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是指藥品的零售市場。宋代神宗西寧九年,經著名改革家王安石批準,創辦了中醫藥史上第一家官辦藥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的文章18篇 ,歡迎品鑒!

【篇一】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鉆研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催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環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明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定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鉆研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明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呈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定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催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催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環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明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鉆研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鉆研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鉆研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最全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制度匯編
一機關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汲取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托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鉆研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范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機關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鉆研分析機關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干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舉升干部和決定干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并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鉆研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應廣泛征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篇二】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人民政府關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決定,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發動轄區單位和群眾保護環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三、動員和領導居民及各單位、各部門開展社區建設工作;制定并實施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
四、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協調解決行政事務、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問題;
五、負責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由原農村集體經濟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普法教育工作,維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七、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綜治、信訪、維穩等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企業服務、在地統計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人員就業、社保、退管等社會保障工作;
十二、協助武裝部門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風、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遷、搶險救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篇三】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2021年具體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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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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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日期 |
工作目標 |
具體工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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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
1月 |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檢查 |
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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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農村辦酒場所工作會議 |
食品安全工作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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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市場、商超、綜合體食品安全會議 |
布置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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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學校食品安全檢查 |
在春季開學前對轄區學校全覆蓋食堂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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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八進活動 |
食品安全進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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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八進活動 |
結合元宵節,食品安全進校園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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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食品安全大會 |
準備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和工作計劃發文,以及召開食品安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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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食品安全宣傳 |
結合3月1日控煙條例4周年,以及3月5日學雷鋒日,開展食品安全設攤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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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食品安全宣傳 |
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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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4月 |
農村辦酒場所檢查 |
開展對全鎮辦酒場所全覆蓋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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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八進活動 |
食品安全進居(村)宣傳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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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食品安全科普站活動 |
開展全年的食藥科普站送檢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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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食品安全宣傳 |
食安封簽和文明就餐的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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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食品攤販研討會議 |
開展食品攤販標準化項目研討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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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召開農村辦酒工作會議 |
對農村辦酒場所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和提下一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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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廚師團隊食品安全培訓 |
對流動廚師團隊進行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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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流動廚師食品安全考核 |
對流動廚師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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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八進活動 |
食品安全進機關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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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食品安全培訓 |
各居村食品安全知曉率培訓達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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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八進活動 |
食品安全進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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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食品攤販研討會議 |
食品攤販標準化研討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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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
結合食品安全宣傳周的要求,開展主題活動及系列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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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保健品宣傳 |
加強保健食品基層綜合治理工作,開展相關系列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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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主題節日活動 |
結合5月15日國際家庭日,6月1日兒童節,進行食品安全設攤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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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7月 |
大中型餐飲單位食品安全培訓 |
聯合市場所對食品餐飲單位進行食品安全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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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食品安全設攤宣傳 |
結合7.11世界人口日,進行食品安全設攤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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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食品安全培訓 |
在居村開展食品安全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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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愛心暑托班宣傳活動 |
在暑期愛心暑托班開展食品安全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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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八進活動 |
結合建黨100周年,建軍94周年開展食品安全進軍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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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食品安全知識競賽 |
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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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暑期食品安全宣傳活動 |
暑期開展與學生相關的食品安全科普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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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食品攤販研討會議 |
食品攤販標準化研討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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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食品安全工作會議 |
準備工作資料、召開食品安全年中工作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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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學校食品安全檢查 |
在秋季開學前對轄區學校全覆蓋食堂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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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八進活動 |
結合中秋節,開展食品安全進敬老院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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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食品安全培訓 |
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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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食品安全宣傳 |
結合“質量月”、“全國科普日”開展保障食品安全質量、宣傳食品安全科普知識的宣傳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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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檢查 |
開展“中秋節”期間食品安全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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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10月 |
召開食品安全會議 |
開展“迎進博”食品安全工作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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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
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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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檢查 |
開展十一國慶節期間食品安全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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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食品攤販研討會議 |
食品攤販標準化項目初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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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農村辦酒場所檢查 |
開展國慶節期間的辦酒場所全覆蓋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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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八進活動 |
食品安全進商超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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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廚師團隊食品安全培訓 |
對流動廚師團隊進行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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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農村辦酒場所工作會議 |
對本年度農村辦酒情況做總結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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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準備年終考核材料 |
準備各類考核材料、總結;迎接區食藥安辦年終食品安全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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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食品安全宣傳 |
依托“憲法宣傳周”活動,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的宣貫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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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農村辦酒場所檢查 |
開展農村辦酒場所食品安全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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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工會會員代表或會員大會制度
1、由全體會員代表參加的會議稱會員代表大會,由全體會員參加的會議稱會員大會。
2、大會主要內容: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議和修改工會主席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邀請總經理作生產經營報告;大會有權對企業作出的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行為,依法提出建議并進行協商,行使法律所給予的民-*利。
3、大會時間:一般半年或一年召開一次。每屆任期3-5年。
4、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條件:本單位在職的工會會員;熱愛祖國;在生產、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議事能力;熱心為會員說話辦事,受到會員群眾的信賴和擁護。
二、工會委員會議事制度
1、工會委員會每季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會議。
2、年初的會議作好工會委員會的工作打算;年底的會議作好總結并向會員大會報告。
3、對會員大會員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議,并經大會通過的,委員會要貫徹執行。
4、年初的會議對工會經費的全年使用情況要作好預算,涉及員工福利的開支要規范化、制度化。年終的會議作好經費決算,并向會員大會報告。
5、委員會工作民-主集中,主席行使合法權利。
三、工會與行政溝通的協商制度
1、工會依法行使<工會法>所賦予的權利,是員工與行政溝通的橋梁和紐帶。
2、在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經營權。
3、工會每季或半年主動向行政提出約見,約見時可以溝通工會近期工作、會員的具體建議和要求;聽取行政對工會的希望和建議。建立和睦、良好的溝通氛圍。
4、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集體合同>、<*協議>和<女職工權益專項協議>。
四、工會經費管理制度
1、工會經費的來源:根據工會法規定,企業每月按實際*總額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劃歸工會賬戶;會員按規定交納會費,會費為個人*收入的百分之零點五;工會經費的其他來源為工*建立的職工技協、第三產業的收入;*和企業給予的行政補助等。
2、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宣傳、文藝、體育活動的費用(舉辦講座、辦報、購買書籍、體育用品的購置與維護、文娛活動);職工獎勵費用(鼓勵自學成才而制定獎勵辦法的獎勵;優秀員工、優秀工會積極分子的評比獎勵等);慰問費用(對員工婚、喪、并孕等特殊情況的慰問費用);工會行政費用(工會召開大會、辦公費用、差旅費等費用)。
3、工會各項經費的使用(包括會費、行政撥交經費、工會事業收入和行政補助),應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勤儉節約、群眾滿意。要嚴格執行不分發現金、不分發實物、不請客聚餐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必須符合上級工會經費使用原則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不是工會舉辦的活動,不屬工會經費開支范圍的,不得在工會經費中支付。
4、行政撥給的2%中的40%,應上繳上級工會。
五、重大問題、重大信息報告及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制度
1、建立重大問題(事件)請示匯報制度。企業工會如需召開工會全體會員、企業全體職工大會或其他重大活動,其內容涉及企業經營策略、發展規劃、*制度改革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并且工會與行政意見不一致時,企業工會必須請示上級工會。請示時須采用書面形式,時限原則上應為召開會議或行動一周前上報。未經上級工會同意,企業工會不得擅自采取行動。
2、建立信息上報制度。企業工會要配備一名兼職信息員,要準確、及時上報本工會的信息。包括職工思想動態、勞資矛盾、重大惡性事故(事件)、熱點問題、典型經驗和特*成果等。
3、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制度,依法協調企業內部的勞動關系。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企業工會主席兼任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企業辭退或處分職工應當事先征求工會的意見,工會有權提出異議,并與企業行政協商解決。
【篇五】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黨 員 大 會 制 度
(一)、黨總支、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
(三)、會議內容:
1、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黨員報告工作。
3、聽取黨員對黨的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討論決定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
5、討論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黨的組織建設及其他需要黨員大會討論的問題。
(四)、黨員大會要有專門記錄并長期保存。
二、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
1、“三會一課”制度是指學校黨支部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2、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決議;向黨員報告工作,聽取意見;討論決定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向黨員提出新的任務和要求等。
3、支委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制訂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決議的措施;研究確定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支部工作事項;聽取黨小組工作匯報;分析、研究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討論研究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總結前期工作,對下一階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黨小組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黨員學習、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匯報交流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反映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5、黨課的主要任務是比較系統地講解黨章、黨的基本知識、黨的歷史和優良傳統,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涵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進行現代教育理論、現代科技和法律知識教育培訓等。
6、活動要求:
(1)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會一般每月一次,黨小組會一般每月一次,黨課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學校黨支部要對“三會一課”作出統籌安排,制定全年活動計劃,固定黨員活動日,確保黨員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組織活動。
(3)每次活動要準備充分,主題明確,記錄詳細。
(4)所有黨員都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須事先向黨支部書記提出并得到同意。
三、黨員學習制度
1、全體黨員必須自覺、認真地參加政治學習。
2、學習的主要內容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基本知識。
3、黨支部要認真制定學習計劃,做到學習內容明確,學習時間保證;建立學習考勤制度。
4、學習時要專心,并記好學習筆記。
5、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有的放失,學以致用。
6、學習主要采取“集中學習與分組討論”、“集中輔導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7、集體學習要有專門的記錄,按時保質地完成各項學習任務。
四、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十六字方針,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2、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要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3、對沒有聯系人的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其培養聯系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
4、選派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
5、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方可列為發展對象。
6、接受新黨員,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
7、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滿后,經個人申請,黨支部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正的決議,并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五、民 主 生 活 會 制 度
1、黨總支、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小組民主生活會要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2、黨總支、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召開前由支部紀檢委員會深入職工群眾征求意見,并將生活會召開的時間報告局黨委組織部和紀委,以便派人參加。
3、黨員領導干部,除特殊情況請假外,必須以普通黨員的身份
參加黨支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
4、黨委組織部、紀委每年不定期檢查黨總支、支部的`民主生活
會情況,必要時直接派員參加黨總支、支部民主生活會,解決一些重
要問題。
5、黨總支、支部的民主生活會必須做詳細記錄,并如實整理上
報給黨委組織部、紀委。
六、聯 系 群 眾 制 度
建立黨員聯系群眾制度,是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好形式。通過建立黨員聯系群眾制度,既能廣泛地團結非黨群眾,使其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又能增強黨員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1、黨員聯系群眾的形式可靈活多樣。原則上每個黨員聯系一名群眾,也可采取支部委員或黨小組包科室的方法。
2、黨員與其聯系對象在聯系活動中要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3、有聯系對象的黨員,每月要與聯系對象談一次心,每季度交流一次學習和工作體會,了解其思想動向,聽取其對各方面的意見,引導其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4、有聯系對象的黨員,要及時向黨組織匯報聯系對象的思想、工作情況。
5、黨員在日常生活中要關心、體貼聯系對象,在各方面給予真誠幫助,并盡力為其解決思想、工作、學習上的實際問題。
6、黨員聯系群眾對象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黨員要積極協助支部做好培養、教育、考察工作.
7、黨員負責聯系的群眾年度內出現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刑事處罰,取消該黨員本年度優秀黨員評比資格。
七、黨 風 廉 政 建 設 責 任 制 度
1、學校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2、學校黨政領導班子的正職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3、黨政領導班子副職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4、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黨政一把手承擔認真貫徹落實各級 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并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的全面責任;
(2)其他副校長分別按照分管的職責承擔以下責任: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加強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支持執法機關履行職責的職責;組織學習以及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的責任;
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的責任;
對本校、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按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和防止、糾正用人不正之風的責任。
八、民 主 評 議 黨 員 制 度
1、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每年年終開展一次。
2、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是檢驗和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因此,整個評議工作要把評議黨員的共產主義理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規、黨紀、聯系群眾廉潔奉公、出色完成黨交給的任務作為評議重點。
3、民主評議黨員分為學習階段、個人檢查總結階段、黨內民主評議階段、黨外群眾評議階段、組織鑒定階段和總結六個階段。
4、在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要認真學習黨章、《準則》和黨的有關文件,提高認識。
5、在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每個黨員都要按照黨員標準認真總結和對照檢查自己一年來思想、工作、學習、群眾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黨內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外群眾評議可由職代會出面背對背進行。
6、民主評議黨員要搞好組織鑒定工作,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指出方向,民主評議黨員要達到教育的目的,做到獎勵分明,做好不合格黨員的處理和優秀黨員的表彰工作。
7、民主評議黨員要認真總結,做好鑒定及評議表彰等材料的歸檔立卷工作。
九、黨員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為實現對學校黨支部黨員干部進行目標管理,督促黨支部開展工作,鼓勵爭先創優,根據《黨章》和黨支部《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考評辦法。
1、考評對象與原則
考評對象為全校黨員干部。
考評原則是日常考察、定期檢查和年度分析相結合。
(1)日常考核。黨支部要通過同黨員談話和了解群眾的反映,掌握本支部黨員的思想和工作狀況。對黨員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指出,幫助其克服改正。發現黨員違紀,如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匯報。
(2)定期檢查。黨支部每季度檢查一次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情況,并進行通報。
(3)年度分析。黨支部每年度至少對本支部黨員進行一次全面分析,找出傾向性的問題,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工作。對發展的新黨員進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形成新黨員質量分析書面報告。
2、考核內容
(1)、以《黨章》規定的黨員八項義務為標準,重點考核黨員參加組織生活、交納黨費、政治立場、表率作用等。
(2)、支委會成員職責明確,團結協作,形成一個由支部書記主持的團結有力的領導集體。
(3)、黨員按時參加黨支部召開的支部黨員大會,經常反映問題、參與討論與交流,及時了解黨支部的有關決定和工作安排。
(4)、支委會成員黨性強,民主作風好,清正廉潔,不以職權和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學習、科研、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3、考核等級
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方法:
由支部根據黨員平時參加活動記載情況及黨員個人的總結匯報,給黨員定格。對考核為不合格的黨員,支部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查結果通報黨員本人,對離退休黨員違法違紀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理。
十、黨 員 管 理 制 度
1、凡黨員組織關系在局內的黨員,均應編入基層黨支部,黨員有權利參加該單位黨組織的各項活動有義務執行該黨支部的決議、決定。
2、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黨支部不能直接對外單位轉移黨員組織關系,黨支部開出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需加蓋支部印章或支部書記簽名印章,并由黨員本人到黨委組織部辦理轉移手續。
3、黨員工作調動組織關系必須隨本人轉遞,本人在什么地方,組織關系就落在什么地方。
4、黨員臨時外出學習,療養或做臨時性工作,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者,須辦攜帶臨時組織關系證明信,由支部開出證明信到組織部辦理臨時組織關系證明信。
5、黨員自然減員,基層黨組織必須于一周內報告黨委組織部。
十一、預備黨員教育考察制度
1、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教育考察實行“三級”負責制,即黨委、支部、黨小組各負其責。
2、預備黨員在指定的黨小組內參加的生活和各項活動履行黨員義務,小組長及介紹人負責日常教育考察。
3、黨支部要把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納入黨支部議事日程,定期聽取黨小組及介紹人的匯報、分析研究預備黨員的思想狀況及工作表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強教育并每季度填寫一次《預備黨員考察寫實表》。
4、黨委應充分利用辦培訓班,上黨課等各種方法,對預備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對基層支部教育考察工作負責督促指導。
5、黨支部要按時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最遲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要向組織反映,組織部要隨時報請黨委討論審批黨員轉正問題。
十二、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制度
一、入黨積極分子應由所在黨支部考察研究后確定,并在黨內宣布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由黨支部指定,培養人為二名。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手續是:一般積極分子由黨小組提名,支委會討論確定,確定為近期發展對象的,應填寫表格,經支部審查后方可列入發展計劃。
三、培養人應經常對培養對象進行幫助教育,使其對黨的了解逐步加深,入黨動機不斷明確,根據其平時表現,進步幅度大小,按期填寫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一般積極分子每半年寫一次。
四、支部每年應對所在單位積極分子進行一次整頓調整,嚴格劃類,沒有參加培訓的積極分子,不能列入發展計劃。
五、黨委組織部負責發展前考察工作,在廣泛了解考察的基礎上慎重發展。
六、入黨積極分子的調出,所在黨支部應及時向所調入單位轉遞入黨積極分子檔案,以便繼續培養教育。
十三、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制度
1、按期交納黨費,是一個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黨費,不僅以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
2、黨費的交納標準按中組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黨員必須本人交納黨費,只有特殊情況下,本人交納有困難的,支部可以允許其委托其它同志或家屬轉交。
4、黨員必須按期交納黨費,在一般情況下,應按月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按月交納困難的,支部可以允許他提前交納或補交黨費。
5、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黨費,黨支部要向組織部報告名單,連續六個月不交黨費,黨支部要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組織部。
6、黨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的收費工作,一般可由組織委員負責,黨支部按黨委規定上繳時間準時上繳,年終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收目。
【篇六】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市直機關黨工委的《實施意見》。促進局機關黨組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以下黨建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
一、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局黨委工作部署,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研究局機關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以機關總支部委員會名義上報下達的文件;研究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3、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研究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團體工作的重大事項。
5、研究討論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6、討論決定對機關黨員的獎懲(含對先進集體,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推薦,考核,表彰;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并上報)。
7、研究市直黨工委,局黨委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
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規范的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2、總支部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3、會議由書記召開并主持,會議時間,議題,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揮民主,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5、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要清晰,忠于發言人的意愿,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會議記錄在會后由副書記審核簽注后送書記審定。
6、對會議議定的事項,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并及時反饋(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
7、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集中精力開會,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
8、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
三、請示報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半年、總支部委員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征求黨員的意見,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總支部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干部大會,聽取局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3、支部每季度向總支匯報黨建工作,總支每半年向局黨委匯報機關黨建工作,
4、總支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對政策上把握不準的黨內重大問題隨時請示報告,對黨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完成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5、每個黨員都要按時參加黨的組織活動,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應以書面形式,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歸隊后應當面向黨組織負責人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平時有重大事項,要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6、入黨介紹人要定期向所在黨支部匯報被介紹人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取得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應做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在每月的20日前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長,黨小組長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好黨員黨費證記錄,并將收繳黨費及時上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按時上交總支組織委員。
2、黨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納黨費,可以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走超過三個月。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應交納的黨費比例,由各支部組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和按照統一的核定,黨員必須足額交納。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由支部組織委員會核算后通知黨員本人,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總支應在每年年終,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預備黨員之月開始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
5、所有收繳的黨費由機關總支每季度一次統一上交匯入黨工委的黨費賬戶,局機關黨組織不留成黨費,不得拖延上繳或借支,挪用黨費。
五、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1、培訓內容: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任務教育等內容。
2、黨員學習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學習計劃,有相對固定的學習時間,有學習記錄本,有學習考勤中,有個人筆記本,有學習心得體會。
3、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理論,學黨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局領導每年要為黨員上課2-3次。
4、黨員每年寫2篇以上學習心得,每半年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黨員中心發言,交流學習心得。
5、機關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及專職黨員干部的培訓教育,每2年至少輪訓一次。
6、積極選送黨員干部參加黨校各種學習培訓,定期舉辦黨員培訓班。
7、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涵,采取輔導報告,辦培訓,組織對黨員進行學習培訓。
8、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黨工委培訓班學習培訓
9、努力搞好黨員干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不脫產學習,深造學習,倡導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制度
1、堅持“”制度,積極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黨小組會每月一般安排一至兩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別是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素質,
3、嚴格黨員管理。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并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4、堅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個人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作風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的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克服和制止黨內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5、機關黨總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切實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6、黨員領導干部,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每半年至少與黨員談心一次;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談心一次。
7、定期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每年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法違紀黨員要嚴格按《黨章》及《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堅決同現象作斗爭。
9、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員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得考察,嚴格把好質量關。
10、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每半年在黨內通報一次;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對多次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11、嚴格按照規定接轉黨的組織關系。黨員在調動工作辦理行政關系同時,要辦好轉接黨組織關系的手續。
12、建立黨員活動室,配發黨報黨刊,及時下發上級文件,擴大黨員的行情權,定時公開黨內事務。
13、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組織1-2次市區周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參觀學習,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活動。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年度考核,年終總結時或上級黨組織同意安排的時間內進行。
2、民主評議黨員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核,表彰和處置”等五個環節進行,重點抓好黨內互評,群眾評議和支部考評工作。
3、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組織學習《黨章》黨的重要理論和領導講話精神,提高對黨的性質,理想,宗旨,紀律的認識,為自我評價和民主評議打好基礎。
4、評議按支部或黨小組進行。黨員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特別是學習實踐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5、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參加民主評議,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的處評,互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小組長要做好會議記錄。評議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6、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本局的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具體要求,在對黨員進行堅持黨員標準教育和黨員做出自我評價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黨員要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支委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對每個黨員形成評議意見通知黨員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評議情況。
7、對評出的優秀黨員進行表揚或表彰;對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黨員,要進行教育幫助;對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勸退,除名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表決,報黨工委審批。
8、認真做好評議黨員工作總結,并將評議黨員情況上級組織。
八、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項規定。及時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上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議,決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和廉政談話制度。
3、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逐級匯報制度。定期向黨工委,局黨委匯報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匯報一次。如發生違紀違法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其它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5、實行廉政責任制。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及黨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強黨內外監督。經常聽取黨員,民主黨派,黨風廉政監督員和群眾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反映黨員在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并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7、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批評和監督。
8、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的建設,把上級有關規定與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完善相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確保有效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的實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
9、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準使用公車辦個人私事。不準收受“”紅包,禮金,禮品,不準借婚喜慶這機斂取財物,嚴禁參加一切可能影響公務的活動,不準向管理對象索要任何好處,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10、展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等三項談話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監督職責。每年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廉政從政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制度的落實情況
12、實行責任追究。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責任人,按中央《規定》和省市《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其實行責任追究。
九、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機關工委統一領導,局黨委負總責,機關黨總支組織抓落實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局黨委書記為機關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對局黨建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機關為黨總支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支機關實施黨工委,黨委的決議,決定,要求和黨建各階段工作目標的實現負主要責任,黨委其他成員齊抓共管機關黨建,機關黨組織具體負責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本局的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總結。
3、總支,支部委員在局黨委和總支的領導下,負責日常黨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工作任務,協同完成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任務。
4、中層行政領導要按照總支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制,抓好分管的黨建工作,在布置。檢查。考核,總結行政業務工作時,同步強調黨建工作。
5、黨小組長要按照各級黨組織的要求,對本小組黨建工作負責,認真抓好本小組的黨建和思想政法工作,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協助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好黨小組的各項會議和活動,帶領黨員完成各項任務,定期向總支報告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及時收繳黨費,做好會議記錄,
6、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月工作安排,實行目標管理,組織分工任務落實到人,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支委員會,結合局中心任務,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工作,審核發展黨員,布置,總結黨建工作任務。
7、深入開展黨建創先工作,創文明單位和創“五好支部”等活動,建立創建工作責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創先情況,每年表彰先進黨支部,黨小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及時總結黨建工作經驗。
8、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下自我批評;嚴肅黨的紀律,處置不合格黨員;按規定及時收繳黨費;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9、堅持按期換屆選舉制度。按期《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按規定配齊強總支、支部班子。
10、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落實的黨組織,黨務干部和黨員。要實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
【篇七】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教師要遵守上課時間。上課鈴響,準時到崗,不搞與本課無關的活動,不得隨意中途離開課堂,課中不會私客,不接電話,不拖堂,不任意停課,不擅自調課。
二、教師講課要運用普通話,提倡微笑教育。講課要深入淺出,有趣味性。
三、課堂上嚴禁訓斥挖苦學生,不能為了個別學生不遵守紀律而停課處理,妨礙全班同學學習。
四、教師上課要衣著整潔、樸素大方、神態自然、不穿拖鞋、大衣,不戴圍巾、帽子上講臺,不坐著講課,不在課堂上吸煙、喝水。
五、結合學科特點,通過教學潛移默化地對學生進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六、教學方法要得當,能從教與學的實際出發,選擇最佳教育方法。要在激發喚醒學生的學習興趣,尤其是后進生的學習積極性上下功夫。
七、課堂教學要做到“四抓”:注意力及時抓,讀寫姿勢隨時抓,聽說訓練堂堂抓,審題能力題題抓。
八、教學結構安排要合理,重點要突出,難點要突破,設計要合理,組織要嚴密。
九、新授課要充分體現精講多練,保證學生當堂掌握。講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學生練習不少于20分鐘。
十、要正確處理教與學的關系,要通過傳授新知識,有效地發展學生的智力,培養學生的能力。
十一、對教學效果的當堂反饋要以學困生為主,特別要注意學困生對新知識的掌握情況。
十二、布置作業既要有質又要適量。使學生通過動腦動手鞏固知識,堅決杜絕盲目、機械、重復性的作業。
十三、教具的運用要得當。積極恰當地使用電教手段,加強課堂教學的直觀性和形象性。
十四、板書要認真設計,書寫工整,不寫錯別字和不規范的簡化字及不利于培養學生良好書寫習慣的草字。
十五、課堂上要求學生坐姿自然端正。寫字看書掌握一尺、一寸、一拳的要求。回答問題聲音洪亮,用普通話,注意訓練學生口頭表達能力。
【篇八】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為了規范工會工作,充分發揮本單位廣大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維護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共和國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工會職責
(一)搞好自身建設和改革,認真履行維護、教育、參與、建設職能,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訓和文體活動,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活力,把工會建設成為“職工之家”。
(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群眾路線,代表職工的利益,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發揮工會聯系黨和廣大干部職工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二、工會會員
(一)凡本機關在職在編(含事業編)公務員、工勤人員(雇員)、合同工(含合同臨時工),均可申請加入工會組織。
(二)職工加入工會須本人自愿,并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工會委員會批準并發給會員*,其會籍從批準之日算起。會員有退會自由,退會須提出退會申請,由所在工會小組討論,經工會委員會批準。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收回會員*,在原會員登記表上予以注銷。
(三)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撤換或者罷免不稱職的工會工作人員。
3、對國家和社會生活問題及本單位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4、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5、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旅游、療休養事業、生活救助、法律服務、就業服務等優惠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6、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
(四)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學習*、經濟、文化、法律、科學、技術和工會基本知識。
2、積極參加***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4、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維護*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發揚階級友愛,搞好互助互濟。
6、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三、工會委員會
(一)工會委員會的產生
新一屆機關工會委員會由上一屆工會委員會醞釀產生6名候選人后,由全體工會成員對候選人實行差額選舉,經本局黨組研究審定,報**門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批準產生,設工會主席1名,副主席1名,經審委員1名(兼組織委員),女工委員1名,宣傳委員1名(兼文體委員)。
工會委員會可配后備干部3名,由工會委員討論推薦,報局黨組討論決定產生。工會委員后備干部列席工會委員會會議,但不具備表決權。
工會設工會小組,小組長由各工會小組推薦產生。
(二)工會委員會基本工作準則和要求
1、重大問題由委員集體討論決定,堅持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
2、堅持群眾路線,依靠群眾開展工作;
3、堅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眾自我教育相結合;
4、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
(三)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資格
1、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主席必須是副處級以下干部;
2、熟悉<工會法>、<婦女兒童權益保***>、<婚姻法><勞動保***>以及工會工作知識;
3、具有較高的群眾威信,熱愛工會工作;
4、代表和維護廣大干部職工的權益,勇于為干部職工群眾說話辦事。
四、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職責
(一)工會主席職責
負責本機關工會全面工作。
(二)工會副主席職責
協助工會主席做好工會各項管理工作。
(三)經審委員(兼組織委員)職責
1、負責對工會經費使用的審查、監督工作;
2、負責對干部、職工的勞動爭議及調解,處理群眾來信,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及時了解干部、職工生活、工作情況,幫助解決生活困難,做好定期走防、慰問和困難補助工作;
4、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做好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工作;
5、負責辦理新會員入會手續,辦理會員組織關系及檔案管理。
(四)女工委員(兼財務委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審查工會經費的使用情況。
2、主動向工會委員會匯報工會財務工作情況,定期向會員大會公布;
3、幫助會員正確處理戀愛、婚姻、家庭問題;
4、注意了解和征求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督促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有關婦女保護的政策,同歧視、***婦女的錯誤行為作斗爭。
(五)宣傳委員(兼文體委員)職責
1、組織安排各種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組織干部、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定期歸集向黨組匯報;
2、負責向會員進行權利和義務的教育;
3、起草工會有關制度,負責有關會議的召集組織工作;
4、利用報紙、電臺、黑板報、宣傳欄,宣傳報道本局的各項活動;
5、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業務學習,提***部職工素質。
【篇九】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推行黨務公開要按照依法依規、注重實效、及時準確、全面客觀、有利監督的原則,實行長期公開、連期公開和及時公開。
二、黨務公開欄應設立在中心地帶或醒目地方,黨務公開監督小組設立《黨務公開登記簿》,將公開的內容、時間、審核人逐項登記,歸檔備查。
三、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長期公開內容
1、組織設置和黨組織班子成員分工情況;
2、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上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3、黨務公開監督小組組成人員和鄉鎮、街道、村黨組織監督電話;
4、班子成員工資收入情況;
5、上年度黨員民主評議情況和評議處置結果情況;
6、黨員設崗定責情況。
定期公開內容:
1、黨員繳納黨費情況;2、黨員參加組織活動情況以及在崗履責情況;
3、黨員受獎懲情況;4、村黨組織當年度工作目標進展或完成情況。
及時公開內容:
1、黨員發展情況;及時對擬被確定為發展對象、擬被吸收為預備黨員、預備期將滿被轉為正式黨員的人選進行公示;
2、黨員、群眾建議意見、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3、先進評比情況:主要公開村黨組織推薦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榮譽評比的類別、條件、方法、初定名單等內容;
4、村后備干部情況;公開被確定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職業等;
5、鄉鎮、街道黨務公開情況通報;
6、違規違紀公開。村黨支部、村委會干部和黨員經查實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處置結果進行公開。
7、上級黨組織和各村黨組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內容,尤其是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開內容,可視情況分別按月、季度、半年公開。
四、黨務公開的形式、時間
1、公開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帶或醒目的地方建立黨務公開欄進行公開。(2)通過有關會議、通報、黨務活動欄、設立文件查閱處等形式進行公開;(3)設置黨務公開意見箱和電話;(4)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創造其他公開形式。
2、公開的時間:
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通過公開欄公開的內容每季度末公開一次,每次定時定期公開。通過其它形式公開的內容要逐時、逐段及時公開,每次公開后,要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提出的合理建議,要積極采納,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處理。
【篇十】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黨組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黨建工作安排,把黨的建設和信訪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
2、根據總體安排,制定具體目標任務,分階段組織實施,抓住重點,實行分類指導。
3、黨組織定期召開專題例會,討論黨建工作制度,針對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和措施。
4、黨組書記親自抓黨建工作,推動整體黨建工作順利開展。
5、明確“黨組織集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負責人具體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四個責任主體。
6、落實黨組織的各項活動經費,組織干部進行系統的集中培訓,抓好黨建相關制度上墻。
(二)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明確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習制度
以創建學習型黨支部為載體,結合年度上級機關政治理論學習任務部署安排,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和理論素養。政治理論學習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的形式,集中學習每月至少一次。年初,黨支部根據實際,制定具體的年度學習計劃。學習內容要豐富,學習時間要保證,學習活動要有記錄。
二、“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即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一課”即黨課。
(一)黨員大會制度
1.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主持召開。
3.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聽取和審查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犯錯誤黨員的處分和處置不合格的黨員;選舉支部委員會;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等。
4.黨員大會的議題應事先通知黨員。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對需要決議的事項,應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形成決議。
(二)黨支部委員會制度
1.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黨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員主持。
3.黨支部委員會的主要內容是: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計劃和總結;討論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員教育工作;聽取支部委員會和黨小組的工作匯報,分析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對黨員的獎懲。
4.黨支部委員會要發揚民主,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對需要決議的事項,要經過廣泛討論形成決議,并做好記錄。
(三)黨課制度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黨課。黨員領導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將1次黨課,也要安排普通黨員講黨課。
三、組織生活會制度
1.黨員組織生活會每半年召開1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開會前要充分征求黨內外人士的意見建議,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支部班子成員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組織生活會。
4.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其他重要問題。
5.組織生活會要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實事求是地總結經驗教訓,通過交換意見、溝通思想、互相幫助,達到糾正缺點、錯誤,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進團結,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的目的。
四、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年一次,一般情況下結合年終總結評比工作一并進行。方法步驟如下:
1.學習教育。要與形勢教育結合起來,對黨員普遍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學習內容以《黨章》、《準則》和黨中央有關文件為主。
2.自我總結、自我評價。在學習討論、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圍繞評議內容,認真總結個人一年來思想工作學習和作風情況。
3.民主評議。一般是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民主評議。
4.表彰和處理。對民主評議的好黨員,黨支部進行表彰;對評議中揭露的違法亂紀問題,要嚴肅查處;對經評議認為不合格的黨員,要提出妥善的處理意見,并交支部大會表決。同時要做好思想工作,繼續發揮他們的先鋒模范作用。
五、民主生活會制度
局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召開前15日應將民主生活會方案、會議準備情況和召開時間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情況于會后15日內報上級黨組織,并將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會議記錄(復印件)、領導班子成員個人發言提綱、群眾意見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報。
民主生活會分為會前準備、召開會議、整改提高三個階段。具體分為:
(1)組織學習。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和民主生活會主題,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黨的基本理論、有關文件和上級有關指示,其中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天;學習要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著力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2)征求并反饋群眾意見。民主生活會前,要向局機關通報會議的時間和主題,充分聽取干部意見。通過個別訪談、召開各類人員座談會、發征求意見表、設置意見箱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對黨組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對征求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體成員通報,涉及個人的,由黨組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給本人。
(3)撰寫發言提綱。黨組每個成員都要根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群眾所提意見、建議和上級要求,認真撰寫發言提綱,著重檢查在黨性黨風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檢查廉潔自律情況,剖析思想根源。
(4)開展談心活動。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與每個黨組成員分別談心,對其思想和工作情況做出適當評價,肯定成績,指出問題;涉及黨組成員之間的矛盾和問題,要做好思想溝通工作;黨組成員之間要互相談心交心,增進了解,化解矛盾。
(5)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主要負責人對開好民主生活會負責,要帶頭進行自我檢查和剖析,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每個成員應圍繞主題和要求,對黨組、個人及黨組其他成員進行認真對照檢查,交流思想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照檢查要努力做到內容實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談工作不談思想、只講成績不講問題、只講集體不講個人的現象,克服和糾正就事論事、避重就輕的做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開門見山,直奔主題,要從團結的愿望出發,采取與人為善的態度,實事求是,坦誠相見,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糾纏細節,達到幫助同志、增進團結、搞好工作的目的。每個黨組成員都要正確對待批評意見,并對照批評和意見,認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訓,切實改正。
(6)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實行通報制度,確保落實到位,收到實效。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檢查上次民主生活會后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對問題沒有解決或解決得不好的,要分清責任,提出批評,限期改正。
(7)通報情況。民主生活會的情況,要及時通報,接收干部群眾監督。通報情況的主要內容包括:民主生活會的時間、參會人員、主題、查找出的主要問題、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會的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
六、發展黨員制度
發展黨員必須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使黨的隊伍永遠保持先進性。
1.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支委會對入黨申請人的書面入黨申請,經過認真審核,符合條件的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同時報局黨總支和市直機關黨委。公示七天后,如無意見,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
2.進行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后,黨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系人,負責經常的培養考察工作。
3.作好考察工作。入黨積極分子每季度向黨組織作一次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書面匯報。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認真填寫考察表。
4.確定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具備黨員標準,經支委會集體討論,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并報市直機關工委審核。
5.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應由發展對象所在黨支部的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或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
6.進行政治審查和短期集中培訓。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發展對象的政治歷史情況、政治態度、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的立場和表現,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及對本人的影響。沒有經過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入黨。
7.填寫入黨志愿書。經市直機關黨委審核同意,方可填寫入黨志愿書。
8.支部委員會審查。支部委員會對《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表決。
9.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嚴格按支部大會吸收預備黨員的程序進行。會后,支委會將支部大會的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10.上報市直機關工委批準。
11.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和轉正。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入黨宣誓。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預備黨黨員預備期滿時,應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出轉正申請,黨支部要及時進行公示并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討論。預備期滿不完全符合黨員標準可延長預備期,預備期只能延長一次,時間不少于半年,也不能超過一年。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應當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
七、黨費繳納制度
繳納黨費是每個黨員的義務,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黨費不得拖欠或不交,黨員連續六個月沒有交納黨費,經教育仍不改正,應該認定是自行脫黨,由黨組織召開大會決定對其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同時,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黨員或者親屬代為交納。
2.按時。黨員要每月按時交納黨費,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準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基數少交。
八、談心談話制度。黨支部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每季度至少一次,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
九、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為切實落實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黨建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局黨支部與定點幫扶村、互聯社區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1.加強工作指導。聯系領導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聯系點,及時掌握聯系點的黨建工作動態情況,分析研究解決存在問題。
2.開展調研走訪。聯系領導了解掌握聯系點黨建工作情況,適時向局黨組提出加強黨支部工作的建議意見。
3.加強督促檢查。聯系領導對聯系點黨建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4.樹立標桿意識。指導督促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及時總結聯系點的經驗,將聯系點好的做法予以推廣,努力把聯系點建成黨建工作的示范點。
十、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自己所擔負的崗位職責有機結合起來,明確領導干部的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進一步推動局黨風廉政建設沿著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向前發展。
1.認真組織黨員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章制度和上級文件,經常進行多種形式的黨風黨紀的廉政教育。
2.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針對本單位實際,研究建立有效的預防腐敗體系和制定相關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
3.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4.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5.嚴格遵守用車、住房、公務接待等方面有關規定,主動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
6.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教育引導黨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7.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建立健全黨支部全面監督,紀律檢查委員專責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8.嚴明組織紀律,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黨員發展工作制度辦事,切實防止和糾正人事問題上的不正之風。
黨務公開工作制度
1.黨務公開工作在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
2.公開內容分對外公開和對內公開兩個層次。對外公開的內容主要是黨組織機構設置、領導成員分工、黨建工作計劃、任務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對內公開的內容主要是局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情況。
3.需要公開的內容,分別采取公開欄、文件、會議等形式公開,規范性工作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定期公開;熱點、焦點問題隨時公開。
4.公開的內容,由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后公開。
5.局黨支部紀檢委員對局黨務公開工作實施全面監督。設立黨務公開監督箱和監督電話,負責受理黨員群眾對委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正確處理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的關系,力戒重復交叉公開,做到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相互補充,相互完善。
7.黨務公開工作實行每季度一次的通報制度。
8.每項工作由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并通報。
9.局機關設立黨務公開意見箱,黨務公開聯系監督電話,由辦公室負責隨時聽取和收集黨員、群眾對委黨組、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0.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歸納整理,分門別類,按照職能劃分,分別提交局黨組、黨支部研究決定。
11.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原則上做到個別性問題,一般性意見、建議三天內辦結,并將結果通知本人;普遍性問題的辦理結果,在公開欄上進行公布;復雜性和重大事項一時不能辦結的,要說明原因,創造條件,盡快辦結。
12.局黨組、黨支部對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和建議,要認真對待,嚴禁推諉扯皮,久拖不決,更不允許對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個人進行打擊報復,否則按黨內有關條規嚴肅處理。
廉政風險防范制度
(一)防范對象:防范對象為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防范范圍:重大物資采購、人事調整、重大資金使用和其他需要預警的有關事項等。
(三)防范內容:
1.在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面,可能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因工作失誤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對群眾投訴、舉報,不及時進行調查處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反辦事程序或超越權限辦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工作失職,致使本單位發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損失的;
6.在行政活動中,濫用職權或不作為,慢作為,濫作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
7.違反保密規定,致使涉密文件資料丟失或其他機密泄漏,造成不良后果的;
8.違反《廉政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
9.違反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規定的。
(四)組織實施:
1.書面防范。情節輕微,反映的問題有具體事實描述的,局黨組發出詢問函;情節較重,事實清楚的,發出警示誡勉通知書;事實清楚,需糾正錯誤的,發出責令糾錯通知書等,告知預警對象群眾反映或存在的某種情況或跡象,有蔓延趨勢,反映出在管理和制度等方面問題,提出要求。
2.談話防范。局黨組就防范對象存在問題、主要錯誤事實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談話提綱,提交談話人。談話必須有兩人以上參加。主談人一般為局黨組書記,必要時,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及“一崗雙責”的原則,請局有關領導參加主談。
3.實施防范談話。由局黨組書面通知防范對象本人,要求其按規定時間到達談話地點,并向談話函詢對象核實了解群眾和社會反映的問題,并提出要求。
4.填寫防范工作登記表。談話結束后,局黨組要認真填寫《防范工作登記表》,對于談話函詢對象,在表中反映其承諾情況;對于警示誡勉或責令糾錯對象,提出整改要求,報委主要領導批準,發出警示誡勉通知書或責令糾錯通知書。
5.對防范對象實施首次防范談話后,問題沒有說清楚的,或者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可以針對相同問題進行復談,切實達到預警效果。
(五)監督整改:談話函詢或警示誡勉對象,在接到預警詢問函或警示誡勉通知書后,應在10日內將個人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交局辦公室;責令糾錯對象,在接到責令糾錯通知書后,須立即整改,在一個月內將整改報告以書面形式交局辦公室。
(六)資料歸檔:防范工作結束后,按照一人一卷的要求,將相關資料整理后統一歸檔備查。
【篇十一】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一、“三會一課”制度
為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按照黨章規定和上級黨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如下:
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時間根據實際確定并相對穩定。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論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業務知識。
2、聽取、討論和審議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3、討論并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制定本單位兩個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
4、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5、選舉產生新的支部委員會及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補選支部委員。
支部委員會
支部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以增加,時間視情況而定。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的工作步驟和措施。
2、研究搞好黨支部自身建設和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討論、處理支部的日常事務、擬定向支部大會報告工作的內容
3、討論、分析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狀況和本級組織建設、群團工作等,促進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1——2個月一次,時間由個黨小組自行確定,并盡量穩定。主要內容:
1、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2、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支部安排,認真民主評議工作。
3、研究本小組內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推薦對黨員的表彰,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有關工作。
黨課
黨課每半年一次。
1、對黨員進行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教育和黨的路線、方針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統地對黨員講解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3、其他提高黨員素質的有關教育。
二、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黨員聯系群眾是一項黨的重要工作。
1、支部黨員應在思想上重視做群眾工作并尊重群眾,廣泛地聽取群眾意見,虛心向群眾學習。
2、按支部要求,每個黨員聯系2名群眾并廣泛的與其他人經常接觸。
3、黨員對所聯系人的情況應向黨小組或黨支部經常匯報,每學期不少于2次。
4、黨支部將對黨員聯系群眾情況進行分析和考評。
【篇十二】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xx紀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 職責劃分
第一條 紀委工作職責。xx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在xx公司黨委和分公司紀委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當好黨的紀律的守護員、廉政風氣的倡導員、制度規范的保障員和重點工作的督察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監督檢查所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的情況,貫徹紀律檢查工作方針、政策。
(二)協助xx公司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有關意見,制定措施,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三)推動黨務、企務公開,規范事權、財權和人事權。
(四)對黨員干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對受黨紀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大力弘揚廉政文化。
(五)對所轄范圍內的黨員和黨組織的違紀案件,進行檢查或協助檢查,并按照權限,對有權作出處分決定的案件作出處分決定,無權作出處分決定的案件報xx公司黨委或分公司紀委處理,發現不屬于xx公司紀委立案權限的違紀線索,及時向xx公司黨委或分公司紀委報告,并協助調查。
(六)受理黨員、干部、群眾的檢舉、控告、申訴、信訪。
(七)建設懲防體系,開展糾風治亂工作,加強黨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
(八)服務xx公司黨委的中心工作,開展重點工作督查,加強效能建設和干部作風建設。
(九)建設規范化基層紀委,抓好紀檢隊伍自身的思想、組織和業務建設,提高紀檢干部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
(十)向黨員代表、xx公司黨委和分公司紀委報告工作,認真完成xx公司黨委和分公司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紀委書記工作職責。紀委書記主持紀委全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在本轄的貫徹執行情況,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黨風黨紀的基本情況以及各種違紀違法案件情況,向xx公司黨委和分公司紀委提出建議。
(二)主持紀委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職責范圍內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三)根據xx公司黨委和分公司紀委的要求,結合實際,提出工作計劃和貫徹意見。
(四)對監管范圍內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問題向xx公司黨委提出意見和建議,抓好xx公司黨委決定的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的落實催辦工作。
(五)負責調查處理xx公司黨委、分公司紀委交辦的重大事項。
(六)負責做好xx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紀檢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干部生活,充分調動紀檢干部的積極性。
(七)服務xx公司黨委中心工作,對財務工作進行督查,督促效能建設和干部作風建設。
(八)組織庫紀檢監察部門對黨員、黨員干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并參與評議、考核工作。
(九)負責向黨代表、xx公司黨委和分公司紀委報告和聯系工作。
第三條 紀委委員工作職責。紀委委員協助紀委書記、副書記工作,負責抓好分管的各項紀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xx公司黨委和總公司、分公司紀委的有關文件,貫徹執行紀委會議的決議和決定。
(二)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參與紀委各項計劃、總結的討論,對紀委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參與紀委各種文件的起草,參與紀委權限內的各種黨員違紀案件的討論。
(三)參與對黨員違紀案件的調查,受理各種類型的舉報、申訴和群眾的來信來訪,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參加紀委會議,并認真作好會議記錄。
(五)密切聯系群眾,注意了解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反映和黨員的思想動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紀委書記匯報。
(六)經常與紀檢監督委員會成員溝通情況,并對其工作給予指導。
(七)認真完成xx公司黨委和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紀檢信訪工作人員職責。
(一)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督范圍內的黨組織、黨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并進行必要的初查。受理黨員、監察對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申訴。
(二)負責辦理業務范圍內的、線索清楚、案情單一、時間緊迫、易查易結的舉報信訪案件核查部分舉報線索,為立案提供依據。注意保護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三)承辦總公司、分公司和xx公司黨委批辦的信訪舉報案件的調查及其他事項的辦理任務,并做到按期優質報結調查結果。
(四)協調處理群眾來信、來電和來訪等信訪問題,及時疏導上訪群眾,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五)定期綜合反映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信
信訪舉報情況的登記、傳閱、統計、立卷歸檔工作,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表。
第二章 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五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xx公司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強化黨內監督機制,促進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 報告人范圍。xx公司全體干部。
第七條 報告內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包括購買的公有住房)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二)本人參與操辦的近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婚喪嫁娶事宜的辦理情況(不含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
(四)本人因私事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部門查處或涉嫌犯罪的情況;
(六)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直系親屬在本地經商(從事個體經營者)活動等情況;
(七)本人從事的其它有償經濟活動情況;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報告人應將報告內容在事前10天寫成書面材料上報。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前報告時,必須先口頭報告,事后5天內再履行補報手續。
第九條 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保密。組織認為應公開或個人要求公開的,可采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圍內公開。
第十條 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情況應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內容。報告人不按本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做出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章 紀檢工作聯系制度
第十一條 為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水平,使紀檢監察工作更好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制訂本制度。
第十二條 聯系制度的方式。xx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所在黨支部。
第十三條 聯系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落實總公司、分公司有關反腐倡廉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情況;
(二)了解紀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的新觀點、新思路,采取的新方法、新措施;
(三)了解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的情況;
(四)收集黨員、干部、群眾對紀檢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配合中心工作,加強xx公司干群之間的聯系、溝通和指導。
第十四條 聯系人按照要求要經常開展調研和指導,圍繞反映強烈、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面對面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問題、推動工作。
第四章 紀檢監察受理信訪舉報的范圍
第十五條 紀律檢查部門的受理范圍是:群眾對黨員、黨組織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其他敗壞黨風行為的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或紀律檢查部門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其他涉及黨紀黨風的問題。
第十六條 監察部門受理群眾對xx公司全員范圍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全員范圍內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部門受理的申訴。
第十七條 一些雖然并不直接涉及紀檢監察部門管轄對象的檢舉、控告、申訴,而是反映情況、提出批評、建議或咨詢,但只要是有關xx公司紀檢監察工作方面的問題,也屬于受理的范圍。
第五章 紀檢信訪辦理規則
第十八條 為進一步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規范信訪舉報辦理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部門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特制定本信訪舉報辦理規則。
第十九條 受理
(一)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應分別在《紀檢信訪登記、辦理情況表》上按反映的內容逐項進行登記。
(二)屬于檢舉控告的信訪,應摘登檢控的主要情節和涉及的單位、人員、對重大問題要詳細記錄。屬于申訴的信訪,要摘登申訴的理由和要求,受處理情況、時間及批準部門。
(三)登記及時,做到不拖不壓,無特殊情況應當日登記完畢。
(四)其他涉及黨紀黨風、政紀政風問題的信訪,登記其有參考價值的內容。
(五)不屬紀檢業務范圍的信訪,也要登記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并向庫領導匯報,實行歸口管理。
(六)凡是庫領導交辦和批示的信訪舉報件,均應注明記錄批示內容。
(七)一信多投和重復信訪,在原登記薄上注明件數及重復信訪時間,如反映新的問題要補登。
(八)信訪舉報內容登記后,對反映一般問題的信訪件,由紀檢部門部門處理并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反饋來信來訪人;屬重大問題的信訪,應及時向xx公司黨委主要領導匯報,然后按批示進行查處,并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作雙向反饋。
第二十條 來訪
(一)對來訪者禮貌熱情,以誠相待,對來訪人所反映的主要內容要記錄在《來訪登記薄》上,來訪者提出的問題能當即答復的按政策給予答復,不能當即答復的,約定時間給予答復或解決。
(二)每月的庫領導接訪日,庫紀檢部門部門應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凡屬紀檢監察受理范圍的應及時登記處理。
(三)來訪者反映比較緊急或比較重大的問題,應及時向庫領導匯報,作出妥善處理。
(四)凡是集體來訪,應要求他們選出代表(5人之內)其余動員先回,然后聽取他們的意見,在做好疏導工作的同時,盡快對反映的問題進行查處和反饋,防止事態激化。
第二十一條 查處、結案
(一)凡xx公司紀檢部門受理自辦的信訪案件,無特殊情況應從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結,總公司、分公司紀檢監察部門轉辦要求回報情況的重要信訪舉報件或轉辦案件要按時回報,不能按時報結的應說明原因。
(二)信訪舉報案件調查結案后,承辦人員應寫出調查報告和填寫《信訪結案審批表》經紀檢部門書記審核批準后,將有關材料要求上報和結案歸檔,歸檔做到一案一卷。
第二十二條 歸檔
(一)信訪舉報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傳遞、辦理、保管等要做到及時、準確、嚴密,不錯漏遺失。
(二)檔案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借閱信訪舉報案件材料,要辦理借閱手續。信訪舉報檔案一般不得借出,因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時,必須經紀檢部門領導批準,并限期歸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一)對署實名的信訪舉報件實行專人登記,專櫥存放,情況只局限于受理人及調查人掌握。
(二)檢舉、控告材料除查處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關人員出示,未經檢舉控告人同意,不得公開檢舉控告人的姓名及有關情況。
第六章 紀檢部門學習制度
第二十四條 紀檢部門學習制度
(一)全體紀檢監察干部領導應自覺加強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紀法規以及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的學習,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紀檢監察業務素質。
(二)落實紀檢部門教育學習計劃,學習內容以政治理論、總公司和分公司文件、會議精神、黨紀政紀法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為主。
(三)堅持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法,紀委委員每年集中學習兩次,紀檢監察干部每月集中學習半天,個人自學不少于三小時。
(四)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結合學習和工作實際積極開展工作調研,撰寫學習體會,每年完成一篇理論研究或業務研討文章。
(五)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業務培訓,積極參加總公司、分公司組織的培訓學習。
xx信訪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總公司、分公司要求,結合xx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 xx公司信訪工作遵循“文明接待、實事求是、依法辦理”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一受理、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拒絕、推諉和拖延信訪工作,做到依規、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教育疏導相結合,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確保“件件有痕跡,事事有結果”。
第三條 信訪工作由信訪辦公室具體負責,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有效化解矛盾。
第二章 問題線索處置
第八條 xx公司成立信訪辦公室,與綜合科合署辦公,具體負責受理xx公司職權范圍內的信訪工作。為方便接待來訪,保障xx公司正常工作秩序,xx公司設立信訪接待室,配備錄音、錄像等設備。綜合科指定1人專職負責接待、協調、督辦信訪工作。
xx公司信訪辦公室職責:
(一)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
(二)辦理xx公司交辦的和市政府、市紀委、市直工委等有關部門轉辦的信訪件,并報告辦理情況;
(三)就地解決xx公司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件,不得拖延、不得上推,并把信訪件辦理結果及時告知信訪人;
(四)做好信訪件的信息登統、督辦落實、分析研究和材料的定期報送工作等;
(五)妥善管理信訪件檔案資料。
第三章 受理范圍
第九條 xx公司受理信訪事項的范圍:
(一)因對xx公司有關制度規定不清楚或不了解而反映情況、提建議意見的;
(二)反映xx公司黨組管理的干部及工作人員違規違紀問題的;
(三)反映個人或部門違反有關政策的問題;
(四)xx公司已受理,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出具處理意見;
(五)其它需xx公司受理的信訪件。
第十條 引導群眾理性合法地逐級表達訴求,對于以下情形xx公司不予受理:
(一)涉及法律訴訟的;
(二)超出中儲糧職權范圍的。
第十一條 信訪反映其他外部門或外單位問題的,按照歸口辦理原則,引導信訪人到相關部門或單位反映情況。
第四章 立案調查及流程
第十二條 信訪辦公室對來信、來電、來訪進行登記,詳細記錄信訪人姓名、單位、聯系方式、主要訴求等相關內容。辦理程序為:了解信訪內容→填寫信訪擬辦單→呈報領導審示→落實承辦(轉辦)單位→反饋辦理結果→資料歸檔整理等。對實名舉報的信訪件,在按規定辦理的同時,主動聯系信訪人,直接向其答復辦理結果,并做好相關解釋及思想工作。
第十三條 對多人來訪的,要求其推選代表反映問題,代表人數最多不超過5人。
第五章 工作要求與紀律
第十四條 信訪辦公室接到信訪件后,應在限定時間內辦結,并形成書面報告,統一向庫領導或上級有關部門呈報辦理結果。
第十五條 對信訪反映的問題,已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給予答復;對政策不明,但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問題,需調查才能辦理的,由信訪工作人員填報信訪擬辦單,報經領導批準后,安排相關人員核查。
第十六條 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采取應急措施,在職責范圍內依法依規加以處置,防止不良影響的產生和擴大。
第十七條 信訪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因特殊原因或情況復雜的,向xx公司、分公司說明理由后,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同時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第十八條 xx公司接到分公司下達的信訪件處理意見后,應在30日辦結,并書面向分公司報告落實情況;對分公司下達信訪件的處理意見有疑問的,在5個工作日內向xx公司反饋意見。
第十九條 與分公司各職能處室加強合作,密切配合,不得推諉塞責、弄虛作假或置之不理;xx公司信訪工作人員要妥善管理信訪材料,不得漏登漏報信訪信息,不得丟棄、隱匿、擅自銷毀信訪材料;更不得向外界泄露信訪內容。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xx公司黨委書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處理。
(一)未建立信訪工作機制、指定負責信訪工作人員的;
(二)同一信訪內容,連續上訪3次(含)以上的;
(三)一年內,中心庫轄發生3起(含)以上到xx公司或省直有關部門上訪的;
(四)xx公司在信訪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造成信訪件事態擴大、矛盾激化、工作被動、負面影響較大的;
(五)總公司、分公司督辦的信訪事項未按時反饋辦理結果的。
第二十一條 信訪工作人員在辦理信訪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處理:
(一)未按規定的程序對信訪事項進行登記、辦理、督辦,或者沒有遵守保密、回避規定的;
(二)對應當受理的信訪事項不予受理的;
(三)推諉、敷衍、拖延辦理信訪事項的;
(四)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等信訪請求未予支持的;
(五)在處理信訪事項時,因作風粗暴激化矛盾,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謊報、緩報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將檢舉、揭發、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轉送或透漏給被檢舉、揭發、控告的人員或單位的。
第七章 考核
第二十二條 分公司信訪辦公室負責統計各xx公司年度信訪工作辦理情況,下列情況為業績考核扣分指標:
(一)對分公司交(轉)辦的信訪事項處理不及時,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或對應當受理的信訪事項不予受理,導致矛盾激化,造成越級、集體上訪的;
(二)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等的信訪請求未予支持或處理不得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謊報、緩報,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多次發生越級上訪,對信訪事項處理不力、不及時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意見由綜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實行。
xx重大問題線索研究處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案件線索受理工作程序,提高重大問題受理效率和質量,結合xx公司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統一管理,歸口辦理,防止一信多辦,杜絕重復交叉辦案的原則。
第二章 信訪辦受理和處置的重大問題線索
第三條 xx公司領導干部和各科室受理的包括電話、來信、來訪舉報等各種渠道受理的信訪舉報,交由信訪辦統一登記后分流辦理,防止多頭轉辦、交辦。
第四條 信訪辦對上級信訪部門轉、交辦的重大問題線索直接受理 。
第五條 信訪辦對收到信訪舉報件進行認真梳理,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屬于同級xx公司黨委管理的干部 、總公司和分公司交辦、損害群眾利益 、關注度較高等類型,篩選出重大問題線索,經分管xx公司黨委委員、xx公司黨委書記批示后,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與綜合科合署辦公)備案辦理。
第三章 案件監督管理室受理和處置的問題線索
第六條 案件監督管理室對下列案件線索直接受理登記并實行統一管理:
(一)分公司紀檢監察部門交辦或者批辦的由本庫辦理的案件線索;
(二)領導批示或者交辦的重大問題線索;
(三)各級政府、新聞媒體等轉來的重大問題線索;
(四)辦案中、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五)司法、行政執法部門等移送的重大問題線索。
第七條 案件監督管理室對各科室抄送備案的重大問題線索和直接受理的重大問題線索,應明確專人負責,逐件登記,建立臺帳,定期匯總并及時向庫領導反饋。
第八條 追究依法受到刑事處罰黨員的黨紀責任,由審
理室直接提取有關材料,依據生效的司法判決、裁定,提出相應的黨紀處分意見,并向案件監督管理室備案。
第九條 xx公司重大問題線索集體排查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第十條 信訪辦對集體排查擬辦的重大問題線索,成立重大問題線索研究專項處理小組,經xx公司黨委研究批示后,交由該小組負責,辦理交、轉辦手續,并進行線索辦理全程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室及相關科室應按規定將《初步核實呈批表》《立案呈批報告》《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處分決定書》等文書或復印件送案件監督管理室備案。
第十二條 各承辦線索室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時限要求報批、報送或移送、辦理。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重大問題上報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嚴肅黨的組織紀律,保證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請示報告的程序
第二條 請示報告必須按內容對口、逐級進行。日常工作對口請示報告。重大問題由xx公司綜合科梳理整合,根據實際,經xx公司黨委批準,上報分公司。
第二章 請示報告的內容
第三條 請示報告的內容:
(一)按照總公司、分公司部署和要求,需要xx公司加以貫徹落實的重大事項。
(二)事關xx公司改革發展的重大事項。
(三)有關職工思想穩定的重大信息。
(四)按規定應向分公司報告或對xx公司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五)重大問題決策時,特別是xx公司黨委領導班子難以統一認識的問題。
(六)貫徹執行既定工作部署,決議和決定,遇到新的情況,需要對原部署、決議和決定做出調整的重大情況。
(七)xx公司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重大問題及處置預案,重大突發事件及階段性重大工作情況,需要上級答復處理的特殊問題等。
(八)xx公司轄出現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個人廉潔自律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十)其他應當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
第三章 請示報告的形式
第四條 請示報告根據內容和時間要求的不同,可分別采取會議、書面、電話或口頭等形式進行。緊急、重大問題應立即以電話形式先行報告。
第四章 請示報告的要求
第五條 階段性工作定期請示報告;緊急及特殊問題即時請示報告;影響重大、事關全局的問題立即請示報告;需進一步了解清楚的,先行報告初步情況及采取的措施,詳細情況隨后報告。
第六條 請示報告,內容應真實準確,言簡意賅。
第五章 請示報告的責任
第七條 請示報告的責任:
(一)建立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是貫徹民主集中制,規范權責關系的重大制度。xx公司領導班子和中層干部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保證總公司和分公司精神、決定等在xx公司的貫徹落實。
(二)各支部、科室、收儲庫必須及時準確地向xx公司領導請示報告重大問題,做到客觀真實,渠道暢通,傳遞迅速。綜合科是及時收集重大情況的總渠道。
(三)各支部書記、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將本支部、科室發生或發現的重大問題向分管領導和xx公司黨委請示報告,xx公司黨委根據實際向分公司報告。凡發生重大情況遲報、漏報和瞞報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和責任領導責任。
(四)xx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應結合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年度述職,對執行情況進行對照檢查,并納入評比重大內容。
xx重大案件通報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發揮重大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筑牢黨紀國法和思想道德防線,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結合我庫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案件通報
第二條 案件通報是指在重大案件發生后,庫紀檢監察部門以案為鑒,開展的帶有查擺、剖析、反思、總結性質的通報工作。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對案件成因的剖析,掌握案件發生的主客觀因素和教育管理工作方面的薄弱環節,促使相關單位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堵塞漏洞,警醒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始終保持清醒頭腦,防止案件的再次發生。
第三條 案件通報工作一般選擇在立案或案件查結后的30天內進行。
第四條 案件通報內容包括案發經過、案發主客觀原因、案件性質和特點、存在教育管理方面的問題、應該汲取的教訓以及相應的整改要求等。在案件查結后開展的通報工作,還應包括案件查辦結果和涉案人員的處理情況、領導責任分析與追究等內容。
第五條 案件通報前,我庫紀檢監察部門應會同發案相關職能刻室以及分管紀檢的領導、黨組成員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認真調研分析,總結案件的成因、性質、特點和教訓,分析涉案人員心理動機和誘發因素,并形成有針對性的案件剖析材料,以保證案件通報工作的質量。
第六條 案件通報工作可采用發文、召開職工會和干部大會等形式進行。采用會議通報形式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在xx公司范圍內進行。
第三章 案件反饋
第七條 案件反饋是指我庫紀監監察部門開展案件通報工作后,對發案部門及個人落實整改措施、辦案程序、執行處分決定以及案件回訪等有關情況予以逐級上報的工作。
第八條 案件反饋目的在于落實逐級呈報制度,使庫紀檢監察部門掌握領導班子在案發后開展治理整頓和案件處理工作的實際情況。
第九條 案件反饋的內容通常包括:落實整改情況、相關制度和措施的建立、辦案程序檢查;處分決定執行和案件回訪等內容。
第十條 檢查辦案程序和案件回訪的具體工作由庫紀檢監察部門負責。
檢查辦案程序分為案中檢查和案后檢查兩種形式,主要檢查辦案程序的合法性。此項工作由庫紀檢監察部門的審理組執行,案件檢查人員回避。
案件回訪的對象為重大案件當事人,一般采取訪談的方式了解掌握辦案人員的工作情況,以及違紀違法人員受處分后的悔過表現。
第十一條 案件反饋的時限和要求
(一)發案部門應在案件通報后的7個工作日內,將教育整改計劃、措施以書面形式向xx公司黨委、庫紀檢監察部門反饋。
(二)發案個人等的教育整改計劃,措施出臺后的30日內,將有關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向xx公司黨委、庫紀檢監察部門反饋。
(三)庫紀檢監察部門在案件程序檢查、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檢查和案件回訪等相關工作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向xx公司黨委報告。
(四)以上情況由xx公司黨委根據實際,向分公司報告。
xx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規定,進一步加強xx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確保企業得以科學穩健發展,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一章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第二條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從嚴治黨,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大對xx公司黨員、黨員領導干部和職工的反腐倡廉監督力度,建設高效清廉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規定有關規定,組織黨員干部進行討論。
(二)利用反面教材,對黨員干部進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鋼鐵長城。
(三)嚴格規范黨員干部廉潔從政行為。按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原則,認真落實中紀委提出的“四大紀律”、“五個不許”的規定,防止領導干部利用手中的權利謀取私利,落實中央提出的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
(四)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
第三條 保障措施。
(一)強化意識。所有黨員應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重大位置,列入黨內創爭和行政目標管理的重大內容進行檢查、考核,并作為年終評比先進的依據。
(二)完善制度。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總體要求,針對薄弱環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
(三)加強監督。每個黨員干部要經常性對照檢查執行廉政建設制度的情況,并作為黨小組民主生活會的必談內容。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負責任而不履行職責造成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二章 領導干部廉潔勤政守則
第四條 領導干部廉潔勤政守則:
(一)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帶頭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顧全大局,維護團結,自覺接受監督,敢于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認真執行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
(二)廉潔奉公,忠于職守,不利用職務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防商品交換原則侵入黨的政治生活。
(三)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有關公共財務管理使用規定,無弄虛作假、假公濟私和私設帳外資金、“小金庫”等行為。
(四)自覺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按照干部選拔工作制度辦事,不借選拔任用干部之機利用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他人謀取職位,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對涉及他們利害關系的事情應奉公守法、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之謀取利益。
(六)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在住房、通訊工具及公務接待方面嚴格按規定辦事,無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現象。
(七)認真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主動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支持、配合執法執紀對違法違紀問題的查究,無袒護、說情、好人主義現象。
(八)勤政務實,無官僚主義、形式主義行為。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關心員工疾苦,正確處理關系員工切身利益問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員工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妥善處理;無與民爭利、侵害員工利益的行為。同時,每個黨員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 黨政領導班子黨風廉政責任制
第五條 黨政領導班子黨風廉政責任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xx公司黨委對xx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xx公司黨委書記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同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xx公司黨委委員對xx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xx公司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劃,確定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
(五)根據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制度,針對xx公司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
(六)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七)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開展黨性、黨風和廉政教育,不斷提高黨員、干部遵紀守法和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八)履行監督職能,對黨風廉政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九)領導組織xx公司的廉潔自律和糾正不正之風等工作,支持監督依法行使職權。
第四章 xx公司黨委書記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制
第六條 xx公司黨委書記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制: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決議、決定,對因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誤負主要責任。
(二)負責xx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負責。負責進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教育和監督檢查,對發生的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的行為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負責召集xx公司黨委會和以加強黨風廉政為內容的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學習上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文件和指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協調班子成員團結,組織有關人員專題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措施,組織領導黨風廉政建設自查自糾工作。
(四)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xx公司黨政領導干部違反黨紀政紀等案件的查處,負責向上級黨組織匯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五)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發揮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邊的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六)未盡到上述職責,出現問題時,要在xx公司黨委會上做檢查,并向上級組織寫出檢查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調查處理。
第五章 xx公司黨委副書記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制
第七條 xx公司黨委副書記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制。
(一)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決議、決定。對因工作失誤、以權謀私所造成的重大問題,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負責抓好分管范圍內黨員干部的黨規、黨法和政紀、政風教育,出現的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案件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要不定期的組織檢查分管范圍內黨員干部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強化監督機制,堵塞工作中可能出現的漏洞,防止和糾正不正之風、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對其分管范圍內出現的不廉潔問題,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分管范圍內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匯報,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協助書記定期檢查分管工作的落實情況,認真解決所分管范圍內員工要求迫切的問題,并對發現和遇到的矛盾,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解決。
(五)負責抓好所分管范圍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因監督檢查不力,違反制度、失誤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領導責任。
(六)貫徹執行《黨章》、《廉政準則》,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抓好分管范圍內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邊的工作人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協助黨政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七)未盡到上述責任,出現嚴重問題時,要向黨寫出檢查報告。
第六章 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第八條 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增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感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深入發展,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領導班子成員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政治紀律方面的情況。
2、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的情況。
3、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情況。
4、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對干部選拔任用、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按照議事規則進行集體討論決定的情況。
5、按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對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解決領導班子中存在問題的情況。
6、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完成情況,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的專項治理情況,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有關黨紀政紀條規的情況,系統或單位內部發生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
7、政務公開的情況。
8、行政效能建設的情況。
8、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述職述廉的方式
1、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與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并進行。
2、述職述廉一律在落實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會上進行。
3、報告會上需對述職述廉人員進行無記名民意測評。
4、考核組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言談、發放意見表等途徑廣泛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
(四)述職述廉內容的公示
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內容應形成書面材料,于每年參加考核后,在企務公開欄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第九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交辦的黨風廉政責任范圍的事項不辦理,或者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三)違反規定選拔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四)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稅務、統計法規,弄虛作假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五)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六)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七)其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內容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八)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大領導責任。視情節輕重,對負直接責任的領導干部責令辭職、免職,至直開除黨籍。
第十條 為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工作需要,結合實際,特制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量化考核辦法。
(一)成立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考核。
(二)考核實行動態和靜態、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結果公開。
(三)考核采取“聽、查、談、測、試”五字方法,即聽匯報、查記錄、開座談會、召集職工群眾對領導班子成員責任落實情況測評、對領導干部考試。根據五字考核情況,對領導個人打分。
(四)考核內容,按照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量化考核標準的內容進行考核。
【篇十三】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1、每日晨檢、午檢及登記制度
安排晨檢、午檢責任人,制定晨檢、午檢工作記錄表,確保檢查時登記不缺項、信息完整和登記準確,規定審核和匯總晨檢、午檢信息的責任人、時間和內容。
2、消毒隔離工作制度
規定消毒隔離用品采購流程,開學前對消毒藥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護用品配備齊全、充足,保障防護用品質量,制定存儲和使用管理規定,統一規范的消毒記錄表,明確污染物處置流程。
3、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設置專人負責機制,安排專門負責人統管全園相關事務,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設置晨檢、午檢責任人。
4、師幼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職員工和幼兒健康電子檔案。
5、傳染病信息上報制度
明確并落實信息報告人,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明確新冠疫情、傳染病信息報告流程,【防控制度】并在幼兒園顯著位置張貼報告流程,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
6、錯峰入園離園制度
制定適合本園情況的人流錯峰管理方案,規定不同年級入園離園的不同時間,提前劃定不同班級的家長接送地點,實現開學后教師幼兒錯峰上下班、入離園,分散人流。
【篇十四】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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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部門 |
制度名稱 |
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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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安全協調科 |
《xx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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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科 |
《xx市食用農產品快檢工作考核方案》 |
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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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科 |
《2021年度xx市餐飲質量安全街區評定標準》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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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檢科 |
《xx市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1年版)》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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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xx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手冊》 |
12月底 |
【篇十五】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肅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促進工作人員勤政廉潔,正確履行職責,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決消除腐敗現象,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不準利用職權營私舞弊、錢權交易、受賄索賄。凡有轄區居民送錢送物,一要拒收,二要主動退還;凡有不能退還的應向組織匯報,并及時上繳組織處理。
三、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辦事,禁止借選拔任用干部之機謀取私利。
四、不準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饋贈的各類有價證券。凡不能拒收的應主動上繳組織處理。
五、不準向管理、服務對象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六、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市場經濟活動,或向管理、服務對象兜售物品,撈取好處費。
七、不準用公款亂吃亂喝或參與消費娛樂活動。公務接待應本著熱誠、節儉的原則。做到有利公務活動、節約辦事,杜絕浪費。
八、不準接受可能有失公正的宴請、旅游及其它消費娛樂活動,堅持公正執行公務,做到依法辦事。
九、對涉及與配偶、子女、其他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有利害關系的事項,應當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十、不準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有損國家工作人員形象的活動。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六】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黨總支民主議事決策制度
一、黨總支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總支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托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范圍: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政府指示的貫徹落實。
(二)對機關黨的建設、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四)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黨總支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根據工作需要,黨總支會議主持人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黨總支會議。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可以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應逐項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并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總支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
七、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總支會的,書記或副書記、委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總支會議報告。
八、黨總支會議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應廣泛征求意見;三是要召開黨總支會議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學習制度
一、制定學習計劃。宣傳委員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部署和局黨組的要求,制定年度理論學習計劃、階段性學習計劃和專題學習方案。年度學習計劃要從中央、省、州、縣本年度的總體思路和工作大局出發,在每年年初制定;階段性學習計劃主要結合形勢變化和不同階段的要求,根據黨和國家、省委、州委、縣委以及機關黨委的重大部署制定;專題學習方案主要圍繞局機關工作重點、熱點問題開展深入、具體的學習。
二、自學制度。每次集中學習前,班子成員根據上級安排的學習專題認真閱讀有關文件和書目,做好讀書筆記。每人要有專門學習筆記本,并按專題學習要求寫出發言提綱。
三、專題研究制度。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調查研究作為班子成員加強學習的重要方式,密切聯系中央、省、州、縣的工作大局,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圍繞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調研要與專題學習相結合,與改進作風相結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又增強實際工作能力。
四、集中學習討論制度。按省、州、縣的要求,班子每季度集中學習討論一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天,內容和具體日期按總支委員會決定辦,黨總支設置專門集體學習討論記錄本。
五、考勤登記制度。班子成員應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向主持人請假,但要抽時間補學相關內容,并寫出學習體會。
六、學習匯報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寫一篇學習體會或理論研究文章,結合民主生活會和年終工作總結進行學習匯報和交流。
七、堅持檢查考核制度。將班子理論學習的檢查考核作為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需要認真檢查的重點項目,作為總支委員管理的重要內容。
黨總支委員會“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最后一周召開(會議時間應在當月支委會后,4季度可視情況提前),支部全體黨員參會(黨員大會討論重要事項必須有本支部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參加方可召開,否則會議無效。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會議實行黨員到會簽名制度,開會前向與會黨員通報到會情況,而后按既定議程組織會議。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時黨委應派人列席,如有發展黨員的議題必須由黨委委員或組織干部列席參加。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時由副書記主持,不設副書記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季例行議題:一是通報本季度黨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評定本季度支部黨員積分。時間相對固定議題:一是1季度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三會一課計劃;研究黨員志愿服務工作。;二是4季度聽取審查支部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評議黨員。適時性議題(根據相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點時間確定):一是傳達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二是討論通過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問題;三是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處分和組織處理;四是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五是討論需由支部黨員大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黨員大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根據會議內容,黨員大會可以采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兩種表決方式,對多個事項或多個名單進行表決時,應逐一表決。到會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票數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時,應暫緩做出決議,待取得一致時再另行決議。如長時間意見不一致或特殊情況急需決議時,支部書記應將討論和表決情況報告上級黨委,請求上級黨委予以裁決。
黨員大會允許黨員保留個人意見或在會議期間發表不同意見,但形成決議后必須無條件執行。
二、支部委員會:
每月最后一周召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參會人員:支委會全體成員,到會委員超過三分之二方可召開。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時由副書記主持,不設副書記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月例行議題一是通報本月黨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評定本月支部黨員積分;時間相對固定議題:一是1月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三會一課計劃;二是11月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評議黨員。適時性議題(根據相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點時間確定):一是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二是討論事關本單位發展的重要問題;三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領導和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領導群團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五是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制定加強教育管理的措施,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六是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確定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七是討論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
支委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根據會議內容,可以采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等表決方式,應到會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票數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時,應暫緩做出決議,待取得一致時再另行決議。如長時間意見不一致或特殊情況急需決議時,支部書記應將討論和表決情況報告上級黨委,請求上級黨委予以裁決。
支委會允許委員保留個人意見或在會議期間發表不同意見,但形成決議后必須無條件執行。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每月最后一周召開(在支委會前召開,黨小組長會前一天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和主要內容通知本小組每位黨員)。黨小組全體黨員參會。會議由黨小組長主持(黨小組長一般由黨齡較長、黨性強、群眾威信高、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同志擔任)。組織黨員學習;傳達支部的決議,研究貫徹執行黨支部決議的任務措施和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支部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四、黨課:
黨課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為便于組織,時間上可安排與黨員大會一致)。黨支部全體黨員參會。會議由支部副書記或宣傳委員主持。全年黨課中應至少有一次單位黨員主要領導廉政黨課,有一次支部書記黨課。每次黨課時間不得少于一小時,黨課內容應根據工作實際,每次突出一至兩個主題,以增強黨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黨總支委員會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十六字”方針,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慎重發展、均衡發展,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黨支部在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申請人談話,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三、按規定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及時向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
四、選派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縣直機關黨委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卡》,未經集中培訓的,不得發展入黨。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五、對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的積極分子,在聽取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內容: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涵調和外調。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
七、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報機關黨委預審。機關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后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經機關黨委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將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連同本人的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報機關黨委審批。支部將機關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并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政治生日談話制度
一、談話主體:談話主體包括談話人和談話對象兩個方面。談話人一般為黨員所在支部負責人。談話對象則為支部所屬黨員,重點要突出近幾年新發展的黨員、受上級表彰或處分的黨員、新提拔擔任干部的黨員。
二、談話時間:一般應在每位黨員入黨周年紀念日的一周內進行。
三、談話程序
(一)黨支部在黨員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談話對象,確定談話時間和地點,做好談話準備工作;
(二)黨員以書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來思想、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匯報;
(三)由談話人代表黨組織向談話對象祝賀“政治生日”,談話對象重溫入黨誓詞;
(四)正式談話。
四、談話內容。
(一)肯定黨員在本職工作、思想品質、道德修養、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團結務實、工作事業心、社會責任感以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聽取黨員對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了解黨員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五、談話方式:談話一般采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對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黨員,也可組織集中談話。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黨員培訓教育計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集中培訓學習會議。學習內容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等。
二、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黨課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開一次黨員組織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四、建立黨員活動室,訂發黨報黨刊,開展電化教育。
五、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做好學習記錄和考勤工作,做到學前有準備,學中有討論,學后有總結。組織黨員撰寫心得體會。黨總支委員會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六、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可采取外出集中參觀學習等形式,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公德美德等教育。
七、要積極組織黨員干部參加上級黨組織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使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一是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二是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原則;三是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四是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一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二是加強領導班子和黨總支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三是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四是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五是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工作。
五、民主生活會要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總支的各項工作;
(三)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
(四)能否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
(五)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
(六)能否聯系群眾,和群眾心連心,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
六、每次民主生活會會前要認真準備,根據實際確定會議中心議題,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黨總支書記會前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七、對于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制訂好整改措施,并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八、民主生活會后,需要上級幫助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報告。
九、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群眾反饋,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十、召開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時,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黨總支委員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通過自我評價、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促使黨員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發揮作用,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促使基層黨組織嚴肅黨紀、純潔組織、整頓隊伍,切實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為了切實加強交通系統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原則:實事求是、民主公開、一律平等。
二、民主評議黨員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總的要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進行,具體內容還應當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來確定和調整,一般包括以下內容:能否堅持理想信念、能否堅持勤奮學習、能否堅持黨的根本宗旨、能否堅持勤奮工作、能否堅持遵守黨的紀律、能否堅持“兩個務必”。
四、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步驟:
(一)學習教育動員階段。黨總支召開支委會討論制定實施方案下發各支部參照執行,確定學習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黨章》、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有關文件,提高黨員的思想認識,明確評議的目的、意義和要求。
(二)自我評議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組織黨員認真總結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學習、紀律、作風等方面的情況,總結成績、理清思想、檢查言行、找準問題及根源,進行自我評價。
(三)黨內外評議階段。先在黨支部內進行黨內互評,然后采取座談會或民意測驗的方法,聽取黨外群眾對黨支部和黨員的意見。
(四)組織考察階段:在黨員個人總結、黨內民主評議及黨內外群眾提出意見的檢查上,黨支部委員會要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綜合分析大家的意見,研究提出對每個黨員的初步評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進行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對每個黨員的正式組織意見,并同本人見面。同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評議格次一般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五)表彰和處理階段。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支部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推薦到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優秀黨員,必須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評議定為不合格的黨員,必須由支部大會討論給予相應處置,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評議中揭露出來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
四、評議工作結束后,各支部形成總結材料報總支委員會和機關黨委,并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鑒定材料等,按規定及時裝入黨建工作資料袋,以便查閱。
六、離退休黨員按要求參加民主評議活動,不評定檔次;長期生病、行動不便、臥床不起的黨員,可暫不參加評議活動;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評定檔次。臨時外借的黨員回原單位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黨總支委員會黨費收繳制度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繳納的用于黨的事業和活動的經費。繳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體現,自覺、按時、足額繳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切實做好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繳納一次黨費,也可委托其他親屬或黨員代為繳納。
二、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認為是自行脫黨,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討論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將其除名。
三、黨員必須按中央組織部關于黨員交納黨費具體標準規定交納黨費,不可少交。黨員自愿多交納黨費,可以不限。
四、黨費必須由黨總支委員會專人負責,一般由總支組織委員管理,若需換屆,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五、各支部應按月將本支部收入、上繳黨費的金額詳細記入《黨費收繳登記薄》。
六、收繳黨費人員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得個人長期保管現金。
七、黨費的收繳情況,總支委員會應每半年檢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結束后,總支委員會應通過召開黨員大會或張貼公示榜等方式,向全體黨員報告黨費收繳情況。
黨總支委員會服務聯系機關黨員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本單位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落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完善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構筑關心、維護黨員權益的平臺。
二、在政治上關心服務黨員,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重大決策時,黨員要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發揮主人翁作用。
三、在工作上關心服務黨員。一是關心黨員工作。每年定期為黨員提供業務知識的培訓等多方面的幫助;二是為黨員學習教育創造條件。積極幫助黨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三是維護合法權益。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黨組織要積極呼吁,依法維護,保障權益;四是表揚獎勵。黨員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黨組織要通報表揚并給予獎勵;五是關注黨員思想狀況。做好思想工作,黨員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難或者個人合法利益受到影響時,黨政負責人應及時找其談心,幫其協調解決。
四、在生活上關心服務黨員:
(一)堅持做到“五必訪談”。即:黨組織在黨員出現嚴重思想問題時必訪談;黨員出現家庭糾紛時必訪談;黨員生病住院時必訪談;黨員發生事故后必訪談;黨員出現特殊困難時必訪談。
(二)堅持做到“三上門服務”。即:黨員生病住院、有突發事情時,黨組織要上門看望慰問;黨員家里有臨時困難或有應急事情需要幫助的,黨組織要組織黨員上門服務幫助;黨員家庭經濟困難,黨組織要上門服務慰問,并通過困難補助或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等方式給予補助。
五、落實領導責任制
把關心服務黨員的工作作為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局黨總支委員會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支部應建立定期看望關心服務黨員制度,抓好關心服務黨員的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
六、堅持黨員權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要求,堅持黨員權利和義務相統一,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權利,增強黨員的歸屬感、光榮感和使命感。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制度
一、聯系服務群眾的內容
(一)積極宣傳并帶領群眾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
(二)妥善處理群眾中的矛盾,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工作,搞好同志間的團結;
(三)經常聽取并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四)引導群眾樹立主人翁思想,幫助群眾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五)關心和改善人民群眾生活,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幫助群眾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二、聯系群眾的范圍:
(一)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是幫助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考察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情況;
(二)單位困難職工。主要是關心了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聽取意見建議,開展幫扶活動。
(三)扶貧聯系點的困難群眾。主要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聯系群眾的途徑
(一)黨總支委員會部每年召開一次群眾座談會,聽取群眾對黨支部、黨員干部和普通黨員的工作情況評價,對交通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二)黨員領導干部應堅持經常深入基層服務聯系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及時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三)黨員按組織部門的要求做好聯系戶的幫扶工作,及時了解群眾的意見和訴求,關心并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逢重大節日和重大情況,要有組織地進行送溫暖、慰問活動。
黨總支委員會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一、為充分發揮全體黨員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推動黨務政務工作再上新臺階,結合單位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下列事項,列為黨務政務公開內容
(一)機關黨建工作目標及考核考評情況;
(二)對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后備干部推薦情況;
(三)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對象、發展情況;預備黨員培養、發展、接收、轉正情況;
(四)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表彰、獎勵、記功及通報批評、處分或處理情況;
(五)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廉潔自律情況:
(六)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投訴舉報情況;
(七)干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
(八)黨費收繳及變動情況;
(九)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三、黨的秘密事項,或者有關事項尚處在黨的秘密階段,不列入黨務公開內容。
四、黨務政務公開,采用黨務政務公開欄發布、會議通報等形式,必要時,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先行公示,充分聽取黨員及黨外群眾的意見。
五、黨務政務公開,可以區分不同情況,采用年度公開、半年公開、季度公開、月公開的方式。必要時,可以隨時公開。
六、黨務政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
七、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報經書記審核,重要事項還應報經總支委員會審核批準和局黨組同意。
八、黨的秘密事項,應當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九、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規定的公民個人名譽權、人格權和隱私權。
十、機關各支部應當主動征求、認真聽取、積極采納黨員和黨外群眾及有關方面對黨務工作提出的意見。
十一、黨員及黨外群眾對黨務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虛心接受,及時整改。
黨總支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一、為貫徹中央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黨風建設促進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倡導誠信意識、廉潔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總支書記、委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措施和任務的貫徹落實。
三、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經常對黨員進行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四、嚴格遵守黨的規章制度,嚴守黨的紀律,不泄露黨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維護黨的形象。
五、協助上級紀檢部門做好本單位信訪件的調查工作,及時反映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協調、疏導工作。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單位廉政建設情況,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廉政建設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黨總支委員會黨內監督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履行交通運輸局黨組織的監督職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一)能否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議事與決策規則,做到決策科學、民主。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執行黨和國家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
(七)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八)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一)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二)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干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干部之間的監督。
(三)紀律檢查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二)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三)建立健全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和談話誡勉制度。機關黨支部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機關黨組織要將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干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會同其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四)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組織接到對黨員干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并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四、監督保障
黨組織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黨總支委員會述職述廉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領導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要報告本人工作及廉潔從政情況,主要負責人還要報告領導班子的廉潔從政情況。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
(一)政治理論學習情況;
(二)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三)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實行科學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的情況;
(四)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五)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情況;
(六)密切聯系群眾,為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情況
(七)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
(八)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九)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辦法、措施、制度建設及收到的效果;
(十)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職述廉的方法步驟
(一)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交談、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內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為述職述廉做好準備。
(二)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在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班子成員要實事求是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三)進行述職述廉。述職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并邀請上級紀檢、組織、工會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述職述廉后,組織干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結果裝入本人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評定和評先評優、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職述廉后15天內,按照干部管轄權限報組織部門。
黨總支委員會誡勉談話制度
一、為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能,強化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遏制和防范違紀現象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談話誡勉的對象: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輕微違紀行為,一般不需給予紀律處分的黨員干部。
三、談話誡勉適用于以下幾種事項:
(一)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問題,經核查后結果需要與被舉報人見面的;
(二)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見相對集中的問題,需要與被舉報人核實并督促糾正的;
(三)黨員干部存在可能釀成嚴重違紀的苗頭性問題,需要進行教育幫助并引以為戒的;
(四)其他需要實施談話誡勉的事項。
四、談話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談話人向被談話人介紹反映的問題,提出談話的有關要求;
(二)被談話人就反映的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或者檢討,并提供有關材料;
(三)談話人根據被談話人的陳述和掌握的情況,對被談話人提出要求;
(四)被談話人對接受談話誡勉以及對談話人所提要求表明態度。
五、談話人應當認真聽取被談話人的陳述,對被談話人提出的正當要求和正確意見,應當予以采納;處理談話結果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徇私情、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得向被談話人泄露信訪舉報人的姓名、身份及舉報材料等有關情況。
六、被談話人接到談話誡免通知后應當自覺接受談話,不得借故推諉、拖延;要實事求是地回答談話人提出的問題并提供有關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擊報復談話人、信訪舉報人等;否則要承擔相應的紀律責任。
七、談話人應當書面記錄談話情況或者要求被談話人上交書面情況報告,談話記錄或者情況報告及相關材料存入班子成員的廉政檔案。
八、經談話后認定被談話人確有輕微違紀行為的應當對被談話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限期糾正并書面報告糾錯情況;對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風或者苗頭性問題的,應當進行告誡,要求被談話人防微杜漸;所反映的問題不實的,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如對被談話人造成不良影響,應適當場合予以澄清。
九、談話中發現被談話人存在嚴重錯誤,需要進一步查實并追究紀律責任,或者被談話人堅持錯誤,拒絕接受批評教育的,談話人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研究處理。
十、談話人認為確有必要,可通知被談話人在接受談話后一定時期內在所在單位的有關會議上將談話情況予以通報,對所涉及的問題進行解釋、說明、檢討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談話人的有關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解釋、說明、澄清或者進行批評、教育。
“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交通系統領導班子建設,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有效的保障與監督體系,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不斷提高依法決策、科學決策、集體決策水平,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第三條 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為目的,以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為原則,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完善機制,推動落實。
第四條 主要領導是領導班子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班子成員對分管工作負有向主要領導建議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重要領導責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協調責任。
第五條 主要領導依據本規定針對具體事項,決定集體研究決策方案(包括范圍、形式、內容、時機和擴大人員),并分別主持召開黨組會、班子會等會議,按要求把握好集體決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圍和內容
第六條 “重大決策”包括: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和部署;機關自身建設規劃和部署;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部署;機關重大活動;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理。
第七條 “重要干部任免獎懲”包括:副科級以上職務(含非領導職務)任免,獎勵或處分決定。對干部任免中的選拔、推薦、考察、醞釀和決定等各環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重大事項安排”具體范圍和內容包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重要工作部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應該集體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的范圍:是指用于工程項目、設施維修、物資采購等資金支付。
第三章決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條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主要通過黨組會、班子會和全體干部職工大會等形式進行。
第十一條 “重大決策”集體研究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提出重大決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向主要領導匯報,并提出集體研究建議。
2.主要領導確定集體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初步形成統一意見,確定征求意見范圍和政務公開方式。
4.征求意見,并做好意見匯總、反饋。
5.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進行集體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決定。
6.由相關股室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監督實施和檢查。
第十二條 “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干部獎懲:根據獎勵標準或處罰規定,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重要事項安排”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做好調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項的初步意見、方案,分管領導做好審核把關。
2.分管領導在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向主要領導匯報并提出集體研究建議。
3.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聽取分管領導或有關股室工作匯報,集體研究形成共識,進行決策。
4.對納入政務公開內容的事項,選擇適當的形式和時機進行公開。
5.由相關股室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監督實施和檢查。
第十四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申報大額度資金使用方案和預算,由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把關,主要領導審核。
2.資金使用方案報黨組會或班子會討論,初步形成統一意見,必要時進行項目可行性論證,并通過適當形式征求意見。
第四章責任考核與追究
第十五條 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事關重大,納入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適用并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追究辦法。
第十六條 責任追究包括批評教育、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三種形式。責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有關程序辦理。對于不重視、不認真履行此項制度的干部,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對屢犯不改、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更改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制度,或個人獨斷專行、少數人決定“三重一大”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條例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
第十七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直接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直接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黨總支任期目標制度
一、強化教育,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將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致力于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思想建設,以先進的政治理論武裝黨員干部頭腦,努力提高全體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為完成好各項工作提供思想保證。
1、切實抓好黨員干部政治理論學習。深入開展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系統性學習,閱讀相關文章,撰寫心得體會,使全體黨員干部對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更為全面深刻的認識,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
2、強化主題教育活動,提升思想道德素質。重點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并結合單位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全面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意識和道德水準,進一步樹立大局意識、誠信意識、清廉意識、責任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樹立良好形象。
3、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和干部職工的思想實際,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夯實基礎,加強黨的組織建設
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切實做好組織發展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
1、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團結協調,堅強有力。
2、堅持“三會一課”,搞好基礎建設。堅持每月一次支委會、每季一次黨員大會,每半年一次黨課,正常有序地過好組織生活。在保證“三會一課”質量的前提下,力求在形式上有所創新,通過電化教育、舉辦講座、研討交流等方式,組織有新意、有實效的活動,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工作。
3、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認真落實黨員聯系人制度,嚴把質量關。同時做好發展新黨員工作。
4、認真開好黨員民主生活會和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認真做好每年兩次黨員民主生活會和每年一度的年終黨員評議工作,著重從思想作風、組織紀律、勤政廉政、工作績效等方面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績,又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以達到總結經驗、弘揚先進的目的。
5、及時做好黨費收繳工作。每個黨員按月主動交納,支部按季上交到黨群系統黨委。
6、加強對群團工作的領導和支持。由一名支委具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三、創新載體,加強黨的作風建設
作風建設要堅持各項制度,深入開展系列教育活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有效促進機關作風的明顯好轉。
1、開展黨風黨紀教育,不斷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每年一次述廉評廉,努力做到無違紀黨員、無違紀案件。通過一系列教育,使大家進一步懂得新形勢下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和艱苦奮斗的作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進一步提高道德素養。
2、繼續深入開展文明機關創建活動。創建活動圍繞鞏固成果、拓展內涵、優化服務、實現創建工作提檔升位的目標展開,努力提高機關效率和整體形象。
3、加強隊伍建設,提升隊伍素質。以基層組織建設為主線,不斷推進基層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建設,堅持科學、民主、公開決策,全面實施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動員機關干部積極參加獻愛心活動,大力弘揚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增強黨員無私奉獻精神。
四、其它工作
1、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臺帳,及時做好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2、及時準確向上級黨委報送有關報表、報告和資料。
3、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黨總支學習考核制度
一、學習組織
1、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由黨組全體成員組成,由黨組書記任組長。
2、中心組組長負責審定學習計劃,召集主持學習活動,檢查和督促各成員的學習情況。支部書記負責起草學習計劃,及時組織有關學習材料,做好輔導講座、宣傳報道、學習記錄等相關工作。
二、學習制度
1、事先通知制度。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由辦公室提前在局工作群通知,明確學習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使成員早作準備,保證集中學習的質量和效果。
2、學習日制度。中心組學習每月集中學習至少一次。
3、學習考勤制度。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外,不得無故缺席。
4、集中研討交流制度。圍繞本地區、本部門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有計劃、有重點地確定一些調研課題,按照中心組成員的工作分工,下達調研題目。
三、學習計劃
1、經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縣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訂年度學習計劃,學習計劃包括目的要求、學習專題、學習步驟和組織領導等。
2、根據年度學習計劃和上級規定的學習內容,制定中心組學習的季、月等階段性計劃。
四、學習記錄
辦公室人員負責做好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的記錄。
五、學習考核
1.堅持學習考勤制度,集中學習時由本人簽到,因故不能學習時,由本人向局黨組書記、局長請假,缺課時補課,每半年對考情情況通報一次。
2.嚴格檢查學習筆記。機關黨組不定期抽查黨員學習筆記。集中學和自學時都要嚴格做好學習筆記,每半年由辦公室收齊各成員筆記,交黨組書記檢查并通報一次學習筆記情況。
3.各黨員自覺接受檢查,個人學習情況和成效作為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
廉政談話制度
實行廉政談話制度,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對黨員干部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措施。為貫徹落實縣委、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加強教育、監督、制度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交通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廉政談話的指導思想 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做到事前提醒,完善防控,防微杜漸,注重保護,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業。
第二條 廉政談話的原則 廉政談話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坦誠相待的原則,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 廉政談話的形式 廉政談話主要分為黨風廉政例行談話、黨員干部提任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和自下而上的主動約談等五種形式。
第四條 廉政談話的組織領導 在局班子統一領導下,局長對廉政談話工作負總責,辦公室具體負責廉政談話的組織協調和實施。
第五條 黨風廉政例行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成員、股所級負責人及其他需要談話人員。
(二)談話內容:
1、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情況;
2、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接受黨內外監督的情況;
3、在廉政風險防控的重點節點和關鍵環節階段,重點工作推進和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情況;
4、對典型案例、網絡反映、社情民意、人民來信(無法核實或初核不構成紀律處分的)進行引導分析,開展警示教育;
5、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其他需要互相溝通的情況。
第六條 黨員干部提拔廉政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新提拔和交流輪崗的干部。
(二)談話內容:
1、進行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必須堅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心,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增強公仆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要求自己。
2、進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必須增強組織觀念、政策觀念和大局觀念,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防止任何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問題,須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辦理,經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
3、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必須增強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廉政準則》等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一系列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制度規定,防止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4、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黨員干部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任務。
5、針對談話對象的具體情況,指出存在的缺點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如有需要向組織上說明的問題,應實事求是地講清楚。
第七條 提醒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及交通系統全體干部職工。
(二)談話內容:
根據群眾的反映,調查了解有關情況,要求談話對象作出實事求是的說明,提醒談話對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自重、自警、白省、自勵;針對反映屬實的問題,引導其提高認識,分析原因,開展批評教育,督促自查自糾。
第八條 誡勉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及交通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干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調查、信訪初查、效能監察、糾風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經濟責任審計等各項工作中發現有輕微違紀行為,尚不構成紀律處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個人廉潔從政狀況民主測評群眾滿意率比較低的。
3、影響本部門、單位內部團結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門、單位管理混亂、違紀行為多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問題的。
第十條 談話的組織實施
談話承辦部門及人員,應根據談話類型的選擇及談話對象的不同,對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圍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廉潔從業,宣傳黨紀條規,有針對性地提出廉潔自律等方面要求,提出談話意見并送主談人審定,重要談話應由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參加談話的其他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可依據談話方式及主談人身份確定。談話前辦公室應將談話的主題、時間、地點、主談人及有關要求通知談話對象。進行談話時,可要求談話對象如實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執行情況;允許談話對象就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提出不同意見。談話結束后,談話對象對要求整改的問題,要制定措施及時整改,必要時應按主談人要求寫出書面整改報告或情況說明,報送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談話的要求
(一)談話要嚴格掌握政策,對不宜向談話人透露的有關問題要嚴格保密;違反談話紀律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二)廉政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的主談方應有兩人以上參加。談話一般應有詳細的記錄,經談話人員簽字后,與談話對象書面說明、談話記錄等有關材料一并存入談話對象個人廉政檔案。凡本人違反紀律,不能履行職責,或在其職責范圍內發生了違紀問題,經過誡勉談話二次以上,仍無明顯效果者,應按照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給予或建議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三)對自下而上主動約談的一般職工,各級領導要主動安排時間,認真接待,虛心聽取意見建議,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為了加強民主作風建設,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加強團結,集思廣益,充分調動和發揮班子成員的積極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共中央《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二、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以及機關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杜絕“一言堂”,用集體智慧解決局機關重大問題。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原則,自覺維護集體領導,統一認識,統一步調。
三、支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支委會作出的決定,每個委員都必須堅決執行,認真組織落實,任何委員和個人無權改變支委會的集體決定。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更應注意依靠集體智慧和經驗,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施正確的集中,決不能搞個人說了算。
四、加強組織性,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諒解,經常通氣交心,溝通思想,統一認識,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堅持黨性原則的基礎上,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不斷增強班子團結。
六、通過上述方式達到既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黨員活動日制度
一、目的意義
黨員固定活動日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創新實踐,是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重要渠道,是黨組織聯系服務群眾、團結凝聚群眾的橋梁紐帶。通過建立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從嚴格管理黨員、嚴肅組織生活、促進作用發揮入手,進一步增強“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的執行力,增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政治責任感,提升黨員意識,發揮黨員作用,使從嚴治黨從黨的基層組織生活嚴起,推動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堅強的戰斗堡壘。
二、組織形式
1.活動時間。黨員固定活動日每月一次,時間為每月第個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于半天。活動時間原則上不得調整。
2.參加對象。原則上全體黨員都要參加。年老體弱、臥病在床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所屬黨支部審核、黨組同意,經公示后可以不參加有關活動。黨組織要確定專人對這部分黨員進行聯系,傳達活動的內容和精神,以適當形式安排好這部分黨員的組織生活。流入黨員經本人申請,所屬黨組織同意后可參加有關活動。同時,根據不同的活動主題,視情況可吸收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團員青年、群眾代表等參加。
3.活動方式。黨員固定活動日開展活動一般以黨員所屬黨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進行組織,也可以黨組或總支為單位組織。流動黨員通過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臺開展活動。
三、活動內容
黨員固定活動日的活動內容以每月一主題的形式統一組織實施,增強活動聯動效應。活動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黨員學習教育日。開展學習教育,結合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等,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政策法規、上級精神、習總書記系列講話、實用技術等,不斷提高黨員黨性修養、理論水平和能力素質。
2.黨員走訪聯系日。開展志愿服務,用好走村訪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載體,組織黨員開展結對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兒童、幫扶困難群眾、黨員進社區等活動,廣泛開展各類黨員志愿服務,不斷密切黨群關系,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3.基層民主議事日。通報重大事項,聽取黨員意見。結合黨務公開、局務公開,及時向黨員通報上級黨委安排部署、本級黨組織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黨員和群眾關心關注的重大事項等。就本單位和黨組織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決議等聽取黨員意見,征求黨員建議,邀請黨員監督。
4.為民服務奉獻日。開展先鋒行動,服務中心、推動工作,組織黨員圍繞紅旗黨支部創建、黨員示范崗、五城同創、機關黨員進社區、精準扶貧等內容開展志愿服務,帶頭創先爭優、履職踐諾,不斷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展現黨員良好形象。
5.黨內民主評議日。召開組織生活會,組織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民主評議黨員和黨支部等活動,并于年底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對黨員年度參加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6.其他主題日。貫徹上級黨委部署、回應黨員群眾期盼,結合實際開展的其他黨組織活動。
四、活動要求
1.明確領導責任。黨員固定活動日在局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各支部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載體,統籌“三會一課”、志愿服務、發展黨員等工作,積極參加活動日的活動。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參加組織生活,帶頭推動主題活動,帶頭聯系服務群眾,以實際行動引領廣大黨員參加黨員固定活動日活動。
2.落實工作保障。各級黨組織根據各支部實際情況,可從黨建經費中列支一定經費,用于支部黨員活動日正常開支,確保黨員活動正常開展。各黨支部要搭建活動載體,充分發揮黨員活動室、圖書室等辦公活動場所作用,有效創新組織模式,靈活開展各類活動。
3.嚴明活動紀律。黨員固定活動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開展各類活動,嚴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名組織黨員外出旅游,嚴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名給黨員發放各種補貼。黨員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不參加活動;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的,必須經黨支部批準。各黨組織每次開展活動的黨員到會率不得低于應參加黨員總數的80%。
4.嚴格考核運用。局黨委將加強“黨員固定活動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導,對各支部每月活動安排、活動開展、結果運用等情況進行檢查指導,黨員固定活動日、“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的情況,作為年底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各支部黨員參加固定活動日、過組織生活、發揮作用等情況要專人負責記錄《基層黨建工作臺賬》,做好痕跡管理,要有記錄、圖片、報道等存檔資料,作為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民主評議黨員、不合格黨員處置的重要依據,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執行到人到事,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黨建帶群建制度
(一)黨組織要豎持黨的領導,把掘豎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指導群團的建設。
(二)黨組織對群團干部的引導,要做到“六帶”
即從思想上帶、從組織上帶、從班子上帶、從隊伍上帶、從作風上帶、從工作上帶。從而在加強黨建過程中直接帶領和推動群團干部的建設。
(三)黨組織要把握群團干部的政治方向,保證群團干部能夠堅定不移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黨組織要在加強黨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同時,加強群團干部隊伍建設,注重引導群團干部向黨組織靠攏,每年至少專門本支部工會會員、共青團員、婦女干部集中活動一次,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
(五)高度重視并認真貫徹執行好群團組織“推優”|積結工作,完善“推優”制度,規范“推優”程序。
(六)黨組織要在加強自身作風建設的同時認真抓好群圓的作風建設,教育群團干部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
(七)黨組織要在切實抓好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政治作用的同時,認真指導團組織國繞黨政工作大局開展各項工作。
【篇十七】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市直機關黨工委的《實施意見》。促進局機關黨組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以下黨建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
一、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局黨委工作部署,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研究局機關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以機關總支部委員會名義上報下達的文件;研究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3、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研究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團體工作的重大事項。
5、研究討論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6、討論決定對機關黨員的獎懲(含對先進集體,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推薦,考核,表彰;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并上報)。
7、研究市直黨工委,局黨委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
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規范的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2、總支部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3、會議由書記召開并主持,會議時間,議題,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揮民主,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5、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要清晰,忠于發言人的意愿,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會議記錄在會后由副書記審核簽注后送書記審定。
6、對會議議定的事項,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并及時反饋(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
7、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集中精力開會,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
8、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
三、請示報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半年、總支部委員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征求黨員的意見,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總支部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干部大會,聽取局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3、支部每季度向總支匯報黨建工作,總支每半年向局黨委匯報機關黨建工作,
4、總支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對政策上把握不準的黨內重大問題隨時請示報告,對黨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完成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5、每個黨員都要按時參加黨的組織活動,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應以書面形式,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歸隊后應當面向黨組織負責人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平時有重大事項,要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6、入黨介紹人要定期向所在黨支部匯報被介紹人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取得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應做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在每月的20日前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長,黨小組長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好黨員黨費證記錄,并將收繳黨費及時上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按時上交總支組織委員。
2、黨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納黨費,可以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走超過三個月。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應交納的黨費比例,由各支部組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和按照統一的核定,黨員必須足額交納。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由支部組織委員會核算后通知黨員本人,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總支應在每年年終,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預備黨員之月開始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
5、所有收繳的黨費由機關總支每季度一次統一上交匯入黨工委的黨費賬戶,局機關黨組織不留成黨費,不得拖延上繳或借支,挪用黨費。
五、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1、培訓內容: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任務教育等內容。
2、黨員學習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學習計劃,有相對固定的學習時間,有學習記錄本,有學習考勤中,有個人筆記本,有學習心得體會。
3、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理論,學黨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局領導每年要為黨員上課2-3次。
4、黨員每年寫2篇以上學習心得,每半年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黨員中心發言,交流學習心得。
5、機關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及專職黨員干部的培訓教育,每2年至少輪訓一次。
6、積極選送黨員干部參加黨校各種學習培訓,定期舉辦黨員培訓班。
7、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涵,采取輔導報告,辦培訓,組織對黨員進行學習培訓。
8、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黨工委培訓班學習培訓
9、努力搞好黨員干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不脫產學習,深造學習,倡導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制度
1、堅持“”制度,積極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黨小組會每月一般安排一至兩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別是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素質,
3、嚴格黨員管理。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并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4、堅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個人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作風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的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克服和制止黨內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5、機關黨總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切實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6、黨員領導干部,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每半年至少與黨員談心一次;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談心一次。
7、定期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每年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法違紀黨員要嚴格按《黨章》及《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堅決同現象作斗爭。
9、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員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得考察,嚴格把好質量關。
10、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每半年在黨內通報一次;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對多次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11、嚴格按照規定接轉黨的組織關系。黨員在調動工作辦理行政關系同時,要辦好轉接黨組織關系的手續。
12、建立黨員活動室,配發黨報黨刊,及時下發上級文件,擴大黨員的行情權,定時公開黨內事務。
13、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組織1-2次市區周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參觀學習,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活動。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年度考核,年終總結時或上級黨組織同意安排的時間內進行。
2、民主評議黨員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核,表彰和處置”等五個環節進行,重點抓好黨內互評,群眾評議和支部考評工作。
3、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組織學習《黨章》黨的重要理論和領導講話精神,提高對黨的性質,理想,宗旨,紀律的認識,為自我評價和民主評議打好基礎。
4、評議按支部或黨小組進行。黨員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特別是學習實踐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5、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參加民主評議,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的處評,互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小組長要做好會議記錄。評議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6、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本局的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具體要求,在對黨員進行堅持黨員標準教育和黨員做出自我評價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黨員要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支委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對每個黨員形成評議意見通知黨員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評議情況。
7、對評出的優秀黨員進行表揚或表彰;對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黨員,要進行教育幫助;對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勸退,除名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表決,報黨工委審批。
8、認真做好評議黨員工作總結,并將評議黨員情況上級組織。
八、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項規定。及時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上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議,決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和廉政談話制度。
3、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逐級匯報制度。定期向黨工委,局黨委匯報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匯報一次。如發生違紀違法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其它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5、實行廉政責任制。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及黨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強黨內外監督。經常聽取黨員,民主黨派,黨風廉政監督員和群眾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反映黨員在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并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7、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批評和監督。
8、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的建設,把上級有關規定與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完善相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確保有效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的實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
9、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準使用公車辦個人私事。不準收受“”紅包,禮金,禮品,不準借婚喜慶這機斂取財物,嚴禁參加一切可能影響公務的活動,不準向管理對象索要任何好處,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10、展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等三項談話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監督職責。每年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廉政從政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制度的落實情況
12、實行責任追究。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責任人,按中央《規定》和省市《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其實行責任追究。
九、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機關工委統一領導,局黨委負總責,機關黨總支組織抓落實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局黨委書記為機關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對局黨建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機關為黨總支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支機關實施黨工委,黨委的決議,決定,要求和黨建各階段工作目標的實現負主要責任,黨委其他成員齊抓共管機關黨建,機關黨組織具體負責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本局的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總結。
3、總支,支部委員在局黨委和總支的領導下,負責日常黨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工作任務,協同完成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任務。
4、中層行政領導要按照總支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制,抓好分管的黨建工作,在布置。檢查。考核,總結行政業務工作時,同步強調黨建工作。
5、黨小組長要按照各級黨組織的要求,對本小組黨建工作負責,認真抓好本小組的黨建和思想政法工作,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協助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好黨小組的各項會議和活動,帶領黨員完成各項任務,定期向總支報告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及時收繳黨費,做好會議記錄,
6、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月工作安排,實行目標管理,組織分工任務落實到人,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支委員會,結合局中心任務,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工作,審核發展黨員,布置,總結黨建工作任務。
7、深入開展黨建創先工作,創文明單位和創“五好支部”等活動,建立創建工作責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創先情況,每年表彰先進黨支部,黨小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及時總結黨建工作經驗。
8、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下自我批評;嚴肅黨的紀律,處置不合格黨員;按規定及時收繳黨費;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9、堅持按期換屆選舉制度。按期《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按規定配齊強總支、支部班子。
10、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落實的黨組織,黨務干部和黨員。要實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
【篇十八】小學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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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節 |
時間 |
檢查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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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 生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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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底前 |
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
2021年至2023年,要求分年度開展工作并報告,見市局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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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底前 |
肉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
見市局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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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底前 |
持續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規范提升行動,2021年完成300家食品生產企業規范提升 |
2020年至2022年,分年度開展工作并報告。各縣區局按照市局計劃執行,見市局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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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底前 |
持續推進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動,2021年新創建示范食品小作坊50家和小作坊集中示范區1個 |
2020年至2022年,分年度開展工作并報告。各縣區局按照市局計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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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全年完成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并落實風險分級要求的檢查頻次 |
各縣區局執行。全覆蓋檢查可運用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雙隨機檢查和交叉互查等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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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加大飛行檢查力度,各縣區局本級不少于轄區有效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數和小作坊的20%。市局本級不少于全市有效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數的10% |
各縣區局執行;市局按照省局計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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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加大“雙隨機 一公開”檢查力度。對全市有效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按照省、市局要求開展“雙隨機 一公開”檢查。適時開展縣級食品生產企業交叉互查 |
各縣區局按照計劃執行,見市局通知要求;市局按照省局計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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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和新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
各縣區局負責實施,市局隨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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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食安員考核抽查工作。督促轄區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落實,完成考核覆蓋率100% |
各縣區局 負責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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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推進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完成2021年度18家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開展2018年度至2020年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回頭看” |
各縣區局負責實施,見市局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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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 流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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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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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局對農貿市場開展第三方食用農產品安全工作體系檢查 |
隨機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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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對國抽不合格食品銷售者開展跟蹤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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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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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品種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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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月 |
配合省局開展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雙隨機”交叉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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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飲 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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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
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
1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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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
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分級評定、媒體公示 |
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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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
高考前、中秋節和國慶節前食品安全督查 |
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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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
1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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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第三方飛行檢查 |
8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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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食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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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加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全市14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年度檢查不少于4次/家,督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完成自查和報告2次 |
金寨縣局、市局開發區分局按照要求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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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
對全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 |
市局實施,相關縣區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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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
對3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體系檢查 |
市局配合省局開展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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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持續加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全市14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年度檢查不少于4次/家,督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完成自查和報告2次 |
金寨縣局、市局開發區分局按照要求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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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月 |
組織全市特殊食品經營企業“雙隨機”監督抽查 |
各縣區按5%抽取企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