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級匯報工作,其表達方式以敘述、說明為主,在語言運用上要突出陳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顯示內容的真實和材料的客觀。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報告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錦集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篇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要求和縣委批轉的縣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安排,調研組圍繞我縣疾病預防控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分別到xx鎮、xx鎮、xx鎮等衛生院、部分村(居委會)、縣人民醫院和縣疾控中心實地走訪并召開座談會。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情況
調研組認為,20xx年換屆以來,縣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在體系建設、傳染病防治、慢性病及地方病防治、公共衛生監測、精神衛生、健康教育、能力建設、衛生應急等方面做了大量艱苦的工作,成效明顯,確保了全縣人民身體健康安全。特別是有效處置20xx年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成功應對20xx年“7.15”狂犬病疫苗事件等免疫規劃風波,無疫苗針對性傳染病暴發流行。積極穩妥地做好今年以來的疫情防控工作。成功創建省級免疫規劃示范區,傳染病發病率持續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連續三年被評為省級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20xx年度慢性病工作獲國家疾控中心和慢性病中心先進集體獎。
調研組發現,我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總體水平不高,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后。全縣衛生技術人員中高職稱、高學歷占比較低,高級職稱xxx人,%,大學本科學歷xxx人,占比xx.x%,研究生學歷僅x人,無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基層醫療機構普遍存在“招人難”“留人難”現象,%,不利于全縣疾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技術能力方面,大部分基層醫療機構防保人員僅有x-x人,且多數不是預防醫學專業人員,并身兼數職,不能全身心投入防保工作,處置傳染病及突發事件能力不強,致使防保工作基礎不牢。二是經費保障不足,硬件設施建設落后。傳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工作、衛生應急、健康教育均無專項經費,大部分醫院硬件設施不能滿足疾控工作需要,醫院醫療科室建設不規范,如我縣第x人民醫院,由于經費不足,醫院樓頂和中醫館竟是違規搭建,預防接種室還是危房;疾控系統檢驗設備達標率低,部分設備缺乏,設施陳舊;鎮衛生院差額補助水平不高,人員經費緊張,醫院運行困難,嚴重影響了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進一步發展。三是職能職責不明,防控體系建設弱化。基層衛生院職能不明確,功能不完善,服務能力不強,公共衛生管理職能弱化,重醫療輕預防,疾病防控形勢嚴峻。
調研組建議,一是優化結構,加強防控隊伍建設。建立人才引進長效機制,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逐步改善和優化專業隊伍人員結構,配齊基層公共衛生人員,以適應新形勢下疾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過繼續教育、在職培訓等形式,提高現有醫療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二是加大投入,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增加各項疾控專項經費,制定和完善切合我縣實際的激勵機制,激發防保人員的工作熱情。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建設,謀劃建設一批重大疾控建設項目,逐步改善醫療環境,更新硬件設施,提升服務水平。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年增加鎮衛生院人頭經費,逐步實現鎮衛生院在編人員經費均納入財政預算。三是健全機制,確保疾控體系有效運行。建立綜合應急處置協調機制,切實提升我縣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建立以縣衛生健康局為核心,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醫院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公共生應急協調機制,加強橫向聯系,促進信息資源共享,確保區域內發生的公共衛生應急事件第一時間實現信息互通,并在縣疾控中心的統一協調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分工,快速有效的進行應急處置。四是強化宣傳,提高全民文明衛生素質。加強對健康知識和環境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使人們摒棄陋習極參與疾病預防,促使全縣公共衛生建設更好發展。
二、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調研組認為,自疫情發生以來,縣政府堅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加強領導,壓實責任,落實聯防聯控機制,形成防控“閉環”。降低聚集風險,狠抓重點場所防控,規范診療流程,落實“四早”防控機制。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健康環境,加強資源統籌,確保應急有保障,成功阻擊了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我縣累計報告確診病例x例(均出院),無疑似病例,全縣疫情總體平穩,實現了區域內風險相對偏低目標,為全縣順利復工復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調研組建議,一是加強依法治縣,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堅持依法防控,從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撐;加強《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讓人們能依法、守法、執法。二是突出重點,加強新冠肺炎輸入性防控。縣政府要做好境外和高風險疫區返威人員隔離,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認真做好發熱病人的預檢分診的監測報告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強化物資供應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后,公共衛生問題受到國家和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關注,縣政府要利用這契機,積極爭取財政和上級部門的支持和投入,建立物資保障供應體系,縣疾控中心和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切實做好醫用口罩、防護服、消毒液、醫療器械等衛生應急物資的儲備,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處理物資供應。四是保障民生,確保經濟社會發展。縣政府要發揮調控作用,保障群眾生活必需品穩定供應,并加強市場和質量監管,嚴控物價,并加大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幫扶力度,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解決人民就業問題,確保人民基本生活不受影響,維護社會大局穩定;要全面加強校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堅持“預防為主、精準防控”原則,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貫徹落實到位,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校園環境,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高度重視貧困戶、低保戶、五保戶等弱勢群體的防疫工作,使他們深切感受到非常時期政府的溫暖,進一步堅定全縣人民共同戰勝疫情的信心和決心。
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篇2
市委市政府把營商環境建設作為第四大攻堅戰高度重視強力推進,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轉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全市市場主體增幅明顯加快,同比增長x%,項目投資額同比增長x%左右,固定資產投資增長x%,其中民間投資增長達x%,開創了新高,累計減免企業稅額x億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完善頂層設計精心安排部署。市縣兩級都成立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并推行聯席會議制度;印發了《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及“十大行動方案”“三年行動計劃”、各專項行動《實施意見》,推動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有序展開。
二是強化輿論宣傳提升優化措施。制定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工作方案》,召開新聞發布會,在省市營商環境工作簡報發布信息,在各類網站、報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布新聞報道,開展營商環境滿意度電話問詢調查,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等,營造了濃厚的氛圍;按照“十大行動方案”確定的總體目標多措并舉,扎實推進各專項行動,企業開辦時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企業納稅服務、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顯,辦理時限、流程、成本和資料大幅度精減壓縮,“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辦結”的“三個一”模式有效推廣。
三是強力簡政放權優化政務服務。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級x個部門單位,x項行政許可事項和x項公共服務事項已全部集中進駐政務大廳并嚴格執行效能監察;縣級x、x等x個縣市區“三集中三到位”進展順利,全市進駐政務中心事項x多項。市級政務網已改版上線并與省政務服務網實現對接,正加快全市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整合優化和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縣區平臺部署正在進行,政務服務環境、服務水平有了明顯改善;全面清理廢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審批事項x項,取消市直部門行政審批事項x項,下放縣市區行政審批事項x項;再造流程,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改革,產業園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改革。
四是加強政府監管營造公平環境。在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主體中,試點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執法人員執法專題培訓;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工作監管對象、檢查人員數據庫,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誠信失信“紅黑名單”披露曝光制度、試點推行“灰名單”管理,加強聯合獎懲。
五是夯實工作責任深入督查督辦。出臺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考核辦法》和《2021年目標工作要點》,將各縣市區、x個市級部門及單位納入考核范圍,并細化分解各項工作,落實到責任單位;組織專項督察組明察暗訪,跟蹤督辦,及時通報反饋問題,明確整改時限。
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篇3
一、堅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畫司法體制改革,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確定的全國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省委高度重視我省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深改領導小組多次專題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監督指導,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給予大力關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加強組織協調,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對省法院開展改革督察。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大力支持配合,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凝聚改革創新的強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廈門、南平三地9個法院啟動改革試點,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省法院黨組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正確把握改革方向,堅定改革定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成果的獲得感;始終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融合、依法有據遵循規律與體現福建實際相契合,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鍥而不舍、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開92次黨組會和司改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開展4輪專項督察。今年以來,著眼于“鞏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進10個黨組重大調研課題和53項改革重要舉措,堅持“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推動改革持續深入發展。全省法院多項改革創新成果入選全國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國復制推廣。
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人民法院指導下,全省法院各項改革任務深入推進、全面發力、多點突破,取得顯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符合審判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逐步形成;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穩步實施,司法效能和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審執各類案件50.88萬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32%,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達97.91%。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一步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現有員額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7.62%;人員分類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員力量向辦案一線集中,一線辦案人員較改革前增長13.98%;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員額法官平均年齡45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占98.14%,具有10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員額法官人均結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立案登記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打出聲威,成效顯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公開民主持續深化,人民群眾有了更多公平正義獲得感。
二、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基礎性改革,夯實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的體制基石
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省法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統籌兼顧,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全面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出臺《福建法院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31份指導性文件,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著力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確立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推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層層請示、逐級審批案件的傳統做法,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外,院庭長不再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獨任法官、合議庭自主簽署簽發的案件裁判文書達99%以上;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審判委員會審判管理、審判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能。著力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制定審判人員依法履職“一規定”“兩清單”“三指引”,厘清職責權限。堅持“入額必辦案”,建立院庭長辦案剛性約束和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2017年1月以來,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審結案件637041件,占結案總數的45.97%。全面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加強類案指引與質量評查,嚴把二審、再審關,統一司法尺度,確保裁判質量。推進業績考評制度改革,樹立正確激勵導向。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懲戒機制,明確追究法官違法審判責任的7種情形,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著力把該嚴的監管嚴起來。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貫穿改革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數據鐵籠”與“制度鐵籠”有機結合,構建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判委員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風建設、效能檢查、紀律監督為主體的“大督察”工作新機制,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深入開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以員額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為重心,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注重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全省法院共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1648個。堅持以案定額。把員額向基層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層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員額比例向上逐級遞減,思明、晉江等6個案件數量較多的基層法院法官員額比例核定為42%,較好體現了三級法院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堅持好中選優。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擇優遴選4205名員額法官,既保證高素質優秀法官進入員額,又注意保護各年齡段和各層級人員的積極性。堅持有進有出。出臺員額退出管理辦法,有229人因轉崗、辭職、退休等原因退出員額。特別是對只拿待遇不愿盡責、擔當不夠不敢盡責、能力不足不能負責、違紀違法懲戒問責的法官,堅決退出員額。堅持分類定責。出臺人員分類定崗實施辦法,讓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首批招錄1920名聘用制書記員,探索引入在校大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書記員,創新推進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與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相同步,著眼優化協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個基層法院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先行啟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優化審判職能,簡化管理層級,強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和按期晉升工作,逐步落實與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職業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晉升法官等級1694人次,擇優選升高級法官398名。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業績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機制,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適應司法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持續深入推進司法能力提升行動和“四個人才工程”建設,加快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和司法人才庫建設,規范法官職業操守和司法行為。加強司法人員權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
穩步推進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如期實現省以下法院人員編制和經費統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機構編制上收省級統管,各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全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廈門,下同)全部作為省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納入省級財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財政年初預算24.89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23.77%。
三、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在更高層次上實現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省法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等7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確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進庭審實質化。會同檢察、公安機關出臺28個常見疑難罪名類案證據冊和《辦理黑 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等規范性文件,全面試行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證據64件,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率達77.90%。在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樓、福清法院開展“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認真開展刑事速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福州、廈門18個基層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寬嚴得當。2016年9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18個試點法院共審結認罪認罰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處緩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錯案機制。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無罪。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確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統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律師依法履職。
推進司法審判與監察程序有機銜接。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出臺《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做好法法銜接。
四、加快推進審判執行機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省法院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信息化支撐,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釋放司法生產力,增強隊伍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質量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著力完善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和營商環境的司法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目標的要求,研究制定《關于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關于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健全案件審判和司法服務機制,創新府院聯席互動新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轄、糾紛預警和破產案件簡化審理、“執轉破”等機制;聚焦精準脫貧,加大司法精準幫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福建樣本”。
著力完善涉臺、涉自貿區和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審判機制。創新推進涉臺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調解員和臺胞陪審員制度,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連續成功舉辦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設立自貿區法庭和審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僑等審判機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創新企業信息共享機制被國務院列入第四批全國復制推廣的自貿改革試驗成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設立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和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構建現代海事審判體系,完善涉外海事訴訟與仲裁良性互動機制,首次發布雙語《海事審判白皮 書》。
著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轄和民生權益保障機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圍對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管轄,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更好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導、家事調查員等制度,推進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創新。聯合省14家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37個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家事審判機構。深化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遠程視頻接訪等制度。
著力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創新跨域立案和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在全國7家高院和14個中院推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整合訴訟服務資源,打造訴訟服務大廳、itc自助服務終端、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掌上訴訟服務幫手、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型訴訟服務體系,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簡案快審、普案標審、難案精審。全省法院設立速裁團隊612個,今年1至8月,通過“分調裁”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53.56%。貫徹執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省法院與27家部門行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894個特邀調解組織、3689名特邀調解員進駐各級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調解、撤訴方式辦結各類案件116845件。推廣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一鍵式理賠,完善金融等糾紛案件在線化解平臺,高效便捷化解糾紛。
著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開機制。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健全選任、參審和履職保障機制,龍巖中院等5個全國試點法院探索推進實質陪審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62722件。構建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監督管理“五大公開平臺”,做到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實質公開。全省法院全部開通互聯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體陣地集群效應。優化代表委員監督聯絡工作手機應用系統,運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微博發布廳、視頻演播室,打造“陽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計公開裁判文書189余萬份,庭審直播4.5萬場。在人民法院組織的庭審公開情況第三方評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國高院第7位。
著力完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健全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上下一體、內外聯動的執行管理體制和指揮系統。各地成立執行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赴一線指揮督戰258人248次。去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聽取審議執行工作專項報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行聯動專項檢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國建成全省失信聯合懲戒平臺,截至今年9月1日,省級100家單位全面對接,聯合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5.05萬多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10多萬被執行人懾于壓力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從今年7月起開展“亮劍八閩、百日決勝”統一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與稅務機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保險公司建成“法院保險”合作平臺,與新聞宣傳部門、文明辦合力推進執行攻堅宣傳和文明創建,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執結案件16.14萬件,執行到位金額901.3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9.22%和131.77%。
著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體系。堅持“互聯網”“標準化”“數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撐和強勁動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匯集全省法院各類案件信息2.45億余條,加強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現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構建“智審”業務平臺,實現案件“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標準型科技法庭808個。省法院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建設先進單位。在今年4月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我省法院執行信息化等“四個展位”亮相,受到好評。
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對標對表改革任務,對照人民群眾需求期待,我們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臨一些問題困難。
一是司法改革推進不平衡,力度還需加大。有的法院對改革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改革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透,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夠;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夠開闊,司法理念、運行機制、辦案方式等還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法院之間在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上不夠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決。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數連續13年呈現正增長態勢,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層法院特別是有的沿海法院員額法官年人均辦案量高達300件以上,法官辦案強度和工作壓力持續加大,法院干警長期超負荷加班成為常態。
三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仍需做深做細做實。新型辦案機制加快推進,但有的法官還不能完全適應,“受權不敢用”;有的院庭長“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放權與監督的關系還需理順;適應改革的審判監督指導機制需要完善,司法不嚴格、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審判輔助人員缺口較大,新型辦案團隊高效順暢運行受到影響;新型審判運行模式與智能化辦案處在接駁換檔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綜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協同推進。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應的配套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尚未落實;人財物省級統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經費保障、“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法官職業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需進一步理順落實。
六、鍥而不舍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縱深發展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省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以優異成績迎接改革開放40周年,為加快建設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強新時代深化改革責任感使命感。持續深入開展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新思想引領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狠下氣力推進有利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改革、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構建權責一致、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深化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健全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機制。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立體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司法機構職能體系。
三要強化改革督察,確保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加強領導,科學統籌,務實戒虛,著力把改革重點放到解決實際問題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盤棋和全省法院一盤棋。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鏈式檢查,嚴抓實推,以釘釘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問效。
四要發揮改革效應,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福建發展大局和特色優勢,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和服務舉措的改革創新,及時把創新實踐和改革成果轉化為公正為民司法的制度規范,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聚焦群眾關注的痛點難點堵點,以改革精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改、馬上改。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致力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大力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專項報告,既是監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將在省委領導和省人大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定信心、堅持不懈,敢于擔當、開拓創新,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篇4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建設開拓創新的思想環境
一是繼續解放思想、轉變作風。要牢固樹立“抓發展就必須抓環境,抓環境就必須抓作風”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禁錮思想創新解放的思維定式,機制體制,著力解決“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壓”和為市場主體服務意識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堅決克服“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觀念的深刻解放,體制機制的深刻變革,干部作風的深刻轉變,推動營商環境的持續好轉。
二是強化主動服務意識。將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列為市縣兩級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加強考核監督。成立由不同類型企業、社會團體、各階層代表共同參與的督導機構,對優化營商環境階段性工作目標、效能、服務水平進行評議、評價、監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有效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三是加強業務技能培訓。要開展對職能部門、窗口單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業務技能培訓,不斷適應機構改革合并,辦事流程整合調整對服務工作帶來的挑戰,防止出現門好進了、臉好看了、業務不會辦了,或辦了些錯誤業務的現象,真正做到“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切實解決“明放暗不放”的問題。
四是構建新型“親”“清”政商關系。要形成制度機制,對領導干部、職能部門深入企業、蹲駐企業的時間任務等作出硬性規定,督促他們經常深入企業“解刨麻雀”、幫助制定發展規劃,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像關愛貧困戶一樣扶持企業發展,理直氣壯地與企業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實意地為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營造既“親”又“清”的政商關系。
(二)建設透明高效的政務環境
一是加快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優化完善市縣兩級網上政務服務審批系統,撤銷獨立設置的服務大廳,切實清除各層級、各部門、各業務系統數據信息壁壘,實現互聯互通,充分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調辦理;對企業注冊登記、資質認定、商標專利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產權交易等服務事項,積極推動網上辦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力促“企業、群眾跑腿”向“數據跑路”轉變。
二是繼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抓手,以簡政減稅減費為重點,認真審視研判基層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將政府行政權力等“四張清單”及時在政務網站公開發布,明晰權力邊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審批動態評估管理和協調機制,對擬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合法性審查制度,防止出現審批事項邊減邊增、先減后增,對確需審批的事項,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條件少,手續簡化,時間縮短。
三是加快“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和“綠色通道”建設。推進社區、街道和鄉鎮便民服務站點建設,形成市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體系,逐漸將群眾生活服務分散到基層,使行政服務中心專門辦理項目、企業和機構的審批服務事項;應篩選一批投資規模大,市場前景好,帶動作用明顯的產業龍頭項目納入市縣重點項目計劃,為其建立重點項目“綠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務。
四是建立科學合理的營商環境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要充分考慮市縣實際,對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修改完善,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類別的評價考核辦法。
五是建立企業投訴協調解決機制。充分行使“八辦四組”和聯席會議制度職責,暢通12345政府熱線電話和投資環境x的作用,切實解決企業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訴求,防止出現企業有苦無處訴,有訴無處調的窘況。
(三)建設安商富商的政策環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機制。組織專班,定期對各縣市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市委《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開展督查督導,及時發現糾正問題;要認真跟蹤研究中省關于簡政放權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法規以及我市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出臺指導性強、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相關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規范有序的制度體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開的政策信息,原則上發布當日在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對涉及面光、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強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在新聞媒體以訪談問答或請權威專家解讀的形式進行充分宣傳,最大限度地釋放政策紅利,切實解決好政府與企業、群眾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知曉率。
二是降低制度性成本。以推進“十大行動”落地落實和打造“四低園區”為抓手,建立完善各項降稅清費清單制度,清理取消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減少通關環節費用。下力氣幫助企業降低用地、用電、用水、用氣等制度性成本,切實將x打造成陜甘寧蒙晉區域最具價格競爭優勢的城市;要堅決根除壟斷行業亂收費現象,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三是加強信貸支持,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重新審慎評估我市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信用風險等級,正確對待整體經濟下行對我市的沖擊和經濟企穩回升的良好態勢,下放收回省級銀行的貸款審批權限,嚴格遵守風險管理紀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內部激勵機制、盡職免責機制,引導和激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把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企業發展掛鉤,解決不敢貸、不愿貸的問題;要用好用活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貸款擔保基金,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要防止和糾正先承諾后變卦,不問青紅皂白對企業抽貸斷貸,對于能按時清息,正常經營,但暫時無法償還本金的企業由貸款擔保基金擔保,給予展期、續貸,“放水養魚”,更好地幫助企業發展;要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激活本地市場,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發揮好企業債券、股權、再貸款、再貼現、私募債、短期融資券等各種辦法,擴大企業直接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四是著力破解企業“用地難”瓶頸。要創新用地模式,改革工業用地出讓制度,在招拍掛基礎上支持彈性出讓土地、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供給土地;要高效集約利用土地,從嚴配置土地指標,嚴把項目審批關,嚴防圈地占地現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及時清理依法收回閑置土地,調拔給急需用地的企業,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積極借鑒浙江等地經驗,在各類園區、工業集中區,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行“標準地+承諾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規劃建設標準、能耗標準、環保標準、用地效益及產出標準、利稅、達產規模、時限予以明確,企業根據自身實力和產業定位情況做出承諾,受讓土地,發改部門“一窗受理”,企業按標準要求直接開工建設,職能部門加強監管。項目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按照承諾標準與法定條件進行驗收,嚴格獎懲,切實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破解企業“用地難”瓶頸。
五是加快電力體制改革。要穩步推進電力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平衡區域電網建設現狀,搞好地方局域電網試建試點,積極爭取擴大直供電范圍,將資源優勢轉化為企業低成本優勢;建議省上抓緊研究出臺支持x電力發展的相關政策,降低門檻,推進電力直接交易、跨網交易,解決現有交易規模小、范圍窄的問題;要進一步理清我市輸配電價結構,下調火電上網價格,統一價格標準,實現同區同價,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四)建設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一是正確認識各類市場主體在我市改革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廢除妨礙市場公平有序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招投標等各個方面,平等對待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規上企業和規下企業,從根本上清除各種隱性壁壘。
二是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負面清單中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審核;對負面清單中限制準入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法進入;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三是規范中介市場。借鑒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經驗做法,深入整治“紅頂中介”,完善中介市場清退淘汰機制,積極引導政府投資項目以競爭的方式選擇中介機構,保障企業投資項目自主選擇中介機制,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良性健康發展。
四是大力推動壟斷行業服務改革。要突出整治鐵路、電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熱、供氣等利用行業壟斷獨占地位強制交易、強制認證、隨意定價、濫收費用、強攬工程等。嚴厲打擊壟斷行業違法犯罪和行業腐敗,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壟斷行業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
(五)建設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一是建設法治政府。要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責任體系,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工作流程,并全程對外公布;規范行政執法,全面落實入企執法檢查備案登記,輕微違規首違不罰、重大行政處罰備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權力任性;強化依法行政監督問責,不斷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監管機制。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安全生產、生態環保、食品藥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領域加強重點監管;建立完善市縣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清除監管盲點,降低執法成本。
三是樹立審慎、文明、規范的辦案理念。妥善辦理涉企民商事糾紛和執行案件,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集資詐騙等界限;審慎使用查扣、凍結企業資產、拘押企業負責人等司法手段,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和企業家人身權益;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集中開展工業園區和企業周邊環境整治,持續打擊強買強賣、壟斷市場、尋釁滋事、無理阻工、收“保護費”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串通投標、合同詐騙等犯罪活動,堅決懲處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惡意欠薪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促進企業守法合法經營。
四是加大法治宣傳和輿論引導。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各類窗口單位、旅游景點、運輸行業、餐飲服務人員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貫徹“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深入各類企業開展法治宣傳,提高企業管理層及員工法治觀念,提升營商主體守法意識;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作用,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設重諾守信的信用環境
一是深入開展誠信創建活動。盡快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誠信x”建設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設立x市“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制定發布《機關單位政務誠信征信名錄》《企業誠信征信名錄》《公務人員誠信征信名錄》,使政府部門、企業、個人信用記錄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主體;要增強重諾守信意識,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政府和企業都要重諾守信,不能作出有違現行法律法規或者超出自身職權職能范圍的承諾,一切承諾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體現執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避免埋下政策和發展的隱患;要強化契約精神,政府帶頭重諾守諾踐諾,新官理好舊事,打造誠信政府,帶動全社會信用環境根本好轉。
二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信用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紅黑名單認定、退出、修復和記錄留存更新機制,加大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懲戒和信息公開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對失信公務人員的曝光懲戒力度,在轉崗、調動、提拔、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健全政府與征信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信息共享制度,促進政務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互動融合,一平臺發布。
三是深入開展誠信文化宣傳。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載體,組織“誠信企業”“誠信個人”“誠信經營示范店”等群眾性評選活動;發動電視、廣播、網絡、報刊、微信等多種媒體,褒揚誠實守信先進事跡,鞭策失信失諾負面典型,通過社會輿論和道德譴責形成社會震懾,努力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以失諾失信為恥”,全民重諾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七)建設宜居宜業的人文環境
一是認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持續推進環境保護和治理,優化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有效化解各種“城市病”,加快推進特色鮮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鎮化進程。要結合城市創建、城鄉環境整治、棚戶區改造、精準扶貧項目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等,加大綠化美化力度,提升城鄉生態建設水平,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宜居環境。
二是打造宜業環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協同發展,積極開展與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之間的產業對接,加快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養老、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建設方便快捷的宜業環境。
三是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做好人才發展規劃和人崗匹配工作,積極為高層次人才落地搭建平臺,最大限度的實現專其能,致其力,盡其用。在做好剛性人才引進的同時,注重本地人才的發現挖掘和培養使用,注重本土企業家的培育聯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的股權激勵政策,加大對重大專利和發明創造獎勵力度,提高知識和腦力等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比例;進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改革,強化法規制度保障和稅收減免支撐,既注重調動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轉化積極性,又注重突出企業成果轉化主體地位,讓市場主體“動”起來,科技人員“富”起來,科研成果“活”起來,著力解決科技與經濟“兩張皮”問題。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識。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著力培養全民文明風尚、文明習慣、公德意識,引導全民誠實、守信、文明、友善、大氣、包容,爭做優化營商環境的推動者和實踐者。
(八)建設擔當干事的政治環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態。深入開展“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結合胡志強、辛耀峰違法違紀案件開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態;建立健全治庸治懶治散治無為長效機制,充分運用法律、紀律、行政等手段,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著力凈化優化x的投資環境,項目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二是強化督查問責。重點查處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重要部門在工作中推諉扯皮、吃拿卡要、懶政怠政、新官不理舊事、不想干事、不愿擔責、不敢擔當的問題,制定專門的督查考核問責辦法,用督查“利器”推動工作落實。
三是完善正向激勵機制,樹立擔當作為的鮮明導向。對擔當作為創新竟進的干部在政治上關注、生活上關心、精神上鼓舞、經濟上獎勵,實現有為者有位,無為者失位。同時要區別對待工作失誤和主觀不作為、亂作為等,對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應予以寬容,對破壞影響營商環境的要堅決調整,對阻礙改革的及時予以免職,切實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懶者受處分”,使“三項機制”真正落地落實。
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報告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建議篇5
你若要喜愛你自己的價值,你就得給世界創造價值。下面是眾鑫文檔網小編為您推薦關于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10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將聽取和審議《市檢察院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對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職責,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調研過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機關召開了有市人大代表、執業律師和法學專家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市檢察院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匯報,實地查看了信息指揮中心和遠程視頻訊問犯罪嫌疑人;對市南區檢察院、膠州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進行了實地調查;在市公安局召開座談會,聽取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這次調研活動采取座談交流和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全面調研我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和各單位相關工作情況,對全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高認識,忠實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采取多項措施,共同推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發展,起到了有力地促進作用。
一、全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基本情況
20xx年以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和上級檢察機關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抓住司法為民這條主線,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實現了創新發展,為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構建監督制約與協作配合的“大偵監”工作格局。檢察機關認真履行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工作職責,嚴格履行審查逮捕職能,嚴把法定逮捕條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準、決定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過建立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對重大疑難案件提出檢察建議,發揮刑事偵查監督前置把關和引導取證作用,不斷強化立案監督和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及時糾正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427件次,對應捕未捕、應訴未訴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訴910人;推動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通過聯席會議、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備案審查等制度,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的發生;全面建成以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信息平臺為骨干的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實現了對全市44個行政執法機關、近8000項行政處罰權的網上動態監督和網上移送、網上立案。
二是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專項活動。密切關注社會公共安全,聚焦經濟社會熱點,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統一部署,先后圍繞涉黑涉毒、嚴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破壞環境資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法律監督,集中開展打黑除惡、百城禁毒會戰、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打擊農產品走私等專項行動,辦理了一批社會影響大的重點案件,堅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等人民群眾反應強烈和容易發生問題的案件進行專項重點督查,充分體現對偵查機關的監督制約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強化客觀性證據審查,依法排除非法證據,牢固樹立冤假錯案第一道防線,對偵查機關提請逮捕的,因事實不清或查明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2303人;正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輕微刑事案件堅持和解優先,依法從寬處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來,對1326名構成犯罪但無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依法保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斷強化機制創新和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監督線索受理、案件質量保障、內部監督制約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嚴格落實員額制檢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堅持不懈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確保檢察隊伍風清氣正;開展崗位練兵、專題培訓等活動,著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檢察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二、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我市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及原因:
一是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理念還有偏差。部分檢察機關沒有將偵查監督工作與反貪反瀆、公訴等檢察工作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偵查人員配備、辦案保障上沒有完全到位;有的檢察人員對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缺乏全面正確的認識,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有的檢察人員未能正確辨證地把握監督和支持的關系,存在“規避考核、謀求雙贏”和“分工負責、互相妥協、互相照顧”的現象,在執法辦案觀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輕監督的傾向。有的公安機關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或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機關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證據質量不高,補充偵查不到位,影響辦案質量。有的群眾對“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則不能正確理解,個別人存在對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過社會輿論、鬧訪纏訪等方式向檢察機關施壓的現象。
二是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實效有待進一步提高。從執法實踐看,檢察機關在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時,存在“信息知情難、調查核實難、糾正處理難”等現象,監督的力度和效果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開展立案監督時往往偏重于公安機關移送案件,而對公安機關尚未納入視線的案件較少進行監督,拓展案件線索來源的主動性不夠,自偵案件數量較少。對公安機關立案、撤案情況的了解渠道不暢,公安機關捕后變更強制措施、久偵不結、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情況難以及時有效進行監督糾正。刑事偵查監督措施缺乏剛性,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或檢察建議后,公安機關是否及時回復、回復是否有實質內容,缺少進一步的監督措施。對于刑訴法新增的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非法證據排除、提請審查逮捕案件移交社會危險性證據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實,內部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偵查監督協作配合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以后存在線索少、使用率低等問題,案件錄入過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規范的問題,案件信息沒有完全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影響了偵查監督工作的開展和成效。在取證、證據固定、罪與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還存在認識不統一、標準不一致、執行不規范等問題。對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級檢察機關向上級檢察機關匯報的“縱向”方式解決,缺少公、檢、法三方“橫向”溝通協調平臺,導致三方認識存在差異,不利于案件辦理。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基層辦案人員業務指導不夠,偵查工作水平參差不齊,執法不規范的現象還時有發生。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作用發揮不充分,有的檢察人員兼職派駐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證出勤率,無法確保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長期監督指導。
四是刑事偵查監督隊伍建設不適應工作需要。檢察機關對刑事偵查監督隊伍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檢察官配備數量不足,還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基層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力量薄弱的問題尤其突出,部分基層檢察院員額制改革后僅有3至4名入額檢察官,年均辦案數達200件260人,辦案人員負擔重、壓力大,案件辦理質量受到影響。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有待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類新型案件、疑難案件不斷發生,檢察人員專業領域知識欠缺、知識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日益突出,缺乏高層次的專業人才,不能滿足日益繁重的刑事偵查監督工作需要。
三、加強和改進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
刑事立案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權,是糾正司法實踐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執法不嚴問題的有力措施。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正確司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勢下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全市檢察機關都要牢固樹立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做到“不枉不縱”,既要確保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更要注重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輕監督、重打擊輕保護、重有罪證據輕無罪證據等現象,使刑事偵查監督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監督制約與協調配合、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二、強化責任擔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刑事偵查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處于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前沿,對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全市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做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和責任擔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監督手段,充分發揮好法律監督的職能作用。努力形成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三項基本職能齊頭并進、協同發展工作格局。對當立不立、漏偵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等容易發生問題的領域和案件,要注重聽取有關意見和申訴,全面準確地把握好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溝通協作,切實增強監督實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中,檢察機關既要嚴格依法進行監督,落實好“互相制約”的要求,也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落實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暢通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系的渠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業務交流和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聯席會議、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及時會簽文件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實效。
四、加強自身建設,大力夯實監督基礎。全市檢察機關要堅持正規化、專業化建設的方向,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全面提升業務能力和監督水平。探索改變傳統的封閉式辦案、書面式審查模式,重視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以及被害人或近親屬等各方面意見。強化案件管理,建立從監督線索受理、立案、調查核實、實施監督、跟蹤反饋、復議復核到結案的完整流程。規范監督行為,健全考核評價體系,扎實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輿論工具進行宣傳,讓社會各界都了解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的職責,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拓寬案件來源,暢通人民群眾申訴、控告、檢舉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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