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改善投資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必須把這項沒有“休止符”的系統性工程,抓緊抓好。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全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匯編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全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1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從戰略高度出發,始終把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促進了我縣投資環境的改善。
一、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組織保障有力。
一是強化政策支撐。近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阜寧縣“一窗通辦、一網通行”利企便民不見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寧縣“一窗一網”不見面審批服務試行細則(試行)》、《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機構,細化了每項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從而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務辦主任為副組長,23 個縣直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下設優化營商環境組等7個小組,并對每個小組和相關部門的責任進行了明確,以此作為推進營商環境整治的抓手,扎實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強化作風建設。為有效推動全縣機關作風轉變,提高行政效能,縣作風辦和融媒體中心專門制作了《作風面對面》全媒體問政等專題欄目,重點聚焦營商環境與作風建設。自2018年開播以來,該檔節目已經播出了19期,上線30多家部門,曝光了80多個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 深化改革,提升服務水平。
縣委、縣政府一直將“放管服”改革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多種措施,精簡權力事項,簡化辦事程序,著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全縣政務環境有了明顯改善。
一是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去年,我縣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將縣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等10個部門行使的80項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充分發揮“一枚印章管審批”的制度優勢,大力簡化優化事項辦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網”、“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來共受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 件,辦結率99.8%,95%的市場主體實現當場受理、當日完成登記,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優化率72%以上,審批效率總體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運行機制,方便群眾辦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力度,今年,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對“三集中三到位”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進行了明確,目前縣政務服務大廳已新進駐縣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管局等3個部門和144項政務服務事項,11個部門的110項辦件數量少、辦理頻次低的事項也以“綜合服務”窗口形式實現了集中進駐,大廳的部門進駐率提升了73.6%,事項進駐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記、水電氣和有線電視等便民服務事項也實現了集中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服務的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
三是推進“不見面審批”改革。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縣33個權力事項部門已進駐江蘇政務服務網,1082項政務服務事項的維護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寧政務服務融易辦”旗艦店已開通,已建成個人和法人辦事、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便民服務四個區域。近期,不動產真偽查詢、不動產辦理進度查詢、維修資金查詢、阜寧景區等多項便民服務功能也已實現接入,“不見審批”服務的便利性逐漸體現。
(三)對標時限,優化審批流程。
今年,縣委、縣政府針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出臺了《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對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相關部門從優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入手,圍繞企業各類審批需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壓縮辦結時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業開辦便利度進一步提升。今年以來,縣行政審批局加速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目前已實現企業開辦全流程“一網辦理”,最快0.5個工作日內可完成登記手續,“兩區一園”范圍內新設立企業營業執照當場即辦,提交材料總數由11份減少至4份,企業開辦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業投資建設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我縣成立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定了“四個階段”審批流程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階段的牽頭單位,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目前,政務服務大廳已三招“四個階段”、“一窗辦理”的要求,對相關窗口的布局進行了重新調整,將工程建設審批全流程納入到了一個樓層辦理,設立工程建設行政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了企業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全鏈條服務,我縣工程建設項目總審批時限可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
三是不動產登記效率進一步提升。目前,我縣不動產登記證明書電子證照協同互認機制已建立,正在農商行試運行,近期將在全縣各金融機構全面實施。目前已實現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預告登記、實體企業不動產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兩區一園”、“兩主一特”項目當日辦結。
二、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的營商環境較以往有了較大改善,但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認識不夠全面。提到營商環境,過多關注政務環境、審批環境,忽視了法治、融資、監管等環境,縮短審批時限似乎成為衡量營商環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標準。
(二)機制不夠完善。營商環境涉及企業設立、運營、發展、退出等多個方面,涉及基礎設施建設、審批服務、產業政策、資金支持、政府執法等多個領域,屬于一把手工程,目前僅靠發改委和行政審批局等部門牽頭推動,很容易出現少數職能部門出現不作為,推而不動的問題。
(三)思想不夠解放。少數職能部門未能充分放權,仍存在內部環節繁瑣、審批方式落后、辦事效率拖沓等現象。有時一個審批環節的耽誤就有可能讓企業錯失商機,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對地方營商環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響。
(四)要素不夠充分。一是園區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水、電、氣等要素保障還相對滯后。二是“項目等土地”的情況較為普遍,很多項目引進簽約后才去落實用地指標。三是融資環境偏緊,企業發展缺乏資金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制約企業做大做強。四是人才資源相對缺乏,高級人才和科技人員難招、難留。
三、相關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通過以會學習、邀請專家開展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全縣領導干部對營商環境概念的理解認識,熟悉國家和省市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形成“處處都是營商環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思想共識和濃厚氛圍。
(二)強化推進機制。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成立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重點解決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慢、企業辦手續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問題,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開好頭、起好步。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大力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程序,加大獎勵力度和懲戒力度,凡是影響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問責追究、嚴肅處理。
(三)強化平臺建設。提高政務服務中心定位,加快建設新政務服務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以高標準、高要求將政務服務中心建成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載體,努力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目標,切實提高群眾企業辦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維轉變。各職能部門要加快由審批管理思維轉變為服務企業思維。不僅要刀刃向內改自己,減少內部審核環節、減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還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務,落實專人負責全程跟蹤服務,最大限度地為項目建設提供便利條件和精準化服務。
(五)強化政策落實。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對于增強城市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對標先進地區,突出問題導向,緊扣關鍵環節,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實。
全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2
按照省政協統一要求,市政協抓早動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機構,制定了方案,啟動了優化營商環境市縣兩級聯動監督性調研。調研人員深入各市縣區和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走訪調研X多戶企業,收集X份調查問卷,召開X次部門、企業代表座談會、社情民意信息座談會,與X多戶企業進行座談交流,現形成以下調研報告。
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
市委市政府把營商環境建設作為第四大攻堅戰高度重視強力推進,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轉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全市市場主體增幅明顯加快,同比增長X%,項目投資額同比增長X%左右,固定資產投資增長X%,其中民間投資增長達X%,開創了新高,累計減免企業稅額X億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完善頂層設計精心安排部署。市縣兩級都成立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并推行聯席會議制度;印發了《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及“十大行動方案”“三年行動計劃”、各專項行動《實施意見》,推動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有序展開。
二是強化輿論宣傳提升優化措施。制定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工作方案》,召開新聞發布會,在省市營商環境工作簡報發布信息,在各類網站、報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布新聞報道,開展營商環境滿意度電話問詢調查,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等,營造了濃厚的氛圍;按照“十大行動方案”確定的總體目標多措并舉,扎實推進各專項行動,企業開辦時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企業納稅服務、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顯,辦理時限、流程、成本和資料大幅度精減壓縮,“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辦結”的“三個一”模式有效推廣。
三是強力簡政放權優化政務服務。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級X個部門單位,X項行政許可事項和X項公共服務事項已全部集中進駐政務大廳并嚴格執行效能監察;縣級X、X等X個縣市區“三集中三到位”進展順利,全市進駐政務中心事項X多項。市級政務網已改版上線并與省政務服務網實現對接,正加快全市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整合優化和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縣區平臺部署正在進行,政務服務環境、服務水平有了明顯改善;全面清理廢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審批事項X項,取消市直部門行政審批事項X項,下放縣市區行政審批事項X項;再造流程,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改革,產業園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改革。
四是加強政府監管營造公平環境。在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主體中,試點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執法人員執法專題培訓;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工作監管對象、檢查人員數據庫,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誠信失信“紅黑名單”披露曝光制度、試點推行“灰名單”管理,加強聯合獎懲。
五是夯實工作責任深入督查督辦。出臺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考核辦法》和《2021年目標工作要點》,將各縣市區、X個市級部門及單位納入考核范圍,并細化分解各項工作,落實到責任單位;組織專項督察組明察暗訪,跟蹤督辦,及時通報反饋問題,明確整改時限。
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存在問題
根據調研,我市在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地不暢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針對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級文件,一級套一級,征求各利益相關方意見不夠,結合實際制定出臺的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條件苛刻,審批程序繁瑣,精準度不高,操作困難。比如:縣城營商環境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涉及評價指標多,而南部縣區企業數量較少,規模較小,部分評價指標無法監測;產業扶持政策對企業的注冊資金、產值、利稅設置的門檻較高,政策難以落地,企業獲得感不強。所以在調研過程中,有些企業反映“看到政策,無法享受;看到空間,無法進入,看到機會,無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對稱。政策發布渠道比較分散,公開形式單一,企業知曉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壘,上下層級之間、部門之間,企業與部門之間,數據難共享、難統一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首問責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頭上,一般你不問,他不說,導致企業與個人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資料,反復跑腿。
三是涉企違規收費仍沒有徹底清除。各類涉企檢查收費和罰款禁而難止。各種認證、檢查、檢測等中介服務收費程序不規范、標準不公開、透明度不高“紅頂中介”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一些壟斷行業違規收取的“擴容費”“開口費”等群眾有怨言。
四是頂層設計不夠精準完善。縣級層面的行政審批、監管、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等缺乏明確可遵循的頂層設計。主要表現為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批、監管或辦理環節,所需資料沒有標準化,規范化的統一要求,缺乏明確的監管部門,相關推進或配套政策,指導性意見出臺的少,影響工作高效展開。比如,快遞業在市級由郵政局監管,在縣級則沒有監管部門,處于失控狀態。
(二)“放管服”改革需進一步深化
一是簡政放權“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的權責與邊界還不清晰,一些相對重要的,本該直接放給市場和社會的審批事項,仍在政府體系內部循環打轉;有些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的審批事項,權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業上下奔波。國企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觀念守舊,引入外部資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縣級“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實不夠到位。市縣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進度、標準參差不齊,市級直接服務面積,硬件設施處于全省前列;X、X等X個縣區也能基本滿足需要;X、X等X個縣區政務中心面積均小于X平方米,無法滿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導致出現廳外審批現象。
三是審批權限下放不夠科學合理。有些沒有充分考慮基層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審批事項要么大量積壓,要么反委托上級部門代審,時間拖的更長;有些職能雖然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但授權不充分,運行不規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進事不進、事進權不進”的問題,服務窗口變為“收發室”“中轉站”;商事制度改革還不徹底,企業注銷等市場主體“退出難”問題還未得到很好解決。
四是多頭監管、重復監管現象依然存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的范圍、頻次、方式不夠規范合理,與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頭監管、重復監管仍未根除,讓企業疲于應付。有些部門習慣于運動式監管或以罰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遇環保督查等,往往就會多部門出動對同類企業進行運動式、反復巡回檢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強制關停。
(三)政務服務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門創新服務意識和能力有待加強。重審批,輕監管,重處罰,輕服務問題不同程度存在。部門上下層級之間協作不暢,對業務流程、時限要求等省市縣三級相關規定不完全相符;同級部門之間條塊分割,各管一方,項目審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響辦事效率。
二是干部職工的業務技能有待提高。特別是隨著機構改革,許多部門面臨機構合并、業務整合、流程再造等問題,一些管理方式、業務流程、人員崗位還沒有完全調整到位,窗口服務人員政策不清、業務不精;有的服務意識不強、怕擔責任,怕冒風險,凡是只講“不能辦”,不講“怎么辦”,有些事大事小要請示,等待上會研究。特別是稅務部門,大家意見比較集中,也比較尖銳,對企業的影響也比較大。
三是“政務服務+互聯網”覆蓋率不高。并聯審批和網上審批工作進展不平衡,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進展緩慢;縣級政務服務中心智能化平臺建設技術力量薄弱。
(四)融資難融資貴嚴重制約企業發展
一是“貸款難、難貸款”現象并存。受前幾年經濟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間借貸崩盤的影響,銀行業出于強化風險管控的需求,將我市列為信貸高風險區域,貸款審批權限收回省級銀行,嚴重壓縮貸款指標,并對化解不良貸款只壓任務,不想辦法,造成市縣金融機構只還不貸,強行抽貸、斷貸,事先承諾事后變卦,出現了“銀行貸款難,企業難貸款”的惡性循環。尤其是面對中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不能形成推動脫困發展的支撐力量,企業有時不得不高息從民間借貸,提高了融資成本。
二是資本市場發育程度不高。金融主體創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賃、消費金融、信托投資公司、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具有創新性質的現代金融主體以及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權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業鏈金融等金融創新產品在我市還處于空白階段,無法滿足企業多元化的融資需求。
三是再擔保機構發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還沒有全面鋪開,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X億元貸款擔保基金未發揮應有的作用,企業既無擔保資金,又無過橋資金,無法獲得貸款;信用體系建設滯后,一些企業信用意識差,處于觀望狀態,還款意愿不強,長期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被納入征信“黑名單”,既使自己貸款受限,也讓銀行產生了不愿與企業打交道的想法;質押貸款的質押物評估價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質押門檻高,貸款數額逐次減少,企業質押有顧慮,慎貸、惜貸、拒貸心理較為普遍,加重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四是金融市場融合不充分。市內各類金融機構各自分口管理經營,橫向之間聯系溝通不緊密,有時還處于惡性競爭、相互挖墻腳的境地,商品流、現金流、信息流還沒有做到有效整合,嚴重影響金融資源向企業配置效率,沒有形成支持企業發展的合力。上述問題對民營企業而言尤為突出。
(五)用地難問題較為突出
一是用地指標不足。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工業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價格也在不斷攀升,國家對土地使用的調控政策日益嚴格,土地資源變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達我市工業用地計劃不足X萬畝,年終可追加X萬多畝,實際每年需求X萬畝,用地指標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難”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
二是征用地手續繁雜。辦理征用地手續需要涉及省市縣多個層級,多個部門,手續環節繁多,協調難度較大,流程推進緩慢,一般需要X年時間,甚至更長。有些等辦下來,項目實施的最佳時機已經錯過,有些長期辦不下來,企業一方面面臨巨額罰款,一方面要承擔違法用地的風險。
三是企業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業打著辦項目的名義圈占土地,等待觀望,想通過不正當手段,謀求改變用地性質,進行營利性商業活動,造成部分土地資源長期閑置。也有一些企業用地規劃不科學,集約化程度較低,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六)企業運行成本居高難下
一是電力體制改革滯后。由于市域內存在國電、地電兩家電網企業,且電源規模與用電負荷嚴重不對等,棄大用小,國網有電負荷小,地網無電負荷大,造成局地“窩電”與“缺電”并存,地電只能從周邊省區低價購電予以緩減。隨著省政府斷開外省電源政策的加快推進,低電價電能來源大幅減少,地電不得不從國電高價躉售電量再轉嫁給企業,導致我市企業用電價格高于周邊省區X元-X元/度,弱化了各類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二是水資源嚴重短缺。區域內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資源十分有限,黃河引水工程推進遲緩,導致域內工業用水十分緊張,預計到2021年總需水量將達到X億立方米,其中“兩區多園”需水量X億立方米,而現狀供水能力僅有X億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資源的短缺極大地推高了水價,給企業增加了沉重負擔。
三是物價居高不下。經濟高速運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費價格,現在雖然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但物價并未回落,高物價、高地價、高房價、高人工工資、高運輸費用等都增加了企業運行成本。
三、優化營商環境對策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建設開拓創新的思想環境
一是繼續解放思想、轉變作風。要牢固樹立“抓發展就必須抓環境,抓環境就必須抓作風”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禁錮思想創新解放的思維定式,機制體制,著力解決“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壓”和為市場主體服務意識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堅決克服“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觀念的深刻解放,體制機制的深刻變革,干部作風的深刻轉變,推動營商環境的持續好轉。
二是強化主動服務意識。將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列為市縣兩級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加強考核監督。成立由不同類型企業、社會團體、各階層代表共同參與的督導機構,對優化營商環境階段性工作目標、效能、服務水平進行評議、評價、監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有效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三是加強業務技能培訓。要開展對職能部門、窗口單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業務技能培訓,不斷適應機構改革合并,辦事流程整合調整對服務工作帶來的挑戰,防止出現門好進了、臉好看了、業務不會辦了,或辦了些錯誤業務的現象,真正做到“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切實解決“明放暗不放”的問題。
四是構建新型“親”“清”政商關系。要形成制度機制,對領導干部、職能部門深入企業、蹲駐企業的時間任務等作出硬性規定,督促他們經常深入企業“解刨麻雀”、幫助制定發展規劃,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像關愛貧困戶一樣扶持企業發展,理直氣壯地與企業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實意地為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營造既“親”又“清”的政商關系。
(二)建設透明高效的政務環境
一是加快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優化完善市縣兩級網上政務服務審批系統,撤銷獨立設置的服務大廳,切實清除各層級、各部門、各業務系統數據信息壁壘,實現互聯互通,充分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調辦理;對企業注冊登記、資質認定、商標專利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產權交易等服務事項,積極推動網上辦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力促“企業、群眾跑腿”向“數據跑路”轉變。
二是繼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抓手,以簡政減稅減費為重點,認真審視研判基層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將政府行政權力等“四張清單”及時在政務網站公開發布,明晰權力邊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審批動態評估管理和協調機制,對擬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合法性審查制度,防止出現審批事項邊減邊增、先減后增,對確需審批的事項,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條件少,手續簡化,時間縮短。
三是加快“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和“綠色通道”建設。推進社區、街道和鄉鎮便民服務站點建設,形成市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體系,逐漸將群眾生活服務分散到基層,使行政服務中心專門辦理項目、企業和機構的審批服務事項;應篩選一批投資規模大,市場前景好,帶動作用明顯的產業龍頭項目納入市縣重點項目計劃,為其建立重點項目“綠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務。
四是建立科學合理的營商環境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要充分考慮市縣實際,對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修改完善,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類別的評價考核辦法。
五是建立企業投訴協調解決機制。充分行使“八辦四組”和聯席會議制度職責,暢通12345政府熱線電話和投資環境X的作用,切實解決企業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訴求,防止出現企業有苦無處訴,有訴無處調的窘況。
(三)建設安商富商的政策環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機制。組織專班,定期對各縣市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市委《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開展督查督導,及時發現糾正問題;要認真跟蹤研究中省關于簡政放權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法規以及我市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出臺指導性強、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相關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規范有序的制度體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開的政策信息,原則上發布當日在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對涉及面光、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強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在新聞媒體以訪談問答或請權威專家解讀的形式進行充分宣傳,最大限度地釋放政策紅利,切實解決好政府與企業、群眾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知曉率。
二是降低制度性成本。以推進“十大行動”落地落實和打造“四低園區”為抓手,建立完善各項降稅清費清單制度,清理取消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減少通關環節費用。下力氣幫助企業降低用地、用電、用水、用氣等制度性成本,切實將X打造成陜甘寧蒙晉區域最具價格競爭優勢的城市;要堅決根除壟斷行業亂收費現象,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三是加強信貸支持,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重新審慎評估我市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信用風險等級,正確對待整體經濟下行對我市的沖擊和經濟企穩回升的良好態勢,下放收回省級銀行的貸款審批權限,嚴格遵守風險管理紀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內部激勵機制、盡職免責機制,引導和激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把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企業發展掛鉤,解決不敢貸、不愿貸的問題;要用好用活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貸款擔保基金,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要防止和糾正先承諾后變卦,不問青紅皂白對企業抽貸斷貸,對于能按時清息,正常經營,但暫時無法償還本金的企業由貸款擔保基金擔保,給予展期、續貸,“放水養魚”,更好地幫助企業發展;要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激活本地市場,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發揮好企業債券、股權、再貸款、再貼現、私募債、短期融資券等各種辦法,擴大企業直接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四是著力破解企業“用地難”瓶頸。要創新用地模式,改革工業用地出讓制度,在招拍掛基礎上支持彈性出讓土地、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供給土地;要高效集約利用土地,從嚴配置土地指標,嚴把項目審批關,嚴防圈地占地現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及時清理依法收回閑置土地,調拔給急需用地的企業,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積極借鑒浙江等地經驗,在各類園區、工業集中區,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行“標準地+承諾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規劃建設標準、能耗標準、環保標準、用地效益及產出標準、利稅、達產規模、時限予以明確,企業根據自身實力和產業定位情況做出承諾,受讓土地,發改部門“一窗受理”,企業按標準要求直接開工建設,職能部門加強監管。項目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按照承諾標準與法定條件進行驗收,嚴格獎懲,切實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破解企業“用地難”瓶頸。
五是加快電力體制改革。要穩步推進電力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平衡區域電網建設現狀,搞好地方局域電網試建試點,積極爭取擴大直供電范圍,將資源優勢轉化為企業低成本優勢;建議省上抓緊研究出臺支持X電力發展的相關政策,降低門檻,推進電力直接交易、跨網交易,解決現有交易規模小、范圍窄的問題;要進一步理清我市輸配電價結構,下調火電上網價格,統一價格標準,實現同區同價,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四)建設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一是正確認識各類市場主體在我市改革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廢除妨礙市場公平有序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招投標等各個方面,平等對待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規上企業和規下企業,從根本上清除各種隱性壁壘。
二是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負面清單中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審核;對負面清單中限制準入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法進入;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三是規范中介市場。借鑒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經驗做法,深入整治“紅頂中介”,完善中介市場清退淘汰機制,積極引導政府投資項目以競爭的方式選擇中介機構,保障企業投資項目自主選擇中介機制,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良性健康發展。
四是大力推動壟斷行業服務改革。要突出整治鐵路、電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熱、供氣等利用行業壟斷獨占地位強制交易、強制認證、隨意定價、濫收費用、強攬工程等。嚴厲打擊壟斷行業違法犯罪和行業腐敗,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壟斷行業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
(五)建設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一是建設法治政府。要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責任體系,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工作流程,并全程對外公布;規范行政執法,全面落實入企執法檢查備案登記,輕微違規首違不罰、重大行政處罰備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權力任性;強化依法行政監督問責,不斷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監管機制。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安全生產、生態環保、食品藥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領域加強重點監管;建立完善市縣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清除監管盲點,降低執法成本。
三是樹立審慎、文明、規范的辦案理念。妥善辦理涉企民商事糾紛和執行案件,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集資詐騙等界限;審慎使用查扣、凍結企業資產、拘押企業負責人等司法手段,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和企業家人身權益;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集中開展工業園區和企業周邊環境整治,持續打擊強買強賣、壟斷市場、尋釁滋事、無理阻工、收“保護費”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串通投標、合同詐騙等犯罪活動,堅決懲處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惡意欠薪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促進企業守法合法經營。
四是加大法治宣傳和輿論引導。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各類窗口單位、旅游景點、運輸行業、餐飲服務人員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貫徹“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深入各類企業開展法治宣傳,提高企業管理層及員工法治觀念,提升營商主體守法意識;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作用,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設重諾守信的信用環境
一是深入開展誠信創建活動。盡快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誠信X”建設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設立X市“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制定發布《機關單位政務誠信征信名錄》《企業誠信征信名錄》《公務人員誠信征信名錄》,使政府部門、企業、個人信用記錄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主體;要增強重諾守信意識,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政府和企業都要重諾守信,不能作出有違現行法律法規或者超出自身職權職能范圍的承諾,一切承諾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體現執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避免埋下政策和發展的隱患;要強化契約精神,政府帶頭重諾守諾踐諾,新官理好舊事,打造誠信政府,帶動全社會信用環境根本好轉。
二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信用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紅黑名單認定、退出、修復和記錄留存更新機制,加大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懲戒和信息公開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對失信公務人員的曝光懲戒力度,在轉崗、調動、提拔、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健全政府與征信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信息共享制度,促進政務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互動融合,一平臺發布。
三是深入開展誠信文化宣傳。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載體,組織“誠信企業”“誠信個人”“誠信經營示范店”等群眾性評選活動;發動電視、廣播、網絡、報刊、微信等多種媒體,褒揚誠實守信先進事跡,鞭策失信失諾負面典型,通過社會輿論和道德譴責形成社會震懾,努力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以失諾失信為恥”,全民重諾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七)建設宜居宜業的人文環境
一是認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持續推進環境保護和治理,優化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有效化解各種“城市病”,加快推進特色鮮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鎮化進程。要結合城市創建、城鄉環境整治、棚戶區改造、精準扶貧項目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等,加大綠化美化力度,提升城鄉生態建設水平,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宜居環境。
二是打造宜業環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協同發展,積極開展與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之間的產業對接,加快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養老、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建設方便快捷的宜業環境。
三是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做好人才發展規劃和人崗匹配工作,積極為高層次人才落地搭建平臺,最大限度的實現專其能,致其力,盡其用。在做好剛性人才引進的同時,注重本地人才的發現挖掘和培養使用,注重本土企業家的培育聯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的股權激勵政策,加大對重大專利和發明創造獎勵力度,提高知識和腦力等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比例;進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改革,強化法規制度保障和稅收減免支撐,既注重調動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轉化積極性,又注重突出企業成果轉化主體地位,讓市場主體“動”起來,科技人員“富”起來,科研成果“活”起來,著力解決科技與經濟“兩張皮”問題。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識。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著力培養全民文明風尚、文明習慣、公德意識,引導全民誠實、守信、文明、友善、大氣、包容,爭做優化營商環境的推動者和實踐者。
(八)建設擔當干事的政治環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態。深入開展“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結合胡志強、辛耀峰違法違紀案件開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態;建立健全治庸治懶治散治無為長效機制,充分運用法律、紀律、行政等手段,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著力凈化優化X的投資環境,項目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二是強化督查問責。重點查處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重要部門在工作中推諉扯皮、吃拿卡要、懶政怠政、新官不理舊事、不想干事、不愿擔責、不敢擔當的問題,制定專門的督查考核問責辦法,用督查“利器”推動工作落實。三是完善正向激勵機制,樹立擔當作為的鮮明導向。對擔當作為創新竟進的干部在政治上關注、生活上關心、精神上鼓舞、經濟上獎勵,實現有為者有位,無為者失位。同時要區別對待工作失誤和主觀不作為、亂作為等,對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應予以寬容,對破壞影響營商環境的要堅決調整,對阻礙改革的及時予以免職,切實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懶者受處分”,使“三項機制”真正落地落實。
全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3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現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舉措,是激發市場活力、轉變干部作風的有力抓手,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據全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實施方案要求,近期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按照中央、省、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總體安排部署,定邊縣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建設,實施專項整治,強化督查考核,積極營造快捷、高效、規范、透明的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體系,營商環境明顯好轉。主要特點: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邊縣23個部門、387項劃轉事項已全部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全流程辦理,共受理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上線12.54萬件,辦結率為99.61%,群眾滿意度達100%;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實處,定邊縣政務服務中心與各進駐單位簽訂了“授權書”和“承諾書”,所有進駐部門均已啟用了“行政審批專用章”。同時定邊縣全面推行派駐政務服務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駐部門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權,群眾只需跑一個窗口即可辦好相關業務。
(二)強化政策支撐,破解企業發展難題。一是簡化程序,提升企業開辦和注銷效率。定邊縣將企業開辦環節數由2017年底的7個縮減到4個,將企業開辦的時間由23個工作日縮減到1個工作日,將企業申請材料件數由25件縮減至5件。二 是強化落實,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累計降低人工成本4459萬元、生產要素成本920萬元、物流成本1267萬元,融資成本由過去的每筆2800元降至現在的融資零成本。三是多措并舉,降低企業融資難度。鼓勵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發信貸產品,拓寬企業獲貸渠道,著力健全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截至目前,定邊縣各類商業銀行共向小微企業投放專項貸款近2億元。
(三)強化執紀監察,改善法治環境。定邊縣成立了政務監察投訴中心,將營商環境納入巡察、專項檢查、明察暗訪、季度督查的重要內容,對拖延、推諉等影響審批效率和營商環境的行為加大執紀問責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訪必復”原則,凡涉及營商環境的信訪投訴舉報,從重從快嚴肅查處。今年以來,共受理投訴舉報6起,并全部予以答復解決。二是圍繞《定邊縣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五大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綜合開展專項督查,倒逼部門任務落實、責任落地。三是對38個承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職責的單位進行開展滿意度測評,查找問題、征詢意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問題。一些部門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主動性不強,對“審”“管”分離做法存在質疑,對于如何推進落實研究不夠。二是存在“體外循環”的問題。一些部門審批煩瑣,存在“多頭辦理”“兩頭審批”的情況;一些部門授權不充分,“中心”窗口成了“掛號室”;還有一些部門窗口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存在“三多一少”現象,即臨時聘用人員多、下屬企事業單位人員多、無行政審批執法權人員多,業務骨干少。三是存在營商環境不優的問題。一些企業反映,有的單位不按合同和承諾履行職責,仍然存在“新官不理舊賬”問題。一些部門辦事手續煩瑣、隨意性大,“拖等壓”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門好進、臉好看,事還是難辦。同時,強買強賣、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惡意欺詐、惡意阻工、吃拿卡要等破壞投資營商環境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還時有發生。四是存在工作作風不扎實問題。簡政放權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結合中有人“擇利而為”,優化服務中有人“言行不一”;為政不為、弄權設障、推諉掣肘、敷衍塞責等衙門惡習仍然時有表現;“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沒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辦事“推拖繞”等傷害群眾感情、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仍然沒有根絕。
三、對策和建議
一是集中辦理要到位。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三集中三到位”,在應進必進上下功夫,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服務職能、事項、人員進中心,確保駐廳事項在窗口實質運行。二是簡政放權要到位。要圍繞“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大膽創新,不折不扣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減成本,確保要件最精、環節最簡、時限最短。三是加強監管要到位。要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厘清“審批監管”事項和責任要求,切實防止“一放就亂、一管就死”怪圈現象,真正推動審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務型政府轉型。四是政府服務要到位。要強化主動服務意識和擔當意識,圍繞“方便企業開辦、簡化審批辦理、降低信貸難度、優化納稅服務、降低運行成本”等方面,當好“店小二”,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不斷提升服務質量。五是環境保障要到位。要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件,下決心整治企業和群眾在辦事中遇到的故意設卡、無端刁難等問題,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要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向投資者索要錢物、敲詐勒索,以及強攬工程、強行供料、強買強賣、無理阻工等妨礙企業正常經營、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環境。六是誠信建設要到位。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企業信用數據庫和企業家誠信檔案,建立“紅黑榜”,強力整治“老賴”、惡意逃債、公職人員欠貸等行為。要增強政府公信力,政府承諾的事項一定要嚴格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