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文章8篇 ,歡迎品鑒!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1
為了提高我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茅天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系列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事故中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一)周邊縣鄉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堵塞;
(三)群傷及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處置原則
(一)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警后,第一時間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二)立即啟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及鎮衛生院、派出所、安監站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信息,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現場情況進一步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
(一)事故處置總指揮部
總指揮:鄒濤
副總指揮:謝磊鑫、張艷、張羽強、盧偉
成 員:由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衛生院、交管站、社會事務辦、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及相關村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
1、總指揮權由負責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二)應急救援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
成員單位: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衛生院、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盧偉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相關村。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保護現場、維護疏導交通秩序、堵截設卡、協助調查取證。
(四)醫療救護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鎮衛生院、事故發生地村衛生室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申艷
成員到位: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財、物調配跟進。
(六)善后處理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安監站、綜治辦、派出所
職責任務: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事故報告和救援程序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村委會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駕駛人、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二)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安監站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維護秩序保護現場并解掌握情況。
(三)鎮黨政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鎮長、分管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同時處置救援總指揮部立即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五)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第一時間向鎮村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二)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派出所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四)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三)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八、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組織實施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二)各村、鎮有關工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三)應急救援電話
政府辦公室電話:085125541016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解釋等工作。
3、醫療救護工作,由衛生院院長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迅速組織和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和占用急救場所。
(3)及時對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對搶救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4)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向應急救援鍍層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4、善后處理工作,由交警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交警做好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及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輸認領、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
三、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鄉人民政府、交警中隊,按規定逐級上報,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3
為了維護20**年度安全運輸,規范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以解決經營業戶的后顧之憂,提高行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損失,讓廣大旅客走得安全、及時、舒適、滿意,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道路運輸秩序,預防忽然減少道路事故為出發點,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強化管理,確保客運車輛安全運行。
二、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為各車安全例檢員
三、實施步驟
1、我司及時掌握旅客流量情況,合理調配車輛,在旅客相對集中、客流量大,我司安排部分車輛值班,確保旅客能及時到達目的地。
2、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我司立即啟動該預案,“小組”派員到達事故現場協助處理有關事宜,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在2小時內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一般事故在24小時內向主管部門報告,絕不緩報、瞞報。
3、及時向“120、110”求救、報警,將受傷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并保護好現場。
4、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商保險賠償金的預支和理賠事宜。
5、配合車主處理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四、資金來源
1、車主自籌;
2、保險公司預借;
3、安全互助金中預借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4
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20**年度安全工作順利實施,讓廣大人民群眾走得安全、及時、有序、舒適、滿意,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道路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事故為出發點,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強化管理,確保此項工作安全運行。
二、原則和目標
原則:加強領導,抓好源頭管理,實行依法治理,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行車。
目標:強化源頭管理,推動公路運營,預防交通事故長效管理機制的完善,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治理超員、超速等現象,努力防止小事故,控制大事故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11年12月20日-12月31日為準備階段,主要制訂本方案。
第二階段:20**年1月1日-12月31日為實施階段,對我司駕駛員進行摸底,制訂完善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全體司乘人員安全學習,配合交警、運管部門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力排行車安全隱患,確保客運車輛安全運行。
第三階段:20**年12月25-31日為總結階段,回顧20**年度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及時整改,并完善安全制度,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驗收。
四、機構設置
設立*****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主 任:***主管安全生產全面工作
副主任:***負責安全生產的組織和實施
成 員:***負責車輛二保、檢測和保險
各車駕駛員為安全員 負責車輛例檢工作
信息聯絡員:***************
五、客運車輛的管理
1、客運車輛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營運;
2、所有車輛必須標志齊全,證照有效,規范經營行為,文明優質服務;
3、按期二保,當天出車前或收班后必須對車輛進行例檢,確保無“病”車上路;
4、車上必須配警示牌、反光錐筒、滅火器,嚴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5、作好“防風、防雨、防雷電、防滑”等工作;
6、及時、多險種、足額的進行車輛保險;
7、按時進行車輛年檢。
六、駕駛員管理
1、沒有三年安全駕齡和《從業資格證》及2011年違章記錄滿12分的人員不得參加營運,不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或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人員駕駛;
2、不得駕車到危險路段、夜間在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或禁止客車行駛路段運行。
3、嚴禁超員、超速、酒后開車、帶病行駛;
4、嚴禁車輛亂停亂放、亂掉頭。
5、按照“八嚴禁”的`要求駕駛車輛。
七、其它事項
1、對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如實向我司報告,絕對不緩報、瞞報,我司立即是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我司應及時啟動《20**年度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根據事故大小程度,損失多少,立即派員共同作好處理工作。
3、期間我司24小時安排人員值班。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5
為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匯報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110和急救電話120求救。
(二)在發生或得知緊急情況后,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蹲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人大主席楊文高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副鎮長劉新華、吳健、顧強、姜素梅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分別為朱志友、丁鑫、孫敏、王衛明、孫漢勤、倪金明、陸祥林、曹金榮、班加濱、丁輝、嚴海、夏友軍、吳曉明、奚愛明、高風舞、顧世榮、唐勇、沈萬華、楊從清、王恒銓、黃來扣、孫鵬、孫金才、邵興華、沈建明、杜宏文。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求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吳健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財政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醫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2、搶險救援組:在緊急情況下,(如出現嚴重的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等惡劣天氣致使車輛通行受阻等),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維護治安,清理路障,疏導車輛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組長由姜素梅擔任,成員由鎮、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醫療救援組: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人員和車輛及搶險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由專家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顧強擔任,成員由鎮和衛生院相關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緊急情況發生后,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后,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緊急救援工作展開。
(二)綜合辦、派出所和安監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緊急救援,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對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農路辦、安監辦等要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車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農路辦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強交通安全宣傳
認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基層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動,每個學校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鎮廣電站自辦頻道每周播放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每個村莊、學校、企業等至少一處宣傳櫥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處安全提示標牌。
九、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6
一是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凈校后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是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生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四是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教育局報告);留校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迅速查清乘車幼兒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機動應急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7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1.1.1為了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生產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置機制,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電力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設備安全,促進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1.2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電網公司、x省電力公司有關文件和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1.2 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預案用于指導公司各車輛使用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1.3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3.1 應急處理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提取證據。
1.3.2應急處理要服從指揮機構命令,有條不紊,防止忙中出亂。
2組織結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職責
2.2.1負責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協調工作;
2.2.2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2.2.3負責制定處理方案,總體指揮,部署階段性工作;
2.3 應急處理辦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
2.3.2成員組成:由安全監察部和事故單位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
2.3.3辦公室主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2.3.4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監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門負責領導。
2.3.5成員:安全監察部安全專責及事故部門相關人員。
2.3.6成員職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傷員救治、證據采集、責任認定、賠償調解、保險索賠等具體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預防事故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3.1.2 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車。
3.1.3 加強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管理,堅持定期檢查和“三檢”制度,及時消除車輛缺陷,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制止“帶病車”上路行駛;
3.1.4 加強車輛動態管理,嚴格查禁交通違法行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預警行動
3.2.1 各單位對當日派出車輛要隨時掌握動向,從出發、到達、返回要形成鏈接,直至車輛安全回場入庫。
3.2.2 惡劣天氣要嚴格車輛派出,必要時增加帶車人員,保證車況完好,備好防滑工具,和駕駛員保持通訊聯系。
4信息報告程序
4.1報告程序
4.1.1 發生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更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1.2 事故單位要迅速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公司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4.1.3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規定24小時內報告市公司安監部。
4.2通訊聯絡方式
4.2.1 公用電話: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車輛保險(中保)報案:95518;
4.2.2 內部電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
5應急分級
5.1應急分級
5.1.1 發生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的輕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規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1.2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一般規定
6.1.1 事故單位接到造成人身傷亡交通事故報案電話后,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長迅速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2 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6.2.1 電話詳細了解事故地點、傷亡等現場情況,指導事故當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險公司報案。
6.2.2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處置。
7應急處置
7.1應急處置
7.1.1事故單位相關人員接到預警通知后,應按照各自職責,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配合交警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置發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標識,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疏導交通,車輛應當開啟閃光和示廓燈;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對被擠壓困在車內或事故引發火災的,應立即要求消防人員排除險情。
7.1.2 立即開展事故救援、救護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現場,必需要移動現場事故車輛或其他物體時,應做好標記。
7.1.3 在施工現場、設備區內各類汽車、特種作業車發生事故應納入應急事故緊急救援。事故單位、安全監察部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現場勘察記錄。
7.1.4 在設備區發生的車輛事故,涉及到人員的傷亡時,先救人,后其他,現場操作人員,應按照設備運行的相關操作規程,減少設備損失。
7.1.5 傷者已送醫院的,應派人員到醫院了解傷員傷情,通知事故單位根據需要墊付搶救費及安排護理人員。
7.1.6 通知傷者家屬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7.1.8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救援事故車輛,領取并保管車上物品。
7.1.9 根據現場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向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現場證據資料。
7.1.10 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對事故損失進行定損。
8應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印制電話表,保障應急聯系。
8.1.2 固定值班車輛,根據事故特點,備好乘用車、吊車、拖車,隨時進行車輛搶險。
8.1.3 準備好應急工具、修理人員、拖車繩索、防滑鏈、警示標志,滅火器具等。
8.1.4 做好醫療保障,備好藥品,隨時進行急救。
8.1.5 成立應急搶險隊,招之即來,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救援。
9后期處置
9.1 后期處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
9.1.2 辦理傷者出院及結算手續,致殘者進行傷殘鑒定。
9.1.3 事故車輛維修并結算。
9.1.4 申請公安事故處理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調解結案。
9.1.5 根據調解協議進行經濟賠償工作。
9.1.6 整理保險索賠資料進行保險索賠工作。
2021年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篇8
一、基本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后處理得當。
二、組織分工
為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三、處置預案
1、預案的啟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啟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并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后,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并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后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4、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四、有關要求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