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古代官名和明星官名。現在是指檢察機關或者法院依法偵查、審判民事、刑事案件。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篇一】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基層司法所是縣(市、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是基層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機關服務基層的前沿陣地,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和紐帶。司法所主要負責協助基層黨委政府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法治宣傳、依法治理等各項工作,司法所是在創新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層司法所經過多年的拼搏,在維護社會穩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效監管和服務社區服刑人員改過自新,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等工作中,越來越得到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認可。但是,在新形勢下,司法所在運作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少困難,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司法所人員少,編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職能過于繁瑣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則上每個司法所每所配備3名以上工作人員,中心鄉鎮(街道)和任務重的司法所配備5名以上工作人員。但是,在我們劍河縣,全縣共有13個鄉鎮司法所。其中,目前屬國家公務員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僅有11人,其他人員在司法所工作的僅有2人,人員不到位的現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縣有社區矯服刑人員64人,縣司法局對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標就是社區矯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轄區內龐大的社區矯正“隊伍”,可謂是舉步維艱。可想而知,僅靠“1人司法所”是很難正常開展工作的,光是應對面上的工作就已經困難,更不要談什么工作創新。
二、工作存在協調多,可操作性難的問題
從司法所門口的牌子看,有“服務中心”,那“委員會”或“工作站”等等,這些組織機構的辦公室且多設在司法所。開展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職能范圍,但大多是其他部門的共同職責,司法所只是起到協調作用。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實際上是給司法所的人員出了一道難題,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務虛多,務實少。當然要做好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長的協調力度,二要看分管領導的重視程度。面對新的形勢,社會矛盾出現新的變化,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也應有所改變。但要按照這些“服務中心”、“委員會”、“工作站”來開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難開展工作,難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層司法所人員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員政治待遇低,都是體制的問題,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層政法單位。但是,司法所級別待遇低一級,派出所是副科級單位,而司法所卻是股級單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層踏踏實實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沒有得到解決,而且一直調不進縣機關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員看不到希望,影響了司法所人員的積極性。
四、參與其他工作過多,影響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員除計劃生育的領導沒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領導都有要求參與其分管工作的情況,工作普遍過雜過亂,司法所經常被抽調參與征地拆遷、環境整治等與維護社會穩定以外的其他工作,這些工作雜而無序,雜而不精,出現了“撒味精”的現象,是典型的“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層單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沒有專職專用,形成了“專職不專用、兼職多而雜”的工作局面,導致司法所業務開展比較難。
五、司法所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一些領導對于發揮司法所及其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社區矯正在維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存在著重短期效益、輕長期投入,重管治、輕服務,重執法、輕司法的思想行為傾向,對司法所的地位與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認為司法所的職能缺乏剛性,收效緩慢。這些都是導致司法所及人民調解組織、社區矯正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開支、工作時間等方面的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治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等重要職責無法落實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經費缺乏,裝備不齊
司法所在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法治宣傳、依法治理、表彰先進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須有一定的工作經費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層政府沒有給司法所劃撥工作經費,司法所每年緊靠縣司法局劃給少量資金,工作起來很被動,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全縣13個司法所,有公務車輛的僅僅有4個所,而且4個車輛都是“老弱病殘”。基層司法所的工作遠遠不能適應當前工作需要,影響了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影響了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七、加強司法所建設和而解決司法所困難的意見和辦法
一是想方設法解決好司法所的人員不足的問題,加強司法所人員編制建設,是完善司法行政組織體系,全面落實司法行政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機構獨立、編制單列、職能強化、管理規范”的要求,積極做好司法所人員充實工作,通過“招考”、“調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要求,及時協調編委、人事部門,制定招錄計劃,在編制范圍內統招統考錄用補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員流動的長效機制,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長遠發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礎;二是積極探索和建立新形勢下的管理模式,力爭像公、檢、法一樣,實行人、財、物全面重點管理;三是努力有為有位,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設要想得到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我們還是要“打鐵還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為基層黨委政府分憂,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要充當一線力量。只有先有為,而后才要位。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同時要上報專項經費的支持,改善辦公場所和辦公條件。在基層兩所一庭建設中,司法所辦公場所、辦公條件最差最弱,辦公經費最少,公務車輛不齊,要有計劃的解決好這些問題,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業務指導,上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司法所工作的調研,指導司法所開展各項工作,要加強與鄉鎮領導的溝通,了解司法所開展工作情況,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司法所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建議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訓、業務交流、外出參觀學習,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協調能力;六是進一步落實好司法行政專項編制,盡快招錄工作人員,整體提高隊伍素質;七是把好人員出入關,要將業務知識較好又熱愛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實到司法行政隊伍來,對在崗人員定期進行全能考核,對不適應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進能出;八是提高現職人員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員工作繁瑣,經常放棄節假日處理矛盾糾紛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統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司法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九是健全管理體系,強化司法所規范化管理,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切實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組織機構、管理體制、隊伍建設、業務工作、所務管理的規范化,牢固樹立管理意識、健全管理體系、落實管理責任,把管理滲透到司法所建設的各個環節。
總之,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只有在主管部門和所在鄉鎮的關心和支持下,不斷創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領域,努力發揮司法行政各項職能和第一道防線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創新社會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篇二】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基層司法所是縣(市、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是基層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機關服務基層的前沿陣地,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和紐帶。司法所主要負責協助基層黨委政府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法治宣傳、依法治理等各項工作,司法所是在創新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層司法所經過多年的拼搏,在維護社會穩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效監管和服務社區服刑人員改過自新,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等工作中,越來越得到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認可。但是,在新形勢下,司法所在運作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少困難,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司法所人員少,編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職能過于繁瑣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則上每個司法所每所配備3名以上工作人員,中心鄉鎮(街道)和任務重的司法所配備5名以上工作人員。但是,在我們劍河縣,全縣共有13個鄉鎮司法所。其中,目前屬國家公務員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僅有11人,其他人員在司法所工作的僅有2人,人員不到位的現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縣有社區矯服刑人員64人,縣司法局對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標就是社區矯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轄區內龐大的社區矯正“隊伍”,可謂是舉步維艱。可想而知,僅靠“1人司法所”是很難正常開展工作的,光是應對面上的工作就已經困難,更不要談什么工作創新。
二、工作存在協調多,可操作性難的問題
從司法所門口的牌子看,有“服務中心”,那“委員會”或“工作站”等等,這些組織機構的辦公室且多設在司法所。開展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職能范圍,但大多是其他部門的共同職責,司法所只是起到協調作用。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實際上是給司法所的人員出了一道難題,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務虛多,務實少。當然要做好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長的協調力度,二要看分管領導的重視程度。面對新的形勢,社會矛盾出現新的變化,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也應有所改變。但要按照這些“服務中心”、“委員會”、“工作站”來開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難開展工作,難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層司法所人員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員政治待遇低,都是體制的問題,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層政法單位。但是,司法所級別待遇低一級,派出所是副科級單位,而司法所卻是股級單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層踏踏實實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沒有得到解決,而且一直調不進縣機關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員看不到希望,影響了司法所人員的積極性。
四、參與其他工作過多,影響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員除計劃生育的領導沒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領導都有要求參與其分管工作的情況,工作普遍過雜過亂,司法所經常被抽調參與征地拆遷、環境整治等與維護社會穩定以外的其他工作,這些工作雜而無序,雜而不精,出現了“撒味精”的現象,是典型的“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層單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沒有專職專用,形成了“專職不專用、兼職多而雜”的工作局面,導致司法所業務開展比較難。
五、司法所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一些領導對于發揮司法所及其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社區矯正在維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存在著重短期效益、輕長期投入,重管治、輕服務,重執法、輕司法的思想行為傾向,對司法所的地位與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認為司法所的職能缺乏剛性,收效緩慢。這些都是導致司法所及人民調解組織、社區矯正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開支、工作時間等方面的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治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等重要職責無法落實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經費缺乏,裝備不齊
司法所在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法治宣傳、依法治理、表彰先進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須有一定的工作經費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層政府沒有給司法所劃撥工作經費,司法所每年緊靠縣司法局劃給少量資金,工作起來很被動,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全縣13個司法所,有公務車輛的僅僅有4個所,而且4個車輛都是“老弱病殘”。基層司法所的工作遠遠不能適應當前工作需要,影響了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影響了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七、加強司法所建設和而解決司法所困難的意見和辦法
一是想方設法解決好司法所的人員不足的問題,加強司法所人員編制建設,是完善司法行政組織體系,全面落實司法行政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機構獨立、編制單列、職能強化、管理規范”的要求,積極做好司法所人員充實工作,通過“招考”、“調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要求,及時協調編委、人事部門,制定招錄計劃,在編制范圍內統招統考錄用補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員流動的長效機制,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長遠發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礎;二是積極探索和建立新形勢下的管理模式,力爭像公、檢、法一樣,實行人、財、物全面重點管理;三是努力有為有位,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設要想得到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我們還是要“打鐵還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為基層黨委政府分憂,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要充當一線力量。只有先有為,而后才要位。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同時要上報專項經費的支持,改善辦公場所和辦公條件。在基層兩所一庭建設中,司法所辦公場所、辦公條件最差最弱,辦公經費最少,公務車輛不齊,要有計劃的解決好這些問題,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業務指導,上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司法所工作的調研,指導司法所開展各項工作,要加強與鄉鎮領導的溝通,了解司法所開展工作情況,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司法所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建議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訓、業務交流、外出參觀學習,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協調能力;六是進一步落實好司法行政專項編制,盡快招錄工作人員,整體提高隊伍素質;七是把好人員出入關,要將業務知識較好又熱愛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實到司法行政隊伍來,對在崗人員定期進行全能考核,對不適應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進能出;八是提高現職人員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員工作繁瑣,經常放棄節假日處理矛盾糾紛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統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司法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九是健全管理體系,強化司法所規范化管理,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切實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組織機構、管理體制、隊伍建設、業務工作、所務管理的規范化,牢固樹立管理意識、健全管理體系、落實管理責任,把管理滲透到司法所建設的各個環節。
總之,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只有在主管部門和所在鄉鎮的關心和支持下,不斷創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領域,努力發揮司法行政各項職能和第一道防線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創新社會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篇三】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評課:
1、整堂課思路清晰,環節緊湊,重難點突出,設計合理。學生的課堂習慣非常好,每個人都能積極的參與到課堂中,課堂效果較好。
2、老師利用情境引導學生學習新知,學生的學習興趣被充分激起,有許多地方值得學習。
3、老師在教學新知時循循善誘,讓學生學習起來毫不費力,充分發揮了學生的主動性,教學設計很好,引導得也很到位,同時還讓學生體會到學生與生活的聯系。
4、整節課學生情緒高漲,興致勃勃。
5、充分體出了學生的主體和教師的主導作用。
6、最后環節的設計很好,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
7、老師這節課上得很成功,學生們上課的積極性和參與率極高,特別是老師能抓住學生的心理特點,創設一定的情境。
8、老師提供了豐富的內容,在整個教學過程中給予了學生比較充分的自主探究機會,讓學生在活動中學習、提升。
9、老師能從學生特點出發,讓學生在活動過程中探究新知、理解新知,整體上來看,效果確實不錯,值得學習。
10、有“創新”和“創意”。新課改的理念體現得很突出。
11、形成了校本特色:把數學生活化,設計好。
12、在教學設計時充分利用認知基礎13、組織學生討論,通過學生的相互交流、互相補充,讓學生深刻理解其中的道理。
14、要求學生將掌握的方法用于解題實踐.培養學生思維的靈活性、流暢性,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能力的同時也提高學生解題方法的水平。
15、課堂氣氛活躍。老師善于激發學生的學習欲望。
16、例題、習題的搭配合理,能聯系第一文庫網學生的生活,尊重學生原有的基礎知識。
17.老師以學生熟悉的生活提出問題,激起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進一步體會到數學知識與現實生活緊密聯系著,數學知識來源于生活,并在生活中得以應用。
18.動手實踐、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是學生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
19、學生進行小組討論比較“怎樣算比較簡便?”使算法得到了更優化,從而也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20.在學生探究時深入淺出,學生也很容易地掌握了方法。這可從學生的反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
21.本節課的教學中,給學生充分的從事數學活動的時間和空間,使學生能在自主探索,親身實踐.
22.合作交流的氛圍中,解除困惑,在親身體驗和探索中解決問題,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數學知識,技能和方法
23、呈現方式多樣,并能聯系學生的生活實際,具有一定的開放性。
24.課堂活動緊密聯系生活實際,體現了讓學生學習有用的數學知識這一先進的課程理念。
25.注重學生自主探索,三維目標得到充分體現。
26.老師的課堂中,教者都能夠充分扮演好組織者、引導者和合作者的角色,老師不是傳授的現在的方法,而是教給學生解決問題的策略.
27.給學生一把在知識的海洋中航行的槳,讓學生積極思考,在主動探索中獲取成功并估驗成功的喜悅。
【篇四】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方面
1.學習自覺性有待加強。黨委中心組集中學習次數雖然多,但是安排的學習時間短,形式單一。大多是根據上級要求進行,方法比較單調,往往都是傳達文件、聽取報告,學習有時“照本宣科”,對一些理論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讀”“泛泛而學”,淺嘗輒止,對一些熱點、焦點問題,缺乏深層次互動和思想交流,理論聯系實際不深、不透。
2.學習積極性有待增強。有的思想不夠重視,集體學習時被動參加,缺乏熱情,工作與學習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輕學習的思想,總是以工作忙、任務重、沒時間學為由,不能自覺靜下心來學習,沒有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導致了政治理論學習效果不明顯。
3.學習深度有待拓展。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理解不夠全面、不夠系統。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不夠。
4.學習氛圍不夠濃厚。全面學習氛圍不夠濃厚,緊迫感和危機感不強,有工作辦事憑經驗的懶惰心理。
5.不重視學習。對政治理論、法律知識學習不夠,有時候還講白話,念白字,有損自己的威信和形象。
6.宣傳工作仍停留在傳統做法上,對基層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了解不透,不能牢牢占領陣地,宣傳工作作為黨的“喉舌”作用發揮不突出。
7.平時忙于繁雜事務,忽視了理論學習,導致指導開展工作“底子”不厚、本領不夠、基礎不牢。
8.有實用主義的傾向。經濟工作是中心工作,但是意識形態工作也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把“XX”作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本來也是對的,但作為市委書記,應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實際工作中,XX同志把等經濟工作盯得緊、抓得實,但是對需要慢工出細活、久久為功、且不太容易產生立竿見影、吹糠見米成效的形而上的工作太放手。
9.大局意識有待加強。平時比較注重政法系統的具體工作,但在與全局工作結合上還需要加強,開展工作、研究問題的出發點應該站位全市的高度,從依法治市角度更好地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二是政治理論學習方面需要加強。XX同志能夠做到堅持學習、加強修養,但在學習的連續性上還需要加強,在深度和廣度上也應該有所側重。
10.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檢查督促需進一步加強。XX同志對全市意識形態工作的檢查督促相對較少,應該多深入各單位、各部門,對意識形態工作多加指導。
11.應加強對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宣傳力度,宣傳的平臺、視角、形式還不是很豐富,應充分發揮一臺、一網、兩微的作用,結合基層宣講,進一步推進習近平同志講話精神不斷深入。
12.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對理論知識的學習缺乏系統性,經常性,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13.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學習上“擠”和“鉆”的精神有所放松,工作上有時憑經驗,對一些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缺乏理性思考和總體把握。
14.滿足于現狀,進取精神不強,放松了學習。
15.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不夠快,不重視學習。有時只顧忙于工作,自覺主動擠出時間學習不夠,特別是對理論學習還不夠系統,學習還浮在表面,還沒有達到精益求精。
16.XX同志作為單位一把手,往往只過多注重業務工作,對上級部署的各種學習教育活動,統籌不好,力度不大,雖然也提出了一些見縫插針、靈活安排的措施,但推進力度不大,效果不明顯。同時,沒有真正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在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中,有時還存在“領導要有領導的架子”的思想,沒有把自己的身份放低,下屬不敢講真話、講心里話的現象時有存在。
16.政治理論方面看得少,知識鉆研不夠,對掌握更多知識的重視性認識不足。
17.忙于日常事務,對黨的新思想、新理論學習掌握不夠。
18.XX同志下基層調研時存在“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的現象,對群眾的所需所求不能全面掌握,對他們反映的問題有時解決得不夠周全及時。同時,個人學習方面存在應付現象,系統學習理論不多,學習上級文件講話精神有時理解不透徹,滿足“會上講”“稿上念”。潛心思考,理論聯系實際、指導實踐,創新落實不多。
19.對理論學習抓得不緊,有時還存在走形式、走過場的現象。
20.政治理論學習方面需要加強。
21.抓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時效性,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內容不豐富,形式不豐富;比如,黨員“三會一課”與年級組活動合并在一起。
22.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23.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學習上“擠”和“鉆”的精神有所放松,工作上有時憑經驗,對一些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缺乏理性思考和總體把握。
24.理論學習不夠深入。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25.×××雖然經常組織市委班子內部集體學習,也制定了完善的學習計劃,但大多以念文件、看視頻為主,方式簡單、傳統,沒能很好地調動學習積極性。
26.XX同志受求穩求安思想的影響,無形當中開拓創新意識受到束縛,工作習慣于按部就班,標準不高,創新不夠,辦法不多,滿足于四平八穩,不出問題,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在理論學習上滿足于過去所學,對新的理論和業務淺嘗輒止,蜻蜓點水,缺乏系統和深入的思考、理解,結合實際調研工作仍然做得不夠,有的調研文章甚至不愿親自執筆撰寫。
27.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工作上有時憑經驗,對一些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缺乏理性思考和總體把握。
28.學習的主動性、自覺性、系統性不夠,主動學習、終身學習的意識不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掌握的不夠系統全面,理解的還不深刻透徹,存在一知半解、淺嘗輒止的問題。
29.理論與實踐相脫節,不能很好地運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XX工作實際。
30.理論學習不全面不系統不深入。對政治理論學習重要性的認識不深,存在實用主義,用什么學什么,與工作關系密切就學,與工作關系稍遠的就不學。
31.在學習上淺嘗輒止,認為自己經歷和經驗豐富,在思想上逐漸產生了松懈的情緒,不愿學習、不善學習。
32.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工作做的不夠好,與實際工作結合不夠緊密,創造性不足。
33.對黨的創新理論學原著不夠,沒有經常學原文、讀原著、悟原理,許多時候淺嘗輒止,與實際工作“兩層皮”。
34.理論學習前瞻性不強,針對性、實效性不足,學習成果履行職責結合不夠。
35.XX同志工作創新不夠,在發展理念上有差距,思想還不夠解放,觀念還有待更新,各項工作滿足于穩中求進,不出岔子,打破陳規、攻堅克難的銳氣不夠突出,干工作、抓業務的點子缺乏新意,樹典型、做品牌的效果不夠明顯,抓建設、謀發展的步子邁得不大,創一流、走前列的沖勁后勁還不足。作為單位一把手,需要協調的各種關系也比較多,有時候還存在公車私用的現象。
36.平時工作投入精力多,不同程度地忽視了政治理論學習。
37.往往是上級要求學什么、開展工作需要什么,就針對性開展學習,致使理論學習缺乏連續性、系統性、全面性,沒能與時俱進提升政治理論素養。
二、認真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委決議決定方面
38.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效率和質量有待加強。緊跟形勢任務、落實上級部署方面,雖然也能保證質量,但是基本上按部就班,沒有新意,不能夠做到創造性的完成工作。在有些環節還存在跟不上、慢半拍、不徹底的現象。對中央的政策、省委決策部公號“老秘帶你寫材料”整理編輯署都能態度堅決,但行動不夠迅速,落實不夠全面,效果不夠理想,特別是在落實中碰到困難時,積極主動協調、想辦法克服少。
39.請示匯報制度落實不夠規范到位。對待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超越本級組織職權范圍的問題有時因為遇到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不能夠及時向上級匯報。在落實不定期請示匯報制度方面還不夠規范到位,不定期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上級匯報請示還不夠。
40.干部情況、班子存在問題等方面不夠熟悉,幫助縣委參謀不到位。在干部調整中,有照顧平衡、論資排輩、遷就的現象,組織原則堅持得不夠。干部使用上不夠科學,創新舉措少,有時只注重鄉鎮,不考慮全面、不注重統籌兼顧。
41.對**的經濟情況了解不透,對如何培育支柱產業、如何涵養骨干稅源,如何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沒有形成思路,拿不出有力措施。
42.推動工作辦法不多,面對困難束手無策,往往覺得不知道從哪個角度下手,從哪個地方切入,這與研究情況少、工作不深入有直接關系。
43.對工作吃得不透,把握不準,特別是應對突發輿情的工作預案缺乏相應的機制,沒有完善的應對措施,發生問題后手忙腳亂,不能從容應對,對一些輿情負面報道處置應對不力。
44.在無私奉獻上做得還不夠好,有時在思想深處還摻雜著私心雜念,有一些患得患失的情緒等等。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在對服務上不夠精細,處理題目表面化,有時停留在指出題目點到為止,沒有主動的追究題目發生的根源題目,較少主動思索舉一反三,共同戒免。
45.作決策、下任務有時脫離實際。對**的基本市情認識理解還不夠深刻,有時干工作不符合客觀實際、不符合改革發展規律、不符合人民群眾期盼,往往憑主觀意愿拍腦袋決策辦事,甚至只圖一時一處擺平,導致“按下葫蘆浮起瓢”。
46.自己決策論證不夠,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情況還時有發生。
47.“三不”問題整治不力。“不具體、不落實、不負責”現象在一些黨員干部中還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去年在工作方面,你召開了若干會議,作了不少安排部署,但缺乏有針對性的、管用的辦法,問題在領域普遍存在,致使事故接連發生。
48.急功近利,科學發展觀不牢。抓工作希望盡快出成績,對等見效快,容易出成績的工作推進力度大,推進措施硬,但對等基礎較差、短時間難以見效的工作抓得不夠,措施不力。對發展雖也下了目標任務,召開現場會等方式督促,但實招還不多,效果還不好。問題在于你重基層、打基礎的觀念不牢,堅持科學發展觀上出了問題。
49.抓改革促發展方面,感到政績觀有偏差,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義的問題。感到XX同志在工作取向上過于求快,有急躁的情緒,對當期指標、排位看得太重、太敏感,稍微有下降就著急、發火、批評人。
50.工作重形式、劃大字,缺乏督促落實、缺乏一抓到底的耐心,存在形式主義。作為常務副縣長,一天到晚忙忙碌碌、窮于應付,很少到項目第一線現場解決問題,基本沒到鄉鎮一級去了解情況。特別是在這項工作上,沒有及時跟蹤督促,導致錯失了今年有的良機
51.我覺得XX同志存在不愿觸及矛盾、敢于擔當不夠的問題。前幾年我在工作的時候,你作為還是非常支持解放思想、主動作為,調動了的積極性。但近兩年,你反而在解放思想、放手放膽方面顧慮多了、不如以前。所以借這個機會我給XX同志提出來,希望XX同志多到聽取意見,多對體制機制作深入研究,妥善處理解決事權關系的問題。
52.工作作風還不夠實,調查研究不夠深入。XX同志忙于事務性工作較多,抽出時間到基層調查研究的不夠多。多數時候是陪同上級調研,主動到基層去與群眾面對面交流不多,對群眾實際困難掌握的還不是很全面。
53.是溝通協調意識還不夠強。XX同志能夠做到經常向市委、人大、政協等幾個班子匯報、溝通政府工作,但是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交流的機會較少。
54.存在“求穩多、求進少”傾向。有時工作熱情有所降低,安于現狀;有時不夠積極主動,存在思想懈怠的現象。
55.調查研究不夠深入,立足于全局的調研少,有針對性的調研少,存在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現象。
56.到基層調研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與基層干部群眾面對面、心貼心的交流不夠。同時,大多數時候都是按照基層的安排,去看一些正面的、好的典型,造成調研不夠系統深入。
57.在召開區委會議方面,可能是因時間緊、任務重,會前留給委員的研究醞釀的時間較短,導致委員對部分議題因缺乏充分研究思考,而不能提出有價值的意見。
58.在抓重大決策落實的力度不夠,一些關注基層、關心群眾的工作部署落實效果不明顯。
59.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方面,理解力、執行力和創造力有待增強,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情況,與上級要求、群眾愿望有差距。
60.平時比較注重具體工作,但在與全局工作結合上還需要加強,開展工作、研究問題的出發點應該站位全局的高度。
61.工作方面請示匯報、爭取領導支持方面做得不夠。
62.在大局和全局中謀劃工作的意識還需要提高。要加強聯系,主動協調,有效溝通,團結協作,使各項工作更好的開展。
63.大局意識還需增強,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的方針、政策方面有待提高。
64.在推進重點上存在聽取意見不全面的問題,時有急躁情緒,偏重執行力,沒有靜心聽取好的意見。
65.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有時還存在抓細、抓實和“一竿子插到底”不夠的問題。
66.還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
67.還存在結合實際研究不夠,站位不高、看的不遠,前緊后松的問題。
68.有時過多考慮本地實際情況,強調客觀條件,存在著“紅燈繞著走、黃燈搶著走”的實用主義傾向。
69.對一些日常工作或者自認為不甚重要的工作請示報告不夠,思想和行為中還一定程度存在變通折中的現象。
70.存在一些問題存在結合實際研究不夠,站位不高、看的不遠,前緊后松的問題。
71.存在好人主義思想。對工作中發現的干部不如實填報個人事項的問題,不是特別重大的都是簡單的提醒改正,主觀認為都是不小心的遺漏的問題,改正過來就好,不忍因為漏報而影響干部成長。
72.對組織生活重要性認識不足。將組織生活作為例行公事,重形式上的參與,未能思想上“融入”。
73.落實雙重組織生活不嚴格,參加黨組織生活不規范。具體表現在參加組織生活的自覺性弱化了,作為班子領導干部,常以工作忙為借口,沒有完全做到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活動,即使參加了過程中也不自覺的以領導干部身份提要求。
74.對“四種形態”的運用還不夠充分。“把紀律挺在前面”的新理念還沒有牢固樹立,還沒有體現紀在法前的要求,沖著紀律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由“查違法”向“盯違紀”轉變。
75.抓早抓小意識還不很強,對個別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更多的采取了提醒、糾正等方式,但沒有及時跟蹤整改落實情況,沒有做到從嚴管理。
76.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在一些常規工作方面有時存在報告不及時或不報告的問題,如:有時存在“不給領導添麻煩”“問題解決了再報告”的想法。
77.XXX同志平時忙于機關事務,下基層指導少。即使下去檢查,也存在沉不下去、蹲不住、走馬觀花的現象。遇到一些難辦問題,存在等“靠”上級機關,“靠”下級下屬的思想,自己想方設法主動解決不夠。因此有時工作顯得比較被動,也直接影響了一些問題的解決時效。同時,為協調、推動有關工作和爭取轄區業務、經費等各個方面的關注、幫助和支持,有時也參加吃請,在一定程度上寬容了一些不良風氣。
78.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三重一大”落實不到位,一些重大事項沒有及時提交。
79.個人有關事項沒能及時報備,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備個人事項不主動、不積極,上級不要求,自己不主動。
80.XX同志在抓具體工作中,對下級、對下屬提工作要求多、直接跟蹤指導少,有時滿足于會開了、文件發了,而沒有一抓到底,缺乏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作風,導致下面執行黨委的意圖和部署不到位、不準確,終端效果偏向走樣,致使一些常見性問題屢查屢有、屢糾屢犯。在執勤過程中表率作用還是不明顯,執法執勤時,大部分充當的是監督指導的角色,自身參與、沖鋒陷陣少。
81.上面出臺文件、主要領導作出指示,基本就是遵照執行,沒有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予以變通。
82.思想認識存在偏差,缺乏對《黨章》《準則》《條例》的系統研學,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沒有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時認為自己只要在思想行動上與黨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忽略了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以上率下、模范踐行。
三、對黨忠誠老實不做兩面人方面
83.政治敏銳性有待加強。對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維護黨的形象權威、宣傳黨的政策主張、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等思考研究還不深,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復雜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鑒別力,對社會上個別消極議論或負面言論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抵制不力,認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轉發就行了,沒有以一個黨員領導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進行抵制或弘揚正能量。
84.組織觀念有待加強。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充分,雖然能夠堅持執行議事規則,注重發揮集體智慧,但有時也因會議安排議題較多、時間較緊,或是較多文件一次性上會,沒有預留出足夠的時間給同志們深入研究,客觀上造成了一些決策事項議得不深不透。有的紀律觀念不夠強,不太喜歡參加組織安排的活動,不太虛心接受組織的教育和群眾監督。
85.理想信念不夠堅定。有的因為日常工作繁忙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的改造,存在抓思想不如抓工作具體、抓修養不如抓行動直接的主觀思維,沒有把強化理想信念貫穿到日常工作中,忽視了繼承和發揚黨的艱苦奮斗、求真務實等優良傳統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導致理想信念不夠堅定等現象。
86.自律標準有待提高。有的比較看重個人得失,對于不屬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能夠不管的就盡量不管,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該提醒的時候礙于情面沒有及時提醒,該發表意見的時候也很少作聲,總覺得自己發表了不同意見會讓別人難堪,也擔心自己丟面子。
87.對上負責多,對下負責少。平時局限于為領導搞好服務,做好保障,服務機關、服務基層做得嚴重不夠,在站位全局、推動全縣社會發展方面思考不夠,為縣委主要領導提出的建設性意見不多。
88.缺乏奉獻精神,總認為自己分的任務多了、吃虧了,講條件、講價錢,缺乏奉獻精神。
89.工作上有懈怠情緒,進取心不強,在生活上有追求安逸享受的現象。干勁不足,動真格、出實招不夠,老是想著有一定資歷了,干夠這么多年了,年齡也不小了,享受一下算了。
90.原則性不強,對親戚朋友的請托有照顧現象和打招呼現象。
91.抓面子案件多,對上邊交辦的案件、領導批示的案件、信訪局轉來的案件,重視辦理,對上訪群眾反映的問題重視不夠,辦理不及時。
92.工作抓落實不具體、不深入,習慣于當二傳手,創新意識開展工作不夠。
93.有好人主義思想。工作生活中,不愿觸及深層次矛盾,怕得罪人。處理事情比較“圓滑”,一團和氣,你好我好大家好。工作時間長了,人際關系處理的比較好,在開展工作時怕傷感情,放不開手腳。
94.自己過去有好人主義思想,習慣于“多栽花少栽刺”,話到嘴邊留半句,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
95.有“老好人”思想,隊伍管理嘴嚴手軟,懲處不力,護短。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抓得不夠緊,一些管理措施落實在文件上、文字上,盡管手續齊備,但對干部缺乏約束性,導致干部出問題。
96.原則性不強,計較個人得失。我認為,你對分管的領域、部門和單位,有害怕得罪人的“好人主義”思想,對班子、隊伍管理不嚴,直到出了嚴重問題。干部隊伍管理和作風建設失之于察、失之于軟。
97.你在工作中還存在好大喜功思想,工作上有報喜不報憂的傾向,有時工作出了點成績,不是及時跟進總結,而是急于匯報。這些,都反映出你黨性和原則性存在問題。
98.搞平均照顧。作為常務副縣長分管財政,在資金安排上統籌兼顧是對的,但是有時忽視了部門與基層需求的差異性,在財政資金安排中偶爾搞平均主義。
99.統戰工作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政治優勢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協調好系統內各單位的聯系,為安定團結貢獻力量。
100.憂患意識和創新精神不夠。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質量,多做深層次、前瞻性思考,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
101.進取精神還需進一步提高。有時滿足于常規性工作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進取精神和創造性的開展工作的熱情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102.XX同志對待工作認真負責、敢抓敢管,執行力比較強。但有時在工作擺布上,對主要領導關注的工作高度重視,對有的工作用力不夠。在推進“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上還需要繼續加強。
103.存在黨性錘煉不過硬,理論武裝不自覺的問題,多以學習組織上安排的內容,用筆記字數衡量學習效果,撰寫學習心得體會不求質量,黨性修養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做的不徹底。
104.存在報喜不報憂。向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匯報工作時,說成績、說亮點多一些,講問題、講缺點則少一些,希望得到上級認可的心思要重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氣還不夠。
105.遵守政治紀律還需加強。存在對一些敏感問題缺乏政治警惕性的問題。
106.XX同志在貫徹落實上級工作部署方面重過程輕實效,以會議貫徹會議、就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還是存在,下基層檢查工作偏重于檢查臺帳、會議記錄、個人筆記,對于開展每項工作,比較注重宣傳效應,經常是強調信息稿件、簡報的多,具體有沒有落實、效果怎么樣過問的少,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形式、輕內容的導向,增加了基層的負擔,影響了工作實效。
107.引導督促黨員干部自覺學習黨章、貫徹黨章和牢固樹立組織紀律觀念還需要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規定學習還不夠系統,督促落實的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
108.政治鑒別力需要提升,對黨員的教育有弱項,特別是在新發展黨員的審核把關上,對宗教信仰了解重視不夠。
109.存在喜歡背后說人,不當面指出問題的缺點。
110.對干部隊伍中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說、會后亂說等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批評不夠,制止不力,處理不嚴。
111.紀律執行有時不嚴。有時考慮年齡大了,干工作一輩子了,到這就是最后一站了,不想再多得罪人,在處理問題時就低不就高。
112.XX同志擔任了XXX后,在進取意識和創新精神上比較缺乏,在思想上有所放松。深入基層不夠,對基層情況掌握不深不細,雖然自己也經常到基層單位調研,但了解掌握基層群眾的呼聲不全面,對指導推動XX發展大膽探索的方式方法較少。對一些工作滿足于會開了、部署過了,至于進度如何,有何困難,落實與否,缺乏盯住不放,缺乏不間斷檢查督導。
113.理想信念有時迷茫。有“船到碼頭車到站”思想,認為要退休的人了,共產主義遠大理想要留給后來人了,放松了對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改造。
114.工作方法簡單,缺乏創造性,有“拿來主義”傾向,存在思路還不夠寬、層次還不夠高,如:對如何學習借鑒他人好經驗好做法研究不夠,有時還存在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現象。
115.做人雖然不搞當面一套、背后一套,但是由于紀委的特殊性質,辦案保密性的需要,在執紀審查階段,凡是涉及到案件的內容,沒有如實反映給XX同志,有時連主要領導也只是簡單匯報,存在“兩面人”現象。
116.在執紀監督過程中,存在當老好人、礙于情面的現象。
117.針對反腐敗斗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深不透的問題。將在形勢判斷上,沒有充分估計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充分認識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
118.XX同志走訪基層存在“就近原則”,對較為偏遠的基層單位一般較少深入走訪調研,對基層工作和基層干部存在問題批評較多,實質性措施較少。
119.求穩怕亂思想較重,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抱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思想。
四、擔當負責攻堅克難方面
120.勇于擔當精神不足有的工作中重視安排部署,抓落實的措施和方法不多,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以講話落實講話的現象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時還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精神懈怠現象,一些工作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放松了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要求。班子成員之間有時還存在主導和協調定位不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還不夠的問題,過于強調分管,對于不分管事務關心不夠、缺乏整體合力。
121.較真碰硬措施不強。聯系基層、服務群眾不深入,習慣于坐在辦公室遙控指揮,電話指示、文件指導,對分管領域出現的問題解決力度不夠有力、不夠徹底。
122.存在求穩怕亂思想。干事創業激情有所弱化,存在求穩為上的思想。部分領導干部工作上進取意識不強,指導創新的能力有待提高,統籌協調、科學謀劃工作能力欠缺,有時還不愿面對棘手的事情,不敢直面矛盾和困難,對一些重大問題深層次研究不夠,破解難題的新思路、新舉措不多。有的領導對新知識、新事物的學習熱情不夠,習慣于憑經驗做事,一直局限在老方法、老套路之中,很少有意識地去針對具體問題改進工作方法、優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點。
123.存在等待觀望思想。存在推進發展的緊迫感不夠強,有的工作上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主動性、進取心有待提升,盡管能盡職盡責、高質量完成工作,但在面臨較多困難和多重壓力下,存在遇到棘手問題繞道走、主動挖掘自身潛力不夠、滿足于應付過關等問題。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尚需加強,創新意識不足,面對客觀條件制約造成的問題,習慣于用被動的“等靠要”替代“主動創造有利條件”;創新能力有待提升,對于新問題新情況的深入研究不足,習慣于因循守舊、老生常談。
124.政績觀存在偏差,圍著上級指揮棒轉的多,對上級看的重了,重視程度高,抓的比較緊,要求嚴、力度大,但是對其他工作相對管的少,甚至有大而化之的現象。
125.XXX同志在抓一些中心工作上,前瞻性、指導性、針對性還不夠強,有時作風還不夠扎實,指導基層破難攻堅還不夠到位。希望今后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的檢查指導,推動我市在脫貧攻堅、招商引資等方面取得更好成效。
126.只重視城市建設、工業發展,忽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只重視產值、稅收,忽視發展的可持續性,對產業聚集區的項目把關不嚴,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現象。
127.抓招商引資雷聲大,雨點稀,只求數量,不求質量。
128.XX同志作為副書記,在實際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班子成員,發揮帶頭作用不夠,實際上是工作標準不高的表現。平時只忙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動幫助縣委書記謀劃大事、出謀劃策還有欠妥,還缺乏分憂意識、擔當精神。
129.主動考慮工作、主動服務大局的意識不夠。平時替縣長開會多、應酬多,幫助縣長謀大事少、想辦法少,還有把大事推給縣長的現象。
130.激情少,暮氣重。年紀不大,像個老頭兒,遇到難事光想推,缺少擔當勇氣。
131.本位主義思想嚴重,對縣委安排活,總是強調本職工作,有時候往外推,有時候不盡力,講條件、討價還價,組織紀律觀念不強,服務大局意識不夠強。
132.改革上存在畏難情緒。對于全面深化改革,考慮方方面面利益關系較多,怕遇到阻力,帶來麻煩,以至于對改革困難估計過高,在改革上畏首畏尾,放不開手腳。
133.研究工作不深入,作風浮漂,上推下交、互相交辦,導致落實不力,工作棚架。
134.擔當不夠,經驗不足,需要抓緊補課,但主觀上來講,挑大梁的意識也不強。
135.基層經驗不足,有機關作風,有時感覺自己的閱歷豐富,就很少接地氣了,與鄉鎮、局委融入不夠,溝通交流少,不能和XX同志們打成一片。
136.精氣神不足,與世無爭、四平八穩,工作要求不嚴,創新不夠,沒有亮點。工作被動承接多,主動創新少。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積極響應,但主動創新不夠,沒有針對組織工作實際,研究思考,以求突破,存在懶政思想。
137.對待信訪穩定工作,對待信訪群眾存在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往往是一批一交了之,見到信訪群眾特別是老信訪戶、難纏戶感到心煩,言語生硬,方法簡單。
138.缺乏責任擔當,有時自己落好,矛盾上交。一遇事就講客觀,講條件,遇見工作上的事,一說難度太大,這個問題不好解決,沒有從主觀上找怎么干好工作的結合點。
139.說得多、做得少,遙控指揮多、身體力行少,習慣于當“甩手掌柜”、做“二傳手”,位置高了、作風反而虛了。
140.革命意志衰退,奮斗精神明顯減弱。從去年以來,我感到你有松勁泄氣的想法,自我突破的沖勁不足,存在求穩怕亂的傾向。你作為這樣一個人口多、欠發達的大市的,責任和壓力大家都是清楚和理解的。但你的松勁泄氣、你的沖勁不足、你的求穩怕亂會對班子的戰斗力有多大的影響,對干部群眾干事創業的激情有多大的影響?這些問題,希望XX同志要引起高度重視,把精氣神提起來,像前幾年那樣充滿激情、富有活力,為、為當好榜樣,起好表率。
141.干勁松懈,責任感蛻化。據我觀察,隨著你職務的變動,勁頭明顯不足,缺乏在工作時“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魄力。有時抓工作停留在簡單的安排部署上,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毅力;對如何妥善解決一些制約企業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缺乏推進力度,缺乏主動為市委分憂解難的積極性。
142.XX同志作為常委組織部長,工作很積極、很主動,有想法、有辦法、有成效。但個別農村黨員教育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深入,希望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工作方法、大膽工作。
143.有些民生工程抓得不到位。XX同志雖能做到真心實意辦好民生實事,不折不扣落實好民生政策,在一些民生項目和工程上,雖能到實地去查看,聽進度匯報,但督導檢查工作還沒有做到經常性。
144.擔當精神不夠。XX同志,你對市幾大班子成員還存在不愿、不敢監督,怕影響團結的思想。有時即使談問題,事前也總是再三掂量,千方百計把話說得婉轉含蓄,不能給對方以震懾和制約。在執紀辦案方面,總感覺組織上培養一個干部不容易,能少處分就少處分,能不處分就不處分,這方面以后要認真加以改進。
145.缺乏責任擔當意識,礙于人情面子,工作打不開局面。
146.遇到事情能躲就躲,能避就避,習慣于把責任推給上級領導,大事小情希望推給領導,由領導拿主意,讓領導做決定。
147.XX同志作為黨委書記,在帶領黨委一班人攻堅克難、突破制約XX建設發展瓶頸問題方面的舉措還不夠有力,作為“一班之長”,坐辦公室聽匯報多,深入基層單位調研思考少。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對一些工作總想盡快出亮點、出經驗,盡管有的工作謀劃不周密,落實不到位,只做了一部分,卻縱容下屬總結經驗、提煉亮點,有紙上談兵、閉門造車,注重信息排名、忽視實際效果的現象。
148.XX同志有時當手頭工作稍多時,性子就有些急躁,態度不夠和藹,如遇到需重復解釋的問題時,顯得沒有耐心,沒有合理調整自己的情緒,導致部分干部產生距離感。平時與基層群眾交流較少,與基層干部談心較少,有時存在“嚴下不嚴上”現象,在狠抓XX安全管理方面力度不夠,缺乏科學合理、張弛有度的管理方法。
149.工作落實力度不夠,具體工作不夠細致:具體的工作計劃,時而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得不到落實,使得工作效果大打折扣。重結果輕過程,要求安排多,敦促落實不到位。有時憑空定論,感覺良好,忽視過程管理。
150.缺乏責任擔當,有時自己落好,矛盾上交。一遇事就講客觀,講條件,遇見工作上的事,一說難度太大,這個問題不好解決,沒有從主觀上找怎么干好工作的結合點。
151.工作中滿足于老經驗、老辦法,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標準還需進一步提高。
152.有的同志缺乏擔當精神,對一些“老大難”問題不敢碰硬
153.工作安于現狀,存在“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干事缺乏激情。
154.擔當意識弱化,工作只是下任務、壓擔子,放權變甩手,認為自己安排的就是干部職工落實的,不主動與大家一起研究工作、解決問題。比如:為推進集鎮建設而成立的領導小組,僅在成立時開過一次會,沒有在謀劃XX建設中起到應有作用。
155.不敢擔當,不敢碰硬。精神有所懈怠,習慣于老經驗、老辦法,開拓進取意識有所減弱,缺乏主動謀劃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不主動思考,想辦法、出點子,匯報工作講問題多,提對策、建議少。
156.不敢創新工作方法,怕惹出新的麻煩,親力親為的勁頭弱化,在一些工作中只當“指導員”,不當“戰斗員”。比如:對身邊工作人員特別是黨政辦和黨建辦的管理上,對工作中出現的失誤提批評意見不到位。
157.心存畏難情緒,擔當精神不足。有的工作安排后,不指導分析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只是要結果,與干部交心談心、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做得少,只顧把工作安排下去,對干部職工重使用輕管理情況突出,一些工作上思想沒有統一,工作沒有形成合力。
158.缺乏主動擔當精神,有時工作脫離實際,憑經驗感覺做事,只注重安排下屬干工作,自己當甩手掌柜,導致了對所分管的工作業務不熟,情況掌握不了。
159.作為XX黨委書記,XX同志在組織班子學習方面往往沒有擺脫做計劃、念文件、讀文章、請人講課等老套路,沒有組織班子成員深入細致地分析研讀,導致部分黨委班子對所開展學習的內容吃不透,弄不清,學習效果不佳。對一些違反XX規章制度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只注重于教育,沒有去深挖根源,采取嚴格的管理及處罰措施,存在一定的做人情思想。沒有清醒地認識到“嚴是愛松是害”的道理,使隊伍管理方面的一些薄弱環節得不到有效整改。
160.不敢擔當,創新不足,對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難點、焦點問題缺乏敏銳力。在思考、決策和處理問題時缺乏系統性、科學性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簡單,命令式安排的多,耐心細致引導說服的少,在工作中怕出事,怕冒風險,放不開手腳。
161.在抓一些中心工作上,前瞻性、指導性、針對性還不夠強,有時作風還不夠扎實,指導基層破難攻堅還不夠到位。
162.破解組織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的措施和辦法還不夠多,對黨建工作一些好經驗好做法總結提煉和宣傳力度還不夠大。
163.革命意志衰退,奮斗精神明顯減弱。有松勁泄氣的想法,自我突破的沖勁不足,存在求穩怕亂的傾向。
164.對抓班子帶隊伍責任履行得不夠。對干部要求是不全面的。
165.干勁松懈,責任感蛻化。隨著你職務的變動,勁頭明顯不足,缺乏在XX工作時“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魄力。有時抓工作停留在簡單的安排。部署上,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毅力。
166.缺乏擔當意識。表現在擔任XXX期間,對于XX部門疏于管理,缺乏較真碰硬、敢抓敢管的精神,導致了XX一些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隊伍建設受到影響。
167.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只想多干事,快見效,缺乏長遠思考。
168.工作中“虎”氣不夠。大膽管理上有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導致抓落實不夠。
169.牽頭負責XX工作,雖然研究了一套辦法,建立了工作體系,但在執行層面還有很多具體工作沒落到實處。建議工作上放開手腳,大膽管理,狠抓落實。
170.我覺得存在不愿觸及矛盾、敢于擔當不夠的問題。
171.開拓創新意識不強。對破解經濟社會發展的難題,特別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破解產業發展瓶頸、解決重點民生等難點問題,應該進一步拓展思路,創新工作措施。
172.進取精神還需進一步提高。有時滿足于常規性工作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進取精神和創造性的開展工作的熱情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173.擔當精神不夠。,你對市幾大班子成員還存在不愿、不敢監督,怕影響團結的思想。有時即使談問題,事前也總是再三掂量,千方百計把話說得婉轉含蓄,不能給對方以震懾和制約。
174.在執紀辦案方面,總感覺組織上培養一個干部不容易,能少處分就少處分,能不處分就不處分,這方面以后要認
175.求穩怕亂思想較重,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抱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思想。
五、糾正“四風”不止步方面
176.部分方面還存在官僚主義現象。主動下基層調查研究不夠,與基層百姓直接溝通交流不夠,當面了解愿望和訴求不夠。對一些百姓反映的問題轉辦、交辦多,直接調查處理少,多是安排其他同志去辦,親自深入一線不夠。向基層部署任務多、提要求多,真心實意為基層考慮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少;對基層工作開展調度多、聽匯報多,跟蹤指導少。
177.政績觀存在偏差,圍著上級指揮棒轉的多,對上級看的重了,重視程度高,抓的比較緊,要求嚴、力度大,但是對其他工作相對管的少,甚至有大而化之的現象。
178.貪大求洋,城市規劃脫離實際、浪費資源。
179.在城市拆遷中,為了快出形象,快出效果,讓領導看得到成績,落個好印象,有的還不到規定的拆遷時間,就要求在幾天內一定要完成拆遷任務,忽略了群眾的感受和干部工作的難處,使基層干部沒有足夠的時間對拆遷戶做過細的思想工作。
180.性格太直白,有時候個性表現的太張揚,有時與個人身份、組織形象有點不相稱。
181.群眾意識、基層意識有點淡薄,坐辦公室多、下去少,深入基層研究工作少,有冬天怕冷夏天怕熱思想。
182.抓工作不扎實不深入,淺嘗輒止,往往是領導安排什么干什么,缺乏主動性,為縣長分壓不夠。坐機關聽匯報多,到一線解決問題、實地督導不夠,缺乏一抓到底的“釘釘子”精神。
183.宗旨觀念有待加強,服務意識有待提升。對非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主動服務不夠。
184XX同志愛批評人、經常批評人,不講方法、不講場合,更不考慮別人的感受。批評常常變成了指責,特別是工作上出現了紕漏,不是給同志們舉一反三,查原因、究根源,而是用棍棒敲打的方式訓斥,甚至指責,加重了同志們的心理負擔。
185.XX同志缺乏親和力,作為班長在班子成員面前過于嚴厲,很難接近,與下屬很少溝通、很少交流,聽不到真實情況,不利于工作的科學決策。
186.XX同志自己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一線調查研究不夠,站在群眾的立場和角度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做得不夠。
187.XX同志自己過去熱衷于參加一些不必要的節慶、論壇和開竣工儀式,客觀上助長了形式主義歪風。有的同志還對“人情消費”、公款吃喝等具體問題作了自我檢討。
188.XX同志官僚主義作風明顯。你認為自己資格老,從政經驗豐富,看問題、作決策比較主觀,以我為中心,有時還固執己見。研究工作時不愿聽別人過多解釋,不等其他同志說完,就直接打斷了。在安排和推進工作中,注重“一把手”權威,很多時候強調按自己的要求和進度干,給人比較強勢的感覺。比如,這些問題,說明你在骨子里面存在“長官意志”,有明顯的官僚主義作風。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強民主意識,多聽聽別人的意見,使決策更加科學、切實可行。
189.形式主義嚴重。你在工作中存在造聲勢、講排場、重規模、做表面文章的問題,特別是會議較多,區縣和部門干部都疲于應付。在一些工作的安排上,存在不切實際的問題。比如,這說明你在推動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的東西,甚至不按客觀規律辦事。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多地從實際出發,多聽聽基層的意見,用務實的舉措來推動發展。在貫徹落實黨的科學發展觀方面存在問題。體現在片面追求“顯績”,搞形象工程。工作中重視看得見、易出彩的工作,特別是對投資大、見效快的項目抓得緊、看得勤,對打基礎、利長遠、見效慢的工作重視不足。
190.反“四風”,轉作風不到位。一是文山會海沒有根本消除。還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問題,全市性會議特別是各區縣和市級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偏多,主要是你存在形式主義思想,覺得不開會就解決不了問題,致使大家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解決問題,抓好工作落實。
191.反對“四風”措施不力。在查處涉及“四風”問題上,對一些單位和個人心慈手軟、查處不力,致使一些干部認為抓作風建設只是一陣風,思想上始終沒有引起重視,沒有堅決遏制違規違紀行為,導致頂風違紀案件屢禁不止。
192.有家長作風。對干部批評有時候不講究方式,直來直去,批評較多,語氣嚴厲,說話較重,經常動不動就說,嚇壞了很多干部,包括有些部門的主要領導害怕當面匯報工作。
193.有的工作抓的還不夠實。雖然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問題集中開展幾次檢查,但違規吃喝的現象在個別單位仍然存在。而且,有的單位的工作人員效率低下,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等問題沒有杜絕。作為紀委書記,必須深入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堅持長期抓、經常抓,綜合治理、多管齊下。
194.對信訪工作重視不夠。雖然能對信訪疑難案件親自處理,親力親為,率先垂范,但對信訪困難群眾關心關愛救助不夠。
195.創新意識不強,工作動力不足,滿足于老經驗,不善于在總結、在提升。
196.工作上滿足于現狀,不積極追求更高更好的業績,思想上精神上比較懈怠。
197.滿足于老經驗、老辦法,習慣于老一套、舊框框,創新意識不強、干事動力不足。一種工作思路形成以后,就習慣于這種工作路子,創新動能不足。
198.密切聯系群眾不夠,走訪群眾少,不能將自己置身于群眾之中,不能真正與群眾打成一片。
199.工作抓落實不具體、不深入,習慣于當二傳手,創新意識開展工作不夠。
200.經常對別人評個頭品個足,意識不到自己身上毛病也不少。遇事往往不從自己身上找缺點、找毛病,有時候在一些問題上,刻意強調客觀,強調他人,從來不看自己身上存在啥問題、啥毛病,修煉自己不足。
201.抓工作一桿子插到底,管得過多過細,認為只有自己抓著放心,對其他同志放不下心。
202.XX同志分管XX業務,有時為業務需要,處理好與各黨政機關的關系,在接待方面為了表誠意、顯面子、不“失禮”,存在一定的超標準安排。日常工作中,與基層領導接觸的多,與群眾談心的少,直接聽取群眾意見不及時不全面,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不多,對群眾不同的生活情況了解的還不夠細致,沒有真正和群眾打成一片。
203.主持會議工作的時候,工作效率不是太高,開會拖的時間太長,話題不太集中。
204.缺乏親和力,作為班長在班子成員面前過于嚴厲,很難接近,與下屬很少溝通、很少交流,聽不到真實情況,不利于工作的科學決策。
205.工作方法有時不夠恰當,特別是與同事業務交流時,有時不夠講究方法,處事藝術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206.在工作中雖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但數量與質量沒有有機地結合起來,工作標準定位不夠高。
207.存在脫離群眾、疏遠基層的情況,有回避矛盾的思想,反思自己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的意識有所淡化。
208.艱苦奮斗的意志消減、擔當精神不夠。
209.在公務活動中講究面子和排場,有時存在超標準、超規格的現象,反思自己奢侈浪費的思想滋生,過緊日子的思想減弱。
210.調查研究存在形式主義,走規定路線,聽匯報、作指示多。
211.深入困難多、矛盾多的地方聯系群眾、聽取意見不夠。
212.政績觀存在偏差,把局部利益看得比全局利益重,把短期效果看得比長遠利益重。
213.工作部署多,抓落實不夠,滿足于開會發文,欠缺后續跟蹤、督促落實。
214.組織開展活動滿足于場面熱鬧、實際效果不好;忙于文山會海,對重點和難點工作抓落實不力。
215.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聽不進不同意見,搞“一言堂”。
216.下基層調研走馬觀花,深入群眾不夠,解決具體問題少。
217.存在“長官意志”,說話不注意方式方法,批評人不講場合、不留情面。
218.習慣于發號施令,提要求多、抓落實不夠;有的憑經驗辦事,在辦公室聽匯報多,到一線摸實情少。
219.艱苦奮斗精神減退,對超出規定的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安然享受。
220.奢靡之風方面,勤儉節約意識不強,在公務接待上好面子、講排場,存在超標準和鋪張浪費的行為;
221.組織節慶會展活動參加的人員偏多、布置的場面偏大,花費較多,效果一般。
222.存在外出考察、招商引資和出國出境公務活動實效性不強,存在隨行人員較多、規模過大、開支過大等問題。
223.把個人的升遷、榮譽看得比黨和人民的事業重,不愿意為堅持理想付出犧牲個人利益的代價,不敢為堅持理想去直面矛盾、與歪風邪氣作堅決的斗爭。
224.隨著職務的升遷,坐在辦公室的時間長了,離基層群眾遠了,聯系群眾不那么緊密了,對群眾之苦、百姓之痛少了一份切身的感受,以致于群眾感情有些疏遠,群眾立場有些動搖。
225.由于宗旨意識淡化,安排和落實工作時沒有一切從群眾的利益出發,沒有真正沉下身子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
226.面對一些不良風氣、腐朽思想、不合理現象帶來的沖擊,定力不足,入黨之初那種源于崇高理想的激情有所減退,多了一些進退之憂、得失之患、毀譽之虞,少了一些黨性修為和堅定信念。
227.抓工作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貪大求快,工作重面子、輕里子
228.有的同志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聽取意見不夠,導致一些決策與實際不符
229.政績觀出現偏差,有過于追求GDP、追求排名的傾向,統計數據中搞重復計算甚至摻水分。
230.推進發展的部署多、方案多、活動多,抓落實不到位、效果不理想。
231.調查研究不深入,領導活動報道過多。
232.存在“官本位”思想,習慣于坐機關聽匯報、打電話下指示,與群眾的距離拉遠了。
233.抓工作不具體不扎實,有的久拖不決、推進不力。
234.對基層和干部職工關心不夠,交任務、壓擔子多,對承受能力、實際問題關心少。
235.堅持原則不夠,紀律執行不嚴,有的不自覺遵守“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存在個人拍板的情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
236.責任感不強,缺乏擔當,導致一些工作落實不了,一些問題解決不力。
237.追求享受,計較待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意識淡化。
238.生活方式有庸俗化傾向,有的搞特殊化,把學習考察當作福利待遇,存在變相旅游的現象,有的超標、超編配備公車,甚至公車私用、私車公養
239.存在以權謀私行為,有的插手工程項目,在執法過程中打招呼,謀取私利。
240.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主要是“三農”工作抓得不實,政策落實不夠,對村一級的運轉經費和惠民資金補貼不夠,農村小水利、農田改造項目等投入不足。
241.工作作風不夠務實,不注重工作實效,推進工作措施不明確,存在只在乎大而化之安排工作,沒有很好地結合本地工作實際進行任務分解和落實,缺少檢查督促。
242.指導工作聯系實際少,存在空想主義、理想主義。指導工作看花拳繡腿,提對策、建議少,對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研究不夠,缺乏負重前行、知難而上的精神。
243.抓項目工作不求實效,工作安排得多,研究督促得少,時效性差,統籌推進慢。在抓項目工作上,跑工地的時間少,更多的時候以電話形式通過項目實施站所和村委會了解情況,掌握實情不多,發現不了問題,導致部分項目推進速度慢,影響工期和質量。
244.工作情緒化,責任心不強。對人對事對待工作缺乏理性思維,往往把自己的一些情緒帶到工作中,傷害了同事之間的感情,影響了工作開展。
245.與干部職工溝通、交流少,對待干部職工,只顧把工作任務安排下去后就等著結果,不幫忙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
246.不敢創新工作方法,工作缺乏前瞻性,不敢擔當,怕得罪人,面對諸如林權糾紛、違法生育的查處、征地等急、難、險、重任務時,辦法不多,有時將矛盾上交。
247.工作作風不實,工作執行力不強,工作落實不重實效。在工作安排和落實工作時不深入思考、不結合實際,遇到急、難、險、重任務時會帶著情緒簡單應付了事,提前謀劃工作不足,對工作的思謀不深,提出可供決策、參考的意見建議少、可操作性差,一旦在執行中遇到問題就卡殼,無計可施。
248.對司法行政工作調查研究、指導工作不深不實,真正沉到群眾家中沉到矛盾糾紛多、群眾意見大、工作開展難的村組調研少,指導基層開展工作時,只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安排,真心實意采納基層的意見建議較少,特別是提出解決困難問題的對策措施的就更少。
249.對工作安排部署的多,跟進調度督促的少些,致使有些難點工作進展較為緩慢,有些工作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250.有些工作落實不夠下底,對于一些落后的學區、落后的辦公室或個人批評指責的多、跟進指導扶持的少。
251.爭創一流意識不強,工作標準不高,要求不嚴。對于分管的工作停留在不求先進,只求不落后的層面,工作中方法不多,勁頭不足,處理問題不夠靈活。
252.工作創新意識不強,還往往局限于自己的思路,缺乏與老師、家長、干部的溝通交流。
253.愛擺老資格,對自我要求松懈,認為年齡大了,不要好了,爭先創優的意識差,緊迫感少了,安逸思想抬頭了,朝氣銳氣弱了,暮氣惰氣重了。
254.與同志們溝通少,交流少,綜合協調方面做得不夠。對待同志不能只停留在安排、檢查的簡單工作交流關系,平時還要多關心同志們的生活,關心他們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255.全局意識不強,作用發揮不好。作為班子成員,定位不高,平時局限于分管的工作,幼兒園的工作做得比較到位,非常上心。但是對分管以外的工作缺少主動參與。要站在全校的高度思考問題,綜合協調能力不強,沒有發揮好領導助手作用。
256.廣泛聯系群眾做得不夠,在思想上、工作上和其他同志溝通不夠,在工作中與同事進行面對面交流溝通不主動,同時交流的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有時說話不夠委婉,有完美主義不良傾向,對分管部門的同志要求過嚴、過急,容易挫傷同志的情感。
257.奮發進取精神不強,滿足于現狀,對重大問題不能攻堅克難。
258.會議次數多,解決問題不多,實效不足。
259.在抓具體工作中有時不能持之以恒,導致良好計劃落實不力。對工作中檢查到的許多“假大空”教育問題,教育行為,雖深惡痛絕,但有時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得過且過,以求平安平順。
260.會議影響教學現象。會議多,時間長,導致沒有充足的精力和充裕的時間潛心研究教育教學工作,制定有效的教育教學指導策略,導致底子不清,數據不明,指揮失靈。
261.有時高高在上,發號施令,服務意識不強,要求建議多,檢查指導少,眼高手低,聽不得不同意見。
262.有時常把上級的指令要求無選擇地傳遞給教職工,給教職工帶來心理壓力和緊張感,還有拉大旗,做虎皮,狐假虎威的傾向。
263.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力,在具體考核和落實時,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存在有令不行。
264.聯系群眾不緊密,基層調研不深入、不全面。
265.有懈怠心理,缺乏改革創新;在謀劃或落實工作時要求不高,主動性不強,遇到困難不像以前那樣想盡一切辦法來解決,而是存在得過且過的情況。
266.對教職工關心不夠。主動找教職工或黨員談話的人數達不到三分之一,只是涉及安排工作或出現問題時才談話,存在工作關注多、生活學習關心少的現象,對廣大師生員工的實際情況和需求掌握得不多、不全,提要求多,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少。
267.抓師德師風建設力度不足,魄力不夠,主要是制度落實不到位。
268.黨員民主生活會和教職工期末師德評價工作,為了節省時間采用填寫反思表和簡要匯報的方式,談不透談不深,內容不夠豐富,實效性不強。
269.XX同志存在一定安于現狀的思想,認為XX業務是自己的“責任田”,在心理上就比較放松,危機意識有所弱化,對其他部門的業務情況較少了解與關注。
270.抓工作有時滿足于一般號召,抓重點抓大事,有時存在踩不到底、抓不到位的現象。特別在XXX上,有時會存在把關不嚴,沒有充分認識到自己正在履行監督的權利。
271.工作擔當意識不強,有畏難情緒,總體上滿足于平穩過渡,工作的開拓性不夠,敢抓善管的勇氣不夠。
272.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夠,密切聯系群眾和扶貧幫困方面還不夠到位,在應急動員、維穩處突、軍民融合等方面,主動作為還不夠。
273.面對全市經濟發展落后的形勢,有時還存在習慣于憑老經驗、用老辦法去解決問題的現象。
274.有時工作要求過高,沒有充分考慮部門和基層的承受能力,給部門和基層造成較大壓力。
275.深入基層調研和指導還不夠,有時存在經驗主義現象,與分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思想交流溝通不夠。
276.對黨員干部身上的缺點和錯誤提醒不夠、批評教育不力,沒有紅起臉來批評、沒有達到“出汗”的效果,有時處理問題拉不開臉面、缺乏較真的韌勁。
277.對辦文辦會存有把關不嚴的問題,導致有時仍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
278.到基層深入調查研究和指導不夠,結合XXX縣的實際推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還需下更大力氣,有時為市委工作出點子時,還是立足于縣一級,沒有很好地著眼于全市大局
279.政績觀有偏差、急于求成。在抓發展時片面追求發展速度,定的目標任務過高、過重,有的工作要求超出了完成的條件。
280.在工作安排時不分輕重緩急,樣樣都想干。
281.認為自己資格老,從政經驗豐富,看問題、作決策比較主觀,以我為中心,有時還固執己見。
282.研究工作時不愿聽別人過多解釋,不等其他同志說完,就直接打斷了。
283.在安排和推進工作中,注重“一把手”權威,很多時候強調按自己的要求和進度干,給人比較強勢的感覺。
284.你在工作中存在造聲勢、講排場、重規模、做表面文章的問題,特別是會議較多,區縣和部門干部都疲于應付。
285.在一些工作的安排上,存在不切實際的問題。
286.文山會海沒有根本消除。還存在以會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問題,全市性會議特別是各區縣和市級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偏多,主要是你存在形式主義思想,覺得不開會就解決不了問題,致使大家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解決問題,抓好工作落實。
287.在查處涉及“四風”問題上,對一些單位和個人心慈手軟、查處不力,致使一些干部認為抓作風建設只是一陣風,思想上始終沒有引起重視,沒有堅決遏制違規違紀行為,導致頂風違紀案件屢禁不止。
288.存在長官意識、官僚主義的問題。有時候認為是從大處考慮,沒有從XXX和個人角度考慮,提出的一些批評和要求難以接受,也難以完成。特別是做過XXX,認為對XX的業務是很熟悉的、很了解的,往往就有一種習慣思維,憑經驗考慮問題。
289.原則性不強,計較個人得失。我認為,你對分管的領域、部門和單位,有害怕得罪人的“好人主義”思想,對班子、隊伍管理不嚴,直到出了嚴重問題。
290.干部隊伍管理和作風建設失之于察、失之于軟。你在工作中還存在好大喜功思想,工作上有報喜不報憂的傾向,有時工作出了點成績,不是及時跟進總結,而是急于匯報。這些,都反映出你黨性和原則性存在問題。
291.抓改革促發展方面,感到政績觀有偏差,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義的問題。
292.感到在工作取向上過于求快,有急躁的情緒,對當期指標、XXX排位看得太重、太敏感,稍微有下降就著急、發火、批評人。
293.在工作當中感覺到對XXX等重大的、立竿見影的項目比較重視,但是對轉結構、調方式抓得不緊,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研究不多,對如何深化改革缺乏深入細致的思考。
294.對群眾辦事難、辦事慢的問題解決很不及時、很不徹底,導致投資者和群眾對XXX的政務環境、辦事效率怨聲載道。你考慮群眾的感受沒有?你聽到過群眾的呼聲沒有?你心中真正裝著群眾沒有?這樣的事、這樣下去,對群眾的傷害還小嗎?政府離群眾的距離近嗎?
295.放不開手腳,工作缺乏魄力。都說“常務常務,家庭主婦”。這就表明,作為常務副市長什么都該管、什么都能抓,但是我發現你在工作中顧慮重重,只局限于自己分管的部門和工作,只局限于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沒有站在全局的高度主動考前、主動擔責,沒有為市長分憂解難,沒有為其他班子成員出主意、想辦法、抓協調。甚至遇到一些疑難問題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表現。歸根到底,在你思想深處有私心,還在權衡計較個人得失,還缺乏大局觀,是明哲保身的官僚主義表現。
296.工作重形式、劃大字,缺乏督促落實、缺乏一抓到底的耐心,存在形式主義。作為常務副市長,一天到晚忙忙碌碌、窮于應付,很少到項目第一線現場解決問題,基本沒到鄉鎮一級去了解情況。特別是在XX這項工作上,沒有及時跟蹤督促,導致錯失了今年XX的良機。
297.工作督促畏手畏腳。你作為常務副市長,工作中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有時候還放不開手腳,不敢大膽抓、大膽管。希望你在今后工作中放下包袱,無私無畏,大膽工作。
298.搞平均照顧。作為常務副市長分管財政,在資金安排上統籌兼顧是對的,但是有時忽視了部門與基層需求的差異性,在財政資金安排中偶爾搞平均主義。這說明你有官僚主義的傾向。
299.工作缺乏統籌安排,存在形式主義問題。平時忙于事務性工作,對整體工作缺乏統籌兼顧,比如:XX。還有一些重大事項多次匯報后才著手研究。
300.犯顏直言的勇氣不夠。對自己分工負責又情況熟悉的工作,只要主要領導講了想法,明知和實際情況有出入,也不再發表意見,比如對XXX下達的任務。
【篇五】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缺點:1、在遇到問題和困難的時候,考慮不全面,有時會對一些細節把握的不夠。2、黨的理論知識學習不夠,有些內容學習不扎實,繼續加強黨的理論學習。3、由于自己還沒有進入工作,在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還有所欠缺。
優點:本人敢于接受各種挑戰,勇于堅持,個性開朗,與人相處融洽,表達能力較強,極具學習、創新能力,有很強的上進心,思想積極,做事認真、主動、有條理。政治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夠快速貫徹黨的各方面政治精神,深入學習黨的各會議重要內容,有較好的辨別力和敏銳性;學習上,雖然不是成績最優異的,但是學習刻苦努力、態度非常端正;工作上,擔任學生干部期間,成功組織過多次班級活動,有責任心,集體榮譽感強,起到了很好的帶頭表率作用,在企業的實習期間,也受到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生活上,為人謙遜、踏實、能吃苦,個人作風端正。
缺點:與此同時,我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業務知識學習不夠經常化,黨的理論知識學習不夠,有些內容學習不扎實,需要繼續加強學習黨的理論知識,提高鉆研精神;平時遇到問題和困難的時候,考慮不夠全面,把握細節方面有待提高;實習中,學習的理論知識聯系實際的能力有所欠缺。總之,以上的優點我將繼續堅持,缺點要及時的改正,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地進行自我反省與批評。
【篇六】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從實踐來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黨建主業失之于輕。管黨治黨是黨組織書記的主業。當前,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虛”、“空”、“飄”問題,有的認為抓黨建比較虛,不容易出顯績;有的認為抓業務是‘硬指標’,抓黨建是‘軟任務’,抓黨建會影響業務工作,要黨務給業務“讓路”;有的認為黨建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甚至一次黨建會都不召開。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黨建工作抓偏、抓輕、甚至不抓,黨心散了,人心傷了,就會影響黨組織生產力、凝聚力、戰斗力,最終蒙受巨大損失。
落實責任失之于軟。抓黨建必須抓責任制,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當前,不少黨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鍋飯”、“干好干壞一個樣”現象,加之黨建工作“又苦又累、經費短缺、難出政績”,相當部分的干部不愿從事黨務工作,導致基層黨組織書記只掛帥不出征,當“二傳手”、“甩手掌柜”,對黨建工作謀劃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堅持把抓黨建作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黨組織書記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從嚴治黨失之于寬。全面從嚴管黨治黨不僅是黨中央的責任,黨的各級組織都必須貫徹從嚴治黨要求。有的領導干部對“數據”十分敏感,滿腦子“跨越式”、言必稱“增長率”,有的只管部門工作,只求部門利益最大化,對掛鉤縣市或掛鉤鄉鎮的黨建工作不聞不問、漠不關心。要把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好,就必須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堅決防止“一手硬、一手軟”。
言必信,諾必踐,行必果。從嚴治黨,既要見行動,更要見成效。只有把握從嚴治黨規律,不斷解決好從嚴治黨面臨的新課題,切實提高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才不至于成為一句空話。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黨建。實踐表明,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直接關系到黨建工作水平。選人用人是黨委的重要職責,要堅持“賽場選馬、戰場點將”的選人用人導向,將抓黨建工作情況與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標掛鉤,盡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黨建,任用干部看黨建,進一步落實“黨委書記要把抓黨建作為最大政績”的要求,切實做到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考核考黨建、任用干部看黨建,真正把導向立起來。只有這樣,才能讓廣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來的,而是干出來的,要有實實在在的業績,要被群眾認可。
黨建責任重追究。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強化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是落實黨建責任制和要求的基礎。要通過建立健全述職考評和黨建工作問責機制,全面推行黨建工作“項目化”,實現責任落實精確化;要探索建立黨建工作的倒逼機制,用好黨建考核“指揮棒”,加大黨建工作權重,倒逼黨委書記增強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感與自覺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實黨建責任這個關鍵,拽緊責任追究這個“牛鼻子”,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意識,才能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組織部門抓主業。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抓黨建義不容辭、責無旁貸,應抓住主線、聚焦主業,突出主業,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黨建作為首要職責,始終將抓黨建這個首要的政治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黨建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從嚴管黨治黨的最新要求貫穿組織工作始終,自始至終為黨的政治路線服務。要把抓黨建作為看家本領,做到會抓黨建、善抓黨建、敢抓黨建,全力推進組織工作在新常態下實現新發展。
【篇七】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對黨的建設從戰略高度進行新謀劃、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動真碰硬、強化問責追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作為基層審計機關擔負黨和人民賦予的經濟監督職責,如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談點看法,提幾點建議。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作機制落實不到位。按要求基層審計機關要成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設立辦公室(掛靠并掛牌)、任命主體辦主任。但仍有個別基層審計機關黨組織書記對主體責任工作要求認識不足,未設立辦公室。平時對主體責任工作不聞不問,由辦公室以文字落實主體責任工作,等到年終時,則由一兩個人加班突擊應付檢查。
2.日常工作開展不全面。有的基層審計機關很少開展日常工作,一個文件也沒有簽批,專題會議內容與主體責任工作無關,把討論文件、傳達學習上級文件精神作為專題會議;有的基層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負責人沒有開展個人談話記錄,有些單位的黨員干部沒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大多數沒有主體責任工作約談記錄。
3.工作質量把關不嚴謹。按要求各基層審計機關要開展文山會海、文風會風問題專項治理,嚴禁發文照搬照套、弄虛作假,但仍有少數基層審計機關發文審核不嚴謹,下發主體責任文件內容不符合單位工作實際。
二、幾點建議
1、教育引導,入心明責。牢牢抓住主體責任“牛鼻子”,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首先要組織開展全覆蓋式學習教育,圍繞十八屆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定期組織集中學習、主題討論,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從源頭預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題黨日、創勤廉家風、學典型英模等活動,把壓力傳導貫穿到日常審計工作中,一級引導一級,一級督促一級,將作風建設一抓到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重點在落實,難點在明確責任。全面從嚴治黨包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包括黨組領導班子的全面責任,主要負責人(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黨組其他班子成員分管范圍內的領導責任。領導班子的全面責任包括:加強組織領導;選好用好干部;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要支持執紀執法工作,加強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視工作。黨組織書記的第一責任包括加強研究部署;準確把握廉政狀況;大力支持紀檢工作;高度重視廉政教育;帶頭開展檢查考核;做廉潔從政表率6個方面。班子成員的領導責任包括主動研究部署;支持紀律審查;加強督促指導;參加檢查考核;嚴格廉潔自律5個方面。基層審計機關紀委監督責任包括協助同級黨委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權限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等5個方面。各基層審計機關主體辦要負責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的綜合協調、年度計劃、調查研究、臺帳管理、督辦檢查5項工作職責。
2、細化清單,扎實履責。各基層審計機關黨組織務必高度重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堅持抓細抓實抓長抓常,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系統性、創造性、實效性。黨組書記要切實把主體責任工作與審計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要堅持問題導向,保持戰略定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對抓主體責任工作不嚴、不力、不重視的,綜合運用提醒談話和工作約談措施,把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搞得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機構,明確一名黨組織班子成員具體負責,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要完善工作機制,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體辦掛靠的辦公室為單位常設機構,工作專班人員為與全面從嚴治黨有關的科(股)室負責人要嚴把工作質量關,完善主體責任工作記實內容,按記實內容收集文件資料。確保全面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構建領導帶頭、干部履責擔責的責任體系。
3、建管結合,嚴肅問責。建立健全《重點審計工作安排》、《六項堅決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蓋審計管理、審計執法、質量考核、黨務政務、廉政建設、后勤管理等方面內容,強化班子成員、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督促黨員干部制定個人主體責任,劃分責任抓履責。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行痕跡化管理,做到履職盡責痕跡化、監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點工作安排、重要人事變動、重大項目進展和大額資金開支事項,必須經過調查摸底、充分醞釀、集體研究,形成一致意見和最終決議,達到推進風險防控的目的。同時,要狠抓執紀監督工作,審計組進點前,分管領導必須集中與審計組成員開展廉政談話,確保全面掌握項目重難點、提醒廉潔從審事項;審計組進點后,分管領導要定期督查,加強對審計現場、審理質量、外部審計力量的日常監控,科學預警;督查專班要加強動態巡查,實行“雙報告制度”,每一審計項目完成后,必須回交審計報告和執行審計廉政紀律情況的報告,而且都要通過審理隨項目立卷歸檔。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對相關責任人在一定范圍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要堅持問題導向,對存在的共性問題,舉一反三,要進行全覆蓋、全領域自查自糾,對主體責任工作不重視,落實主體責任不嚴不力的黨組織及有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確保類似情況不重復發生。
【篇八】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號角,也向全黨提出了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明確要求,為黨的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強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任務。
一、當前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存在的主要問題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十八大以來,中央把從嚴治黨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們在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方面還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問題。
1.管黨治黨意識有待增強。一是存在把主業當副業的現象。有的基層黨組織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認為經濟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黨的建設都是“副業”;有的基層黨委書記認為抓住經濟發展看得見、摸得著,短時間內容易出成績,抓黨建工作不顯山、不露水,一時難以看出效果;有的認為黨風政風、政治生態的優化受大環境影響的多,憑借一己、一域之力難以扭轉,因而對經濟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場多,對黨建工作謀劃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黨內職務當成政治榮譽的現象。有的單位行政領導,忘記了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職責,只看重行政職務,一說就是“我是搞業務的”,把履行黨建工作職責等同于開會講個話、發文簽個字、活動露個臉,“一崗雙責”沒有落到實處。三是存在壓力層層遞減的現象。一些基層黨組織習慣于“上傳下達”,滿足于“照抄照搬”,上級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開展黨建工作創新的主動性和原創力不夠,過于依賴上級部門的布置和推動。出現了“上頭熱、下頭冷”的現象。
2.考責評責體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輕”。有的地方雖然將黨建工作考核納入了地方黨委、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體系,但所占權重太小,對抓黨建工作的激勵作用不明顯,甚至產生負面影響。二是考核內容偏“虛”。基層黨建工作不同于上項目、抓產業、搞工程等工作,無法物化,難以量化,以致考核內容上把成立了領導小組沒有、發文了沒有、開展了活動沒有、經費解決了沒有作為指標,難以客觀公正地反映黨建工作的實際成效,甚至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牘主義、形式主義。三是考核方式偏“單”。注重年終集中考核,忽視平時的監督檢查和民意調查。組織、紀檢、宣傳、統戰考核各自為政,分別考核,不能綜合評定黨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結果運用偏“空”。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尚不完善,黨建工作考核結果合理使用缺乏與之配套的相關制度條規,因而即使主觀上努力運用考核結果,實踐中也難免力不從心,由此導致為考核而考核,考核與考核結果的運用形成“兩張皮”,沒有真掛鉤、真兌現,考核結果運用僅體現在精神和物質層面,而對黨員干部最關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關性不強,對黨員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勵的作用。
3.敢管敢嚴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氣。有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自身不干凈,對違法亂紀行為管起來腰桿不硬、底氣不足,怕“拔出蘿卜帶出泥”;有的黨務工作者怕執行規定過嚴,會束縛干部手腳,落下影響干部積極性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罪名”。二是缺乏嚴抓的黨性。有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思想,對違規違紀的一些現象和人員有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三是缺乏常抓的韌勁。對黨建工作上級重視基層就重視,開展活動就緊一陣,不開展活動就松一陣,時緊時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韌勁。四是缺乏細抓的定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該提醒的不提醒,該批評的不批評,該約談的不約談,“從嚴治黨”的思想沒有得到真正貫徹落實。
二、新形勢下加強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的對策探討
加強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要從五個方面擰緊責任鏈條,強化責任擔當,努力在黨內營造敬法畏紀、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1.增強責任意識。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緊迫。要像抓經濟工作、項目建設那樣抓黨建,引導各級黨組織書記牢固樹立“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強化第一責任人的唯一性,增強主動意識、主業意識、主角意識、主責意識,切實把黨的建設作為最大政績來抓。
2.健全責任體系。黨建工作影響力深、覆蓋面廣、工作量大,只有明確職責,各司其職,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實效。要全面落實、全員落實、全程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著力健全完善“三個體系”,即縱向到底的層級責任體系、橫向到邊的齊抓共管體系、定向到人的推進落實體系,積極構建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讓人人肩上有任務、個個心中有壓力。
3.狠抓責任落實。落實從嚴治黨,要落到實處,而且要落到“點子”上,落到具體的事情上,找準載體向實處使勁,找準切口向細處用力,找準問題從嚴處較真。要堅持把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推進,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切實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尤其是各級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主動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一步一個腳印地推動從嚴治黨責任落地生根。
4.完善責任考核。考核是無形的“指揮棒”,考核的導向,直接影響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細化量化考核指標,明確各項指標的數量、時間、標準、要求,化抽象為具體、化無形為有形。要加大考核權重,尤其是對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書記考核,首先要看抓黨建的實效,形成“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導向。要改進考核方式,尊重平時檢查考核,尊重群眾對黨建工作的評價。要整合考核項目,把分散在黨委各部門的考核合并起來,以便對各地各單位黨建工作狀況作出全面的評價。要注重考核結果運用,與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真掛鉤、真運用。
5.是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從嚴治黨責任的最后一道防線,守不住這個防線,從嚴治黨責任就會流于形式、陷入空談。要堅持紀律上“從嚴”、執行上“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嚴格的剛性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依據《黨章》、《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篇九】批評同事不足及建議
一、基層司法所當前存在的問題、短板、不足
基層司法所是縣司法局在鄉鎮設立的派出機構,擔負著面向農村廣大群眾開展法治宣傳、提供法律服務、承擔法治保障的重要職能。具體履行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九項職能,是司法行政機關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基層平臺和前沿陣地,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和紐帶。鄉鎮司法所在基層所處的位置較為特殊,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較多,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比,不相適應。
(一)基礎建設。隨著全省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發展,基層司法所辦公條件總體來說,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標識做到了整齊劃一。但是,仍存在問題與不足:1、產權性質不一(有、無獨立產權);2、面積大小不一(幾十到幾百平方);3、結構質量不一(磚瓦、框架結構);4、功能設置不一[辦公室(服務大廳)、所長室、會議室、矯正室、安幫室、法宣室、法援室、檔案室];5、外觀效果不一(樓房、平房,裝飾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樣整齊劃一,統一設計、統一撥款、統一建設、統一外觀;6、地點遷移不定。有的所在原來基礎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換、有的所新建,遷移不定。
(二)隊伍建設。1、人員編制不足。按照規范化要求,至少配備3--5人,但現實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崗位(1名)之外,基層所大部分在編公務員都達不到要求,導致司法所九項工作職能很難正常開展,制約著司法所的發展。2、專業素質不高。司法所人員文化程度基本能夠達到大專及以上,但法律專業人員較少、軟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勝任信息化辦公需要。3、年齡相對老化。工作熱情不高,缺乏事業精神,創新能力不足,擔當意識不強。少數鄉鎮黨委為了解決干部職級,推薦年齡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質的公務員擔任司法所長。4、交流渠道不暢。沒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機制、途徑,提拔晉級、擇善使用不足,存在“一進入定終身”的弊端。5、待遇落實不公。雖然沐浴職級并行陽光享受正科級待遇,但不能象鄉鎮班子成員一樣,退居二線時可以作為主任科員。同時,進入司法行政隊伍以后,晉升的空間較小,占比不高(無法與派出所相比)。
(三)職能發揮。1、工作壓力大。司法所工作職責包括九大職能,加上鄉鎮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設立的各種“中心”(如:人民調解中心、社區矯正中心、維穩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領導小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等),還要參與黨政中心工作(如包村、當扶貧隊長),職能得不到較好理順,工作盲目被動,人手忙不過來,深感力不從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現象,形成了“專職不專用、兼職多而雜”的工作局面。2、承受風險大。社區矯正工作政策不硬,執法手段與工作職責不配套,執法風險大。社區矯正工作從試點到全面鋪開,在全國已經實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為止,《社區矯正法》還是出不了臺。司法所沒有硬手段,面對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會服刑人員無計可施。一旦出現了“漏管、脫管”差錯,還要承擔瀆職、失職之責,深感有責無權。社區矯正風險大體現在:出事是必然的,發生在誰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請假,省矯正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是:家庭成員生病、發生重大變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學,嫁姑娘娶媳婦怎么辦?);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責。追責機制不公平:要區分犯罪、一般違法與工作失誤的標準,不能一刀切。3、安幫工作流于形勢。刑釋人員回到地方以后,極少有主動到司法所、村報到的(主動去的是要政策照顧);有的刑釋人員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幫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無計可施,從而造成脫管漏管現象的發生。4、法治宣傳工作單打獨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各部門、單位僅是“被動”參與,普法教育“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得到很好落實。有的鄉鎮黨委中心組學法制度未能落實,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級檢查,只能是在會議記錄上后補一下應付。5、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任務日益加重。司法所預防和化解矛盾的難度日益加大,維穩任務更加艱巨、繁重。6、法律服務難以滿足廣大群眾的需求。在鄉鎮,司法所承擔法律服務的大頭,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以收費為主,不利、不便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但現在司法所工作人員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務資格證書,只能空留一腔為民服務的熱情,這一決定與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背道而弛!
(四)經費保障。1、司法所工作經費不足。鄉鎮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調解經費、社區矯正經費、內外網辦公經費等在內,大約在二萬、三萬元之間,不能滿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員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機關同等待遇(如誤餐補貼、加班補貼、社會公益活動),又不能享受鄉鎮同等待遇(如征地拆遷補助、滿勤獎等),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3、無執法警車。不便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等工作。
二、解決基層司法所問題的意見建議
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的不斷加速,國家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作用越來越大,任務越來越重,社會價值日益彰顯。為此,要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解決司法所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1、爭取黨委、政府關心重視。為基層司法所解決人(確保每個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專業的正式工作人員)、財(加大縣、鄉(鎮)兩級財政的支持力度,將司法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物(確保鄉鎮街道司法所面積要達120平方米以上的臨街、落地的辦公用房)。
2、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按照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隊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訓、業務交流、外出參觀學習等各種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勞、有實際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隊伍。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切實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組織機構、管理體制、隊伍建設、業務工作、所務管理的規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職盡責,以有為爭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為基層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著力點,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深入開展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工作;落實“首要標準”,著力打造“兩類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違法犯罪率作為衡量監管工作的首要標準,努力把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改造成為守法公民;加強法律服務業引導,堅持公平正義。加強民生領域的法律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百姓群眾解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