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面對改革大趨勢,基層法院的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由于沒有經驗可循,司法體制改革更需集思廣益,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根據縣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隊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鹽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
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
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
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
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
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
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
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
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
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
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
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
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
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
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二、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三、進一步加強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建議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篇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代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畫司法體制改革,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確定的全國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省委高度重視我省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深改領導小組多次專題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監督指導,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給予大力關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加強組織協調,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對省法院開展改革督察。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大力支持配合,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凝聚改革創新的強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廈門、南平三地9個法院啟動改革試點,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省法院黨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正確把握改革方向,堅定改革定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成果的獲得感;始終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融合、依法有據遵循規律與體現福建實際相契合,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鍥而不舍、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開92次黨組會和司改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開展4輪專項督察。今年以來,著眼于“鞏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進10個黨組重大調研課題和53項改革重要舉措,堅持“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推動改革持續深入發展。全省法院多項改革創新成果入選全國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國復制推廣。
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全省法院各項改革任務深入推進、全面發力、多點突破,取得顯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符合審判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逐步形成;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穩步實施,司法效能和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審執各類案件50.88萬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32%,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達97.91%。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一步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現有員額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7.62%;人員分類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員力量向辦案一線集中,一線辦案人員較改革前增長13.98%;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員額法官平均年齡45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占98.14%,具有10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員額法官人均結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立案登記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打出聲威,成效顯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公開民主持續深化,人民群眾有了更多公平正義獲得感。
二、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基礎性改革,夯實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的體制基石
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省法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統籌兼顧,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全面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出臺《福建法院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31份指導性文件,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著力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確立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推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層層請示、逐級審批案件的傳統做法,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外,院庭長不再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獨任法官、合議庭自主簽署簽發的案件裁判文書達99%以上;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審判委員會審判管理、審判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能。著力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制定審判人員依法履職“一規定”“兩清單”“三指引”,厘清職責權限。堅持“入額必辦案”,建立院庭長辦案剛性約束和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2017年1月以來,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審結案件637041件,占結案總數的45.97%。全面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加強類案指引與質量評查,嚴把二審、再審關,統一司法尺度,確保裁判質量。推進業績考評制度改革,樹立正確激勵導向。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懲戒機制,明確追究法官違法審判責任的7種情形,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著力把該嚴的監管嚴起來。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貫穿改革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數據鐵籠”與“制度鐵籠”有機結合,構建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判委員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風建設、效能檢查、紀律監督為主體的“大督察”工作新機制,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深入開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以員額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為重心,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注重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全省法院共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1648個。堅持以案定額。把員額向基層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層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員額比例向上逐級遞減,思明、晉江等6個案件數量較多的基層法院法官員額比例最高核定為42%,較好體現了三級法院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堅持好中選優。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擇優遴選4205名員額法官,既保證高素質優秀法官進入員額,又注意保護各年齡段和各層級人員的積極性。堅持有進有出。出臺員額退出管理辦法,有229人因轉崗、辭職、退休等原因退出員額。特別是對只拿待遇不愿盡責、擔當不夠不敢盡責、能力不足不能負責、違紀違法懲戒問責的法官,堅決退出員額。堅持分類定責。出臺人員分類定崗實施辦法,讓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首批招錄1920名聘用制書記員,探索引入在校大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書記員,創新推進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與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相同步,著眼優化協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個基層法院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先行啟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優化審判職能,簡化管理層級,強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和按期晉升工作,逐步落實與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職業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晉升法官等級1694人次,擇優選升高級法官398名。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業績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機制,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適應司法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持續深入推進司法能力提升行動和“四個人才工程”建設,加快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和司法人才庫建設,規范法官職業操守和司法行為。加強司法人員權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
穩步推進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如期實現省以下法院人員編制和經費統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機構編制上收省級統管,各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全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廈門,下同)全部作為省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納入省級財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財政年初預算24.89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23.77%。
三、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在更高層次上實現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省法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等7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確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進庭審實質化。會同檢察、公安機關出臺28個常見疑難罪名類案證據冊和《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等規范性文件,全面試行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證據64件,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率達77.90%。在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樓、福清法院開展“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認真開展刑事速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福州、廈門18個基層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寬嚴得當。2016年9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18個試點法院共審結認罪認罰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處緩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錯案機制。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無罪。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確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統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律師依法履職。
推進司法審判與監察程序有機銜接。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出臺《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做好法法銜接。
四、加快推進審判執行機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省法院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信息化支撐,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釋放司法生產力,增強隊伍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質量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著力完善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和營商環境的司法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目標的要求,研究制定《關于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關于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健全案件審判和司法服務機制,創新府院聯席互動新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轄、糾紛預警和破產案件簡化審理、“執轉破”等機制;聚焦精準脫貧,加大司法精準幫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福建樣本”。
著力完善涉臺、涉自貿區和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審判機制。創新推進涉臺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調解員和臺胞陪審員制度,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連續成功舉辦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設立自貿區法庭和審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僑等審判機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創新企業信息共享機制被國務院列入第四批全國復制推廣的自貿改革試驗成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設立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和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構建現代海事審判體系,完善涉外海事訴訟與仲裁良性互動機制,首次發布雙語《海事審判白皮書》。
著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轄和民生權益保障機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圍對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管轄,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更好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導、家事調查員等制度,推進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創新。聯合省14家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37個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家事審判機構。深化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遠程視頻接訪等制度。
著力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創新跨域立案和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在全國7家高院和14個中院推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整合訴訟服務資源,打造訴訟服務大廳、ITC自助服務終端、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掌上訴訟服務幫手、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型訴訟服務體系,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簡案快審、普案標審、難案精審。全省法院設立速裁團隊612個,今年1至8月,通過“分調裁”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53.56%。貫徹執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省法院與27家部門行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894個特邀調解組織、3689名特邀調解員進駐各級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調解、撤訴方式辦結各類案件116845件。推廣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一鍵式理賠,完善金融等糾紛案件在線化解平臺,高效便捷化解糾紛。
著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開機制。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健全選任、參審和履職保障機制,龍巖中院等5個全國試點法院探索推進實質陪審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62722件。構建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監督管理“五大公開平臺”,做到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實質公開。全省法院全部開通互聯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體陣地集群效應。優化代表委員監督聯絡工作手機應用系統,運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微博發布廳、視頻演播室,打造“陽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計公開裁判文書189余萬份,庭審直播4.5萬場。在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庭審公開情況第三方評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國高院第7位。
著力完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健全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上下一體、內外聯動的執行管理體制和指揮系統。各地成立執行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赴一線指揮督戰258人248次。去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聽取審議執行工作專項報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行聯動專項檢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國建成全省失信聯合懲戒平臺,截至今年9月1日,省級100家單位全面對接,聯合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5.05萬多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10多萬被執行人懾于壓力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從今年7月起開展“亮劍八閩、百日決勝”統一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與稅務機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保險公司建成“法院保險”合作平臺,與新聞宣傳部門、文明辦合力推進執行攻堅宣傳和文明創建,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執結案件16.14萬件,執行到位金額901.3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9.22%和131.77%。
著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體系。堅持“互聯網”“標準化”“數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撐和強勁動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匯集全省法院各類案件信息2.45億余條,加強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現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構建“智審”業務平臺,實現案件“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標準型科技法庭808個。省法院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建設先進單位。在今年4月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我省法院執行信息化等“四個展位”亮相,受到好評。
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對標對表改革任務,對照人民群眾需求期待,我們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臨一些問題困難。
一是司法改革推進不平衡,力度還需加大。有的法院對改革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改革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透,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夠;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夠開闊,司法理念、運行機制、辦案方式等還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法院之間在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上不夠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決。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數連續13年呈現正增長態勢,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層法院特別是有的沿海法院員額法官年人均辦案量高達300件以上,法官辦案強度和工作壓力持續加大,法院干警長期超負荷加班成為常態。
三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仍需做深做細做實。新型辦案機制加快推進,但有的法官還不能完全適應,“受權不敢用”;有的院庭長“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放權與監督的關系還需理順;適應改革的審判監督指導機制需要完善,司法不嚴格、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審判輔助人員缺口較大,新型辦案團隊高效順暢運行受到影響;新型審判運行模式與智能化辦案處在接駁換檔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綜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協同推進。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應的配套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尚未落實;人財物省級統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經費保障、“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法官職業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需進一步理順落實。
六、鍥而不舍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縱深發展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省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以優異成績迎接改革開放40周年,為加快建設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強新時代深化改革責任感使命感。持續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新思想引領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狠下氣力推進有利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改革、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構建權責一致、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深化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健全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機制。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立體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司法機構職能體系。
三要強化改革督察,確保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加強領導,科學統籌,務實戒虛,著力把改革重點放到解決實際問題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盤棋和全省法院一盤棋。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鏈式檢查,嚴抓實推,以釘釘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問效。
四要發揮改革效應,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福建發展大局和特色優勢,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和服務舉措的改革創新,及時把創新實踐和改革成果轉化為公正為民司法的制度規范,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聚焦群眾關注的痛點難點堵點,以改革精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改、馬上改。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致力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大力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專項報告,既是監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將在省委領導和省人大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定信心、堅持不懈,敢于擔當、開拓創新,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審議。
【篇三】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代表市中級法院,現將全市法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自2016年10月份,我市正式啟動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在市委的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地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情況
(一)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夯實司法公正的基礎
——全面完成員額法官遴選工作。嚴格把握法官入額標準,2017年4月,經過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共遴選員額法官723名,并全部通過人大審批任命。落實法官員額增補要求,根據員額指標預留或空缺情況,于今年7月份啟動了第二次遴選,遞補了68名員額法官,既穩定了職業預期又保證了員額數量動態平衡。按照以案定額原則確定分配比例,重點向基層法院和辦案任務重的法院傾斜,遞補后中院和基層法院的法官員額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比例分別為35%、39%。
——積極推行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法院司法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形成各歸其位、各盡其責、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建立與行政職級脫鉤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推進法官助理和書記員職務套改,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職責,全市法院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870人,進一步優化了法官與輔助人員的配比,實現了85%以上法院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
——加快建設新型審判團隊。堅持管理扁平化與審判專業化相結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模式,共組建新型辦案團隊497個,其中中院46個。突出法官主體地位,實行辦案績效年度指標管理,承辦案件質量實行終身負責,承辦法官簽發裁判文書的案件占總數的98%。完善院庭長辦案機制,院庭長編入團隊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并實行臺賬和定期通報考核制度,去年以來,全市法院院庭長共辦結案件8.5萬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權力和司法責任清單,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規范審委會討論事項,對院庭長監督活動全程留痕,進一步明確審判權和審判監督管理權的邊界。針對改革后審判權運行特點,建立錯案責任倒查問責機制,加強司法權運行節點管理,進一步強化案件評查、程序監督、案例指導等措施,去年以來通過二審、再審程序改判或發回重審案件2940件,確保改革后案件質量不下降、管理監督不缺位。
(二)積極推進訴訟機制改革,解決司法實踐中突出問題
——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規程,嚴禁另設條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確立案信息錄入、轉辦、送達、排期等節點時限,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當事人發放“明白紙”,全市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8%。全面推開網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統一的網上立案系統,探索開通訴訟費在線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來通過網上渠道受理當事人一審民商事立案申請1.2萬件,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嚴格落實最高法院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進一步推進庭審實質化,完善非法證據排除工作機制,嚴格貫徹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從源頭上防范冤假錯案。積極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改革試點,2016年12月以來共審結相關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審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天內審結,審理周期平均縮短1/3,上訴率為0.9%,遠低于以往的8%。中央改革辦《改革情況交流》刊發了青島的試點經驗,最高法院周強院長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訴信訪改革。構建“一體兩翼”涉訴信訪處置機制,法院承擔主體化解責任,屬地黨委政府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化解,去年以來通過該機制共化解信訪案件79件,促進信訪案件在法治軌道內解決。推行律師代理申訴制度,建立了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刑事申訴和民事申請再審三個法律服務中心,中院值班律師共參與處理申訴案件1654件,信訪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審員選任程序,在市、區兩級人大常委會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審員獲得任命,其中基層普通群眾比例達72%,提前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落實人民陪審員辦案經費和培訓費用,明確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不斷強化人民陪審員的履職保障。擴大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參審陪審員實行隨機抽取,推行陪審員參加的5人或7人大合議庭制,去年以來,全市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6.5萬件。
——深化多元化解糾紛機制改革。落實《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推動各方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加強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完善訴前分流、委派調解、法律指導、效力確認等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仲裁組織、行政機關等非訴訟組織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務中心52個,支持發展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49個,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物業等糾紛的訴前化解率達到82%。在法院內部健全訴訟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發揮速裁、小額訴訟審判團隊作用,對事實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簡化程序,進一步提升審判效率,近一年來全市法院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81.5%,同比上升6個百分點。
(三)深化執行工作機制改革,全力解決“執行難”問題
——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積極爭取關心支持,全市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高度重視法院執行工作,制定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制度措施,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執行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完善執行財產查控網絡,與銀行、國土、車管等22個單位和部門實現執行信息共享,推動實現執行財產的查詢、凍結、扣劃一體化。加大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加強與發改、人社、公安、銀監等單位及各金融機構的配合,推進失信行為的跨部門監管,嚴懲拒執犯罪行為,去年以來共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7萬條,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費5.7萬人,追究刑事責任17人。
——健全完善執行工作規范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建立以信息化為依托的執行新模式,所有執行案件全部納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遠程指揮、快速反應等功能的執行指揮中心,不斷完善執行工作規范體系。完善執行實施、執行審查等系列規程,實行“一案一賬戶”執行案款專項管理,開展見證執行、執行直播等活動,實現執行全過程監督、全過程管理。兩級法院全部入駐網絡司法拍賣平臺,通過網絡司法拍賣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額59.9億元,網拍成交金額列全國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強制執行實施工作機制。開展“執行利劍”、“藍色風暴”等系列專項活動,強化提級執行、交叉執行和指定執行,去年以來共實際執結案件3.7萬件,執行到位220.5億元。建立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機制,基本實現了“簡案快辦、繁案精辦、特案特辦”。建立執行轉破產工作機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產審查案件63件,涉及執行案件1620件,涉案執行標的額42.7億元,其中378件執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標已經基本達標,“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取得階段性成果,周強院長在調度青島法院執行工作時給予肯定。
(四)不斷強化訴訟保障機制改革,提升司法體制改革的整體效能
——加強訴訟便民機制建設。按照“物理零距離、網絡全時空、交流無障礙”標準升級訴訟服務中心,進一步優化訴訟服務程序,歸集整合立案審查、信訪申訴、咨詢服務、訴調銜接等窗口功能,加強對當事人的涉訴指導服務,對業務咨詢實行一張清單,對材料完備的立案申請一次辦好。進一步優化12368訴訟服務熱線功能,在案件查詢、業務咨詢等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預約、來電督辦等管理職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渠道。
——推進內設機構改革。去年9月,青島知識產權法庭獲最高法院和省編辦批準掛牌成立,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范圍擴大到半島沿海六市,并與管轄區域內各中院、知識產權局建立了知識產權跨區域協作機制,推動形成跨區域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區域知識產權糾紛案件294件。按照司法體制改革統一部署,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目前各基層法院改革方案已經提報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經進入調研論證階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設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設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國法院專網,共建成高清數字法庭212個、遠程視頻接訪室11個,庭審觀摩、遠程提訊、遠程接訪等工作實現網上辦理。建設四級聯網的審判執行調度、數據統計分析等系統,完善電子卷宗錄入、類案推送、庭審語音識別、文書糾錯等功能,智能輔助辦案系統逐步完善。建成審判流程、執行信息、裁判文書、庭審直播四大司法公開平臺,實現所有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執行信息100%公開,上網公開裁判文書50.3萬份。
——強化規范化管理。把規范管理作為鞏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方式,中院黨組將今年確定為“推進規范管理年”,確定了35個重點規范的工作領域,進一步提高審判管理、隊伍管理和機關管理的規范化水平。經過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臺各類管理制度12項,將財務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審判和辦公信息系統,加大督查督辦力度,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二、司法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重點
實踐證明,改革是推動法院工作發展的強大動力,是破解發展難題的根本途徑。近一年來,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8.8萬件,結案18.2萬件,同比分別增長8.3%、7.9%,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對照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頂層設計的要求,對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標,對照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司法體制改革的認識需要進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對改革認識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責任擔當,推進力度不夠,導致有的改革事項走樣打折扣;有的干部創新意識不強,闖勁不足,對改革政策學習不深、理解不透,司法觀念、辦案方式沒有與時俱進,影響了改革成效。二是體制機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進一步銜接。有的法院處理充分放權和有效監督的關系不到位,員額配置、管理轉型、專業法官會議建設等工作滯后,影響了改革效果的釋放;個別領導干部辦簡單案、掛名案的情況仍然存在,少數基層法院未入額法官承辦案件的現象尚未根除;個別員額法官辦案知識和經驗儲備不足,不適應案件數量增長、復雜程度提高的形勢要求;新型審判團隊案件評議機制不健全不統一,執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標忽視實際工作成效等問題還未徹底解決。三是改革配套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審判輔助人員普遍不足,遠達不到審判團隊的基本配置,限制了審判團隊作用的發揮,加劇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員額法官為核心的審判組織建設還需健全,法官評價體系還需在實踐中不斷細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設投入不足,依靠科技手段提高辦案質效的成效還不明顯。四是改革的協同性需要進一步強化。一些關聯度高、相互制約的改革舉措推進不同步,比如員額法官等級晉升機制還不完善,影響了干警工作積極性;常態化的員額退出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影響了員額法官的動態更新;司法人員管理和橫向交流機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譽等職業保障機制還不健全;聘用制人員、事務性工作外包等改革還缺乏穩定的經費保障,等等。對于這些問題,我們正在逐步加以解決,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推動各個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決司法改革中的瓶頸問題。
下一步,全市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本次專項報告為契機,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在司法體制改革方面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首要政治任務,進一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引導干警不斷提高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認識,堅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識。進一步加強改革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確保把改革精神講清楚、政策講透徹、道理講明白,推動形成全社會擁護、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二是進一步推動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內設機構改革,特別是在穩定思想、穩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確保改革過程無震蕩。積極推進司法改革配套機制建設,推動建立常態化員額法官遴選、晉升及退出機制,完善法官職業保障、業績評價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學的審判團隊、專業法官會議、審判委員會及審判質量監督管理機制,確保新的審判權運行機制平穩運行。加強法院單項改革試點工作,推出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青島經驗”。三是進一步強化司法改革主體責任。強化“一把手”的改革第一責任人作用,抓住關鍵少數,增強改革擔當,強化過程控制,加強常態監督,確保改革政策精準落地。堅持推進改革和抓好執法辦案緊密結合,以改革促審判,以良好的審判質效體現改革成果。主動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匯報改革進展,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積極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支持,確保司法體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全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得益于黨委的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府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市人大常委會在青島知識產權法庭組建、入額法官任命、基本解決執行難等改革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并多次到法院調研指導、聽取專項匯報,人大代表也積極建言獻策,有力促進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發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借此機會提幾點建議:一是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推動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協同推進的改革合力,確保按時完成綜合配套改革任務。二是加強執法檢查和調研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司法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確保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實效。三是推動建立司法改革保障機制,及時解決事業編制人員、工勤人員、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及相關事務性工作外包面臨的經費保障等問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和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充分體現了對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視,全市法院和廣大干警深受鼓舞。我們將認真落實本次會議的審議意見,再接再厲,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職責使命,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篇四】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20xx年以來,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駐村聯戶扶貧工作的工作要求,我工作小組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積極動員縣**局、縣**干部職工深入開展包村聯戶工作,努力為***鎮***村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現將今年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駐村聯戶包扶工作的組織領導,**局與***將包扶工作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周密籌劃,扎實推進。成立了****村駐村聯戶扶貧包扶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村駐村聯戶扶貧包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安排部署、組織協調全局包村聯戶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辦公室,負責處理小組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認真細致,做好包村工作
(一)加強調度,做好包村工作。
建立健全包村聯戶工作調度機制,領導小組領導定期對工作推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召開調度會議、聽取部門匯報、深入基層走訪等形式,認真研究,及時解決。
(二)深入基層,做好聯戶工作。
堅持把包村聯戶工作作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途徑,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及時了解群眾所需、所急、所盼,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千方百計幫助解決。本著辦一件實事,暖一片人心,結合我工作小組工作特點,主動為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三)駐村蹲點,做好幫扶工作。
為積極響應上級的號召,我小組共安排兩名技術骨干到****村駐村蹲點,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真幫實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貼心人。按照精準幫扶工作要求,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基層組織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結合我工作小組的實際情況,從***局、**共抽調*名幫扶人員,要求每個幫扶責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戶1次,認真摸清幫扶貧困戶基本情況,找準幫扶辦法,制定幫扶脫貧計劃,按照“不脫貧不收隊”的工作要求進行幫扶。通過扶貧工作隊進行實地調研、進村入戶走訪、分析致貧原因并找準幫扶突破口,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四)真抓實干,為包扶村做實事。
20xx年以來,我工作組嚴格按照規模分解、初選對象、公示公告、結對幫扶、制定計劃、填寫手冊、數據錄入、聯網運行、數據更新等九個步驟,按照相應的時間節點,完成****村*戶*人和建檔立卡工作。
今年以來****局已向****村發放村委會維修改造費用**元;添臵價值*元辦公桌椅*套;過節期間,前往****村慰問貧困戶并發放慰問品。現已將****村*組、****村*組、****村*、****村*組納入規劃當中,日后將結合具體情況逐步實施。
機關工委今年已向****村發放干雜果建設費用**元;村容村貌政治費用**元;為****村發放科技讀物、報刊**余份;慰問該村困難戶并發放慰問品;在村內開展黨務工作培訓3次。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將立足本職,加大投入,真抓實干地開展好包村聯戶包扶扶貧工作,讓所包扶村和所聯系貧困戶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技術服務。
我局將堅持促農增收、富民優先,進一步加大包村聯戶的投入力度,強化先進技術扶持,跟蹤幫扶貧困戶的生產生活,以實際行動做好包村聯戶工作,深入推進包村聯戶工作有序開展。
(二)要注重實際成效,建立督查機制。
強化效能督查,落實考評制度,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干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逐步構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篇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上半年,市商務局的__在市委保密委員會的正確領導下,在局黨組的高度重視下,積極落實中央、省、市加強__的指示精神,適應加入世貿組織新形勢的需要,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政治、經濟利益,做好機關保密和對外開放工作。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__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對外開放工作的進一步深入以及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__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對我們的涉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和政府決策將更加公開透明,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的深度和廣度也將進一步擴大,__的難度為上進一步增大,__的角度日趨多元化,__的方式日趨多樣化。就工作職能來看,我局主要從事全市的外經、外貿、外資和對外開放以及世貿組織等方面管理協調工作、涉外性極強,涉外面很寬,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廣泛性、直接性和針對性,我們的__也正面臨著新的更加嚴峻的挑戰。為此,進入XXXX年以來,市商務局黨組一如既往地把__放在重要位置,提到重要議事日程。市商務局組建伊始,便組織召開了全體人員會議,會上與會人員重新學習了信密[XXXX]XX號文件《關于印發的通知》、《保密法》和《中國共產黨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__的規定》,在局機關掀起學習《保密法》、遵守《保密法》的新高潮。積極主動地制作并懸掛宣傳《保密法》的標語橫幅,并組織單位全體公務員認真地觀看了保密宣傳展覽,大家邊看邊記討論,感覺很深、啟發很大,受到了一次良好的保密教育。通過學習文件,參觀展覽,進一步加深了對__形勢、任務、特點、規律的認識,強化了保密觀念,增強了做好__的自覺性。
二、建立健全機制,加大對__的領導力度
為把新形勢下的__做得更好,我們結合單位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了局__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后的領導小組及時全面貫徹執行上級有關__的指示精神,根據我局的工作實際,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定期檢查落實,定期聽取匯報,定期反映情況,切實抓好保密部門和保密部位的各項__,確保國家機密不外泄,維護國家的利益。
三、突出重點,明確目標,認真抓好要害部門和部位的對外__
根據信保辦發[XXXX]XX號《關于開展確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被中國共產黨信陽市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信陽市國家保密局列為市直11個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試點單位之一。為認真做好試點工作,局領導專門召開了工作會議,根據我局__的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了保密部門和部位,隨后將開展確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試點工作的情況按時以書面形式向市保密局作了匯報。經市保密局信保[XXXX]XX號文件《關于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試點工作的通知》審核批準,我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具體如下:
保密要害部門:
1、局長辦公室:涉及國家秘密文件;
2、局辦公室:涉及絕密、機密、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文件;
3、局外資科:涉及國家外資政策、法規文件;
4、局外經科:涉及接受國際經濟援助項目和涉外勞務輸出有關文件和出國 人員教育培訓。
保密要害部位:
1、局檔案室:集中存放、保管國家秘密文件及物品的固定、專用場所;
2、局打字室:涉及秘密文件的打印、復印。
四、落實責任,進一步做好涉外__
局機關工作人員把保守國家秘密作為一項重要義務和職責,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提高認識,辨明是非,切實做好__。在涉外活動中,既熱情友好,以禮相待,又注意提高警惕,防范各種可能的情報收集活動;做到未經上級和領導同意、安排,不擅自接待外國人來單位參觀,遇有外國人突訪,及時向領導報告;在與外商洽談業務時,劃清密與非密、核心秘密和非核心秘密的界限,規定業務、項目洽談的范圍,不涉及國家重要政治經濟情況;對外國人索取和了解屬于國家秘密情況時,及時向外事部門匯報;對出國人員進行審查,接受保密教育;出國人員不許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和筆記本;不準讓“三資”企業中的外方人員接觸秘密文件和參加秘密會議,不在外方人員面前談論國家秘密;復印秘密文件履行領導審批和登記手續;對收發、分送、傳遞、借閱、移交國家秘密文件等各個環節,實行登記,搞好手續銜接;傳閱秘密文件,非經批準,不擅自擴大秘密閱讀范圍,閱讀秘密文件原則上在辦公室進行;秘密文件做到不通過普通郵政郵寄,或在普通傳真機上傳送;清理完畢的上一年度的秘密文件,均按照文書立卷要求,立卷歸檔或者移交上級部門。
五、建章立制,促使__有章可循
市商務局是在原商貿局和外經貿局的基礎上組建的。隨著加入世貿組織,__的重要性日顯突出。為此,我們建立了各項規章制度,先后印制了《保密委員會職責》、《保密人員職責》、《檔案借閱保密規定》、《機要文件管理制度》、《機要室保密制度》等。根據信辦[XXXX]XX號文件《關于加強電子政務保密管理工作若干意見》,印制了《電子政務安全保密制度》,對保密計算機的硬件管理、軟件管理、上網管理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總之,在__中,我局雖然做了一些扎實有效的工作,但離市委保密辦和市保密局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按照市委保密委和市保密局的要求,強化保密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進一步抓好__,使我局的__逐步走向規范化,確保黨和國家秘密安全,為我市經濟建設服務。
【篇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目前全鎮已有3000多家牛仔服裝及相關配套企業,80000多名從業人員,1000多個已注冊的牛仔服裝品牌、產品遠銷中國香港,俄羅斯,美國,歐盟等幾十個國家和地區、新塘鎮榮膺為中國牛仔服裝名鎮、新塘國際牛仔城是以牛仔服裝,紡織品類貿易為主,集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設計中心,創新科技中心為一體的大型商貿城、新塘國際牛仔城占地面積50萬平方米,設有商鋪位3000多個、它是中國目前規模最大,檔次最高,品種最齊全的牛仔服裝,紡織品商貿城、新城國際牛仔城商場是經營牛仔服裝,紡織品類的理想大型商場、商場兩座占地面積10000平方米,首層,二層鋪位共800多個,第三層為商務辦公中心,第四層為鋪位租戶倉庫、商場內通道寬敞,備有中央空調,自動扶梯,貨運電梯,電話通信及完善的消防系統、商場附近設有大型停車場和發往各地的大型貨運場,為客戶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新塘國際牛仔服裝城商場的優勢:
1、市場專業、全國最大的牛仔服裝專業批發市場。
2、政策支持、增城政府重點扶持。
3、價格便宜、廠家直銷。
4、規劃合理、市場環境優美,集生產,貿易,科研,居住,旅游為一體。
5、規模宏大、營業面積50萬平方米,商鋪3000多個
新塘國際牛仔服裝城商場的劣勢:
1、交通地理較偏、地處增城新塘鎮
2、經營時間較晚,知名度不高、市場20xx年開始興建,20xx年8月開業、廣告傳播力度不夠致使市場知名度不高、增城新塘板塊:以新塘國際牛仔服裝紡織城為重點新塘國際牛仔服裝城商場目前仍不旺的原因:
3、廣告力度不夠,知名度不高、新塘國際牛仔服裝城商場只在增城等地做了少量的招商廣告以及在一外地電視臺做了少量的廣告,而且時間在晚上十點鐘,這樣的時間導致了傳播效果更差,因而,整個服裝城廣告傳播效果差,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
4、經營方式特殊、新塘國際牛仔服裝城商場主要是看樣定單,服裝城業主的服裝產品主要是用來展示給客戶看的,每套服裝只有一件,沒有現貨供應,客戶只需選中自己需要的版式,然后下單給經營戶、經營戶在服裝企業生產后再通過汽車托運和火車托運給客戶,因而,在商城內很少看見打貨理貨的熱鬧場景。
虎門服裝批發市場板塊
虎門鎮雄踞珠江東岸,毗鄰廣州,深圳,香港,珠海和澳門,南臨伶仃洋,面積1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5萬,外來人口約50多萬、虎門擁有上規模的服裝企業1,000多家,還有織布,定型,漂染,拉鏈,刺繡等配套廠100多家、全鎮年產服裝逾億件/套,年銷售額逾100億元、虎門不僅是堅實的生產基地,而且是龐大的服裝市場、有著名聞遐邇的富民商業大廈,龍泉商業廣場,黃河時裝城等17個現代化時裝商場,8500多家商鋪,形成了一個方圓一平方公里的時裝城、虎門不僅成了全國最活躍的服裝批銷中心,而且成為出口東南亞,歐美,西亞各地的重要基地,被中國紡織工業協會,中國服裝協會授予中國女裝名鎮稱號、虎門服裝市場名牌薈萃,精品如云、迄今為止已成功舉辦過八屆中國(虎門)國際服裝交易會和四屆虎門杯國際青年設計(女裝)大賽,成為服裝界聞名遐邇的矚目盛事、
(一)富民服裝批發市場
市場概況:富民服裝批發市場是由專注于批發市場開發與管理的虎門富民服務公司投資興建,在投資富民服裝批發市場之后,陸續開發了富民童裝城,富民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富民鞋業市場,富民布料批發市場,富民第二市場,富民夜市,富民皮料皮具批發市場,富民進出口公司和富民時裝網,富民服務公司擬投資建一座占地3000畝的富民物流中心,其中包括首期占地500畝投資20億元的富民商貿城,使富民成為華南地區擁有傳統與現代物流相結合的商業航母。
富民服裝批發市場的優勢:
1、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
2、經營品種齊全。
3、有著豐富的市場資源、服裝城所在地處在全國聞名的服裝生產基地虎門鎮、在虎門擁有上規模的服裝企業1000多家,還有織布,定型,漂染,拉鏈,刺繡等配套廠100多家,全鎮年產服裝逾億件/套,年銷售額逾100億元、這些都為服裝市場的經營提供了貨源。
4、有效的經營管理。
5、濃厚的商業氛圍、市場周邊是虎門鎮重要商業繁華區,商業氛圍及其濃厚。
6、客流量大、每天的人流量達到十萬人次以上。
7、實現了品牌經營、在富民服裝批發市場的市場基礎上,已經形成了富民童裝城,富民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富民鞋業市場,富民布料批發市場,富民第二市場,富民夜市,富民皮料皮具批發市場等專業批發市場。
8、廣告宣傳手段多樣、富民服裝批發市場廣告宣傳有網絡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戶外廣告,內部刊物,DM等,富民還建立了自己的專門服裝網,不僅宣傳企業形象,還發布服裝市場信息和各種跟服裝有關的市場知識,管理技巧等。
9、經營時間早,管理經驗豐富
富民服裝批發市場的劣勢:
1、周邊服裝批發市場正在瓜分經營份額。
2、租金偏高、比黃河時裝城的租金明顯偏高。
(二)黃河時裝城
市場概況:黃河時裝城位于服裝名城--虎門、坐落于太平繁華商業中心,南貫通虎門大道,西臨銀龍路及虎門廣場、黃河時裝城是黃河集團公司屬下開發的,集時裝批發,超市百貨,商貿,證券,娛樂,餐飲,休閑度假于一體的綜合性商貿中心。
黃河時裝城集傳統服裝批發商場經營管理之精華,注入現代企業管理的精髓,獨創了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和虎門本土文化經濟的經營管理模式、公司秉著:營造大市場,搞好大流通,推動大生產,帶動大繁榮的經營理念。榮辱與共、經營目標:創建全國性至大服裝批發貿易中心,成為南派時裝的代名詞。在變化中搶占先機,在競爭中創造優勢。
黃河時裝城的優勢:
1、地理位置優越、市場坐落于太平繁華商業中心,南貫通虎門大道,西臨銀龍路及虎門廣場。
2、交通便利、商場南臨太平中巴站,虎門貨物托運總站、擬在商場東北側建中巴站,在廣州,深圳等火車站,機場設立黃河商業城辦事處,運送顧客及貨物。
3、起點高,規劃合理、市場一至三樓是時裝商場,四樓是香港時裝城,六樓是中國虎門國際服裝交易會主會場,七樓是南方證券,黃河集團,黃河時裝城辦公室,八樓是高級時裝寫字樓,大型時裝表演中心。
4、市場定位準確、黃河時裝城集時裝批發,超市百貨,商貿,證券,娛樂,餐飲,休閑度假于一體的綜合性商貿中心。
5、經營富有特色、每年都在時裝城舉辦虎門國際服裝節,在四樓設有香港時裝城,這是所有廣東省各批發市場最具特色的服裝市場類型。
6、大型停車場、在時裝城地下有大型停車場,能夠滿足客戶車輛停靠需要,并能解決大型服裝節停車需要。
7、人流量大、由于時裝城大廳前有通往全省各地的客運站,客運站能夠帶來巨大的人流。
8、攤位面積大、在時裝城內攤位面積從830平方米都有,但主要是1830平方米的為主,明顯要比其它市場攤位面積大。
【篇七】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面對改革大趨勢,基層法院的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由于沒有經驗可循,司法體制改革更需集思廣益,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根據縣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隊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鹽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二、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三、進一步加強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建議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篇八】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2017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由法工委牽頭組織縣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常委會委員和應邀的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縣人社局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調研組,在常委會副主任李龍安的帶領下,分別深入到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司法局等部門,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座談交流、征求意見、查閱資料等方式對縣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縣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
自縣法院被省法院系統確定為首批試點單位開展司法體制改革工作以來,縣法院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決策,全面落實司法體制改革精神,按照上級法院部署與要求,穩步推進各項改革工作,積極探索創新,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先行先試,司法審判體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統一思想,建章立制,形成司改共識。縣法院根據中、省的司法體制改革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了司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系列配套措施,按照“統籌兼顧、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分步落實”的原則,周密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夯實工作責任。通過宣傳教育、個別談心、交流討論等形式,引導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重大戰略決策上來,形成改革共識,凝聚改革合力,從而保證了縣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和司法審判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二)嚴格把關,優化遴選,實施分類管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推行法官員額制,實行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建立員額法官辦案責任制。為了選出優秀員額法官,縣法院按照上級要求,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試、差額擇優”原則,嚴把入口關,通過民主測評、業績能力考試、綜合考核等步驟,從全院37名法官中分兩批遴選出18名員額法官。以1法官+1助理+1書記員的配置科學搭建了審判團隊,并建立了人員分類管理考核辦法和司法業績檔案,作為各類人員選拔使用、專業等級升降和交流的重要依據。同時打破原有格局,重新整合組建了執行警務、訴訟服務、行政事務管理三個團隊,合理配備人員、充實辦案力量,穩步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工作,為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和創新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明確職責,強化管理,完善運行機制。縣法院緊緊圍繞司法體制改革要求,不斷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一是修改完善審判人員崗位職責,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縣法院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改革并完善了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員額法官和合議庭辦案機制,規定了法院各類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管理權限,做到權責對等,確保員額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
二是加強內部監管,確保法官正確行使權力。縣法院通過加強辦案流程管理,建立案件質量評查機制,規范案件分配和裁判文書審核簽發程序,不斷強化對司法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和辦案質量的全程監控;
三是主動接受監督,使司法審判公開透明。縣法院不斷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推行辦案全程錄像,實行辦案“四公開”(即審判流程公開、審判過程公開、裁決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建立每季度開展第三方案卷質量評查等監督方式,致力打造“陽光司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研情況看,縣法院在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認識不夠到位,存在消極畏難情緒。在司法體制改革中,有些法官固守傳統的習慣思維和做法,安于現狀,對改革前景、意義認識模糊,認為員額法官“僧多粥少”,晉升員額法官機會渺茫;
有些法官對司法體制改革顧慮多,持觀望態度,工作中出現消極等待和畏難情緒,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院的審判工作。
(二)“案多人少”,不能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需要。“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是困擾法院的突出難題。當前,隨著我國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各種矛盾紛繁復雜日益增多,尤其是司法體制改革將立案審查制改為立案登記制以后,一些原本由其他行政機關或基層調解組織化解的矛盾糾紛大量涌入法院,致使法院每年受理的各類案件數量驟增(2014年1143件、2015年1538件、2016年1837件)。法官辦案的任務越來越重,心里壓力越來越大,2015年人均辦案55.4件,2016年人均辦案68.5件,增長23.7%。而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員額法官責任制的實施,法官的工作壓力將進一步加大。目前,員額制法官數量不足與案件數量激增的矛盾,已經成為我縣司法體制改革后擺在縣法院面前最突出的問題。
(三)機制不健全,配套保障措施跟進不力。通過司法體制改革審判權的配置和運行機制雖然更為科學合理,辦案責任更為明晰嚴格,責任追究更為嚴厲,存在自我制約機制不完善、對司法審判權行使的監督和責任追究不力等問題。一是少數法官認為強化了內部監督制約,會讓法官畏首畏尾,因而在辦案中存在思想顧慮;
二是部分監督考核規定與工作不適應。縣法院雖然在一些制度中對錯案責任追究做出了相關規定,但大多數都是原則性規定,針對性不強,缺乏操作性,也使監督考核工作失去了應有的作用;
三是司法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職級待遇落不實,尤其是身處基層一線的聘用人員,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與微薄的經濟收入極不相稱。比如縣法院有一名工作12年之久的臨聘書記員,目前月工資才1900元,明顯低于社會同等工資水平,司法輔助人員這種責任與待遇不匹配現象十分突出;
四是辦案交通工具嚴重老化,不僅影響了法院正常的執法辦案活動,而且也威脅著法官的生命安全。
(四)審判質效不高,法官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審判效率和審判質量是法院的生命線,司法體制改革以來,縣法院在審判效率上雖然有了一定提高,但仍有一些案件存在審限過長和法定期限內無法審結以及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一是部分法官業務素質不高,駕馭庭審能力不強,致使少數案件久拖不決;
二是少數法官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及時按照法定程序審理案件,致使一些案件在法定期限內不能結案;
三是聘用制書記員入職門檻低,待遇低,不穩定,跳槽多。缺乏系統培訓,多是法官辦案中帶,不能快速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后的審判工作,影響了審判工作效率。
三、工作建議和措施
(一)加大學習、教育和宣傳力度,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司法體制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改革成敗,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縣法院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和《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認真貫徹上級司改精神,加強司法體制改革相關政策學習和宣傳,引導法官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認識和理解司改,正確對待司法體制改革人員分類管理帶來的收入待遇差距,保持淡定平和心態,防止斤斤計較、盲目攀比;
二要教育各類人員強化大局意識,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服從改革需要,切實履行好審判職責;
三要強化宣傳,讓全社會都了解司法體制改革、支持司法體制改革,為我國法治化進程鼓與呼。
(二)積極爭取,多渠道解決人員不足問題。一要積極向上級法院爭取員額法官名額,配齊配強法官隊伍,盡快緩解“案多人少”的現實問題;
二要主動向縣委、人大匯報,爭取領導支持,給政策扶持和資金保障;
三要探索向社會購買服務和人員分類管理新模式。建立書記員專業隊伍,切實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根據不同工作崗位特點,建立起相應的錄用、培訓、考核、晉升等制度,使法院的人員管理真正走上分類定編、分類管理的軌道。
(三)建章立制,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司法責任制后,強調由“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只有加強對行使審判權力主體的監督,定期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和錯案責任追究,才能從制度上保障審判權力公平公正運行。因此,一要建立完備的審判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真正實現權和責的高度統一;
二要公開辦案流程,加強案件的流程管理,對每個案件實行全程無死角監督,進而形成高效的監督機制;
三要強化審判執行紀律和案件督辦工作規程。
(四)加大培訓力度,提升人員素質,努力提高審判質效。一要加大在職法官的業務培訓力度,適時選派一些政治素質高、業務基礎知識相對薄弱的法官到法律院校或專門培訓機構進行系統培訓;
二要有計劃、分批次的安排人員到上級或先進地區法院掛職進修,學習先進審判經驗,逐步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三要對新招錄的人員由德才兼備、經驗豐富的老法官進行傳幫帶,從而快速提高新招人員的辦案質效;
四要開展庭審觀摩、案例討論、案件講評等活動,不斷開闊法官視野,豐富法官辦案經驗,增強法官實際辦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湛、廉潔高效的審判團隊。
【篇九】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時期的重要任務,完善司法體制,改革司法體制內不合理的成分,進而建立科學合理的司法體制非常重要。對照上級的要求,豐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調研,形成調研報告。
一、在檢察機關內部,哪些領域、崗位權力過于集中,容易出現問題
以豐縣檢察院為例,該院共有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公訴科、偵監科、辦公室、研究室、政治處等16各科室,另外還有3個駐鎮檢察室。這些內設機構共同構成了豐縣檢察院這個組織,推動檢察工作的正常運轉。
在這些內設機構中:權力過于集中的崗位是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公訴科、偵查監督科四個科室。這些科室具有法律賦予的重要權力,用之不當增會給當事人造成重要的損失,對其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脅。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兩個科室承擔者自偵案件的查辦,享有偵查權,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稍不注意可能會侵犯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是高危崗位。偵查監督科承擔者對嫌疑人的批捕職能,稍有疏忽則有可能錯捕、濫捕,嚴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后果嚴重的有可能會造成國家賠償,造成不良的影響。公訴科承擔著審查起訴職能,享有不起訴權,若審查起訴不當則會嚴重損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造成較為嚴重的后果,損害法律的權威和檢察機關的形象。
二、如何合理配置檢察權,加強監督制約
(一)合并現有主要部門,合理劃分綜合部門
一是成立職務犯罪監查局。將現行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職務犯罪預防、控申四個部門整合成統一的檢察機關反腐敗職能機構。受理公民控告(舉報),是反腐執法的基礎和前提,辦理貪污賄賂案件和瀆職侵權案件是反腐執法的直接體現,預防則是通過反腐執法的適度延伸,鏟除誘發犯罪的病灶,實現反腐敗執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四位一體”的反腐敗機構設置模式,正是反映了這一客觀規律。
二是成立公訴局。將現行偵查監督、公訴兩個機構整合為一個具有追訴性質的法律監督職能機構,行使目前由公訴、偵查監督和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履行的部分職能。檢察機關不僅應當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訴權,而且也應當享有代表國家與社會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訴權與行政公訴權。公訴局的機構設置,為民事、行政公訴的司法實踐提供了探索空間。反映了公訴工作全面、協調發展的趨勢。這樣,更能從整體上凸顯公訴職能的"客觀性義務"和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法律監督性質。
三是設置訴訟監督局。將現行民事行政檢察、監所檢察等部門職權予以整合,除繼續履行上述機構的職能外,應增加從公訴局分離出來的訴訟監督職能和內部執法監督職能,以行成對外(公安、法院)對內(檢察執法)同時并舉的全方位訴訟監督。具體職權是:負責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事項;負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抗訴;對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國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訴訟;以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民事抗訴程序中的當事人和解等方式實施民事行政監督;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負責對檢察機關自身的辦案活動和辦案質量實行監督。
四是設置行政部門機構。根據現有的機構具體可整合為三個部,即人力資源部、業務調研部、行政事務部。(1)人力資源部是政治部門的改稱,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傳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業務調研部是研究室、檢察委員會辦公室、人民監督員辦公室和檢務督察部門的結合體,具體職責包括按照《人民檢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規則(試行)》規定的職責范圍工作并負責人民監督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檢察業務調研;負責檢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提交檢委會研究的案件進行會前審查;對檢察機關業務部門的工作進行督察。(3)行政事務部。行政事務部是辦公室和行政裝備部門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財務、統計等工作。
(二)規章立制,強化內部監督制約
要進一步后加強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設,通過各種規章制度強化對內部監督。
一是明確紀檢監察部門執法監督的主要內容。在執法監督工作中,明確監督的對象和重點,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紀檢監察部門執法監督的主要對象是反貪污賄賂部門、瀆職侵權檢察部門、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監所檢察部門、控告申訴部門等行使檢察權的主要業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執法監督的重點是當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準(決定)逮捕、不起訴和公安機關提請復議、復核的案件、撤銷案件、錯案賠償的案件;上級或其他專業部門否定檢察技術部門鑒定的案件;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下級院提出請抗訴,上級院決定不抗訴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區辦理的大案要案;上級批轉、領導交辦、人大轉辦、新聞媒體曝光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確紀檢監察部門執法監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確處理程序和實體監督的關系。依據上級檢察院頒布出臺的《檢察機關內部執法辦案監督辦法》,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在把內部執法監督延伸到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的同時,正確處理好程序監督和實體監督的關系,既要重點監督辦案程序,及時預防和糾正檢察干警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又要注意監督案件實體,及時發現案件質量中存在的問題,把兩者有機的統一到內部執法監督工作中來。
三是充分調動業務部門在執法監督工作中的積極性,著力構建自身執法監督機制。為了充分發揮業務部門在內部執法監督中的作用,我們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明確規定了部門負責人在內部執法監督工作中的職責: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負總責,監督本部門干警嚴格依照法律、檢察紀律的規定履行職責;干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除追究本人的責任外,還要依照黨風廉政建責任制的規定追究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通過從調動部門負責人積極性入手,不斷規范業務部門的自我監督。
三、如何建立將檢察人員晉升、獎懲與其公正司法的業績考評相掛鉤的制度
(一)建立合理的獎懲機制。
在獎勵制度方面:1實行積極獎勵制度。對工作表現優良、取得單項或綜合成績的,注重予以獎勵;在年度總結表彰、公務員評優,向上推薦先進立功等過程中,對表現優秀的青年干警予以傾斜;注重選拔和培養青年干警群體的先進典型,發揮典型示范效應。2推行中層助理制度。在各部門設置中層助理職位,對工作表現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優秀青年干警大膽提拔任用;新提拔的中層助理設置考核期,期間進行定期考察;對任職期間表現突出、能力提高較快、綜合條件比較成熟的中層助理,根據工作需要優先予以提拔重用。3建立破格提拔制度。本著“不看資歷,注重素能”的原則,針對在部門工作業務中表現突出,爭先進位中貢獻較大者,綜合表現特別優秀的干警,在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大膽破格提拔使用。4引入競爭機制。對檢察干警的使用提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細化競爭機制,量化具體標準,形成敬業履職、全面提升和創新創優的良好導向。
在懲罰機制方面:對在檢察工作中表現較差的干警,第一次進行誡勉談話,寫出書面檢討,向院黨組和紀檢部門認真反省;第二次則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留崗查看;第三次則進行調離檢察崗位。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檢察干警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將調查結果向院黨組匯報。出臺《執法辦案風險源點防控管理辦法》,加強對執法辦案的監督制約,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二)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
爭先創優是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創先爭優的大背景下,檢察工作要適應時代的要求,積極創新管理模式,創新工作方式,積極推動檢察工作的科學發展。針對當前考評中的不合理因素,認真的調研分析。
建立業務科室考評和綜合科室考評分開機制。檢察業務是檢察工作的重心,一切要以檢察工作為重。在業務科室考評上要認真結合省院、市院關于業務考評的要求,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合理的考評細則。激勵業務科室認真開展檢察工作、創新開展檢察工作,實現檢察業務工作的跨越和進步。在綜合科室考評方面,要注重引導,建立達標機制。綜合科室是服務保障部門,在檢察機關內部相對不如業務科室重要。對綜合科室設立相應的標準,綜合科室到年終達標即可。把綜合科室徹底解放出來,竭力發揮其綜合保障職能,推動檢察業務工作的發展,最終推動檢察工作的發展。
【篇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面對改革大趨勢,基層法院的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由于沒有經驗可循,司法體制改革更需集思廣益,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根據縣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隊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鹽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
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
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
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
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
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
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
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
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
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
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
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
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
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
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二、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三、進一步加強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建議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篇十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鹽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二、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三、進一步加強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建議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篇十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面對改革大趨勢,基層法院的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由于沒有經驗可循,司法體制改革更需集思廣益,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根據縣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隊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鹽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二、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三、進一步加強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建議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