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基層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情況調研報告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基層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為使村(居)級小微權力運行規范提升,進一步加強村(居)級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街道經濟社會發展,街道對村(居)級小微權力運行情況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街道共x個行政村,x個社區,現有村(居)“兩委”成員共x人,其中男x人,女x人。文化程度:碩士研究生x人,大學文化x人,大專文化x人,中專文化x人,高中文化x人,初中文化x人。村務監督委員會共有x人,包括監委會主任x人,監委會成員x人。
二、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一)繼續實行“四位一體”村級規范管理。自xx年以來,按照xx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合同監管、實行項目競標及區紀委關于加強農村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深化“三項制度”的要求,積極開展以村級合同監管、項目競標、公章委托監管、村級三資委托代理為內容的“四位一體”村級規范管理工作。通過開展“四位一體”工作,有效防范了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定期進行“三務公開”。各村都設有公開欄,都能按要求對村務、財務、黨務按時公開,街道每季度檢查一次。尤其是財務公開,各村每月都能按時完成。各村每月報賬完畢后三資中心打印統一制式的財務公開表,及時張榜公示并留取公示影像資料(照片要求遠近各一張),照片通過微信、QQ、郵箱等方式及時報送到三資中心,三資中心及時上傳農廉網進行網上公示。有部分村現已建立微信公眾號,利用公眾平臺進行三務公開。目前轄區在裴家營試點成功的基礎上,正在有序逐步推開,截止目前共有 6個村已經建立完成,三資中心將在年底把這項工作作為考核先進的標準。
(三)做好村級民主決策。村級民主決策機構目前主要是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決策的主要內容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如集體財產處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土地補償款發放等內容,大部分村能按照民主決策的程序進行。
(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自xx年以來,人社中心以“放管服”改革為指引,以人社系統基層平臺標準化為目標,創新工作機制,優化服務窗口設置,嚴格按照市區人社系統的服務規范為轄區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隨著人社業務的逐年下沉,人社中心能夠提供社會保障、人力資源服務、公共就業服務類等 xx項服務。
(五)認真落實惠農政策。我街道對村級落實國家惠農政策主要有小麥種植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糧食種植保險等政府財政性補貼。轄區各村在政策宣傳、組織實施、補貼到戶等方面都按照政策要求落實,所有補貼資金公示后從惠農一卡通打到村民賬戶,群眾較滿意。
(六)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級工程項目、資產資源管理等重大事項在決策前、決策中、決策后進行全方位監督,將村里的重大事項和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定期真實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對村務的監督由虛變實,監督渠道進一步暢通。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四位一體”工作方面:公章管理存在漏洞,村級公章借出時未實現專人協同。應急工程、臨時清理三大堆用機械等目前只執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未再進行招投標流程。簡易招標程序復雜,存在金額小,可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村級過節給村民發福利購買油米面等只執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未再進行招投標流程。村級購買固定資產目前通過詢價方式,未進行招投標流程。
(二)三務公開方面:公開時間不夠及時,許多本應定期公開的內容被人為拖延,喪失了公開的時效性,對一些需要及時公開的事項不能按群眾意愿隨時公開;公開程序不夠規范,公開中的有關事項主要由村干部唱“獨角戲”,民主理財、民主議事和村民代表組織的作用沒有很好發揮;公開內容不夠全面,村里在按上級要求進行操作時,往往滿足于照搬照抄一些表格,只公開一些不痛不癢的內容,而對群眾意見大的“熱點”問題遮遮掩掩,避重就輕。還有的僅公開規章制度,且長期不更換內容。公開效果缺乏保障,部分村的公開欄由于遭受風雨或人為等因素的影響,往往公布后不久,有關內容便蕩然無存,從而產生公開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問題。
(三)村民決策方面:一是召開村民大會的少,現在各村基本上只開村民代表會議,很少開村民大會,原因是不好召集,尤其是涉及征地拆遷的村,居住比較分散。二是很多重大事項并沒在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上討論和通過。如:村委會干部的工資待遇等。三是村兩委之間矛盾時有發生。它直接關系到民主決策的作用能否得到發揮。?
(四)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方面:目前,部分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仍局限于村財務監督,村監會的活動也大多是一月一次的財務支出審核。而對村務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監督較少,如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是否到位,村“三務”公開是否及時、真實,有關村級工程項目的決策、建設、驗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資產租賃等合同是否按期履約等等。另外,除監督作用之外,村監會還應發揮村務決策中的參與作用、村務決策之后的宣傳解釋作用,以及村干部和村民之間的溝通協調作用,這三種作用在實際工作中更是往往被忽視。
(五)廉政教育方面:黨員人數較少的村居教育管理工作開展較好,人數多、因拆遷等原因居住分散的村居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有難度。在廉政教育方面,村居黨支部能及時參加街道及上級部門開展的廉政教育活動,但村居自身開展的廉政教育活動少、黨員覆蓋不全。另外,個別村居黨支部對不按時參加組織生活、不自覺繳納黨費的黨員批評教育力度不夠。
四、下一步措施打算及意見建議
(一)嚴格村級管理。加強“四位一體”工作,針對公章外出時做好借出登記,有專人協同,當天必須歸還。建議對應急工程及臨時性使用機械等可以出臺相關程序,簡化流程。
(二)強化三務公開。利用微信群、QQ群每個月、每季度在關鍵時間節點上進行工作提示,督促各村負責三務公開的工作人員主動履職,及時更新完善信息平臺及公開欄內容,確保黨務、村務、財務公開透明。堅持嚴肅問責,嚴把責任關。壓實領導責任,明確各村書記為“三務”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將“三務”公開情況納入級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并作為對村級綜合考評、兩委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公開不到位、不及時、虛假公開以及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的,將嚴格按照“一崗雙責”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三)抓好責任落實。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實施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的根本,就是要緊扣“兩個責任”,推進重心下移、關口前置,化被動為主動。壓實村級黨組織主體責任,強化街村兩級紀檢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兼紀檢干部,24個村(社區)全部設立紀檢委員,兼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或負責村務監督工作,壓實監督責任。建立健全與之相適應的制度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提升村干部遵紀守法意識和民主管理意識,提高農村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規范權力運行。采取組織村干部參加學習培訓、開展廉政教育等方式,使廣大村干部對“小微權力”內容范圍做到全面知曉、熟練掌握,厘清村級組織和村干部在服務群眾過程中行使的權力事項。制定《村級干部工作指導手冊》及《工作守則》,提高村級領導干部執政能力水平,進一步規范“小微權力”運行。
(五)開展專項巡察。圍繞村級“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情況,開展專項巡察。重點針對城鄉低保申請、殘疾證辦理、三資管理、工程項目及物品采購、農村危房改造等村級“小微權力”事項,監督檢查是否存在優親厚友、虛報冒領、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侵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保證村干部手中的權力在“軌道”上運行。
第二篇: 基層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小微權力”監管機制改革,是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的必然要求;能夠規范基層權力運行、化解基層信訪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自小微權力監管機制改革工作開展以來,**鎮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以這項工作為抓手,遏制基層“微腐敗”,增進干群關系,提高群眾滿意度。
一、目前工作進展
(一)細化要素清單,明確工作職責
**鎮自小微權力監管平臺建立以來,按照縣“小微權力”公開公示要素清單18項35條內容進行梳理,將各項內容細分到各鎮直有關單位和村,要求各鎮直有關單位和村收集整理內容,按時提供公開材料,上傳至平臺。
(二)定期監督檢查,確保規范運行
鎮紀委不定時進行跟蹤督導,強化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級紀檢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定期查看各村上傳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小微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宣傳指導,提高群眾監督意識
**鎮各村深入到群眾家中,向群眾發放使用手冊,詳細講解監督平臺的使用方法及“小微權力”的公示內容、辦事程序,讓群眾明白自己的事“到哪辦、怎么辦、找誰辦”;在各村公開欄上張貼“靈璧清風”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和“小微權力”平臺查詢方法,提高群眾關注量。
截至目前,**鎮共上傳信息材料871條,配合縣廣電臺整改材料40余條,全鎮19個村均能做到按照要素清單公示公開本村村務。組織村級紀檢員參加縣紀委小微權力培訓會1次,鎮紀委業務培訓會2次。積極組織各村宣傳“小微權力”監督平臺,發放查詢使用手冊800余份。回復群眾留言1條。群眾能夠通過手機查看本村公開事項及辦事流程,村級事務不再“神秘”,信訪量較上年明顯降低。
二、存在的問題
目前還存在以下問題:1.有些事務沒有及時公示公開;2.公示公開內容質量不高,有時上傳的信息存在圖片模糊、倒置的現象;3.宣傳方式單一,存在群眾知曉率不高,瀏覽量低的現象。
三、意見建議
1.在實際操作中發現,目前“小微權力”監管平臺僅后臺操作平臺可以看到本鎮所有村的上傳材料,導致各行政部門無法實施監督各村公開進展。建議按照各責任單位增加后臺管理員數量,讓各單位能夠登陸查詢所負責板塊,各村的公開進展情況。
2.上傳政策性文件等全鎮統一的文件、材料時,無法同時上傳到所有村,只能分開上傳各個村。建議后臺增加一鍵上傳至所有村的功能。
第三篇: 基層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按照上級紀委、組織部的工作部署,xx鎮著力在全鎮xx個行政村推行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勢下,隨著制度政策的不斷嚴格和規范和群眾法治、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因行使“小微權力”引發的腐敗和信訪問題越來越凸顯。2019年,市紀委、市組織部、縣委紀委、縣組織部先后聯合印發的《全面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為我鎮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工作提供了指導思想和操作方法。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行動,鎮村兩級迅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一致認為規范小微權力運行是市委、縣委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政治任務,也是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鎮因村級小微權力不規范造成的“微腐敗”、群眾誤解、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反復出現,因此抓好小微權力運行,勢在必行。
(二)抓宣傳,擴大群眾知情權。
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利用村務公開欄張貼,向群眾發放明白紙、宣傳圖冊、利用網格微信群、村廣播、黨員活動會等方式做到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應公開盡公開。編印下發《村級事務權力清單及流程圖》小冊 500本,農村黨員干部人手一冊;印制 5萬份主題明白紙,發放到各村所有農戶;各村在顯著位置,制掛“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展板;利用廣播、微信、宣傳欄等媒介,在鎮村主干道等顯著位置書寫或懸掛宣傳標語,使“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傳遍千家萬戶,走進百姓心中,確保“按清單辦事、依規矩用權”意識入腦入心。
(三)抓運行,確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確保了全鎮xx個村小微權力運行的有序開展。
2、厘清小微權力清單,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理清基層干部權力邊界,減少用權隨意性和失范性結合實際,編印了《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內容涉及黨務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務4大類,工程項目管理、商品物資和服務采購、財務管理及臨時用工、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陽光村務等共46項。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為總的遵循,對村干部依法依規承擔的各項管理權力和服務事項進行了分類、梳理,對每個事項的界定范圍和容易產生矛盾問題的關鍵環節予以明確,對重點事項強化了監督管理,基本上涵蓋了村級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
3、建立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機制。鎮村兩級多次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調度會、推進工作的開展。鎮黨委先后召開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及各單位各村參加的培訓會、推進會議5次。xx個村都召開了動員部署會和培訓會議,確保了小微權力運行工作全覆蓋。明確確定鎮黨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抓推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村級組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工作的實施主體,黨組織要帶頭堅決執行“小微權力”清單,村委會負責清單中涉及村務、財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要把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情況,納入農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考核,與評先樹優、報酬待遇掛鉤。民政民生、農辦、財政、經管、審計、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程序和有關配套制度的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和干部規范用權。建立了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機制。
(四)抓監督,強化責任擔當。
村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專門承擔監督任務,全程監督。明確了鎮黨委、鎮紀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監督委員會五級責任。鎮紀委對村級“小微權力”的督促檢查實行常態化,聯合黨建、經管、民政、扶貧、城建等部門,定期督查,狠抓落實,從嚴管理。并強化對村紀檢委員工作的領導指導,充分發揮紀檢委員“紀檢”作用,明確紀檢委員工作職責和績效考評辦法,有效解決基層黨組織“誰來監督、不會監督、監督不力”的問題。形成了小微權力擺在群眾眼前、用權過程接受嚴格監督,違紀亂權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機制。截至當前鎮紀委已經先后監督檢查 xx村,支出不嚴格按照程序運行問題 xx項 需要整改問題 xx 項,有利的促進了該項工作的正常推進。
工作成效:xx鎮自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工作以來目標是村級權力運行規范化、重大決策科學化、村級事務公開化。按照這個目標,在各村持續推進黨員活動日活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基礎上,小微權力清單讓村級各項事務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眾辦事與監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減料”節省流程走“捷徑”、優親厚友走“后門”更加不容易了,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諸如貧困戶退出與納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參與率、知曉率更高了。可以說對推進黨建廉政建設、預防微腐敗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群眾思想觀念。部分基層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認為自己“勞苦功高”,習慣用個人意志代替法規政策。少數農村干部將自己形同村內“家長”的作風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眾積極性不高。大多數群眾主動參與村務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不強,怕給自己“惹麻煩”,不愿意監督,認為只要是個自己辦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體的利益別人能過去自己就能過的去。再就是外出務工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不夠高,使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權力行使中業務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對流程掌握不夠牢固,對于流程的運用不熟悉,甚至從未接觸到。特別是工程招標、資產評估處置等業務急需要相關部門的培訓。工作流程圖中的46個事項,辦理過程中不是每個干部都能掌握,整個事項流程熟悉起來還要需要一定的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加大宣傳,真正實現“讓權力陽光、給群眾明白”。創新辦法提高群眾的參與知曉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權力清單與流程圖,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實行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讓人民群眾能夠清晰了解到權力運作的各個方面。
(二)加強學習教育。一是開展廉政教育。結合“兩學一做”、黨員活動日等活動,督促基層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二是加大業務培訓。將“小微權利”清單納入基層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充分利用黨員代表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學習會等多種形式,對基層“小微權利”清單逐類逐項進行講解,促使基層黨員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權利”清單內容,營造學清單、知清單、用清單的良好氛圍。
(三)構建立體監督網絡。一是全程監控。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的“監督員”、“前哨員”作用。從決策程序、政務公開、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等多方面,監督“小微權力”是否按清單、按制度、按程序運行。二是多方監控。構建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鎮和村公開監督聯系電話和聯系人,明確專人負責做到有問必復、有疑必釋。
(四)完善權力制約鏈條。一是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和落實每項“小微權力”行使的責任主體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追究措施,將每個人的職責與小微權力流程圖同步公示,責任到人,方便群眾。避免“不知權或濫用權”的現象發生。二是定期調查評估。制定“小微權力”行使評估機制,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對“小微權力”行使的效果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納入村干部年度目標考核,督促基層干部正確行使“小微權力”。三是嚴查基層貪腐。對基層干部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