,負責本部系班主任考核。
第二十三條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教育,班級紀律、學風、班風建設,素質教育,學生日常管理等五個方面。
第二十四條班主任的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核班主任人數的30%。
第二十五條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末由部系造冊,學生處審核后報人事處存檔,財務處按月發放。專職班主任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六條班主任年度評先,在考核優秀的范圍內按學校規定的相應比例評選校級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由學校表彰并給予一定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