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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范文(精選14篇)

                  時間:2022-05-05 理論文章 點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的文章14篇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1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領導班子能力建設是指對領導規律、領導理論和領導方法等等的掌握和熟練程度,以及領導班子自身的素養、思想方法、實踐經驗和有關知識與技能水平,及其在領導活動中的綜合表現。一個企業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好與差、能力素質的強與弱,直接關系到該企業的興衰成敗。 

                    一、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引領科學發展的能力不高。目光短視、急功近利,不能按照本單位的性質和發展走向,進行系統地、科學地預測和分析,市場開拓乏力,缺乏相應的對策,導致市場占有率不高。在如何才能實現科學發展方面,辦法不多,思路不寬,措施不力。以人為本和人才競爭觀念樹立得不牢,企業高、精、尖人才比較緊缺,員工創造性開展工作不夠。

                    二是改革創新的能力不足。在工作中,缺乏創新思維,不能及時更新思想觀念,不能用全新的理念來研究和解決問題,形不成富有特色的工作思路,不能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缺乏創新管理能力。各種問題的解決缺乏具有創新的精神品格、創新的思維方式、創新的工作方法和創新的管理技能。

                    三是破解難題的能力不強。在影響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上,形不成正確有效的思路,拿不出切合實際的舉措,等、靠、要的現象比較普遍。出現問題、特別是出現棘手問題后,猶豫觀望、茫然失措。有的作風漂浮,不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工作中習慣于說空話套話;有的敷衍塞責,做表面文章,不是為了解決問題,促進發展,而是為了應付上級,很多工作往往在一片“落實”聲中落空。

                    四是團結協調的能力不好。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缺乏溝通與理解,缺少容人容事、不計思怨的雅量和相互諒解、坦誠相見的氣度,以及聞過則喜、從諫如流的胸襟。有的甚至明爭暗斗,相互拆臺。在紛繁復雜的矛盾面前,思路不清,重點不明,不能提綱挈領,抓住要害。在發生間題以后,不能及時地協調關系,化解矛盾,保持政令暢通。

                    五是相互監督的能力不實。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存在三種現象:即對自己不愿被監督,對別人不想去監督,對有明顯苗頭和傾向的問題不敢去監督。表現為監督的乏力與缺失。

                    六是選人用人的能力不夠。沒有確立正確的選人用人觀念,缺乏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體制機制。缺乏正確的識人方法,不能正確處理好德與才的關系,正確處理好學歷、文憑和能力的關系。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憑印象、憑個人好惡,有的甚至搞任人為親,導致一些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缺乏科學的選人方法,沒有堅持走群眾路線,群眾在干部選拔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缺失。

                    二、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第一、領導班子決策能力還不夠高,不能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在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學的決策程序方面還停留在口號上。對市場沒有能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導致有時對市場判斷失誤。不能正確認識人才對企業發展的作用,沒有注意發揮專家和智囊人員的咨詢作用,相信自身多,相信群眾少,員工的聰明才智得不到有效激發與釋放。

                    第二、思維受傳統束縛、相信經驗、疏于動腦,對新情況、新問題敏感程度不高;忙于事務、荒于學習、知識匱乏,理論底蘊的缺乏導致創新思維能力不高。求穩怕亂、明哲保身、不思進取,習慣于運用從前的、已有的管理模式與經驗。

                    第三、班子結構不合理。在抓領導班子建設中,往往偏重個體因素,對班子結構則重視不夠,未能圍繞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這個主題,有針對性地、系統地進行研究。雖然在搭配領導班子時,也盡量考慮了班子成員在知識、年齡、氣質等方面的因素,但由于領導班子成員個體性格特征的復雜性、隱蔽性、可變性以及工作方法、思維方式、生活閱歷的不同,工作中產生分歧和矛盾,班子自身往往無法有效解決。

                    第四、在各級對領導班子監督上,上級監督夠不著,同級監督走過場,紀檢監督無權威,群眾監督不管用,輿論監督很薄弱,組織建設不到位,導致監督工作蒼白無力、形同虛設。

                    第五、選人用人運行機制不科學。存在“三多三少”問題,即:一般性規定多,具體要求少;彈性的多,剛性的少;原則性的多,操作性強的少。從制度的執行上看,執行制度不嚴肅,抓落實不力,有章不循、不按程序辦事的問題往往不能及時糾正。對違反制度問題的縱容,導致已有制度流于形式。

                    三、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主要對策

                    (一)開展好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培訓,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業務水平。一要認真制定教育培訓規劃,合理設置培訓內容和培訓周期,創新干部教育培訓機制。做到重要干部重點培訓,優秀干部優先培訓,年輕干部經常培訓,緊缺人才抓緊培訓。

                    堅持改革創新,樹立素質教育、終身教育的理念,按照理論創新、體制創新、科技創新的要求,遵循干部教育規律,改革干部教育培訓的內容、方法。進一步拓寬干部教育培訓渠道,加大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資金投入,加強干部培訓師資隊伍和培訓基地建設,有重點地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各級干部所在崗位其素質、知識水平與工作能力的要求,開展不同類型、不同級別的培訓。I-要抓好專題、專業技能培訓。要從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著力辦好各類市場經濟知識、WTO知識和有著法律法規知識專題培訓班、脫產學習班、研討班等,有計劃、分期分批對各級領導班子成員開展輪訓,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綜合能力,

                    使之成為直接對口專業精通,協作相關專業熟知,部門之間工作內容、程序了解的內行干部。領導干部人人都必須要有培訓下屬行政管理藝術和專業技能的能力和責任義務,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指導解決問題。三要盡快建立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質量考核評估制度。對領導干部培訓要達到的目標、培訓的形式、經過的程序、需要掌握的內容、師資力量的選配、參觀考察的選點等要由人力資源部門的綜合調查研究,提出具有實質意義的評估報告,重點是對下屬的培訓能力,形成階梯培養機制,本級不合格就是要問責上級,不能成為下屬老師的領導視為不合格。在評估的過程中優化干部培訓的程序和途徑,切實解決領導干部培訓工作系統性不強問題、培訓標準不夠明確、培訓針對性不強與效果不好等問題,切實提高干部培訓的實際效果。

                    (二)在實踐中加強領導干部的能力建設。領導干部要深入到基層去,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摸索出一套能夠指導具體實踐活動的方法。

                    基層工作是各種矛盾的集中點,各種工作十分繁雜,需要多種才能,也可以鍛煉多種才能。基層工作直接面對群眾,說話辦事周期短、時間快、回旋余地少,在這種環境下實踐,能夠鍛煉一個人的反應能力、政策水平和工作熟練程度。

                    (三)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嚴格選人用人的標準,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把“人品”放到第一位,把是否具有領導才能作為重要內容,做到按標準定取舍,按德才選賢能,把那些思想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優秀干部選拔上來。要實行公開選拔、競聘。根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發展程度和工作需要,定期選擇一些領導崗位面向全體員工公開選拔、競聘,并形成一種制度,使領導能力強的干部能夠脫穎而出。領導干部要能上能下,加大調整不稱職領導干部的力度。逐步建立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制度,建立領導干部降職制度,疏通出口,使一些因能力因素不稱職的領導干部能夠下得去。

                    (四)優化配置,夯實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基礎。

                    一要進一步完善和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優化班子結構是增強班子整體功能的前提和基礎,對領導班子成員特長、性格、文化、年齡實現互補,達到最佳組合。針對當前發展是企業的第一要務的實際,尤其要注意選拔熟悉市場經濟、懂得金融知識、法律知識、資本經營,擅長專業技術、行政管理培訓的綜合素質強的干部進各級領導班子。要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注意用好各年齡段干部,大力選拔培養黨外干部,實現領導班子的優勢互補。

                    二要全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與程度,把那些確有真才實學,具有較高政治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有工作實績,肯為員工辦事的同志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擔當重任。大力推行競爭上崗制度,逐步提高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比重,通過競聘發現和選拔各方面人才。

                    三要拓競領導干部選人用人視野。組織部門在選人用人上要做到“眼界寬、渠道暢、信息靈”,主動深入實際,了解各個層面、不同類型、不同崗位干部的特點、專長,為用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建立能力測評體系,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的評價機制。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的正確評價是全面了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的依據,更是增強針對性,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所以要建立一種科學合理的測評體系,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進行綜合測評分析,才能得出較為合理的評價結論。能力測評內容主要包括::

                    1.業務理論知識。

                    2.能力結構。實際工作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需要具備的綜合能力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主要是計劃能力、組織能力、表達能力、領導決策能力、適應能力、開拓創新能力等等。

                    3.氣質、個性與興趣。個人的風格影響了領導干部在某一具體職位潛能的發揮,特別是對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發揮產生強烈的影響,通常性格互補型對推動工作作用顯著。

                    要建立一套能力評價的運作機制。

                    一是健全領導干部崗位職責及任職能力資格體系。進一步改進、豐富領導干部職責內容及任職能力資格要求,并使之具體化、明細化,提高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二是完善定性與定量分析評價辦法。定性分析要克服評價不全的問題,定量分析要解決科學量化的問題。

                    三是完善評價結果的實踐運用機制。運用評價結果就是要讓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形成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局面;鼓勵先進,鞭策落后,形成你追我趕,爭先進位的競爭局面

                    四是組建高素質專業化的能力評價隊伍。建立一支門類齊全相互配套,具有評價權威的專業隊伍是評價機制高質量運行的保證。

                  第2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領導班子能力建設是指對領導規律、領導理論和領導方法等等的掌握和熟練程度,以及領導班子自身的素養、思想方法、實踐經驗和有關知識與技能水平,及其在領導活動中的綜合表現。一個企業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好與差、能力素質的強與弱,直接關系到該企業的興衰成敗。 

                    一、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引領科學發展的能力不高。目光短視、急功近利,不能按照本單位的性質和發展走向,進行系統地、科學地預測和分析,市場開拓乏力,缺乏相應的對策,導致市場占有率不高。在如何才能實現科學發展方面,辦法不多,思路不寬,措施不力。以人為本和人才競爭觀念樹立得不牢,企業高、精、尖人才比較緊缺,員工創造性開展工作不夠。

                    二是改革創新的能力不足。在工作中,缺乏創新思維,不能及時更新思想觀念,不能用全新的理念來研究和解決問題,形不成富有特色的工作思路,不能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缺乏創新管理能力。各種問題的解決缺乏具有創新的精神品格、創新的思維方式、創新的工作方法和創新的管理技能。

                    三是破解難題的能力不強。在影響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上,形不成正確有效的思路,拿不出切合實際的舉措,等、靠、要的現象比較普遍。出現問題、特別是出現棘手問題后,猶豫觀望、茫然失措。有的作風漂浮,不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工作中習慣于說空話套話;有的敷衍塞責,做表面文章,不是為了解決問題,促進發展,而是為了應付上級,很多工作往往在一片“落實”聲中落空。

                    四是團結協調的能力不好。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缺乏溝通與理解,缺少容人容事、不計思怨的雅量和相互諒解、坦誠相見的氣度,以及聞過則喜、從諫如流的胸襟。有的甚至明爭暗斗,相互拆臺。在紛繁復雜的矛盾面前,思路不清,重點不明,不能提綱挈領,抓住要害。在發生間題以后,不能及時地協調關系,化解矛盾,保持政令暢通。

                    五是相互監督的能力不實。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存在三種現象:即對自己不愿被監督,對別人不想去監督,對有明顯苗頭和傾向的問題不敢去監督。表現為監督的乏力與缺失。

                    六是選人用人的能力不夠。沒有確立正確的選人用人觀念,缺乏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體制機制。缺乏正確的識人方法,不能正確處理好德與才的關系,正確處理好學歷、文憑和能力的關系。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憑印象、憑個人好惡,有的甚至搞任人為親,導致一些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缺乏科學的選人方法,沒有堅持走群眾路線,群眾在干部選拔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缺失。

                    二、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第一、領導班子決策能力還不夠高,不能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在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學的決策程序方面還停留在口號上。對市場沒有能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導致有時對市場判斷失誤。不能正確認識人才對企業發展的作用,沒有注意發揮專家和智囊人員的咨詢作用,相信自身多,相信群眾少,員工的聰明才智得不到有效激發與釋放。

                    第二、思維受傳統束縛、相信經驗、疏于動腦,對新情況、新問題敏感程度不高;忙于事務、荒于學習、知識匱乏,理論底蘊的缺乏導致創新思維能力不高。求穩怕亂、明哲保身、不思進取,習慣于運用從前的、已有的管理模式與經驗。

                    第三、班子結構不合理。在抓領導班子建設中,往往偏重個體因素,對班子結構則重視不夠,未能圍繞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這個主題,有針對性地、系統地進行研究。雖然在搭配領導班子時,也盡量考慮了班子成員在知識、年齡、氣質等方面的因素,但由于領導班子成員個體性格特征的復雜性、隱蔽性、可變性以及工作方法、思維方式、生活閱歷的不同,工作中產生分歧和矛盾,班子自身往往無法有效解決。

                    第四、在各級對領導班子監督上,上級監督夠不著,同級監督走過場,紀檢監督無權威,群眾監督不管用,輿論監督很薄弱,組織建設不到位,導致監督工作蒼白無力、形同虛設。

                    第五、選人用人運行機制不科學。存在“三多三少”問題,即:一般性規定多,具體要求少;彈性的多,剛性的少;原則性的多,操作性強的少。從制度的執行上看,執行制度不嚴肅,抓落實不力,有章不循、不按程序辦事的問題往往不能及時糾正。對違反制度問題的縱容,導致已有制度流于形式。

                    三、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主要對策

                    (一)開展好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培訓,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業務水平。一要認真制定教育培訓規劃,合理設置培訓內容和培訓周期,創新干部教育培訓機制。做到重要干部重點培訓,優秀干部優先培訓,年輕干部經常培訓,緊缺人才抓緊培訓。

                    堅持改革創新,樹立素質教育、終身教育的理念,按照理論創新、體制創新、科技創新的要求,遵循干部教育規律,改革干部教育培訓的內容、方法。進一步拓寬干部教育培訓渠道,加大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資金投入,加強干部培訓師資隊伍和培訓基地建設,有重點地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各級干部所在崗位其素質、知識水平與工作能力的要求,開展不同類型、不同級別的培訓。I-要抓好專題、專業技能培訓。要從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著力辦好各類市場經濟知識、WTO知識和有著法律法規知識專題培訓班、脫產學習班、研討班等,有計劃、分期分批對各級領導班子成員開展輪訓,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綜合能力,

                    使之成為直接對口專業精通,協作相關專業熟知,部門之間工作內容、程序了解的內行干部。領導干部人人都必須要有培訓下屬行政管理藝術和專業技能的能力和責任義務,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指導解決問題。三要盡快建立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質量考核評估制度。對領導干部培訓要達到的目標、培訓的形式、經過的程序、需要掌握的內容、師資力量的選配、參觀考察的選點等要由人力資源部門的綜合調查研究,提出具有實質意義的評估報告,重點是對下屬的培訓能力,形成階梯培養機制,本級不合格就是要問責上級,不能成為下屬老師的領導視為不合格。在評估的過程中優化干部培訓的程序和途徑,切實解決領導干部培訓工作系統性不強問題、培訓標準不夠明確、培訓針對性不強與效果不好等問題,切實提高干部培訓的實際效果。

                    (二)在實踐中加強領導干部的能力建設。領導干部要深入到基層去,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摸索出一套能夠指導具體實踐活動的方法。

                    基層工作是各種矛盾的集中點,各種工作十分繁雜,需要多種才能,也可以鍛煉多種才能。基層工作直接面對群眾,說話辦事周期短、時間快、回旋余地少,在這種環境下實踐,能夠鍛煉一個人的反應能力、政策水平和工作熟練程度。

                    (三)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嚴格選人用人的標準,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把“人品”放到第一位,把是否具有領導才能作為重要內容,做到按標準定取舍,按德才選賢能,把那些思想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優秀干部選拔上來。要實行公開選拔、競聘。根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發展程度和工作需要,定期選擇一些領導崗位面向全體員工公開選拔、競聘,并形成一種制度,使領導能力強的干部能夠脫穎而出。領導干部要能上能下,加大調整不稱職領導干部的力度。逐步建立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制度,建立領導干部降職制度,疏通出口,使一些因能力因素不稱職的領導干部能夠下得去。

                    (四)優化配置,夯實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基礎。

                    一要進一步完善和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優化班子結構是增強班子整體功能的前提和基礎,對領導班子成員特長、性格、文化、年齡實現互補,達到最佳組合。針對當前發展是企業的第一要務的實際,尤其要注意選拔熟悉市場經濟、懂得金融知識、法律知識、資本經營,擅長專業技術、行政管理培訓的綜合素質強的干部進各級領導班子。要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注意用好各年齡段干部,大力選拔培養黨外干部,實現領導班子的優勢互補。

                    二要全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與程度,把那些確有真才實學,具有較高政治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有工作實績,肯為員工辦事的同志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擔當重任。大力推行競爭上崗制度,逐步提高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比重,通過競聘發現和選拔各方面人才。

                    三要拓競領導干部選人用人視野。組織部門在選人用人上要做到“眼界寬、渠道暢、信息靈”,主動深入實際,了解各個層面、不同類型、不同崗位干部的特點、專長,為用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建立能力測評體系,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的評價機制。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的正確評價是全面了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的依據,更是增強針對性,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所以要建立一種科學合理的測評體系,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進行綜合測評分析,才能得出較為合理的評價結論。能力測評內容主要包括::

                    1.業務理論知識。

                    2.能力結構。實際工作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需要具備的綜合能力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主要是計劃能力、組織能力、表達能力、領導決策能力、適應能力、開拓創新能力等等。

                    3.氣質、個性與興趣。個人的風格影響了領導干部在某一具體職位潛能的發揮,特別是對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發揮產生強烈的影響,通常性格互補型對推動工作作用顯著。

                    要建立一套能力評價的運作機制。

                    一是健全領導干部崗位職責及任職能力資格體系。進一步改進、豐富領導干部職責內容及任職能力資格要求,并使之具體化、明細化,提高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二是完善定性與定量分析評價辦法。定性分析要克服評價不全的問題,定量分析要解決科學量化的問題。

                    三是完善評價結果的實踐運用機制。運用評價結果就是要讓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形成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局面;鼓勵先進,鞭策落后,形成你追我趕,爭先進位的競爭局面

                    四是組建高素質專業化的能力評價隊伍。建立一支門類齊全相互配套,具有評價權威的專業隊伍是評價機制高質量運行的保證。

                  第3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維穩工作,不斷強化責任意識,細化工作措施,確保了我縣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但是,通過這幾個月從事維穩工作的經歷,發現我縣在維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對此,本人對當前的維穩工作進行深入的調研和思考,結合自己的工作體會,對維穩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并對改進我縣的維穩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一、我縣維穩工作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維穩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思想認識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維穩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一些領導在對待維穩問題上,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只要不出事就行,沒有將維穩工作放在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維穩工作的領導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沒辦法管的思想,發現問題不及時上報,不及時安排人員及時處理,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權責認識不清。很多單位領導潛意識里認為維穩工作就是維穩辦的事,自己協助維穩辦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動排查不穩定因素。面對縣維穩辦交辦的事項,主要領導交辦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交辦具體人員,工作就算結束,很少在過問事情的進展、處理情況。

                    (二)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到位。一是對涉穩問題抱僥幸態度,馬虎對待,應付了事。對上級預警的維穩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沒做好挨批評,因此,在上級部門了解處理情況時,總是說沒問題,結果一出就出大問題。如對涉軍人員穩控工作,縣維穩辦得到涉軍人員準備圍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鎮、相關單位做好排查穩控,并要求在下午5時前將情況上報縣維穩辦,第二天,維穩辦又專門就人員的穩控情況向各鎮進行了解,當時各鎮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沒有問題,這些人員都在家里,可結果我縣就有3個涉軍人員到了贛州市政府上訪。二是維穩預警信息處置不到位。縣維穩辦將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維穩情況及時向有關單位發布預警,要求相關單位認真做好排查穩控工作,并及時將信息反饋回維穩辦。但有關單位對事件的處置應付了事,既沒有認真進行排查,也沒有將情況進行反饋,事件根本沒有從“根”上解決。三是對預警后的問題跟蹤督查不到位。縣維穩部門也存在對預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認為把問題交辦下去就可以了,沒有進行有效的跟蹤督查。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沒有落到實處。社會風險評估主要對涉及較重大的決策、重大改革、重大項目、重大活動決策前進行風險評估。我縣雖然制定了社會風險評估辦法,但在執行社會風險評估辦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許多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實施前維穩部門并未介入。

                    (四)情報信息滯后。情報信息是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命脈,情報信息要做到服務改革發展穩定、服務本級黨委決策需要、服務引領維穩實戰的要求。情報信息的主要來源有:信訪信息、綜治矛盾排查、各級上報的維穩信息、公安專報信息、上級維穩辦轉辦信息、網絡信息等六個來源。我縣的信息情報方面主要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情報信息研判機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對所有維穩信息的真假、重要性進行甑別的過程,需要具備一定的政治敏銳性、工作經驗,因此,必須建立一個定期信息研判機制,聯合信訪、兩辦信息科、國安、宣傳部網絡信息工作組及有關單位等組成的信息研判機構,實現情況互通、信息互享、部門互動的綜合研判平臺,系統地對信息進行整合、分類、甑別、預警、交辦,才能實現從被動保穩定到主動抓維穩的轉變。二是情報信息滯后。目前我縣的維穩信息來源僅靠國安、上級維穩信息和部分上報信息及信訪信息支撐,社會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無法主動的收集社會面的信息,導到我縣維穩信息工作滯后,不利于我縣維穩工作的開展。三是工作經費不足。縣財政預算的維穩經費僅能保持維穩辦一年的正常工作運轉。但是一些涉穩信息需要通過信息員滲透收集,這樣才能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及時性,但聘請社會信息員需要大量的工作經費,僅靠財政年初的預算的這此經費是不夠。

                    (五)防范和打擊邪教不到位。“血水圣靈”活動在我縣呈蔓延態勢。近年來,我縣“血水圣靈”邪教組織活動較為活躍,傳教、聚會活動頻繁,我縣國保部門雖然一直保持高壓的打擊態勢,可成效不明顯。原因是:一是缺乏辦案經費。國保大隊缺少辦公經費,打擊只能以點帶面,不能全面同時推進。二是缺少轉化教育經費。目前,我縣的天九、龍塘、嶺北、鵝公、老城等鎮的邪教活動都比較頻繁,公安國保掌握的名單就有近500人參與了邪教的練習,宣傳與轉化教育力度不夠,受蒙騙的群眾雖打擊后,依然不能與邪教組織劃清界線。

                    二、推進維穩工作的措施及對策

                    維護穩定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把維穩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形成合力,齊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政法維穩工作才會取得新的成效,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才能健康協調發展。

                    (一)強化責任,加強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維穩工作對我縣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各鎮、各部門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各鎮、各部門要做好本單位、本部門的維護穩定工作,進一步強化各單位抓維穩的責任意識,將維穩任務落實到每一位干部職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維穩的工作局面。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向縣委、縣政府簽定維護穩定工作責任狀,如未按責任狀要求落實責任將依照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規定進行問責,才能促使各級領導重視維穩工作,加大做好維穩工作的力度,從源頭上、根本上減少不穩定的因素,形成主動維穩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行三級預警和社會風險評估機制。一是強化信息研判。三級預警是通過對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穩事件防控的諸多難題,實現維穩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轉變,由被動保穩定主動抓穩定轉變,由被動介入向主動服務轉變、由應急處置向常態穩控轉變。二是全面推行社會風險評估。社會風險評估是對黨政部門對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決策、重大改革、重大項目、重大活動進行先期預測、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頭、決策和過程防范力、處置力和穩控力。筆者認為在實施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等工作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研時,維穩部門必須要參與,針對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提出解決方案,才能有效地預防維穩事件的發生。三是加強對涉穩事件處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對發出預警的事件,要實行督辦制度,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整體聯動,加強對涉穩事件的處置力度,依法調處,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延伸觸角,建立一個覆蓋面較廣的信息網絡。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態化研判機制。成立由縣維穩辦、兩辦信息科、信訪、國保、宣傳部網絡信息常態化研判機構,定期召開信息研判會議,對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進行研判,及時向有關單位預警,落實責任。二是要建立覆蓋面較廣的信息網絡。對重點人員、重大事件的維護穩定工作,必須時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動權。建立一個可靠的信息網絡對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尤為重要,因此建議縣政府追加8萬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經費,以便我縣信息網絡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網上設立一個開放式的信息平臺,以解決群眾不敢說、不能說的情況,以此來拓寬維穩信息來源。

                    (四)嚴密防范,有效遏制邪教活動上升勢頭。一是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加大對邪教活動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批打擊一批,切實控制我縣“血水圣靈”蔓延態勢。二是建立轉化教育責任制。對打擊過的對象與相關的鄉鎮簽訂轉化教育責任書,把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做到打擊一批轉化一批,讓邪教的定南失去市場。三是齊抓共管,加強警示教育。各有關部門要聯合深入邪教重點人員家庭走訪調查,做好回訪幫教工作,并敦促其家屬子女做好管控工作。聯合縣民宗局在鄉鎮和學校積極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巡展活動,增強社會和學校師生的反邪教意識;

                    要在邪教活動突出的村寨、公共場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傳牌、宣傳標語加強宣傳,使反邪教意識深入人心。

                  第4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已成為關系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的希望工程,得到了全社會的共同重視。學校做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陣地,更是肩負著十分重要而緊迫的歷史使命。雖然長期以來,學校一直把德育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取得了很大成績,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是由于社會飛速發展,觀念不斷更新,新形勢下學校德育工作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例如,毒品、邪教、網絡等問題都是傳統德育工作中不曾出現過的新問題,過去的經驗和方法顯然已經不足以應對。這就需要學校德育工作不斷更新觀念、創新思路,與未成年人的思想特點、行為特點、興趣特點相合拍,適應時代的發展與要求。

                    一、新形勢下學校德育面臨的問題

                    (一)現實倫理與學校教育的沖撞

                    在當前社會大變革時期,人們的思想不斷發生新的變化,多元的價值取向、不同層次的思想觀念對青少年的生活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

                    1.學校所倡導的價值體系與現實生活中的倫理價值有差別。學校教育要確立集體主義價值觀,面對的卻是為個人打算,以個人為中心的社會活動;學校教育要助人為樂,誠實守信,現實中卻常有助人者被誣陷;信任別人,卻上當受騙;講實惠比講奉獻更得到肯定等等。

                    2.學校倡導的價值取向與大眾傳媒所描繪的生活方式有很大距離。社會大眾傳媒在主導方面雖然是積極的、健康的,但是其中不乏宣揚色情、暴力、僥幸的內容。

                    (二)傳統觀念與現代理念的交織

                    傳統美德的繼承和發揚,已經列入了學校德育內容并取得成效。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體現傳統美德的時代特征,賦予其新的內涵,達到傳統觀念與現代理念的融合統一,則是一個新問題。如奉獻與責任,艱苦樸素與提高生活質量,犧牲自我與珍惜生命等等。

                    (三)網絡虛擬產生的負面影響

                    信息技術的發展及其網絡的擴大,形成了超越國界,超越意識形態的全球化信息網。網絡的開通,使人們既溝通了思想又互不相識,在這種網絡交往中可能導致失去現實感,而產生種種假象;網絡的開通,也增加了自我封閉離群索居的趨勢。各自在屏幕前學習、活動,與他人沒有現實聯系,沒有真實的情感交流,同時,超地域的東西方文化差異和不同的價值觀,也會導致學生產生迷茫。

                    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建議

                    中小學德育工作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會齊抓共管、共同努力,形成學校德育工作的整體合力。

                    建議一:學校的德育工作要貼近生活。

                    首先,要引導學生直面人生,即要全面認識社會。德育應摒棄過去教條式的傳遞道德基本原則和規范,要聯系現實社會生活實際,不僅要讓學生看到社會的主流,看到積極的、正面的東西,也要讓他們認識社會的復雜性、多元性,懂得社會上除了美好的東西之外,還存在許多不良的現象,還有消極的東西,需要我們去克服,引導學生明確自己的地位、權利、義務和責任,意識到作為一個責任公民還負有改造社會的任務。

                    其次,要走進學生生活,即進入學生的內心世界,只有這樣教育才有針對性。在德育面前,每個學生都是一個具體的人,他有自己的歷史,有自己的個性,每一個人都是各不相同的。不了解學生獨特的內心世界,就不可能有的放矢。

                    再次,要引導學生參加社會生活實踐,既接受教育,又干預社會生活。學生不進入社會,不叫實踐,不實踐就沒有心靈體驗。沒有進入社會的孩子,將來就沒有進入社會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德育要貼近生活,必須要引導學生投入社會大環境中去閱讀生活、體驗社會,了解當今社會現實和市場經濟所具有的強烈競爭、積極合作以及各種復雜關系的處理。同時,德育還要干預生活。德育對社會生活的干預,主要是通過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在周圍社區和各種實踐活動場所倡導文明生活方式,從而改造周圍社會環境,促進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

                    建議二:黨委、政府要加強對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切實增強“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意識,把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作為提高教育質量的根本措施,制定中小學德育發展規劃,破解阻礙德育的思想觀念,改革影響德育工作質量的制度機制障礙,糾正輕視德育的短期行為,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加強德育的整體合力。要把中小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納入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中小學教育工作,認真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建議三:要形成齊抓共管的中小學校德育工作機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加強德育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負起統一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加強指導的職責。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學校德育工作的投入,改善學校德育工作條件;文明辦要把德育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司法部門要加強對學生的普法教育;關工委、團委、婦聯等群眾團體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逐步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學校組織實施、全社會積極參與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機制。

                    建議四:要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格局。

                    要發揮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在中小學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市縣區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切實擔負起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責任,通過創辦不同模式的家長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培訓、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成才觀,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們在健康向上、溫馨和睦的家庭環境中成人成才。要特別關心單親家庭、貧困家庭、流動人口家庭的子女和留守兒童的教育,為他們提供指導和幫助。

                  第5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摘要]國有企業經營發展中,黨建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發展方向,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是促進黨建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保障。積極探究新形勢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實施途徑對國有企業的長遠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國有企業黨建工作仍存在諸多問題,應在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路徑上下大功夫,推進黨組織系統建設,創新黨建工作方法和思路,提升黨務干部素質能力。

                    [關鍵詞]黨務工作;國有企業;隊伍建設;解決措施

                    中圖分類號:D26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914X(2018)23-0245-02

                    引言

                    國有企業與民用企業之間存在很多的不同,其中有一項就是黨務工作,在國有企業中,黨務工作是企業健康發展的政治保障,也是國有企業發展中必不可少的前提。在當前的企業發展追求利潤的環境下,黨務工作被很多企業所忽視,其中不乏國有企業。失去了黨務工作,也就失去了政治保障,從企業長遠發展角度考慮,這對企業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國有企業要認準形勢,尤其是認準黨務工作的重要性,要在企業發展中不斷提高企業黨務工作的重視度。

                    1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重要性

                    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完善對于我國我黨黨建工作的發展建設至關重要。首先,國有企業黨務建設是中國共產黨全面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國有企業的規模逐漸發展壯大。當今時代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建立的小型黨組織越來越多,黨員數量也逐年增加。國有企業內部黨務工作的建設和完善一直我國近年來黨務建設的一個焦點,尤其是在最近幾年,中央黨務組織相繼出臺了很多加強和推進黨務建設的相關指導意見和通知,并且在每次的全國國有企業黨務會議召開的時候,明確國有企業每年度黨建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詳細任務,在與時俱進的前提下,創新性的提出了很多新的改進意見。其次,黨務工作的加強是企業發展本身的一項重要手段,國有企業內部的黨務組織由于企業本身有領導作用,是每個企業思想的領導核心,是保障企業高效生產的組織保證。多年的實踐表明,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可小覷,黨員起到的先鋒模范作用很多時候能夠幫助企業攻克難關,完成挑戰,這種思想是國有企業解決各項困難的強有力的政治武器。最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需要國有企業黨務力量的積極參與,廣大的國企黨員、黨務工作者以及企業內部的職工是完善我國黨務建設的重要部分。

                    2國有企業黨務工作存在的問題

                    2.1對黨務工作的認識存在偏差

                    部分員工甚至領導干部并沒有真正認識到加強黨的建設、抓好黨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存在著重行政、輕黨務的傾向,認為搞好生產經營、完成業績指標才是硬道理,黨務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可以不要。更有甚者,認為黨務工作是“折騰”、“打雜”甚至“添亂”。一些黨務工作者也自認為是配角,缺乏榮譽感和進取精神。歷次國企機構改革,往往存在“優先”精簡黨務機構和崗位的現象,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黨務人才隊伍的穩定和黨建工作的有序開展。那些視黨務工作為“不務正業”的錯誤認識,以及“照顧”即將退休的同志到黨務崗位“養老”的現象,都極大地挫傷了大家從事黨務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

                    2.2黨務工作的形式化

                    在國有企業的發展中,一些人會認為為黨的工作是要服務于經濟的,所以黨的工作必須聽命于行政工作,黨的干部也必須圍繞行政干部展開工作,其實不然。這樣的觀念在實際工作中會導致忽視黨務工作,忽視黨組織的建設,同時也忽視黨組織功能的發揮。人們很容易在眼前利益的誘惑下將黨務工作放在一邊。有的企業雖然表面上重視黨務工作,但是實際上無論是人員還是物資的基礎上,都沒有為黨務工作提供保障,可見黨務工作的形式化越來越嚴重,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進模范作用都沒有發揮出來。

                    2.3黨建工作創新性不夠

                    當前,國有企業面臨的形勢發生了變化,新時期的外部環境也產生了新的矛盾。但是,很多的國有企業沒有真正地認識到這些問題和形勢的改變,傳統思維仍然根深蒂固,思考問題的方式和方法仍然延續原有思路,這就必然導致黨建工作缺乏活力。一些單位的黨組織還沒有形成系統的黨建理念。黨建工作體現為臨時安排多、規劃計劃少,形式主義多、貼近實際少,單位黨建工作制定出來的制度多為沿承、借鑒而來,沒有將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納入到里面,沒有系統地對本單位的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深入思考,從而導致黨建工作質量下滑。此外,部分基層黨組織在黨建活動載體的設計上傳統的多,創新的少,特色不鮮明。有些黨支部習慣于傳統的經驗和做法,超前意識和創新意識不強,在活動載體的設計上,局限于“規定動作”,習慣于“上下一般粗”,缺少結合自身實際的思路與措施,網絡、多媒體、視頻等新技術、新媒介的運用還不廣泛,創新性還不夠。

                    2.4對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培訓不夠深入

                    企業雖對黨務工作人員隊伍采取了一系列培訓措施,但有的企業缺乏全面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有的企業只是根據上級安排,被動的對黨務工作人員隊伍進行分散的培訓,不是有計劃、有安排、有步驟的對中國共產黨黨史、企業黨建、企業生產經營等內容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培訓,缺乏全面性;有的企業只是按照業務需要,遇到什么問題、培訓什么內容,進行“碎片化”的培訓,缺乏系統性;有的企業對各級黨務工作人員,采取統一的培訓形式,而不是根據黨務工作人員知識結構、能力素質、人員分布情況分層次、分類別開展培訓,缺乏針對性。

                    3關于加強黨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建議

                    3.1推進黨組織系統建設,規范“組織設置”

                    黨組織建設是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動力。推進黨組織建設,提升建設水平是保證國有企業黨組織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通過規范黨組織建設能夠切實提高全體黨員對黨組織建設重要性的深刻認識,夯實組織陣地,實現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系統化、制度化和常態化,明確了黨組織隸屬關系,充分發揮了黨在國有企業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時,嚴格按照《黨章》要求,不斷規范各級黨組織的設立,因地制宜,務求實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進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使之操之有據、行之有序,始終把黨建工作視為企業發展中的重中之重,從而構建出上下貫通的管理體系。

                    3.2實現國企黨建和文化創新共生

                    培養企業黨組織和企業發展形成共同的價值觀,高度重視國有企業的黨務假設,與企業的文化創新有效地結合起來,與企業形成一個共同的整體,與鮮明的時代精神和國企特色融合起來,同時兼顧企業的時代性,先進性和民族性。第一,理論應該與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在構建企業文化,發展企業經濟的時候,貫徹一個“中國夢”的先進思想,充分利用最新政策,發揮其指導作用;第二,統籌規劃,一個中心,貫徹全局,企業的創新發展必須要以實際為基礎,不脫離現實,著眼未來,建立具有實際意義的發展規劃,在充分了解企業自身實力的前提下,合理地提出發展目標,以充分符合國家發展的需求和自身發展的潛力。第三,順應時代發展,與時俱進,社會文化的不斷更新,企業文化也需要不斷創新發展,并且與黨建工作融為一體,建立一個一體化的企業文化創新黨務文化體系,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同時,也不斷注入新鮮的力量,減弱社會力量和外國企業文化的沖擊。

                    3.3加強培訓,提升黨務工作者素質

                    加強培訓,提升黨務工作者的素質也是新時期做好黨務工作的一個重要選擇。黨務工作者要有合格的政治素質,包括扎實的政治理論和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黨務工作者從事的工作性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他們要不斷的進行主觀世界的改造,不斷的補充政治理論知識,與時俱進,提升自己。除此之外,黨務工作者還要具備豐富的文化知識。

                    3.4強化考評,建立激勵黨務工作人員機制

                    要將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通獎勵、同考核。同時,將黨務工作人員的業績考核納入生產經營管理人員考核體系中,通過統籌協調,進行分類指導。年初制定黨建工作及黨務工作人員考核細則,明確崗位職責、考核內容,通過履職情況報告、崗位任期目標管理等制度,建立動態管理模式。在對黨務工作人員考核中,要將考核指標與考核標準與生產經營緊密結合,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考核優秀的基層黨務工作人員,通過納入各級重點培養范圍等方式,暢通職業發展通道;對考核不稱職人員,予以調整。

                    3.5健全黨務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

                    黨務工作隊伍需要加大國有企業中的黨務工作宣傳,使企業內部能夠形成良好的黨務工作氛圍,對企業中存在的漠視黨務工作、不配合黨務工作等不良現象要積極予以思想引導,使錯誤思想認識傾向能夠得到及時糾正,積極拓展黨務工作的內容和工作途徑,使全體職工都能夠認識到黨務工作對于企業發展以及自身發展的重要意義。黨務工作隊伍需要認識到自身工作的價值和意義所在,建立完善的黨務工作制度,將黨務工作內容、工作職責等進行劃分,使相關工作人員都能夠在完善的工作機制制約之下,自主開展相關工作同時企業還需要根據黨務工作價值適當拓展黨務工作的職業發展空間,為黨務工作人員提供更多的職位晉升或者個人業績提升機會,使黨務工作成為具有職業發展價值的工作崗位,從而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愿意加入到黨務工作隊伍,使黨務工作人員能夠在國有企業的黨務工作中實現黨務工作價值和個人職業價值。

                    結語

                    總之,隨著企業黨務工作重心的不斷下移和延伸,黨務工作者面臨的各種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和尖銳。所以,必須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黨務工作者進行必要的獎勵和表彰,鼓勵他們服從組織決定,顧全大局的奉獻精神,并提高他們的待遇和生活水平。只有如此,才能發揮企業黨組織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推動企業的黨建各項工作可持續發展,激發最優秀的黨務干部沉下心來做好企業基層黨建工作。

                    參考文獻

                    [1]劉鈺.國有企業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存在問題及解決研究[J].企業文化(中旬刊),2016(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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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近幾年來,我國農村大力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基層民主,保障民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力,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

                    特別是農村的“村委會”換屆選舉,采取海選的辦法,由農民群眾直接提名候選人,再實行無記名投票,選出自己的當家人,更是農民充分享有政治權利的標志。

                    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在提名、推選村委會候選人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可思議的怪現象,令人可笑、不解和擔憂,這些現象并有逐步蔓延擴大之勢。長此以往,可嚴重影響今后農村選舉工作的正常進行,很有必要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采取強有力地措施,遏制類似現象的發生。

                    一、競選出現的問題

                    1、大搞陰謀詭計

                    當換屆選舉的消息披露后,許多“官迷”打起了如意算盤,搖搖欲試爭奪村委會成員的寶座。

                    當夜幕將臨時,有許多人利用漆黑的夜晚做掩蓋,鬼鬼祟祟,像賊似得偷偷摸摸地涌進自己支持的村委會候選人成員家中,商討有關競爭的事宜。

                    一是成立競選班子。像西方國家一樣,成立專門的班子,組成人員一般是本家族里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同時還吸收與自己非常要好的其他力量參加,具體負責競選工作地指揮工作。

                    二是開展調查摸底。安排自己的貼心人通過不同渠道、不同形式開展深入地調查,將競爭對手的政治資本、經濟實力、競選優勢等一一查實,再進行認真地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

                    三是與村里的幾大幫派的頭目溝通,談好條件,互相利用,聯合起來對付對方有勢力的競爭對手。

                    四是宴請能說了算、有活動能力的選民,疏通感情,讓吃了喝了的人為自己服務,展開攻勢,盡量拉攏更多的選民。

                    五是組織自己的干將,在交通要道設立崗哨,在選舉投票期間,對自己以給錢的選民,堵截到投票會場,力爭使自己多得票源。

                    2、賄賂選民

                    有錢能使鬼推磨。有些競選候選人把人與人的關系變成互相利用的金錢關系,信奉只要給錢就能擺布他人,聽從自己的指揮,就保證選自己的觀點,開展了不正當的競爭,不遺余力地賄賂選民。

                    一是充分利用自己選舉班子的人員,把全村選民人數準確進行統計,逐個進行分析,將立場不堅定、左右搖擺中間勢力作為工作、行賄的重點,一一列舉清楚,確保一個也不能少。

                    二是挑選自己精明人員做探子,全面搜集競選對手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對方行賄的品種、數量、方式,及時掌握準確無誤的上報,以便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如發現有位競爭選手向村民每人發放xxxx元,自己則要在此基礎上每人再增加xxxx元,以擠垮對手、從中取勝。

                    三是安排自己的可靠人員,按分析確定的選民名單,每人包幾個戶,分別逐戶上門說明來意,將錢如數交給選民。

                    四是在初選如果發現對自己不利,則采取果斷措施,分頭在選舉場外直接送給選民現金xxxx元,再為自己當選上“保險閥”。

                    五是要求發放現金的人員,對收到錢的選民講清楚,必須在自己投的選票上,按統一要求的作上標記,如寫自己名字時第一個字第一筆劃要特別長,分清拿到自己錢后的選民是否真正投了自己,以檢驗選民的可信度。

                    3、大送空頭支票

                    不少競選候選人,為贏得選民的支持,絞盡腦汁許諾還愿,強占選民市場。

                    有的競選人在各種場合向選民透漏,說自己上任后,每年每人增加福利費xxxx元;有的許諾若他當選,將安排選他的人在本村干xxxx職務;有的說每年叫村民出去旅游;有的承諾改善村民環境、生產條件,要打井、修路、按路燈等;更有甚者毫無掩飾的說,如果他當選,凡投他票的人每人再給xxxx元。除不能研發“嫦娥一號”衛星外,什么事也敢承諾,真是五花八門、離奇古怪。

                    這些或明或暗的表態,根本不顧本村集體經濟實力,亂放空炮,其目的就是蠱惑人心,混水摸魚,以達到他當選的目的。

                    二、不正當競爭的危害

                    嚴重影響民主政治。

                    選舉候選人用以錢換權、以權謀私,既膨脹了行賄人“當官”的夢想,又扭曲了受賄人的意志,尤其嚴重的是侵害了選民的政治權利,,違背了選舉的公平、公正的原則,嚴重毒化了農村的政治環境、社會風氣等。   

                    村委會換屆選舉期間,你保這位候選人,我保那位候選人,涇渭分明,勢不兩立,互相攻擊、謾罵,拆對方的臺。原本和和睦睦的村民人為分為幾派,視如仇敵,原本非常要好的鄰居互不理睬,更有甚者,同族、本家、親戚、朋友因推選候選人的立場不同,父子不是父子,親戚不是親戚,撕開情面、互步來往,甚至大打出手,歐斗傷人事件屢屢發生。

                    已當選的原競選班子人員,因競選出勁、行賄資金不一,在村委班子職務的分工上產生嚴重分歧,導致班子之間互不服氣,工作不配合,雙方甚至出現嚴重沖突,影響了村里工作的正常進行。也有未當選的候選人,存有嫉妒、報復心理,與已當選人事事作對、處處為敵。或暗地糾合意見一致的人處處設卡、故意刁難當選人,千方百計設法推翻當選人制定的規章制度,讓其難堪、無法收拾;或與村集體有經濟來往的人串通,不上交應承擔的有關費用,使村里經濟敷不付出、舉步為難,無法開展正常工作;或勾結社會上的黑勢力,走上犯罪道路,將當選人打傷、致殘等,擾亂了農村公共秩序,影響了農村的社會穩定。

                    三、嚴重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有不少競選候選人,參加競選的動機不純,除出風頭外,還存有當官就要以權謀私、不勞而獲,不斷蠶食集體財產的念頭。

                    尤其是自己在競選中已經花費了大量的錢物后,當上官就得千方百計的想辦法撈回來,要獲取賄選中“投資”的高回報,還要兌現用“公權力”為親朋好友謀私利的承諾。于是,村集體經濟這塊唐僧肉,被處心積慮地宰割。

                    具體表現在:收取集體收入的錢不入帳,塞進自己的腰包;不惜采取造假、冒領等手段,人為加大開支,騙取集體資金;在村集體項目進行承包時,暗箱操作,與承包人勾結,故意降低承包費,收取回扣錢;乘為農民辦事之機,大筆撈取好處費中飽私囊等;有的甚至私分和揮霍村級集體資金,導致資產流失、集體經濟弱化。 

                    四、當選者明哲保身

                    農村村委換屆一般3年一屆,這樣使已當選的人不得不從長計議,為自己下臺后的生計著想。

                    一是堅持少樹敵,不堅持原則,惹人的事不惹為佳;

                    二是在位不為民做主,群眾要求做的事能推就推,能上繳的就上繳,能拖延的就拖延,實在推不過去就和稀泥,囫圇換囫圇,當和事老;

                    三是對村里有爭執的事務能遷就的則遷就,甚至犧牲集體利益緩解矛盾、換取和平;

                    四是無長遠打算,得過且過,把上任前的承諾拋到九天云外,村經濟發展緩慢,乃至停止不前。

                    五、對策

                    (一)加強政治思想、法規教育

                    目前,在農村中,抓經濟的多了,做政治思想教育的少了;“一切向錢看”的多了,關心集體、互幫互助的少了;低級、庸俗的多了,奮進、向上的少了。

                    如在換屆選舉過程中,不問人品、不管素質、不管能力,只要有錢就是“老大”,就能順利當選,這種現象已四處蔓延,且呈現越來越大的趨勢。目前出現這種反常現象,是我們應該醒悟、痛下決心扭轉的時候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大力進行宣傳教育。

                    一是通過灌輸黨的“十七大”精神、社會公德、思想品質等知識,教育農村干部、群眾以誠信為出發點,以社會公德為準繩,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正直無私、提高政治素質;

                    二是大力普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重點向農民介紹什么是賄選及法律對賄選的處罰規定的理解,強化選民的法制意識,幫助農村干部、群眾加深對有關村委會選舉的相關法規的認識,全面、準確掌握其精神實質,自覺知法守法,運用法律手段規范自己的行為,不為金錢所動,公平地對待每一位競選候選人。對那些存心不良的準政客,要堅持正義,處于公心堅決不投他的票,使出錢買票的人陰謀劃為泡影,真正選出一個群眾信賴、能夠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的村委會領導班子。 

                    2、加強競選的組織工作, 作為主管村級換屆的鄉鎮、街道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正確進行引導,采取必要的措施。

                    一是要防患與未然,事前要考慮周全,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操作規范,特別是對違法行為要提出明確的處罰辦法。

                    二是在換屆前,鄉鎮、街道要組織力量深入基層,到村里與有關人員座談,詳細了解該村的各個家族人員數量、分布,對有影響力人物要搞準思想動態,找準“穴位”,有針對性的對癥下藥。

                    三要召集黨員、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正確進行引導,倡導能人當選的理念,特別是突出思想覺悟高、作風正派、有文化、有本領、真心愿意為群眾辦事的人的宣傳,讓群眾了解其人的優點,為其順利當選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

                    四要成立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合整治小組,對利用不法手段進行欺詐、行賄、威脅的,尤其是對在選舉場外明目張膽進行行賄的,要積極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嚴厲進行制裁和懲罰,并提醒選民提高警惕、予以抵制。

                    五是嚴格選舉程序。要按程序進行候選人的預選及正式選舉工作,切實做好投票、監票、唱票和計票工作,整個工作要透明公開,當場公布選舉結果,給選民一個明白,消除群眾的戒心。

                    六是及時掌握農民的思想動態,發現苗頭,及時引導,消除隔閡;對有矛盾的群眾,找出癥結所在,有針對性做思想工作,化解積冤,維護安定團結,真正選出一個群眾信賴、能夠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的村委會領導班子。

                    (二)切實落實監督機制

                    一是對新上任的村級班子,搞好跟蹤檢查工作。要根據競選人講演稿提出的規劃,逐條逐句的落實兌現情況,并將結果張榜公布,讓放空炮者難堪、站不著腳;

                    二是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村級收入臺帳,隨時掌握各項收入的項目、收取時間、兌現情況等,使收取的各項收入都能及時入集體帳,不給私吞公款者提供機會;

                    三是對各項開支實行“一枝筆”簽字,同時進行民主理財,由民主選出的理財小組嚴格把關,實現開支雙重把關;

                    四是鄉鎮、街道財務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限期整改,使違法亂紀行為無可乘之機。

                    五是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村級財務由鄉鎮、街道農村財務管理部門代管,收支事項均在有效的監督之下,杜絕違法亂紀問題地發生,促進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

                    (三)教育干部努力工作

                    通過對農村干部進行黨性、人生信仰、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教育,使廣大農村干部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在其位謀其政的觀念,振作精神,以良好的心態、高昂的斗志積極地干工作,積極奮進、銳意進取,扎扎實實做好每一件事,堅決消除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消極思想,抖擻精神投入工作。

                    綜上所述,遏制村委換屆中的不正之風已成為農村村民自治的當務之急,治理時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村務民主決策、村級集體經濟民主管理以及村干部激勵約束機制等,從根本上鏟除賄選等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促進農村經濟繁榮,推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時代農村進程發展。

                  第7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信訪制度作為中國最基本的民意表達制度,是黨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但就實際情況而言,近幾年來,這一民意渠道出現了一些不適應、不符合新形勢下社會發展要求的問題。現行信訪救濟機制在大量社會矛盾面前表現出的軟弱和力不從心,群體訪、重復訪和赴省進京訪上升幅度大,法院雖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并且不斷加強維穩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信訪壓力卻未見明顯下降,且矛盾化解成本日趨增加,陷入了“出力不討好”的窘局。這種十分尷尬的局面,不僅嚴重影響法院的正常工作,也損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面對這樣嚴峻的形勢,如何讓這種優良的表達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創造活力,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完善信訪制度,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按照“十八大”報告的要求,妥善解決人民群眾的涉訴涉法信訪問題,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我們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當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上講,近幾年來我院信訪總量呈下降趨勢,信訪秩序基本正常。但是在每次院領導接待日時,來訪的重訪率呈上升趨勢,要求面見領導的來訪人數不斷增加。我們認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缺乏統一規范

                       目前法律對涉訴信訪的內涵、處理程序、處理原則、違法制裁等內容缺乏統一的規范,客觀上給信訪工作的正常開展帶來了諸多困難。比如,對當事人濫用權利缺乏法律約束。當事人對生效裁判不服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向法院申訴、申請再審,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但是,部分當事人濫用這一權利,有的就同一問題到處申訴、上訪、無理糾纏,甚至辱罵、威脅法院信訪工作人員,重復訪、越級訪、鬧訪等問題比較突出,嚴重影響法院正常的信訪秩序和工作秩序。還有的當事人暴力訪或以上訪為名干擾審判秩序,但法律對這些行為的處理缺乏規制,解決信訪難題的辦法不足,信訪工作一定程度上出現被動,影響了信訪工作的有效開展。再如,目前申訴人對同一案件、同一問題,多次上訪申訴或控告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上訪人曾數次赴省進京上訪,雖經多次協調,相關領導甚至多次與其對話,但效果并不明顯。還有些案件的判決結果是正確的,但一些當事人抓住審判、執行中存在的瑕疵,如手續不規范、文字有誤、承辦人員言行有些欠妥等到處上訪、控告。

                       據統計,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上旬,我院共收到人民群眾來信(僅指通過我院信訪窗口)266人次、人民群眾來訪53人次;

                    共開展院領導接待日活動22次,總計接待各類上訪人員595人次,其中初次到我院上訪的僅僅95人次,占總數的15.97%,也就意味著高達84.03%的上訪人員是“老上訪戶”或者“上訪專業戶”。有的案件已經進入再審程序,當事人依舊上訪;

                    有的案件在二審程序中,當事人不聽解釋、不按照法律規定主張權利,只要是有院領導接待日就來上訪,變相給相關業務庭(包案專班)和審判執行人員施加壓力;

                    有的經過我院、省高院再審并作出了裁判,當事人總認為法院的裁判錯誤堅持上訪要求“糾錯”。信訪案件操作處理的不規范、不統一、不得力、不協調,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目前信訪案件數量多、問題突出、矛盾尖銳的現實情況,不利于真正做到讓當事人服判、息訴、罷訪。

                       (二)忽視涉訴信訪的訴訟性

                       涉訴信訪與行政機關及其他國家機關的信訪不同,有其自身特點,根本區別在于涉訴信訪工作具有訴訟性。法院涉訴信訪絕大多數表現為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告訴、申訴和申請再審,是當事人行使訴權的訴訟行為,其訴訟性主要表現為請求法院啟動訴訟程序。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就是按照法律規定,對告訴、申訴和申請再審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啟動訴訟程序。對符合法定立案標準的,予以立案,反之,則駁回申請。然而,在現行信訪制度中,當申訴人向國家機關申訴,國家機關認為申訴人有道理的,即以“有錯必糾”為由要求法院復查進入再審,以息事寧人。有的新聞媒體僅聽一面之辭便對法院裁判妄加評論,嚴重損害法院裁判的權威。

                       (三)目前一些處理辦法有誤導傾向

                       當前相關機關對待一些老大難信訪問題的態度和處理結果,很容易讓人產生“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印象。有的為求得一時的清靜,做出無原則讓步,使無理纏訪纏訴的人得到一些好處,甚至賠錢了事,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無理纏訪纏訴人的氣焰,容易造成誤導。此外,目前各級組織對進京上訪很敏感,進京上訪人數也已成為考評各級組織的一項指標。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上訪人員堅持過高或無理要求,更動輒以越級赴省進京上訪來要挾各級組織,給法院施加壓力,或利用重大活動、傳統節日、“兩會”期間擇機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給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壓力。僅從去年年底的市五次黨代會到今年的全國“兩會”、省十次黨代會、“十八大”幾次重要會議召開看,我院一方面要專門派人到北京、武漢值守進行接訪,另一方面還得安排干警在XX火車站、長途車站巡視,一旦發現上訪人員就必須勸阻,未發現但接到通知的也必須派人把這些上訪人員接回。這種做法客觀上助長了上訪人員在重大節假日、重大會議期間上訪或者威脅上訪的不良風氣,也根本無利于問題的解決。

                       (四)對司法權威構成沖擊

                       雖然我們必須堅持“有錯必糾”,但在我國現行再審制度下,法院裁判生效后處于隨時可能被提起再審的狀態,導致既判力的軟化,損害了法院裁判的權威性和法律的嚴肅性。有些上訪人員拿著生效裁判直接到高一級法院甚至北京上訪,上訪者只要拿到上級機關開具的一份催辦函便以為拿到了“尚方寶劍”,要求法院解決問題,不解決就又上訪,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司法權威。

                       (五)信訪責任人的確定和考核存在不合理之處

                       有的部門將凡是與訴訟沾到一點邊的信訪都推向法院,既增加了法院的信訪負擔,又不利于問題的最終解決。此外,目前從上到下把申訴控告、進京上訪的人次作為考核各級組織稱職與否的一項指標,有的甚至采取“一票否決制”,這種考核辦法不僅會變相地引導各級組織去限制公民的上訪申訴,而且會使得部分申訴人動輒以越級上訪、進京上訪來要挾解決他們也許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訴求”。

                       (六)相關機構之間工作協調不夠給力

                       比如有的信訪案件,當事人找到法院,我們審查發現不屬于法院職責范圍內解決的事情,在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后長時間沒有回音,或者解決問題的態度消極、敷衍,進而導致當事人又反過來不停在我院、上級法院上訪。有些最高法院、全國人大常委會、湖北省委等領導機關交辦、督辦的信訪案件,我們在轉交、督辦后能夠按照要求及時回復的寥寥無幾。有的當事人在我院纏訪,我們限期要求相關基層法院把上訪人員接回,真正按照要求落實的也相當有限。

                       二、問題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當事人方面的原因

                       少數當事人欠缺相應法律知識,對一些基本法律問題存在一定誤解,雖然經過多次的解釋工作,但仍然不能正確認識,從而導致了不斷重復上訪局面的形成。例如遇到由于被執行人無能力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時,當事人仍將責任歸結到法院,指責法院執行不力。特別是對于在經濟交往過程中自身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以及參與訴訟所需承擔的風險,有些當事人缺乏清醒的認識。

                       還有一些當事人受社會輿論影響,案件一進入訴訟階段就先入為主地懷疑法官與對方當事人的關系,但經過調查證實,所反映的問題純屬無中生有。部分當事人堅持“權大于法”的人治觀念,不相信法律和司法機關,把問題的解決寄希望于法外行政權力的干涉,認為只有找到更高級別的官員才能把事情“擺平”。一些長期上訪人員無視法律和有關制度的規定,不講誠信,在我院通過協調、司法救助等方式給予他們合理補償、他們也作出書面承諾不再上訪的情況下,款項一拿到手馬上繼續上訪。個別人甚至在網絡上辱罵、攻擊、誹謗辦案人員,向最高法院等領導機關公然威脅問題不得到解決就要制造驚天動地的血案;

                    也還有個人上訪人員威脅要進京告洋狀,要報復辦案人員及其家屬。部分上訪人員法律基本知識的欠缺、做人做事基本原則的喪失,導致我們的信訪工作人員、辦案人員長期處于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也使得信訪工作更加難以取得實質效果。

                       (二)法院方面的原因

                      1、法官辦案效率不高。主要是工作作風不夠踏實,責任意識不強引起,有的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不嚴格執行法定程序,案件久拖不決,使當事人對法院、承辦法官產生不信任或抵觸情緒,進而引發信訪。

                       2、司法為民的宗旨意識不強。少數法官態度粗暴、執法不文明,致使當事人對于法官是否能夠公正執法產生懷疑;

                    甚至有極少數法官被金錢、人情關系所惑,徇私枉法,導致當事人對裁判結果不服、不滿引起上訪。

                       3、審判質量不高。有些裁判文書的說理部分不夠透徹,承辦法官又沒有做好解釋息訴工作,致使當事人對裁判結果不能接受;

                    有的沒有考慮執行效果,使得執行起來很困難,當事人在申訴無門的情況下,只能不斷信訪討“說法”。

                       4、“執行難”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一些執行法官執行不力,執行拖拉,沒有急當事人所急,甚至出現違法執行,這些也是引起信訪的主要原因之一。

                       5、少數接待法官工作方法簡單,不善于做來訪人的思想工作。來訪的群眾大多心情比較激動,容易產生抵觸情緒,接待人員若不針對性地做解釋說服工作,極易導致重信重訪事件的發生。還有的承辦法官對當事人初信初訪處理重視不夠,對于當事人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妥善處理,從而引發當事人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

                       (三)社會其他方面的原因

                       1、復雜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客觀上引發了一部分信訪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變遷,復雜的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客觀上給法院的審理和執行帶來了新的挑戰。但有些矛盾的徹底解決需要社會相應配套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2、公眾對法院執行效果的期望值過高。打官司尚有敗訴的風險,執行上更是如此。執行效果綜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比如申請執行人沒有積極地提供執行線索,或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等。有些當事人對此不能正確認識或明知道這一點,但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仍然不斷地上訪、控告。

                       3、信訪工作還沒有完全形成一盤棋。信訪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有些雖涉及到法院工作,但不是法院獨家力量所能解決,需要社會各界的通力合作、協作配合。如有時法院在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將信息反饋給相關單位,但相關單位沒有及時、妥善處理,從而引發了重復信訪或越級上訪。

                       4、部分媒體的誤導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重復上訪、纏訪不良風氣的形成。一段時間以來,在一些社會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反映的信訪問題大多是百姓受冤屈,并最終通過不斷的上訪得以平反或者解決,而對于一些無理取鬧者卻缺乏相應的報道。這就給老百姓造成了一種印象,似乎凡是信訪問題肯定就是法院或者其他機關的責任。同時,人民群眾處于弱勢地位,客觀上也更能獲取來自各方面的同情和關注。而事實上,由于一些當事人對法律問題不能正確理解,盲目地將媒體上宣傳報道的案例作為典范進行效仿,從而加劇了一些信訪問題不斷反復、久拖不決的現象。

                       5、個別缺乏職業道德的律師、法律工作者對當事人的挑撥。比如當事人想上訴,但有些律師、法律工作者就對他們說上訴要交訴訟費,且如不能勝訴,上訴費就是白交,不如申訴、申請再審,從而導致來信來訪的增多。此外,有些律師因為拿了當事人的錢,沒有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就慫恿其不斷地信訪。

                       6、各級部門對信訪工作的過高要求給信訪工作帶來了很大壓力。目前,上級部門對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嚴格限制進京上訪、越級上訪人員,這在一方面表明了上級部門及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但另一方面也易使信訪人員產生逆反心理,上面越是重視、越是限制,他越要到處寫信、上訪。

                       三、解決信訪問題的對策思考

                       (一)提高認識,規范審判和執行行為,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預防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

                       1、加強法官業務能力培訓,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從根本上解決涉訴信訪問題,還必須從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內部監督等方面入手,積極探索解決涉訴信訪問題的長效機制。堅持公正執法、狠抓辦案,以質量為中心,全面提高辦案質量,加大對辦案質量和效果的考核力度等措施,有效地促進執法辦案水平和辦案效率的提高,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信訪案件的發生。

                       2、加強作風建設,促進司法廉潔。通過開展多樣化、經常化的教育活動,增強法官的責任意識、自律意識、服務意識,把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融入到立案、審判、執行全部過程中來,杜絕工作中的“冷橫硬推、吃拿卡要”。積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認真落實反腐倡廉各項規定,及時教育處理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司法廉潔。

                       3、規范裁判文書的制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法官在制作裁判文書時應當準確表述當事人的訴求,對證據的采信與否論證清晰,在說理部分要充分運用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把法理講透、把情理講明,做到“勝敗皆明”。當事人對裁判有疑問和異議的,承辦法官要做好答疑和解釋工作,使其真正做到服判息訴。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識

                       1、要大力加強現代司法理念的宣傳與普及工作,提高公民依法維權意識,提高社會司法裁判終局意識,樹立司法權威,使每一位當事人能夠通過司法途徑和程序解決自身遇到的問題。

                       2、實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在當事人首次來咨詢、立案的時候,對當事人進行正確的訴訟引導,使當事人在進入訴訟程序時了解一些基本的裁判規則,了解訴訟風險和訴訟成本,客觀地認識自己的訴求,理性地對待法院的裁判。

                       3、完善釋明制度。釋明制度對于解決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訴訟知識不足的困境有著積極的意義,在當事人的主張不明確、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當事人誤認為自己提出的證據已經足夠時,法官依據職權向當事人提出關于事實及法律上的質問或指示,讓當事人排除不正確和矛盾的主張,澄清不清楚的主張,補充不充分的證據。完善釋明制度,平衡當事人的訴訟能力差異,引導當事人充分陳述、充分舉證和質證,有利于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判。

                       涉訴信訪案件的解決,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只要我們不斷更新工作理念,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思路,形成破解信訪難題的合力,就會從根本上解決涉訴信訪案件。

                       (三)完善改革信訪機制,統一處置標準

                       1、要嚴格明確涉訴信訪案件。不能將當事人依法定程序表達請求,對當事人上訪所反映的、正在審理程序中案件,一概納入信訪案件范疇,進一步嚴格要求,明確信訪處理原則,建立終結程序,統一標準。

                       2、改革信訪機制,建立大信訪工作格局。立案庭是信訪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其他審判業務部門和綜合部門也應認真處理信訪。從目前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看,涉及到全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沒有各部門齊心協力,單靠信訪部門是難以解決信訪問題的。

                       3、加強信訪司法解釋工作和信訪制度建設。提高法院地位,樹立司法權威,賦予法院應有的權能。建議最高法院盡快出臺法院信訪工作司法解釋,明確信訪工作性質、范圍、職能、信訪工作操作程序、管理監督制度、考核獎懲辦法,規范申訴上訪范圍、次數,制約或限制濫用權利的當事人,嚴厲處罰妨礙信訪正常秩序并且給法院和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當事人。

                       (四)落實具體措施,盡力化解矛盾糾紛

                       1、建立全院、全員大信訪格局,即院長對全院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所分管的部門的信訪工作負責,庭長對全庭的信訪工作負責,審判長對參加合議的案件負責,承辦人對所辦理的案件負責。

                       2、由專門機構負責全院的日常信訪接待工作。所有來訪先由信訪接待室接待處理,信訪接待人員應對來訪事項進行解答,促使其息訴罷訪或告知申訴渠道。建立信訪日志和工作臺賬,定期(日、周、月)進行統計、分析和通報。

                       3、由專門信訪機構做好信訪分流工作,并建立約期接談制度:正在審理和執行中的信訪由相關業務庭負責接待處理;

                    投訴法官違法、違紀和其他控告的,由監察室接待處理。對來訪當事人一般安排當天及時接待,當天不能接待的,實行約期接待,約期一般由案件承辦人對來訪人約期,案件承辦人不在時,由庭、室負責人或內勤聯系承辦人后約定接待日期。

                       4、各業務庭室設立信訪聯絡員一名(一般為中層干部),聯絡員的職責確定為負責本庭判后答疑和其他信訪交辦事項的分辦、督辦或回復;

                    排查上報本單位審理案件中的不穩定因素;

                    進行敏感案件宣判前的信訪風險評估;

                    督促做好本單位的信訪日志記錄;

                    參與院領導接待日的接待;

                    參加每周二的信訪例會。

                       5、實行涉訴信訪案件交辦(包案)原則,中央、省、市有關部門交辦的涉訴上訪案件一般按下列原則交辦(包案)辦理:案件承辦業務庭或歸口業務庭為承辦單位;

                    正在復查、再審中的案件由立案二庭、審判監督庭包案辦理;

                    經過復查和再審的案件,復查駁回和再審維持原判的案件,原業務庭為承辦部門,再審改判的案件由審判監督庭承辦;

                    原業務庭承辦人、庭長為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分管院領導為包案領導;

                    若一次性交辦的案件較多,則由分管信訪的副院長與其他院領導協商進行平衡調劑,再明確包案單位和包案領導(可擴大至審判委員會委員)。包案案件的當事人來訪一般由包案專班接待處理。

                       6、完善院領導接待日制度,每隔周三為院領導接待日,由院領導輪流接待來訪群眾,接待院領導可指定一名分管部門的信訪聯絡員參加接待。當事人平時來訪堅持要院領導接待的,由立案二庭聯系值周的院領導約定時間予以接待。

                       7、實行院、庭領導信訪、維穩值周、值日制度(值班表由辦公室安排)。值周的院領導負責本周的信訪、維穩工作,處理本周內的重大信訪、維穩事項。值日的庭、室領導做當天信訪、維穩工作,并做好重大信訪日志的記錄工作。

                      8、建立新進人員和新提拔人員信訪窗口鍛煉的制度。凡新提拔的干部和新進人員,原則上在信訪窗口鍛煉;

                    新提拔的干部一般不少于一個月,新進人員一般不少于二個月。

                       9、法警支隊負責全院安全保衛和信訪秩序的維護工作,負責對來訪人員進行安檢,收繳管制刀具、農藥、訟衣和其他危險物品,防止上訪人自傷、自殘或傷害接待法官,負責院領導接待日安全、秩序維護,協助勸返滯留訪當事人。

                       (五)實行勸返處理辦法,維護信訪秩序

                       1、對纏訪、鬧訪、滯留訪等非正常上訪人員,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責任單位或包案專班。

                       2、對發生在市委、市政府、市信訪局、我院的非正常上訪,各責任單位即時派出專人或組建工作專班趕赴現場做工作,1小時不能勸離的,由庭長到現場做工作,2小時不能勸離的,及時報告分管院領導或值周的院領導。

                       3、每天下班前2小時,信訪、維穩值日的庭室負責人、法警支隊、信訪接待室均在訴訟大廳內外進行巡查,對上訪人員進行清場勸離。對不能勸離的,及時通知上訪人案件所在業務庭或包案專班到現場做工作;

                    上訪人滯留的,庭長、承辦人、包案責任人不得離開,必須留下來做工作,直到上訪人離開后方可撤離。

                       4、需要通知基層法院接回上訪人的,按照我院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秩序切實防止和減少涉訴上訪人員滯留的通知》文件執行。

                       5、對纏訪、鬧訪、滯留訪的,建立對其進行教育、警示、懲誡“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違法上訪行為,做好證據固定工作)。

                  第8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是新形勢下建設一支高素質機關干部隊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各基層組織高度重視機關工作作風建設,采取措施、運用載體、加強教育、深化監督,使機關干部的大局觀念和發展意識進一步增強,機關形象和工作作風大為改觀。

                       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機關工作作風建設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辦事拖拉的“中梗阻”現象較為突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單位辦事原則、工作程序、限時要求等都沒有公開,給基層和群眾辦事帶來了很大的不便。二是工作缺乏主動性、創造性,得過且過。三是與民爭利的“利益化”傾向尚未根治,有的為了部門權力和利益,有的以收費代管理、以罰款抵收入,把“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有的重收費,輕管理,重處罰、輕教育,重查找問題、輕具體指導。四是有禁不止的“碰紅線”問題時有發生,一些機關干部紀律松弛、自由散漫、串崗離崗、扎堆聊天現象時有發生。仍然熱衷于用公款相互請吃,搞庸俗哲學,五是決策落實“不到位”現象還需改進,有的部門領導習慣于開會議、發文件、聽匯報,下基層不多,很少與群眾見面。

                       原因分析:一是理想信念教育有待深化。一些干部迷信于個人的成長進步寄托在某些“關鍵人物”上,導致工作中不是以群眾利益為重,而是揣摩領導心思.不愿作艱苦努力和長遠打算.或攀比,看到同事或下級被重用提拔,覺得自己吃虧,自我感覺良好,因而漠視群眾。二是思想工作針對性有待加強。對干部教育缺乏感染力,難以達到群眾期盼的“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悶、文化上解渴、心理上解壓、能力上角弱”的新需求。三是激勵機制實效性有待提高。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未能很好地發揮作用。

                       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主要對策思路:一是思想先行,把握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正確方向。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首位。要改進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把教育寓于關懷、體貼和諒解之中,促進機關內部和諧工作氛圍的形成。二是以服務為本,將群眾至上貫穿于工作全過程,為群眾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辦成事。三是制度保障,以科學的手段調動干部積極性。要結合提高執政能力和轉變政府職能,建立促進機關工作作風轉變的新型管理制度,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便于監督、科學合理”的機關工作作風建設規劃、實施、檢查和考評體系,使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真正有章可循。四是強化素質,以良好的形象確保高效務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為核心,把工作作風建設目標與業務工作目標和機關黨建目標有機結合起來,注重在“窗口”部門樹立文明服務形象,在執法部門樹立文明執法形象,在機關樹立公仆形象。要把機關工作作風建設與機關黨的建設相結合,以機關黨的建設帶動機關工作作風建設,從而保證機關各項工作“高效、務實、廉潔、文明”。五是加強監督,以從嚴治黨促進從嚴治政,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堅持層級監督和運用好法紀手段開展監督、強化公眾監督意識、積極推進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改進和完善“滿意不滿意單位”評選方法,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根本轉變。

                  第9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按照相關要求,我對照“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總要求,在認真學習《習近平關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要論述的選編》的基礎上,深入查擺、深刻剖析,明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現反思剖析如下:
                    一、存在問題及不足
                    1、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方面,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在理論指導實踐上還有不足。理論學習上,能夠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但是在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上做得還不夠,將理論學習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
                    2、在看齊意識仍需進一步增強。特別是對先進典型人物看齊上還存在差距;在實際工作中對照上級部門的一些具體規范和具體要求,還存在著許多不足。
                    3、在黨性鍛煉上還不夠深入,黨性標準不夠,敏銳性不強,對生活上錯誤思想,消極言論,抵制不夠。
                    4、有待提高工作的方式方法,對于工作中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的,想著如何能盡快完成,與其他領導同事交流溝通不夠,沒能了解實際困難并幫助解決,對工作是否如期完成可能產生影響。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學習力度不夠,深度不足,但研究的不深,沒有下大力氣,苦功夫,滿足在了解層面上,沒有深刻領會理論的科學體系和精神實質。
                    2、在黨中央提倡和公司部署上,還有行動上慢半拍的,看其他黨員干部怎么做,然后再行動。看齊意識上缺乏創造性,前瞻性,沒有創造性的開展工作。隨著年齡增長,進取心有所下降是導致思想落后的主要原因。
                    三、后續改進措施
                    針對以上問題和分析產生的原因,我要奮起直追,對照先進典型,在以后工作生活學習中開拓進取,解放思想,恪盡職守,以扎實的工作作風來完成公司交代的各項工作。
                    1、要強化理論武裝,把學習理論知識擺在突出位置,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2、要牢記共產黨的初心使命,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體現在工作中,向先進典型看齊,錘煉自己黨性,加強黨性修養,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職工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3、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克服急躁情緒,特別是對職工時候的工作態度,要學會冷靜分析處理問題,要能從服務工作大局上下功夫和氣力,團結同志,擰成一股繩,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以上是分析自我問題和改進措施,有不妥之處,敬請領導批評指正,我將虛心接受并改正。

                  第10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環境審計與可持續發展理論有機結合,它始于20世紀60年代以后。最初是以內部審計的方式進行的,旨在防范企業可能遭到環境訴訟和可能由此帶來的巨大財務風險。1995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埃及開羅召開的第十五屆大會上,把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列為主要議題,并發布了《開羅宣言》。開羅會議確定了環境審計的定義和內容。

                    環境保護是人類永恒的主題。如果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以及自然資源的枯竭這些問題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不去認真地加以研究和解決,那么人類就會受到自然界的懲罰,最終必然會威脅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在現代化建設中,必須把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一項重大戰略,把保護環境放到重要位置。審計作為一項綜合的經濟監督行為,必須在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但現實中看到,由于缺乏正確的理論指導和對環保資金收支不能進行經常性的審計監督,沒有健全的環境審計準則和評價標準體系,導致環保資金大量流失,使亟待解決的一些環保問題難以處理等現象。因此,結合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環境審計的先進理論和實踐,研究和探索我國環境審計的基本理論,規范環境審計的內容,探討其未來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環境審計是由有關審計組織依據環境法規政策和標準,遵循審計準則,系統地、定期地對被審單位的環境活動、環境財務信息和環境管理系統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并將審計結果報告委托方。環境審計要審查各級政府制定的環境政策和措施是否符合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審查企業是否建立了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適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環境管理體系并付諸于實踐;審查環保資金籌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等,糾正錯誤、查出弊端,以促使被審單位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監督被審單位切實履行其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因此,開展環境審計可以為環境利益相關者提供服務,是環境經濟管理的要求,也是實現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客觀要求。因此,筆者結合我國國情和環境審計中存在的問題,認為完善和規范我國環境審計理論和實踐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一、建立、健全環境審計的技術標準和環境經濟評價指標體系

                    審計機構進行環境審計,需要建立、健全應遵循的技術標準。主要是指應建立相應的具體準則,并使其具備實踐上的可操作性,因為它是衡量環境審計質量的標準。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環境審計委員會的《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提出最好的辦法,是建立一套框架性的理論基礎,指導審計機關如何充分考慮審計的類型、審計標準的目的和來源,建立技術標準。環境審計涉及的專業知識較廣,我國環境審計起步又較晚,缺乏環境審計規范、環境審計方法和環境審計實務等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建立健全和完善的環境審計準則目前尚有難度,而在實際工作中,如何確定環境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應采取何種審計類型、選用什么樣的取證程序和方法、審計結果怎樣評價等,只能憑審計人員的職業經驗來做出結論,尚缺乏權威性。

                    由于與環境審計相關的許多問題很難直接用經濟指標進行評價,環境審計面臨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建立合理的評價指標。要做好這項工作,應針對不同的審計類型和不同的審計目標,分別建立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及其防治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同時,綠化效益的評價標準也應重視。浙江省審計學會課題組提出環境審計要用環境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和環境費用效果分析方法,將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納入傳統的成本效益分析法中,并對此加以確認和計量,建立一套適用的環境經濟評價體系,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二、要結合我國實際,以對環境保護的財務審計為突破口,發展環境審計

                    以對環境保護的財務審計為突破口,開展環保管理和環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效益性審計是發展我國環境審計的正確道路。這是由于,從以往審計發現的問題來看,對環保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都存在許多問題。如挪用和無效使用等,具體表現為:一是排污費征收執行不力。有的地方年排污費的征收率僅為41.68%,有近六成的排污費不能征收到位;二是虛列排污費收支,有的將排污費列支為環保貸款或其他;三是環保貸款不規范,有的環保局拔出環保貸款資金,不按規定委托銀行辦理,甚至有的企業收到環保貸款也不做環保貸款賬務處理;四是擠占排污專項資金。審計發現某縣環保局將宿舍樓基建預付賬款轉列為專款支出――環保補助費支出。另外,還有的環保執法人員“靠山吃山”,造成排污費大量流失。這些問題的發生,大大降低了投入巨額環保資金的實際效果,非常有必要通過對環保資金的財務審計進行嚴格的審計監督,使有限的環保資金發揮最大的環境效益。

                    自我國恢復審計監督制度以來,已經在財務審計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較為規范的制度和方法。我國已經開展了對國務院所屬的環境保護部門、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管理的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審計,并取得了明顯成效,更應加以堅持并總結提高。

                    以財務審計作為環境審計的突破口,并在此基礎上發展環境合規性審計和績效審計,符合環境審計自身的特點及其發展規律。就其本質而言,環境審計除了要更多依靠環境專家進行專業性更強的環境審查之外,與其他已經開展的一般審計相比,無重大差別。因此它的發展規律也只能體現出以財務審計為基礎并逐步擴展到績效審計。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

                    環境審計的難度和廣度,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是一個極大的挑戰。審計人員必須熟悉審計理論與實務、財會理論與實務、環境管理原理和環境管理方法。因為環境審計是環境管理學和審計學的一個分支,或在該領域中的應用。另外,環境審計離不開相關的法律、法規,需要對環境質量、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因此,審計人員還要具備環境經濟學、環境法學、社會學、統計學和工程學等方面的知識。由于我國開展環境審計時間不長,實踐中審計人員多是以財務、工程審計知識見長,對于環境審計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術和手段等,離全面開展環境審計的要求尚有距離。因此,需要通過對審計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組織學術研討會、實踐經驗交流會等方式,以改變我國環境審計人力不足、范圍不廣、質量不高、收效不大等現狀。

                    環境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環境審計要涉及多個被審單位和部門,必須要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尤其是環保部門。環保部門由于從事專業規劃、管理、組織、協調及監控,具備專業技術能力,同時又是制定環保制度、標準、準則的主體,代表政府對社會的環保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審計作為環境經濟監督部門應與環保專業部門加強協調和溝通,在環境經濟效益的評價方面做到資源共享、資源整合,從而使環境審計機構能夠擔負起獨立于環保部門之外的審計監督行為,對被審單位的環境管理責任進行監督、評價和檢查。

                    四、借鑒國外經驗,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審計理論和實踐

                    建立環境會計,為環境審計的開展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在國外,環境信息披露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作為社會責任報告的一個組成部分,披露在公司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分析與問題討論”部分。我國環境會計發展滯后,國家沒有制定專門的環境會計準則,企業也不重視環境成本、環境效益的核算,企業會計披露環境信息很少,審計人員難以從會計報告中直接獲取審計證據。因此,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對環境信息披露的真實程度、詳細程度和披露方式進行規范,與其他國家的會計專業組織加強溝通和相互學習,結合我國的具體實際情況,作出有關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具體處理方式的規定,并隨著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逐步加以修正和完善。

                    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已就環境問題計量和會計披露的處理進行了很多研究,也積累了相關的經驗,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基本都聘請了自己的環境顧問,并就環境問題建立了自己一套工作體系或研究體系,包括有關模型及配套軟件程序,環境自我評估規劃和市場調研等。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要想在環境方面稱職地承擔起審核環境信息披露的作用,也應該學習國際先進同行的做法,考慮聘請自己的環境專家和技術專家,制訂出一套在我國行得通的工作體系。借鑒國外經驗,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可以參與協助政府部門界定環境管理問題和企業環境責任問題。

                    環境審計的出現只有二十多年的歷史,這短短二十多年,世界與經濟迅猛發展。在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雙重壓力下,各國本著“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原則,積極開展環境審計,生態環境的改善已有了明顯的成效。毫無疑問,大力推行環境審計,建立健全完善的環境審計體系,將為可持續發展戰略提供更加全面優質的服務。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正處于迅速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階段。由于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強度不斷加大,加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和低水平的技術,使管理水平比較落后,污染物的排放量越來越大。生態破壞的范圍在擴大,程度在加劇,環境形勢非常嚴峻。而我國目前對環境審計尚處于研究探索階段,所以在工作中更應該既要注重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積極擴大對外交流,又要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完善,同時還應培養和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加強環境審計技術方法的研究。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環境審計服務于宏觀調控的水平,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審計之路。

                  第11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家用電器的普遍使用,農村留守人員趨于老人小孩化,廣大農村消防工作基礎薄弱的問題已日漸突出,火災事故頻發,火災形勢越來越嚴峻,嚴重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據統計,近年來全國農村平均每年發生火災6.7萬起,死亡1500余人,受傷2200余人,直接財產損失6.7億元;每年受災住戶達4.4萬戶,至少有15萬農民受災,相當于一個中小規模縣的人口;每年的農村火災總量約占城鄉火災總量的60%左右。廣大農村消防基礎工作薄弱的問題應引起重視,急需整改。下面,筆者就農村消防工作的現狀、產生這種現狀的原因及農村消防工作的整改對策,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當前農村消防安全現狀

                    (一)農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知識匱乏。據了解,農村普遍存在沒有消防安全意識或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知識匱乏。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速,大量農村青壯年進城務工,家中留下的多為老人小孩,自防自救能力差。

                    (二)受生活習慣影響,誘火因素較多。以我黔東南州為例,由于受到傳統風俗的影響和經濟條件的制約,我州農村居民住宅的主體結構大多采用木、竹等可燃物材料,有些地區居民直接采用泥土作為墻體承重材料,且多為牲畜棚圈聯結成片,多數農家住宅房前屋后都密集堆放有玉米稈、柴草等易燃物。

                    (三)消防宣傳普及不到位,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受地理位置遠和傳播媒介少的客觀條件制約,偏僻的農村地區往往成為消防工作無法觸及的盲點。近年來,雖然在全國廣泛開展了消防宣傳“四進”活動,但由于受經濟條件、傳統觀念、文化素質、消防警力等因素的影響,消防宣傳教育普及力度還不夠大,形式還比較單一。消防機構也由于人員編制不足和“偏遠地區,無人愿去”的原因,造成管理的力不從心,無法及時提供有效消防服務。

                    (四)交通不便,消防水源缺乏。大多數農村道路狹窄,交通不便,距城區較遠,一旦發生火災,由于缺少專門的射水和登高裝備,如不能在短時間內控制初起火災,則只能“望火興嘆”。農村大部分地區水源匱乏,部分地區連基本的生活用水都成問題,更談不上消防給水了。

                    二、農村消防工作現狀的原因分析

                    首先、農村基層組織作用發揮不明顯,這是造成農村消防工作薄弱的主要因素。廣大鄉(鎮)村基層組織都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抓經濟,促發展,保穩定上,未能使消防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步開展,個別村級消防組織名存實亡,消防安全責任狀形同虛設,消防工作無人問津,導致了農村消防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其次、農村經濟落后,是制約農村消防工作開展的客觀因素。廣大農村經濟欠發達,資金欠缺,這是不可爭辯的事實。而消防工作作為一項需要大量投入的社會公共事業,不可避免地受到農村經濟基礎這一前提的制約,由于投入不足致使消防工作基礎薄弱,發展滯后緩慢,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基本上是空缺。第三、思想認識滯后,是影響農村消防工作發展的一個極為重要的主觀因素。一是大部分基層干部認為農村體制改革后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大集體已不復存在了,都是一家一戶,獨立經營,難以統一協調組織,抓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高;二是一些領導干部責任心不強,認為農村火災不會造成太大損失,不會對社會穩定造成太大危害,損失點也丟不了烏紗帽,而且農村消防工作搞得好壞與否又不列為政績考核的指標,不與個人前途利益掛鉤,因而抓消防的動力不大。三是廣大農戶平時主要以農業生產和家庭創收為主,報有僥幸心理,總認為火魔光顧自己的可能性不大,對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參與公共消防宣傳的熱情不高。

                    三、對農村消防工作的一些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政府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領導責任。

                    (二)宣傳先行,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農村防火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綜合工程,需要全體村民思想同路、行動同步、齊心協力、共同抵御。針對廣大村民防火意識不強、消防法制觀念淡薄、消防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等突出問題,堅持把消防宣傳放在首位,多管齊下,全方位提高村民主體防火意識。

                    (三)依托政府,加大力度,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切實發揮對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等職能作用。

                    (四)抓好基層民警培訓,發揮公安基層的作用。各鄉鎮派出所是公安隊伍的最基層單位,離農村近,對各轄區農村情況熟悉,如何讓他們的優勢得到發揮,達到“救早、救小、救及時”的效果。首先:抓好基層公安民警的消防業務培訓,讓他們掌握初起火災和簡單的火災撲救技能,如液化氣瓶、電氣線路火災等,使一些火災被撲滅在初起階段,不致于小災釀成大禍;其次,抓好公安派出所消防聯隊建設。

                    (五)加大投入,因地制宜,配備適應農村火災特點的車輛裝備器材,逐步改善農村的消防安全條件。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各級政府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加大了消防經費的投入。如何把這筆錢用在刀刃上,就要針對消防站服務的對象,有區別地配置消防裝備器材,不能統一配置標準,硬性安排。針對面向于農村的消防站,關鍵是讓他們的消防器材裝備符合撲救農村火災的特點。針對農村路窄、水源取用不便的實際情況,配備一些小型但又能自配少量滅火劑的消防車,以便能順利到達農村各個村組。雖說是少量的滅火劑,卻能撲滅一些小型火災,控制初起火災的發展,發揮較好的作用。要針對消防車難以停靠農村小河、池塘取水這個實際情況,還應隨車配備手抬、推車式消防泵,使農村的各種水源隨時都能發揮消防水源的作用。

                    總之,農村消防工作關系到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穩定,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深入細致地做好農村消防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農村消防安全環境是農村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環節。農村消防工作,要以農村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為依托,以消防基礎建設和消防宣傳教育為立足點,建立和完善農村消防工作管理責任機制,逐步形成政府組織、村民自治、群眾參與的農村消防工作新格局,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積極構建農村防火網絡,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而做好一切準備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12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xx縣、鄉黨委政府換屆后,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最大的特點就是雷厲風行,言必責實。從近段時間縣紀委監察局對縣直部門、單位和鄉鎮干部作風督查看,我縣干部的工作作風仍存在不少的問題,縣委已經下發了多次督查通報,但是在反復的督促檢查之后,一些領導干部仍在駕駛公車及公車私用,一些

                    干部在上班時間仍外出吃早餐,個別單位所負責的衛生區域仍然存在臟、亂、差現象。機關效能建設和城鄉清潔工程,在反復開會、反復強調、反復督查,不斷警告的情況下仍然出現那么多問題,說明一些部門和干部作風仍不過硬,實干的風氣沒有形成,有不少同志仍然習慣于按照原來的方式、程序、作風辦事。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行政效能,影響干群關系,影響投資環境,損害政府形象,制約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調查研究活動,以找出解決存在突出問題的有效辦法,是很有必要的。

                    一、當前少數領導干部作風不正的突出表現

                    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開始重視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在轉變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改進政風行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得到增強。但從調查研究和各方面提供的材料看,當前干部的工作作風仍存在不少的問題。

                    一是缺乏干事創業激情,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問題。一些干部滿足于當“太平官”、做“太平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缺乏進取之心、缺少發展沖勁,不能靜下心來認真學習,不能堅持調研,不能堅持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

                    二是服務意識不強的問題。少數干部在工作中缺乏服務意識,對待群眾態度冷漠,對待工作又推又拖;有的部門執法隨意性較大,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三是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少數部門沒有認真履行部門應該履行的職能,沒有盡到部門應盡的責任。有的單位辦事程序復雜、手續繁瑣,甚至還有“吃、拿、卡、要”的現象,有些事說是不用審批,但明放暗不放;有的雖已下放,但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事項。少數鄉鎮機關干部沒有把心思用在工作上,還有的人不求謀事,只求謀人,工作效率不高,沒有工作責任心和責任感,對自己的本職工作不負責任,給整體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

                    四是創新意識不強的問題。有些部門和干部思想保守、觀念陳舊,習慣于輕車熟路辦事情,不善于調查研究,不與時俱進,不了解新情況,不解決新問題,辦事僵化,缺乏生機。在工作中,有的干部總是跳不出原來的框框,邁不開步子,上級布置什么,就照葫蘆畫瓢,工作碰到新情況、新問題,就抓耳撓腮,一籌莫展,找不到切入點。

                    五是紀律意識不強的問題。一些干部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狀態,甚至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一些干部自由散漫、遲到早退、溜崗缺位、辦事拖拉,作風疲沓、效率低下;一些部門管理混亂、紀律松馳、監管不力;一些干部開會無故缺席或隨意頂替,開會期間交頭接耳,接打電話發短信;有的干部甚至參與賭博,自損名節,嚴重敗壞了黨員干部形象。一些部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我行我素;一些部門本位主義嚴重、部門利益至上,對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群眾敷衍塞責,導致一些很好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空,甚至南轅北轍,把本來可以辦成的好事辦壞。

                    二、促進領導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的對策和措施

                    首先要注重從思想上抓落實,切實增強作風建設的自覺性。機關行政效能的高低取決于干部隊伍的素質和能力,高素質的干部隊伍能夠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機關效能建設首先是干部隊伍的建設,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干部隊伍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要克服因循守舊、固步自封的思想、樹立爭先創優意識;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樹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意識;克服慢慢來、等條件成熟再做的思想,樹立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的意識;克服無過即功、無所作為思想,樹立無功即過、有為才有位的意識;克服以口才論人才、以過程論英雄的思想,樹立既看過程更看結果的意識;克服“拖、拿、卡、要”的思想,樹立勤政、清廉、為民意識;克服小富即安、不進則滿的小農思想,樹立大發展快發展的進取意識;克服言行不一、表面文章、好大喜功的思想,樹立言行一致、表里如

                    第一,推功攬過的意識;克服從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不可侵犯的思想,樹立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的大局意識。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切實把作風建設列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通盤考慮,統籌規劃。各級領導干部要學習胡錦濤總書記關于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倡導“八個良好風氣”的重要論述,切實提高對領導干部作風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時刻牢記黨的宗旨和自身職責,增強轉變作風的自覺性,做到認識上不斷提高,思想上永不松懈。

                    其次,要注重從領導層上抓落實,切實搞好各級黨政主要領導的作風建設。作風建設,往往上行下效,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是干部隊伍的中堅,加強作風建設,首先要抓好各級黨政主要領導這個重點。“龍頭怎么擺,龍尾怎么甩”。黨政主要領導自身作風如何,直接關系到一個部門、一個地方干部的作風建設,關系到工作的成效。抓領導干部作風建設,要從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抓起,加強教育、加強管理、加強監督。各級黨組織要加強領導,切實帶好頭,作出表率,凡是要求班子成員做到的,主要領導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要首先做到。從縣級領導到基層干部,要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管一級、層層抓落實,真正把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好。

                    第三,要注重從創新載體上抓落實,健全效能建設監督檢查和評優獎先機制。要建立績效考評獎懲機制,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評價各級領導班子、工作人員的重要依據,與干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獎勵懲處掛鉤。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把機關工作人員在效能建設中的表現作為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大張旗鼓表彰先進,鞭策后進。要讓廣大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到,作風問題,說到底是個實踐問題,群眾看干部的作風,既聽其言,更觀其行。要在實踐中創新作風建設的載體,特別是把作風建設和做好“和諧效能發展”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廣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促進干部作風明顯好轉;要把作風建設和為群眾辦實事好事結合起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把作風轉變體現到一件件為民服務的實事上,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作風建設的成效。要根據自治區的統一安排,把作風建設和“選派優秀干部駐村擔任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活動結合起來,推動干部作風的轉變。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精心開展作風建設主題實踐活動,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一個一個地整改,努力使干部作風得到明顯改進。

                    第四,要注重從制度上抓落實,切實建立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我們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的講話要求,堅持一手抓當前,一手抓長遠,在教育、制度、監督上下工夫。要在工作規劃、組織領導、督促檢查等方面建立健全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的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要深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對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項目進行再次清理,尤其是加大對非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進一步下放審批程序,建立縣行政服務中心,盡可能將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把政務公開作為各級各部門施政的基本制度。擴大政務公開的范圍和層次,規范政務公開的內容和程序,完善政務公開的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首問責任制就是首先接受辦理的人員要負責到底,能當場辦結的要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要告知辦結時間。現在有些單位辦事過了“局長關”,還過不了“股長關”;限時辦結制就是要優化工作流程,科學協調程序,規定辦結時間,杜絕久拖不辦、辦而不結的現象;責任追究制就是工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造成重大失誤或不良影響的行為,要追究有關責任,其中首先要追究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貫徹執行這“三項制度”不打折扣,不走過場。要加強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完善選人用人機制,讓有激情、干實事、作風優良的干部得到褒獎、重用,讓搞歪門邪道、作風惡劣的人沒有市場,受到懲戒,努力形成好的制度和機制,推動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制度化、規范化,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推動科學發展,實現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

                  第13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所謂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活動中的經濟、政治、社會與法律環境的綜合反映,是市場主體從開辦、營運到結束各環節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總和,是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中資金、人力、時間與機會成本高低的表現。營商環境包括政務環境、市場環境、國際化環境、法治環境、企業發展環境和社會環境等。

                    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2018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提出并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近日,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聯合權威中央媒體,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等形式,對民營企業的營商環境進行了深入調研,就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深入探討,提出了改善營商環境的對策建議。

                    一、營商環境改善取得的成績

                    在改革開放近40年的實踐中,由于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我國的營商環境正在不斷改善,根據世界銀行2018年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顯示,我國營商環境排名較2013年提升了18位,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2014年我國啟動了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完成了“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攻堅,2016年又啟動了“五證合一”等登記制度改革,微觀主體進入市場的成本大幅降低。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大幅縮短商標注冊周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清理群眾和企業辦事的各類證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加快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實現準入環節的便利化。此外,還將進一步簡政、減稅、減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這一系列做法改善了營商環境,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2017年,全國工商聯發布了2017中國民營企業500強調研報告,參與調查的民營企業500強大多數認為營商環境得到了改善,其中認為市場環境、公共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社會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或者有所改善的企業分別為431家、444家、447家和441家,占實際填寫企業數比重為92.89%、95.69%、96.34%和95.45%。

                    二、存在的問題

                    當然,營商環境改善的效果是顯著的,不過,仍然存在著不少“短板”,還在影響著企業家們投資的信心、創新的熱心、做實業的專心以及高質量發展的恒心。因此,優化營商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一)政務環境

                    1.政策的執行性,目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普遍存在著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問題。一是涉及非公經濟的部門眾多,相互扯皮,政策落實不到位;政策夠用不管用、政策優惠難享用,操作難度大。二是政策兌現難,有企業反映,國家對風力發電進行價格補貼(風電國補),可補貼資金遲遲不能到位,影響民營企業現金流。三是政策執行主體設計不合理。企業反映風電國補的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是造成兌現難的主要原因,如果國補資金交給電網公司,由其支付民營風企,補貼到位率會大大提升。

                    2.政策的制定,對于新興科技領域出現的新事物,政策制定沒有前瞻性,出現一哄而上,一管就死,不利于行業發展。例如,對于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出現,開始沒有制定嚴格的準入標準,造成一哄而上,出現問題后加強監管,從2017年對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進行驗收和備案,原來準備2018年6月底出臺備案制,目前備案制出臺被叫停。在強監管下,規范發展的公司也受到株連,影響行業發展。由于各地管理措施不統一,一些地區控制互金公司數量,發展好的公司看不到前途;一些地區管理寬松,互金公司數量仍在增長,發展并不好的公司仍有生存空間。

                    3.政務服務的便利性。一是企業投資項目申報與核準,有企業反映,已列入省級重點項目,向國家部委申報時,由于申報時間緊和地方政府不作為,項目沒有列入當年國家計劃,被一拖再拖,影響企業的發展。核準流程,以往風電項目只需要參加環評,現在凡涉及該項目的政府部門都要對其進行評價,都要請第三方機構評審,延誤項目開工,造成權利尋租。二是政府為企業服務,不敢為、不愿為、不會為現象較為突出。有的政府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外,堅決抵制和民營企業家接觸,造成一些項目推進慢,甚至本該跟企業溝通解決的問題也一拖再拖,最后項目可能拖沒了,這是當下特別需要警惕的現象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把握不好與企業交往的分寸,一些領導干部在處理政商關系時容易走極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干脆舍“親”而保“清”,不吃、不拿、也不干。工作中有一些人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認知,習慣于做“太平官”和“無為官”,缺少了應有擔當。有的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甚至當了和尚不撞鐘;有的新官不理舊賬,前任領導定的事,后任不予理睬。以前的“親而不清”變成“清而不親”、勾肩搭背變成背靠著背、“臉難看、門難進”,變成了“飯不吃、禮不收、事不辦”。

                    (二)企業發展環境

                    1.要素供給的支撐性。一是要素獲取的成本,即土地、資金、勞動力、電力、水等要素的價格,以及企業為獲取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額外成本。隱形收費、間接成本、服務缺失現象未消除。某些涉企部門盡管在收費項目上有了減少,但轉嫁為第三方收費,好像與政府及涉企部門無關,實際上企業負擔并沒有減輕,企業生產成本加大。還有一些涉及到質量檢測、消防生產、產品審驗、環評、安評等方面收費極高,都是壟斷性的,沒有價格上的回旋,讓企業難以承受。二是稅費成本,即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企業綜合稅負成本,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企業所需繳納的政府費用較高。增值稅抵扣規則過于復雜、責任主體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費細則不明晰,使得中小企業難以享受扶持政策。

                    2.要素資源的流動性。一是資金獲取的便利性,中小企業融資70%依靠間接融資,30%依靠直接融資。間接融資主要是銀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業拿不到貸款。作為直接融資的股票、債券市場,門檻太高,中小企業進入不了。一些服務于中小企業融資的小貸公司,由于融資難、風險高、稅負重、監管錯位等問題,發展受到影響。據小貸協會調研結果,個別省份有超過1/3的小貸公司退出市場。二是人才進出的便利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包括: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造成一些涉外房地產企業中外籍員工辦理入境用工手續的申請時間比以往增加,致使涉外房地產公司成本大增。另外,由于對投資境外房地產的限制,使得在境外正常經營房地產的公司業務受到影響,銷售額較去年下降一半。

                    (三)法治環境

                    執法行為的規范性,包括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執法權力機構框架是否順暢,執法部門是否采用統一標準,是否公平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例如,仲裁制度操作空間大,損害企業利益。仲裁委員會是由律師組成合議庭來辦案,雖然仲裁法頒布十年,但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可操作性強,在多方利益勾連及缺乏具體法律部門監督下,辦案時間久拖不決,造成企業利益受損。

                    (四)市場環境

                    1.市場體系的公平性。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面,仍會遭遇不少體制性和政策性障礙。

                    2.市場準入的透明性。仍存在制約和限制非公經濟發展的隱性壁壘。

                    三、對策建議

                    為此,我們提出改善營商環境的對策和建議。

                    一要完善法律規范體系。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就是對政府和企業行為邊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形成法治化市場經濟。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工具,建立網上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可視化,確保用權有效監督。要抓住審批環節這個關鍵,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讓政商關系界限分明。要強化法律規約,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將政府和企業的關系建立在法治基礎上,用法律規范政府行為與企業行為,在法律框架內處理政商關系。政府和涉企部門工作人員依法用權、規范用權、秉公用權,自覺斬斷與商家的各種非法利益鏈接,杜絕權力尋租;以“敢作為、愿作為、主動作為”為導向,服務好企業。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不鉆旁門左道,不走歪門邪道,不腐蝕、不圍獵,按市場規律辦事,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要規范行政執法,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對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堅決杜絕政策執行中“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現象。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最大限度地放權給市場和企業;減少許可事項,規范行政處罰,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

                    二要優化凈化服務環境。要強化政府服務意識,全面推行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公開涉企服務事項及辦事流程,編制發布辦事指南,為非公有制企業辦事提供明確指引。提高辦事效率,實行首辦責任、限時辦結。實現企業與政府的互動交流、合作對話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基礎,政府要大力推動各種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動平臺和機制建設。主動加強和工商聯組織聯系,注重發揮工商聯組織的作用,通過座談會、通報會、交流會等形式,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與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進行面對面交流,著力搭建政企互信、雙向交流的新平臺,實現“前門”交往和“臺面上”聯絡。建立健全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問題投訴處理機制,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非公經濟人士中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緊緊圍繞經濟發展、政府改革、社會發展等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建議,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決策參考,為非公經濟發展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三要強化體制機制創新。要制定政商交往準則,給政商交往提供一張“明白紙”,明確政府和企業哪些應該為、哪些不能為、哪些必須為。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經常化的政企溝通機制,實現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讓政商關系在“清”的前提下“親”起來。推行黨政領導、相關部門聯系非公有制企業制度,健全完善重點企業掛鉤幫扶機制。要強化監督問責機制,將如何處理政商關系納入干部考核評價體系,讓為政者在制度機制的陽光下行使權力、擔負責任。完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評價體系,對列入樣本的企業家進行綜合評價,促進他們講真話、說實情、薦真言。要堅持懲處與保護并重,鼓勵勇于擔當、敢于作為,把嚴格管理干部和熱情關心干部結合起來,推動廣大干部形成心情舒暢、充滿信心,積極有為、勇于擔當的氛圍。建立容錯機制,把干部在先行先試中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旗幟鮮明地保護銳意進取、作風正派、有作為、敢作為的干部。

                  第14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續造:問題與對策

                    近年來,各地把思想教育、紀律教育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結合起來,扎實開展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推動廉政文化進機關、社區、農村、學校、企業和家庭,廉政文化建設呈現了百花齊放、高潮迭起、方興未艾的大好局面,并越來越顯示出它的社會教育功能和輿論導向作用。但是,不可否認,廉政文化建設尚處于探索階段,還是一個新課題,有不少問題需要我們不斷加以研究和解決。

                    一、當前廉政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一)思想認識有待統一。在觀念層面上,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對廉政文化建設的重要性還缺乏足夠的認識。一是領導意識有偏差。一些領導干部或多或少存在著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軟任務、軟指標”的思想,認為廉政文化建設是做“虛功”,耗時長、費力大,不比辦個企業、上個項目能立竿見影,很難產生看得見、摸得著的效果,因而未能真正引起重視。二是黨員干部欠主動。不少普通黨員干部認為廉政文化教育的對象應是領導干部,自己無職無權,沒有腐敗的條件,學不學廉政文化知識、接不接受教育無所謂。如果沒有紀檢監察部門的安排,自己幾乎不會主動去參與廉政文化建設活動。三是群眾概念較模糊。由于宣傳教育力度不夠,目前大多數群眾對廉政文化建設的概念比較模糊,一談到“廉政文化”就認為是政府機關、黨員干部的事,跟普通群眾沒多大關系,因而參與和推動廉政文化建設的熱情不高,效力自然大打折扣。

                    (二)體制機制有待完善。在組織層面上,廉政文化建設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還不夠健全。一是缺乏有力的領導體制。目前廉政文化建設大多處于“自發”階段,一些黨委、政府還沒有真正將廉政文化建設納入工作議事日程,各地開展與否、層次高低、力度大小基本取決于黨委、政府以及紀委領導的認識和重視程度,組織化程度偏低。二是缺乏有序的工作機制。雖然各地普遍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等機構,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與分工,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約束機制,一些職能部門往往是被動應付,沒有紀委的督促,就很少主動去抓各自承擔的廉政文化建設工作。很多情況下處于紀委“單打鼓、獨劃船”的尷尬狀態,從而造成廉政文化建設的主體不清、責任不明。三是缺乏有效的保障機制。廉政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光靠紀委一家成不了氣候,需要人力、物力特別是財力的保障。但由于上面沒有明確要求,廉政文化建設經費大多沒有列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投入嚴重不足。如前兩年我區花在廉政文化建設的經費近20萬元,但這些經費都要靠紀委自己投入或籌措,這樣既不利于紀委工作,又影響了廉政文化建設的有序推進。

                    (三)方式方法有待改進。在工作層面上,廉政文化建設的方式方法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和提高。一是教育對象不夠廣泛。往往注重強調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教育,而對普通群眾廉潔意識的灌輸和廉潔行為的培養相當欠缺,許多社區居民、教師學生、農村黨員和群眾、企業干部員工等平時很少接觸到廉政文化,談不上接受廉政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二是內容形式不夠豐富。總體上還存在著內容雷同、形式單一的狀況,不能滿足不同層次群體的需要,缺乏生動活潑和群眾喜聞樂見的素材與活動形式,尤其是群眾易學、易記、易傳、富有滲透力的廉政文化教育歌曲、民謠、格言、廣告、對聯、標語、順口溜等創作顯得乏力,因而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夠強。三是宣傳氛圍不夠濃厚。在宣傳輿論上,無論是城鎮的街道、廣場,還是書店、圖書館、閱覽室、音像制品店等文化氛圍很濃的地方,廉政文化教育的字眼很少,廉政文化教育的書籍、報刊、影碟偏少,特別是優秀的廉政文化作品和節目更少。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主旋律唱得還不夠響,吸引力和滲透力有待于提高。

                    二、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的對策思考

                    加強廉政文化建設貴在探索、重在實踐,必須按照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黨員干部的要求,把握重點,大膽創新,注重實效,確保廉政文化建設持續健康發展。

                    (一)增強廉政文化建設的自覺性。廉政文化是人們關于廉政的知識、信仰、規范和與之相適應的行為方式、社會評價等的總和。廉政文化與腐敗文化根本對立,是一種積極進取、健康向上和推進社會進步的先進文化,體現了正確、科學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必將為黨風廉政建設和

                    “三個文明”建設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當務之急,必須澄清三種模糊認識,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所面臨的繁重任務與廉政文化建設相對乏力的矛盾,及時消除“無用論”、“與己無關論”、“形式主義論”等糊涂觀念。一是要消除“無用論”觀念。運用一分為二觀點,正確引導人們認識到廉政文化建設是一項治本之策,治標與治本必須雙管齊下,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才能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為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支撐。二是要消除“與己無關論”觀念。人的頭腦不是被積極健康的廉政文化去武裝,就會被消極落后的腐敗文化去占領,這兩種對立的文化始終都在爭奪人的頭腦陣地,人們不可能擺脫其影響,因而廉政文化建設沒有局外人。三是要消除“形式主義”觀念。文化建設必須要有一定的載體,任何內容必須要依托一定的形式才能表現出來,堅決反對圖形式、走過場的形式主義,勞民傷財的表面文章。

                    (二)增強廉政文化建設的針對性。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既要突出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這個重點,又要注重教育的廣泛性,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努力形成黨風政風與社會風氣的良性互動局面。要針對年齡結構、知識層次、工作性質、生活環境的不同,堅持以人為本,因材施教。在機關,要以黨風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為重點,以培養廉潔高效、公道正派的機關作風為目的,以強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服務理念為根本,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反腐倡廉理論和法律法規、贈送讀文思廉、發送廉政短信、實行廉政承諾、創作格言警句、宣揚廉政典型、開展警示教育、觀看廉政影片等活動,營造良好的機關廉政文化氛圍。在社區,要以社會公德內容為主,把廉政文化建設與創建社區文化、平安社區等工作結合起來,利用社區宣傳窗、黑板報等載體建立廉政文化園地;利用社區廣場、舞臺放映廉政電影,開展廉政文藝演出,鼓勵群眾自編自演廉政節目;

                    有條件的地方要在社區建立廉政文化景點、設置廉政宣傳廣告牌,讓社區群眾在休閑娛樂的同時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在學校,要把誠信立人、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的有關內容納入學校德育教學體系,從學生思想實際和心理需求出發,把廉政文化教育與校園文化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循序漸進地把廉潔教育納入學生德育課、團隊活動、主題班會等活動中,使學生和青少年從小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引導學生確立廉潔的價值取向。同時,要把“敬廉崇潔”作為師德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在農村,要把廉政文化建設與創建文明鄉鎮、文明村、文明戶活動相結合,與普法教育、村務公開和“三下鄉”等活動相結合,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表現、宣傳廉政文化,弘揚正氣,倡導新風。在企業,要把廉政文化建設與企業文化建設、制度建設以及爭先創優等活動結合起來,通過開辟廉政文化園地、開展遵紀守法和廉潔誠信教育,實行企業建設項目及物資采購招投標制度等,促進企業領導人員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幫助企業職工樹立尊廉崇廉的道德價值觀。在家庭,要把家庭助廉教育同家庭美德教育結合起來,納入“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中,通過舉辦領導干部家屬廉政座談會、開展創建“廉潔文明家庭”、簽訂家庭助廉承諾等活動,教育領導干部家屬當好廉內助、賢內助,共筑家庭拒腐防線。

                    (三)增強廉政文化建設的多樣性。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必須積極拓展教育形式,創新教育載體,讓廉政文化建設有聲、有色、有形、有情,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不斷增強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滲透力和影響力,努力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社會氛圍。一是通過文化活動來吸引。充分運用干部群眾樂于參與、易于接受的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動。如將廉政文化寓于競賽活動之中,組織開展以征文、歌詠、戲曲、美術、書法、攝影、演講、燈謎、知識競答等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反腐倡廉的熱情。二是通過文藝創作來滲透。要發揮文化創作單位和民間文化團體的優勢,收集一批廉政文化教育警句、格言,制作一批廉政文化教育公益廣告,創作一批廉政文化教育歌曲、書畫、對聯、相聲、小品、戲曲、電影、影碟等,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讓人們在唱廉政歌、讀廉政書、看廉政影視、欣賞廉政文化藝術、品賞“廉政文化大餐”的同時,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三是通過拓展陣地來影響。一方面要積極發揮黨風廉政“大宣教”優勢,充分利用板報、廣播、電視、報刊、電影、廣告等陣地,增強反腐倡廉宣傳的聲勢,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另一方面,要依靠各種現代科技手段,大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設的新平臺。通過手機發送廉政短信,用電腦制作廉政動漫,用廉政網站開設廉政論壇,在公共場所設立廉政亭、清風碑、廉政長廊、“清官文化園”等多種載體,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的廉政文化建設格局。

                    (四)增強廉政文化建設的保障性。廉政文化反映了一個地區和社會廉政狀況與水平,體現文明的程度,它屬于政治文明的范疇,各級黨委和政府理應成為廉政文化建設的主體,同級紀檢監察部門主要承擔組織協調的職責。要按照實施綱要的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設納入黨委、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廣泛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一是強化領導機制。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廉政文化建設的領導,成立廉政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建立黨委牽頭,紀檢、組織、宣傳、文化、教育、婦聯、新聞媒體等部門參與的廉政文化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提高廉政文化建設的組織化程度,形成既通力合作又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二是強化工作機制。要將廉政文化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體系之中,分解落實到黨委分管領導和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指導督查,通過走訪、座談、檢查等形式進行督查,確保工作健康開展;要完善激勵機制,將廉政文化建設列入黨委對各級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范圍,保障廉政文化建設的有序推進。三是強化保障機制。加大對廉政文化建設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財力上提供保障,對廉政文化建設所需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重點保證。建立以財政撥款、企事業單位自籌、社會各方面資助的多渠道經費保障機制,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等途徑,努力形成廉政文化建設的良性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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