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穩定就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即維護整個社會公共秩序的有序運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村干部維穩安全責任書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村干部維穩安全責任書篇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好治安、安全、維穩工作,創建平安單位,推動社會進步,特與本單位職工簽訂責任書。
1、單位職工不組織、不參加群體性上訪、不正當集會和肇禍滋事活動。
2、政治堅定,不信謠,不傳謠。
3、遵守社會公德,注重為人師表,不酗酒鬧-事,不打架斗毆,不參與賭博,不偷盜,不惹事生非。
4、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嚴禁酒后駕車、超載、超限、超速、闖紅燈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發生。
5、自覺遵守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不違章指揮,不制造人為安全隱患,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
6、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品的規定,安全存放,不發生壓力容器爆炸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7、不發生衛生防疫疾病及群體性食品中毒事件,確保職工飲食衛生的健康。
8、不準私拉亂接電路,使用電器不得超過相應負荷。下班后清理工作現場,關閉水、電,做到人走關燈、休假斷閘,不發生火災和環境污染事故,確保安全。
9、不發生失密、泄密事故。人走要鎖好門,關好窗,注意防火、防盜。
10、不跟社會上染有不良習氣的人交往,不私藏、攜帶管制刀具等。
11、注意用火,要做到人走火滅。使用液化氣、炭火時要做到開窗通風,防止中毒。
12、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責任,及時掌握子女的行為動態,教育自己子女遵守法律法規,與人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3、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玩具及管制刀具,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4、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等不良行為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并加以管教。
15、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本單位和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16、教育子女嚴守交通規則,不非法駕駛車輛,不乘坐無牌、無證或超載車輛,不在馬路上游戲,過馬路走人行橫道,注意左右來往車輛。
17、教育子女不走河沿路、建筑工地及有危險隱患場所。
18、禁止子女玩電、玩火、玩水、攀墻爬樹等危險性游戲,無家長陪同,不準子女到河邊玩水、嬉戲、游泳等。
19、不要讓子女購買過期變質變味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0、單位教職工在應急情況下有及時報告的義務,并合理進行處置。
21、單位職工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及自己分管的工作,凡因工作瀆職造成的后果,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各執一份,有效期為一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單位負責人:職工簽名:
村干部維穩安全責任書篇2
穩定是發展的基礎,校園平安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保障,為保證我校平安校園創建工程落到實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有序推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工作秩序。根據縣教育局黨委維穩工作安排意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此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切實履行本校安全工作職責,督促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2、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學校利用班會、少隊、團隊等活動,或大型的集會活動,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確保在校學生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100%.
3、切實抓好學校食品衛生和飲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師生群體性中毒事件的發生。
4、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嚴格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杜絕學校交通死亡責任事故發生。
5、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無重大火災責任事故、校舍坍塌責任事故和學生踩踏責任事故的發生。
6、整治好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7、完成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指標。
二、獎懲辦法
年底由中心學校進行年度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安全工作獎懲依據。經考核為合格以上的教師,由中心學校按考核辦法的相關規定分別給予加分。如未切實履行好安全工作職責而造成事故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先評優。
三、其它要求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相關責任人如工作變動,接任者即為相應責任人。此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雙方各執一份。
村干部維穩安全責任書篇3
為貫徹關于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為主的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班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游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外出活動等,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范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后,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
家長陪同。
9、與宿管交接-班時,班主任必須在場,不能出現學生無人看護的情況。不得在工作中相互推諉責任,出現問題班主任老師是第一責任人。
10、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匯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12、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并依法追究責任。
教師(簽字)莎車縣特殊教育學校莎車縣盲人學校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