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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范文(精選13篇)

                  時間:2020-04-13 調研報告 點擊:

                  這份報告被廣泛使用。根據上級的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都要向上級提出報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況、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的文章13篇 ,歡迎品鑒!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1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要處理好黨建和業務的關系,堅持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但從當前湖南省直機關實際來看,黨建與業務“兩張皮”問題仍然是制約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的難題,必須高度重視、有效破解。為此,湖南省直機關工委采取集中座談、個別訪談、問卷調查、實地走訪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近年來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的新表現新動向

                    (一)對黨的政治建設高度重視,但存在舉措不實、落地不好的問題,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堅決。黨的十九大以來,機關黨組織認真對標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中央和省委系列重要部署,切實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黨的建設首位,出臺了一系列重要制度舉措,抓黨的政治建設的氛圍越來越濃,黨員干部講政治的意識越來越強。但從更高的要求看,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把黨的政治建設的一些部署要求說在嘴上、掛在墻上、寫在紙上、講在會上的問題,真正轉化為落實的舉措、工作的準則、言行的遵循還不夠,最終表現為一些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堅決。有的政治站位不高,滿足于“上傳下達”,當“傳聲筒”,缺乏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有的斗爭精神不強,對與中央精神不一致的思想言論、行為做法麻木遲鈍,不敢舉旗亮劍、鮮明表態;有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不強,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打折扣”“搞選擇”“作變通”;極少數黨員干部甚至領導干部表里不一,“兩個維護”表態好、“四個意識”經常講,但背后當“兩面派”、做“兩面人”。

                    (二)理論學習氛圍濃厚,但存在為學而學、學用脫節的問題,指導實際工作不夠有力。近年來,省直機關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采取發放理論學習口袋書、分批培訓、重點輪訓、專家輔導、閉卷考試、巡回宣講等多種形式,扎實推進理論武裝工作,大幅提升了黨員干部理論水平,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學而不深、浮在表面,搞各種“應景式”“應考式”“應付式”學習;有的學而不信、信而不堅,基本概念背得滾瓜爛熟,但內心卻對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信心不夠、底氣不足,對西方所謂憲政民主、普世價值認識不清;有的學用脫節、學而不用,滿嘴新詞,跟話跟得很快,但實際工作中還是“老套路”“老思維”。這些都導致一些單位理論學習效果不夠好,離真正用黨的創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還有較大差距。

                    (三)組織生活不斷規范,但存在重過程輕效果、重查擺輕整改的問題,“兩個作用”發揮不明顯。省直機關以支部“五化”建設為主線,認真落實“三會一課”、談心談話、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主題黨日活動、領導干部過雙重組織生活等基本制度,不斷創新組織生活的形式和內容,黨內政治生活“四性”明顯增強,但存在“留痕不留心”“重查不重改”的問題。有的為了完成任務、應付差事,學習討論、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做樣子、走走過場,次數達標就行;有的重形式輕效果、搞痕跡主義,文字記錄、視頻照片、宣傳報道等樣樣不缺、整理精美,年初安排、年中對標、年末總結環環相扣、周密到位,但黨員干部對黨性教育和黨性鍛煉體會不深、收獲不多;有的看似注重質量,查擺問題“自覺主動”、整改措施“上墻掛網”,但問題只查不改,習慣做法多年“濤聲依舊”,短板不足數載“依然如故”。這些問題從根本上導致了在實際工作中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明顯。

                    (四)正風肅紀持續推進,但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突出的問題,提升服務和效能不夠明顯。省直機關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正風肅紀的部署要求,以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續整治“四風”問題為重點,以機關作風優良化為目標,持續推進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調研中,大家一致認為,現在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意識越來越強,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正在形成。但工作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仍然存在,一些單位和部門還比較突出。從上往下看,有的上級部門不切實際,熱衷于層層簽訂“責任狀”,將責任下移;有的文多、會多、材料多、APP多、檢查多、考核多,使基層疲于應付,沒有時間和精力抓落實。從下往上看,有的匯報工作注重“材料包裝”,總結報告一本比一本精美,用召開了多少次會議、轉發了多少個文件“邀功”;有的層層往上請示,看似講規矩,實則不擔當。從黨員干部看,過去門難進、臉難看,現在門好進、臉好看,但有時候事情依然難辦;有的干部態度和藹,有“微笑”懂“禮貌”,卻不能解決群眾實際問題,辦事效率低下。總的來看,服務質量和工作效能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五)黨群活動廣泛開展,但存在追求聲勢、注重形式的問題,助推工作不夠有效。在五一、七一、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開展黨群活動,豐富了干部職工生活,活躍了機關文化氛圍,形成了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但一些單位在活動開展過程中還存在片面造聲勢、重形式、輕效果的問題。有的只注重大排場、炫舞臺,對活動是否緊貼中心工作要求考慮不夠;有的只看重點擊量、參與度,對干部職工精神需求的關注不夠;有的活動一結束,工作就到頭,缺乏深入的總結和研究,效果曇花一現。這些都導致一些單位的黨群活動表面上轟轟烈烈、多姿多彩,但實際上并沒有達到凝心聚力的效果,更談不上助推中心工作。

                    (六)激勵關懷更加重視,但存在手段單一、力度不夠的問題,調動積極性不夠明顯。隨著中央和省委關于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先后出臺,省直機關都在激勵關懷干部方面拿出了務實舉措,出臺了管用辦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客觀看,還存在手段單一、力度不夠的問題。從手段上看,有的片面認為激勵關懷干部,就是晉升職務職級、提高經濟待遇,就是發榮譽證、送慰問金,不善于綜合運用談心談話、教育培訓、輪崗鍛煉、心理疏導等多種激勵手段。從力度上看,一些單位出于怕違規、怕擔責,并沒有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委在干部使用、人文關懷等方面的政策;有的甚至連干部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也沒有到位。這些都導致一些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不夠高、勁頭不夠足,存在“混日子”“熬資歷”“盼退休”等現象。 

                    二、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新表現新動向的原因分析

                    在全面從嚴治黨縱深推進的大背景下,黨建與業務“兩張皮”問題沒有完全解決,并呈現出新的表現和動向,原因既有歷史的也有現實的,既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有誤區,政治站位上不去。有的領導干部認識有誤區,仍舊認為業務工作是“硬任務”,黨建工作是“軟指標”,“業務好了,一俊遮百丑”,至于黨建質量高不高、與業務融合緊不緊無所謂,導致黨建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依然存在,更談不上與業務工作相互融合、齊頭并進。有的黨員干部認識有誤區,以業務部門、業務干部自居,重業務輕政治,經常借口業務工作忙而不積極參與學習教育和組織活動,或是“人在心不在”“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甚至認為黨建工作占用了自己的工作時間,有抵觸厭煩情緒,造成黨建工作效果打了折扣。有的黨務干部認識有誤區,對機關黨建核心任務把握不準,甚至把“黨建工作”簡單混同于“黨務工作”,就黨建抓黨建,造成黨建和業務“各定各的調、各彈各的曲”。

                    (二)黨建責任不落實,壓力傳導下不來。有的責任內容不明晰,沒有明確的黨建責任清單,機關黨建工作具體誰來抓、抓什么、怎么抓不清楚,有的部門黨組(黨委)把機關黨建工作甩給機關黨委,有的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履行職責心不在焉、當甩手掌柜,有的機關黨委書記當“掛名書記”,導致黨建責任“虛化”。有的責任落實不到位,環環相扣的責任體系沒有形成,壓力層層遞減,一些工作設想停留于書面、止步于會議、落不了地,導致黨建責任“淡化”。有的責任追究不過硬,對黨建履職不力沒有明確的問責辦法,即使問責也往往是“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手段僅限于口頭批評或者誡勉談話等,不“傷筋動骨”,難以傳導壓力,導致黨建責任“弱化”。

                    (三)評價激勵有偏頗,黨建動力激不活。有的考評機制不科學,重定期考核、輕日常考核,搞“一錘子買賣”;或是考評手段單一,指標簡單籠統,只看工作做沒做,不看效果好不好,述職測評、查閱資料等傳統形式居多,實地走訪、民意調查、跟蹤了解等措施采用不夠,不能充分體現黨建日常工作成效,也不能準確考量黨建對業務的促進效果。有的評優評獎走過場,對評選出來的“兩優一先”,還停留在發個證書、給個榮譽,不注重宣傳推介,不注重與績效掛鉤,沒有起到應有的正向激勵作用。有的干脆搞平衡照顧、“輪流坐莊”,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主動干被動干一個樣,直接影響黨務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的用人導向不鮮明,提拔使用干部仍以業務工作論英雄,黨建工作成績與黨員干部的政治待遇、職位晉升關系不大,甚至黨建工作能力強成為黨務干部長期得不到交流提拔的托詞,造成黨務干部干事創業內生動力不足。

                    (四)能力水平有短板,創新融合做不了。有的能力不強,部分黨組織書記不善于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將黨建和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有想法沒辦法,造成黨建與業務工作合不上拍、跟不上調。有的情況不熟,部分黨務干部在業務工作上是“門外漢”,不了解業務工作的重點和特點;部分支部書記在黨建工作上是“半桶水”,談起業務頭頭是道、問起黨建支支吾吾,造成黨建與業務成了不搭界的“平行線”。有的思路不新,對現代新媒體、新手段不熟悉、不了解,習慣路徑依賴,不能有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破解“兩張皮”難題。

                    (五)力量配備不夠強,時間精力顧不上。有的配不齊,黨務干部尤其是專職黨務干部配備不足,不少黨務干部身兼數職,機關黨委往往集黨建、紀檢、群團甚至扶貧等職能于一身,疲于應付事務性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配不強,個別單位不注重選優配強黨務干部,甚至把黨務崗位作為照顧性、安置性崗位,造成黨務干部隊伍年齡老化、結構不優、素質不高,黨建工作推動難、創新難、對接融合尤其難。

                    三、切實解決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的對策及思考

                    (一)在“學”上下大氣力,進一步筑牢黨建與業務融合的思想根基。以“學”來強化政治擔當。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深悟透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樹牢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理念,真正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進一步增強“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意識,提高黨建與業務“一盤棋”的思想自覺與行動自覺。以“學”來提高能力水平。學懂弄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黨建和本部門本領域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深化對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的使命任務、特點規律和目標要求的認識。以“學”來明確思路方向。反復研學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關于機關黨建工作6個方面經驗的總結,關于正確處理好5對關系的重要論述,特別是其中關于處理好黨建與業務關系的論述,進一步明晰黨建與業務對接融合的工作思路和目標方向。

                    (二)在“責”上用狠工夫,進一步完善黨建與業務融合的工作體系。推動黨建與業務融合,說到底是個強化責任、擔當的問題。一份清單“明責”。黨組(黨委)在年初部署工作時,必須對照中央決策部署、對照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任務要求,研究制定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在內的各級領導干部黨建業務工作雙重責任,通過“一份清單”使責任體系一目了然,真正做到黨建與業務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同推進“履責”。黨組(黨委)書記帶頭示范,做黨建與業務融合發展的堅定支持者、有力推動者;各級領導干部對照責任清單,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做到圍繞業務抓黨建、依靠黨建促業務,實現黨建與業務雙推進、同落實;黨務干部“開門”抓黨建,主動對接業務干部,努力在業務工作的發展中發現黨建工作短板,在黨建工作的推進中提升業務工作水平。一體考核“壓責”。在黨組(黨委)統一領導下,研究出臺黨建與業務一同檢查考核的機制;探索完善考核辦法,注重定期檢查與日常督查、定性評價與定量評估有機結合,使黨建業務同考核更具科學性和真實性。

                    (三)在“強”上做大文章,進一步激發黨建與業務融合的內在動力。做好黨建與業務融合的工作,既要有思想意識、素質本領、工作體系,還要有強大的內生動力。讓力量配備強起來。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標準要求,配齊配強機關黨務干部隊伍,特別要選好選準機關黨委負責人;注重把既熟悉業務工作又熱愛黨務工作的優秀干部特別是年輕同志充實到黨務干部隊伍中來。通過配齊配強,使黨務干部擺脫疲于應付的狀態,更加從容地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讓宣傳激勵強起來。切實加強對優秀黨務干部,特別是以黨建助推中心工作先進典型的表彰獎勵、宣傳推介與關懷幫助,真正營造一種走上黨建崗位是重用、抓好黨建工作是光榮的環境氛圍,激勵廣大黨務干部自覺爭當政治上的明白人、黨建工作的內行人、干部職工的貼心人。讓載體手段強起來。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手段,讓黨務工作者從繁重的數據上報、信息統計等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把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推進黨建與業務融合的思考和實踐中去。

                    (四)在“用”上求新突破,進一步優化黨建與業務融合的保障條件。把考評結果用起來。加大考評結果運用,通過直接與工作業績、評先評優、績效獎勵等掛鉤,形成鮮明的工作導向,確保黨建壓力層層傳導到位。把善抓實抓黨建的人用起來。在選用干部時,真正把那些既精業務又重黨建、既干好工作又帶好隊伍的干部用起來,不單純以業務分高下;對那些兢兢業業、實績突出的專職黨務干部選用時高看一眼、厚愛一層,真正把任用干部重黨建的風向標樹起來。另外,建立健全黨務干部和行政業務干部雙向交流制度,讓更多的業務骨干到黨務崗位接受鍛煉,讓更多的黨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到業務崗位大顯身手。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2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做到脫真貧、真脫貧。”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州脫貧攻堅精神,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我縣始終把脫貧攻堅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第一民生工程,擺到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堅持對癥施策、精準施策,全縣的精準扶貧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縣殘聯經過深入走訪、認真調查、積極研討脫貧攻堅存在問題、原因,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阿壩縣地處青藏高原東南邊緣,位于川甘青三省交匯處,與若爾蓋縣、紅原縣、馬爾康縣、壤塘縣和甘肅省瑪曲縣、青海省久治縣、班瑪縣等7縣接壤,是重要的商貿中心和物資集散地。全縣幅員面積10435平方公里,轄2鎮2場17鄉83個行政村4個分場1個居委會,總人口80442人,屬全省深度貧困縣之一。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有3330戶,貧困人口15500人,貧困發生率達21.62%。自2014年啟動脫貧攻堅工作以來,已有1747戶、8200人脫貧,2018年計劃完成1384戶、6146人脫貧,2019年實現“摘帽”。

                    二、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自身存在的問題

                    1.認識不到位 一些干部對脫貧攻堅工作的嚴肅性、任務的艱巨性、形勢的嚴峻性認識不到位,沒有深刻領會脫貧攻堅工作給當地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帶來的重大機遇,沒有將幫助貧困戶同步奔小康作為我們的工作任務,而是以完成自己分管工作為主,沒有用更多地精力和時間去抓整體脫貧攻堅工作,浮于數字脫貧、資料脫貧。

                    2.學習不扎實 一些干部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或者對學習缺乏主動性,認識不夠,要求不嚴,對脫貧攻堅政策法規、具體要求、好的經驗做法學得不深不透,宣傳引導群眾走過場。

                    3.工作不落實 一些干部對執行政策缺乏剛性約束,存在上級抓得緊,下面就跟著緊,上級一放松,下面也跟著放松的現象,存在隨大流、避風險、打游擊的心態。

                    (二)群眾工作存在的問題

                    1.群眾觀念淡薄 少數黨員干部群眾觀念淡薄,對群眾疾苦漠不關心,對群眾呼聲置若罔聞,甚至對群眾利益麻木不仁。工作中不踏踏實實為群眾做事,而是為自己著想、為政績著想,群眾利益與地方發展發生矛盾時,不能正確處理兩者的關系,甚至把黨放在了群眾利益的對立面。

                        2.工作方法落后 面對新情況、新形勢,一些黨員干部不加強學習,缺乏群眾工作經驗,處理事情簡單粗暴;有的黨員缺乏運用法律手段和輿論手段來動員、組織、指導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面對復雜的群眾問題束手無策,無所適從。

                    3.協調能力差勁 新時期的群眾工作,要把經濟利益居于中心地位。群眾與地方政府、群眾與企業以及群眾與群眾間的利益沖突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為突出、更為復雜。少數黨員干部在遇到復雜的群眾問題時往往采取“拖、躲、捂、推”的辦法,對群眾的訴求推來推去、轉來轉去,讓群眾跑來跑去,協調能力很差勁兒。

                    (三)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

                    從制度建設的整體情況來看,雖然各方面都有涉及,有一定的覆蓋面,但就系統性而言還不夠完善,一些制度的建立其縱向的深度和橫向的廣度不夠,系統性不夠。現行的扶貧制度設計存在缺陷,不少扶貧項目粗放“漫灌”,針對性不強,更多的是在“扶農”而不是“扶貧”。一些制度落實不力,檢查考核措施手段不完善。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

                    從調研情況來看,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干部方面原因 現在,少數領導干部,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忘記了我們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忘記了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推動歷史前進的主體,將個人利益置于群眾利益之上;一些黨員干部對政策解讀不透徹、對基層情況了解不深刻、對群眾的困難解決不盡心,下基層還講排場、蜻蜓點水、忙于擺拍留痕跡,一旦為群眾做了丁點兒的事就自以為是、大肆宣傳;一些基層黨委政府在抓發展時犧牲本地的生態環境和群眾利益,甚至漠視群眾利益,與民爭利;少數黨員干部素質不高、能力不強、作風不實,把群眾工作當成負擔。

                    (二)群眾方面原因 貧困群眾等、望、靠的思想嚴重,主動發展產業、脫離貧困的愿望不強烈,等待觀望、依賴思想嚴重存在;有的群眾個人主義、利己主義肆意橫行,出現價值觀念模糊、行為失范等現象,對貧窮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還恬不知恥嚷著要當一個貧困戶!

                    (三)制度方面原因

                    傳統政府管理的觀念認為廣大群眾只是被管理對象,群眾更多的只是被要求如何做,自己的主觀意愿和切實利益得不到充分合理的訴求與解決。而現在政府的職能從管理型轉變為服務型。同時,廣大農民群眾盼服務、盼發展、盼致富、盼公平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強烈,他們不再是一個被管理的對象,已經成為被服務的主體和參與社會管理的主體。

                    四、抓好脫貧攻堅的對策建議

                    (一)營造合力攻堅的良好氛圍,加強群眾思想教育。組建脫貧攻堅政策宣講團,大張旗鼓,深入開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宣講,提高各級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對精準扶貧補助和貸款等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的知曉率。

                    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引導,使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改革意識,引導人民群眾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主人翁意識。讓其明白,自己不應該被動地等待“恩賜”,而是要主動投入,積極參與,為自身的利益自覺地去奮斗。

                    (二)加強脫貧攻堅隊伍建設,密切干群關系 把脫貧攻堅領域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陣地,選派一批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熟悉農牧區工作的干部到基層崗位上,提高其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部分掛包幫單位由于人員少(個別單位僅有2、3人),對本單位的日常事務都忙不過來,對幫扶工作只能疲于應付,導致脫貧攻堅合力不強,出現幫扶干部不固定,甚至人員長期無法到位等情況。有關部門要全縣統籌,重點在人多的單位,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干部到貧困地區幫扶,根據貧困村的實際需求精準選配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加強脫貧攻堅隊伍建設,引導干部在同群眾朝夕相處中增進對群眾的思想感情、增強服務群眾本領。

                    (三)嚴格考核評估制度 實行嚴格的考核評估制度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離脫貧攻堅目標實現期限越近,任務越艱巨,越要實行嚴格的考核評估。縣委、政府要用好考核結果,對好的給予表揚獎勵,對差的約談整改,對違紀違規的嚴肅查處。要結合脫貧攻堅進展和考核情況,改進完善考核評估機制,通過較真碰硬的考核,促進真抓實干,確保脫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扎實,脫貧結果真實,讓脫貧成效真正獲得群眾認可、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有關部門要兌現承諾,要解決好扶貧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讓他們看得到希望的曙光,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干部要提拔、重用。

                    總之,全縣上下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堅持目標標準,堅持精準施策,加強扶貧干部培訓,堅決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落實好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各項決策部署,確保阿壩縣到2019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村全部摘帽。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3

                    在他十九大報告,總書記習近平指出:“我們必須動員全黨和全社會,堅持準確的扶貧,并準確地擺脫貧困,并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將由目前的脫離貧困的2020年中國標準。所有貧困縣都要提高扶貧標準,解決區域整體貧困問題,真正實現脫貧。”為了全面、徹底實現扶貧中央精神,省和國家政府,堅決戰斗贏得扶貧,我縣一直采取扶貧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和第一個民生項目,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堅持針對疾病的和精確的措施,并取得階段性成果的縣的扶貧目標。全縣殘聯經過深入走訪、認真調查、積極探討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形成了本研究報告:

                    1、基本信息

                    阿壩縣位于青藏高原的東南邊緣,十字路口的四川、甘肅、青海),并與阿壩州邊界,malkang縣宏源縣rantang縣黃河縣Jiuzhi縣,巴馬縣,青海省,是一個重要的貿易中心和材料配送中心。全縣面積10435平方公里,轄2鎮、2田、17鄉、83個行政村、4個子田、1個居委會,總人口80442人。它是全省貧困縣之一。全縣有戶籍貧困戶3330戶,貧困人口15500人,貧困發生率為21.62%。2014年扶貧開發啟動以來,已有1747戶、8200人脫貧。2018年,計劃脫貧1384戶,6146人。2019年,將實現“帽子摘除”。

                    2、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自身問題

                    1.一些干部對扶貧工作的嚴峻性、任務的艱巨性、形勢的嚴峻性認識不足。他們沒有充分認識到扶貧開發給當地經濟發展和民生帶來的重大機遇。他們不把幫助貧困家庭辦小健康作為我們的工作任務,而是注重做好自己的工作,而不是占用更多的資源。我們應該把精力和時間放在全面的扶貧工作上,把重點放在數字扶貧和數據扶貧上。

                    2.一些干部對政治理論的學習放松了,缺乏主動性、理解力,對學習要求不高。他們對扶貧的政策、法規、具體要求和良好做法了解不夠,宣傳和引導群眾走出去。

                    3.一些干部如果不開展工作,就缺乏嚴格的政策執行約束。有一種現象是上級緊抓不放,下級緊追不放。上級一放松,下級也跟著放松。有一種隨波逐流、規避風險、打擊游擊隊的心態。

                    (2)群眾工作中的問題

                    1.群眾觀念淡薄。少數黨黨員和干部群眾觀念淡薄,對群眾的疾苦漠不關心,對群眾的聲音漠不關心,甚至對群眾的利益漠不關心。當群眾利益與地方發展發生矛盾時,群眾利益與地方發展之間的關系就不能正確處理,甚至把黨放在群眾利益的對立面。

                    2.面對新情況,工作方法落后。有的黨員干部學習不加強,缺乏群眾工作經驗,辦事簡單粗暴。一些黨員缺乏運用法律和輿論手段動員、組織和指導群眾工作的能力。面對復雜的群體性問題,他們束手無策。

                    3.協調新時期群眾工作的能力較差,要以經濟利益為中心。群眾與地方、群眾與企業、群眾與群眾的利益沖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突出和復雜。少數黨員干部遇到復雜的群眾問題,往往采取“拖、躲、掩護、推”的辦法,把群眾的要求推來推去,讓群眾到處跑。他們的協調能力很差。

                    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調研報告

                    為積極推進我縣脫貧攻堅工作,確保2019年省級貧困縣摘帽,貧困村全部銷號,貧困戶全部穩定越線,平利縣政協組織相關政協委員和部門負責人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深入全縣11個鎮和15個當年脫貧村,采取實地查看、查閱檔案資料、走訪貧困對象、與鎮村干部座談等形式,對脫貧攻堅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進展情況

                    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以來,我縣把脫貧攻堅作為十三五期間的頭等政治任務和第一民生工程來抓,堅持扶持對象、項目安排、資金使用、到戶措施、幫扶到人、脫貧成效六個精準,實施易地搬遷、發展特色產業、引導勞務創業、實施生態建設、加強教育扶貧、開展健康扶貧、落實政策保障七個一批脫貧措施,全縣上下統一思想、強化落實,脫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是建檔立卡回頭看,瞄準扶貧目標。2015年底市上核定我縣貧困村87個、貧困人口4.57萬人。通過認真組織建檔立卡回頭看,全縣共識別貧困戶18490戶44831人,建立完善了貧困對象信息檔案。找準致貧原因,按照七個一批分類實施脫貧。分年度落實脫貧任務,其中2016年脫貧村15個、脫貧人口4030戶11710人。二是建立作戰體系,強化組織領導。建立了脫貧攻堅縣指揮部、鎮作戰部、村作戰室三級作戰體系,實行了縣級領導聯鎮、部門包村、干部包戶工作機制,簽訂責任書,立下軍令狀,強化督察督辦、問責問效,壓力層層傳導到位。三是籌集整合資金,強化投入保障。籌集財政扶貧資金5000余萬元,15個當年脫貧村每村安排財政扶貧資金300萬元,同時整合部門行業扶貧項目資金1.44億元,集中用于當年脫貧村。申請農發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信貸資金4.5億元。出臺5321小額貼息貸款政策和貧困戶發展產業每戶最高限額3000元的獎扶政策,為貧困戶建房和發展產業解決資金困難。四是突出工作重點,落實脫貧措施。堅持把項目建設作為貧困村脫貧的工作重點,加強項目規劃對接落實,涉及基礎設施、產業建設等390個行業脫貧攻堅項目中,有37個已經竣工,209個正在建設,還有144個項目處于規劃設計、招投標等前期工作階段。貧困戶脫貧七個一批方面,以易地搬遷和產業扶貧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勞務創業、生態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政策兜底等方面現有政策,各負其責做好各批次脫貧實施方案制定工作。五是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通過大型標語、電視、網站專欄、簡報、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形式,在全社會營造了濃厚的脫貧攻堅工作氛圍。六是積極探索創新,開辟脫貧新路徑。各級各部門緊密結合實際,積極創新工作思路,探索出精準扶貧+、電商+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貧困戶等模式,推進脫貧攻堅工作出特色、出成效。

                    二、存在問題

                    我縣的脫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工作成效,但在工作機制、貧困村項目建設、易地搬遷、產業扶貧、健康扶貧、政策兜底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決的問題。

                    1、工作機制有待完善。一是工作統籌協調有待加強。工作部署前瞻性有待增強;部門政策要求與脫貧攻堅要求還不夠協調一致;部門各自為戰,相互支持配合不到位。二是政策配套整合有待加強。整合的1.44億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資金,部門對接落實不到位;除開當年脫貧村,后期脫貧村沒有資金投入;貧困戶脫貧七個一批具體實施方案不夠明確;各項惠農政策散落各部門,亟需進行整合;鎮村脫貧攻堅人員、經費、培訓保障力度有待加強。三是抓落實力度有待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的持續性有待增強,存在忽冷忽熱現象;少數鎮村主體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對脫貧攻堅任務的艱巨性認識不足,依賴包幫部門的思想較為突出,存在被動應付、等緩看等消極思想;少數部門和包幫干部對扶貧政策一知半解,工作責任意識不強,工作缺少有力抓手,駐村幫扶成效不明顯;5321貸款政策,少數經辦人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執行口徑不統一,手續不夠簡便。四是群眾教育引導有待深化。部分貧困戶信心不足,上面熱,下面冷,干部急,群眾不急;部分貧困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甚至相互攀比,以當貧困戶為榮;部分群眾自身條件好,但不履行贍養義務,讓老人成為貧困戶。

                    2、貧困村項目建設進展遲緩。一是項目對接不到位。貧困村脫貧標準沒有完全與項目對接,有的標準缺少項目支撐;部分貧困村所報項目在部門對接過程中縮水嚴重。二是項目實施效率低。貧困村水、電、路、堤等項目多數還停留在規劃表上,沒有到落實層面;項目審批程序多,時限長,辦事效率有待提高,按時完成年度任務堪憂。

                    3、易地搬遷難度較大。一是集中安置開工率低。全年49個集中安置點,仍有13個未動工建設,貧困戶建房40%仍未開工,部分村交鑰匙工程尚未進入招投標程序。二是舊房改造尚未全面啟動。10400元補助標準偏低,貧困戶舊改積極性不高。部分貧困村非貧困戶土坯房的比例很高,按照磚混結構房屋不低于60%的貧困村脫貧標準,年底實現目標難度較大。三是集中和分散安置比例與實際需求脫節。自然土地條件較差的鎮村難以安排符合規模要求的安置點,分散建房又有比例控制,矛盾比較突出,基層反映比較強烈。同時還存在如果安置過于集中,將給部分貧困戶生產生活帶來極大不便,導致貧困程度加深的問題。四是兩災戶搬遷安置實施難。部分邊遠鎮村存在沒有地方安置、農戶沒有搬遷能力、遠離土地資源、交鑰匙工程不愿入住等問題。

                    4、產業扶貧困難較多。一是產業規劃項目落實難。部分貧困村沒有特色優勢產業項目帶動貧困戶發展。部分貧困戶自身發展能力不足,缺乏勞力,沒有經濟基礎,抵御風險能力較差,加之農業產業比較效益低,導致發展產業積極性不高。部分產業項目見效周期較長,當年難以實現脫貧。二是種苗供應不足。本地種苗供不應求,種苗價格上漲迅猛。貧困戶購買外地調運種苗,沒有質量保證,死豬、死雞現象突出。三是產業技術指導不到位。部分貧困戶沒有相應的經驗技術儲備,缺乏相應技術指導。四是存在市場風險。貧困戶發展產業存在銷售難的問題,缺乏穩定的銷售渠道,農產品價格不穩定,部分農產品價格呈現下滑趨勢,導致增產不增收。五是產業大戶、合作社輻射帶動作用不明顯。當前部分產業大戶、合作社缺資金,規模效益低,貧困戶就地就業困難,帶動貧困戶脫貧乏力。

                    5、健康扶貧任務重。一是健康扶貧資金投入不足。貧困人口由政府全額資助參合的制度尚未完全落實;新農合總體補助標準相對較低,患者住院自付費用較高,特別是大病患者,經濟負擔較重。二是醫療報銷結算服務有待完善。先診療、后付費和一站式結算便民付費結算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健康扶貧標準不夠清晰。貧困戶醫療服務缺少明確規范標準,存在過度治療等問題,導致健康扶貧資源浪費。四是解決因病致貧人員就醫負債問題難度大。根據調查,我縣因病致貧人口中負債2萬元以下的1843戶,2-5萬元的560戶,5萬元以上的187戶,因病返貧現象較為突出。如廣佛鎮松河村僅塵肺病人達70余人,健康扶貧任務艱巨。

                    6、兜底脫貧有待完善。一是兜底對象精準識別機制有待規范完善。扶貧兜底對象與民政低保對象不一致,部分需要兜底人員實際將落空;低保評定中存在家庭收入核算難、家庭財產狀況界定難、踩線群眾認定難、民主與集中結合難等問題;五保標準執行不到位,對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等符合條件的對象存在漏保問題;部分行動不便、自主意識差的重度殘疾人沒有戶口、身份證、殘疾證,不能享受政策。二是兜底保障措施有待完善。扶貧與低保兩線合一有待明確。五保集中供養率不高,集中供養設施不足,分散供養五保的住院護理費和喪葬費有待明確落實。癱瘓等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員敬老院不接收,缺少相應的特殊救助護理機制。臨時救助手續不夠便捷,救助覆蓋面有待擴大。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政策宣傳和兌付力度有待加強。

                    三、意見建議

                    我縣的脫貧攻堅工作,實際情況復雜,群眾期望值高,任務十分艱巨。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真正把脫貧攻堅上升到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整合力量資源,增強標準意識,狠抓工作落實,提高工作效率,用各級干部的真情幫扶激發貧困群眾的內生動力,干群一心、上下合力奪取脫貧攻堅戰役的勝利。

                    1、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加強工作統籌協調。要堅持政出一門,各部門脫貧攻堅有關文件須由縣脫貧攻堅指揮部審查協調一致后統一發出。增強工作前瞻性,未雨綢繆,前后一致,標準統一,同時要建立政策制定的修正機制。項目審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積極推行無紙化集中辦公,特事特辦,限時辦結。強化工作保障,通過購買服務等途徑增加鎮村脫貧攻堅工作人員力量,適當追加鎮村行政辦公經費,加強工作培訓指導。要加強調查研究,建立信息收集與反饋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基層反映的問題。二是要加強政策配套整合。要加大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力度,集中用于脫貧攻堅。各責任部門要加大項目爭取力度,及時將項目資金對接落實到位。要夯實工作責任,統籌政策資源,盡快分別制定出臺貧困戶脫貧七個一批實施方案。5321小額貼息貸款要簡便放款流程,政策執行落實到位,同時要建立貧困戶貸款風險防范監管機制。要堅持政策公開透明,對各部門的所有惠民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匯編成冊,統一標準口徑,干部人手一本,貧困戶戶均一冊,方便干部學習掌握,引導群眾理性依規尋求幫助。后期脫貧村脫貧任務更加艱巨,應當采取分期安排項目資金、先給指標后結算等方式分年度分階段逐步實施脫貧,減輕后期工作壓力。三是強力推進工作落實。全縣上下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脫貧攻堅工作的艱巨性,統籌安排人財物,杜絕消極應付思想,消除相互推諉現象,把脫貧攻堅作為第一任務。要明確突出鎮村主體作用,進一步細化部門駐村幫扶工作職責,加強工作指導,讓貧困群眾有獲得感。要強化督查問責,把不定期暗訪抽查和定期督察督辦相結合,對于工作推進不力的,要啟動問責問效。同時要盡快制定出臺脫貧攻堅考核獎懲辦法,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四是深化群眾教育引導。宣傳部門要組織通過文藝巡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倡導勤勞致富、人窮志不短的正確輿論導向,引導貧困戶轉變貧窮光榮等錯誤思想觀念,增強脫貧信心。積極開展脫貧致富標兵等先進典型評選活動,充分發揮身邊榜樣的帶動作用。公安部門要加大黃賭毒等不良社會風氣的打擊力度,引導群眾守法脫貧致富。司法部門要加強司法宣傳和救助,引導子女履行贍養義務,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利益,營造孝老愛親的社會氛圍。

                    2、加大貧困村項目落實力度。一是要加強項目對接落實。要強化標準意識,貧困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脫貧標準要用項目一一對接支撐,確保年底能夠按標準驗收過關。各職能部門要按貧困村脫貧標準主動到村對接落實項目,兼顧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探索貧困村項目資金整合分配制,采取項目資金總額核定、產業與基礎設施比例控制、鎮村自主申報、部門對接落實的辦法,貧困村項目爭取難、上下不一致、對接不了的問題。二是要搶抓時間節點推進項目實施。要倒排工期,簡化項目審批程序,采取打包招標、購買服務等方式,盡快啟動落實項目建設。三是要加大項目的督查力度。要就貧困村項目落實開展專題督查,確保所有項目對接落實到位,有人抓,有人管,能夠按時完成。

                    3、強力推動實施易地搬遷。一是加大集中安置推進力度。尚未開工建設的集中安置點要盡快啟動建設。貧困戶集中建房,包幫干部要逐戶敲定落實,督促盡早開工,同時應當加強建房技術規范和用材安全指導。統規統建交鑰匙工程要盡快完成招投標程序,確保年底貧困戶能夠入住。二是要全面啟動舊房改造。明確舊房改造驗收標準,適當提高補助水平。要通過先實施改造、后兌現政策、分戶簽訂協議、統一組織施工等多種措施盡快全面啟動舊房改造。貧困戶土坯房改造可以和交鑰匙工程相結合,貧困戶易地購買安全住房,可以享受政策。三是分類解決兩災戶問題。提請省上相關部門對滑坡體進行評估,力爭銷號一批。國土部門加大滑坡體治理項目申報力度。兩災戶搬遷結合農戶實際,分類采取措施動員搬遷。四是適當調整集中與分散安置比例。在全縣集中安置率總體達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對條件相對好的鎮適當提高集中安置比例。對自然條件差的鎮,按照就近安全避險的原則,適當擴大分散安置比例,方便貧困戶生產生活。

                    4、因戶施策推進產業落實。一是尊重貧困戶的發展意愿和實際。產業規劃盡量選擇貧困戶具有經驗技術基礎的項目。貧困戶發展產業要充分考慮其自身能力基礎,規模不宜過大。適當提高貧困戶發展產業獎扶政策最高限額標準。政策兌現標準要切合貧困戶的能力實際,降低門檻。二是要加強種苗供應管理。要通過引進技術本地育苗等措施加大本地種苗供應力度。扶持建立本地種苗良繁供應基地。外地調運種苗要與種苗供應方簽訂風險防范協議,保證種苗成活率,避免給貧困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加強種苗供應市場管理,防止種苗價格任意上漲。三是加強產業技術指導。要大力倡導綠色種植、生態養殖,提升貧困戶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農業技術部門要對豬、雞、牛、羊等畜禽養殖和絞股藍、茶葉、核桃、魔芋、獼猴桃、蠶桑等種植項目分品種、分項目及時編發簡明技術規程明白紙,并加強對貧困戶和包幫干部的技術培訓指導。高度重視畜禽防疫,組織動員縣、鎮、村畜禽防疫力量全面抓好畜禽防疫工作。四是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建立貧困戶發展產業產品信息收集監測發布平臺,為產品銷售提供準確信息服務。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通過電商+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貧困戶等模式,加大貧困戶農產品銷售力度。建立貧困戶農產品收購補貼機制,對于按保護價收購貧困戶農產品的,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五是建立龍頭企業、產業大戶、合作社帶動貧困戶脫貧的利益聯結機制。通過流轉土地、入股、代飼代養、務工、種苗供應和保護價收購等多種方式加強合作,增加貧困戶資產收入、務工收入,降低貧困戶發展產業風險。對帶動貧困戶發展的龍頭企業、產業大戶、合作社,在項目爭取、產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加強龍頭企業、產業大戶、合作社之間的聯合,共享市場信息資源,連接內外市場,暢通銷售渠道。

                    5、完善服務開展健康扶貧。一是加大健康扶貧投入。將貧困人口醫保參合資金全額納入財政預算解決;適當提高對貧困人口新農合基本補助和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建立因病返貧救助制度,整合其它救助資金兜底解決貧困人口醫療費用問題,通過分期分批救助等形式積極幫助化解因病致貧人員就醫負債。二是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完善先診療、后付費制度,建立醫療費用、醫保補助、困難救助一站式結算機制,最大程度簡便醫療和結算手續,減輕就醫資金壓力。三是要制定健康扶貧就醫服務標準。對貧困對象就醫服務,應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執行標準,既要保證貧困對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服務,又要防止無原則要求提高服務標準、過度治療等浪費健康扶貧資源的現象發生。四是要綜合運用其它脫貧方式。對部分多種原因致貧的貧困戶,在實施健康扶貧的同時,綜合運用其它扶貧方式幫助真正擺脫貧困。如對塵肺病等重大特殊患病人群,建議進行政策兜底。

                    6、織牢網底落實政策保障。一是完善兜底對象識別機制。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的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低保評定辦法。堅持將家庭收入核查作為最基礎、最核心的環節,民主評議作為重要參考,減少評定過程中的主觀因素。全面準確執行五保評定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實行應保盡保。積極探索貧困戶和低保戶、五保戶由第三方進行評估認定機制。建立主動服務工作機制,協調組織工作服務隊進村入戶為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群提供辦理戶口、證件、身體檢查等服務。要穩妥做好五保、低保的核退工作,確保所有五保、低保都是貧困戶;同時要確保需要兜底的對象能夠全部納入五保、低保。二是要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對接省市政策穩妥推進扶貧和低保兩線合一,落實完善分類施保,建立低保動態管理機制,落實漸退低保幫扶。加快敬老院、幸福院等養老設施建設力度,提高五保集中供養率,通過臨時救助等措施落實解決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的住院護理費和喪葬費用。建立癱瘓等失能人員特別護理救助機制,一方面可以由村組聘請人員進行護理,政府解決護理經費;另一方面可以在敬老院等機構開設失能人員特殊護理床位,向社會招聘專業人員進行護理。同時要加大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兌付力度。精神病人由殘聯、合療、民政三家共同救助解決住院和家庭托養費。加大臨時救助力度,進一步簡化救助程序,適當增加基層自主權。積極發揮保險作用,兜底對象購買養老保險,由各級政府和兜底對象按一定比例分擔費用,進一步提高兜底對象保障水平。

                    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調研報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精準脫貧,不落一人的總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確定我縣2017年全面脫貧的要求,7月15日第16次縣委常委會明確決定:把扶貧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我縣中心工作,作為總抓手來推動其它各項工作。圍繞實施1347扶貧攻堅戰略,從7月15日以后全縣扶貧攻堅工作緊鑼密鼓地開展,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近期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成立了扶貧攻堅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成立了團風縣扶貧攻堅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第一組長、縣長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成立團風縣扶貧攻堅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由副書記蔡偉兼任辦公室主任,副縣長段文俊等兼任副主任。下設產業扶貧、搬遷扶貧、政策兜底扶貧、社會扶貧四個工作專班和綜合協調、宣傳報道、業務指導、督查組、考核組五個工作組,同時要求各鄉鎮相應成立扶貧攻堅指揮部,成立扶貧攻堅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設立鄉鎮扶貧辦,工作人員增加到3名,專職專干。

                    二是制訂了全縣扶貧攻堅計劃。圍繞2017年全面脫貧摘帽的奮斗目標,科學制訂全縣三年脫貧工作規劃,細化路線圖,明確時間表,縣里脫貧規劃為1347工程,即橫下一條心、利用3年時間、通過四個一批方法,完成7萬人脫貧。計劃20--年脫貧10個貧困村、28174名貧困人口,20--年脫貧33個貧困村、21234名貧困人口,2017年脫貧29個貧困村、21243名貧困人口。現已將貧困村脫貧計劃落實到村,貧困戶脫貧計劃已下達到鄉鎮村,村級正在落實到貧困戶。

                    三是選派了駐村幫扶工作隊。7月31日,我們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精心選派了292個駐村扶貧工作隊和98個重點村、后進村、難點村第一書記,并動員45家重點民營企業開展村企共建,做到了五個全覆蓋,即全縣所有村扶貧工作隊全覆蓋,貧困村、后進村和難點村派駐第一書記全覆蓋,縣領導聯系鄉鎮包重點村全覆蓋,縣直單位參與精準扶貧全覆蓋,重點民營企業聯系重點村全覆蓋。該項工作得到了省委辦公廳的肯定,見《督辦通報》第25期。7月31日上午,縣委召開了千人動員大會進行動員,并舉辦了業務培訓。當天下午,800余名工作隊員全部進村入戶開展工作。目前,工作隊基本完成貧困戶識別、復核、確認工作。

                    四是進行了扶貧工作現場推進和督辦。8月24日,縣委書記劉應文在馬曹廟鎮主持召開了全縣精準扶貧現場推進會,會議參觀了馬曹廟精準扶貧工作現場,傳達了全市精準扶貧現場會精神,各鄉鎮黨委書記分別就各自的精準扶貧工作進行了表態發言。會后,各鄉鎮分別召開了縣直機關、各村支部書記、縣駐村第一書記、縣駐村工作隊隊長、聯絡組長參加的精準扶貧動員大會,圍繞四個一批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個時間節點進行了具體安排。9月2日,攻堅辦再次組織5個督查組對全縣駐村工作隊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督辦。

                    五是召開了縣委縣政府高規格會議。8月21日和8月26日分別召開2次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精準扶貧相關工作。8月28日召開了縣委四屆九次(擴大)會議,討論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定》,會上縣委縣政府與鄉鎮黨委、政府簽訂了脫貧攻堅任務軍令狀,縣扶貧攻堅辦公室與扶貧工作隊簽訂了駐村幫扶責任書。這次會議從思想上進行了誓師動員,從工作上進行了督促落實,引導和推動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堅定信心和決心,強化責任和擔當,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扶貧攻堅上,把工作重心轉移到開展精準扶貧上,把干部精力集中到幫助群眾脫貧上。

                    六是擬定了相關政策支撐文件。除了出臺縣委縣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定》之外,擬定了《關于推進產業精準扶貧的實施意見》、《團風縣扶貧搬遷工作實施方案》、《團風縣精準識別貧困人口工作方案》、《團風縣精準扶貧時間表和路線圖》等相關政策文件,還有幾個文件正在積極擬辦修訂之中,準備近期出臺。

                    七是創辦了小額信貸扶貧試點。縣扶貧辦與縣農商行聯合創辦扶貧小額信貸試點,通過市場手段運作扶貧開發,利用有限的扶貧資金撬動信貸資金,拉動社會資金,解決貧困戶借款難的問題,創新了市場主體幫帶貧困戶利益聯接機制。7月23日全市扶貧小額信貸創新工作現場會在我縣召開,肯定了我縣扶貧小額信貸12345扶貧模式(即搭建一個信貸平臺,突出貧困人口和市場主體兩個主體,嚴格評級授信、項目推薦、貸款發放三個步驟,確保指標落實、項目直扶、幫扶帶動、驗收考核四個到戶,打造瞄準特困群體、落實特惠政策、形成扶貧合力、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壯大特色產業等五項特色)。目前這項媒體宣傳的金融扶貧團風樣板工程,已向282戶發放貸款3220萬元,落實幫扶貧困戶315戶、1812人。

                    八是開展了扶貧攻堅的密集調研。縣四大家領導分別帶隊到各自的扶貧聯系點開展精準扶貧調研,通過走訪座談、解剖典型等方式,認真聽取群眾脫貧的愿望和想法,總結探索精準扶貧新模式,進一步摸清貧困底數、理清扶貧思路、完善脫貧舉措。同時,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部署要求,縣衛計局、民政局、扶貧辦等部門分別對因病致貧人口、農村低保(五保)人口、扶貧移民搬遷對象等進行專題調研,為制定完善精準扶貧規劃和政策體系提供有益參考。同時認真準備接待,圓滿完成了省市各級領導對我縣精準扶貧工作的調研任務,其中省委領導傅德輝常委對我縣精準扶貧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九是正在開展各種精準扶貧示范點建設。1、扶貧搬遷示范點城投公司率先已爭取到6.3億元農發貸款,計劃縣級辦6個示范點,每個鄉鎮辦1-2個示范點,然后全面推開;2、辦產業扶貧示范點和市場主體幫帶貧困戶示范點;3、培訓轉移貧困戶勞動力示范點;4、電商扶貧示范點。各示范點創建工作由指揮部下設工作專班和牽頭單位以及各鄉鎮具體負責落實。

                    二、存在問題。

                    前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工作進展不平衡。各鄉鎮各部門之間相比,有的鄉鎮和部門領導認識高、動作快、效果好,有的重視程度不夠,有的工作專班和牽頭單位沒有進入工作狀態,沒有盡到工作職責和牽頭之責,導致工作被動滯后。二是工作推進速度不快。相比兄弟縣市羅田來說,我們工作總體推進速度稍緩,沒有掀起扶貧攻堅的高潮態勢,沒有真正形成強大工作合力。三是工作成效不明顯。相比上級領導的要求和貧困群眾的需求,工作成效不很明顯,工作特色不突出。

                    三、下段工作建議。

                    一是落實干部職工結對幫扶貧困戶。全縣貧困戶重新精準識別完成后,要落實全縣各級干部職工結對幫扶貧困戶工作并實行包保責任制。在分類鎖定貧困對象后,要依據貧困戶家庭情況、資源稟賦、身體狀況、技能條件,按照一戶一法的辦法因戶施策,制定六個一精準脫貧計劃:一戶一個脫貧計劃,一戶一個發展項目,一戶一種致富技能,一戶一個包扶干部,一戶一個脫貧時間,一戶一個幫扶措施,建立精準幫扶臺賬。

                    二是落實市場主體幫扶機制。目前正在調查摸底全縣市場主體的情況,落實市場主體幫扶機制,積極推動產業扶貧,方式主要為以下五種:一是龍頭企業+貧困戶,二是專業合作社+貧困戶,三是家庭農場+貧困戶,四是專業大戶+貧困戶,五是電商平臺+貧困戶。

                    三是層層落實減貧計劃。各鄉鎮的減貧計劃要到村到戶到人到年度。工作要做到落實三化:1、落實信息化。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聯網貧困信息大數據平臺,逐戶分析致貧原因,逐條錄入指標信息,逐類制定幫扶方案,全方位幫扶,全過程監督。2、落實清單化。逐村逐戶制定脫貧計劃,建立脫貧任務清單,制定幫扶責任清單,形成核查進展清單,明確問題清單,實行跟蹤銷號管理。3、落實圖表化。制作精準扶貧工作手冊,鄉鎮、村繪制精準扶貧路線圖和產業發展規劃圖及時間表。

                    四是建立八個方面的政策支撐體系。由各牽頭單位負責制定七個政策支撐文件,一是產業扶貧方案(縣農業局),二是搬遷扶貧方案(縣住建局),三是醫療救助扶貧方案(縣衛計局),四是教育助學扶貧方案(縣教育局),五是培訓就業扶貧方案(縣人社局),六是民政兜底扶貧方案(縣民政局),七是整合資金實施精準扶貧的意見(縣財政局)。另外承擔村級道路、安全飲水、危房改造、電力保障等十項重點工作的部門要分別制定各自的行業精準扶貧工作方案。

                    五是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按照四個一批的措施,加大扶貧工作推進力度。一要盡快制定政策支撐體系,通過政策的引導來推進工作;二要繼續辦點示范,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典型引路的作用,要培育和建立一批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示范點,以點帶面、推動工作。三要全面推開,重點突出推進產業扶貧和搬遷扶貧兩項重點工作。

                    六是加大資金整合力度。按照省政府《關于創新建立貧困縣資金整合機制實施精準扶貧的意見》x政辦發(20--)x號要求,以精準扶貧為引領,徹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的困局,化零錢為整錢,集中財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用精準扶貧規劃為引導,以重點項目為主導,制定明晰統籌資金的來源渠道、使用平臺、資金額度、內容進度、責任單位等,做到內容明確具體、資金流向清楚、責任分工明確。建立以縣為主體、省級支持配合,以財政資金為主體、引導金融和社會資金參與的資金整合機制,合力推動精準脫貧。

                    七是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對下加強氛圍營造,對上加強聯絡溝通。充分發揮新聞宣傳部門,牢牢把握精準扶貧輿論導向,全方位、多層次、廣角度地宣傳報道我縣精準扶貧政策、先進典型等方面情況,激發和調動全社會參與精準扶貧的熱情和積極性。積極引導社會扶貧,探索老板捐資扶貧、能人帶動扶貧、大戶幫助扶貧、招商引資扶貧、部門結對扶貧、合作組織服務扶貧等六大社會扶貧模式,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協同參與的大扶貧格局。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4

                    按照“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關于深入推進調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本人以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為主題,和縣委組織部有關科室同志組成調研組,深入機關事業單位、鎮街、村社區、“兩新”組織等進行調研,提出對策建議。

                    一、主要做法

                    《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實施以來,博羅縣緊扣 20xx 年“規范化建設”、2019年“組織力提升”主題,扎實推進基層黨建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以思想為先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搭建學習平臺集中學。成立 18 個鎮街黨校,在 378 個村 (社區) 設立分校,分批次組織黨員每月集中開展 1次黨課學習。開展特色活動體驗學。組織全縣黨員參加“紅色記憶、穿越惠州”活動,到縣黨建館、東江縱隊紀念館等革命教育基地打卡學習5萬多人次。發放學習資料個人學。給全縣黨員發放《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習近平的七年知青歲月》《黨員讀本》 等學習資料 6萬多冊。

                    二是以組織為核心,強化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優化黨組織設置。升格設立 35 個村(社區) 黨委、115 個村 (社區) 黨總支,新建775個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58個“兩新”組織黨支部,結合機構改革撤銷 24個并新設 25個機關事業單位黨組,優化調整9個機關事業單位和 11 個國有企業黨組織隸屬關系,設立縣委教工委統籌全縣教育行業黨建工作。強化黨組織領導。出臺《關于深化“強村固組”工程充分發揮村組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實施意見》《農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小微權力清單》,探索實施《農村重大事項“4+2”全程紀實工作法》,以制度形式強化村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轉化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持續整頓“六對接六查找”確定的 15 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主題教育期間集中排查整頓14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三是以干部為關鍵,全面加強基層組工干部隊伍建設。配強黨務領導干部。為3個鄉鎮 (街道)、14個縣直機關黨委配強專職抓黨建的副書記,提拔4名優秀鄉鎮年輕干部擔任鄉鎮組織委員。提高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待遇。面向全縣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招聘 13 名事業編制人員,從 2018 年起設立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年度績效獎勵金。補選村 (社區) 黨組織委員、儲備干部。利用省市核定村干部財政補貼職數補選335 名村 (社區) 黨組織委員、330 名村 (社區)“兩委”儲備干部,實現 100%的村 (社區)黨組織委員不少于村 (居) 委會委員。

                    四是以經費為保障,加大基層黨建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加大縣管黨費支持力度。撥付 136萬元建設黨群服務中心、修繕黨小組活動場所和黨員活動室等。加大縣級財政支持力度。每村每年安排6萬元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給2600多名 80歲以上老黨員每月發放 200元關懷補貼。提高工作補貼標準。將村 (居) 民小組長工作補貼提高至每月500元,進一步提高“兩新”組織專兼職黨組織書記、黨建指導員補貼標準。

                    五是以城市基層黨建為重點,積極探索城市基層黨建示范縣建設。探索實施“紅色領航”工程,推動試點工作取得突破性開局。構建“紅色紐帶”。建立縣、街道、社區三級聯動體系和“黨工+社工+義工”聯動體系,實行黨組織和黨員到社區“雙報到”制度和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打造“紅色引擎”。把黨支部建在居民小區,在商貿城、產業園建立區域性園區黨組織,在園洲紡織服裝行業協會成立行業黨組織。建設“紅色陣地”。建成1個縣級、2個街道級、3個園區、4 個社區級和 2 個新興領域的黨群服務中心,形成黨群服務中心矩陣。開展“紅色服務”。搭建“黨建榕平臺”“黨建項目認領平臺”,統籌轄區各領域黨組織服務資源和群眾需求,實現“群眾點菜,黨來買單”。

                    二、存在問題

                    從調研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三會一課”組織生活質量參差不齊。一些基層黨組織開展“三會一課”不嚴不實,形式內容單一,沒有按照規定時間和次數開展,臺賬管理不夠規范完善。二是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建設比較薄弱。一些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運作不夠順暢有序,規范化建設水平較低,支委會建設、發展黨員工作、辦公場所建設等有待加強。三是社區基礎保障跟不上城市化步伐。社區基礎保障較為薄弱,服務超負荷,辦公用房不達標,與管理需求不能完全匹配。

                    三、對策建議

                    對發現的主要問題,瞄準“病灶”,因情施策,下苦功夫、實功夫、細功夫予以解決。

                    一是在黨員教育管理上再抓實。推動全縣黨員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開展“六個一”主題活動。組織各級黨委舉辦一次主題征文、演講比賽和知識競賽,編印一本主題教育應知應會“口袋書”,黨員領導干部講一堂專題黨課,基層黨組織舉辦一場讀書交流會,開展一次主題組織生活會,重溫一次入黨誓詞。推行黨員分類管理、星級評定管理模式。制定全縣實施指導意見,提高在職黨員、離退休老黨員、流動黨員、困難黨員教育管理的針對性、實效性。開發“智慧黨務”管理平臺。開發符合博羅縣實際,包含“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和統計分析等功能的“智慧黨務”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抓實黨建基礎工作。實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要求機關事業單位、鄉鎮 (街道) 領導干部既要指導單位黨組織開展好黨內組織生活,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與好“三會一課”等。

                    二是在村 (社區) 黨組織的組織力上再提升。堅持對照“組織力提升”要求查漏補缺。公開招聘一批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按照鎮村干部“大儲備”工作部署,公開招聘 31名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招聘一批鄉鎮 (街道) 黨建指導員、黨建聯絡員、村“兩委”班子和村 (居) 民小組長儲備人選。集中整頓一批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由縣領導聯村、鄉鎮領導包村、縣直單位派出干部擔任“第一書記”駐村,配強工作隊伍集中整頓 14 個軟弱渙散問題的村級黨組織。發展壯大一批試點村集體經濟。每年挑選一定數量經濟基礎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的村作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試點村,由各級財政配套補助100萬元投資發展集體經濟項目。每年獎勵一批村 (社區) 黨組織領導班子。制定《博羅縣村 (社區) 黨組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對 30個評為優秀和 150個評為良好的村 (社區) 黨組織分別放發 5萬元和 2萬元績效獎勵金。

                    三是在社區基礎保障上再發力。按照城市基層黨建示范縣建設標準,進一步完善社區基礎保障。優化社區設置。對全縣 10 個常住人口超過3000 戶的社區行政管轄區劃進行優化調整,增設社區居民委員會。提高績效獎勵標準。按照村黨組織書記績效獎勵標準發放社區黨組織書記績效獎勵金。建設職業化黨建工作隊伍。落實省市文件精神,公開招聘一批黨建工作指導員,指導各級各類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著力解決社區辦公服務場所困境。通過調劑、置換、購買、租賃等多渠道解決社區辦公用房問題。

                    四是在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建設上再規范。堅持從實際出發,高起點謀劃。提高黨員村(居) 民小組長比例。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標從現任非黨員的優秀村 (居) 民小組長中發展黨員。提高支委委員兼任村 (居) 民小組長比例。選拔一批村 (居) 民小組長儲備人選,在村級換屆選舉中推動當選支委委員并兼任村 (居) 民小組長。提升支委委員黨務工作水平。用好鄉鎮 (街道) 黨校和村 (社區) 分校,對村 (居) 民小組支委委員開展黨務工作知識專題培訓。加強村(居) 小組黨支部基礎保障。指導鄉鎮 (街道)為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配備辦公室、組織生活室等,保障陣地。專項整治違規發展黨員問題。組織各黨 (工) 委采取自我排查、交叉檢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帶病入黨”、弄虛作假、“人情黨員”等違規發展黨員問題。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5

                    根據脫貧辦字〔2019〕9號文件要求,我單位根據之前在脫貧攻堅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逐條對照、認真查擺,深入分析,現將針對問題進行整改的工作情況做以下匯報。

                    一、整改開展情況

                    (一)加強主體責任,落實紀律要求。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村村實際,加強領導,嚴格監督管理,要求駐村工作隊和幫扶黨員明確職責,按各自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完成時限,壓實工作責任,確保駐村工作隊和幫扶黨員嚴格按要求下鄉駐村,按質按量把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做強宣傳,加大幫扶力度,改進工作作風。結合問題清單進行整改,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各環節。同時加大扶貧政策宣傳,積極入戶走訪,增強幫扶力度。

                    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產生松勁懈怠、喘口氣、歇歇腳的問題。有些包戶干部存在“一脫了之”的思想,出現精力分散、工作放松的傾向。對于已脫貧貧困戶的入戶次數有所減少。

                    整改進度:在整改方案之后,多次召開脫貧攻堅工作會議,安排包戶干部每月到村入戶,宣講政策,多和貧困戶溝通,三級書記也紛紛遍訪貧困戶,全村總共81戶貧困戶,目前遍訪戶數達到50余戶,在大討論期間也多次進行學習培訓,克服工作放松的傾向。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單位和責任人:*****   *****

                    (二)有的脫貧人口習慣坐享其成,缺乏自我發展的內生動力。貧困人口等靠要思想嚴重,自我發展能力并沒有明顯提高,對幫扶的依賴性強。甚至有的脫貧戶習慣坐享其成,不知感恩奮進,一味坐等幫扶。

                    整改進度:多舉措宣講惠民強農政策,利用村委廣播和入戶的形式,讓政策入百姓心,入百姓腦,調研大象肉雞養殖場工程進度,了解其生產模式,與其溝通帶動貧困戶就業和生產,為貧困戶增產創收。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單位和責任人:*****   *****

                    (三)干部駐村幫扶工作管理放松、力度減弱。幫扶力度較之前有所放松。

                    整改進度:第一書記專門指導*村的黨建工作,組織召開大討論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會,完善黨建資料,組織黨員學習,夯實基礎;每月召開一次駐村小組會議,安排近期事項和工作;落實五天四夜的制度和紀律,完成了村里和上級交代的各項事務。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單位和責任人:**********   *****

                    我們將在繼續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思想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進一步聚焦精準、提升質量,按照“基礎信息一個都不能錯、精準施策一個都不能缺、政策落實一個都不能差”的精準要求,堅持力度不減、尺度不松,持續用力抓鞏固、抓深化,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為精準識別、精準施策打下堅實基礎。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6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要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把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等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要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提高黨員的黨員意識和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必須重視當前基層組織建設中存在的“工作形式化、活動表面化、載體新奇化、內容娛樂化、選點盆景化”等五種不良傾向。

                    目前,在一些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形式化、表面化、新奇化、娛樂化、盆景化等現象十分突出,抓黨建工作,初衷不是為了提升組織力,而是為應付甚至是對付上級檢查,熱衷做表面文章,簡單過關,基礎不牢靠,一味求創新,忽略了黨組織活動的實際意義;有的基層黨組織打著增加吸引力的旗號,以文體活動代替學習教育,以游戲、娛樂代替黨課和組織生活把組織活動娛樂化、庸俗化;有些地方為了出成績,所有的政策支持都堆到少數幾個基層黨組織上,忽視了全盤工作。這樣的基層黨建工作迎接檢查時,一樣都不缺,就是工作落不到實處,進不到黨員心里。

                    一、xx縣基層黨支部基本情況

                    xx縣現有xx個農村基層黨支部、xx個城市社區黨支部。各基層黨支部基本上都能夠按照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工作要求,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一是規范組織生活。加強思想教育和理論武裝,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融入到“三會一課”中,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推廣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建立了組織生活基本制度核查制度,對黨內組織生活的程序、內容、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實現了時間、內容、方式“三公開”。。

                    二是抓實基礎工作。將“三會一課”與黨費交納、民主評議、黨性分析、創先爭優等有機結合,增強“三會一課”的影響力和實際效果,通過在全縣黨員干部中開展脫貧攻堅“大走訪”活動,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開展志愿活動、紅色教育基地開展開放式組織生活等活動,不斷拓展黨員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力求基層黨建工作實效。

                    三是強化指導督導。成立了縣基層黨建督導巡查組,對基層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重點巡查。查看內容包括支部黨建工作計劃,“三會一課”是否按期開展,組織生活主題是否鮮明、貼近實際,近期重點內容是否涵蓋,資料是否完整,黨員是否實現全覆蓋,學習效果是否明顯,重點內容知曉率及黨員作用發揮情況;各基層黨(工)委對支部開展“三會一課”安排、部署及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專項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發現問題,限期整改。

                    二、存在問題

                    一是少數黨支部黨建工作實效不強。部分機關黨支部黨員數量較多、活動場地不足、活動設施匱乏,農村黨支部覆蓋范圍大、黨員年齡偏大、支部財力薄弱等問題,客觀上制約了基層黨建工作開展。比如,宣傳僅限于掛標語、辦板報、發傳單;開會學習往往是讀文件、舉舉手、表個態;分散學習還一定程度存在抄抄筆記、應付檢查的問題。

                        二是制度執行落實方面還有差距。由于基層工作量大面廣,脫貧攻堅、單位業務等方面的工作任務相對繁重,少數基層黨支部在落實黨建工作制度方面存在“打擦邊球”的問題,黨委在黨建制度落實監督方面,缺乏持之以恒的韌勁,有些雖然落實了,但落實還不到位、不夠嚴格。

                    三是黨員教育“虛化”。一些基層黨組織不能很好的落實黨員教育制度,在組織黨員學習時,只是傳達文件、讀報刊,講業務工作多,學黨的理論知識少,沒有把自身的實際情況和黨員的思想認識結合起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抓牢抓實“三會一課”。明確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作為“三會一課”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利用黨員固定學習日制度,實現黨員教育管理全覆蓋,切實增強黨員黨性修養和行動自覺。

                    二是增強抓基層黨建的責任感、緊迫感。充分認識到基層黨的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不斷強化責任感、緊迫感。在基層黨的建設上,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抓不好黨建是失職、不抓黨建是不稱職”的理念,強化基層黨建工作“常抓、善抓”意識,堅持問題導向,較真碰硬,拓寬視野,創新思路,在不斷解決問題中把基層黨的建設搞堅強。

                    三是健全監管機制,構建動態監督體系。嚴格落實黨員“積分制”管理和農村黨員“三色預警”制度,將黨員參加組織生活、黨課學習等情況納入考核體系。黨(工)委對各支部負監管責任,對各黨支部落實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制度落實不到位的,追究黨支部書記的主體責任,并將檢查情況作為年終黨建工作績效考核評分的重要依據。

                    四、幾點建議

                    一是強化經費保障。黨組織活動經費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逐年有所增長,解決部分基層黨組織財力薄弱、設備陳舊、工作難以開展等現實問題。

                    二是注重與時俱進。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方面,充分利用遠教技術和線上平臺,及時更新教育資源,提供更多科學、實用的農業知識。緊扣黨建實務,開展送學到戶,發揮黨員和黨支部的作用。

                    三是突出示范帶動。解讀一些先進黨支部堅持、提升、創新“三會一課”的先進事跡和成功經驗,形成常態的宣傳作品,充分發揮好典型的示范帶支作用。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7

                    一、前言部分

                    近些年來,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隨意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十分突出。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效防范、杜絕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行為的發生與蔓延,同時也為了保證社會的安定團結,構建和諧社會,促進中國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亟待解決。這就需要我們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的長效機制,通過法律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

                    調查人:朱龍生調查時間:xx年4月

                    調查地點:銅陵縣鐘鳴鎮所屬企業調查方法:走訪企業、鎮社保所、部分職工

                    二、事實部分

                    我國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就目前統計,鐘鳴鎮管轄內的企業176家,規模以上企業8家,勞工總人數5380人。據統計,xx年長順服飾、金盛服飾等企業欠薪事件,追討回農民工工資23萬余元,寶莉菲服飾已通過信訪代理,銅陵縣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金額5萬余元。從統計上看,拖欠工資問題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為勞工和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導致追要工資方面比較困難。

                    三、分析部分

                    (一)拖欠勞工工資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夠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駕護航,是拖欠工資問題難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現在:

                    第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勞動行政部門在處理此類問題的職權規定得過于靈活,不利于嚴格執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單位的拖欠工資行為。

                    第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形成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規定,不利于對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農民工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及時舉證,反倒容易助長用人單位的欠薪行為。

                    2.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方面存在不足

                    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執法監察不嚴,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單位屢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現在兩點:一是對用人單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熟視無睹,不能及時責令其改正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二是勞動行政執法中對國家有關規定大打折扣。

                    3.工會方面尚不完善

                    從誕生之日起,工會一直在為提高工人工資和改善勞動條件而不懈奮斗,是代表和維護工人利益的特殊社會組織。雖然《工會法》逐漸臻于完備,但實際生活中,工會在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體表現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業中大多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嚴重制約著工會職能的發揮。第二,個別工會受用人單位影響太大,根本無法擔負為農民工維護的責任。因此,工會在經濟上對用人單位的依賴性較大,也易淪為企業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會既有錯誤認識的存在以及宣傳組織力度不夠,致使農民工入會積極性不高。

                    4.用人單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業用人單位勞動法律意識淡薄,不能正確處理企業利潤與勞動工資之間的合理分配關系,總想通過拖欠工資以降低生產成本,進而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并控制員工流動。“當違法成本低于違法者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時,違法者肯定會選擇后者”。

                    5.農民工自身的弱點

                    農民工處在弱勢地位,法律意識淡漠,依法維權意識差。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不知訂立勞動合同。而在工資被企業拖欠時,不知道或不敢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審判機關申訴、起訴,及時主張自己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二)解決思路及對策

                    為有效地防范、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這一現象的發生和繼續蔓延,必須明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是一項關系到社會穩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務。針對前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成因,結合學術成果和實踐經驗,筆者提出以下幾項具體應對方案:

                    1.完善勞動立法,加大處罰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應從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體系,加大對拖欠工資行為的處罰力度,改變以往立法中存在的“有規定,沒處罰,有職責,無手段”的漏洞。具體來說,有以下解決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備的勞動法律體系,盡早出臺專門調整勞動報酬關系的法律,如《工資法》、《農民工權益保護法》、《社會保障法》等,并及時修改《勞動法》和相應法律法規,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經驗,使我國勞動關系的法律調整趨于統一,構成一個完善的立法體系,從而使農民工的權益得到全方位的保護。

                    (2)加大對惡意拖欠工資者的懲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設侵占工資罪,將惡意欠薪行為規定為犯罪,給予有力打擊,使惡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償失的代價,從而不敢再侵吞農民工的血汗錢,從源頭上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3)加大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經濟處罰力度,加重用人單人因拖欠工資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改變《勞動法》第九十一條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的彈性規定,增大用人單位實施該行為的違法成本,使之得不償失。如南京市的《工資支付條例》就規定,當用人單位出現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時,勞動行政部門除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外,還應“責令其按相當于被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總和的一至五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全面規范各類企業,尤其是私營、外資、港澳臺投資企業和包工單位的勞動用工行為,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完善勞動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強調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強調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要定期進行勞動審檢,如年審、季審,對用人單位未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要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

                    2.加強勞動行政執法工作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重點,提高地方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律意識,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和認真查處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具體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強用人單位勞動年審和勞動規章備案制度,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等情況作為勞動年審的重點內容,逐步建立并推廣“勞動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將長期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錄入系統,向社會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監控制度。對經常拖欠工資的企業要進行備案,列入“黑名單”,限制其銀行貸款、工程投標等行為資格。

                    3.增強農民工法律意識,建立合作自助組織。各級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加大對農民工的宣傳和培訓,普及勞動法律知識,加強勞動合同觀念,培養維權意識,鼓勵其在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主動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或司法機構尋求權益的法律救濟。

                    4.改革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應完全脫離行政機關,建立類似于仲裁機構的勞動仲裁機關,并用類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規規范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以保證其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應當建立或裁或審、裁審分軌的爭議處理機制,以解決勞動爭議處理耗時耗力,不利于勞動者維權的問題。在此種制度下,農民工可以申請仲裁,可以直接起訴,也避免了因勞動仲裁機構久拖不決,導致仲裁期限延誤的情況。

                    總而言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各方共同努力。完善勞動立法,強調行政執法,發揮工會作用,強化用人單位與農民工雙方法律意識,改革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努力消滅拖欠工資問題所滋生的“土壤”,還農民一片晴朗的天空。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拖欠工資問題將不再成為農民工的煩惱和政府的困擾。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8

                    鄉鎮紀委是黨和政府在最基層的一級紀檢監察機構,它直接面對的是廣大人民群眾,是農村第一線的黨員和干部,在履行“保護、監督、教育、懲處”四項職責的同時,并為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服務。十八大后黨風廉政、反腐敗力度的加大,對紀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但在實際工作中,似乎“上頭熱下頭冷”的現象較為突出。作為最基層的紀檢機關,如何搞好組織協調,充分履行其職責,走出新的工作思路,開創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在具體工作中,鄉鎮紀委工作又由于各種原因而舉步維艱,效果不明顯。結合本村大實踐活動下面我就任職以來在工作中了解的情況做一些淺顯的思考。

                    一、鄉鎮紀檢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就我縣而言,鄉鎮紀檢工作大多是人員難專職、任務難專一、時間難專用,從而造成了不少鄉鎮紀檢工作處于應付狀態。一年下來,鄉鎮紀委辦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級紀委要求處理的案件都是辦案質量差,時間長,執行難。這樣一來,鄉鎮紀委就形同虛設,沒有充分發揮紀委的工作職能:

                    1、鄉鎮紀檢監察基本無專職可言,均為兼職,我作為紀委書記要管市政和人居環境,紀委委員也都是由鄉鎮其他工作人員擔任的,有名無實,給工作帶來不便,基本未履行紀檢工作職責。

                    2、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尤其是查辦案件和能力不夠高。我縣各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大多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沒干過紀檢監察工作,理論水平差,業務水平低,辦案能力較差。

                    3、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視野不開闊,思想不夠解放。參加培訓的機會少,使得紀檢監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為應付了事。

                    4、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政治、經濟待遇低,無辦案經費,從而使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積極性減退,工作拖沓。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1、思想認識有差距。一是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而忽略了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鄉鎮領導認為懲處了其下邊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鄉鎮考核,影響整個鄉鎮的形象,影響個人升遷,對鄉鎮紀檢工作特別是辦案工作不夠重視、不夠支持;二是鄉鎮紀委書記要從事的工作任務多,顧不過來,也認為紀檢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實的、有用的,導致鄉鎮紀委工作“疲軟”。

                    2、紀委班子配置上不恰當。我鄉紀委由5人組成,紀委書記1人,委員4人通常是非紀檢部門的人員擔任,平常他們都是干他們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無實,實際紀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紀檢工作特別是辦案工作難以開展。

                    3、體制機制上不暢通。在體制上,鄉鎮紀委工作體制套用上級紀委的工作機制,缺乏基層特點,針對性不強。在機制上,由于級別低,鄉鎮紀委與其它執紀執法部門溝通和信息交流不暢,紀檢工作處于“自我循環”,監督乏力,難以發揮作用。在對基層站所人員的監督管理上,由于許多站所都實行了條管,編制、工資、福利、均不在鄉鎮,造成“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現象存在,鄉鎮紀委難以監督。

                    三、建議

                    1、理順管理體制,繼續探索鄉鎮紀委受雙重領導的機制和工作機制,強化縣紀委對鄉鎮紀委人事、業務的直接監管權,把鄉鎮紀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權和工資福利收歸縣管。這樣一來,有利于調動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有利于改變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作風,有利于改變鄉鎮紀委工作“疲軟”的現象,從而使鄉鎮紀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優化隊伍建設,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同時要為鄉紀委配備一名專職紀檢干部(不包村)協助工作。鄉鎮紀委干部的任用應由縣紀委提出意見,注重選拔政治素質過硬、思想作風正派、能堅持原則并且有法律、有專業特長的年輕同志擔任鄉鎮紀委書記,要加大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和異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鄉鎮紀委干部的工作能力。鄉鎮紀檢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強,更重要的還要有過硬的業務技能,真正做一個“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鄉鎮紀檢監察干部。

                    3、理順工作順序,努力爭取鄉鎮黨委、政府的支持,營造寬松的工作環境。鄉鎮紀委面臨人員少、無經費、無查辦違規違紀案件的經驗等一些客觀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鄉鎮紀委要開展好各項工作,就必須爭取鄉鎮黨委、政府的支持,特別是在查辦案件上,要向黨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緊迫性和惡劣性,樹立懲處腐敗實際上也是一種發展,是促進社會更加文明、繁榮昌盛的內在因素。獨立辦案,不畏權勢,防止外界干擾,從嚴從快結案,該處分的堅決處分,該進入司法程序的進入司法程序,創造一個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強化監督檢查,對鄉鎮紀委及紀檢干部的考核以上級紀委為主,以增強鄉鎮紀委干部主抓紀檢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同時可以減輕鄉鎮紀委干部的心理壓力,使其放手大膽地開展紀檢工作。要將考核的結果與政治經濟生活待遇掛鉤,以調動鄉鎮紀檢干部的積極性。

                    鄉鎮紀檢工作是一項艱巨的工作,只有找準了鄉鎮紀檢工作的支點,才能有效地開展鄉鎮紀檢工作,才能開創新時期紀檢工作的新局面。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9

                    早在2016年2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意見》對加強和創新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不僅是新形勢下按照“四個更加注重”原則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務,也是老干部工作深入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體現,責任重大、意義深遠。

                    一、全市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現狀

                    目前,XX全市共有離休、市管退休干部X人,其中離退休干部黨員X人,各鎮、街道、單位共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X個、學習小組X個。近年來,我們在從嚴治黨新常態要求下,堅持把加強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基礎建設、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教育管理、引導離退休黨員發揮優勢作用作為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從思想上關心、組織上凝聚、行動上引領老干部,努力把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成凝聚人心、交流思想、愉悅身心、發揮作用的重要堡壘和陣地。

                    (一)重視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的基礎建設。一是構建網絡全覆蓋。全市X個鄉鎮、街道均成立了離退休干部黨支部,X個機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了黨支部X個、學習小組X個(已做到應建盡建)。去年以來,我們又積極探索離退休干部黨員“一方隸屬、多方管理”的黨建工作機制,先后在XX街道XX社區、XX社區、XXX社區設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試點,在老干部協會X個分會中建立黨支部(非建制性)。真正確保了哪里有離退休干部黨員哪里就有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哪里有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哪里就有健全的組織生活。二是優化隊伍強活力。針對離退休干部各自特點優勢和學習活動的實際情況,對離休和退休黨支部進行合并混編,全市X個黨支部均為離退休干部混編黨支部,同時,選派年齡在70-75歲、政治素質過硬、領導經驗豐富、威信高、有組織能力的退休干部擔任支部書記或學習組長。保證各支部領導班子構成一般有書記X名、支委X名、在職干部聯絡員X名,使離退休干部黨員年齡和支部領導結構得到了優化,形成了新老結合、互補互促、攜手共進的氛圍和活力。三是加強領導重保障。XX年,我們就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主要職責、組織設置、工作制度、領導保障、考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辦、國辦3號《意見》,我們又制定出臺了《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組織部門、老干部工作部門黨建工作責任,建立健全了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二)重視離退休干部黨員的教育管理。一是理論學習常態化。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每月組織黨員1-2次的集中學習、為每名黨員訂閱“三報兩刊”、每半年組織1次情況通報會、形勢報告會。在此基礎上,我們重視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學習組長)的學習培訓,每季度組織支部書記(學習組長)舉行集中學習輔導,編發1期《學習通訊》。二是教育活動多樣化。圍繞學習貫徹“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主題,近年來,我們先后開展“愛XX、促發展、弘揚正能量”“暢談十九大以來變化、展望十九大勝利召開”等主題教育活動;向全市離退休干部支部書記贈閱“兩學一做”學習讀本,舉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報告;組織離退休干部黨員赴正能量教育基地張家港永聯村、常熟蔣巷村等地參觀學習。三是從嚴管理制度化。各支部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以“五有五好”為標準,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相應的組織生活、學習教育、開展活動、黨費留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去年,我們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在全市離退休干部中下發了《關于在全市離退休干部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學習教育、發揮優勢作用、落實從嚴管理作了進一步明確和強調。

                    (三)重視離退休干部黨員的作用發揮。一是強化責任引導。召開全市開老干部工作會議,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在“雙先”表彰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宣傳提綱》、《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活動宣傳提綱》作為指導離退休干部黨員統一思想、發揮作用、凝聚正能量的“紅寶書”,引導離退休干部黨員轉變以往“獨善其身”的消極養生觀,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主動的擔負起這份責任,為黨委政府出主意、解難題,并利用自身的影響帶動周圍,為社會凝聚正能量。三是創新活動載體。加強與關工委、老促會、老體協、老科協等各類老年社團的聯系與協調,組織離退休干部黨員積極參與這些涉老組織和團體的活動,在建言獻策、科普宣傳、扶貧幫困、文化體育、關心下一代、結對大學生村官等活動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全市有700余名離退休干部黨員加入到“五老”志愿者隊伍,成為教育輔導、法制宣講、網吧義務監督、幫困幫教的主要力量和骨干。三是堅持典型引路。XX老干部中從來都不乏先進典型,吳仁寶、張紀清等一批全國有影響的老同志就在我們身邊。我們牢牢把握這一優勢,先后組織全市離退休干部支部書記,赴華西村、祝塘鎮“炎黃”陳列館參觀學習,開展了“學習吳仁寶,再展夕陽紅”“學炎黃,學雙先”等主題教育活動,制作了“桑榆不老,晚霞爭輝”-老干部發揮正能量先進典型和事跡展板。在先進典型帶動下,先后涌現出了被評為首屆“XX十佳好人”的離休干部費龍順、被譽為“當代徐霞客”的退休干部張秉忠等一大批充滿“正能量”的離退休干部。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多年的實踐,我市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隨著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隊伍結構和老干部工作重點的轉變,對照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我們的工作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單位指導重視不夠。有的單位黨委(黨組)重服務管理、輕教育引導,認為老同志少找麻煩就行,對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的重視和指導還不夠,特別是對老干部思想教育、對支部陣地建設、服務保障等方面投入還不夠。

                    二是支部活動形式單一。支部學習活動要么忽視政治理論學習、輕視思想政治教育,要么形式單一,學習就等于讀文件,活動就是外出參觀,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老同志參與不積極。

                    三是支部建設參差不齊。雖然建立了相應的組織生活制度、學習制度、黨費留存制度,但具體實施卻不盡人意,有些黨支部黨員活動陣地設備不全,有的陳舊簡陋,硬件建設相對落后;一些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不固定,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四是支部書記力不從心。支部書記年齡普遍偏高,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支部書記工作繁雜,一人身兼多職,許多“老”字頭條線的工作都由其承擔,無法全身心負責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工作,領導組織活動的能力有所減弱。

                    五是黨員黨性觀念有所弱化。一些離退休干部黨員認為退休了,就不要搞得“一本正經”,過多的追求享受和待遇,放松了自我要求,在講政治、講紀律、講奉獻方面做得不夠,對組織歸屬感和認同感較弱。

                    三、進一步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思考

                    根據全國“雙先”表彰會上習近平等中央領導同志對老干部工作提出的指示要求、中央兩辦《意見》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老干部局對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針對當前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

                    一要盡快出臺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雖然在2016年,中辦、國辦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中,對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提出了一些指導性意見和措施,但對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自2006年中組部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來,一直未有新的文件出臺。為適應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新形勢,我們需要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在工作要求、主要職責、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加強領導等方面盡快出臺系統性、指導性的文件。

                    二要盡快落實離退休干部黨工委的責任和職能。我市在今年4月份,已經成立了離退休干部黨工委、配備了專門的工作人員。在理順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我們需要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在對全市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協調基層黨委(黨組)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離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離退休干部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盡快落實離退休干部黨工委的責任和職能,保障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工作有效開展。

                    三要注重加強離退休干部支部規范化建設。要準確把握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以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為關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服務黨員和群眾為目標,全面加強黨支部的規范化建設,在規范支部陣地設施、規范班子建設,規范黨員管理,規范支部運行,規范組織生活,規范作用發揮等方面及時出臺意見和標準,評選打造示范性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努力將黨支部建成班子健全、制度落實、教育經常、管理嚴格、監督有效、作用明顯、群眾擁護的堡壘陣地。

                    四要積極推進社區離退休干部黨建試點工作。在加強離退休干部原單位黨支部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完善我市XX街道城中、X街、XX三個試點社區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在老干部活動中心和老年協會等離退休干部黨員日常活動學習的地方、其他離退休干部黨員居住相對集中的社區積極建立基層黨組織或臨時黨組織,讓離退休干部黨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實行“雙重管理”,實現黨建工作全覆蓋。

                    五要更加重視支部書記隊伍建設。要選配黨性強、威信高、身體好、經驗豐富、樂于奉獻的離退休干部黨員任黨組織書記;逐步將關工委、老體協、老科協、老促會的工作從支部書記工作中剝離開來;要進一步明確和加強支部工作聯絡員(在職干部)的職責,主動分擔支部書記的一些事務性工作;要按照《意見》要求,全面落實離退休干部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建立支部書記關愛慰問制度;要通過建立老干部黨校這一平臺,每年定期組織支部書記培訓學習,提高支部書記的組織能力,使他們保持思想常新、與時俱進,激發他們開拓進取、積極向上的主動性性。

                    六要不斷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的學習教育。要認真落實閱讀文件、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通報情況、參觀學習等制度;要把組織集中學習等傳統手段同發揮好運用網絡、手機平臺等現代信息技術,運用好離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動現場教學基地等紅色資源相結合,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組織老同志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黨的理論、黨的主張、黨的要求轉化為離退休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始終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七要更加注重對黨員的引導和關心。要牢牢把握離退休干部黨員的思想行為特點,把發揮離退休干部優勢作用作為做好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重要任務,圍繞“經驗、威望、特長、專業”優勢,積極引導離退休干部黨員在建言獻策、調解矛盾、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優勢和作用,為黨和人民事業增添正能量活動;要建立黨組織內部關愛機制,通過結對關懷、志愿服務、困難幫扶、先進評選等多種形式,使黨員時刻感受到組織的存在、關心和愛護,努力提升離退休黨員干部對黨組織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10

                    近期,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組織開展我區市政公用單位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題調研,先后召開4場座談會、調研7家市政公用單位、征求31家終端用戶企業意見。現將搜集了解的情況反映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建設項目審批并聯不夠

                    《重慶市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渝府發〔2019〕25號)對市政公用單位服務工程建設提出四項要求,即全部入駐審批服務大廳并提供“一站式”服務、將水電氣訊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并在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實現水電氣訊等市政公用服務辦理數據與審批系統互聯互通。調研了解,我區在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設置了水電氣報裝專窗,由區經信委出資聘請工作人員,專司企業報裝的紙質材料傳遞。沒有實現與市政公用單位網絡的互聯互通,無法跟蹤審批進度,更難以實現開工前辦結報裝和完工驗收后辦理接入,“一件事情一次辦”落空。電力、燃氣等單位認為,互聯互通技術實現難度大,且本行業已有專門審批系統,能夠方便服務企業和群眾。

                    (二)工程建設管理并軌不夠

                    國家在工程建設招投標、評審、施工、監理、驗收、審計等方面有全面完整規定,如,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財政部《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審計署《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等。但調研發現,市政公用單位大都游離于各項規定之外獨立運作。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為例,表現在:一是承攬工程越位。按照規定,水電氣等外線工程建設項目面向市場放開,但我區市政公用單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最后一關通水通電通氣”要挾,明示或暗示土建工程應由其下屬或關聯企業承攬,尤以電力燃氣單位為甚,幾乎包攬了所有政府工程中的電氣土建項目以及變壓器等大宗物資和備品配件的采購,實質架空了招標投標。二是價格評審缺位。財政評審中,水電氣單位提供的施工圖深度不夠,對施工圖提出的問題質疑不及時甚至不回復,虛報工程量或土石比(土石比甚至高達1:9,嚴重偏離地勘報告),無法準確計量計價;材料價格普遍高出市場價幾倍。特別是電力公司,從不提供CAD版本電子圖紙,拖延或干脆不參加造價核對,不接受評審結果。本次抽查了2019年竣工的14個水電氣訊遷改工程,發現審減額高達3957.08萬元,審減率普遍在20%以上,最高50.87%,高于其他項目。我區目前對價格爭議的處理方式,由職能部門或業主單位與電力燃氣自來水單位磋商,最后報區政府常務會議認定。三是工程管理錯位。物資采購耗時長。電力燃氣等外線工程及附屬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理不受發包方控制,施工隊、監理方完全聽命于電力燃氣單位,獨立于施工監管體系之外,“合不合要求、及不及時、配不配合主體工程”,發包方無從置喙。不少重點工程,道路同步開挖,水電氣并行施工難以做到,如冶金路立交橋工程遲遲未能完工。此外,還存在不適當提升工程技術等級、不遵循通常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等問題,增大了發包方資金壓力和支付壓力。

                    (三)服務園區發展并肩不夠

                    問題集中突出表現在電力燃氣供水的建管用。一方面,職能部門和園區主動爭取支持不夠。一是總體規劃對接不夠。據悉,區十四五規劃正在編制,但沒有將市政公用單位納入能源保障專項編制小組成員。二是園區規劃對接不夠。如,華巖B3區試行過將電力建設規劃并入供電部門規劃,效果很好,但沒有全區推開,難以專業準確地為站址、線路廊道提前預留和保護提供技術支撐。據了解,一些重點項目距離變電站很近,但沒有出線間隔,被迫從更遠的距離出線供電,既浪費資金還占用通道。三是規劃變更對接不夠。園區總體規劃、道路建設計劃和電力燃氣管網建設規劃如需變更,應提前通報能源供應單位,避免電網等規劃大調整和已建線路的二次移改。這方面工作還不夠到位,造成一些工作耽擱和資金浪費。

                    另一方面,市政公用單位主動服務保障不夠。表現在:一是永臨結合供電方案缺失。我市一些做得好的電力公司,如璧山電力公司,在為園區和企業服務中,采取永久和臨時相結合的供電方案,從最近的變電站提供出線間隔作為臨時過渡電源,待專用變電站建成后,再改接供電。反觀我區電力公司,一律兩次申請,兩次批復,臨時用電中使用狀態良好的變壓器不允許繼續使用,造成園區和企業項目建設時間耽擱和資金設備浪費。二是企業電力報裝批復征求園區意見機制缺失。園區企業報裝申請用電,電力公司不征求園區對企業新建線路走廊的意見,而直接下達批復,既占用通道,又重復開挖。三是非電力公司的電力設施運維缺失。由于投資主體不同,存在一些產權屬園區和企業的電力設施,如,西彭園區擁有較多自建電力設施資產。電力公司希望將這些資產無償收歸已有,否則就不承擔日常運維管理、搶修等責任。園區擔心國有資產流失沒有同意,但缺乏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進行日常維護,有的資產長期閑置,如一35KV變電站因不能轉供電至今無法投用。此外,水務公司存在供水增壓設施不到位導致園區部分企業水壓不足,燃氣公司存在燃氣管線遷改手續繁瑣等問題。

                    (四)解決疑難問題并力不夠

                    一是轉供電問題。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在我區廣泛存在于工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工業方面,低壓接入容量在160kVA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可以獲得電力報裝接電“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專項服務,但前提是要有房屋產權證,導致租賃標準廠房企業無法享受。同時,電力公司實行“一戶一址一證一表”,無法為分割租賃廠房的企業提供電費發票,企業無法計入成本。商業方面,一些商業綜合體業主方,違反國家發改委〔2018〕500號、1491號文件精神,將已經通過物業費方式收取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通過電費方式向終端用戶重復分攤收取,導致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惠民政策無法落地。如,中梁山昱皓步步高大酒店多年來持續向職能部門、電力公司、街道反映轉供電主體斌鑫物業加價收取電費,在沒有提供物業服務情況下強行收取物管費。調研了解,區市場監管部門沒有開展過轉供電主體加價收取電費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二是商業樓問題。近年來,我區發生了中糧鴻云、盤龍一號、金茂悅、中迪廣場、金茂瓏悅等商用樓盤業主要求改造“一戶一表”的集訪案件,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穩定。國家發改委〔2018〕1491號文件要求,“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部署各級電力公司盡快摸清轄區內具備一戶一表改造條件的電力用戶數,主動服務,加大改造力度,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直接結算。對于意愿強烈、產權關系清晰的轉供電主體,要優先安排,抓緊落實改造。”我市沒有象一些省份那樣出臺實施細則,市發改委僅將文件轉發給市電力公司。由于改造成本較高,轉供電運維成本低以及一些利益因素,市區電力公司執行政策消極,問題至今沒有解決。三是查案件問題。不少企業和群眾投訴市政公用單位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突出,主要有:強制向企業收取預付燃氣費、強行壟斷天燃氣入戶安裝、通過格式合同強迫用戶接受不合理的用氣數據結算方案、強制用水戶出資購買指定品牌規格型號的水表閥門管材、強制壟斷住宅小區內電力工程施工等。調研發現,多年來我區極少開展過相關案件的查處。四是促創新問題。表現在:沒有開展電力企業與工業商業領域數據互聯互通工作,欠缺電力能耗指數大數據,不能很好為經濟決策和運行調度提供支撐;沒有出臺鼓勵電力公司與金融機構強化企業用電數據共享的政策,也沒有采取措施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基于企業用電信息的創新金融產品;沒有搭建電力燃氣公司、能源服務公司為企業提供合理用電用氣診斷服務的平臺,德宜高能源公司反映,如果我區出臺支持政策,可以更好地促進企業降低用能成本。

                    二、工作建議

                    (一)向上積極反映,解決壟斷行業突出問題

                    建議:一是反映一批電力壟斷問題。深入搜集電力濫用壟斷地位影響法治環境、營商環境的問題,吁請國家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尤其要高度重視主輔分離不徹底痼疾,一直“藕斷絲連”,電網的運行成本就無法真實核算,電力就無法從壟斷真正轉向服務。二是推進一批供水燃氣改革。進一步推進市能源集團、水務集團改革。如,剝離能源集團的建筑板塊;研究城鄉供水一體化并在主城九區率先試點以推動城鄉供水同價;深入推進天燃氣“廠網分離、網銷分離”改革;研究配氣環節實行兩部制定價并引入市場機制;完善天然氣管網公平接入機制;燃氣供水盡快接入并聯審批。三是出臺一批更好用能措施。市發改委出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2018〕1491號文件的實施辦法,督促電力公司開展商住樓一戶一表改造;召集稅務、電力公司研究解決租賃標準廠房企業享受“三零服務”和開具稅務發票問題;與市電力公司合作,研究推出電力能耗指數大數據;出臺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基于企業用電信息創新金融產品的支持政策。四是聯動一批外部監督力量。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開展工作評議、監督性視察等活動;市場監管局對價格違法、轉供電主體加價收取電費、預收氣費、強制捆綁安裝等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市政公用及其關聯單位從事工程建設的審計監督。

                    (二)對內主動作為,促升市政公用服務水平

                    一是促成規劃編制整合。將市政公用單位納入十四五規劃能源保障專項編制小組成員;加強園區的水電氣專項規劃,特別是負荷預測和線路走廊規劃要與用地性質、用地容積率路網等規劃有機銜接;規劃變更應至少提前半年周知市政公用單位。二是促成工作機制磨合。加強園區與市政公用單位協同配合,爭取電力公司支持,在企業電力報裝階段園區提前介入并發表意見;積極爭取電力公司對具備條件的項目采取永臨結合供電方案,切實降低建設成本;研究將園區所屬產權電力設施無償劃轉電力公司,由其完全承擔運維工作。三是促成項目談判集合。政府投資的水電氣工程,變“點對點”談判為“集合式”談判,定期將擬開工的一批重點項目與市政公用單位集體談判,提前簽訂暫定合同。同時,區內相對統一工程、設施等價格及支付方式的談判標準,避免各部門、園區、開發公司因信息不對稱被電力等單位各個突破。既加速工期,又降低成本。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11

                    “十三五”以來,園區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機制,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認真履行園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按照工作部署,認真做好園區人才工作,推進人才工作發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將園區“十三五”期間人才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十三五”人才工作情況
                    1.人才總量持續擴張。截至目前,園區人才總量24283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3112人,高技能人才4962人。
                    2.人才結構不斷優化。專科及以上學歷人數逐年增長,截至目前,從學歷層次上看,本科及以上學歷2340人,專科學歷3906人,高中及以上學歷為16036人;從年齡結構上看,45周歲以下人才比重占40%;從職稱結構上看,具有高級職稱的人才265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才692人,具有初級職稱的人才1149人;從產業結構上看,第二產業36916人,第三產業2673人,人才資源隨著產業結構同步發展,呈現向第三產轉移的態勢,新興產業人才快速增長。
                    3.招才引智成果豐碩。通過每年的春秋季“招才引智進高校”活動、各類公開招聘等先后共引進各類人才3200余人,實現園區高層次人才的全面提升。
                    4.人才市場有效整合。園區人力資源市場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市場功能日趨完善,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形成以市場招聘信息宣傳欄、蘇宿人才網、微信公眾號“三位一體”的招聘宣傳模式,開發了一套集就業、人才信息于一體的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園區企業用工情況和人才現狀。“十三五”期間,先后有6500家(次)用人單位入場招聘,8萬人(次)入市應聘,約2萬多人通過市場實現流動與就業。
                    園區“十三五”人才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必須清醒看到,當前人才發展現狀尚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與其他地區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現為:人才總量仍然不足,特別是領軍和拔尖人才、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相對比較缺乏;人才資源整體素質不高,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區域分布還不夠合理;人才創業創新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缺乏與創業創新相匹配的投融資體系,社會化、多元化人才投入機制尚未形成;人才優先發展的地位尚未普遍確立,用人單位的主體意識不強,人力資源服務體系不夠完善。
                    二、人才發展形勢
                    “十四五”時期,將是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處于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園區經濟加速濟轉變的關鍵期。在新一輪拓園的形勢下,園區人才發展既迎來良好的機遇,也面臨嚴峻的挑戰。
                    從機遇來看,人才開發一體化進程加快,人才工作擁有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經濟社會的全面轉型發展、各項改革的深入推進,迫切需要人才資源支撐,使科技、人才的地位更加凸顯。
                    從挑戰來看,“十四五”期間園區將處于創新驅動的轉型發展階段,產業的轉型升級迸發出巨大的人才需求,對人才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得人才隊伍建設任務更加繁重。
                    三、“十四五”發展目標和舉措
                    (一)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聯系,大力推進產學研交流合作
                    實現與8所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進電子信息類、機電控制類、教育類等人才總量不低于4500人。充分利用科技部門資源優勢,加強與科研院所的聯系,定期上門征集制約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問題,及時反饋給高校和科研院所,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及時反饋給相關企業,進行點對點的合作開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在園區的轉化。同時,根據產業發展和人才實際需求,加大引才力度,加快各類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的引進和培育。
                    (二)繼續加大創新平臺建設
                    將進一步結合園區特色產業,以各類平臺建設為抓手,引導和推動企業科技創新投入。打造科技創新服務平臺。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并按照認定辦法進行申報,以爭取省市兩級相關政策支持。同時,根據產業發展和人才實際需求,加大引才力度,加快各類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的引進和培育。
                    (三)抓好各類人才培訓工作
                    一是加強與蘇州工業園區對接,吸取蘇州工業園區在人才培訓工作上的成功經驗,開發符合園區企業需求的培訓項目;二是依托園區人才計劃和園區產業特點開展各類實用技術培訓班;三是加強對園區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創新培訓工作方式,實施“節點倒逼工作法”,采取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方式,加大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力度,建立企業家培訓臺帳,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參與教育培訓情況進行存檔,實施動態管理,不斷提升培訓工作的質量和成效。“十四五”期間累計完成培訓5000人(次)以上。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1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檢驗著我國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也是對我國傳染病防治制度的一次考驗,許多問題值得我們警醒和思考,現就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對策做如下探討。

                    PARTONE

                    存在的法律問題

                    一關于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的法律法規修訂滯后,相關內容與形勢和需要不相適應

                    1991年制定的《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與現行《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2006修改)》(以下簡稱《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關于責任疫情報告人的規定存在較大差別,如:根據在《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而《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責任疫情報告人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關于疫情報告的法律規定被新傳染病防治法規取代,已無存在的實際價值,其遲遲沒有被廢止,明顯與形勢和需要不相適應。

                    二關于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執行存在的法律問題

                    1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存在立法不足,導致網絡直報效率不高

                    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相關的醫療法規中還存在未明確診斷標準、未設定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的具體登記項目和填寫及相應的強制性條款等問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并沒有規定登記項目及填寫要求,缺少規范統一的格式,有調查顯示,某地區各醫院的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包含的基本項目不盡相同,存在較大的差別,無法形成有效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統計。

                    二是法律對醫院信息系統(HIS)的開發缺乏統一的規范與標準,形式多樣,部分醫院傳染病登記項目設置不統一、填寫不規范,不能滿足傳染病報告需求,在防止醫療機構傳染病漏報、遲報及減少醫生工作量等方面不能發揮HIS應有的作用。部分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網絡直報工作缺乏足夠的重視,沒有形成相應的管理制度,有的形成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但沒有很好地落實。

                    2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缺少強制培訓的法律規定

                    醫療機構往往重“醫”輕“防”,醫療法規中側重于醫務人員醫療業務培訓,缺少傳染病疫情報告強制培訓內容,導致部分醫務人員缺少傳染病疫情報告的意識和技能,對傳染病疫情報告的作用重視不夠,醫務人員在業落實《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應急處置方案》不到位,很難發揮傳染病疫情報告的“哨位”作用。

                    3法律對傳染病疫情報告時限起點未明確,降低了報告時限設計的法律意義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二十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第六部分,《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第二部分第七款都明確規定傳染病疫情的報告時限,涵蓋了各類地點、責任人、報告方式等情況疫情報告的時限要求,體現了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特點。

                    但由于法律規定缺少疫情報告時限的起點規定,使疫情報告時限在實際工作中很難確定是依實驗室檢查出報告時間、影像學檢查出報告時間還是依臨床醫師做出臨床診斷時間作為疫情報告時限的起點,時間起點的不確定影響了疫情報告的時限,延緩了疫情報告的緊迫性、時效性。也導致監督檢查、追究法律責任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降低了時限設計的法律意義。

                    三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中對違法行為處罰存在的法律問題

                    1傳染病疫情報告違法行為法律設定不足,沒有設定“漏報”情形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責任疫情報告人的違法情形主要是隱瞞(瞞報)、緩報、謊報三種形式。但有研究顯示傳染病疫情報告漏報率最高達到37.5%。漏報已成為責任疫情報告人造成傳染病疫情報告失誤的主要形式之一。

                    但依據現行的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漏報傳染病疫情并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有損于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全面性、準確性,與傳染病信息報告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相

                    2傳染病防治法規中關于疫情報告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值得商榷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做出具體規定”。

                    《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 第一款規定:“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一)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通報、報告或者公布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在《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十四款規定屬于醫療機構。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行為做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已由《傳染病防治法》做出規定。原衛生部制定《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對做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超出《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3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對公民個人違法行為的法律規定存在漏洞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規定公民個人是義務疫情報告人,但沒有規定相應的行政責任,另外,缺少公民自身是未明確傳染病疫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疫情病人以及來自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或與確診、疑似病例和與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故意隱瞞未及時向疫情處置機構報告的法律責任、約束手段或追究辦法。

                    PARTTWO

                    對策

                    一完善傳染病防治法治建設,保證法制統一

                    1增加傳染病防治立法的專項規劃

                    將不符合現行法律的法規廢止,修正法規、規章及文件與法律相抵觸之處,使法的穩定性和變化性相統一。將傳染防治法納入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中,加強傳染病防治法的剛性和彈性相結合。

                    2將“漏報”設定為傳染病疫情報告的違法行為之一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將漏報作為報告突發事件違法行為之一,因此,修訂或制定傳染病疫情報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時,應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銜接。

                    3在法律法規中規定與傳染病疫情報告有關的強制條款

                    一是設定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具體登記要求和相應的強制性條款,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等是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的基礎,又是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督檢查、督導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的主要依據。

                    二是規定醫務人員參加傳染病疫情報告強制培訓條款,與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制度相結合,將強制培訓落實到醫務人員的職稱評定制度中。

                    4加強對公民在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中的立法

                    明確規定公民涉及疫情報告的行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約束手段或追究辦法。

                    二從法律法規上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長效合作機制

                    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加強樹立醫療和防疫相結合的工作理念,探索有效的醫防結合工作模式,致力于醫防整合信息建設,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有效協作機制,讓疫情傳達的道路暢通無阻,為各級醫療機構疫情通報奠定基礎。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保持溝通順暢,將疫情信息報告工作日常化。加強法律制度對疫情報的支撐,從而使疫情信息的通報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形成一個良好的運行常態。

                    三依法保障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有效運行,發揮對疫情的監測作用

                    運用法律手段,充分結合現代化的通訊能力,利用5G網絡的發展時機,對疫情報告制度實行剛性管理,從制度上減少報告時限的寬泛度,擴大責任報告人的范圍,為決策層提供可靠的信息報告,實現疫情的“四早”,最在限度減少疫情影響。

                  機關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調研報告及解決方案篇13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全國普遍存在的現象,國家對此給予高度重視并出臺各項措施規范且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近年來此類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仍然存在。今年以來由于受整體經濟形勢下行的影響,我旗各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頻繁發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飲行業,且解決的難度較大。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僅不利于保護農民工本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設的推進和城市經濟的繁榮,甚至,有的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由于情緒過于激動,可能采取一些過激行為激化矛盾、擴大糾紛,容易引發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甚至導致惡性案件,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為全面、系統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資案件的具體情況,更好地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針對我旗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從掌握此類問題的基本現狀入手,分析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的原因,從而提出通過各種途徑妥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護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

                    一、我旗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現狀

                    舉報投訴案件居高不下,勞動關系錯綜復雜。xx年以來,我旗勞動監察大隊共受理舉報投訴案件95件,涉及農民工1281人次,追還拖欠工資2610多萬元。其中群體性來訪案件逐漸攀升,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尤其以江蘇、四川、陜西、寧夏以及東三省勞動者居多,而且勞動關系錯綜復雜,建筑領域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包工頭及掛靠現象非常普遍。勞務分包企業注冊資金低下,抗風險能力較差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普遍存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保險,出現勞資糾紛后勞動者掌握依據不足,勞動監察大隊協調解決難度較大。

                    二、產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

                    (一)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執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業預存保證金后方可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各蘇木鎮、工業園區的大量建設項目并未預存保證金,預存保證金的建設項目較少,產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主要集中在未預存保證金和無建筑審批手續的項目。

                    (二)建筑市場管理不規范。一是建設項目墊資現象普遍。房地產開發項目多為施工企業墊資建設,開發商按進度給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進度給勞務公司付款,勞務公司再把錢給包工頭,包工頭支付農民工的工資。由于受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及整體經濟形勢下行的影響,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壓力較大,導致拖欠施工企業工程款,繼而引發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設工程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施工等現象。由于建設項目層層轉包、分包,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導致最下游的農民工拿不到工資;建筑領域掛靠聯營現象普遍,部分不具備建設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通過使用大企業資質承攬工程,一旦發生問題必然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三)勞務公司注冊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差。農民工與勞務公司簽訂用工合同,由過去的散兵游勇成為實行公司化管理的員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工的合法勞動權益。但目前勞務公司大多注冊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差,一旦發生上游企業拖欠工程款的情況,根本沒有能力墊付農民工工資,目前我旗工商登記注冊的勞務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冊資金較少,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極為普遍。另外,部分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時未充分考慮人工成本的上漲因素,出現勞動力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時,公司無力支付人工工資,便會出現公司負責人攜款逃逸或工人工資被拖欠的問題;還有部分企業負責人在此情況下,煽動工人情緒,借討薪之名討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惡意討薪。

                    (四)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主體不明確。按照現行法律,農民工是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合同,發生工資拖欠時應該是勞務公司的責任,但追根溯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是由于建筑企業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結算糾紛造成的,勞務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時必然會拖欠農民工工資,因此責任主體很難界定。而且作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業與勞務公司之間是經濟合同關系,不在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調整范圍,勞動監察部門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往往缺乏依據,這也是造成“討薪難”的重要原因。

                    (五)勞動監察人員力量薄弱、執法手段單一。目前,我旗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1個,人員10名,承擔著對全旗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勞動者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任務,遠遠不能適應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難以對用人單位進行全面有效監管,同時勞動監察執法缺乏強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最終必須通過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移交公安機關,難以對農民工的權益做好有效保護。

                    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議

                    (一)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是從源頭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將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防范制約機制。一是嚴格新建項目的審批程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立項、不辦理項目審批;對于施工企業過度墊資而引發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承擔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連帶責任。二是施工企業原有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未解決的,一律嚴禁參與新建工程的招投標;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程,問題未解決前一律不予辦理驗收備案手續。三是對有“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非法經營活動的施工企業,給予其限制承接新項目、停業整頓直至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并計入企業信用檔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強對勞務公司的監管,規范用工行為。要研究制訂具有較強操作性和約束力的勞務企業管理制度,明確勞務企業市場準入條件,按注冊資金的大小、信譽度的高低對勞務公司設臵不同的等級,按等級承攬相應的工程量,以增強勞務公司的抗風險能力,還可引導、扶持有實力的施工企業自己設立勞務公司,避免勞資糾紛。要規范勞務合同簽訂及監督要求、工人工資支付方式、解決拖欠工人工資方式或途徑等,對發生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吊銷其相關資質。

                    (四)加強法制宣傳,提升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加強法制宣傳,從幫助農民工樹立基本的法律意識入手,強化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是一項必須長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過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和訴訟知識,強化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使他們變被動為主動,勇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通過法制宣傳督促用工單位自覺規范自己的用工行為,防止主觀上出現偏差,這也有利于減少“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的發生,有利于從根本上維護廣大農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確責任,互相配合,協同解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行政職能承擔具體責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靈通,上下聯動,反應靈敏,防止和糾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諉、不負責任等問題的發生。勞動爭議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審理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時,對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爭議,要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確保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處理及時,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為建設和諧平安綠色的烏審旗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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