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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3年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實用
總體上看,全縣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比較到位,但仍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對從中高風險地區來返我縣人員管理不到位。
縣防控辦相關規定中明確要求將所中高風險地區來返我縣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逐一摸清人員去向,逐一檢測健康狀況,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但是,調研發現對部分要求落實不夠到位,存在懈怠現象,對個別工作沒有進行具體安排部署。例如,通過調研,發現未對從陜西西安、甘肅嘉峪關市、內蒙古、寧夏等發現本土疫情地區來返我縣人員居家健康監測狀況逐一進行登記-記錄,也未對其外出情況進行嚴格監管。
(二)醫療機構把關不嚴格。
縣防控辦相關規定中明確要求,所有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才能住院;嚴格執行“一人一診一室”、“一患一陪護”、“非必要不陪護、不探視”等工作制度。然而通過調研發現,醫院住院部個別樓層對進入住院病區人員沒有進行身份確認,沒有檢查核酸檢測情況,也沒有對探視人員和陪護人員數量進行限制,造成社會人員隨意進出病房、病區的問題。
(三)重點場所防控不徹底。
縣防控辦相關規定中明確要求,建筑工地、學校、社區、火車站等重點部位要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做到健康碼必驗、體溫口罩必戴,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社區農村、商場、餐館、辦事大廳、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做好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嚴格落實登記、測溫、通風、消毒、亮碼通行等防控措施。然而通過調研發現,相關職能部門對上述場所監管不到位,部分社區、商場超市、零售藥店、餐館等公共場所值守人員存在懈怠心理,存在落實佩戴口罩、測溫掃碼等措施不到位現象。
第2篇: 2023年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實用
x年底,我縣已全部完成失聯黨員管理和組織處置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緊盯重點。按照“一人管理、一本臺帳”的要求,緊盯“外出務工流動黨員和回鄉大學生黨員”兩個重點群體,明確專人負責,建立流動黨員管理臺帳,確保農村黨員組織關系排查“一本清”。在機關黨組織,建立機關黨組織、社保、老干部、公安等聯動排查機制,緊盯離退休黨員這一群體,確保所有離退休黨員“去向明”。在破產改制企業,充分發揮企業留守處的作用,通過親朋好友,街坊鄰居的作用,逐一查找、逐一登記,保證破產改制企業黨員排查“不拉一人”。截至目前,通過排查我縣x個黨支部未發現失聯黨員。
二是強化管理。堅持邊查邊改、邊查邊管、分類處置的原則,加強黨員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全縣黨員信息數據庫,做到黨員信息底子清。
三是創新辦法。實行“縣鄉為主、分步集中”管理模式,著力解決農村黨員檔案管理不規范、易丟失的問題。要求各鄉鎮組織委員主抓黨員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初步規范了鄉鎮黨委的檔案管理工作。
存在問題:一是有的基層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到位,管理存在缺失;二是有的黨員黨性意識下降,自我要求降低,組織紀律性淡薄。
工作建議:一是建議上級將失職黨員排查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排查,動態管理。二是盡快完善黨員管理信息系統,早日實現黨組織關系接轉全國聯網。
第3篇: 2023年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實用
x年,市委組織部共下達我縣發展黨員指導數x人,其中農牧漁民x人、產業工人x人、高知識群體x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x人,社會組織x人,機關干部x人。截止目前,我縣共發展黨員x人,其中農牧漁民x人、產業工人x人、高知識群體x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x人,社會組織x人,機關干部x人。
根據調研排查情況,x年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縣共發展黨員x名,其中農牧漁民黨員x名,女黨員x名,x歲及以下青年黨員x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黨員x人。預備黨員逾期未轉正x人,系上觀鄉三岔溝村唐站拉,x年x月提交入黨申請書,x年x月確定為培養對象,x年x月x日確定為發展對象,x年x月確定為預備黨員。由于在當時扶貧易地搬遷、拆舊復墾中,對政策有抵觸,阻礙易地搬遷工作的正常進行,經村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延長唐站拉預備期,由黨支部繼續對其進行培養考察。目前,經過黨組織的教育培養后,唐站拉本人已認識到錯誤,積極主動參與到易地搬遷工作中,思想進步,表現良好,黨支部決定延長預備期滿后,按照黨員轉正程序,及時召開黨員大會討論。
具體工作中:
一是明確任務。制定下發《年度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責任目標》,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要求。縣委組織部與基層黨委、各基層黨委與所屬黨支部,層層簽訂《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承諾書》,細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務。認真落實農村發展黨員結構性傾斜計劃,加大在青年農民和農民工中發展黨員的力度,不斷壯大農村黨員隊伍、優化隊伍結構。
二是全程管理。出臺《x縣規范發展黨員工作八條措施》,由注重發展黨員程序,變為既看程序,更看入黨前的現實表現,由以往審核把關基本材料,變為既看材料,也看具體量化的圖片和指標數字。將過去縣一級僅對確定發展對象環節進行備案復審,擴大到對“確定發展對象、轉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等關鍵環節的全過程備案復審。
三是嚴格審核。嚴格執行發展黨員x個階段x項程序,全面推行發展黨員“雙推雙評三全程”辦法,認真落實推優制、公示制、預審制、票決制。對培養對象進行嚴格審查,對計劃生育和經濟情況不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入黨動機不純和申請材料不全、未經支部派人談話的,未經過x年以上培養教育、未參加短期培訓、未征求黨員和群眾意見的,直接否決,不列入發展對象。
四是嚴肅紀律。明確黨委書記是發展黨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黨支部書記是具體責任人。因黨委把關不嚴或違反規定,造成發展黨員工作失誤的,追究黨委書記、分管領導責任;因黨支部降低標準或不按規定程序發展黨員的,追究黨支部書記的失職責任;對個別基層黨組織把一些不具備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凡是不具備條件或未履行入黨(轉正)規定程序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存在問題:一是基層工作任務繁重,黨務干部力量薄弱,雖然按照上級要求,各鄉鎮均配備了x名黨務干部,但多身兼數職,致使個別黨務干部業務不夠精通、落實不夠到位。二是后備力量不足,多數優秀青年外出務工,不愿回鄉,缺乏源頭活水,造成有指標沒有優秀人選,沒有合適人選。
工作建議:一是持續加大基層黨務干部業務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尤其是要抓好黨建知識更新培訓,做到久久為功,保證黨務干部能力不斷提升。二是嚴管厚愛相結合,注重長遠計劃,加強農村后備干部建設,既要重視年齡結構,更要重視能力結構,不搞一刀切,有步驟有計劃破解農村后備力量不足難題。
第4篇: 2023年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實用
你若要喜愛你自己的價值,你就得給世界創造價值。下面是眾鑫文檔網小編為您推薦關于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10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將聽取和審議《市檢察院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對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職責,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調研過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機關召開了有市人大代表、執業律師和法學專家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市檢察院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匯報,實地查看了信息指揮中心和遠程視頻訊問犯罪嫌疑人;對市南區檢察院、膠州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進行了實地調查;在市公安局召開座談會,聽取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這次調研活動采取座談交流和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全面調研我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和各單位相關工作情況,對全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高認識,忠實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采取多項措施,共同推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發展,起到了有力地促進作用。
一、全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基本情況
20xx年以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和上級檢察機關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抓住司法為民這條主線,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實現了創新發展,為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構建監督制約與協作配合的“大偵監”工作格局。檢察機關認真履行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工作職責,嚴格履行審查逮捕職能,嚴把法定逮捕條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準、決定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過建立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對重大疑難案件提出檢察建議,發揮刑事偵查監督前置把關和引導取證作用,不斷強化立案監督和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及時糾正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427件次,對應捕未捕、應訴未訴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訴910人;推動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通過聯席會議、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備案審查等制度,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的發生;全面建成以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信息平臺為骨干的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實現了對全市44個行政執法機關、近8000項行政處罰權的網上動態監督和網上移送、網上立案。
二是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專項活動。密切關注社會公共安全,聚焦經濟社會熱點,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統一部署,先后圍繞涉黑涉毒、嚴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破壞環境資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法律監督,集中開展打黑除惡、百城禁毒會戰、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打擊農產品走私等專項行動,辦理了一批社會影響大的重點案件,堅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等人民群眾反應強烈和容易發生問題的案件進行專項重點督查,充分體現對偵查機關的監督制約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強化客觀性證據審查,依法排除非法證據,牢固樹立冤假錯案第一道防線,對偵查機關提請逮捕的,因事實不清或查明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2303人;正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輕微刑事案件堅持和解優先,依法從寬處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來,對1326名構成犯罪但無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依法保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斷強化機制創新和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監督線索受理、案件質量保障、內部監督制約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嚴格落實員額制檢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堅持不懈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確保檢察隊伍風清氣正;開展崗位練兵、專題培訓等活動,著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檢察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二、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我市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及原因:
一是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理念還有偏差。部分檢察機關沒有將偵查監督工作與反貪反瀆、公訴等檢察工作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偵查人員配備、辦案保障上沒有完全到位;有的檢察人員對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缺乏全面正確的認識,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有的檢察人員未能正確辨證地把握監督和支持的關系,存在“規避考核、謀求雙贏”和“分工負責、互相妥協、互相照顧”的現象,在執法辦案觀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輕監督的傾向。有的公安機關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或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機關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證據質量不高,補充偵查不到位,影響辦案質量。有的群眾對“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則不能正確理解,個別人存在對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過社會輿論、鬧訪纏訪等方式向檢察機關施壓的現象。
二是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實效有待進一步提高。從執法實踐看,檢察機關在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時,存在“信息知情難、調查核實難、糾正處理難”等現象,監督的力度和效果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開展立案監督時往往偏重于公安機關移送案件,而對公安機關尚未納入視線的案件較少進行監督,拓展案件線索來源的主動性不夠,自偵案件數量較少。對公安機關立案、撤案情況的了解渠道不暢,公安機關捕后變更強制措施、久偵不結、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情況難以及時有效進行監督糾正。刑事偵查監督措施缺乏剛性,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或檢察建議后,公安機關是否及時回復、回復是否有實質內容,缺少進一步的監督措施。對于刑訴法新增的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非法證據排除、提請審查逮捕案件移交社會危險性證據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實,內部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偵查監督協作配合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以后存在線索少、使用率低等問題,案件錄入過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規范的問題,案件信息沒有完全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影響了偵查監督工作的開展和成效。在取證、證據固定、罪與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還存在認識不統一、標準不一致、執行不規范等問題。對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級檢察機關向上級檢察機關匯報的“縱向”方式解決,缺少公、檢、法三方“橫向”溝通協調平臺,導致三方認識存在差異,不利于案件辦理。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基層辦案人員業務指導不夠,偵查工作水平參差不齊,執法不規范的現象還時有發生。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作用發揮不充分,有的檢察人員兼職派駐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證出勤率,無法確保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長期監督指導。
四是刑事偵查監督隊伍建設不適應工作需要。檢察機關對刑事偵查監督隊伍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檢察官配備數量不足,還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基層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力量薄弱的問題尤其突出,部分基層檢察院員額制改革后僅有3至4名入額檢察官,年均辦案數達200件260人,辦案人員負擔重、壓力大,案件辦理質量受到影響。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有待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類新型案件、疑難案件不斷發生,檢察人員專業領域知識欠缺、知識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日益突出,缺乏高層次的專業人才,不能滿足日益繁重的刑事偵查監督工作需要。
三、加強和改進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
刑事立案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權,是糾正司法實踐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執法不嚴問題的有力措施。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正確司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勢下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全市檢察機關都要牢固樹立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做到“不枉不縱”,既要確保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更要注重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輕監督、重打擊輕保護、重有罪證據輕無罪證據等現象,使刑事偵查監督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監督制約與協調配合、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二、強化責任擔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刑事偵查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處于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前沿,對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全市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做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和責任擔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監督手段,充分發揮好法律監督的職能作用。努力形成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三項基本職能齊頭并進、協同發展工作格局。對當立不立、漏偵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等容易發生問題的領域和案件,要注重聽取有關意見和申訴,全面準確地把握好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溝通協作,切實增強監督實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中,檢察機關既要嚴格依法進行監督,落實好“互相制約”的要求,也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落實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暢通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系的渠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業務交流和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聯席會議、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及時會簽文件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實效。
四、加強自身建設,大力夯實監督基礎。全市檢察機關要堅持正規化、專業化建設的方向,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全面提升業務能力和監督水平。探索改變傳統的封閉式辦案、書面式審查模式,重視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以及被害人或近親屬等各方面意見。強化案件管理,建立從監督線索受理、立案、調查核實、實施監督、跟蹤反饋、復議復核到結案的完整流程。規范監督行為,健全考核評價體系,扎實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輿論工具進行宣傳,讓社會各界都了解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的職責,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拓寬案件來源,暢通人民群眾申訴、控告、檢舉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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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2023年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實用
一、堅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畫司法體制改革,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確定的全國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省委高度重視我省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深改領導小組多次專題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監督指導,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給予大力關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加強組織協調,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對省法院開展改革督察。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大力支持配合,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凝聚改革創新的強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廈門、南平三地9個法院啟動改革試點,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省法院黨組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正確把握改革方向,堅定改革定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成果的獲得感;始終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融合、依法有據遵循規律與體現福建實際相契合,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鍥而不舍、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開92次黨組會和司改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開展4輪專項督察。今年以來,著眼于“鞏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進10個黨組重大調研課題和53項改革重要舉措,堅持“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推動改革持續深入發展。全省法院多項改革創新成果入選全國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國復制推廣。
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人民法院指導下,全省法院各項改革任務深入推進、全面發力、多點突破,取得顯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符合審判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逐步形成;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穩步實施,司法效能和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審執各類案件50.88萬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32%,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達97.91%。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一步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現有員額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7.62%;人員分類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員力量向辦案一線集中,一線辦案人員較改革前增長13.98%;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員額法官平均年齡45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占98.14%,具有10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員額法官人均結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立案登記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打出聲威,成效顯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公開民主持續深化,人民群眾有了更多公平正義獲得感。
二、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基礎性改革,夯實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的體制基石
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省法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統籌兼顧,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全面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出臺《福建法院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31份指導性文件,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著力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確立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推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層層請示、逐級審批案件的傳統做法,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外,院庭長不再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獨任法官、合議庭自主簽署簽發的案件裁判文書達99%以上;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審判委員會審判管理、審判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能。著力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制定審判人員依法履職“一規定”“兩清單”“三指引”,厘清職責權限。堅持“入額必辦案”,建立院庭長辦案剛性約束和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2017年1月以來,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審結案件637041件,占結案總數的45.97%。全面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加強類案指引與質量評查,嚴把二審、再審關,統一司法尺度,確保裁判質量。推進業績考評制度改革,樹立正確激勵導向。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懲戒機制,明確追究法官違法審判責任的7種情形,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著力把該嚴的監管嚴起來。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貫穿改革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數據鐵籠”與“制度鐵籠”有機結合,構建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判委員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風建設、效能檢查、紀律監督為主體的“大督察”工作新機制,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深入開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以員額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為重心,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注重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全省法院共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1648個。堅持以案定額。把員額向基層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層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員額比例向上逐級遞減,思明、晉江等6個案件數量較多的基層法院法官員額比例核定為42%,較好體現了三級法院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堅持好中選優。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擇優遴選4205名員額法官,既保證高素質優秀法官進入員額,又注意保護各年齡段和各層級人員的積極性。堅持有進有出。出臺員額退出管理辦法,有229人因轉崗、辭職、退休等原因退出員額。特別是對只拿待遇不愿盡責、擔當不夠不敢盡責、能力不足不能負責、違紀違法懲戒問責的法官,堅決退出員額。堅持分類定責。出臺人員分類定崗實施辦法,讓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首批招錄1920名聘用制書記員,探索引入在校大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書記員,創新推進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與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相同步,著眼優化協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個基層法院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先行啟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優化審判職能,簡化管理層級,強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和按期晉升工作,逐步落實與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職業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晉升法官等級1694人次,擇優選升高級法官398名。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業績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機制,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適應司法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持續深入推進司法能力提升行動和“四個人才工程”建設,加快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和司法人才庫建設,規范法官職業操守和司法行為。加強司法人員權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
穩步推進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如期實現省以下法院人員編制和經費統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機構編制上收省級統管,各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全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廈門,下同)全部作為省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納入省級財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財政年初預算24.89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23.77%。
三、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在更高層次上實現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省法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等7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確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進庭審實質化。會同檢察、公安機關出臺28個常見疑難罪名類案證據冊和《辦理黑 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等規范性文件,全面試行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證據64件,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率達77.90%。在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樓、福清法院開展“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認真開展刑事速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福州、廈門18個基層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寬嚴得當。2016年9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18個試點法院共審結認罪認罰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處緩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錯案機制。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無罪。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確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統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律師依法履職。
推進司法審判與監察程序有機銜接。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出臺《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做好法法銜接。
四、加快推進審判執行機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省法院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信息化支撐,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釋放司法生產力,增強隊伍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質量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著力完善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和營商環境的司法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目標的要求,研究制定《關于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關于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健全案件審判和司法服務機制,創新府院聯席互動新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轄、糾紛預警和破產案件簡化審理、“執轉破”等機制;聚焦精準脫貧,加大司法精準幫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福建樣本”。
著力完善涉臺、涉自貿區和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審判機制。創新推進涉臺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調解員和臺胞陪審員制度,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連續成功舉辦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設立自貿區法庭和審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僑等審判機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創新企業信息共享機制被國務院列入第四批全國復制推廣的自貿改革試驗成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設立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和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構建現代海事審判體系,完善涉外海事訴訟與仲裁良性互動機制,首次發布雙語《海事審判白皮 書》。
著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轄和民生權益保障機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圍對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管轄,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更好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導、家事調查員等制度,推進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創新。聯合省14家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37個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家事審判機構。深化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遠程視頻接訪等制度。
著力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創新跨域立案和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在全國7家高院和14個中院推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整合訴訟服務資源,打造訴訟服務大廳、itc自助服務終端、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掌上訴訟服務幫手、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型訴訟服務體系,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簡案快審、普案標審、難案精審。全省法院設立速裁團隊612個,今年1至8月,通過“分調裁”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53.56%。貫徹執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省法院與27家部門行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894個特邀調解組織、3689名特邀調解員進駐各級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調解、撤訴方式辦結各類案件116845件。推廣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一鍵式理賠,完善金融等糾紛案件在線化解平臺,高效便捷化解糾紛。
著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開機制。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健全選任、參審和履職保障機制,龍巖中院等5個全國試點法院探索推進實質陪審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62722件。構建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監督管理“五大公開平臺”,做到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實質公開。全省法院全部開通互聯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體陣地集群效應。優化代表委員監督聯絡工作手機應用系統,運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微博發布廳、視頻演播室,打造“陽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計公開裁判文書189余萬份,庭審直播4.5萬場。在人民法院組織的庭審公開情況第三方評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國高院第7位。
著力完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健全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上下一體、內外聯動的執行管理體制和指揮系統。各地成立執行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赴一線指揮督戰258人248次。去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聽取審議執行工作專項報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行聯動專項檢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國建成全省失信聯合懲戒平臺,截至今年9月1日,省級100家單位全面對接,聯合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5.05萬多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10多萬被執行人懾于壓力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從今年7月起開展“亮劍八閩、百日決勝”統一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與稅務機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保險公司建成“法院保險”合作平臺,與新聞宣傳部門、文明辦合力推進執行攻堅宣傳和文明創建,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執結案件16.14萬件,執行到位金額901.3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9.22%和131.77%。
著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體系。堅持“互聯網”“標準化”“數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撐和強勁動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匯集全省法院各類案件信息2.45億余條,加強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現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構建“智審”業務平臺,實現案件“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標準型科技法庭808個。省法院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建設先進單位。在今年4月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我省法院執行信息化等“四個展位”亮相,受到好評。
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對標對表改革任務,對照人民群眾需求期待,我們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臨一些問題困難。
一是司法改革推進不平衡,力度還需加大。有的法院對改革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改革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透,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夠;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夠開闊,司法理念、運行機制、辦案方式等還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法院之間在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上不夠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決。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數連續13年呈現正增長態勢,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層法院特別是有的沿海法院員額法官年人均辦案量高達300件以上,法官辦案強度和工作壓力持續加大,法院干警長期超負荷加班成為常態。
三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仍需做深做細做實。新型辦案機制加快推進,但有的法官還不能完全適應,“受權不敢用”;有的院庭長“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放權與監督的關系還需理順;適應改革的審判監督指導機制需要完善,司法不嚴格、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審判輔助人員缺口較大,新型辦案團隊高效順暢運行受到影響;新型審判運行模式與智能化辦案處在接駁換檔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綜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協同推進。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應的配套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尚未落實;人財物省級統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經費保障、“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法官職業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需進一步理順落實。
六、鍥而不舍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縱深發展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省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以優異成績迎接改革開放40周年,為加快建設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強新時代深化改革責任感使命感。持續深入開展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新思想引領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狠下氣力推進有利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改革、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構建權責一致、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深化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健全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機制。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立體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司法機構職能體系。
三要強化改革督察,確保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加強領導,科學統籌,務實戒虛,著力把改革重點放到解決實際問題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盤棋和全省法院一盤棋。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鏈式檢查,嚴抓實推,以釘釘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問效。
四要發揮改革效應,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福建發展大局和特色優勢,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和服務舉措的改革創新,及時把創新實踐和改革成果轉化為公正為民司法的制度規范,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聚焦群眾關注的痛點難點堵點,以改革精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改、馬上改。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致力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大力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專項報告,既是監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將在省委領導和省人大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定信心、堅持不懈,敢于擔當、開拓創新,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