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履職能力,確保基層辦案質量。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的文章5篇 ,歡迎品鑒!

【篇一】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十九屆中紀委四次全會明確提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障。新形勢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保障基層案件質量是基礎,作為紀檢監察機關關口、出口和窗口的審理部門,必須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案件審理工作業務指導,打造基層案件質量“零瑕疵”工程,維護鐵的紀律。
一、提升基層案件質量的經驗做法
一是對標對表查問題。定期組建檢查組,對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自辦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對照《案件質量評查表》,從基礎材料、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處理、處分執行5大方面16個評分項目著手,逐項對照、逐案打分,建立問題清單,做到“一案一評分”、“一案一清單”。同時,根據案件質量評分情況,匯總梳理問題清單,總結提煉共性問題,填寫《問題清單反饋表》,通過當面溝通、集中通報、書面反饋等逐一反饋,提出整改建議,實行銷號管理,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適時進行“回頭看”,通過以查促改,提高案件質量意識和業務能力。
二是鄉案縣審嚴把關。制定《關于鄉案縣審工作的規定》,明確鄉鎮紀委對所辦案件提出初審意見后,交由委機關審理室審核,形成一致審理意見后,再由鄉鎮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在審核過程中,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對初核、立案、移送審理等手續是否規范到位,違紀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涉案款物是否按規定處置到位等逐一審查,并按照確認主體身份、核對程序手續、核實事實證據、審核定性條規、甄別情節態度、跟蹤處置執行等步驟,發揮審核把關職能。截至目前,鄉案縣審案件X起,處分X人,無一人提出申訴。
三是特色課堂補短板。針對基層審理工作存在的水平不高、業務不精等問題,定期開設審理業務微課堂,圍繞審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相關黨紀條規政策和業務專題解讀、典型案例模擬審理分析點評、疑難問題解答和經驗分享等,從審理程序、案件定性、證據審查等方面進行輔導訓練,提升基層審理人員業務能力。為延伸培訓效果,設立審理流動課堂,從審理人才庫中抽選精干人員,成立審理流動指導小組,主動深入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進行業務指導、答疑解惑。目前已舉辦審理微課堂X次、流動課堂X次,培訓X人次。
四是動態跟蹤嚴執行。健全違紀違法人員處分決定執行動態跟蹤督辦管理體系,將全部審結案件錄入臺賬,分門別類梳理不同種類的處分對年度考核、職級和工資方面的影響以及影響期限等,由案件主審人跟蹤督辦,進行銷號管理,全力打通審查調查“最后一公里”。出臺《XX縣紀律處分執行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縣紀委、組織、編辦、財政、人社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厘清各部門在處分決定執行各環節中的職責,定期加強協調聯動,確保處分執行環環相扣,落實到位。
二、存在問題
一是辦案人員學習意識不強,業務水平不高。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工作實際看,一些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在處理具體問題過程中,存在思考不深、案件定性不準、事實調查掌握不清等問題,過度依賴上級紀委業務指導和審核;有的對新業務知識理解不深不透,按照“老模式”“老套路”查辦案件,程序意識不強;有的在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缺乏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紀法銜接不能有效貫通。
二是監督執紀問責不夠精準,存在人情干擾。基層區域小,熟人社會特征明顯,加之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生活圈子比較小,存在被“打招呼”現象,“人情社會”制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效開展;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擔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維持不了和諧的人際關系,有時抹不開面子、下不了決心處理,導致不能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難以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和最大化。
三是人員配備結構不夠合理,人員素質不高。除鄉鎮紀委書記和副書記外,鄉鎮紀委委員基本都是身兼多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現象;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也存在知識結構單一、業務不精現狀,在查辦案件中出現囫圇吞棗等問題,有的單位甚至一年“零案件”。此外,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普遍配備不足,人員不穩定,變動較頻繁,不少新進干部未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或從事時間較短,難以保證案件審查審理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紀律處分執行不夠到位,損害黨紀權威。以往案件更多關注定性量紀,案件辦結后,放松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之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職責不清等原因,少數案件黨處分執行不到位;個別鄉鎮紀檢干部認為處分決定下發后,案件就完成了,忽視處分決定送達、歸檔以及違紀人員工資、職級調整等處分執行后續工作,導致個別受處分人員當年年度考核等存在錯定考核檔次等問題,損害黨紀權威性嚴肅性。
三、新形勢下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建議
一是加強指導培訓,化解基層干部辦案本領恐慌難題。一方面建立業務指導體系,通過分組劃片、下基層結對共建等形式,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業務咨詢指導網,編印適用性強的案件審理工作文書案例庫、資料庫,方便辦案人員學習使用。另一方面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通過視頻指導答復、場景模擬交流等,進一步總結辦案經驗,反思辦案得失,探討成案方法,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破解人情干擾多執紀不通暢難題。制定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向縣紀委報告工作辦法,明確報告方式及報告內容,強化對基層執紀審查的同步知情和工作指導;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強化信訪督辦,形成發現、交辦、反饋、上報等閉環管理,實現對基層執紀審查工作的源頭管控;強化責任督導,實行約談制度,對責任心不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鄉鎮和派駐機構進行約談,督促其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把責任和壓力傳導下去。
三是整合審查資源,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配備問題。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對查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盡量確保紀檢干部的穩定性,同時,要將黨性強、基礎好、肯鉆研的人員及時調整到鄉鎮紀檢隊伍,保證人員素質過硬;縣級紀委要抓好人才庫建設,注重從公、檢、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篩選熟悉辦案業務或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技能、業務能力突出的人才,擴充辦案和陪護人才庫,合理調配人員,充實辦案力量。
四是完善案件評查機制,補齊基層辦案質量不高短板。堅持查審聯合、上下聯動相結合,推行聯系指導的紀檢監察室和審理室共同參加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各自認領、分工負責整改。定期評查與專項評查相結合,構建以年度定期評查為主、專項評查為補充的評查機制。檢查與培訓相結合,檢查中同步組織觀摩優秀案卷等活動,以質量評查促業務提升。質量評查與成果轉化相結合,既點明問題,也表彰優秀案例,將檢查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
五是落實處分決定執行,做好紀律審查后半篇文章。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會同組織人事等相關部門對受處分人員黨籍、職務、職權、待遇事項、處分決定宣布、年度考核、處分材料歸檔等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整改,防止出現“打白條”“搞變通”現象,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篇二】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不斷深入,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對鄉鎮紀委查辦案件工作高度重視,鄉鎮自辦案件質量和數量大幅度提升,一些違法違紀的農村黨員干部受到嚴肅處理,辦案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從目前情況來看,鄉鎮紀委還是難以查辦經濟類案件,特別是貪污賄賂類案件。為此,筆者就如何破解基層紀委辦案難進行了調研。
一、原因
鄉鎮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神經末梢,查處的對象主要是鄉鎮一般干部和村黨員干部。出現基層紀委辦案難,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
(一)客觀方面
權責不對等。大部分鄉鎮紀委沒有內設機構,面對上級紀委及其內設室下派的各種任務,權小責大,機構設置不足以支撐其所承擔的責任,而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村組資金的規模不斷擴大,農村違紀違法案件呈攀升態勢,鄉鎮查辦案件面臨嚴峻考驗。
業務不夠熟。現在,腐敗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隱蔽化、智能化、多樣化,而鄉鎮紀委還是停留在過去的老方式、舊思維,基本上依靠一頁紙、一支筆、一張嘴進行辦案,對于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如何去偽存真找到有價值的線索,如何在紛繁復雜的環節中抓住案件重點,缺乏針對性的方法技巧,策略不夠,能力欠缺。鄉鎮紀委工作人員中,流動性較大,新人較多,能克難攻堅的主談突破高手少,精通審計查賬、找人追贓、協調關系的能人缺乏,善于分析、能寫材料的人才欠缺。辦案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外出學習培訓少,接受新觀念、學習新知識的機會少,導致整體素質不高。
(二)主觀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偏差。一方面,部分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認識上有偏差,對辦案工作不夠重視,擔心查辦案件會影響到上級對本單位及本人的評價,影響到評選表彰,影響到集體利益,更怕“拔出蘿卜帶出泥”,對本單位暴露出來的問題總是積極“護短”“避丑”,想辦法去捂著、掖著,甚至是壓著,有的即使案發也不積極配合,極大地制約了查辦案件工作的開展。一方面,部分鄉鎮紀委書記對案件查辦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經濟發展好就好,查辦案件做好做壞對評優評先沒有影響,但卻會影響黨委、政府形象,遇到查辦案件總是找借口推托,甚至只說不做。一方面,一些紀檢監察干部把落實“三轉”當成泛泛要求,仍然“熱衷”干“副業”,沒有將主要精力放在主業上。出現匯報總結中提 “三轉”,但在實際工作舉措“不轉”的現象,導致無人查案。
二是政治覺悟不強。一方面,有些鄉鎮紀委書記片面理解“有為才有位”,感到如果不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事務,只專司監督工作,有可能被一些領導同志認為不懂經濟,以后交流機會少,提升空間也狹小,得不到提拔重用。有的只想著與黨委搞好關系,以便將來謀求好的位置,甚至即使發現問題,也幫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一方面,有些鄉鎮紀委書記錯誤地認為自己原來參與的中心工作被“拿掉”后,感覺說話辦事失去了話語權,工作起來心有余而“威”不足。歸根到底,是這些鄉鎮紀委書記政治覺悟不強,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缺乏清醒的認識,認為查辦案件多少與自身利益無關,但卻存在“吃力不討好”的風險,于是抱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心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甚至抱著“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對違紀違法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三是缺乏擔當精神。面對各種關系網說情、打招呼,有些鄉鎮紀委書記怕得罪人,不敢辦案。查辦案件觸碰各方利益,有些人怕查出問題影響自己和同事、領導的關系,耽誤仕途發展而不愿查。有的上級領導打招呼,辦案人員對反映的問題不敢大膽調查,存在著擔心情緒、畏難情緒,擔心查出問題得罪人,更怕以后遭到打擊報復。
二、對策
鄉鎮紀委職能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關系到農村黨風政風建設的成效,鄉鎮紀委查案工作必須輕裝上陣。
(一)提高覺悟,認識到位。鄉鎮主要領導要認真學習,加強思想教育,充分認識查辦案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地位。鄉鎮黨委要切實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黨委中心工作來抓,做到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為鄉鎮紀委創造必要的辦案條件,如做到人員、車輛、時間、經費四落實。鄉鎮紀委既要向上級紀委報告情況,又要多向鄉鎮主要領導匯報和溝通,爭取鄉鎮黨委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查案時做到多請示、多匯報,把紀委的意見變成黨委的決策。同時,要克服畏難情緒,樹立“有案不查是失職,查不了案子不稱職”的思想,變“不想查、不敢查”為積極主動地去查。
(二)明確責任,突出主業。真正落實鄉鎮黨委在黨風政風和反腐敗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把鄉鎮黨委主要領導對紀委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使黨委主要領導旗幟鮮明地支持紀委查辦案件,為查辦案件工作排憂解難創造條件。突出上級紀委在鄉鎮查辦案件中的主導作用,將涉及鄉鎮中層以下和重點部門、關鍵崗位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處置、案件查處和處分情況報上級紀委,并以上級紀委的處置意見為主,為鄉鎮紀委辦案排除阻力。鄉鎮紀委要真正落實“三轉”,聚焦主業,種好“責任田”。此外,還要探索在鄉鎮紀委建立反腐敗協調機構,形成縱橫聯動,整體協作的辦案格局,凝聚力量查辦案件。
(三)整合力量,優勢互補。建立健全“辦案人才庫”制度,由縣紀委牽頭組建本地辦案人才庫,保障查辦案件人才支持。建立健全辦案協作區制度,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均衡、地域相近原則,科學劃分辦案協作區,指定縣紀委副書記全權負責案件調查的業務指導、人員抽調等具體工作,突出異地交叉、聯合辦案,實行掛案、督辦制度。在基層紀委查案遇到困難時要堅持做到“四不”,即對有影響的人物為違紀違法者說情時,主動承擔壓力不回避;當下屬單位對違紀違法人員包庇時,及時給予批評不留情;當鄉鎮辦案受阻時,態度鮮明地為他們撐腰壯膽不含糊;當有人借口查案影響經濟工作時,堅持把案件一查到底不動搖。
(四)加強培訓,考核上移。鄉鎮紀委委員是由鄉鎮黨代會選舉產生,由鄉鎮干部擔任,絕大多數沒有受過專業培訓,業務能力較弱,今后應盡量選配專業對口的人員,紀委委員的候選人應先由鄉鎮擬定,報上級紀委把關并審核后再進行選舉。此外,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有時會由于工作性質原因,在民主測評、考核中得分相對較低,也會導致有些人積極性不高,在查辦案件工作中“避重就輕”,造成預防、監督、懲處不到位。因此,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考核測評應以上級紀委意見為主,特別是鄉鎮紀委書記年度考核應由上級紀委負責,以利于紀檢監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大膽地開展工作。
(五)強化督查,嚴格考核。縣級紀委要落實專人負責案件的跟蹤督辦。可采取直接督辦、電話督辦、協調督辦等形式,對轉下級辦理并要報結果的案件,實行定期督辦。縣紀委領導要多到查案工作滯后,尤其是辦案“空白”的鄉鎮紀委進行辦案指導,幫助排查案件線索,理清辦案思路,傳授辦案技能,參與指導辦案工作。尤其是對鄉鎮紀委是否落實“三轉”進行重點督查。同時,縣級紀委要對鄉鎮紀委辦案工作建立獎懲機制。每年都要對鄉鎮紀委落實辦案目標責任制進行嚴格考核,評選出辦案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并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表現突出的,要優先提拔重用;對全年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紀委書記要在每年紀委全會上說明原因;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紀問題壓案不查或查處不力走過場,致使群眾越級上訪或產生其他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的責任;對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一般情況下不能評為紀檢工作先進單位。對責任心不強,工作平淡,不適宜擔任紀委工作的人員予以調離崗位。培養業務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的年輕干部擔任紀委書記,不斷提高紀檢隊伍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篇三】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2019年以來,新豐縣紀委監委注重加強對鎮(街)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整合基層辦案力量,有效提升鎮(街)紀委辦案能力,推動鎮(街)紀委案件查辦工作效能。
一是加強領導督導,促進整合協作。該縣紀委監委成立了委領導聯系鎮(街)工作制度,由每一名委班子成員牽頭負責聯系一個鎮(街),對鎮(街)紀委的重大案件負責指導和協調,集中力量協助辦案,改變過去單獨作戰的方式,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使辦案資源得到有效整合,不斷提高領導和指導基層協作辦案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強交流溝通,助推工作實效。該縣紀委監委整合鎮(街)領導力量,規范辦案程序,不斷完善健全鎮(街)協作辦案隊伍,按照相鄰相近、便于工作的原則,在全縣各鎮(街)劃分監督執紀執法協作片區,由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整合力量加強日常監督、重點工作和重要案件的查處。通過定期召開會議、加強日常聯系等途徑,達到資源共享、協同作戰和優勢互補,形成整體合力,保證協作配合制度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學習指導,提高業務水平。該縣紀委監委通過集中學習培訓和以案代訓,有針對性、選擇性地抽調基層紀檢干部參與辦案,通過“傳、幫、帶”加強對各鎮(街)在辦案工作中的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審查、審理、宣布執行以及回訪教育、違紀款物處理等具體操作的指導,確保案件查辦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對各鎮(街)辦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協調處理,不斷提高執紀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強審核把關,落實鎮案縣審。各鎮(街)辦案基本結束時,將所有材料報送該縣紀委監委審理室,由縣紀委監委審理室初審,并提出指導意見,待相關資料補充完善后,再報縣紀委監委分管領導審批把關,最后向鎮(街)紀委反饋,確保案件查辦質量。2019年,共審核鎮(街)基層案件53件53人,無人申訴。
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今年以來,乾縣紀委監委以“三化”建設為抓手,全面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從“五個維度”入手,有力提升了基層案件質量。
領導包抓強化引領。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副書記具體負責、分管常委(委員)包抓聯系的管理體系,由分管常委(委員)帶領室部主任每月至少2次深入所包抓鎮(街道)和派駐機構,傳授談話技巧、指導證據調取,規范工作流程,對疑難問題查不足、找根源、議措施,為案件質量提升指明了方向。
抱卷銷號嚴防疏漏。對查否了結或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處理的問題線索,由案件承辦人帶初核了結案卷或“第一種形態”案卷到信訪室、案管室“抱卷銷號”,確保信訪件反映問題全面核查,取證到位、程序規范、處理恰當,經審核發現存在核查處理不到位,程序不規范等方面問題的,一律退回重新核查。
鎮案縣審嚴把關口。把“鎮案縣協審”作為確保基層紀委案件質量的一項重要抓手,進一步健全制度、明確要求、規范程序,強化指導。審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鎮(街道)紀(工)委對違紀違法案件全面初審后報送縣紀委協審,縣紀委審理室對案件事實、證據、定性、適用條規、量紀和處理程序方面嚴格審核把關,進一步保障了案件質量。
協同銜接形成合力。強化案件質量共同體意識,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提高司法移送案件質量。建立案件協調溝通機制,明確專人及時相互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或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審理室按程序報批后,書面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查找質量隱患和風險。必要時,案件審理室會同案件監督管理室組織協調檢察院、法院召開聯席會議,就有關問題進行論證,確保紀法銜接順暢高效。
案件評查重點擊破。為解決鎮(街道)紀(工)委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存在的線索處置不規范、簡化辦案程序、定性不準、處分依據偏差等問題,該縣堅持問題導向,探索運用案件評查新形式,指派委機關領導和紀檢監察室干部組成6個檢查組,對2019年以來鎮(街道)自辦案件全面評查,指出存在問題,建立整改臺賬,督促整改銷號,并將辦案新要求新流程新模板整合成冊,作為其借鑒提高的依據,力促審查調查工作穩步提升。
【篇四】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要求,用好紀檢監察建議有力武器,以紀法剛性約束推動問題一項一項整改到位。
當前在實踐運用紀檢監察建議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紀檢監察建議質量不高,制作不規范,對被建議單位的問題把握不準,原因剖析不透,建議理由闡述不充分,提出的措施不具體,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以及紀檢監察建議發出后跟蹤了解、落實和實效評估不到位等。這些問題削弱了紀檢監察建議的嚴肅性,影響了建議的效果。紀檢監察建議要真正產生效果,建議從以下方面來加強和改進工作。
首先,要健全機制,促進紀檢監察建議規范管理。制發紀檢監察建議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紀檢監察建議應由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審批后,以紀委、監委名義統一編號發出,在業務應用系統中對紀檢監察建議實行統一管理、全程留痕、全程監督。定期開展評查和綜合分析,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同時,鑒于紀律檢查建議和監察建議在側重點、對象、目的、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可對其進行分類管理。為增強實效性,筆者建議,下級紀委監委可以將本機關發送的紀檢監察建議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必要時可由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同開展紀檢監察建議工作。
其次,要立足自身,提高紀檢監察建議的質量。紀檢監察建議能否得到被建議單位重視和采用,是衡量紀檢監察建議工作水平的重要標準。在紀檢監察建議起草過程中要加強調查研究,確保提出的問題有事實和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根據,提出的建議有針對性、符合實際、可操作。對于紀檢監察建議中涉及的疑難、復雜和專業性較強的問題,主動向相關領域專家咨詢或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確保紀檢監察建議的專業性。對于某一現象某一類型的問題,制發建議不在多,而在精、準、實。筆者建議,可以由案件監督管理室對各業務部門提出的紀檢監察建議情況定期進行匯總,對共性問題進行分析、歸納、研究,確定類案紀檢監察建議課題,協調各業務部門開展類案紀檢監察建議工作,提高紀檢監察建議的質量和效果。要建立建議抄送制度,對一些社會影響大、群眾關注度高、違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事項,在向有關單位制發紀檢監察建議的同時,抄送其上級主管部門;對辦案中發現的地區、行業管理制度上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在向涉案單位制發紀檢監察建議的同時,抄送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行業自律組織等。
再次,要動態跟蹤,增強紀檢監察建議的實效。紀檢監察建議絕不是發出去就了事,要緊緊盯住效果,監督落實情況,要讓紀檢監察建議有“剛性”。建立“發送前溝通—發送后跟蹤—逾期回復約談”的流程機制,推動紀檢監察建議落實,實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動態監督制度。若被建議單位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及時,可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也可向其主管部門通報。對在整改工作中弄虛作假欺瞞組織的,嚴肅追究其紀律或者法律責任。
一紙建議,關乎監督質效。紀檢監察機關要以“柔”的方式達到“剛”的效果,就必須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建議的“含金量”,讓每一份紀檢監察建議真正成為“祛病除根”、標本兼治的良方,在強化監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中發揮更大作用。
【篇五】紀委監委對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關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幾點思考十九屆中紀委四次全會明確提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障。新形勢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保障基層案件質量是基礎,作為紀檢監察機關關口、出口和窗口的審理部門,必須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案件審理工作業務指導,打造基層案件質量“零瑕疵”工程,維護鐵的紀律。
一、提升基層案件質量的經驗做法一是對標對表查問題。定期組建檢查組,對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自辦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對照《案件質量評查表》,從基礎材料、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處理、處分執行5大方面16個評分項目著手,逐項對照、逐案打分,建立問題清單,做到“一案一評分”、“一案一清單”。同時,根據案件質量評分情況,匯總梳理問題清單,總結提煉共性問題,填寫《問題清單反饋表》,通過當面溝通、集中通報、書面反饋等逐一反饋,提出整改建議,實行銷號管理,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適時進行“回頭看”,通過以查促改,提高案件質量意識和業務能力。
二是鄉案縣審嚴把關。制定《關于鄉案縣審工作的規定》,明確鄉鎮紀委對所辦案件提出初審意見后,交由委機關審理室審核,形成一致審理意見后,再由鄉鎮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在審核過程中,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對初核、立案、移送審理等手續是否規范到位,違紀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涉案款物是否按規定處置到位等逐一審查,并按照確認主體身份、核對程序手續、核實事實證據、審核定性條規、甄別情節態度、跟蹤處置執行等步驟,發揮審核把關職能。截至目前,鄉案縣審案件X起,處分X人,無一人提出申訴。
三是特色課堂補短板。針對基層審理工作存在的水平不高、業務不精等問題,定期開設審理業務微課堂,圍繞審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相關黨紀條規政策和業務專題解讀、典型案例模擬審理分析點評、疑難問題解答和經驗分享等,從審理程序、案件定性、證據審查等方面進行輔導訓練,提升基層審理人員業務能力。為延伸培訓效果,設立審理流動課堂,從審理人才庫中抽選精干人員,成立審理流動指導小組,主動深入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進行業務指導、答疑解惑。目前已舉辦審理微課堂X次、流動課堂X次,培訓X人次。
四是動態跟蹤嚴執行。健全違紀違法人員處分決定執行動態跟蹤督辦管理體系,將全部審結案件錄入臺賬,分門別類梳理不同種類的處分對年度考核、職級和工資方面的影響以及影響期限等,由案件主審人跟蹤督辦,進行銷號管理,全力打通審查調查“最后一公里”。出臺《XX縣紀律處分執行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縣紀委、組織、編辦、財政、人社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厘清各部門在處分決定執行各環節中的職責,定期加強協調聯動,確保處分執行環環相扣,落實到位。
二、存在問題一是辦案人員學習意識不強,業務水平不高。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工作實際看,一些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在處理具體問題過程中,存在思考不深、案件定性不準、事實調查掌握不清等問題,過度依賴上級紀委業務指導和審核;
有的對新業務知識理解不深不透,按照“老模式”“老套路”查辦案件,程序意識不強;
有的在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缺乏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紀法銜接不能有效貫通。
二是監督執紀問責不夠精準,存在人情干擾。基層區域小,熟人社會特征明顯,加之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生活圈子比較小,存在被“打招呼”現象,“人情社會”制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效開展;
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擔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維持不了和諧的人際關系,有時抹不開面子、下不了決心處理,導致不能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難以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和最大化。
三是人員配備結構不夠合理,人員素質不高。除鄉鎮紀委書記和副書記外,鄉鎮紀委委員基本都是身兼多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現象;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也存在知識結構單一、業務不精現狀,在查辦案件中出現囫圇吞棗等問題,有的單位甚至一年“零案件”。此外,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普遍配備不足,人員不穩定,變動較頻繁,不少新進干部未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或從事時間較短,難以保證案件審查審理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紀律處分執行不夠到位,損害黨紀權威。以往案件更多關注定性量紀,案件辦結后,放松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之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職責不清等原因,少數案件黨處分執行不到位;
個別鄉鎮紀檢干部認為處分決定下發后,案件就完成了,忽視處分決定送達、歸檔以及違紀人員工資、職級調整等處分執行后續工作,導致個別受處分人員當年年度考核等存在錯定考核檔次等問題,損害黨紀權威性嚴肅性。
三、新形勢下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建議一是加強指導培訓,化解基層干部辦案本領恐慌難題。一方面建立業務指導體系,通過分組劃片、下基層結對共建等形式,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業務咨詢指導網,編印適用性強的案件審理工作文書案例庫、資料庫,方便辦案人員學習使用。另一方面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通過視頻指導答復、場景模擬交流等,進一步總結辦案經驗,反思辦案得失,探討成案方法,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破解人情干擾多執紀不通暢難題。制定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向縣紀委報告工作辦法,明確報告方式及報告內容,強化對基層執紀審查的同步知情和工作指導;
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強化信訪督辦,形成發現、交辦、反饋、上報等閉環管理,實現對基層執紀審查工作的源頭管控;
強化責任督導,實行約談制度,對責任心不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鄉鎮和派駐機構進行約談,督促其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把責任和壓力傳導下去。
三是整合審查資源,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配備問題。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對查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盡量確保紀檢干部的穩定性,同時,要將黨性強、基礎好、肯鉆研的人員及時調整到鄉鎮紀檢隊伍,保證人員素質過硬;
縣級紀委要抓好人才庫建設,注重從公、檢、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篩選熟悉辦案業務或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技能、業務能力突出的人才,擴充辦案和陪護人才庫,合理調配人員,充實辦案力量。
四是完善案件評查機制,補齊基層辦案質量不高短板。堅持查審聯合、上下聯動相結合,推行聯系指導的紀檢監察室和審理室共同參加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各自認領、分工負責整改。定期評查與專項評查相結合,構建以年度定期評查為主、專項評查為補充的評查機制。檢查與培訓相結合,檢查中同步組織觀摩優秀案卷等活動,以質量評查促業務提升。質量評查與成果轉化相結合,既點明問題,也表彰優秀案例,將檢查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
五是落實處分決定執行,做好紀律審查后半篇文章。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會同組織人事等相關部門對受處分人員黨籍、職務、職權、待遇事項、處分決定宣布、年度考核、處分材料歸檔等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整改,防止出現“打白條”“搞變通”現象,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