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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集合10篇

                  時間:2021-11-14 理論文章 點擊:

                  災難是指可能對人類和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產生破壞性影響的事物的總稱。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的文章10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強降溫天氣、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園路面結冰、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校園救災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校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校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校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校園要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園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和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校園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場、圍墻、下水道、電線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級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校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校園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校園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校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市區和校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校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校園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校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校園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校園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制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校園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校園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電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聯系“110”或“119”等相關部門到場救助,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②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③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校園校長是本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校園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2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一、災害特點

                    1.1涉及地域廣松花江周邊地區均受洪澇災害的威脅。

                    1.2人員傷亡重洪澇災害往往造成江、河、水庫、堤壩潰決泛濫成災導致大量城鄉居民因無法及時逃生而遇難。

                    1.3財產損失大洪澇災害極易造成糧食大量減產甚至絕收房屋被沖垮人民群眾財產被吞沒工礦企業單位被淹停產停業鐵路、公路、水利設施和城鎮基礎設施被毀壞等。

                    1.4損壞道路橋梁、中斷交通洪澇災害極易造成鐵路、公路、橋梁等毀壞使交通陷于癱瘓,直接影響生產、生活秩序。

                    1.5易引發次生災害洪澇災害還常常伴有泥石流、滑坡、山崩以及化工設施毀壞后所發生的化學事故和災后出現的瘟疫、饑荒等次生災害使災情趨于復雜化、擴大化。救援困難,危險性大。由于洪澇災害涉及地域廣、受災人數多、災害周期長、災情復雜,交通、通信中斷、搶險救援工作難度大、危險高,保障困難。

                    二、接警調度

                    2.1接警

                    1、指揮中心要詢問發生洪澇災害的地域、受災情況、被困人數等情況,了解交通、通信、供電、供水、醫療等設施破壞情況。

                    2、及時與發生洪澇災害的當地政府、抗洪指揮部、公安機關、、駐地部隊、醫療急救等部門取得聯系,掌握情況做好協同配合。

                    3、與氣象部門保持聯系,掌握最新的氣象資料。

                    4、指揮中心及時將警情報告值班領導,并根據指示要求調派救援力量。保持與政府、公安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聯系掌握災情信息,及時匯報情況,聽從部署,傳達落實。

                    2.2力量調集

                    1、消防支隊

                    指揮中心應根據當地政府抗洪指揮部的指令統一調度消防救援力量全力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財產確保重點及緊急區域的安全。

                    2、車輛裝備

                    調集消防船艇、水上救援裝備水罐、照明、防化救援、搶險救援、后勤保障等消防車輛以及防護、救生、起重、破拆、牽引、照明、通信等器材裝備。

                    3、社會力量

                    報請公司或當地政府啟動應急預案調集公安、交通、氣象、建設、水利、安監、衛生、環保、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民政等部門共同處置,請求駐軍和武警部隊支援。

                    三、處置程序與措施

                    3.1偵察檢測

                    通過實地查看和詢問知情人掌握洪澇的發生時間、危害區域、危險地段、受災企業單位、受困人員有無危險化學品及重要物資受威脅等情況。查看河堰、堤壩及道路、橋梁是否有決堤、垮塌的危險。

                    3.2救援準備

                    1、參加大型洪澇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消防支隊指揮員及相關人員應當參與抗洪搶險總指揮部,研究制訂搶險救援方案,掌握災情狀況,領受任務并組織實施。

                    2、成立消防搶險救援指揮部,按照確保危、急、險、重和重點地區(區域)的原則,制訂搶險救援行動方案,確定救援力量部署,展開救援行動。

                    3、進行分工部署強調安全紀律,提出行動要求。

                    4、確定轉移疏散災民和物資的路線。

                    5、做好水上個人安全防護,準備搶險救援器材。

                    3.3救生排險

                    1、生命救助

                    組成水上救援突擊隊、利用沖鋒舟、橡皮艇等裝備積極營救被困在水中、屋頂、樹梢、巖壁等險惡環境中的遇險人員,搜尋失蹤人員。盡可能早發現、早救助那些抓住水上漂浮物隨水漂流的待救者。

                    2、固堤排險

                    與其他救援力量一起加固堤壩、疏排水道堵截決口、管涌、漏洞,防止暴漲洪水造成堤壩潰決。

                    3、恢復交通

                    協助交通部門及時修復毀壞的道路清除障礙保證救援車輛及裝備安全抵達救援地點。

                    4、疏散人員、物資

                    轉移疏散災民,及時保護或疏散重要物資。

                    5、撲救火災

                    及時撲滅災區各類火災,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泄漏等次生災害。

                    6、現場急救

                    協助醫療急救人員搶救窒息、休克、出血、溺水等重、危、急傷員并迅速送往醫院做進一步救治。

                    3.4后勤保障

                    洪澇災害救援任務重、難度大、時間長,要及時補給各類水上救生裝備和飲用水、食物、藥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確保部隊連續作戰的需要。

                    3.5現場清理

                    1、協同有關部門清理城市街道淤泥、污水。

                    2、清點人員,收集、整理器材裝備。救援結束后,必須要以隊為單位全面、徹底清點人員檢查有無受傷或失蹤的人員,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現場總指揮員,做好記錄。

                    3、移交現場,安全撤離。

                    4、歸隊后要對使用的器材裝備、衣物和物品進行清洗、消毒,恢復戰備狀態。

                    四、行動要求

                    4.1所有救援人員必須要加強安全防護意識,佩戴防護裝具正確操作及使用救生船艇和裝備。要以組為單位,不得單獨盲目行動。

                    4.2水上突擊隊必須由干部帶領,實施救助行動必須穿救生衣。

                    4.3在搶救陷于河床湍流及危險地段的人員時,要用安全繩索做固定、導向、牽引、保護增強救援行動的安全性。

                    4.4按照便于撤退的原則,選擇救援人員、車輛、物資的集結地。

                    4.5救援中和救援后,要及時掌握人員、裝備情況,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6隨時與氣象部門保持聯系,獲取最新氣象信息。

                    4.7加強衛生防疫工作,嚴防災后疫情在部隊內的感染和傳播。

                  第3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強降溫天氣、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園路面結冰、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校園救災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校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校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校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校園要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園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和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校園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場、圍墻、下水道、電線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級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校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校園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校園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校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市區和校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校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校園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校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校園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校園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制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校園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校園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電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聯系“110”或“119”等相關部門到場救助,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②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③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校園校長是本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校園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為防范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防止可能出現的洪澇災害,確保師生的人身和校園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強降雨防洪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準備工作:

                    1、學校在暴雨來臨之前,仔細檢查校舍狀況,看屋面是否漏水,墻體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溝渠等排水設施,有問題及時維修,各班班主任要認真檢查教室門窗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

                    2、對師生進行防暴雨雷電洪水的安全知識教育,做到未雨綢繆;

                    3、檢查學校周邊環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內事故。

                    4、檢查電路設備,防止因淋水引發事故;

                    5、成立防洪搶險突擊隊,落實人員和職責,準備足夠的沙袋、沙子、鐵鍬、雨衣、電筒等防洪用具;

                    6、學校確定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和安置地點,組織師生開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練。

                    三、應急措施:

                    1、關注天氣預報,如遇惡劣天氣或進入汛期各學校必須安排24小時值班,所有人員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對各類人員進行調配;

                    2、暴雨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頻繁地在學校各處巡視,要重點巡查學校的排水情況、電路運行情況、隱患部位,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

                    3、強雷電天氣,要做好學校人員及電氣化、遠程教育設備的防雷電工作;

                    4、一旦校舍出現險情,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教師要首先保證學生人身安全;

                    5、及時通過校園廣播、電話、手機等媒體和通訊工具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傳遞信息、通報情況、獲取各方面支持;

                    6、關注學生上學放學的路況,如果道路損毀或存在安全隱患學生不能回家,學校應妥善安置學生,并及時聯系家長;

                    7、按照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人員做好堵閘防汛任務。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要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輕心思想,認真作好各項準備;

                    2、工作上要抓好落實,分工職責明確,物資儲備到位;

                    3、組織上要協調有力,保證政令暢通。

                  第5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我校地質災害的預防,大風、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發生時,可以及時有效地組織危險救濟,根據國家法律條例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訓練預案。
                    一、地質災害危險工作方針。
                    地質災害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二、領導成員和責任。
                    1.發生地質災害和嚴重地質災害危險時,白云小學立即成立地質災害救援指揮小組。
                    組長:在xx。
                    副組長:韋xx姚x。
                    成員:xx小學全體教師。
                    領導小組的主要責任: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情況和災害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救援工作的區地質災害救援指揮部發布的地質災害救援任務。
                    2.領導小組設立綜合協調小組、現場搶險小組、引導學生避難小組、治安保衛小組、各工作小組構成和主要責任
                    1)綜合協調組:由校長負責。
                    主要責任:調查、驗證危險情況和災害情況,組織危險情況和災害監測和評價,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預防對策、措施。負責協調、落實并督促、檢查各項應急工作;有關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現場聯絡等工作。
                    2)現場危險組:教務主任韋昌貴、安全管理員姚福洲和少先隊指導員沈定翠負責。
                    主要責任: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必要的'設備,應急救援被壓迫的人根據實際情況,立即組織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的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緊急情況下,強制組織避難。
                    3)引導學生疏散組。由生管老師及各班班主任擔任。
                    主要責任:檢查班級學生人數,組織本班學生秩序逃跑。
                    4)治安保衛組:體育教研組吳炳云、數學教研組長楊天壽、語文教研組長吳蕾和門衛陳支書負責。
                    主要責任:迅速組建現場治安隊伍,維護校園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組織現場保護,避免受災校園內無關人員,保證救災順利進行。
                    3.3......
                    負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的老師和個人,必須服從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險情匯報和搶險處理程序
                    (一)險情匯報
                    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有地質災害險情,學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災情須向當地政府和鎮中心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匯報,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避險預案。
                    (二)搶險處理程序
                    1、當地質災害險情發生時 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根據險情擬訂搶險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師在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其他各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2、當重大險情發生時 我校地質災害搶險協調領導小組協調各成員單位協同行動。
                    3、轉移信號、路線及地點 當險情發生時,由學校向全體師生發出險情信號,并按指定的線路、地點進行緊急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第6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國務院有關部門“三定”規定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在我國發生的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2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2.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因災死亡30人以上;

                    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

                    因災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

                    2.2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1萬間以上。

                    2.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4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5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國家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減災委”)為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地方開展減災工作,推進減災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全國抗災救災工作。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設在民政部。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分工承擔相應任務。

                    4應急準備

                    4.1資金準備

                    民政部組織協調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安排中央救災資金預算,并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4.1.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都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4.1.2中央財政每年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

                    4.1.3中央和地方政府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準,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

                    4.1.4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災民生活救助。

                    4.2物資準備

                    整合各部門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規劃,分級、分類管理儲備救災物資和儲備庫。

                    4.2.1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完善天津、沈陽、哈爾濱、合肥、武漢、長沙、鄭州、南寧、成都、西安等10個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科學選址,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災害多發地、縣建立健全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4.2.2每年年初購置救災帳篷、衣被、凈水設備(藥品)等救災物資。

                    4.2.3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2.4災情發生時,可調用鄰省救災儲備物資。

                    4.2.5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4.2.6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采購和調撥制度。

                    4.3通信和信息準備

                    通信運營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4.3.1加強中央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指導地方建設并管理覆蓋省、地、縣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時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4.3.2以國家減災中心為依托,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3.3充分發揮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氣象衛星、海洋衛星、資源衛星等對地監測系統的作用,建立基于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以及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4.4救災裝備準備

                    4.4.1中央各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4.2民政部、省級民政部門及災害頻發市、縣民政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人力資源準備

                    4.5.1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4.5.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氣象、地震、海洋、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4.5.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5.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社會動員準備

                    4.6.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

                    4.6.2完善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4.6.3在已有2.1萬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基礎上,繼續在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小城市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絡。

                    4.6.4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4.6.5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8省(市)和深圳、青島、大連、寧波4市對內蒙古、江西、廣西、四川、云南、貴州、陜西、甘肅、寧夏和新疆10省(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4.7宣傳、培訓和演習

                    4.7.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4.7.2每年至少組織2次省級災害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1次地級災害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省或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縣級及鄉鎮民政助理員的業務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分管領導、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4.7.3每年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組織1-2次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5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災害預警預報

                    5.1.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5.1.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國家和有關省(區、市)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災害信息共享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災情信息管理

                    5.3.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縣級民政部門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后,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民政部報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災情報告后,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省、地(市)、縣三級民政部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縣級民政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上報,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天10時之前向省級民政部門上報,省級民政部門每天12時之前向民政部報告情況。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縣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地(市)匯總數據(含分縣災情數據)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的報告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省匯總數據(含分市、分縣數據)向民政部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各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水利、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民政、地震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災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后,鄉級、縣級、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國家設定四個響應等級。

                    6.1Ⅰ級響應

                    6.1.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準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1.2啟動程序

                    減災委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國務院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由國務院決定進入Ⅰ級響應。

                    6.1.3應急響應

                    由減災委主任統一領導、組織抗災救災工作。

                    民政部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和減災委主任報告,之后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商財政部下撥中央救災應急資金,協調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國際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抗災救災的指示。

                    6.1.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減災委主任決定終止一級響應。

                    6.2Ⅱ級響應

                    6.2.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準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2.2啟動程序

                    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減災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進入Ⅱ級響應。

                    6.2.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民政部成立救災應急指揮部,實行聯合辦公,組成緊急救援(綜合)組、災害信息組、救災捐贈組、宣傳報道組和后勤保障組等抗災救災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派出抗災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緊急調撥救災款物。

                    及時掌握災情和編報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并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省(區、市)或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

                    經國務院批準,向國際社會發出救災援助呼吁。

                    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每日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全國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6.2.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6.3Ⅲ級響應

                    6.3.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較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準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3.2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進入Ⅲ級響應。

                    6.3.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員會秘書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有關省(區、市)的情況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災害損失較大時,災情發生后48小時內,協調有關部門組成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組赴災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并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6.3.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報告減災委副主任。

                    6.4Ⅳ級響應

                    6.4.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一般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準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4.2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決定進入Ⅳ級響應。

                    6.4.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商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視情況向災區派出工作組。

                    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派出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調撥救災款物。

                    掌握災情動態信息,并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6.4.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決定終止Ⅳ級響應,報告減災委秘書長。

                    6.5信息發布

                    6.5.1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并根據災情發展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6.5.2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7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7.1災后救助

                    7.1.1縣級民政部門每年調查冬令(春荒)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臺賬。

                    7.1.2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7.1.3制定冬令(春荒)救濟工作方案。

                    7.1.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7.1.5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1.6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款下撥進度,確保冬令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戶。

                    7.1.7對有償還能力但暫時無錢購糧的缺糧群眾,實施開倉借糧。

                    7.1.8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7.1.9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等部門落實好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7.2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7.2.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縣級民政部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賬。省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后10日內將全省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民政部。

                    7.2.2開展災情評估。重大災害發生后,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情評估,全面核查災情。

                    7.2.3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國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7.2.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民政部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于各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7.2.5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7.2.6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7.2.7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7.2.8衛生部門做好災后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實現大災之后無大疫。

                    7.2.9發展改革、教育、財政、建設、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金融機構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并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作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為滿足我國環境與災害監測的需要,2003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準“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的立項。根據國家計劃,小衛星星座系統擬采用分步實施戰略:“十五”期間,采用“2+1”方案,即發射兩顆光學小衛星和一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初步實現對災害和環境進行監測的能力;“十一五”期間,實施“4+4”方案,即發射四顆光學小衛星和四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組成的星座,實現對我國及周邊國家、地區災害和環境的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國際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外事紀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國際間的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鑒發達國家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

                    8.3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后報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省(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第7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和相應職責

                    1、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尚曉軍兼任。

                    配備急救車:

                    各隊隊長為該段內的應急小組負責人,辦公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值班電話:

                    2、急救醫院:

                    報警:(110)

                    消防:(119)

                    二、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分工和調配。

                    2.調查發病原因、落實發病人數。

                    3.根據傳染病的發病情況,向有關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疫情。

                    4.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疫情。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進行工作

                    成員職責:

                    1.負責與各級領導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聯系。

                    2.保持通訊系統的暢通,做好通訊記錄。

                    3.負責污染物的衛生消毒。

                    4.落實病人的隔離措施。

                    三、應急救援具體方法

                    1)發現疫情立即封鎖現場,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和當地衛生防疫站。

                    2)召集救護組進入應急狀態。

                    3)調查發病原因,查明發病人數。

                    4)控制傳染源,立即對病人采取隔離措施,并派專人管理,及時通知就近醫院救治。

                    5)切斷傳播途徑,衛生管理員對病人接觸過的物品,要用消毒液進行消毒。操作時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觸傳染。

                    6)保護易感人群,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生活區必須采取封閉措施,禁止人員隨便流動防止疾病蔓延。

                    四、應急車輛:

                    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對該預案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8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鄉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楊米澗鄉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鄉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鄉黨委書記白玉鵬擔任總指揮,鄉長鄭曉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鄉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鄉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鄉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鄉有關站所、鄉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鄉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鄉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鄉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鄉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楊米澗鄉根據《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鄉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鄉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鄉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楊米澗鄉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鄉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鄉、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鄉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鄉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鄉民政辦、鄉派出所、鄉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鄉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鄉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鄉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鄉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鄉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鄉民政工作站會同鄉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鄉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鄉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鄉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鄉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鄉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根據《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調整作相應的調整。

                  第9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萬季權

                    副組長:魚小龍曹永紅段英俊

                    成員:高強樊永昌王德鎖魏東陳榮瑞李宏斌陳孝

                    何斌社郭婷張鵬亮魏寶王彥博毛建英曹繼平

                    楊超任云楊榮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第10篇: 2021年災害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為維護學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院突發安全事故,使學院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擬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當本地區、學院周邊、學院發生雷雨閃電、洪水、地震時,本《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即刻啟動。

                    三、應急指揮機構

                    學院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動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突發事件,全校師生須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領導機構及應急小組

                    領導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應急小組

                    (1)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組員:

                    (2)組織聯絡組

                    組長:

                    組員:

                    (3)醫療救護組

                    組長:

                    組員:

                    (4)學生管理組

                    組長:

                    組員:

                    (5)治安保衛組

                    組長:

                    組員:

                    (6)后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2、職責

                    (1)領導機構

                    主要有組長負責。組長總攬全局,是本預案啟動的決定者和結束者,是突發事故的總領導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動的指揮者。

                    (2)辦公室

                    負責上情下達及下情上達,調配人員,協調各應急小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報工作。

                    (3)組織聯絡組

                    負責校內相關師生的思想動員,校內外相關單位的的聯系溝通工作。

                    (4)醫療救護組

                    負責傷員的轉送,學校衛生的初步調查,相關校舍的衛生防疫工作等。

                    (5)學生管理組

                    負責學生的疏散、安置、調節、穩定工作,組織教師配合學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治安保衛組

                    負責事故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組

                    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提供水、通訊等服務保障。

                    四、預警機制

                    (一)預測預警信息

                    學院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報區政府,同時報告教育局,若因情況復雜,2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后,再書面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況,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

                    2、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事故等級,積極做好應急措施。

                    五、突發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閃電自然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洪水災害可能發生在學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3、地震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六、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一)雷雨閃電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突發雷雨閃電天氣,應急小組及教師及時教育學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樹下避雨。

                    2、盡可能打電話與低年級學生及路途遠的學生家長聯系,讓家長到校來接學生回家。

                    3、若發生學生雷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更重要的是及時進行救治(進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教育學生來回學校要走大路,必要時教師護送。

                    2、組織回家路隊,指定高年級學生維持路隊秩序。

                    3、及時向上級匯報洪水情況,根據上級指示進行處置。

                    (三)地震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組織學生不要慌亂,有秩序地保持鎮定。若上課時間,應急領導小組及教師組織學生有序有法在教室進行防震自護,震后有序撤離教室;若課余時間,及時疏散學生,組織學生有序遠離建筑物,到空曠地進行自護。

                    2、若有人員發生意外,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應急小組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及時撥打120。

                    七、事故報告的通訊聯系電話

                    學校:辦公室:

                    教育局辦公室:政府辦公室:

                    八、平時的保障措施

                    1、平時加強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具有安全意識。

                    2、想方設法進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練。

                    3、牢記常用報警電話:報警110,消防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4、定期檢查,及時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保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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